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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要素分析

(一)服务意识

诉讼服务中心最基本的功能在于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诉讼服务需求,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与司法资源利用效益,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和文明。诉讼服务中心立足于服务,对外服务于当事人,对内服务于审判庭。实践中必须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既要为当事人提供齐备的诉讼服务功能、人性化的服务设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也要认真做好开庭排期、送达传票、审限管理、调卷阅卷等各项审判流程管理工作。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方面,要强化民生服务意识、市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意识、精准服务意识。从群众、当事人的具体需求项目入手,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实现服务的精准性,提升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的规范化

周强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上强调,要规范运行机制,实现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使人民群众不受地域、审级限制,在任何一个法院都享受到平等、同质、高效的诉讼服务。要实现基础设施、功能设置、服务流程、绩效管理等内容的标准化,统一服务标识、管理机构、工作流程等,切实做到功能实用化、管理精细化。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的规范化是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是要有统一的机构设置。各级法院一体联动,自上而下地统一场所名称、统一标牌标识、统一功能分区、统一岗位职责。大厅的功能区可以统一划分为等候、立案、调解、信访、综合五大区域,以及诉讼引导、查询咨询、诉调对接、立案信访、判后答疑、司法救助、费用缴退等20余项功能为基本岗位职责。

二是要有规范的工作流程。每一个功能区、每一个岗位都应有统一的职责内容、行为规范。如立案,从导诉、接收材料、判断是否符合要求、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出具书面凭证、一次性告知等方面都应有详细规范的工作流程。只有这样,才能改变诉讼群众因不了解法院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一进法院茫然不知所措的情况,实现到法院有人接待、诉讼活动有人引导、咨询问题有人回答、提交诉讼材料有人接收、找法官有人联系等“一站式”服务,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提高诉讼的便利性。

很多法院还制定了《当事人约见法官制度》《立案工作规范》《立案调解法律规范》《诉讼指南》《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文明接待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制度》《窗口岗位责任制度》《判后答疑工作制度》《院长预约接待来访工作规则》《诉访分离工作制度》《廉洁司法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这些规范性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诉讼服务工作程序、加强工作管理发挥了日益明显的长效作用。

三是要规范各部门的职责。对各部门应当承担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做到责任清晰、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在部门的协调上,要与审判执行各个部门、前台与后台,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前台做的大量工作,对后台的诉讼是一个很大的支撑与促进。

(三)人员配置

人员的因素是诉讼服务中心的关键环节。诉讼服务中心在人员的配置上,以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为主导,购买社会服务力量为主体,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银行工作人员等入驻中心,按照审判类、审判辅助类、审判事务类、诉讼服务类四大类,进行类型化的资源配备,才能有效解决有限的法官资源和服务中心大量人员需求之间的矛盾。

(四)信息化水平

在信息化社会的大背景下,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拓展诉讼服务职能更能便利当事人,也是诉讼服务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方式,或者对诉讼的要求,也在发生巨大变化。未来的诉讼,就是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持续性的诉讼服务。诉讼服务的信息化将由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的突破深刻改造实施服务的工作模式,并大大提高工作效能。目前,我国已有多个地方法院积极实践并搭建了在线诉讼服务平台,通过专门网站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法律法规检索、预约阅卷、庭审信息查询等多项服务。

各级法院依托实体诉讼服务中心,以网上自助诉讼服务为核心,构建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公开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App等五位一体,多渠道、场景化、一站自助式的法院“互联网+诉讼服务”新体系。

实体诉讼服务中心和信息化要深度融合,同时应当进一步完善新媒体、新平台的诉讼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快捷、更高效的诉讼服务。

(五)环境支撑

现阶段有部分当事人认为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是类似于其他服务行业的服务人员,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官”,而对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缺乏尊重,对其工作产生误解,对诉讼服务中心的一些职能如诉前调解、委托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并不了解,认为是法院推诿搪塞,因而存在抵触情绪;加上诉讼服务中心的许多延伸职能的开展需要其他行政机关和组织的参与配合,部分行政机关和组织认为这些工作是法院在分流摊派任务,增加其工作量,而缺乏参与积极性,从而妨碍了诉讼服务中心职能的进一步拓展。由此可见,说明外部环境因素对诉讼服务中心的运行也有重大影响。

面对这类情形,要通过向公众宣传的方式,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宣传推介,要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视察诉讼服务中心,让社会大众零距离体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果。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利用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契机,发放诉讼服务中心宣传资料,加大诉讼服务和调解机制宣传。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等活动,深入街道、村委等基层组织,提高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的认可程度。 FFePUGl1YcfMx7vm0OOlhvl30ho1XE0DOVF1hMRH5Duk6dfu557RZ6GGF0QVXy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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