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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空像铜一般,黄澄澄的,还没有给烟囱里的烟雾所遮蔽。在工场的屋顶背后,光线特别明亮。太阳一定正在升起来呢。我瞧了下表,不到八点,还早这么一刻钟咧。

我还是开了大门,将汽油泵安放妥当。这个时辰,往往总有一两辆汽车会开来加油的。

蓦然间,我听到背后有个刺耳的、尖锐的响声——仿佛一架生锈的吊车在地底下什么地方给掀翻了似的。我纹丝不动地站着倾听。我穿过场院,走回工场,小心翼翼地开了门。

一个幽灵在薄暗中踉踉跄跄地走着!它头上缠着一块肮脏的白布,衣裾撩了起来,让膝盖可以自由地活动;它系着一条蓝色的围裙,趿着一双厚重的拖鞋,手里挥动着一柄扫帚;它大约有九十公斤重。原来它就是我们的打杂女工玛蒂尔德·施托斯。

我站着瞧她。她以一种河马所特有的优雅仪态,在汽车散热器的行列中间一摇一晃地走着,一边还用深沉的嗓子唱着关于勇敢的骠骑兵的歌。在窗边的一条长凳上,放着两瓶干邑白兰地,其中的一瓶差不多已经空了。昨天晚上,这两瓶酒都是满的。我忘记把它们锁起来了。

“可是施托斯太太!”我抗议道。

歌声停止了,扫帚掉到了地板上。那缕美丽的微笑也消敛了。如今,可轮到我变成了幽灵啦。

“神圣的耶稣啊!”玛蒂尔德嚷道,用一双视力模糊的眼睛直瞪着我,“我还没有想到是你呢。”

“那倒没有使我奇怪。你觉得味道好吗?”

“当然很好啰。可是这真叫我羞愧死了,洛坎普先生。”她用手抹了下嘴巴,“我就是不明白——”

“瞧,玛蒂尔德,那也说得太过分了。你只是喝醉了酒——喝得酩酊大醉了,不是吗,嗯?”

她费劲地平衡着身子,站在那儿眨巴着眼睛,活像一只老猫头鹰。她的神志逐渐清醒过来,便毅然地向前移动了一步。

“人毕竟是人哪,洛坎普先生……开始我只是闻了一闻……后来,我只啜了它一口,因为……哦,你知道,我的胃向来很虚弱……后来……后来,我想,一定有个什么鬼附在我身上。不过话还得说回来,你也没有引诱一个老太婆的权力,把这些个美酒就这样子随意放着……”

我发现她这种行径,也不是第一次。每天早晨,她总要到我们这儿来,做两小时打扫工场的杂务。虽然随你把多少钱留在这儿,她从来不会挪动一下,可是一有了酒,她老远就会闻到,仿佛一只耗子老远就会闻到一片火腿似的。

我拿起两个酒瓶。“当然啰!你把招待主顾的干邑白兰地倒还留着……可是那种好东西,克斯特先生自己所有的——却都给你喝光了。”

在她饱经风霜的脸上,展露出一抹苦笑。“请你信任我,洛坎普先生。我是一个鉴赏家!可是你总不会泄露出去吧,洛坎普先生?我是一个可怜的寡妇啊。”

我摇了摇头。“这一回,我不会讲出去的,玛蒂尔德。”

她放下了衣裾。“现在我还是走了的好。要是给克斯特先生抓住了啊……”她举起双手。

我走到碗橱那边,打开了橱门。“玛蒂尔德……”

她摇摇摆摆地走过来。我举起一个长方形的褐色酒瓶。

她抗议地举起了双手。

“那不是我,”她说,“我以名誉担保,那绝不是我,洛坎普先生。我连闻都没有闻过呢!”

“你恐怕连那是什么都不知道吧,我想?”我说着,随手斟满了一杯。

“不知道?”她答道,舔着嘴唇,“是朗姆酒。石器时代牙买加的陈货。”

“好极了!那么喝一杯怎么样?”

“我吗?”她吓得倒退了一步,“那更不敢了,洛坎普先生!那简直是以德报怨,叫我感到惭愧难堪了。这儿,老施托斯走来偷偷地把你所有的干邑白兰地都喝光了,可你居然还请她喝朗姆酒!你真是一个圣人,洛坎普先生,你真的是!我还没尝到一滴这种酒啊,怕早已寿终正寝了。”

“真的是这样吗,玛蒂尔德?”我说着,便做出一种自己要喝它的样子。

“哦,那么好吧,”她急忙说道,抓住了酒杯,“机会临头,一个人总得享受一下嘛。即使连自个儿都还不知道。祝你健康!我想今天总不见得是你的生日吧?”

