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一章

关于梦的问题的科学文献(截至1900年)

扫一扫,收听有声版

在下文中,我将证明有一种可以解释梦的心理学方法。此种心理学方法将揭示,每一个梦都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精神结构,与做梦者在清醒状态下的精神活动有特定的联系。我还将竭力阐明梦的错综复杂的过程,并且根据这些过程来推断引发梦的精神力量的性质。梦正是这些精神力量相互冲突或协作的结果。我的研究只需达到以上目的,此后我便不会继续,因为再向前一步将涉及更加复杂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借助于另一类材料。

首先我将简要介绍前人围绕该课题提出的观点,以及当代科学界对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因为在论述的过程中,我将很少有机会再谈到这些。人类对梦的研究已经历经千年,但在对梦的科学理解方面进展寥寥——前人已经普遍承认了这一事实,所以似乎没必要引用任何人的观点。本书的参考文献提供了很多引人深思的观察结果和有趣的材料,不过都很少或者完全没有涉及梦的本质或释梦的方法。而未接受过专业教育的人对这方面的了解自然更少。

史前时代的原始人类对梦的看法,影响了他们对宇宙和灵魂的看法,这些都是极具吸引力的主题,但我在此不愿赘述。我推荐读者们阅读约翰·卢布克(John Lubbock)爵士、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泰勒(E.B.Tylor)等人的著作。我只补充说一点,唯有在我们完成释梦工作后,方可充分理解这些问题和推测。

回顾历史,古典时期盛行的对梦的评价似乎正是以原始时期人类对梦的看法为基础的。他们深信,梦与他们信奉的超自然世界有关联,梦是诸神和魔鬼带来的启示。他们似乎认为梦对于做梦者一定有某种目的,也就是梦通常预示未来。梦内容本身以及梦内容给做梦者留下的印象光怪陆离,所以人们对梦的看法很难一致,并且根据其价值和可信度对梦做出多种解读。古代哲学家对梦的价值的评价,自然取决于其个人对待预言的态度。

亚里士多德在其两部作品中都提到梦,并且将梦视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我们从其作品中得知,梦并非来自神灵,并非来自神而是来自魔。因为自然就是邪恶的,不是神圣的。也就是说,梦不是超自然现象,它遵循人类灵魂的运行法则,尽管人类灵魂与神圣有着密切联系。梦被定义为睡眠者的精神活动。亚里士多德已认识到梦的一些特征,比如他发现睡眠时感知到的一些微弱感觉会在梦中引起强烈的感觉(“当一个人的身体某个部位略有些热,他可能梦见自己走入了烈火之中,灼热难耐”)。他由此推断,梦可以将平日不易察觉的身体变化作为病兆传达给医生。

如前文所述,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代作者并不将梦看成梦中心灵的产物,而认为梦来自于神灵。自古以来,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影响着每个时期人们对梦的解读。古人将梦分为两类,一类是真实、有价值的梦,它向做梦者发出警告或是预示未来;另一类则是空洞、有欺骗性、毫无价值的梦,其目的在于误导做梦者或者使做梦者走向毁灭。

格鲁佩(Gruppe)曾提到这种分类,他引用了麦克罗比乌斯(Macrobius)和阿尔特米多鲁斯(Artemidorus)的一段文字:“当时梦被分为两类。一类被认为只受现在(或过去)的影响,对于未来无足轻重。这一类包括失眠(直接再现某个既有观念或其对立面,比如饥饿感或饱腹感);也包括幻象(虚构出幻影,比如噩梦或梦魇)。另一类正相反,被认为对于未来起到决定性的影响,这一类包括:(1)得到直接预言的梦;(2)预示未来事件的梦;(3)有待解释的象征梦。这一理论持续了几个世纪之久。”

与这种对梦的不同看法密切相关的便是“梦的解释”问题。人们通常都期望从梦中得出某种重要结论,然而并非每个梦都能直接得到解释,而且也无法确定某个难解的梦是否预示着某个事件的发生。所以人们不断地努力,试图对晦涩的梦以某种浅显而有意义的方式进行解读。古代的后期,达尔迪斯(Daldis)的阿特米多鲁斯被视为最权威的释梦者,他内容广泛的著作足以弥补因同类著作失传而造成的损失。在科学出现之前,古人对梦的理解自然与他们对宇宙的总体理解完全一致,这种理解使他们将仅在精神领域才具有真实性的事物作为事实投射到外部世界中。这可以解释早晨醒后留存于记忆中的对梦的总体印象:因为此时记忆中的梦,与其他精神内容相比,就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事物。假如有人认为如今已经没有人支持梦的超自然起源理论,那就大错特错了。只要一度处于统治地位的超自然领域没有被科学解释完全征服,虔诚而信奉神秘主义的学者们就有充分的理由紧握住这个领域的残余。此外,我们还会经常看到一些理性之人,他们很少有不切实际的想法,却用梦难以解释的性质来支持他们对超人类力量的存在和协作的宗教信仰。一些哲学流派,比如谢林派,认为梦是真实的,这显然反映了古代普遍认同的梦的神圣性质。对于梦的预兆性质或者说其预示未来的性质,仍存在争议。原因是,无论科学思想家们多么强烈地感觉必须摒弃这种迷信学说,多么努力地想用心理学解决累积的历史问题,最后总会感到力不从心。

要写一部梦的科学研究史极其困难。不管这一研究在某些方面具有多大的价值,我们并不能看到某一方向上的真正进展。研究者展开进一步探索的可靠基础仍未建立起来。面对相同的问题,每一位新作者都得从头开始研究。如果按时间顺序总结各位作者有关梦的观点,那我就不能综合描述这方面的知识现状了。因此,我决定按照主题来进行阐述,而非按照作者的方式,在试图解决有关梦的各个问题时,我将引用文献中的相关资料。

因为梦的文献非常分散,又与其它学科的文献相互交织,所以我未能掌握所有文献。因此,只要我的论述没有遗漏基本事实和重要观点,若有任何不足之处,敬请读者多多包涵。

之前,大多数作者还一直倾向于将睡眠和梦放在一起研究,他们通常还会研究一些涉及病理学的类似情况,以及一些与梦类似的现象,比如幻觉、幻视。然而,近期著作则出现了局限于某一主题的倾向,甚至把梦的某个问题单独作为研究主题。在这种变化中,我看到了作者们在传达一种越来越强的信念:对待这类晦涩的问题,只能通过一系列详尽的研究才能找到答案,达成一致结论。我在本书中展开的正是这样一种具有心理学性质的详尽研究。我几乎没有讨论睡眠问题,因为睡眠本质上属于生理学领域,尽管精神装置的功能变化与睡眠状态有关。因此,本书未讨论关于睡眠的文献。

对梦现象的科学研究,将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当然,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地会有重叠之处。

一、梦与清醒状态的关系

扫一扫,收听有声版

一个刚刚从睡梦中醒来的人,往往容易做出这样的判断:虽然梦本身不是来自另一个世界,但是梦的确将他带入了另一个世界。老一辈生理学家布达赫(Burdach)对梦这一现象有详细且独到的见解,经常被引用:“清醒生活有磨难、有喜悦,有痛苦、有欢乐,但它绝不会重复。相反,梦的目的是让我们从清醒生活之中抽离出来。即使当我们忧心忡忡、痛苦不堪或者被某件事情困扰时,梦也可以向我们呈现与现实完全无关、或者与现实很少相关的内容,或者用象征手法复制现实,解决我们的情绪问题。"J.H.费希特对补足型的梦发表过类似的看法,称它们是心灵自疗的秘诀之一。斯顿培尔(Strumpell)在其备受赞誉的《论梦的本质和起源》一书中也有过类似的论述:“一个人做梦的时候,就脱离了清醒意识的世界”;“在梦中,清醒意识记忆中的有序内容及其正常行为几乎全都消失了”;“在梦中,心灵几乎与清醒状态下的日常内容和活动完全隔绝……”。

然而,绝大多数的作者对于梦与清醒状态的关系持相反意见。例如哈夫纳(Haffner)认为:“首先,梦是清醒生活的延续。我们的梦通常与不久前存在于我们意识中的想法密切相关。通过仔细观察,我们几乎都会发现梦与前一天的经历有相关性。”韦安特(Weygandt)与布达赫持完全相反的观点,他认为:“大多数梦显然是将我们带回日常生活中,而不是将我们从中抽离出来,这一点很容易就可以观察到。”莫里(Maury)用一个公式言简意赅地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我们的梦=所见+所说+所欲+所为。”杰森(Jessen)在其著作《论心理学》(于1855年出版)中做出了更加明确的阐述:“梦的内容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做梦者的人格、年龄、性别、地位、教育程度和生活习惯,取决于他在整个过去生活中的事件和经历。”

哲学家马斯(I.G.E.Maas)对于这一问题的态度最为明确。温特斯坦(Winterstein)曾引用他的话说:“经验证实,我们最常做的梦,其内容往往和被我们赋予最大激情的事情有关,这表明我们的激情必定会影响梦的产生。有雄心壮志的人会梦到自己已经摘得的桂冠(也许仅仅是在想象中),或者即将摘得的桂冠。恋爱中的人会梦到自己最真诚的希望指向的对象……所有掩藏在内心的感官欲望和厌恶感,一旦被激发出来,就会与一些其他观念结合而产生梦,或者引起这些感受后将之融入到一个已经出现的梦中。”

梦的内容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这个观点在古代就已存在。拉德斯托克(Radestock)说:“在薛西斯出征希腊之前,曾遭众人劝阻,但是他多次梦到自己出征。波斯的一位年老、睿智的释梦者阿塔巴鲁斯(Artabanus)对此给出了非常恰当的解释: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在卢克莱修(Lucretius)的教诲诗《物性论》中,有这么一段话:“一个人热切追求某个东西,一直渴望某个东西,心灵就会专注于这个东西,也正是这些东西似乎常常入梦。辩护人收集证据,研究法律;将军则制定战术,投身战场。”

西塞罗(Cicero)(《论预言》)所写的与几百年后莫里所写的意思相同:“尤其清醒时的思想和行为的‘残余’会在灵魂中骚动不安。”

看来有关梦中生活与清醒生活关系的两种观点之间的矛盾似乎无法调和。关于这点,希尔德布兰特(F.W.Hildebrandt)认为梦的独特性只能用“一系列构成矛盾的对比”来形容。“第一组对比是:一方面梦与现实生活完全隔离或隔绝,另一方面梦与现实生活相互交织依赖。梦境与清醒状态下体验到的生活完全分离,梦完全封闭,与现实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梦使我们脱离现实,抹去我们对现实的正常记忆,将我们带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一个与现实生活毫无共同之处的世界……”希尔德布兰特接着说,在睡梦中,我们的整个生命及其存在形式都“通过一扇无形的活板门”逃走了。一个人可能梦到航海去圣赫勒拿岛,目的是与被囚禁在岛上的拿破仑达成一笔摩泽尔葡萄酒交易。他受到这位前统治者的热情接待,醒来后却发现一切都是幻觉,不免会觉得失落。但我们不妨将梦境与现实进行比较。做梦者从未做过葡萄酒商,也从未想过要成为葡萄酒商;此外,他也从未出过海。就算他真的要出海,也不可能选择去圣赫勒拿岛。他对拿破仑毫无同情心,相反,爱国之心让他对拿破仑充满憎恶。最后,拿破仑死于岛上的时候,做梦者尚未出生。因此,做梦者与拿破仑之间没有任何私人关系。梦就像某种异物穿插于两个互为关联且连续的时间点之间。

“然而,”希尔德布兰特还说,“这种明显的矛盾也同样真实合理。我相信,最亲密的关系与孤立和隔离共同存在。由此可见,无论梦的内容是什么,梦总是取材于现实,从以现实为中心的精神生活中获取材料。无论梦多么离奇,总离不开现实生活。无论梦的结构多么崇高或多么荒谬,总是从我们目睹的外部世界或者清醒时的思想中获取基础材料。换言之,梦一定是取材于我们的主客观经验。”

二、梦的材料:梦中记忆

扫一扫,收听有声版

构成梦内容的所有材料都是以某种方式来源于经验,这些经验在梦中再现或者被记起——至少这一点是不可争辩的事实。但是如果认为梦的内容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对两者的对比就轻易得出,那就错了。两者的关系需要仔细寻找,在很多案例中,两者的关系可能很长时间都无法被人发现,原因在于梦中记忆官能存在一些特性,虽然这些特性经常被人提及,但都没有得到解释,因此值得我们深入探索。

首先,清醒的时候,有时我们认不出梦中的内容是知识或者经验的组成部分。我们清楚记得自己梦到过某件事,却无法记起这段具体的经历或者其发生的时间。因此,我们对梦的来源一无所知,甚至相信梦具有自产性。后来(通常是很久以后),一件刚发生的事情让我们突然记起那段早已忘记的经历,也揭开了梦的来源。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梦中我们可以知道并记得在清醒状态下不记得的事情。

出版于1899年的《梦的解析》的封面及弗

德尔波夫(Delboeuf)曾用自己的经验举例,令人印象深刻。他梦到自家白雪皑皑的院子里,有两只已经冻得半死的小蜥蜴埋在雪中。他非常喜欢动物,便抱起它们,给它们温暖,然后将它们放进墙洞里,那个墙洞原本就是为它们保留的。最后,他还从墙上摘了一些蜥蜴爱吃的蕨草叶子。在梦中,他知道这种植物的学名是——Asplenium ruta muralis.接着,他梦到了一些与此无关的内容,然后又梦见了蜥蜴。令他惊讶的是,另外两只蜥蜴正在吃剩下的蕨草。他环顾周围,看见第五只、第六只蜥蜴正朝着那个墙洞爬过去,最后成群结队的蜥蜴都朝着那个方向爬去。

德尔波夫在清醒状态下知道的植物的拉丁学名很少,对Asplenium更是一无所知。令他大为吃惊的是,这真的是某种蕨类的名称,只不过正确的拼法与梦中的稍有不同,应该是Asplenium ruta muraria.这种巧合令人难以置信,对于德尔波夫而言,这是一个未解的谜团。

