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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隔壁的法兰奇人

关于艾哈迈德·沙阿是不是阿富汗的第一位国王这个问题,尚具争议,但不容置辩的事实在于,他确是从这里走出的最后一位征服者。他和之前的许多征服者一样,集结部落武装,在中亚与南亚之间开疆拓土。当他死的时候,邻近地区的地缘环境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变局,新的势力开进了这片区域,这些势力是当地战士在公开战斗中无法击败的,有些人把他们叫作“法兰奇”(Farangi)[这个单词乃是“法兰克”(Frank)在波斯语中的变体]。7个世纪以前,法兰克人走出欧洲,袭击了圣城耶路撒冷。正是他们的行动,引发了长达几个世纪之久的抵抗“十字军”的战争。从那时起,法兰奇便成了对欧洲人的通称。艾哈迈德逝世的时候,帝国边界的那一侧已经有不少法兰奇人定居。

当地人称他们为“因格雷齐”(Engrayzee),也就是波斯语和普什图语中的“英格兰人”。早在150多年前,英格兰人就已来到印度。1613年,英国人在印度海岸设立了第一个通商据点。建立据点并非出自政府行为,而是寄托了东印度公司一众股东的发财梦。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正式合并,形成了大不列颠联合王国。此后,印度不再只有英格兰人,移民来自整个不列颠。当时,这些移民大多从事商贸活动,他们得到莫卧儿帝国的批准,得以在几个小岛栖身,并默默地操持着自己的生意。

当时,在印度的欧洲商团可不止不列颠一家,每一家商团都想从贸易当中赚取好处。为此,他们经常互相攻伐。不过,战争只在欧洲人之间进行,印度当地势力从未卷入其中。最初,英、法联手驱逐了葡萄牙人。而后,英、法商团又开始互相攻伐。1743年,艾哈迈德还未登上王座,英、法军队已在印度东海岸开战。这只是当时全球冲突的前线。在欧洲,这场冲突被称为七年战争,在北美,即是法国-印第安人战争。1763年,印度的战事终于有了结果,英国人大获全胜。此后,法国人虽然还能在印度定居,不过得“接受英国的保护”。

对法战争期间,英国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正在征服印度,因为他们并不想要统治印度,他们的主要利益全在商业上。那时,英国政府还未向印度次大陆派驻任何官员,英国在印度次大陆的存在仍局限于东印度公司。严格意义上来讲,东印度公司属于私人企业,尽管它得到了英国政府的充分支持,并充当了英国利益的代理人。因此,东印度公司只管不惜一切代价追求最大利润,而这个目标与英国政府的利益诉求不谋而合。

1756年,英、印双方在贸易港口加尔各答爆发冲突。莫卧儿帝国驻孟加拉省的总督纳瓦布(Nawab)下令逮捕了一批英国公民,并将他们关进一间小牢房。他们在狱中的容身之地实在逼仄难受,为此,欧洲媒体还发明了一个全新词汇——“加尔各答黑洞”(Black Holes of Calcutta)。只在小小的黑洞中待了一天,就有不少人丧了命。恶行很快传到了东印度公司设在本地治理(Pondicherry)的总部。盛怒之下,东印度公司决定教训一下纳瓦布。罗伯特·克莱武(Robert Clive)率领一支小型武装,北上袭击了加尔各答,纳瓦布的势力一触即溃。在克莱武的扶植下,纳瓦布的侄子接替了叔叔的职务。这次军事冒险被英方称为“普拉西战役”(battle of Plassey)。其实,这谈不上是一场战役,倒更像是一种行政程序。此前,英国人浑然不知,孟加拉的大局早已落入己方的掌控。经此一役,他们才恍然醒悟。殖民活动的起点已经无法考证,不过,普拉西一役过后,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和印度的任何其他地方愈发为所欲为,类似的军事冒险也越来越多。

“加尔各答黑洞”事件爆发的同一年,艾哈迈德·沙阿的军队正在德里大肆劫掠。那一刻,阿富汗的国势似乎还要强过大英帝国。后者不过推翻了一位总督,艾哈迈德却直接废黜了莫卧儿帝国的皇帝,扶植了一位听话的傀儡。正当英国人在印度东部展示赤裸裸的权力时,艾哈迈德·沙阿直接占据了印度西部的大片领土。简单的事实表明,英、阿两股势力即将展开对决。

英国与阿富汗确实将会产生不小的纠葛。不过,一切都是后话。从加尔各答到德里,起码有1000英里的距离。从德里出发西行,还要走过500英里才能到达艾哈迈德的家乡坎大哈。阿富汗与英国之间没有交集,也没有理由发生冲突。

“加尔各答黑洞”事件过后的数年间,英国人在孟加拉的统治日渐稳固。同时,英国也在大力向西拓展势力。当时,莫卧儿帝国已经分崩离析,肢解成了一个个独立的邦国。英国人步步为营,一一控制了这些邦国,分而治之。如有需要,英国殖民者会对其实行直接统治;有时候,他们会扶植地方势力代行统治,自己则身居幕后进行操控。