“差不多,玛蒂尔德。你猜得好准。”

“不,真的吗?”她抓住了我的手。“祝你幸福!祝你有钱,洛坎普先生……哦,我怎么一直在发抖哪……我一定还要敬你一杯。我真是说不出来地喜欢你,倒像你是我的亲生儿子似的!”

“很好。”

我又给她斟了一杯。她咕噜一口喝干了,仍然哼着祝颂我的话,走出了工场。

我把酒瓶挪开,在桌子边坐下了。打窗子外射进来的惨白的阳光,照耀着我的双手。一种古怪的感觉,一个生日——即使那也并没有什么意义。三十年了……我记得有一个时候,我总以为自己活不到二十岁,那个时候仿佛已经很远很远了。随后……

我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开始推算。童年,学校——各种事情、各种遭遇的一个个难解的情结——那么遥远,仿佛另一个世界,再也不是真实的了。真实的生活,才只从1916年开始。那时候我刚参加军队——年纪十八岁,又消瘦又虚弱。一个混蛋军士总让我反复练习双手撑在地上的动作,就在营房后面翻垦过的泥田里……一天晚上,我母亲到营房里来看我,可是她不得不等了一个小时,因为我没有按照营里的规定把士兵的个人装备整理好,被处罚擦洗厕所。她愿意帮着我干,可是那不行。于是她哭了,我也疲累得就这么坐在她身边睡熟了。

1917年。佛兰德斯。米滕多夫跟我在小店里买了一瓶红酒。我们想庆贺一番。可是我们没有来得及,因为那天一大早,英国方面的炮轰已经开始了。大约中午光景,克斯特挂了彩,迈尔和德特斯在下午阵亡了。到了薄暮时分,当我们以为战斗在沉寂下去,正想旋开瓶塞的时候,毒气却被释放过来,弥漫了我们的堑壕。我们总算来得及戴上防毒面具,可是米滕多夫的防毒面具有毛病,等他自个儿发觉,为时已经太晚了。他急忙摘下来,可是在找到一个新的防毒面具之前,他已经吞下了那么多的毒气,以致呕吐鲜血。第二天早晨他就死去了,脸上青一块黑一块的。

1918年。那是在医院里。几天前来了一个新的护航船队。纸做的绷带。重伤的人。呻吟。低矮的手术车,整天来来往往地驶过。约瑟夫·施托尔躺在我隔壁一张病床上,他的两条腿都已经截掉了,可是他自己还不知道,他也看不见,因为那些被褥蒙在一个铅丝的床架上被支撑起来。而且他也无论如何不相信,因为他仍然觉得双脚在作痛。我们房间里有两个朋友在夜里死了,其中的一个死得又慢又艰难。

1919年。又回家了。革命。饥馑。外面响着机关枪。兵士打兵士。自家伙儿的人打自家伙儿的人。

1920年。暴动。卡尔·布勒格被枪毙,克斯特和伦茨被逮捕了。我母亲在医院里。癌症。

1921年……我思忖了一会儿。不,我已经记不起来了。那一年可给漏掉啦。1922年,我在图林根当一名铺设铁轨的工人。1923年,在一家橡胶公司里担任广告部主任。那是在通货膨胀的时期。因此,有过一个时候,我居然每月收入两百万亿马克。我们往往一天要发两次工资,每一次发了工资,总要放半个小时的假,以便大家在下一次调整汇率之前,可以奔到店铺里去抢购点东西——因为汇率一经调整,货币的价值又只值一半了。

后来,又怎么样呢?那以后的几年?我把铅笔放了下来。再去追忆这些个事情,也没有什么意义。无论如何,我是再也记不起来了,一切都太杂乱。去年过生日的时候,我在国际咖啡馆当钢琴师。那个时候,我又遇见了克斯特和伦茨。而如今,我在Aurewe ——一家汽车修理厂,克斯特股份公司。伦茨和我都是所谓的“股东”,可是这个修理厂,实际上只属于克斯特一个人。他原是我们的同学,在军队里担任我们的连长,后来他成了飞行员,又一度做过学生,再后来又当了赛车手……最后他才盘进了这个铺子。伦茨在南美洲流浪了几年,第一个参加他的企业,后来我也参加了进去。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纸烟。归根结底,我无论如何应该满足的了。我也不算生活得太坏。我有工作,我很强壮,我不容易疲劳,我也相当健康……可是这些个事,还是不要去苦苦思索的好,至少,不要在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尤其不要在夜里。因为往事常常会突然地被撩拨起来,用一双死沉沉的眼睛,凝神瞪视。为了要排遣这样的时候,一个人总得常备这么一瓶酒咧。