这个梦发生于1862年。16年之后,这位哲学家在朋友家看到了一本植物标本集,是瑞士一些地方专门卖给游客的纪念品。这本标本集唤起了他的回忆。他打开标本集,在一种植物的下方发现了梦中的这个词Asplenium,而这个词竟是他手写的。联系由此建立,1860年,即梦到蜥蜴的前两年,这位朋友的妹妹曾经在蜜月旅行期间拜访过他。她带来了这本准备赠给哥哥的标本集。当时,德尔波夫在一位植物学家的口授下,不厌其烦地在每种植物下方写下了拉丁学名。

这个例子的特别之处在于,德尔波夫后来发现了另一部分梦的来源。1877年的某一天,他偶然发现一本旧画刊,里面有一张蜥蜴队伍的图片,与他在1862年梦到的情景一样。该画刊上标注的日期是1861年,而德尔波夫记得自己从第一期起就开始订阅。

梦可自由支配在清醒状态下无法触及的记忆,这一事实非常值得注意,并且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我现在举几个“记忆增强”的案例。莫里说,有一段时间,"Mussidan"这个词常常在白天浮现在他的脑海。他只知道这是法国一座城市的名字,但对其它方面一无所知。有一天晚上,他梦到和一个女人对话。这个女人说自己来自Mussidan,莫里问Mussidan在何处,女人则回答:“Mussidan是法国多尔多涅省某地区的主要城镇。”莫里醒来后,没有相信在梦里获得的信息。但是他查了地名词典,结果信息竟然准确无误。如此看来,梦中的人拥有更高级的知识这一点已得到证实,但是这些知识被遗忘的原因还无法确定。

杰森举了一个为时久远的案例,与之类似。“我们在此要提一下老斯卡利格(Scaliger)做的梦(亨宁斯(Hennings)引证)。他写了一首诗赞美维罗纳市的名人,有一个叫布鲁罗勒斯(Brugnolus)的人出现在他的梦中,抱怨自己被忽视了。尽管斯卡利格不记得听说过此人,但还是为他写了几句诗。斯卡利格的儿子后来知道,确实有一个叫布鲁罗勒斯的评论家曾经在维罗纳赫赫有名。”

马奎斯·赫维·德·圣丹尼斯(Marquis d‘Hervey de St.Denis)曾描述一个记忆增强梦(瓦歇德(Vaschide)引证)。这类梦的特点是随后的梦会识别之前的模糊记忆。“我曾经梦到一位年轻的金发女人跟我的姐姐聊天,向我姐姐展示一件刺绣。在梦中,我觉得她很熟悉,我认为我见过她几次。醒后,我仍然记得她的样子,却想不起她是谁。后来我又睡着了,又开始做梦。这次我梦到自己和那位金发女人在说话,问她我以前是否在哪里见过她。‘当然’,她答道,‘你难道不记得波尔尼克的海滨浴场了吗?’接着我就醒了,记起了与梦中人相关的所有细节。”

同一作者谈到他认识的一位音乐家曾梦到一段似乎完全陌生的旋律(瓦歇德引证)。直到若干年后,这位音乐家才在一本旧的音乐作品集中发现了这段曲子,但他始终想不起来自己曾经何时见到过。

我知道迈尔斯(Myers)在《心灵研究会会报》上发表过有关一系列记忆增强梦的文章,但可惜我没有获得这份资料。我相信,致力于研究梦的人都会认可这一普遍现象:梦能证明知识和记忆,而在清醒状态下这些知识和记忆并不为我们所知。在我对神经质患者进行分析研究时(后面我会详谈),我每周总有几次要说服病人,让他们相信,他们非常熟悉一些引语、污言秽语等等,并将之运用到梦中,尽管他们在清醒状态下完全不记得这些话。在此我还要举一个记忆增强的案例,因为在此例中,很容易发现仅在梦中出现的知识的来源。

我的一位病人曾经做过一个相当长的梦。其中,他梦见在一家咖啡馆点了“kontuszowka”。他告诉我此事后,便问我他点的是什么东西,因为他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我告诉他“kontuszowka”是一种波兰利口酒,这名字不是他自创的,我早就在广告上看到过这种酒。起初他不相信,但几天后,他在一家咖啡馆让梦变成现实,之后他在街角看到一个布告牌,上面写着这个酒名。此前,有好几个月他每天至少要经过这里两次。

从自己做过的梦中,我知道了,能否追溯梦中某些特殊元素的来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运气。例如,在考虑写本书之前的几年里,我的脑海中总会出现一个结构简单的教堂尖塔,但是我始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它。有一天,当我途径萨尔斯堡和赖兴哈尔之间的一个小站时,我突然认出了它,并且确信无疑。那是九十年代后期,而我初次经过那条路线是在1886年。之后的几年里,我一直致力于梦的研究,一个奇异的地方的画面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并困扰着我。我梦到,在我的左边是一个黑暗的区域,竖立着许多奇形怪状的砂岩塑像,十分引人注目。我对于此梦的记忆已经模糊,我记得那是一个啤酒窖的入口。当时我无法解释此梦的意义,也无法追溯其来源。1907年,我偶然去了帕多瓦,自1895年后我一直遗憾没有机会再去。第一次访问这座美丽大学城的经历令我失望,因为我没有见到麦多拉·德尔竞技场教堂中乔托的壁画。我已经动身前往那座教堂,但在路上听说那天教堂不开放,只好折回。故地重游已经是12年后,我下决心要弥补上次的遗憾,所以我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麦多拉·德尔竞技场教堂。我走在通往教堂的街道上时,我在左边(可能就是我在1895年折回的地方)看到了经常出现在我梦里的那个地方以及砂岩塑像。实际上,那个地方是一个餐厅的花园入口。

童年经历是梦中再现的材料的来源之一,这类材料的某些部分在清醒时无法被记起或利用。在此我要列出几位作者的论述,他们都注意到并强调了这一事实。

希尔德布兰特:“人们已经明确认可,有时梦以强大的再现力将童年久远的、甚至早已忘却的记忆带回到我们的心灵。”

斯顿培尔:“当我们注意到,梦有时将一些深深埋藏的童年沉淀物挖掘出来,特定的人物、地点和事件原封不动、活灵活现,这个主题就变得更为有趣了。这并非仅限于发生时令人印象深刻或具有较高心理价值,在梦中重现时给清醒意识带来愉悦感的印象。梦中记忆的深处也包含可以追溯至童年早期的人物、事物、地点、事件的画面。这些画面可能不生动,也可能不具备精神价值,或者它们原本具备的生动性或精神价值早已消失,因此,无论是在梦境中还是在清醒状态下,它们都使人感到奇怪和陌生,直到它们的早期来源被发现。”

沃克特(Volkelt):“童年和青年时期的记忆很容易进入梦中,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我们早已不再考虑的事情,对我们不再重要的事情,常常被梦唤醒。”

因为梦可以自由支配童年期的材料,又因为,众所周知,大多数童年期材料掉进有意识记忆的缝隙中,就产生了有趣的记忆增强梦。对此,我要再举几例。

莫里曾谈到,他小时候经常从他的家乡莫城(Meaux)去邻近的特利尔波特(Trilport)。那时候,他的父亲在特利尔波特督建一座桥梁。一天晚上,他梦到自己来到了特利尔波特,在他经常去的街道上玩耍。一位身穿制服的男人走到他身边。莫里问他叫什么名字,那个男人说他叫C,是个守桥人。醒来后,莫里感到这个梦很奇怪,就问从小照顾他的女佣是否认识此人。女佣说:“当然认识了!他就是你父亲督建的那座桥的守桥人啊。”

莫里还举了一个相似的案例,进一步证明童年记忆在梦中的可靠性。这个梦来自F先生。他小时候住在蒙特布里森(Montbrison),离开家乡二十五年后,他决定回家乡看看,拜访老朋友。出发的前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回到了蒙特布里森。离城不远处,他遇到一位绅士。那个人说他叫T,是他父亲的朋友。做梦者记得在小时候听说过这个名字,但在醒来后就忘记了那位绅士的模样。几天后,他回到了蒙特布里森,再次看到梦中他几乎不认识的那个地方,并且遇到一位先生,他立即认出他就是梦中的T先生。唯一不同的是,T先生看起来比梦中的人物要年长一些。

再讲一个我自己的梦,但这个梦中的人物不是独立的,而是一个关联的形象。我梦到一个男人,我在梦中认出他是我家乡的一位医生。在梦中,他的模样不是十分清晰,而且与我的一位老师的模样混合了。我现在有时候还会遇见这位老师。醒来后,我想不出他们之间有何关联。后来,母亲告诉我,那位医生只有一只眼睛。而在梦中与那位医生的模样产生重叠的老师也只有一只眼睛。我已经有三十八年没有见过那位医生了,我觉得在清醒状态下我也从未想到过他,尽管我下巴上的疤痕可能提醒过我,他给我看过病。

很多作者认为大部分梦中显现的元素取自于最近的经历,这种观点似乎是为了平衡过分强调童年经历对梦的影响。罗伯特(Robert)甚至说过,一般而言,梦只会呈现做梦前几天的印象。由此可见,罗伯特的梦理论将最近的印象推到前台,而将久远的印象置于背景中。不过,罗伯特提出的是正确的事实,我在研究过程中证实了这一点。美国作家纳尔逊(Nelson)认为,梦中出现最频繁的是做梦前两三天发生的事情,似乎做梦前一天的印象还不够稀薄和遥远。

很多作者都坚定地认为梦的内容和清醒状态的关系非常紧密,他们都对一个事实深有感触:占据清醒头脑的强烈印象只有在一定程度上远离白天的精神活动后,才会出现在梦中。因此,在亲人去世后,即便我们的内心充满悲伤,也不会立即梦见死者(德拉格)。而另一方面,最近专门做过观察的赫拉姆女士收集到一些与此相反的案例,并声称在这方面因人而异。

梦中记忆的第三个特征在于梦中再现材料的选择,这也是最明显和最令人费解的特征。与清醒状态下不同,在梦中值得记住的事情,不仅有最重要的事情,还包括最无关紧要和最不重要的细节。我要引用几位作者的论述,他们对于这一点表达了强烈的惊奇。

希尔德布兰特:“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梦的元素并非源于重要的、有意义的事件,也非源于前一天引起强烈关注的事情,而是源于不重要的小事、最近或者更久之前经历中毫无价值的琐事。比如说,一个家庭失去亲人,必定会非常悲痛,深夜无法安然入睡,但这时的记忆反而会变得模糊,第二天醒来,悲伤才会涌上心头。又比如,一个前额有疣子的陌生人从我们身边经过,此后再无交集,我们也不会想起此事,但是这疣子竟然进入我们的梦中。”

斯顿培尔说:“我在分析梦的案例时发现,梦的一些元素确实源于昨天或前天的经历,但在清醒意识看来,这些经历根本无足轻重、毫无意义,发生后早已被抛诸脑后。这类经历包括无意中听到的话、偶然看到的动作、短暂瞥见的人或物、读到的短语等等。”

哈维洛克·艾利斯(Havelock Ellis)说:“我们在清醒生活中最强烈的情感,以及苦思冥想要解决的问题和难题,通常不是立即入梦的材料。梦中再现的近期事件大多是琐碎的、偶然发生的、‘被遗忘’的日常印象。清醒时最活跃的精神活动睡得最深沉。”

宾兹(Binz)曾一直支持某种释梦方法,可正是因为梦中记忆的这些特点,他才表达了对那种方法的不满。他说:“通过对梦的分析,往往会发现这些问题。为什么我们一般不会梦见前一天的印象?为什么我们往往会毫无缘由地梦见遥远到几乎已经忘记的事情?为什么梦中意识总会选择那些无关紧要的记忆画面,而对经验最为敏感的大脑细胞在大多数情况下会保持安静,直至醒来后才会被激发出新的活力?”

梦更倾向于体现一些无关紧要而且常常被人忽视的小事,这常常会让我们忽视梦对清醒状态的依赖,至少使我们难以找到能证实这种依赖性的案例。惠顿·卡尔金斯(Whiton Calkins)小姐对自己和朋友的梦进行了统计研究,她发现其中11%的梦与清醒状态没有任何联系。希尔德布兰特认为,如果投入足够的时间并搜集足够的资料探究梦的来源,就能对每一个梦意象做出解释,他的观点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他说这是一件“最繁琐最费力的工作。因为我们需要从记忆库最遥远的角落搜寻各种毫无精神价值的琐事,或者从一发生后就被抛诸脑后的事件中挖掘各种无关紧要的线索。”很遗憾,这位目光敏锐的作者因为看不到这条路的前景而放弃了。如果他坚持向前,可能会发现解释梦的核心。

记忆在梦中的表现方式对所有记忆理论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告诉我们,“我们在精神上拥有过的一切都不会彻底消失”(肖尔兹)。又或者如德尔波夫所说,“再微不足道的印象也会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尽管它不知何时能在白天再现”。这是我们根据大量精神病理表现得出的结论。后面还会谈到一些梦理论,这些理论试图通过白天记忆的部分缺失解释梦的荒诞性和不连贯性,但只要我们记住刚刚提到的梦中记忆的非凡力量,就能深刻理解这些理论中的矛盾。

也许有人会将做梦现象归纳为记忆现象,认为梦是某种再现活动,这种再现活动在夜晚照常进行,其本身就是目的。这个观点和皮尔泽(Pilcz)的主张类似。他认为,做梦的时间和梦的内容之间存在着一定关系——沉睡时,梦中再现的是遥远的印象,在清晨时再现的则是最近的印象。然而,梦处理记忆材料的方式决定了这种理论是不成立的。斯顿培尔明确地指出一个事实:梦并非重复经历。诚然,梦朝着这个方向迈出了第一步,但在第二个环节就断链,或者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或者被全新的东西替代。梦再现的只是一些片段,这是梦理论的结论依赖的普遍规则。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有些梦完全再现了一个生活片段,就像在清醒时回忆一样。德尔波夫曾谈到,他的一个大学同事梦到了白天时一次死里逃生的经历,竟然所有的细节完全相同。卡尔金斯小姐曾谈到两个梦,梦的内容与前一天的经历完全一样。后面我也会提到我自己做的梦,那个梦完全复制了我童年时的一次经历。

