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人把制造乐器的材料,分为八种,即匏瓜、黏土、皮革、木块、石头、金属、丝线与竹子,称为“八音”。
这是说中国古代演奏音乐的八种乐器,最早具体提出“匏土革,木石金,丝竹”的八音分类方法的是《周礼·春官》。“匏”指匏瓜,是一种瓜类,晒干后可制成笙、竽等乐器;“土”即黏土、陶土,可制成埙;“革”指皮革,可制成皮鼓;“木”是指木制乐器,包括木鱼、梆子、拍板、祝和敔等;“石”指石类乐器,如石磬;“金”是金属类乐器,包括钟、铃、锣、钹、铙等;“丝”是指用蚕丝、丝线作弦制成的乐器,包括琴、瑟、筝等;“竹”是指用竹管制成的笛、箫等乐器。“八音”即表示这八种不同材质的乐器。
音乐可以愉悦人的性情,《尚书·尧典》中说:“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八音”可以调和身心,同时“乐”和“礼”又是相辅相成的,所以中国的“礼乐”是不分家的。《三字经》作为一部儒家思想的通俗读本,之所以将“八音”的内容列入其中,正是因为儒家传统讲究“礼乐”治国,注重音乐的政治效果。不仅有“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之说,更有“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怨以怒,亡国之音哀以思”以及“无乐不和”的说法,音乐的巨大作用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