对于东印度公司的代管活动,英国政府渐生不满。东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横征暴敛,几乎危及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可是,印度又是如此重要而不容失去。英国政府决心对印度实施直接统治。1773年,英属北美殖民地开始分崩离析的时候,英国政府派了一名总督来到印度履职。东印度公司作为一个强大的力量仍在次大陆运转,不过,英国对印度的统治正式拉开了帷幕。尽管殖民政府的总督经由议会提名任命,其作出的决定也须经议会批准,但他在印度有相当大的自主权,拥有一整套内阁班子辅助左右,帮他制订外交政策。

1772年,艾哈迈德·沙阿因罹患颌骨癌而离世。这一年,马萨诸塞州的爱国者正在筹建“茶党”,这不仅是对英国政府的反抗,也是对东印度公司的反抗。没错,这家公司在印度与北美都曾开展业务。那个时候的阿富汗,还是一个庞大的帝国。疆土从现代伊朗的心脏地带延伸到印度洋,东北部的克什米尔也被纳入其中。在伊斯兰世界,阿富汗是仅次于奥斯曼帝国的第二大强国。

但是,随着艾哈迈德的离世,第二强国也行将崩溃。此前数年,艾哈迈德一直卧病在床,无法理政。他一撒手人寰,阿富汗便由盛转衰。这时的英国殖民者正在步步紧逼。不过,阿富汗的衰落与当时的英国人毫无干系,内部因素才是帝国衰微的根源。这是一个王朝帝国,这是一种本质上就不稳定的政治形式,毕竟王朝的兴衰起落完全系于统治者的个人才能。艾哈迈德·沙阿即便再伟大,也无奈儿子能力平庸。他的孙辈就更加不堪了,为了夺取王位,互相残杀,打成一片。短短30年里,王位便六易其主。持续的内乱,演变成了普什图两大家族之间的血腥内战。这与英国的玫瑰战争颇为相似。当年,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曾进行过一场持续数十年的战争。

玫瑰战争之后,亨利七世登基为王。他开创了都铎王朝,其作为使他在很多方面被认为是英格兰的缔造者。阿富汗版的“玫瑰战争”之中,同样走出了一位杰出君主,阿富汗人至今仍敬称他为多斯特·穆罕默德大王(Dost Mohammed the Great)。内战期间,艾哈迈德的孙子要么失明,要么死去,要么流亡国外。当然,这些孽债大多是他们互相残害所致。1826年,多斯特·穆罕默德自立为埃米尔(amir) ,开启了巴拉克宰王朝。他虽非艾哈迈德·沙阿的直系后裔,却也和国父一族血脉相连。毕竟,多斯特·穆罕默德同样来自杜兰尼部,也是一颗“珍珠”。

多斯特·穆罕默德体形瘦长,蓄着长长的胡须,他有着黑黑的眼珠、高大的体格。少年时代,多斯特·穆罕默德曾经放浪形骸、沉溺酒精。不过,他很快回归正途成熟了起来,成为一位外表严厉但言语温和的君主。与国王有过接触的人,都觉得他是位完美的绅士。 [1] 显然,一位历经内战并最终获胜的人,本性不会太过谦和温柔。如果情势需要,多斯特·穆罕默德从不吝惜雷霆手段。当然,在王室与上流社会的交际场合中,国王还是一如既往地优雅得体。

多斯特·穆罕默德着手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国家,并定都喀布尔,他将在此对国家实行统治,这也将成为阿富汗历史的基本内容。无论是内因还是外力,仿佛都要对这项工作加以阻挠和破坏。我们的阿富汗故事正是从多斯特·穆罕默德开始讲起。

新君施政不过几年,国内的秩序便稳定下来。对此,广大臣民感激不尽。农民终于可以回归家园继续耕作,游牧部群也重新开始迁徙放牧。女人们在家中料理花园、安排政治婚姻;男人们则溜进市场闲逛取乐,和一干朋友大扯闲篇。贸易已经恢复,骆驼商队再次出发,他们穿过兴都库什山口,前往印度河平原,用羊毛、兽皮、亚麻籽油、青金石、华丽的地毯和马匹、骆驼等牲畜,换取大米、茶叶、香料、棉花和其他令人垂涎的货物。 [2]

在多斯特·穆罕默德的治理下,艾哈迈德·沙阿帝国的核心部分已经收复。可是,多斯特大王对此并不满足,因为他还没收复整个帝国。马什哈德(Mashad)易于人手,国王倒还能够容忍,毕竟那座城池本来就在波斯的势力范围之内。可是,国王也失去了印度河沿岸的丰沃土地以及白沙瓦城。夺取领地的兰吉特·辛格(Ranjit Singh)甚至不是穆斯林,而是个锡克教徒!要知道,白沙瓦及其附近地区的大部分居民,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普什图人,白沙瓦更是阿富汗国王长期以来的冬都。同为普什图人的阿富汗统治者,不能不觉得心痛万分。于是,多斯特·穆罕默德决心要用一战之功夺回白沙瓦。但他的雄心反而让他一度跌落王位,由此生成的裂痕,不但他再也无力补救,甚至直到今天仍在作祟。 jlhSPkUhw/Ik6YhC9fE/6eA/wvONPLSqvB3dinOm0cF4lnSdnQ0DEWSEAgJUDw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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