三、梦的刺激和来源

扫一扫,收听有声版

俗语说:“梦来自于胃。”这能帮助我们理解梦的刺激和梦的来源。这句话包含了一个理论,即梦是睡眠受干扰的结果。如果我们在睡眠中没有受到干扰,就不会做梦。梦就是对干扰做出的反应。

关于梦之诱因的讨论在梦的文献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很明显,这个问题肯定是在梦成为生物学研究的对象之后才提出的。古人相信梦是神灵的启示,所以没有探索梦的刺激;他们认为,梦源于神的意志或源于魔的力量,梦的内容是神或魔的特殊知识和意志的产物。然而,科学界很快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梦的刺激是单一的还是多重的?这个问题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对梦的诱因的解释属于心理学范畴,还是生理学范畴?大多数作者似乎认为,干扰睡眠的原因——即梦的诱因有很多种,躯体刺激和心理刺激都能诱发梦。只是哪种刺激对梦的形成更为重要则是众说纷纭。

梦的来源共有四类,这个分类也适用于梦的分类。这四类来源分别是:(1)外部(客观)的感官刺激;(2)内部(主观)的感官刺激;(3)内部(机体)的躯体刺激;(4)纯精神兴奋源。

(一)外部的感官刺激

小斯顿培尔(哲学家老斯顿培尔之子)的梦学著作对我们思考梦学问题提供了很多启示。其中有一份关于某位病人的观察记录。这位病人患有全身皮肤感觉缺失症,此外,几种高级感官也陷于麻痹。假如这位病人仅剩的几个感官通路也与外部世界断开,那他就会进入休眠状态。其实我们想睡觉时,也会尽量使自己达到斯顿培尔试验中病人的状态。我们会关闭最重要的感官通道——眼睛,努力使其他感官免受一切刺激,或使已经存在的刺激保持不变。这样我们就能安睡,尽管并不是所有的准备都会成功,毕竟我们无法使所有的感官免受一切刺激,也不至于让所有感官完全失去兴奋感。我们可能随时会被某个较强的刺激唤醒,这证明“即使在睡眠中,我们的心灵也与外界保持交流。”在睡眠期间的感官刺激很容易成为梦的来源。

这样的刺激多种多样,从适于睡眠状态的或偶尔要忍受的那些不可避免的刺激,到足以唤醒睡眠者的偶然刺激。比如说,刺激眼睛的强光、听得见的噪音、刺激鼻粘膜的气味等。此外,睡眠时无意识的动作会让身体的一些部分裸露在外而感到寒冷;变换睡姿带来触觉、压觉。蚊虫还会叮咬我们,或者夜间的某些微小不幸事件同时侵袭多个感官。有观察者搜集了大量的梦例,发现清醒时确定的刺激和梦的部分内容竟然非常符合,因而这可以被视为梦的刺激源。

下面我将引证杰森搜集的多个此类案例,它们多多少少可以追溯至偶然的客观感官刺激。模模糊糊感知到的任何声音都会引起相应的梦:雷鸣会使我们置身于战场;公鸡的啼叫会使人因为恐惧而尖叫;门的嘎吱声会引发梦到小偷。如果睡眠时被子滑落,我们会梦见赤裸着身体行走或落入水中;如果斜卧在床上,双脚悬空在床外,我们可能会梦见站在悬崖边或者从高空坠落;如果一不小心睡到枕头底下,我们可能会梦见头上有一块巨大的岩石,随时会把我们砸得粉碎;精液积聚会引起淫梦;局部疼痛会使人梦见受虐待、被袭击或者受伤……

“迈耶(Meier)曾经梦到被几个人袭击,他跌倒在地,大脚趾和第二趾之间被插上一根木棍。接着他突然醒过来,发现有一根稻草粘在两个脚趾之间。据海明斯(Hemmings)记录,迈耶有一次因为睡衣领子太紧而梦到被处绞刑。霍夫鲍尔(Hoffbauer)在年轻时梦见自己从高墙上摔下来,醒来后发现床架散了,他躺在地板上……格雷戈里(Gregory)说有一次自己的脚被热水瓶烫到了,后来梦见来到埃特纳火山顶,地上的热度简直难以忍受。有一个人的头上擦了泥敷剂,结果梦见被印度人剥头皮;还有一个人,因为睡衣是湿的,梦见被拖过一条小溪。有一位病人痛风发作,梦见自己在宗教裁判所饱受折磨(麦克尼什)。”

如果对睡眠者系统地施加刺激使其产生与刺激相对应的梦,那么就能证实梦的刺激和梦的内容存在相似性。根据麦克尼什的记载,吉隆·多·布萨连鸠(Giron de Buzareingues)已经做过这种实验。“他将自己的膝盖裸露在外,梦见夜晚乘坐邮车出行。他说,旅行者一定都明白夜间坐在邮车上膝盖受冻的感觉。还有一次,他让自己的后脑勺裸露着,梦见参加了一个户外宗教仪式。在他的国家,人们只有在宗教仪式等场合才不必把头遮住。”

莫里对于自己诱导的一些梦进行了观察,并且报告了观察结果(很多其他实验都未成功)。

1.他的嘴唇和鼻尖被羽毛刺得发痒——他做了一个极度痛苦的梦,梦见自己戴了一个沥青制的面具,然后被连皮撕下。

2.一把剪刀被放在一把镊子上磨来磨去——他梦见自己听到了铃声,紧接着是一阵骚动声,把他带回到1848年的革命时期。

3.古龙水被置于他鼻子下方——他梦见自己在开罗的约翰·玛丽亚·法里纳(Johann Maria Farina)的商店里,后来又梦见了奇妙的冒险之旅,不过他记不得这部分了。

4.轻捏了一下他的脖子——他梦见有人在给他抹泥敷剂,而且想到了童年时给他治过病的一位医生。

5.一块热铁被置于他的脸旁——他梦见一帮匪徒闯入一户人家,把居住者的双脚放进火盆,强迫他们把钱交出来。接着阿布朗特公爵夫人走了进来,而莫里则成了公爵夫人的秘书。

6.一滴水落在他的前额上——他梦见自己在意大利,汗如雨下,正喝着奥维多白葡萄酒。

7.烛光透过一张红纸照在他的脸上——他梦见雷鸣,炎热不堪,还有海上风暴,正如他曾经在英吉利海峡目睹过的景象。

赫维和韦安特等人也曾试图用实验方法引发梦境。

很多人都注意到,梦有一种神奇的功能,能够把外部世界的突发印象织入梦的结构,其方式就像慢慢呈现一个注定的结局(希尔德布兰特)。同一作者还写道:“以前,我习惯在早上调闹钟叫醒我。闹钟的响声总会将我带入一个非常长并且与之有关的梦中,得有上百次这种情况。这种梦境好像专门为它设计,在合乎时宜和合乎逻辑的高潮产生预定的结局。”

现在,我要引证三个与闹钟相关的梦。

沃克特写道:“有一位作曲家曾经梦到他正在给学生授课,给学生解释一个问题。讲完之后,他问一位男生‘你听懂了吗?’那位男生发了疯似地喊道:‘是的,懂了(Oh,ja)!’他生气地指责这个学生不该大喊大叫。可后来全班都叫喊着‘Orja’,然后是‘Eurjo’,最后是‘着火了(Feuerjo)'。这时他醒了过来,因为他听见街上的火警警报在响。”

加尼尔(Garnier)(1865)曾叙述过拉德斯托克记录的一个梦,拿破仑一世在马车中睡觉时,炸弹声使他梦见自己再次横渡塔利亚门托河(Tagliamento),遭到奥地利人的轰炸,他从梦中惊醒,叫喊着“我们遭暗算了”。

莫里做的一个梦很有名。当时他卧病在床,母亲坐在他的身边。他梦见自己身处大革命的恐怖统治时期,亲眼目睹了很多可怕的杀戮场面,后来自己也被带到革命法庭。在那里,他看见了罗伯斯庇尔(Robespierre)、马拉特(Marat)、富基埃·坦维尔(Fouquier-Tinville)等著名人物。他必须为自己辩解,然后在一些记不清的事件之后,他被判处死刑。在人群的簇拥中,他被带到刑场。他走上断头台,被刽子手绑在木桩上。木桩一倾斜,断头台上的刀落下来。他感觉身首分离,就一下惊醒了。结果他看到床头板掉了,砸到了他的颈椎,也就是梦中断头刀的下落之处。

这个梦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勒洛林(Le Lorrain)和埃格(Egger)在《哲学评论》上首先展开争论。争论的核心是:从感知刺激到醒来的这段短暂的时间内,做梦者是否能够以及如何能够组织如此丰富的梦内容。

这一类案例体现出:在一切梦的来源中,最能确定的来源之一是睡眠中发生的客观刺激。对于外行人而言,他们认为这是唯一的梦来源。如果一个人受过教育,但对梦了解不多,那么被问到梦如何产生时,肯定会根据自己知道的案例回答,说是由醒后确定的客观刺激造成的。然而,科学的探索不会止步于此。根据观察,科学发现影响感官的刺激在梦中不会以一种真正的形式出现,而是以相关的其他形式出现。但用莫里的话说,梦的刺激和诱发的梦之间的关系“既非特定也非唯一”。现在如果分析希尔德布兰特的三个“闹钟梦”,我们不禁会问,为何相同的刺激会诱发三种完全不同的结果,为何诱发的是这三种结果而非其他结果呢?

“我梦到一个春天的早晨,我正在散步,穿过绿色草地,来到邻村。穿着讲究的村民,腋下夹着赞美诗集,正朝着教堂走去。我这才想起今天是星期日,早晨的礼拜即将开始。我也决定加入。但由于天气太热,我决定先在教堂的院子凉快一会儿。我看碑文的时候,听到教堂司事爬上钟楼的声音,我抬头看见楼顶有一个小钟,即将敲响宣告礼拜的开始。小钟一动不动地好一会儿,然后才开始摇摆,接着突然发出清脆、尖锐的响声。我醒了,发现原来是闹钟在响。”

“第二个例子是在一个明朗的冬天。街道上白雪皑皑,我已经和人约好要乘雪橇去参加聚会。我在家等了一段时间,才有人通知我雪橇到了家门口。我开始为乘雪橇做准备:我穿上毛皮外套,放好暖脚器,坐到座位上等着。然而出发时间还是延误了。最后,缰绳一拉,马匹出发,雪橇铃传来熟悉的声音。但这声音很响,将我从梦中拽回来。原来又是闹钟在响。”

“下面是第三个例子。我看见厨房女佣捧着几十个盘子,从过道向餐厅走去。我觉得这些瓷盘可能会失去平衡,就赶紧喊道:‘小心,别摔碎了盘子!’她像平常一样反驳,说她经常这么做。但我还是不放心,我的视线紧随着她。果不其然,她撞到了门槛上,一摞盘子掉到地上,碎得彻彻底底。那声音持续了很久,但我很快意识到,那无休止的嘈杂声不是盘子摔碎的声音,而是铃声。伴着铃声,我意识到闹钟真是尽职尽责。”

为什么梦中的心灵会对客观感官刺激的性质产生误解?斯顿培尔和冯特(Wundt)做出了几乎一样的解释:在睡梦中,心灵是在有助于形成幻觉的条件下接受刺激的。感观印象被我们识别并且被正确地理解——也就是说,按照我们的经验,它会被归类到某一个记忆群,前提是这个印象要具备一定的强度、清晰度和持续时间,并且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它。如果以上条件没有满足,我们就会对作为印象来源的事物产生误解,基于这种误解从而产生幻觉。“有一个人在空旷的田野上散步,看到远方有一个东西,但是看不清楚,一开始可能认为那是一匹马。”走近一些,又认为是一头牛。最后,才看清楚原来是一群人坐在地上。心灵在睡眠状态从外部刺激接受到的印象具有类似的模糊性;在此基础上,心灵产生了幻觉。因为印象引起了或多或少的记忆意象,所以印象获得了心理价值。至于与意象有关的许多组记忆中,哪组会被唤起,在可能发生的联想中,哪种联想会产生作用;再次引用斯顿培尔的话:无法确定,似乎完全由心灵任意选择。

此时我们面临一个选择:我们可以承认,无法再进一步追溯梦的形成规则,因此也就不必再去探究,根据感观印象引起的幻觉进行错误解读是否依赖于其他因素;或者,我们可以假定,干扰睡眠的客观感官刺激对梦的形成只起到微小的作用,而其他因素决定着哪些记忆意象被唤起。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莫里用实验方法引发的梦(已经详细列举),就会发现他的实验仅仅说明了梦的一个元素的来源,而梦的其余内容似乎独立且细节详尽,以至于不能从外界引入符合实验的元素加以解释。确实,人们甚至已经开始怀疑错觉理论和客观印象对梦的形成的作用,因为人们发现那些印象在梦中有时只能有最奇特、最牵强的解释。西蒙(M.Simon)曾经讲述一个梦,他在梦中看见几位巨人坐在桌旁,清晰地听见他们在咀嚼食物时上下颚合拢发出可怕的咔哒咔哒声。醒来后,他听到一匹马从窗前疾驰而过时马蹄发出的哒哒声。关于这个梦例,在没有做梦者帮助的情况下,我可能会大胆猜测,马蹄声暗示了与《格利佛游记》有关的一组记忆,即巨人国和慧骃国。难道像这组不同寻常的记忆的选择不能由客观刺激以外的动机决定吗?