大门叽叽吱吱地响了起来。我把写着日子的纸条撕下来,扔进了字纸篓里。大门开了,戈特弗里德·伦茨——颀长清瘦,长着一头稻草色的乱发和一个仿佛属于别人的鼻子——兀立在门框中间。

“罗比,”他大声吼道,“你这团肥肉,站起来!把脚跟靠拢!你的长官们要跟你说话!”

“天哪!”我便站了起来。“我本来希望你不会记着的……别装得这样神气活现的。”

“你不是唯一要照顾的人。”戈特弗里德说着,便将一个纸包放在桌子上,纸包里藏着一种琤琤作响的东西。克斯特跟着他也进来了。

伦茨高高地矗立在我的面前。“今天早晨,你碰到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我想了一想。“一个老太婆在跳舞。”

“神圣的摩西!如果你愿意这样理解,这倒是一个征兆!跟你的算命天宫图是完全符合的!我昨儿已经占过卦了。你是在人马座下诞生的——柔弱、不可靠,就像风中的芦苇。今年土星位置不佳,木星对你也不利。克斯特和我都是 loco farentis ,你知道的,因此为了你最必要的防卫,首先请你接受这道护身符。这是我从一个印加人 末代直系后裔那儿弄来的,她有贵族血统,平脚,浑身长着虱子,可是有洞察未来的天赋。‘脸色苍白的陌生人,’她跟我说道,‘这个是帝王们佩戴的,连太阳、月亮和土地的权力都在这里边,别提那些不重要的行星了……给我一块银币去打酒,这道护身符就算是你的吧。’为了幸运的链条不至于断裂,我现在就把这个给了你。但愿它能够保全你,吓走不友善的木星。”他将一个系着一根纤细链条的小黑雕像,挂到我的脖颈上,“好啦。那是祛除主要的灾难的……至于祛除日常的灾难,这儿还有这个——六瓶朗姆酒。奥托给的。每一滴酒液,年岁都比你大一倍呢。”

他打开纸包,一个个酒瓶在晨光中闪着琥珀似的光芒。“真好看,”我说,“你打哪儿弄来的,奥托?”

克斯特微笑着。“说来话长。可是,小伙子,你说你有什么感觉啊?三十岁了?”

我摇了揺头。“好像是十六岁,同时又好像是五十岁。换句话说,真是无聊……”

“真是无聊!你这是什么意思啊?”伦茨反驳道,“哦,这是天下最了不起的事哪。意思是,你已经征服了时间,活了两世了!”

克斯特瞧着我。“让他去吧,戈特弗里德,”他随后说道,“生日对于一个人的自尊心来说,总是有沉重压力的。尤其在大清早。过后他就会振作起来的。”

伦茨紧锁着双眉。“一个人越少想到他自个儿,他就越好。这句话,能不能给你一点安慰啊,罗比?”

“一点儿也不能,”我说,“一个人越好,他就越是应该多做一些。我认为那是很艰难又令人厌烦的事。”

“了不起咧!他在推究哲理了,奥托!他早已得救啦,”伦茨道,“最坏的时辰已经过去了,危机已经过去了,他已经度过了生日,已经挨过了一个人无所畏惧地正视他自己,而结果发现他只是一个可怜虫的时候……现在啊,应该用平静的心境,开始日常的工作,去替那辆陈旧的凯迪拉克加油吧。”

我们一直工作到黄昏,然后洗手和更衣。

伦茨贪婪地瞅着那一排酒瓶。“开它一瓶,你说怎么样,奥托?”

