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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道是人必须遵循的最高法则

【原典】

道者,人之所蹈,使万物不知其所由。

【张氏注曰】

道之衣被万物,广矣、大矣。一动息,一语默;一出处,一饮食大而八纮之表,小而芒芥之内。何适而非道也。仁不足以名,故仁者见之谓之仁;智不足以书,故智者见之谓之智。百姓不足以见,故曰用而不知也。

【王氏点评】

天有昼夜,岁分四时。春和、夏热、秋凉、冬寒;日月往来,生长万物,是天理自然之道。容纳百川,不择净秽。春生、夏长、秋盛、冬衰,万物荣枯各得所宜,是地利自然之道。人生天、地、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朋友之信,若能上顺天时,下察地利,成就万物,是人事自然之道也。

【译释】

天道是世间万物存在和发展所遵循的自然法则和运行规律。

我们以前会说“人定胜天”,认为只要努力就没有办不到的事,可是事实证明,这是人类的一厢情愿。事实上,人类只能顺应自然,而不可能去战胜它、逆转它。

比如,我们可以将果树嫁接,但是我们不能让一头牛的角上长出苹果来;我们可以人工降雨,可是我们不能控制一场海啸的发生;我们可以提高粮食的产量,但是不可能让1亩地里长出1万斤粮食来。

也就是说,我们尽可以利用大自然的馈赐,可以用人类的聪明才智去创造一些东西,但是不可能完全违背大自然的规律,不能逆“道”而施,否则就会自取灭亡。

什么是自然?老子所讲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也就是没有“外力”影响的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现在来理解,它既应包含所有“自然”的存在,也应包括“自然运行的规律”。可是,自然既然是至大无外,有什么能成为“外力”而使之“不自然”呢?

解读

顺其自然而生,逆道而行则亡

黄石公所云之“天道”其实就是自然之力。

我们常说的自不自然的概念其实是针对人类自身而言的,是从人类角度出发的。人,自有文明以来,也就一直处于这样的矛盾之中:既认为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时常将自己置身于自然之外,以至于将自己看成一个能够影响“自然”的外力。这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有的人认为,人类无须敬畏自然,更不必顺天。

但是,在人类制造了工具,有了一些发明,有了科学发展之后,开始提出“人定胜天”这类的口号,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总是“以人为本”。结果如何呢?

因为“以人为本”,树木被滥砍乱伐,野生动物被屠杀,地球的生态环境越来越恶劣。人类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本来就是自然的一部分,有什么道理不去顺应自然而非要以我们人类为本呢?民盟中央副主席张梅颖在看了德国一个小学生的环保纪实后很感慨地说那种不认为自然为母,反以自然为器,乃至要征服自然的反自然观念,助长了环境灾害中日益严重的人类。”

的确,许多天灾实为人祸,是因为人类的活动为自然环境带来无可逆转的伤害。

其实自然就像一个大家庭,这个家庭中不只有人类一个孩子,还有其他的物种。当面对自然的时候,我们考虑的不能仅仅是人类自身,否则就会被其他的“兄弟姐妹”所抛弃。

我们提倡敬畏自然,是要顺“道”而行,因为“道”是万物之所由。我们说敬畏,重点在敬,而不是畏,是要以深厚的现代环境科学作为支撑趋利避害,明了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们应该善待我们的环境,同时摒弃自以为能够对自然为所欲为的思想,以及对人自身的盲目崇拜。只有这样,才会“得之者生,顺之者成”。

《易经》云:“在天成事,在地成形,变化足矣。”自然世界,人类社会,天地之间没有不变的事情,万事万物,时刻在变,变是“天道”的法则,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想成其所事,个人的努力固然非常重要;但顺守天道,顺其自然,尊重现实,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以变应变更是关键。

大道无术,若自以为是、不知天高地厚地一味偏激和固执,明知其不可为而强为,只能为自己增添无尽的烦恼和痛苦,带来无穷的失败和灾难。即使是神机妙算、被国人誉为“智慧之神”的诸葛亮在遇到挫折时也不能不仰天慨叹:“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无论历史上还是现实中,我们都不难见到有些人或愚昧无知、意气用事,或逞匹夫之勇、不自量力,或骄妄轻狂、倒行逆施。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功不成名不就,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有的更为自然带来破坏,为社会带来损失,为他人带来灾难。这些人,除没有真正了解自己,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力量外,就是悖时势,逆天道。 O/99ODmiIc4sD3Fvl3ISi7t+mNHpdpvsV89wg3mXuTSotecGxO18TVDRcriI7q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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