(二)内部(主观)的感官刺激

尽管存在各式各样的反对意见,我们仍然必须承认,客观的感官刺激对于梦的形成具有不容置疑的作用。但考虑到这类刺激的性质和频率,它们似乎不足以解释所有的梦意象,所以我们必须寻找产生类似作用的其他来源。我不知道,应同时考虑外部感官刺激与内部(主观)刺激的这一想法是何时提出的,但事实上,最近有关梦的病因学的讨论很明显已经或多或少地接纳了这一想法。冯特说:“我认为,主观的视觉和听觉对梦中幻觉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清醒状态下,这些主观感觉是我们所熟悉的,如在黑暗中看见光亮、听见铃声或嗡嗡声等。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视网膜的主观兴奋。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做梦时我们的眼前常常出现很多类似或相同的事物:我们会看见无数的鸟、蝴蝶、鱼、彩珠、花朵等等。这些是在黑暗中进入视野所形成的幻觉,而构成它们的无数光点会在梦中形成很多单个意象,这些意象由于其运动性被看做是运动物体。这也许就是在梦中容易看见各种动物形象的原因。形式的多样性让它们很容易使自身适应主观上发光的意象。”

作为梦的来源,主观感官刺激与客观刺激不同。前者具有明显的优点,即不依赖于外部事件。可以这么说,只要有需要,随时任凭使用。其缺点是不能像客观感官刺激通过观察或实验得到证明,反而很难或者无法得到证明。主观感官刺激对于梦形成的作用的主要证据是所谓的“入睡前幻觉”,或者借用约翰内斯·缪勒(Johann Muller)的说法是“幻视现象”。很多人易于在入睡过程中看到非常鲜明、变化多端的图像,而且在睁开眼睛后这些图像还能持续一段时间。莫里经常有这种经历,他曾对此深入研究,并主张这些图像与梦意象有关联或完全相同。约翰内斯·缪勒在他之前也发表过相同观点。莫里认为,为了产生入睡前幻觉,必须具备一定的精神被动性,而且需要注意力的放松。只要我们进入嗜睡状态片刻,就能体验到入睡前幻觉。之后我们也许会醒,这种过程会反复几次,直至我们进入睡眠状态。莫里发现,如果一个人在体验到入睡前幻觉后很快醒来,常常能在梦中识别出作为入睡前幻觉呈现在眼前的意象。有一次,莫里在入睡过程中看见许多面部扭曲、发式奇异的怪人形象,醒来后他能记得在梦中见过他们。还有一次,莫里因为节食而饱受饥饿,他在入睡前幻觉中看见一盘食物,还有一只握着叉子从盘子中取食的手。接着他梦见自己坐在一张摆满丰盛菜肴的餐桌旁,听见用餐者使用刀叉的响声。还有一次,他在入睡前感觉眼睛疲惫、疼痛,接着在入睡前幻觉中看见很多微型字体,他必须费力地一个一个辨认。在醒后一小时,他想起自己梦见一本打开的书,里面的字非常小,他不得不辛苦地阅读。

和幻视一样,词语、名称等的幻听也会出现在入睡前幻觉中,然后在梦中再现,如同体现歌剧主题的序曲一样。

继约翰内斯·缪勒和莫里之后,特兰伯尔·莱德(G.Trumbull Ladd)近来也研究了入睡前幻觉。经过反复练习,他可以使自己在逐渐入睡2-5分钟后突然醒来,而不睁开眼睛。这样他能对视网膜上刚刚消失的感觉与保留在记忆中的梦意象进行比较。他坚称自己总能找到这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因为视网膜自发接受的光点和光线为梦中心灵感知的意象提供了框架或轮廓。例如,在视网膜上以平行线排列的光点,与他在梦中阅读的一行行印刷字相符合。或者,用他的话说:“印刷清晰的书页变成一个物体,在我的清醒意识看来,它就像是真的书页,要透过纸上的小洞才能看到,但因为距离太远,根本看不清楚。”莱德认为(他没有低估该现象的本质),视觉梦的产生几乎很多都基于视网膜兴奋提供的材料。这一点尤其适用于在黑暗的房间内刚入睡不久产生的梦。而在早晨即将醒来时产生的梦,则来源于明亮的房间内刺激眼睛的客观光线。视网膜上自发产生的不断变换的视觉兴奋,与梦中不断变换的意象完全相符。如果我们认为莱德的观察非常重要,那么我们就不能低估主观刺激来源对于梦形成的作用。因为我们知道,视觉意象是梦的主要成分。至于其他感觉(除听觉外),对于梦形成的作用则相对微不足道并且不稳定。

(三)内部(机体)的躯体刺激

如果我们想在机体内部而非外部寻找梦的来源,就必须记住,几乎我们的所有内部器官在处于健康状态时,都不会提醒我们它们的存在,但当它们处于兴奋状态或者说疾病状态时,都可能变成最痛苦的感觉的来源。因此,我们必须对内部器官的刺激与来自外部的痛苦刺激和感觉刺激给予同等重视。斯顿培尔谈到过一个人们早已熟知的体验,他说,“心灵在睡眠时比在清醒状态下对于躯体问题有更深刻的意识,它必须接受躯体各部位以及躯体病变产生的特定刺激印象,并被这些印象所影响。而这些印象在清醒状态下是未被意识到的。”甚至,亚里士多德认为,梦可能会让我们注意到在清醒状态下察觉不到的初期疾病,因为梦会放大被体验到的印象的强度。一些医学作者虽然不相信梦的预言作用,但至少承认梦在预测疾病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德国西南边陲小城弗莱堡,弗洛伊德的诞生地。

弗莱堡锁匠街117号,弗洛伊德于

即使在今天,似乎也不缺乏证明梦有诊断作用的确凿案例。蒂茜(Tissie)曾引证阿蒂古(Artigues)的一个例子,有一位43岁的妇女看起来身体非常健康,但几年以来一直做焦虑的梦。后来她接受了健康检查,才得知自己患有初期心脏病。不久她便死于该病。

根据大量的梦例,内部器官的严重受损显然是梦的诱因。心肺疾病常常导致焦虑梦,这已经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确实,许多作者已经强调了梦的这一功能。我只列举以下几位作者(拉德斯托克、施皮塔、莫里、西蒙和蒂茜)的文献就够了。蒂茜甚至认为,不同的病变器官会决定梦内容的不同特征。心脏病患者的梦通常很短暂,在惊恐中醒来,梦的内容几乎都包括可怕的死亡情节。肺病患者往往梦见窒息、拥挤和飞翔,很多人会做类似的噩梦。博尔纳(Borner)做过这方面的实验,他把脸朝下,俯卧,盖住口鼻,结果诱发了噩梦。消化系统紊乱患者做的梦则是享受食物或者厌恶食物。此外,性兴奋对梦内容的影响为我们所熟知,为机体感觉刺激成梦的理论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明。

此外,凡是研究过梦的文献的人,都会注意到莫里、韦安特等作者,都是由于自己的疾病影响了梦的内容才开始研究梦的问题。

尽管新增的这一种梦源被这些不容置疑的事实所支撑,但它不如我们想象得那么重要。因为健康的人也会做梦,也许每个人每晚都会做梦,所以器官疾病显然不是梦发生的必要条件。我们要探究的不是特殊的梦的来源,而是正常人日常做的梦的来源。

我们只需继续深入研究,就能发现比前文所述更为丰富的梦的来源,而且这种来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如果我们已经肯定身体器官在疾病状况下可以成为梦的刺激源,并且如果我们承认,在睡眠时与外部世界隔绝的心灵对躯体内部更为关注,那么我们就可以假设:器官在非疾病状态下也能产生刺激,传递给沉睡的心灵,并以某种方式引发梦意象。我们在清醒状态下模糊地感知到一种总体感觉,它仅仅是一种模糊的感觉。医学界认为,这种感觉是所有器官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到了夜晚,这种感觉就获得一股巨大的力量,通过它的组成部分发挥作用,从而构成最丰富和最常见的梦表象的来源。我们接下来应该做的是,探索机体刺激转化成梦表象所依据的规则。

我们现在探讨的梦来源理论是所有医学作者最为赞同的。我们存在的本质(蒂茜称之为“内脏自我”)的模糊性超越了我们的认知范围,它与梦来源的模糊性极其一致,二者的关系密不可分。把机体感觉作为梦来源的理论,对医学界而言具有另一种吸引力,原因有二:该理论支持将做梦的原因和精神错乱的原因(这两者的表现有诸多相似性)合二为一;总体感觉的变化和来源于内部器官的刺激的变化与精神病的来源有很大关联。因此,多位作者提出机体刺激理论,这一点不足为奇。

叔本华于1851年提出的看法对很多作者产生了影响。他认为,我们对宇宙的认识来源于我们通过时间、空间和因果关系对印象的重塑,而这些印象都是理智从外部世界获取的。白天,来自有机体内部(交感神经系统)的种种刺激对我们情绪的影响微不足道,所以我们并未意识到。但到了夜间,我们的思想不必应付白天的纷繁印象,来自身体内部的印象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正如晚上我们可以听到小溪的潺潺流水声,而在白天这些声音会被喧闹的声音所淹没。我们的理智依靠自身功能将这些刺激转变成占据时空和遵循因果关系的形式——否则它还应该做什么呢?于是产生了梦。因此,施尔纳(Scherner)和沃克特已经相继研究了躯体刺激和梦意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在梦理论一节中,我将详细讨论这一点。

精神病学家克劳斯(Krauss)展开了一项非凡的逻辑分析,证明梦的来源与谵妄和错觉的来源一致,即机体决定的感觉。他认为,机体的任何部分几乎都可能成为梦或错觉的起源点。他说机体决定的感觉“可以分为两类:(1)总体感觉——也就是影响整个系统的感觉;(2)特定感觉——也就是植物性有机体的主要系统所固有的感觉。第二类还可细分为五个子类别:(1)肌肉感觉;(2)呼吸感觉;(3)胃感觉;(4)性感觉;(5)外周感觉。”

克劳斯提出由躯体刺激产生梦意象的过程是这样的:被唤起的感觉根据某种关联规则引起某个相关的想法或意象,并与该想法或意象结合成一个有机结构。不过,意识对这种结构的反应不是常态的,因为意识的注意力不在感觉上,而完全在伴生的想法上。这就解释了为何真正的事实长期以来一直被误解。克劳斯特意为这个过程赋予了一个专用名词:“从感觉向梦意象的变形”。

机体的躯体刺激对梦形成的影响,如今已几乎被普遍认可。然而,对于两者关系所遵循的规律,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并且往往表达不清。根据躯体刺激理论,梦的解释面临的任务就是,追溯产生梦的机体刺激来源。如果我们不采纳施尔纳的释梦规则,我们就会面临一个尴尬的事实:机体刺激源只在梦的内容中显现。

人们在解释很多梦时似乎总能基本达成一致,因为这些梦非常“典型”,发生在很多人身上,而且内容几乎相同。大家熟悉的典型梦有:从高空坠落、掉牙、飞翔、因为赤裸或者衣着暴露而感到尴尬。最后一种梦,据说仅仅是因为做梦者在睡觉时感知到自己掀开被子、身体无遮蔽。梦见掉牙是因为“牙齿发炎”,尽管这种刺激并不一定达到病理程度。按照斯顿培尔的说法,飞翔的梦是当胸部皮肤失去感觉时,心灵为解释肺叶张翕产生的刺激而利用的一种适当意象,胸部皮肤失去感觉时会使人产生漂浮的感觉。从高空坠落的梦,据说是因为当皮肤压觉丧失后,手臂垂落或者弯曲的腿突然伸直,使压觉恢复,这种由无意识到有意识的转变就以坠落的梦表现出来(斯顿培尔)。这些解释看似合理,但实际上有明显的缺陷——没有进一步阐明,只解释说,这一组或那一组的机体感觉或者从心灵中消失,或者出现。所以需要建立一个释梦体系来支持此种解释。我会在后面再讨论典型梦以及它们的来源。

西蒙曾比较一系列类似的梦,试图制定机体刺激影响梦的性质的规则。他认为:“在睡眠中,如果通常在情感表达时才发挥作用的任何机体装置,由于某种原因,进入通常由情感才会引起的兴奋状态,那么引发的梦就会包含与该情感一致的表象。”

他提到的另一个规则如下:“在睡眠中,如果一个机体装置处于活跃、兴奋或者紊乱状态,引发的梦将会呈现与该装置执行的功能的性质相符的想法。”

穆利·沃尔德(Mourly Vold)曾经从生理学的角度用实验证明身体感觉对梦的形成的影响。在实验中,他改变睡眠者的四肢位置,然后比较产生的梦与肢体的改变。他的实验结果如下:

1.梦中肢体的位置与实际的位置大致相符,也就是,我们梦见肢体处于静止状态,与实际情况一致。

2.当一个人梦见某个肢体在动,通常情况下,在完成这个动作的过程中,该肢体的某个位置肯定与其实际位置相符。

3.做梦者肢体的位置在梦中也许属于他人。

4.可能会梦见肢体动作受到阻碍。

5.处于某种特殊位置的肢体,在梦中也许以动物或者怪物的形象表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似性。

6.肢体的动作在梦中也许会引起与该肢体相关的想法。比如,如果手指在动,我们可能会梦见数字。

根据上述结果,我得出结论:即便是机体刺激理论,也不能完全否定梦意象决定的任意性。

(四)精神兴奋源

谈到梦与清醒生活的关系以及梦材料的来源时,我们发现,从古至今,研究者们一致认为,人会梦见白天所做的事情以及在清醒状态下感兴趣的事情。从清醒生活延续至睡眠中的这种兴趣,不仅仅是连接梦与生活之间的精神纽带,而且是我们不可低估的梦来源。加上在睡眠中活跃并引起兴趣的刺激,这些足以解释所有梦意象的来源了。但是我们也听到过完全相反的说法:梦使睡眠者远离白天感兴趣的事情,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当那些我们在白天关注的事情对清醒生活失去刺激力量,不再属于当下,它们才会进入我们的梦境。因此,我们在分析梦的每一步,如果不使用“经常”“通常”“在大多数情况下”等词语,或者不提出例外情况,总感觉有以偏概全之嫌。

如果清醒状态下的兴趣加上睡眠时产生的内部刺激和外部刺激足以涵盖梦的原因,那么我们就能对梦中所有元素的来源做出满意的解释,解决梦的来源问题。我们还需做的一个工作是,对梦例中精神刺激和躯体刺激的作用加以区分。可事实上,梦的来源问题从未得到过全面解释,凡是试图寻找答案的人最终都发现,梦中一些成分(通常是大多数成分)的来源无迹可寻。白天的兴趣作为梦的精神来源,其作用显然不是十分突出,因此不能断言每一位做梦者都会在梦中继续白天的活动。