“那要让罗比,不是让我来说了,”克斯特道,“你知道,戈特弗里德,一个人送了礼,然后像榴弹炮似的尽给他暗示,那是挺不礼貌的。”

“可是让送礼的人渴死,也不见得礼貌吧。”伦茨反驳着,便旋开了瓶塞。

香味弥漫了一屋子。

“圣母啊!”戈特弗里德惊叫道。

我们大家都用鼻子嗅着。

“好得出奇,奥托!除了诗人,简直无法形容它咧。”

“跟这个阴沉的洞窟实在太不相称了,”伦茨说道,“我倒有个主意……咱们到乡下什么地方去吃饭,带了这几瓶酒去。咱们不妨到那空旷的野外去喝它个干净。”

“好极了!”

我们把整个下午一直在修理的那辆凯迪拉克推开了,露出后面一件四个轮子的怪东西:奥托·克斯特的竞赛汽车——这个工场的瑰宝。

克斯特在一次拍卖中,买进了这辆很便宜的头重脚轻的旧汽车。当时看见这辆汽车的一些鉴赏家,都毫不犹豫地认为这是运输陈列馆里一件有趣的标本。博尔维斯,一个生产女士成衣的批发商,正巧也是一个赛车迷,他劝告奥托将这辆汽车改成一架缝纫机。可是克斯特并没有灰心。他把汽车拆卸开来,倒像那是一只表似的,还做了几个月的夜工。随后在一天傍晚,他就坐着这辆汽车出现在我们常去的一家酒吧前面。博尔维斯一看见它,几乎笑倒,原来它还是那副可笑的样子。为了好玩,他就跟奥托挑战,要他来竞赛一次。如果克斯特胜过了他的新赛车,他愿意拿出两百马克,反过来他只要克斯特输给他二十马克,赛程是十公里,他愿意让奥托先走一公里。奥托接受了赌约。可是奥托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了。他拒绝了博尔维斯的情让,并把赌注增加到一千马克,谁输谁给,公平交易。博尔维斯乐不可支,说是要不要立即把他送进疯人院去。大家都哈哈大笑,预备看看这出好戏。克斯特的唯一答复,便是发动他的引擎。他们马上出发,以便立见分晓。回来的时候,博尔维斯的那副神情,仿佛看见了一条大海蛇似的,他把那张支票开好,另外又开了一张。他想当场买进这辆汽车。可是克斯特只是向他笑着。他绝不愿意跟它分手,随你出多少钱都不成。它的外表看去非常残破,然而内里却像新的一样。为了便于日常应用,我们就把一副碰巧相称的老旧得古怪的车身,装配上去,油漆已经剥落,挡泥板已经破裂,而车篷也已经是十年前的旧货了。当然啰,我们原可以把它改装得更好看一点,可是我们不愿意那样做,也有一个理由的。

“卡尔”,我们替它取了这样一个教名——卡尔,路上的幽灵。

卡尔在公路上用鼻子嗅着。

“奥托,”我说,“这儿来了一个倒霉鬼啦。”

一辆很大的别克牌汽车跟在我们背后不耐烦地按着喇叭。它迅疾地赶上了我们,很快两辆汽车就肩并肩地疾驶着了。那个驾驶员懒洋洋地睃了我们一眼。他的目光傲慢地打量着破烂的卡尔。然后又转过眼去,早已把我们给忘啦。

几秒钟之后,他不得不注意到卡尔仍然在跟他肩并肩地行驶着。他稍稍坐起了一点儿,打趣地瞥了我们一眼,便踩下汽车的油门踏板。卡尔却还是没有屈服,又灵巧又敏捷,活像一只小型梗犬挨在一只大型猎犬的旁边奔跑,它仍然在那辆镀镍烤漆的亮闪闪的大机车旁边保持着原来的位置。

那个人将方向盘抓得更紧。他仍然毫不怀疑地投给我们一种讥嘲的眼色。他分明已经打定主意,想让我们看看他的汽车能有多少本领。他使劲地踩着油门踏板,弄得那排气管又噗噗地吼了起来。可是也没有用。他还是抢不上去。外观丑陋,其貌不扬,卡尔照样紧钉着他。

那个人居高临下,愕然地瞅着我们。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每小时六十英里以上的速度,居然还甩不掉我们这辆一开便嘎嘎作响的破车。他茫然地瞧着他的速度计——这东西一定是坏了。他把它打了开来。

这两辆汽车并肩骤驰在一条笔直的大路上。开了几百码之后,迎面来了一辆叽叽吱吱响着的货车。别克不得不落在我们后面,让它过去。很快它又驶到我们旁边的时候,却又看见一辆殡仪车风驰电掣般过来,花圈上的缎带在临风飘舞,它不得不再次让路了。这以后,一路上都没有什么阻碍。

