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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野的理想和神经衰弱气质

老罗斯福也是颇有成就的历史学家,除了著述美国海军的战史之外,也曾于1889至1896间著有《西部开拓史》( The Winning ofthe West ),此书认为美国的民族认同该放在西部。这个观点启发了特纳“边疆学派”的美国史学。他们两人都悲叹至19世纪90年代美国的大陆边疆扩张已经抵达尽头,老罗斯福尤其担忧现代美国人已经变成“过度文明的人”,丧失了雄健性。

在西部边疆行将消失之时,也是美国人把西部原野神话化之始。“美国商业娱乐史上最大规模、最得人望,也是最成功的事业之一是野牛比尔的西部原野(Buffalo Bill’s Wild West)表演”,它从1883年持续到1916年,历久不衰。 这些表演是后来美国电影中“官兵大战红蕃”的蓝本。野牛比尔·科狄(Buffalo Bill Cody,1846—1917)这个明星本身是西部的传奇人物。1876年卡斯特(George A.Custer,1839—1876)将军在西部的小大角(Little Big Horn)一役全军尽殁后,科狄曾以斥候的身份参与对印第安人的报复性征讨,卡斯特将军脍炙人口的故事后来也成为科狄表演节目中的压轴戏。科狄之所以大红特红,是因为他体现了“男子汉之美”,也是“一个真实的美国边疆勇士坚强而天下无双质量之最佳楷模”。 当时的舆论界对“野牛比尔的西部原野”表演竭力捧场,认为它重演征蛮战争有利于在过度文明的现代人身上恢复祖先开拓边疆时的武德;有人甚至视其与老罗斯福的《艰难辛苦的生活》异曲同工,两者都唤醒了现代人身上“潜藏的蛮子”,那个在伟大的战斗民族的血液里“一点滴不能被铲除的蛮子本能”。 在老罗斯福用“Rough Riders”来命名他组织的义勇骑兵队之前,它已经是科狄成立的一个世界性组织的名称,它是肩负文明国家对野蛮民族作战的神圣使命的未来骑兵队的楷模。老罗斯福开始时没有在礼数上承认他命名的来源,只有在科狄指出参军者包括他的一些牛仔和印第安演员,老罗斯福才勉强表态。 但在美西战争后,科狄不念旧恶,仍把令老罗斯福一战成名的圣胡安高地之役变成他表演节目的压轴戏,取代了卡斯特将军的小大角之役,让老罗斯福名列民族英雄殿堂。至1901年这出压轴戏才让位给美军参加八国联军讨伐中国义和团的“天津之役”。 “红番”被义和团取代,万变不离其宗的是“文明”与“不开化”斗争的比喻,历久而弥新。

因此,老罗斯福在还未当总统前,已成为西部神话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他之当选,得力于他“西部英雄”这个假面之处不少。在老罗斯福直接鼓励和建议下,他哈佛大学的学弟欧文·韦斯特(Owen Wister,1860—1938)开始创作西部文艺小说,后其在1902年发表的《弗吉尼亚人》( The Virginian )是现代西部小说的老祖宗。如果没有韦斯特,很难想象会有日后大量的“西部牛仔”小说、电影、电视。 西部小说的源头虽然可上溯至19世纪上叶,但韦斯特现象的里程碑意义在西部边疆关闭后把“西部牛仔”予以神话化。这个东部哈佛毕业生笔下的主角“身上根本没有牛味”,他奠定一个与放牛职业无关的西部英雄模式。 在瓦格纳乐剧里的骑士英雄的启发下,韦斯特把他想要塑造的西部牛仔说成是“撒克逊祖宗的美国后代”。这个未驯服的优秀人种目前正处于沉睡状态,有待卸下受染于旧大陆的“娘娘腔习气”(sissif ied manners),他的血液是纯粹的,其恢复元气得赖西部的洁净环境,以便摆脱“从异域侵入的害虫群,他们将我们的城市转变成巴别塔(Babels),将我们的公民变成杂种”。韦斯特歌颂了西部,却说牛仔这个优秀人种是天生的,“并非一个新类型,亦非边疆的产物,只是果壳破了以后露出原始内核而已” 。优秀人种论一般是重遗传而轻环境因素。这就是韦斯特写于1885年的《牛仔的进化》(“The Evolution of the Cow-Puncher”)一文的内涵。在1882年美国国会刚通过了《排华移民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故现代西部小说的诞生具有世纪之交的“种战”背景。

韦斯特特别将《弗吉尼亚人》这部小说奉献给学长老罗斯福。他们俩的出身的确有许多相似之处。韦斯特诞生于东部大都会费城,父亲是医生,母亲则是名伶之女,全家都喜好艺术。他在哈佛毕业后,赴巴黎攻读音乐,但不久即放弃,回到纽约当一名银行职员。因为健康状况不佳,就短期性地迁往西部,过原野生活,恢复健康。后又于1885年进入哈佛的法学院,三年以后毕业。在执律师业一段时期后,才转行当作家,把他在美国西部的暑期经验当作创作的灵感。他在西部原野中寻找自由,获得像“野兽一般”的感觉,和他摆脱妈妈的控制有关——在这个意义上,他的妈妈象征东部的城居文明。

老罗斯福则出生在东部大都会纽约的一个军人之家,爸爸因担任军职而常不在家,他从小就觉得身心方面一切都不如父亲,至于母亲,则是一个神经质的女人。不知是否由于遗传,老罗斯福从小就患了哮喘病和视力不良,但医生们发现他的呼吸器官并无不妥,因此归因于他先天性神经质的气质 ,这种病症当时无以名之,但类似19世纪80年代初期才创设的“神经衰弱”这个概念——而这类病症正是男性变得女性化的征候。老罗斯福自己也承认在少年阶段意志薄弱、缺乏纪律、无力气和行动笨拙。

老罗斯福的这种情形延续到将近14岁。一次他在严重的哮喘病发作后,偏偏遇见两个喜欢欺凌弱小的同龄少年,“他们发现我是一个先天注定的受害者,遂用心地开始折磨我”。为了永远不再陷入这种“无助状态”,他听取父亲的劝导,开始用铁的纪律来重建自己的身与心。他立即在家中设立一间健身房,开始练举重,又聘请名师教导拳击,同时从事骑马和射击。 为了具有男儿的志趣,他从很早就培养自己对自然史和军事学的兴趣,但由于身体羸弱的缘故,仍得通过家庭教师受教育,直到进入哈佛大学为止。老罗斯福“重建自我”的最后一步就是移往西部作为放牧牛群的牧场主,从一个天真的瘦小子蜕变为一个有钢铁一般意志、具有领袖魅力的人物。他除了参加捕盗之外,还制造了一出后来在好莱坞西部电影中被陈腔滥调化的戏码:有一天,他进入酒吧,里面有一个酒鬼两手各拿一支手枪辱骂其他的顾客,并且已经对墙上的钟射了几发子弹。这个酒鬼转向老罗斯福:“下一轮由你请客了,四眼田鸡!”老罗斯福被枪指着脸,佯装点头,然后一记右勾拳,一记左勾拳,再一记右勾拳打在对方的下颚,把他击倒。 V7Bz6YOR8GpyhQ8Aps4dlXfnteExlcdsIv+lvhh/S8tGR/xZs6/aYXp+vM8TEj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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