目前尚未发现梦的其他精神来源。因此,在关于梦的解释的所有文献中——也许只有施尔纳的作品例外(后面再讨论)——每当谈到构成梦的最具特色的材料即意象和想法的来源时,就体现出一个极大的缺陷。面对这一难题,大多数作者倾向于将精神因素的作用贬低到最小,因为精神因素最难把握。当然,他们将梦分为两类:一类源于神经刺激,另一类源于联想,并且认为再现是后者的唯一来源(冯特)。然而他们仍然不能排除“是否任何联想梦的发生都不受机体刺激的影响”这一疑问(沃克特)。甚至不能描述一个纯粹的联想梦的本质特征。引用沃克特的话说:“在联想梦本身中,不存在任何这样的稳定核心。甚至梦的核心本身也不过是一个松散的组合。想象的梦生活摆脱了理性和理智的支配,不再受到更重要的精神刺激和躯体刺激的影响,而是完全听任于自身的变化和散乱情况。”冯特也试图降低精神因素在梦刺激中的地位,他认为“把梦的幻想看作是纯粹的幻觉似乎不太合理。很可能大多数梦表象实际上都是错觉,因为它们源自于睡眠中从未停止过的微弱感官印象。”韦安特采纳了这一观点,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概括。他说:“所有梦表象的最直接来源是感官刺激,只是后来才有再现性联想附着于其上。”蒂茜更进一步贬低了梦的精神刺激来源:“根本不存在纯粹的精神来源”,“我们梦中的思想都来自于外界”。

有一些作者采取了中立立场,比如著名哲学家冯特。他们断言,大多数梦是躯体刺激和精神刺激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刺激或者未知,或者与白天的兴趣一致。

后面我们将发现,揭露一种完全出乎意料的精神刺激来源便能解决梦的形成问题。同时,对于并非来源于精神生活的刺激对梦形成的影响受到了前人的过高评价,我们不必感到惊讶,因为这类刺激易于被发现,甚至易于通过实验获得证实,而且梦的躯体刺激来源的观点与现代精神病学领域盛行的思想完全一致。前人确实也着重强调了大脑对有机体的主导作用。然而,只要有人说精神生活独立于明显的机体变化,或者其表现是自发性的,都会令当代精神病学家们惶恐不安,仿佛承认了这一点,就会使我们回到自然哲学时代或者灵魂本质形而上学观念盛行的时代。可以说,精神病学家们的怀疑将心灵置于一种监护之下,他们决不允许心灵的任何冲动具有任何的自发性。这种态度只能表明,他们对于躯体和精神之间因果联系的稳定性缺乏足够的信心。即便有研究表明一个现象的主要来源是精神层面的,如果继续深入研究,也许有一天就可以发现精神需要以有机体为基础。但如果我们目前的知识还无法超越精神层面,我们也就没有理由否认精神的存在了。

四、为什么醒后会忘记梦

扫一扫,收听有声版

众所周知,梦在早晨会渐渐褪去。当然,我们能回忆起梦,我们只能在醒来后通过回忆了解梦境。但我们常常有这种感觉:我们只能记住梦的一部分,而夜晚的梦远比我们记住的更加丰富。我们也会发现,早晨还记忆犹新的梦,经过白天会慢慢被忘记,最后只留下一些记忆的碎片。我们经常意识到做了梦,却不记得梦的内容。我们也普遍接受了这一事实——梦容易被遗忘。所以我们做了梦却在早晨记不得梦的内容,或者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梦,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过也有完全相反的情况,有些梦在记忆中经久不衰。我曾经分析我的病人在25年前或者更早时候做的梦。我自己也记得一个梦,至少是37年前做的,但我至今记忆犹新。这些都是不可思议的事实,目前尚未得到解释。

对梦的遗忘问题分析得最为详细的是斯顿培尔。显而易见,梦的遗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斯顿培尔认为这不是一种原因造成的,应将其归于多种原因。

首先,在清醒状态下引起遗忘的所有因素也会引起梦的遗忘。在清醒状态下,我们通常很快忘记大量的感觉和知觉,原因是它们太微弱而不值得记住,并且它们激发的情绪太微弱。很多梦意象也是如此,太微弱的梦意象会被遗忘,而它们附近的较强意象就会被记住。然而,强度不是决定梦意象是否可以被记住的唯一因素。斯顿培尔和其他一些作者(卡尔金斯)都承认,一些鲜明的梦意象也经常被迅速遗忘,很多暗淡和无意义的意象却会被记住。其次,在清醒状态下,我们容易忘记只发生过一次的事情,容易记住反复发生的事情。而大多数梦意象是独一无二的经历,这一事实也解释了梦被遗忘的原因。第三个原因更为重要。为了使感觉、表象、想法等等在一定程度上能被记住,它们不应该是分离的,而应该是恰当地联结在一起。如果将一句诗的词打乱并随机组合,它就很难被记住。“将单词进行适当、有意义地排列,词与词之间就会相互辅助,形成整体,整个句子就会产生意义,从而容易被记住并且持久地存于记忆之中。通常,矛盾的内容和杂乱无章的内容都很难被记住。”大多数梦都缺乏意义和条理。梦本身就不易被记住,而且通常很快分解成碎片而被忘记了。然而,拉德斯托克的观点与以上结论并非完全一致,他认为我们最容易记住的正是那些最奇特的梦。

斯顿培尔认为,由梦与清醒状态的关系而产生的其他因素对于梦的遗忘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在清醒意识下梦容易被遗忘,显然是上述事实的另一个说法——也就是说,梦几乎不会从清醒生活中选取有序的记忆,只会选取一些细节,这些细节脱离清醒状态下赖以回忆的精神联系。因此,梦在心灵的精神系列中没有立足之地。梦缺乏帮助记忆的东西。“如此看来,梦的结构就像从我们精神生活的土壤层升起,像天空的云在我们的精神空间飘扬,随着第一缕清醒生活的空气迅速消散。”醒来以后,真实世界立即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很少有梦意象能够抵挡住这股力量,这个事实加速了梦的遗忘。梦意象在新的一天的印象面前消失,如同太阳升起群星消失。

最后,我们应当记住,大多数人对梦没有多少兴趣,这也导致了梦的遗忘。如果一个人关注自己的梦一段时间,或者对梦特别感兴趣,通常会发现在这段时间做的梦比平时更多,这意味着他更容易、更频繁地记住了自己的梦。

博纳特里(Bonatelli)曾在斯顿培尔的理论的基础上补充了两个梦的遗忘的原因:第一,睡眠状态下的总体感觉与清醒状态下的总体感觉之间的不同,不利于两者的相互再现;第二,梦中材料的不同排列使得清醒意识难以解释梦[白里尼(Benini)引用]。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以上原因都说明梦容易被遗忘,但是正如斯顿培尔所指出,实际上有很多梦可以保留在记忆之中。很多人试图研究和制定有助于记住梦的规则,但不得不承认,我们在这方面仍然面临很多困惑。与梦的记忆有关的某些特性近来受到了特别关注:例如,我们在早晨已经忘记梦,但到了白天的某个时候,偶然触及到已经遗忘的梦内容,我们又记起这个梦(拉德斯托克、蒂茜)。但对于是否能回忆起整个梦,存在很多非议,所以批评者认为这没有多少价值。因为记忆会遗漏大量梦内容,我们不免怀疑记住的梦内容是否已被歪曲。

斯顿培尔也曾质疑过记忆对梦的再现的准确性,他说:“因此,清醒意识在回忆梦境时,很容易不自觉地掺入很多内容。人们以为梦到了一些内容,但实际上根本没有梦到这些。”

杰森特别强调了这一点:“此外,在研究和解释连贯的、合乎逻辑的梦时,有一点我们以前很少注意,所以我们必须牢牢记住:回忆梦时,我们几乎总是会歪曲事实,我们会不自觉地、无意识地填补梦意象的空隙。而实际上,很少有、也许几乎没有任何梦如同记忆中的那么连贯。即便是最尊重事实的人,在讲述梦的时候,也难免会有所夸张和修饰。人的心灵有一种以关联的方式感知任何事物的强烈倾向,导致在回忆时会有意地将或多或少不连贯的梦衔接起来。”

艾格斯(V.Eggers)曾发表过观察结果,虽然毫无疑问是他自己的结论,但简直和杰森的看法一样。他说:“……对梦进行观察会面临极大的困难。避免犯错的唯一方法是,将刚刚体验和察觉到的梦内容立即记在纸上,否则很快会遗忘全部或部分的梦内容。遗忘全部内容并不严重,遗忘部分内容却是不可靠的,因为我们在叙述尚未忘记的梦内容时,很可能会根据想象补充记忆中的支离破碎的片段……我们不自觉地变成了艺术家。描述的故事,经过一次次重复后,就会让我们相信故事就是事实……”

施皮塔(Spitta)也有类似的看法,他似乎认为只有尝试复述梦的时候,我们才会对松散的梦元素加以整理。“我们把并列的碎片串联起来;也就是说,我们为缺乏逻辑的梦建立了逻辑关系。”

因为记忆的可靠性只能通过客观方式得到验证,而梦是我们的个人经历而且追溯梦的唯一来源是我们的回忆,所以无法对梦进行客观验证。那么我们对梦的回忆有何价值呢?

五、梦的心理学特征

扫一扫,收听有声版

我们对梦的科学研究,是以假设梦是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现象开始的。然而,做过的梦对于我们而言又像是陌生的事物。我们很少承认自己是梦的创造者,所以除了说“我做了个梦”,我们还会说“梦来了”。我们对梦的陌生感究竟从何而来?根据我们对梦来源的讨论,我们必须假设:这种陌生感不是由进入梦内容的材料决定的,因为这类材料大部分为梦生活和清醒生活共有。我们也许可以问自己,梦的材料在精神过程中是否发生了改变,从而引起了这种陌生感。我们甚至可以考虑:这种改变就是梦的心理学特征。

关于梦生活和清醒生活之间的本质区别以及从中得出的结论,费希纳(G.Th.Fechner)在其《心理物理学纲要》一书中的论述最为有力。他认为,“把有意识的精神生活降低到主要阈值之下”,或者“使注意力从外部世界的影响转移”,都不足以解释与清醒生活不同的梦生活的特征。他认为,梦中生活发生的心灵区域与清醒生活发生的心灵区域是不一样的。“假如心灵区域在睡眠中和在清醒状态下一样,我觉得,梦只是清醒观念生活在一种较低强度上的延续,所以梦会采用清醒时的形式和材料。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费希纳谈到的精神活动的移位究竟指什么至今尚未清楚,也没有任何人沿着他的方向去探索。我们当然不能从解剖学的生理脑区角度解读,甚至从大脑皮层的组织分层角度解读。然而,假如他所指的是由一系列相连系统构成的精神装置,那他的想法可能会禁得住考验。

其他作者则满足于关注梦生活的一两个显著心理学特征,而且满足于将此作为起点,尝试做出更全面的解释。

我们已经说过,梦生活的一个主要特征甚至会出现在入睡过程中,该特征可以被称为预睡现象。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认为,清醒状态的明显特征是:精神活动以观念而非意象的形式发生。而梦主要以视觉意象的形式进行思考,而且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睡眠的临近,自主活动受到阻碍,完全属于意象类别的非自主表象呈现出来。无法进行我们有意志进行的观念活动、出现视觉意象(通常与注意力分散有关)——这是梦的两个永恒特征。根据对梦的心理分析,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是梦生活的本质特征。至于意象本身——入睡前幻觉,我们已经知道其在内容方面与梦意象也是相符的。

因此,梦主要(但不完全是)以视觉意象的形式进行思考。梦也利用听觉意象,并且偶尔也利用其他的感觉印象。在梦中,我们对很多事物只进行简单的思考或想象(很可能是在言语概念残余的支持下),如同在清醒状态下一样。然而,梦的特征只在于梦内容中像意象一样呈现的元素,它们更类似于知觉,而非记忆中的表象。至于幻觉的性质,我们暂且不论,每一位精神病学家都熟悉这种讨论。我们先谈谈权威人士赞同的梦产生幻觉的理论,即梦以幻觉代替思想。在这方面,视觉印象和听觉印象的表现方式是一致的。有人已经观察过,如果一个人在入睡过程中听到一串音符,梦就会回忆出相同旋律的幻觉;当此人醒来回忆时,它就会变成更加微弱、不同性质的记忆表象;当此人再次睡着,它就会恢复幻觉性质。

将观念转变为幻觉,并不是梦中的思考与清醒时的思考的唯一不同点。梦通过意象创建一个情境,呈现一个事件,就像真实发生的一样;正如施皮塔所说,梦使观念戏剧化。但只有当我们承认,在梦中我们通常不认为自己在思考,而是在体验(有些例外需要特别考察)——也就是说,我们完全信任幻觉,我们才能完全理解梦生活的这个特性。等我们醒来后我们才意识到,我们没有体验任何事情,我们只是通过一种独特的方式——做梦——进行了思考。正是这个特征将真正的梦与白日梦区别开来,白日梦绝对不能与现实混为一谈。

对于我们以上讨论的梦生活的特征,布达赫曾归纳如下:“梦的特征有:(1)我们心灵的主观活动看起来是客观的,因为我们的感知官能把想象产物看作是感官活动了……;(2)睡眠终结了我们的自主行为,因而入睡涉及一定程度的被动性……睡眠状态下的意象以意志力的放松为前提。”