这时,那个驾驶员已经失去了原先的傲慢,他心里恼怒,嘴唇紧闭着,坐在那儿,向前微伛着身子,赛车的狂热控制了他,此刻他的整个生命,仿佛全投入到了不让我们这匹小杂种狗赶到他前面去。

而我们这一边呢,却显然纹丝儿不动地坐在各自的座位上。在我们心目中,根本不存在什么别克的影子。克斯特的眼睛镇静地盯视着道路;伦茨虽然极度激动,却拿出一张报纸,倒像他除了看报,便没有更好的事情可做似的。

过了几分钟,克斯特向我们挤挤眼睛。卡尔渐渐地减低速度,于是别克便慢慢地跟了上来。它那宽阔闪亮的挡泥板,竭力想超过我们。排气管里喷出一股蓝色的烟,扑到我们的脸上。一点一点地,它超过我们二十码,于是,不出我们所料,那个车主的脸红彤彤、汗涔涔,可又乐呵呵的,从车窗里探出来,露出胜利的微笑。他以为这一下总是赢定的了。

可是他还不以此为满足。他不肯放弃报复,他挥手招呼我们上前——冷漠地挥着手,俨然是一个胜利者。

“奥托。”伦茨警告说。

可是他不需要说话,在那一瞬间,卡尔纵跳了一下,压缩机叽叽吱吱地响了一阵。于是那边在车窗里挥着的手,蓦然间不见了——因为卡尔已经接受了邀请,它已经赶上去啦。它镇静地赶去,直到我们终于收复了失地,这时,我们才第一次注意到那位陌生人。以一种天真的询问神态,我们瞅着那个驾驶员,仿佛问他为什么要挥手示意。可是他硬是生生地转过脸去,让眼睛望着别处。而卡尔,这个踌躇满志的街头流浪儿,满身尘土,啪啪地摆动着挡泥板,以最高的速度驶走了。

“干得好,奥托,”伦茨跟克斯特说,“今天晚上,准会有一个人连晚饭都吃不下去呢。”

这种竞赛,也是我们不愿意改装卡尔车身的一个理由。只要它在公路上一露面,便会惹起别人的恼怒。跟别的汽车相比,它仿佛是一只跛足的乌鸦,而人家却是一群饥饿的猫。哪怕是最爱和平的家庭旅行车,打它身边经过也会觉得激动。看见这样一辆嘎嘎作响的旧汽车,一会儿在他们前面,一会儿又在他们后面,即使是最稳重的、工作勤奋而认真的中年人,也会被赛车的狂热所控制。因为谁会知道,在这个可笑的车身里,搏动着一颗赛车者的伟大的心呢?

伦茨认为卡尔还有一种教育的作用:它叫人对于创造才能应该给予适当尊敬,而这种才能往往潜藏在一个并不吸引人的外表里面。至少,伦茨是这样说的——他又说到他自个儿,说他是最后一个浪漫派。

我们开到一家小客店前面,大家便从汽车里走出来。黄昏既美丽又宁静。新垦土地上的犁沟发出紫盈盈的亮光,田塍呈现着褐黄和焰腾腾的金色。大块云霞,如同火烈鸟一般,在苹果绿色的天空中漂浮,而在这云霞中间,挂着一弯纤细的新月。一棵榛树的丫枝,虽然还是光秃得可怜,却已充满着茁芽的希望,将黄昏和幻梦搂在它的怀抱里。一股炸肝的香味打小客店里散发出来,还有洋葱。我们都心花怒放了。

伦茨随着香味走进门去,又非常满意地走了回来。“你们应该去看看那些油煎土豆片!要是你们不快去,好东西都要被吃光了。”

