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美洲殖民地居民所需的许多物品都来自海外,所以为了购买这些物品,他们就必须有钱。为了能够弄到钱,他们必须输出一些商品,到海外销售。这一切似乎是很简单的事情,事实上,的确也很简单。当然,如果你能够得到制作物品的原材料,然后再将物品输送出去,并能够按照你的希望卖到一个比成本高的好价钱,那简直就是太好了。而如果你被强制规定必须在指定的市场上购买原料,而又不得不支付这个市场所规定的价钱,那么就要冒破产的风险了。
18世纪的美国人实际上和18世纪其他地区的人一样,要消费大量我们祖先通常称之为“烈性酒”的东西。新英格兰人喜欢喝朗姆酒,纽约人喜欢喝杜松子酒,而加拿大人则钟情于法国科涅克地区出产的白兰地酒。也就是说,不管是哪里的人都爱喝酒。人们喝得很多,所以朗姆酒就成了一些地区最主要的出口商品。为了酿造朗姆酒,清教徒的酒坊就需要大量的蔗糖和糖蜜。而这些必需的原料可以用很低廉的价格从邻近的西印度群岛进口。而这些岛屿中的大部分是属于法国和荷兰的。因此,根据当时英国的法律,他们是“不准进入的”,所以新英格兰人即必须到宗主国去购买蔗糖和糖蜜。在他们的宗主国,商人们充分利用仁慈的政府交给他们随意支配的垄断权。
问题:作为忠诚于乔治国王陛下的臣民,新英格兰人难道真的会漂洋过海到伦敦或布里斯托尔,购买100块钱一吨的蔗糖吗?
回答:没有。作为忠诚于乔治国王陛下的聪明的臣民,他们直接把船开到瓜达卢佩或圣尤斯特歇斯,购买30块钱一吨的蔗糖了。
问题:乔治国王陛下的政府喜欢他们这样做吗?
回答:当然不喜欢。
问题:那么,这会影响哪些新英格兰的船长们继续从事这种非法的买卖吗?
回答:一点儿都不会影响。
这是一个需要进行长期辩论的问题。
又一个奇怪的事实是,人们追根溯源,发现古代巴比伦人在政府不干预他们的吃喝玩乐时,就会胡作非为。我有时甚至会认为:由于酒而引起的流血冲突是否不比由神学引起的流血冲突多。我的这种看法已经提出过很多次了。当英国政府与某个特定的反对集团展开争斗的时候,总是有那么一些持不同见解的人和国王保持相同的立场,当他们的敌人遭受厄运时就会幸灾乐祸。但是当议会决定对酒、茶和咖啡征税的时候,它就会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因为它涉及了公谊会教徒的利益,同时也涉及了浸礼会执事的利益,甚至还会涉及最强硬的不可知论者的利益。其实税收是很轻的,每磅才收取三个便士,但这是一件非常令人讨厌的事情,是一种伤害,因为当普通老百姓调制一杯自己喜爱的饮料时,就会想到他们是在支持、维护一条他们认为并不正当的法律。
最后,就因为这小小的茶杯还引起了一场飓风(就像许多次暴风雨所引发的那种景象一样),铺天盖地,淹没了一切。这场变故的起因只不过是为了每年那20万英镑的财政收入。
但是谁又能够料到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呢?