只有当一定的自主力量中止后才会产生梦幻觉,所以接下来要解释的是心灵对梦幻觉的信任问题。斯顿培尔认为,心灵在这方面遵循其机制正确地发挥作用。梦元素绝非仅仅是表象,而是心灵的真实体验,与清醒状态下通过感官获得的体验类似。在清醒状态下,心灵依靠言语意象和语言进行思考和想象。而在梦中,心灵则依靠真正的知觉意象。此外,梦中也会有空间意识,因为与在清醒状态下一样,梦中的感觉和意象也指向外部空间。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在梦中和在清醒状态下,心灵对意象和知觉保持着相同的态度。如果心灵与意象和知觉的关系发生了差错,那是因为在睡眠中心灵无法将内部感官知觉与外部感官知觉区分。心灵无法使其意象接受可以证明其客观存在的唯一检验。此外,心灵不能区分可以任意转换的意象和缺乏任意性的意象。发生差错的原因是,它不能将因果律应用在梦的内容上。简言之,心灵与外部世界隔绝就是它信任主观中的梦境的原因。

德尔波夫经过稍有不同的论证后也得出了相同结论。他认为,我们相信梦意象的真实性,是因为在睡眠中我们没有其他印象可以与之比较,是因为我们与外部世界隔绝了。我们相信梦中的幻觉,不是因为我们在睡眠中无法检验这些幻觉。梦可以使我们相信自己在进行检验——我们会触碰梦中看见的玫瑰,尽管我们正在做梦。德尔波夫认为,除了我们醒着这个事实外——这也是唯一有效的标准,没有任何标准可以帮助我们判断某件事是梦境还是清醒现实。“当我醒来发现自己赤裸地躺在床上,我才能断定在入睡与醒来之间体验到的一切是错觉。”“在睡眠中,我把梦意象看作是真实事物,是因为我有一个不眠的心理习惯,那就是假设存在一个与自我相对照的外部世界。”

如果脱离外部世界被视为梦生活最显著特征的决定性因素,我们不妨援引布达赫的一些深刻结论,它们可以揭露睡眠中的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也可以防止我们过高评价以上推断的重要性。布达赫认为:“只有当心灵不被感官刺激所影响时,睡眠才能发生……然而,睡眠发生的必要条件并不是缺乏感官刺激,而是缺乏对感官刺激的兴趣。为了使心灵平静,也有一些感观印象是必要的。例如,磨坊主只有听到磨盘的转动声才能入睡;习惯在夜里伴灯入睡的人,在黑暗中无法入睡。”

“在睡眠中,心灵将自身与外部世界隔离,从外界撤退……然而,心灵与外部的联系并未完全断开。如果我们在睡眠中听不到也感觉不到任何事物,只有在醒来后才能听到、感觉到事物,那我们就永远不会醒来了。感觉的延续可以通过以下事实得到证明:唤醒我们的不一定是感观印象的力量,而是它与心灵的联系。一个睡着的人也许不会被一个无关紧要的词所唤醒,但如果他听到自己的名字则会醒来……所以说,即使在睡眠中心灵也能辨别不同的感觉……因此,去除某种感官刺激可能会唤醒一个人,只要该刺激和他认为重要的事物有关。因此,习惯伴灯入睡的人会由于灯熄灭而醒来,磨坊主会由于磨盘停止转动而醒来。也就是说,他们醒来是因为某个感官刺激的停止。这就预示着,该刺激已经被感知到,并且没有扰乱心灵,所以它的影响无足轻重,或者实际上促进了心灵的平静。”

尽管想忽视那些绝非微不足道的反对意见,我们仍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讨论的那些脱离外部世界的梦生活的特征,无法完全解释梦的奇异性。否则我们就可以将梦中幻觉再转变为心理意象,将梦的情境再转变为思想,从而完成对梦的解释。事实上,这些正是我们所做的事情——我们醒来后将梦从记忆中再现,但无论我们获得完全成功还是部分成功,梦仍然和以前一样是个谜。

所有作者都毫不犹豫地假设,清醒生活的材料在梦中发生更为深刻的变化。斯顿培尔曾试图指出其中一种变化:“随着活跃的感官知觉和正常意识的停止,心灵失去了其感觉、欲望、兴趣、活动等赖以生存的土壤。在清醒状态下依赖记忆意象的精神状态——感觉、兴趣、评价,都会承受一种鲜为人知的压力,于是与这些意象的联系也随之切断了。清醒生活中的人、物、地点、事件和动作的知觉意象全都一一再现,但是它们都不再具有自身的精神价值。由于失去了价值,它们只能在心灵中徘徊……”

斯顿培尔认为,精神价值的丧失(又回到与外部世界脱离的理论)是造成记忆中的梦具有奇异性的主要原因。

我们知道,入睡过程中会放弃某种精神活动,即放弃对观念流动的主动引导。所以我们自然可以假设,睡眠状态的影响会波及心灵的官能。其中一些官能也许完全停止发挥作用。现在我们必须考虑,其他功能是否能不受干扰且继续正常发挥作用。于是我们不免会想到,梦的奇特性可以用睡眠中受限的心灵活动来解释——醒后对梦的印象也有利于证实这一点。梦是不连贯的,会毫不犹豫地调和最荒唐的矛盾,接受各种不可能性,忽视清醒状态下掌握的权威知识,而且让我们不顾伦理道德。如果有谁清醒时用梦中那样的方式做事,就会被当成疯子;如果有谁清醒时像在梦中那样说话或者叙述梦中发生的事情,就会被当成傻子。因此,当我们贬低梦中的精神活动时,尤其是说到梦中的高级理智活动暂停或者至少遭受很大的影响时,看来我们只是根据实际说出了事实。

作者们的意见难得一致(例外情况留待别处再说):他们宣称一定有关于梦生活的明确理论或解释。关于梦的心理学特征,已经引用了不同作者(哲学家、医生)的论述,现在继续补充。

莱莫恩(Lemoine)认为,梦意象的不连贯性是梦的唯一的本质特征。

莫里同意他的观点:“没有一个梦是绝对合理的,任何一个梦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连贯性和荒诞性。”

施皮塔曾经引用黑格尔(Hegel)的话说,“梦毫无合理客观的连贯性。”

杜加斯(Dugas)认为:“梦是精神混乱。在梦中,情绪和理智自由、随意、无穷尽地发挥功能。在梦中,心灵变成了一部精神自动机。”

甚至沃克特——其理论主张睡眠中的精神活动似乎绝非漫无目的——也承认:“在清醒生活中,核心自我的逻辑力量会将观念和意象结合在一起。但在梦中,它们会变得松弛、分散、混乱。”

对于梦中观念联想的荒诞性,西塞罗的批判最为有力。他认为:“没有什么比我们做的梦更荒诞、更复杂、更异常。”

费希纳认为:“这就好比将心理活动从一个理智人的大脑移植到一个愚蠢人的大脑中。”

拉德斯托克认为:“在这种荒谬的活动中,似乎确实无法找到任何稳定的规律。在摆脱了指引清醒思维的理性意志的严格监管以及注意力的束缚后,梦就陷入了千变万化的疯狂漩涡之中。”

1864年,弗洛伊德和他的

1872年,弗洛伊德和他的

希尔德布兰特认为:“我们在梦中的思维会发生惊人的跳跃,比如在推理时!我们会看着最熟悉的经验法则完全颠倒,却毫不在意!我们会一直容忍违反自然和社会规则的荒谬矛盾,直到这些矛盾变得极其荒谬而惊醒我们!有时候我们竟然算出3乘以3等于20、看到一只狗在念诗、看到一个死人走向墓地、看到一块大石头漂浮在水上,或者郑重地去游览贝恩堡(Bernburg)或去列支敦士登公国视察它的海军,或者在波尔塔瓦战役之前被征为查理十二世的志愿兵,而我们根本不会感到吃惊。”

宾兹在提到基于这类印象产生的梦的理论时说道:“十个梦中,至少有九个都荒诞不经。我们在梦中将毫无关联的人和事联系在一起,随后像转万花筒一样,更换一个全新的组合,比先前更为荒诞。昏睡的大脑就这样持续运转着,直到醒来,我们拍拍脑袋,问自己是否依然具备理性想象和思考的能力。”

莫里对梦意象和清醒思维的关系做了一个比喻,这对医生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他说:“产生的意象对清醒的人而言,通常会激发意志,它们在心灵中所处的地位,与在舞蹈症和瘫痪症中可看到的一些动作在运动领域所处的地位相符。”他还认为,梦是“思考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一系列退化”。

有些作者对高级个人精神活动的看法与莫里完全一致,所以没有必要引用它们的论述了。

例如,斯顿培尔说过,在梦中——即便梦的荒诞性特征不明显,心灵基于种种关系和关联的逻辑运作能力全部退居后台。施皮塔认为,观念在梦中完全摆脱了因果规律的约束。拉德斯托克等人强调,判断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的削弱是梦所独具的特征。约德尔(Jodl)认为,梦不具备批判能力,也不具备根据整体的意识内容纠正一系列知觉的能力。他还认为:“在梦中,所有的意识活动都是以不完整、受抑制、相互独立的形式进行的。”对于清醒时的知识在梦中引发的矛盾,斯特里克(Stricker)等人解释说,这是因为梦会遗忘事实,观点之间的逻辑关系丧失,等等。

虽然这些作者普遍对梦中的精神活动评价较低,但他们都同意,梦保留了精神活动的部分残余。冯特明确地承认了这一点,他的理论对很多梦研究者产生了影响。人们也许要问,出现在梦中的正常精神活动的残余,其性质和成分是什么?人们普遍认可,再现官能——即记忆在梦中似乎受到的影响最小,并且与清醒生活中同一功能相比,它确实表现出一定的优势,尽管梦的一些荒诞内容可以通过梦的遗忘特征得到解释。施皮塔认为,心灵的感情生活在睡眠中不受影响,正是它指引着梦的发展。他提及的“感情”是指“作为一个人内心深处主观本质的各种情绪的恒定集合。”

肖尔茨(Scholz)认为,有一种在梦中发生的精神活动,具有对梦材料进行“寓意解释”的倾向。西伯克(Siebeck)也持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心灵在梦中具有对观察和感知到的事物进行“扩大解释”的功能。要判断梦中的最高级心理功能——即意识——所发挥的作用,是极其困难的。因为我们只有通过意识才能对梦有所了解,所以毫无疑问,梦保留了意识。然而,施皮塔认为,梦仅仅保留了意识,而不保留自我意识。德尔波夫则坦言,自己无法理解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将心理意象联系起来的联想规律同样适用于梦意象,而且在梦中这些规则的支配优势与在清醒状态下相比更加明显、强烈。斯顿培尔认为:“梦的进程似乎不是遵照纯粹的表象规则,就是遵照表象伴生的机体刺激的规则——也就是说,完全不受反思、理性、审美品位或道德判断的影响。”上述作者们关于梦的形成的观点可以归纳如下:不同来源的所有感官刺激(已在别处讨论)出现在睡眠中,会首先在心灵中唤起一系列意象,以幻觉的形式呈现出来(冯特认为,鉴于它们来源于外部刺激和内部刺激,称之为“错觉”更为恰当)。这些意象遵照已知的联想规律相互结合,并且遵照相同的规则唤起一系列新的表象(意象)。之后,这所有的材料通过残存在心灵中的思考和组织官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加工(可参见冯特和韦安特)。然而,至今还没有人发现,是什么动机决定了由非外部刺激唤起的意象究竟遵照哪个联想规律。

通过反复观察已经了解到,将梦意象联结起来的联想规律很特别,并不同于在清醒心灵中发挥作用的联想规律。沃克特认为:“在梦里,观念是依赖于偶然的相似性和勉强可察觉的联系性联结在一起的。每一个梦都充斥着天马行空的联想。”莫里认为,梦中观念的联结非常有价值,因为他能据此对梦生活与某些精神错乱疾病做更进一步的类比。他总结了“谵妄”的两个主要特征:第一,心灵的活动是自发的,并且仿佛是自动的;第二,观念的联想是有缺陷的、不规则的。莫里举出他自己的两个经典梦例,其中梦表象的联系仅仅通过字音的相似性得以实现。有一次,他梦见自己正在去耶路撒冷或者麦加朝圣(pelerinage)的路上,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后,他发现化学家佩尔蒂埃(Pelletier)是他的旅伴,他们说了一会话,然后化学家给了他一把镀锌的铲子(pelle);在梦的后一部分中,这把镀锌的铲子变成了一把砍刀。还有一次,他梦见自己正走在一条公路上,看着里程(kilometre)碑上的公里数;不久之后,他来到一家杂货店,店里有一个大天平秤,有人正向天平上加放以公斤(kilogramme)为单位的砝码,要给莫里称体重;然后店主对他说:“你不在巴黎,这里是济罗罗(Gilolo)岛。”接着梦里出现了一系列画面,有洛贝莉亚(Lobelia)花,还有洛佩兹(Lopez)将军(不久前他在报纸上获悉了将军的死亡)。最后,他玩了一会落托数卡牌戏(lotto),然后醒了过来。

我们当然很清楚,对梦中精神活动的贬低受到过多方的反驳。然而,这些反对意见似乎不可调和。施皮塔(一位梦生活的蔑视者)坚称,制约清醒生活的心理学法则在梦中同样适用。杜加斯认为:“梦既非纯粹的混乱活动,也非纯粹的荒谬活动。”但是只要这些作者不试图将他们的观点与梦中心灵的无秩序和全部心理功能的瓦解进行调和,他们的观点就不具有多大的意义。然而,似乎有一些其他作者意识到,梦的疯狂未必无迹可寻,它也许只是一种伪装,一种戏剧性的伪装,就像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疯狂一样,从他的疯狂行为可以推断出他敏锐的判断。两位作者必定没有通过表面现象做出判断,或者梦的表面现象在他们的眼里是完全不同的。