正在这时候,一辆汽车嗡嗡地开了过来。我们看了一眼,原来就是那辆别克。它猛地刹住车,就停靠在卡尔旁边。

“投环游戏嘛!”伦茨说道。在以前,我们也曾为了同样的理由跟人家打过架的。

那个家伙跳出汽车。他个子高大,体格魁伟,身上穿着一件柔软的褐色骆驼毛大衣。他很不高兴地瞧了卡尔半晌,随后脱下那双厚厚的黄手套,向前走去。

“你管它叫作什么啊,你那个奇妙的鬼东西?”他问克斯特道,克斯特站得很近,他的脸活像一个醋瓶。

我们三个人都瞧着他,没有搭理。分明他把我们当作机修工,以为我们穿着星期日的盛装,偷偷地溜出来玩儿的。

“你是在跟我们说话吗?”奥托终于用一种怀疑的语气这样问道,为了要教训他应该礼貌一点。

那个家伙脸红了。“我是在问那辆汽车啊。”他粗鲁地说道,仍然跟先前一样的语气。

伦茨挺直了身子。他的大鼻子在搐动。他对于别人的礼貌,向来是特别挑剔的。可是在他开门以前,别克的第二扇车门,仿佛给一只鬼怪的手拉着似的,突然地给打开了,一只纤巧的脚跨了出来,随后是一条细长的腿和一个膝盖,于是下来了一个姑娘,她慢慢地向我们走来。

我们都不由感到愕然,大家你瞅瞅我,我瞅瞅你。早先我们全没有注意,汽车里还坐着另一个人呢。伦茨立刻改变了态度。在他满是雀斑的脸上展露着笑容。我们突然都微笑起来——为什么啊,那只有天知道咧。

那个胖胖的家伙非常狼狈地直瞧着我们。他自个儿茫然起来,分明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宾丁。”他最后才这样说道,微微地鞠了一躬,仿佛只有这个名字,他至少还有把握似的。

那个姑娘这会儿走过来。我们变得更和气了。

“让他们去看看那辆汽车吧,奥托。”伦茨说着,向克斯特匆匆地瞥了一眼。

“为什么不呢?”奥托答道,他愉快地眨巴着眼睛,以回报伦茨的瞥视。

“我很想去看一看它,”宾丁说道,语气早已和缓了,“一定是速度很惊人呢。一下子就赶过了我啦。”

那两个人一块儿穿到停车场,克斯特将卡尔的车盖掀开了。

姑娘并没有走过去。她在苍茫的暮色中,娉婷而文静地站在伦茨和我的旁边。我原以为戈特弗里德又要趁此机会,像炸弹一样忙碌一番了。他是生就的这么个脾气。可是如今他仿佛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在平时,他照例会像雄火鸡一般去调情——可是这会儿他却屹然地站着,宛似一个入定的老僧,纹丝儿不动。

“你应该宽恕我们,”我终于说道,“我们没有看见你在汽车里。要不然,我们也不会像刚才那样唐突了。”

那个姑娘瞧着我。“可是为什么不呢?”她镇静地答道,嗓音深沉得惊人,“那也一点儿不坏啊。”

“坏倒是不坏,可是不公平。那辆汽车大约可以跑到时速两百公里呢。”

她稍稍向前伛着身子,将双手插进了大衣的口袋。“两百公里吗?”她问。

“说得准确一点,一百八十九点二,正式的记录。”伦茨像子弹出膛似的傲然说道。

她便笑了起来。“我们还以为只有六十或者七十呢。”

“哦,你瞧,”我说,“你不会知道的,可不是吗?”

“不,”她答道,“我们当然不会啰。我们总以为那辆别克,比你们的汽车要快上一倍呢。”

“那是可能的。”我用脚踢开了一根折断的树枝,“可是我们占的便宜太大了。我想,那边的宾丁先生一定很讨厌我们吧。”

她又笑了起来。“哦,是的,有过一阵子他确实是那样的。可是有时候一个人偶尔也要输得起才行。”

“一点不错。”

接着是沉默,我朝伦茨瞅了一眼。可是那最后一个浪漫派却只是微笑着,搐动着他的鼻子,让我独自在应付了。

白桦树飒飒地响着。一只公鸡在屋子后面啼叫。

“真是好天气。”终于由我打破了岑寂。

“是的,好得很。”那个姑娘答道。

“而且又是那样的温暖。”伦茨加上了一句。

“真是温暖得出奇。”我又补充着说道。

又是一阵沉默。那个姑娘,一定把我们当作一对大傻瓜,可是左思右想,我再也想不出一句可以说的话,伦茨用鼻子闻着嗅着。

“苹果酱,”他深情地说,“一定是苹果酱加猪肝。一道美味的菜。”

“无疑的。”我表示同意,心里却咒骂着我们两个人。

克斯特和宾丁回来了。在几分钟之内,宾丁完全变了一个人。他满面笑容,显然是在极乐之境,因为他发现克斯特原来是一个行家。他问我们肯不肯跟他们一块儿吃饭。

“当然奉陪。”伦茨答道。

我们走了进去。当我们踏进门口的时候,伦茨跟我挤挤眼睛,还朝那个姑娘的方向点点脑袋。“你早晨看见的蹦蹦跳跳的老妖婆,就是十个也都给她抵消了。”

我耸了耸肩膀。“也许是——可是既然那样,你为什么让我像一个傻瓜似的,在那儿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呢?”