老实说,谁也不会预料到。
起初,美洲殖民者们勇敢地决定抵制茶叶。但是他们已经养成了喝茶的习惯,而且已经上了瘾。他们是一定要喝茶的。
楠塔基特和普利茅斯的船长们说:“好吧,我们可以走私茶叶,就像走私蔗糖那么容易。”他们于是又把船开到了库拉索,运回了大量优质的茶叶,由于是直接从荷兰东印度公司购进的,所以价钱非常便宜。这样一来人们在喝茶的时候,就再也不会有违背原则的感觉了。几个月的时间,新英格兰沿海地区的货栈里堆满了来自荷兰的茶叶。这对于英国的茶商来说,就意味着将会遭受巨大的损失。他们为此非常生气。愤怒的英国商人将会是非常危险的。议会决定必须采取行动。于是,大量英国东印度公司生产的茶叶被运送到美洲的海岸,在政府补贴的支持下,以比荷兰茶叶价格更低的价格出售给民众。
诚实的走私者属于社会中最有影响的阶级。他们认为廉价出售茶叶的行为是公然违反贸易常规的行为。于是他们开动了宣传机器。报纸报道,散发传单,将所有饮用英国茶叶的人指责为“叛徒”。
煽动起信仰清教主义的人们的情绪,通常是很容易的。他们已经养成了控制自己真实情感的习惯,但即使是一个小小的“正当煽动”随时都会激起他们的情绪。装载着英国茶叶的船只被情绪激昂的人群放火焚烧了。在波士顿,一群年轻人装扮成野蛮的印第安人,登上了来自英属印度的三艘大船;他们不顾船上正在流行的天花,勇敢地冲进船舱,扛起茶叶包,一个接一个地走上舱面,将茶叶全部扔进了海里。在马萨诸塞,他们成了人民眼中的英雄。但是在英国,他们则被说成是卑鄙下流的强盗,应该被移交给当地的司法当局判处绞刑。
但是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以爱国主义的名义进行暴力活动是不会受到惩罚的。当人们认识到这一点时,突然就冒出了许许多多职业的爱国者。
那些出售印花的官员是非常不幸的。他们不断受到流氓的袭击,他们的家也不时地受到洗劫,他们卖的那些印花也常常被付之一炬。那些遵守土地法的人(他们也许赞成这一法律,也许不赞成)和那些积极购买印花并贴在法律证书上的人,往往会被浑身上下涂满柏油并粘上羽毛,以示惩罚,而法院却难以保护他们。
当然,宗主国的政府是难以容忍这种状态的。一个政府不再“施政”,颁布法令后又允许民众抗拒这些法令,那么它就没有存在下去的希望了。政府必须采取最激烈的措施强制人们服从自己的意志,要不就干脆下台。
但是如何才能够在那么遥远的地方强制执行这些法令呢?
美洲的殖民地是有法院的。不但有法院,而且还很多。但是那些法院和宗主国的法院是一样的,陪审团负责决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陪审团是由与被告关系亲密的朋友组成的,是由完全同情被告所犯罪行的人组成的,他们通常都会裁定被告无罪。即使是国王的法律代理人已经收集到了很有说服力的证据,被告一律都会被无罪释放。
接下来该做些什么呢?
通过一项紧急法案,宣布:将来如果再有类似的案件发生,是否可以拿到英国进行审判?可以那么做,但是那将会引起普遍的不满。英国的法律有一条古老的原则,明确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在他的居住地之外接受审判。
那么,如果政府采取了另外一项措施:取消自由民由其邻居来参与陪审的权利呢?也可以这么做,但是这将会是非常危险的。这就等于是以暴制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先例,是一项完全无视可能引发革命的措施。
到了必须采取某种行动的时候了。殖民者们一致认为事态已经非常严重了。他们抛开了相互之间的小冲突,派代表参加了在纽约市召开的会议,抗议宗主国政府的非法政策。很明显,事情在迅速得转变成危机,在这种形势下,最好是忘记过去,从头再来。只有这样,议会才可能很有体面地抽身而退,而且还可以在坚持有权为英国及其殖民地立法的同时,表明不想做非法的事情,愿意服从理智。
但是议会已经不再愿意服从理智了,而且还不断地发出令人不知所云的威胁,想用其所能使用的权力去恢复秩序。今天,政府的“权力”是指两样东西:警察和军队。这把我们带进了独立战争发展的第二个阶段。
大批的军队被派到发生动乱的地区,奉命在税务官员受到暴力袭击的城镇和村庄巡逻。巡逻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身处敌对的民众之中,再加上纪律不严明,所以就连那些最守纪律的士兵也会失去耐心要发脾气的。况且他们手里还有枪。他们是可以开枪的。在波士顿,当一群淘气的小孩子用雪球扔向他们的时候,他们发怒了,向孩子们开枪射击,他们屠杀了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全城陷入了一片恐慌。
这是一个很早以前就发生过的事件了。
这也恰好证明了许多史学家的观点:历史对人们没有一点儿教育意义,每一代人都要从自己所犯的错误中重新吸取教训。
你可能会说:“这是悲观主义的论调。”
朋友,真的很抱歉,我并没有创造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