哈维洛克·艾利斯没有局限于梦的表面的荒诞性,而是将梦描述成“充满各种情绪和不完美思想的古老世界”,通过对此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精神生活发展的原始阶段。詹姆士·萨利(J.Sully)以更为深刻的方式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因为他深信梦具有隐含意义——可能比其他心理学家都更坚信这一点,所以他的观点更加值得我们的注意。他认为:“我们的梦是保存我们连续的人格的一种手段。睡着的时候,我们重拾以往看待和感受事物的方式,以及很久以前支配我们的冲动和活动。”像德尔波夫这样的思想者主张(他确实没有针对互相矛盾的材料提出证据,所以他的主张并无根据):“在睡眠中,除了知觉以外,心灵的其余所有官能——理智、想象、记忆、意志、道德全都完好无损,但是这些官能只作用于想象的和多变的对象。做梦者像演员一样,扮演各种角色:疯子、聪明人、刽子手、罪犯、侏儒、巨人、恶魔、天使。”马奎斯·赫维似乎强烈反感对梦中精神活动的低估,我竭尽所能搜集他的著作,但终无所获。而莫里曾经断然反驳过马奎斯·赫维,莫里是这么反驳的:“马奎斯·赫维赋予睡眠中的智力以行动和注意力上的一切自由,而且他似乎认为睡眠只不过是感官的封闭,只不过是与外部世界的隔离。除了视觉形式,一个睡着的人和一个感官封闭、任凭思想自由翱翔的人并无差别。清醒者的思想与睡眠者的思想之间唯一的区别是,梦中的观念以一种客观、可见的形式呈现出来,表面上看与由外界事物决定的感觉没有差别,而记忆以当前事实的形式呈现。”

莫里补充道:“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睡眠者的心理官能无法达到清醒者具有的平衡性。”

瓦歇德对赫维的著作做了全面的描述。关于梦明显的不连贯性,赫维的观点如下:“梦中的意象是观念的复制品。观念是主体,视象只是附属品。确定这一点之后,就应该去了解观念的发展过程,去分析梦的本质。只有这样,才能理解梦的不连贯性,最荒诞的概念也能变成简单而且完全合乎逻辑的事实。”以及,“只要我们掌握了分析方法,即便是最奇怪的梦,我们也能做出最符合逻辑的解释。”

约翰·斯塔克(J.Starke)曾指出一个事实:对于梦的不连贯性,早有人在1799年就做出了类似的解释,这个人是沃尔夫·戴维森(Wolf Davidson)。不过,我没有读过他的著作。他认为:“梦中思维的奇特跳跃可以在联想规律中找到根源,但是出现在心灵中的这种联系通常非常模糊,以至于我们的思想看似发生了跳跃,但实际上并没有。”

对于梦这种精神产物,同类文献做出了各种各样的评价,从对梦的极度贬低(如上所述),到预言梦具有某种尚未明确的价值,到对梦的高估(认为梦的功能高于清醒生活的功能),应有尽有。希尔德布兰特曾将梦生活的心理学特征总结为三组矛盾,并且将前两组的对立极端用于第三组矛盾:“这一组矛盾就是:一方面抬高梦,认为梦是潜力的提高,往往达到精湛的水平;另一方面贬低梦,认为梦是精神生活的退化,往往退化到低于人类的程度。”

“关于前者,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没有人能够否认这个事实:梦在天才般的创造和编织过程中,不时表现出浓烈的情绪、温柔的感情、清晰的观点、敏锐的观察、聪明的才智,而这些在我们的清醒生活中往往都很难产生。梦会产生美妙的诗歌、恰当的比喻、无可比拟的幽默感和精彩的讽刺。梦以一种奇特的理想化视角看待世界,而且往往对其背后的现实做出独特的理解。梦把我们看到的尘世的美丽描绘成神圣的光辉,把威严描绘成至高无上,把我们平常的恐惧变成恐怖情节,把我们觉得有趣的事情变成喜剧。有时候当我们醒来后,我们还会沉浸在梦中的各种体验之中,而这些体验是现实世界从未给予过的。”

我们也许要问,为何对同一件事会有贬低和褒扬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呢?是不是有些作者忽视了荒诞的梦,另一些作者忽视了深刻而敏锐的梦呢?如果这两种梦都出现了——即梦可证实两种判断都正确的话,那么寻求梦的心理学特征岂不是浪费时间?在梦中一切都有可能,从精神生活退化至最低水平,到上升至清醒时都无法达到的高度,难道这样说还不够吗?无论这种解决方案多么方便,它仍然面临一个不利的事实,即研究者做出的所有努力似乎都基于一个假设:梦确实存在着一种本质上普遍有效、可以消除所有矛盾的显著特征。

在过去的理智时代,哲学而非精确的自然科学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人们无疑更容易、更乐意认同梦的心理能力。例如,舒伯特(Schubert)等人的主张大意是,梦使心灵脱离外部自然力量,梦将灵魂从感官的锁链中解放出来。小费希特(Fichte)等人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认为梦将心灵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所有这些观点,在今天我们似乎都很难想象得到了,在今天只有神秘主义者和信徒们才会重述这类观点。科学思维方式的发展也影响了人们对梦的评价。医学作者最容易贬低梦中的精神活动,视其为微不足道和毫无意义的事情。而哲学家和业余观察者(业余心理学家)对这一学科的贡献尤其不容忽视,他们大多与主流观念持有一致的看法,强调梦具有精神价值。贬低梦中精神活动的人倾向于将梦的来源归因于躯体刺激,而相信梦保留清醒时的大多数官能的人,自然也没有理由否认内在刺激的存在。

只要仔细比较,就不难看出在梦生活的所有高级官能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记忆了。我们已经详细讨论过可以证明记忆优越性的普遍案例。早期作者还经常称赞的梦生活的另一个优势——即梦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这一点很容易被证明只是错觉。正如希尔德布兰特所说,这个优势是虚幻的。梦可以无视时空,但清醒思维也一样,梦可以如此仅仅是因为做梦本身就是一种思维形式。有人认为梦在时间方面还具有另一个优势——即从另一方面来看,梦独立于时间的流逝。就像莫里所做的被送上断头台的梦,似乎表明梦可以把知觉内容压缩进一段极短的时间内,而这些知觉内容远远超过清醒心灵能够掌握的知觉内容。但这些结论也受到了各方面的争议。勒洛林和埃格的论文《梦的表面持续时间》曾引发长时间有趣的讨论,但是对于这个深奥而微妙的问题,似乎至今还没有定论。

梦可以继续白天的理智活动并且获得白天无法得出的结论,可以解决疑难和问题,可以为诗人和作曲家提供灵感。无数记录以及查巴尼克斯(Chabaneix)搜集的案例似乎都证明这些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虽然这些事实无可争辩,但是对于他们的解释却受到了诸多质疑。

最后,对于梦的预见性存在着争论。一方面有人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另一方面有人一直这样断言。明智的做法当然是,不否认这种观点有事实依据,因为很有可能若干这类案例不久之后就可以在纯自然心理学领域获得解释。

六、梦中的道德感

扫一扫,收听有声版

因为某些原因(这些原因只有在我自己对梦进行研究之后才会变得清晰),我把清醒生活中的道德倾向和情感是否进入梦生活,以及进入梦生活的程度,与梦的心理学问题分开进行论述。奇怪的是,不同作者对于所有其他精神活动持有的对立观点,也在这里同样表现出来。一些作者断然宣称道德义务在梦中不存在,而另一些作者坚决认为人类的道德本质在梦中依然存在。

我们一般做的梦似乎毫无疑问证实前者是正确的。杰森说:“一个人在梦中不会变得更好或更有道德。相反,似乎在梦中我们的良心保持着沉默,因为在梦中我们可能毫无怜悯之心,甚至犯下最严重的罪行,如偷窃、谋杀、凶杀,而且对此我们毫不在乎,事后也没有悔意。”

拉德斯托克说:“值得注意的是,在梦中联想的产生和观念的结合不会受到反思、理性、审美品位和道德判断的影响。判断处于极其微弱的地位,而道德漠视处于统治地位。”

沃克特曾发表以下观点:“我们都知道,梦在性方面极其不受约束。做梦者会全无羞耻之心,失去所有道德感和道德判断。此外,他还会在梦中看见其他人——甚至是他最尊敬的人在做某些事,而在清醒时他绝对不会把这些事与这些人联系在一起。”

与上述观点截然不同,叔本华等人认为一个人在梦中的言行与其性格完全相符。费舍尔(R.Ph.Fischer)认为,一个人的主观情感和欲望,或感情和激情,在梦中会自由地流露出来,道德品质也会在梦中体现出来。

哈夫纳说:“除极少数例外……一个有德之人在梦中同样有道德,他会抵制诱惑,远离憎恨、嫉妒、愤怒等等恶习。一个邪恶之人通常会梦到他在清醒时想象的画面。”

肖尔茨说:“梦表现真实。在梦中,虽然高尚或堕落都穿上伪装的外衣,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认出真实的自己……正直的人在梦中也不会犯罪,即便在梦中犯了罪,也会因为违背了自己的本性而感到恐惧。那个罗马皇帝将一个臣子处死,仅仅因为该臣子梦见刺杀皇帝。如果说一个人在梦中所为必定是清醒时所想,那么皇帝的旨意似乎是正确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常说‘我做梦也没想到过这样的事’,所指的是从未占据我们内心的事情。”

柏拉图认为,只梦见别人在清醒时所做的事情的人,才是最好的人。

普拉夫(Plaff)将一句大家熟悉的谚语做了改动:“告诉我你一段时期所做的梦,我就能解读你的内心。”

我引用了希尔德布兰特的一篇短论文中的很多内容,因为我认为,在关于梦的文献中,这篇论文表达得最清晰、最具启发性。论文的核心主题就是梦中道德问题。希尔德布兰特也赞同这条规律:生活越纯净,梦也就越纯净;生活越不纯净,梦也就越不纯净。

人类的道德本质在梦中依旧存在。“虽然无论发生运算错误多么明显、科学规律的颠倒多么荒诞、年代错误多么荒谬,我们都不会心烦意乱或者焦虑不安,但我们绝不会丧失区分好与坏、对与错、善与恶的能力。无论白天伴随我们的事物在梦中会消失多少,康德的绝对命令也会紧追不舍,即使在睡眠中我们也无法摆脱它……这只能解释为,人性的基本要素,即道德本质,已经根深蒂固,不会受到种种变化的影响,而想象、理性、记忆等同级别官能则会在梦中屈服。”

随着对这个课题的深入探讨,我们发现上述两种观点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矛盾。严格来说,那些声称道德人格在梦中消失的作者,应该对不道德的梦毫无兴趣。对于做梦者应对梦负责的说法,对于从梦的不道德可以推断做梦者本性不道德的主张,他们可能会果断反驳,正如他们断然反对从梦的荒诞性推断出清醒生活中的理智活动毫无价值一样。而另一些相信“绝对命令”延伸到梦中的人,应该会全然接受做梦者对于不道德的梦应负完全责任的说法。对此,我们只能希望他们做不道德的梦时,不会使他们动摇对自己道德价值的坚定信念。

事实上,似乎没有任何人能肯定自己有多么好或是多么坏,但没有人能否认自己做过不道德的梦。人人都做过不道德的梦。那么不道德的梦源于何处?尽管对于梦的道德问题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持相反观点的作者都在努力解释不道德的梦的来源。关于这个来源是从心灵的正常功能上去寻找,还是从躯体刺激对心灵的影响上去寻找,又产生了新的分歧。结果发现的事实使得持对立观点的双方达成共识,认为梦的不道德是由于某种特殊的精神来源。

然而,那些主张道德继续在梦中发挥作用的人,拒绝为梦负全部责任。哈夫纳说:“我们不对自己的梦负有责任,因为我们生活的真实性和现实性赖以生存的基础从梦中的思想和意志中脱离开来了。因此,我们在梦中的欲望和行为不存在善恶之分。”但是,做梦者对于罪恶的梦应负间接责任。因此,他们不仅在清醒生活中,而且在入睡前,都有责任在道德上洗涤自己的心灵。

对于做梦者应为梦的不道德内容负责这个观点,既有人反对又有人认可。于是,希尔德布兰特做了更深入的分析。他声称,对现实进行戏剧化再现是梦的特征,梦将最复杂的思维过程压缩进最短的时间内,梦的想象元素会变得混乱无章甚至失去意义。他也承认,梦会出现不道德场景。然而他对于断然拒绝承担对梦中罪过和错误的责任这个观点,存在最强烈的反对意见。

“当我们想要否认某个不公正的指控,尤其是当指控涉及我们的意图和信念时,我们会这么说‘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这种事’。这么说意味着,一方面我们认为,在梦的领域,我们距离对自己的思想负责有很遥远的距离,因为在梦中我们的思想与真实的自我之间的联系变得松散,所以我们并不认为那些思想属于自己。但是由于我们不得不明确否认这些思想在梦中的存在,我们也就间接承认,除非这些思想延伸到梦中,否则自我辩护就是不完整的。我相信在这一方面,虽然是无意识的,但我们说的是事实。”

“想象不出任何一个梦中行为,最初没有以愿望、欲望或冲动的形式在清醒时闪过我们的心灵。”关于这个原始的冲动,我们必须承认,它不是梦创造出来的;梦只是模仿并扩展了它;梦只是将我们内心中的历史材料的一个碎片以戏剧化的形式展现出来;梦使我们想起耶稣使徒的那句话:“仇恨兄弟的人就是凶手”。尽管我们醒后意识到自己的道德力量,但我们会对梦中的罪恶情节一笑置之,不过对于产生梦的原始材料却无法付之一笑。人应该为梦中的错误负责任,虽然不是负全部责任,但要负部分责任。“总之,如果我们真正理解基督的教导‘邪恶的思想来源于内心’,我们就会不由自主地相信,梦中的罪行至少会带来一种微弱的罪恶感。”

于是希尔德布兰特发现,梦不道德的根源是邪恶冲动的萌芽和暗示,它们在白天以诱惑的形式闪过我们的心灵。他果断将这些不道德元素纳入对一个人道德的评价标准。我们知道,相同的想法以及对这些想法的相同评价标准,曾使得历代很多虔诚和高尚的人悲叹自己是邪恶的罪人。

毋庸置疑,这些相互冲突的想法发生在大部分人的身上,并且也存在于道德以外的领域。有时候这些想法没有受到严肃对待。施皮塔曾引用泽勒的一段话:“理智很少能够组织得当,使其在每一个时刻都掌控有度,使其维持清晰的思想过程免受不重要、荒诞、无意义的想法的干扰。最伟大的思想家们的确有理由抱怨这些梦幻般的、令人痛苦的、令人烦恼的游思妄想,因为这些想法常常干扰他们,阻碍他们进行深刻的沉思和虔诚的冥想。”