他笑了起来。“你早晚总得学会自己游泳才好,孩子。”

“什么事情我都不想再去学会了。”我说。

我们跟着别人走了进去,他们早已在桌子边坐定。老板娘马上拿着猪肝和土豆片过来。她还带来了一大瓶裸麦威士忌酒,叫我们先喝。

宾丁原来是一个健谈的人。说也奇怪,他所讲的全是关于汽车的事。当他知道奥托确是一个赛车手的时候,他的善意表露得再也没有什么拘束了。

我更仔细地端详着他。只见他个子高大,身材魁伟,红润的脸上有着两条浓重的眉毛,还有点儿爱夸口,有点儿诙谐,分明很有风趣,像是一个生活得称心如意的人。我想象得出,他在临睡之前,一定会郑重地、满意地、赞赏地从镜子中打量他自己。

那个姑娘坐在伦茨和我之间。她已经脱掉了大衣,里面是一套灰色的英国式服装。颈项里系着一条雪白的围巾,看去像是一种老式的领带。她头发褐色,光润柔滑,在灯光底下还带有一种琥珀色的光泽。她两肩平直,可是微微倾向前面,双手纤细,稍稍长了点儿,瘦骨嶙峋,不太柔软。她的脸狭长而苍白,可是那双大眼睛,却给她的脸添上一种动人的力量。她样子很美,我终于确定,可是,我不再去想它了。

而伦茨呢,却热烈而且激动。他完全改变了刚才的样子,他那长着黄头发的脑袋,熠熠生光,活像戴胜 的羽冠。他打开了诙谐俏皮的话匣子,跟宾丁两个人控制着餐桌。我只好坐在一边,也无法引起人家的注意——充其量递一个碟子,或者授几支纸烟而已。此外,就跟宾丁碰杯,那倒碰了好几次。

蓦然间,伦茨用手拍着额角说道:“朗姆酒!罗比,快去把我们生日的朗姆酒拿来。”

“生日?怎么,原来是哪一位的生日吗?”那个姑娘问。

“是的,是我的生日,”我说,“就为了生日,我已经给折磨了一天啦。”

“折磨?那么,你难道不要我祝贺了吗,我估摸?”

“哦,那还是要的,”我说,“祝贺,那是另外一回事儿。”

“很好,那就祝你万事如意。”

有一会儿工夫,我握着她的手,感觉到她的温暖而干燥的压力。随后我便走出去拿朗姆酒。在小小屋子的周围,黑夜又巨大又沉寂。我们汽车里的皮座垫已经潮滋滋的。我兀自站着,远望那城市的红光映耀着天空的边际。我很想待在外面,可是我早已听到伦茨在喊我了。

宾丁受不住朗姆酒。两杯下肚,就看出来了。当他走到外面花园里去的时候,身子已经在摇摇晃晃。我站起来,跟伦茨走进了酒吧。他要了一瓶杜松子酒。

“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对吗,嗯?”他说。

“不要问我,戈特弗里德,”我答道,“我还没有那么仔细留意呢。”

他用鸢尾花般蓝色的眼睛,瞪了我半晌,随后摇了摇他那亮闪闪的脑袋。“那么,你活着是为了什么呢,孩子,告诉我啊?”

“这个问题,我自己也已经问了好久了。”我答道。

他笑了起来。“你一定很希望我告诉你吧,我想。好的,现在我不愿意马上告诉你,就是这么一句话。可是我倒想先去探听一下,那姑娘怎么会跟那个胖子,那个汽车通厮混在一起的。”

他跟着宾丁走到外面花园里去。隔了一会儿,他们两个人又都回到酒吧来。消息一定很不错,因为戈特弗里德分明已看到道路畅通无阻,完全出于高兴,跟宾丁正打得火热。两个人又要了一瓶杜松子酒,一小时以后彼此拍拍后背,倒像老朋友似的。伦茨常常有这种可爱之处,当他高兴的时候,别人就很难拒绝他的好意。而其实,在这种时候,他连自己也不容易拒绝。此刻他一个劲儿跟宾丁搞得热火朝天。不多一会儿,两个人便在外面花园亭子里高唱着军歌。就这个时候,那姑娘也早已把最后一个浪漫派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们三个人,留在小客店的休息室里。突然间万籁无声。报时像杜鹃鸟叫声一样的时钟在嘀嗒嘀嗒地响着。老板娘收拾妥当,慈母般地俯视着我们。一条褐色的猎狗横躺在炉灶的前面。它不时在睡梦中嗥叫,声音很轻,可是尖厉而凄婉。外面,夜风呻吟着掠过窗子。军歌的片段,给吹送进来,这一间小小的屋子,好像高高地升了起来,跟我们一块儿飘浮着,穿过黑夜,穿过岁月,穿过许多记得起来和一半已经忘却的往事。

这是一种奇异的感觉。时间仿佛已经停止了奔流,它不复是一条从黑暗中流来又往黑暗中流去的河道,而是一个毫无声息地映照着人生的湖沼。我手里擎着酒杯,朗姆酒在发光。我又想起了早晨在工场里推算过的那笔陈年宿账。那会儿我很消沉,可是如今却不再是那样了。我瞧着克斯特。我听到他跟那个姑娘在谈话,可是我并没有注意他们谈话的内容。我感受到沉醉的第一缕柔光,它使血液温暖,它把一种冒险的幻觉撒布在虚无缥缈上面。外边,伦茨和宾丁正在唱着《阿尔贡森林之歌》。在我旁边,那位陌生的姑娘正在讲话——她说得很轻柔,很缓慢,嗓音深沉、兴奋,微微有点儿沙哑。我喝干了杯子里的酒。

另外那两个人又进来了,他们在户外稍稍清醒了一点。晚宴就这样散了席。我帮着那个姑娘穿大衣。她站在我面前,温柔地移动她的肩膀,来凑上那件衣服,脑袋向后仰着,侧向一边,嘴唇微微张开,露出一抹并不向着什么人,只望着天花板的微笑。霎时间我把大衣放下一点,这一晌我的眼睛都盯在什么地方啊?我突然明白伦茨为什么会这样子热情了。

她显得好奇地向我转过半个身子。我急忙又将大衣擎起,瞅了一下站在桌边的宾丁,他脸色红得像樱桃,眼睛里仍然露出一种呆滞的神色。

“你以为他还能开车吗?”我问。

“我想是可以的。”

我直愣愣朝她瞅着。“假如他开车不太安全,那么我们中间,可以抽一个人送你回去。”

她掏出粉盒,打了开来。“那倒没有关系,”她说,“他喝了一点酒啊,开起车来倒会更好咧。”

“开得更好,可是也许会不太谨慎吧。”我答道。

她从小镜子的上端直瞪着我。

“我们但愿他没有关系。”我说。我说得有点儿过分,因为宾丁站在那儿,模样确实还过得去。可是我总想出个什么主意,使她不至于完全消失。

“也许在明天早晨,我是不是可以打个电话给你,听听你们的情况?”我问。

她没有立刻回答。

“由于这次宴饮,我觉得我们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罪责,”我坚持着说,“尤其是我,我的那瓶生日朗姆酒。”

她笑了。“好吧,如果你愿意。西区2796。”

我们一到外面,我就把电话号码记了下来。我们望着宾丁把汽车开走以后,还喝了最后的一杯,然后让卡尔纵辔疾驰。它一溜烟穿过三月的轻雾,这时夜风很大,我们的呼吸也很急促,城市向我们迎面扑来,在黑暗中焰腾腾地高矗着。最后,弗雷迪酒吧像一条灯光灿烂的轮船,从朦胧中显现。我们将卡尔开到路边,抛锚碇泊。干邑白兰地是流动的金色琼浆,杜松子烧酒活像绿玉石似的熠耀,而朗姆酒则是人的生活本身。我们在酒吧的高凳上,直挺挺地坐定。音乐在吹奏,生命的脉搏清晰而有力,它大胆地在我们的胸腔中撞击。那些等待着我们的、陈设糟糕的房间的索然无味,以及生存的凄然无望,都被忘记了。酒吧的柜台乃是“人生之船”的船长舰桥,而我们又一次向着大海出航了。 05MGIC43rgNzg1G/HZyO/dPlJYziTlDm/3T8kB7dIRBZndkPzgNnmisV0IPajy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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