希尔德布兰特的进一步观察对这些矛盾思想的心理学意义带来一定的启发。他的大意是,梦有时会让我们窥见自我最深层、最隐秘的地方,这些地方在清醒时一般对我们不开放。康德在其《人类学》一书中认同了这一事实,他认为梦揭露的不是我们现在是什么样的人,而是如果接受了另一种教育我们可能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拉德斯托克说,梦向我们揭露的是我们不愿意承认的事情,所以我们谴责梦是谎言和假象是不公正的。埃德曼(J.E.Erdmann)声称:“梦从未告诉过我应该如何看待一个人;但令我非常惊讶的是,我不止一次从梦中了解到自己对一个人的真实看法和态度。”费希特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与清醒时通过自我观察了解自己相比较,梦更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性情。”贝尼尼(Benini)等人的观点让我们注意到一个事实:意识处理不道德冲动的方式类似于我们熟悉的梦处理其他表现材料的方式。贝尼尼认为:“我们一些似乎已被压制的欲望又被唤醒了;被埋没的激情又复苏了;一些平常不会想起的人或事又出现在眼前。”沃克特也发表了相近的看法:“一些几乎从未被我们注意到却进入我们意识的观念,以及也许再也不会被记起的观念,经常通过梦宣布它们在心灵中的存在。”最后,我们也许还记得施莱尔马赫说过,入睡状态伴随着“非期望影像”的出现。

我们可以把出现在不道德梦和荒谬梦中的所有想象材料列入“非期望影像”类别。但这里存在一个重要的差异:道德领域的非期望影像与我们平时的道德感相对立,而其他的非期望影像对于我们而言仅仅是陌生的。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没有通过更深入的研究来调和这个差异。但是,在梦中出现的非期望影像的意义何在?从夜间出现的反道德冲动中,我们可以得出有关清醒时和梦中的心理的什么结论?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又发现不同派别的作者们持有不同的观点。希尔德布兰特以及赞同其基本观点的其他作者们都主张,不道德的冲动在清醒时也具有某种潜在的力量,虽然这种力量被抑制而不足以引发行为,他们还声称我们在睡眠中失去具有抑制作用的某个东西,所以意识不到这类冲动的存在。因此,梦揭示了人的本性,但不是全部本性,梦是帮助我们了解隐藏的内心世界的一种方式。正是基于这些假设,希尔德布兰特才认为梦具有监控作用,可以将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心灵的道德弱点上面,正如医生认为梦可以帮助我们注意到平时未察觉的身体疾病。施皮塔一定也受到了这种观点的影响,因为他说青春期的心灵会接收到兴奋流,他还安慰做梦者说,只要他在清醒时过的是一种严谨的道德生活,只要当邪恶的想法出现时他努力压制并且不让这些想法转变成行为,他就已经竭尽全力了。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非期望影像”界定为在白天被压制的想法,我们必须把它们的出现视为一种真正的精神现象。

但另外一些作者认为上述结论是不合理的。例如杰森认为,非期望观念和意象,无论在梦中还是在清醒状态,还是在发烧时的谵妄状态等等,“其特点是,自发性活动停止,出现的一系列意象和观念由内部冲动唤起,但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机械性质”。一个不道德的梦,唯一可证明的是做梦者已经意识到有关的想象内容,不能证明其心灵中存在该精神冲动。另一位作者莫里似乎认为,梦的能力不是对精神活动进行任意破坏,而是将精神活动分为各个组成部分。当他谈到梦跨越道德的界限时曾这样说:“我们的倾向发出信号,让我们做出行动,不受良心的约束,尽管有时候良心会向我们发出警告。我有缺点和犯下恶行的倾向,在清醒时我竭力抵抗它们并且往往获得成功。但在梦中,我总是屈服于这些倾向,或者说追随它们的方向做出行动,并且毫无畏惧、毫无悔意……很显然,在我心中展现并构成梦的幻视源于我感受到的、未被意志抵制的刺激。”

有些人认为,梦可以揭示做梦者身上实际存在但却被压制或被隐藏起来的不道德倾向,在这些人当中,莫里对这一观点的表达最为精准。他说:“一个人在梦中是处于自我暴露的状态,他的天性显露无疑。他摆脱了意志的支配,为激情所驱使。而在清醒时,良心、恐惧、担忧会保护他免于其害。”他还曾发表以下引人注目的言论:“梦主要表现的是人的本性……在梦中,可以说人回归到了自然状态。他的心灵被越少的观念侵入,他在梦中越倾向于不赞成这些观念。”接着他说,他经常梦见自己是他曾经在文章中大力抨击的那些迷信的受害者。

然而,所有这些敏锐观察在莫里的眼中都没有任何价值。他把自己仔细观察到的现象仅仅看作“自主心理”的证据,他认为正是这种自主心理主导着梦,并且与精神活动完全相反。

斯特里克写道:“梦不仅仅由错觉构成。例如,如果一个人在梦中害怕抢劫者,那么尽管抢劫者是想象的,他感到的恐惧也是千真万确的。”这就使我们注意到一个事实:对于梦的情感发展,不能用对待其余梦内容的相同方式进行判断。于是我们又面临了一个新的问题:梦中发生的精神过程中,哪部分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哪部分可归于清醒时的精神过程类别中?

弗洛伊德家族于1876年的合影。站在中间

七、梦理论以及梦的功能

扫一扫,收听有声版

从某个视角尽力解释更多已观察到的梦的特征,并界定梦与其他心理现象之间关系的叙述,都可以被称为梦理论叙述。理论各不相同,区别在于它们选择了梦的不同特征作为本质特征,并将该特征作为解释和关联的出发点。我们没必要从这些理论中推断出梦的功能,也就是梦有什么用处或者类似作用。但因为我们习惯于带有某种目的,所以我们期待和欢迎能够为理解梦的功能带来启发的理论。

我们已经熟悉了很多对梦的看法,根据以上所述,它们多多少少可以被称为梦理论。古人认为梦是神赋予我们的启示,可以指引我们的行为,这就是一个完整的梦理论,它告诉我们应该关注梦的哪些内容。自从梦变成生物学研究的对象,就出现了更多的理论,其中一些尚不完善。

如果对完整性不作要求,那我们可以根据他们对梦中精神活动的程度和模式的基本看法,将梦理论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德尔波夫等人的理论主张清醒时的精神活动全部延续到梦中。他们认为心灵在梦中不会睡着,其机能保持完好无损,但由于其处于睡眠状态,正常功能必定产生与清醒状态下不同的结果。对于这类理论,人们也许会质疑,他们对梦中思想与清醒思想的区分是否完全基于睡眠状态下的情况不同。此外,这类理论不能表明梦具有任何作用,不能说明人为什么会做梦,不能解释精神装置的复杂机制为何要在似乎不能适应的条件下继续运作。这类理论认为与做梦相比,人只有两种有意义的反应:一种是无梦的睡眠,另一种是由于干扰性刺激而醒过来。

2.还有与之相反的另一类理论,主张梦意味着精神活动的削弱、关联的松散、可获取材料的匮乏。这类理论做出的假设是,睡眠的心理学特征完全不同于德尔波夫等人提出的特征。根据这类理论,睡眠对心灵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这不仅仅在于它将心灵与外界隔绝,相反,它会进入心灵的机制,使其暂时停止发挥作用。如果从精神病学角度进行比较,第一类理论认为梦就像妄想症,而第二类理论认为梦是某种心理缺陷或智力缺陷。

睡眠导致精神活动瘫痪,所以梦中只出现精神活动的一个片段,这是目前医学界和科学界最支持的理论。就人们对释梦的普遍兴趣而言,确实可以说该理论是最流行的梦理论。值得注意的是,它巧妙地避开了释梦必须面对的最大障碍——即处理梦中冲突的困难。该理论将梦视作部分觉醒的结果,正如赫尔巴特(Herbart)在《梦的心理学》中所说,梦是“一种逐渐的、部分的、同时又是高度异常的清醒过程”。因此该理论可以利用一系列从逐渐清醒到完全清醒的状态,来解释梦中精神活动的一系列变化,即从它们的荒谬性表现的低级活动,到充分集中的理智活动。

有些人认为从生理学角度释梦是必不可少的,或者认为这样释梦更具有科学性,他们会发现该理论被宾兹总结如下:“这种(迟钝)状态在清晨的数小时内逐渐消失。在大脑蛋白中累积的疲劳产物逐渐减少,它们慢慢地被分解或者被持续流动的血液冲散。四处分散的细胞群开始苏醒,而它们周围的一切仍然保持迟钝状态。在我们的模糊意识面前,这些细胞群开始孤立工作,但模糊的意识还无力控制主管联想过程的其他大脑部分。因此,产生的图像大多与最近的客观印象相符,并且以一种疯狂、不受控制的方式结合在一起。随着获得自由的脑细胞持续增多,梦的非理性将变得越来越少。”

在现代所有生理学家和哲学家的著作中,都能发现一种观点或其影响的痕迹。此观点是,梦是一种不完全、部分清醒的状态。其中,莫里最精确地论述了这一观点。这位作者似乎认为,清醒状态还是睡眠状态取决于哪个区域在起作用,每个区域对应一种确切的精神功能。在这里我只想说:即便部分觉醒理论得到证实,它的上层结构仍然需要详尽的讨论。

此观点当然不能说明梦有什么功能。作为该理论的主要支持者之一,宾兹一直否认梦的地位或重要性。他说:“所有的事实都要求我们将梦视作躯体过程,这种躯体过程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无用的,并且在很多情况下绝对是病态的。”

宾兹突出了“躯体”一词,该词包含的意义当然不止一点。第一,它是指梦的病因学,当他在做药物引发梦的实验时,对病因学特别感兴趣。将梦的来源完全归因于躯体刺激,当然是与该理论相一致的。该理论的最极端形式如下:我们一旦摆脱刺激进入睡眠,就没有做梦的需要,也没有做梦的理由,直至早晨,新的刺激入侵,使逐渐清醒的过程可能以做梦的现象体现出来。但事实上,要使睡眠免受一切刺激干扰是不可能的;就像魔鬼靡菲斯特(Mephistopheles)抱怨的生命的胚芽一样,刺激会从各个方向——从外部和内部,甚至从清醒时从未困扰我们身体的各个部分侵入睡眠者。于是睡眠受到了干扰,心灵的一个个角落被轮流唤醒;被唤醒的那个部分在短暂时间内发挥作用,接着安然入睡。做梦是对刺激干扰睡眠所做出的反应,但归根结底是一种多余的反应。

将梦(终究是心灵的一种活动)视作躯体过程还包含着另外一层含义,即否认梦是一种精神过程。曾经有人将做梦比喻成“一个不懂音乐的人用十指在乐器的键盘上拨弄”,这个比喻大概最形象地概括出精密科学代表者对梦的评价。根据这种观点,梦是绝对无法解释的。一个不懂音乐的人怎么可能演奏乐曲呢?

很早以前,就有很多作者曾批评部分觉醒理论。例如布达赫于1830年写道:“如果说梦是一种部分觉醒状态,那它首先就没有说清楚这究竟是睡眠状态还是清醒状态;其次,这等于在说,心灵的一些力量在梦中活跃,另一些力量在休息。但其实这些情况贯穿我们的一生……”

确实有人支持将梦视为“躯体”过程的流行理论。罗伯特于1866年首先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假设。这个假设吸引了广泛的关注,因为它赋予了梦一种功能或有用的结果。罗伯特采用了两个可观察事实作为其理论基础。我们在上文提及梦的材料时已经讨论过这两个事实(第一章):(1)我们经常梦见的是白天最微不足道的印象;(2)我们很少梦见白天非常感兴趣的事情。罗伯特声称,毋庸置疑,那些经过我们深思熟虑并且得到解决的事情绝不会诱发梦,只有在心中没有经过全面思考或者在心中一闪即逝的事情才会进入梦。他说:“正是因为引发梦的是前一天未获得做梦者足够注意的感官印象,梦通常无法被解释清楚。”因此,允许一个印象入梦的条件是,该印象的加工受到干扰,或者该印象太微不足道而不需要加工。

因此,罗伯特将梦设想为“一种宣泄的躯体过程,我们通过对这一过程的精神反应意识得到它。”梦是为了宣泄一产生就被扼杀在萌芽之中的思想。“一个人如果被剥夺了做梦的能力,就会很快变得精神失常,因为大量未完成、未解决的思想和表面印象会累积在他的大脑中,使得应该作为整体被记忆吸收的思想无法得到疏通。”对于负担过重的大脑,梦就像安全阀,具有治愈和排解的能力。

如果我们问罗伯特梦中表象如何能帮助心灵获得放松,那我们就误解他了。显然罗伯特是根据梦材料的两个特性推断出了这样的结论:睡眠中无价值的印象的宣泄是以某种方式作为一种躯体过程进行的,做梦不是一种特殊的精神过程,而仅仅是我们接收到的关于宣泄的信息。此外,宣泄不是心灵在睡眠中发生的唯一事件。罗伯特还补充说,白天的刺激同样要接受加工,“心灵中那些无法宣泄的未经消化的思想材料,依靠从想象借来的思想线索被结合成一个整体,然后作为无害的幻想画面被存入记忆之中。”

但是在评价梦的来源时,罗伯特的理论与流行的理论截然不同。根据流行的理论,如果心灵不是反复被外部和内部的感官刺激唤醒,我们就不会做梦。而罗伯特认为,做梦的冲动来自于心灵本身,是心灵过载时的释放。他坚持认为:作为梦的条件的躯体原因只处于次要地位,如果没有心灵从清醒生活中获取材料,那些原因根本不足以引发梦。但他承认,来自心灵深处的幻想意象可能受到神经刺激的影响。因此,罗伯特的看法是,梦不完全依赖于躯体。在他看来,梦当然不是精神过程,清醒生活才会发生精神过程,梦在其中毫无立足之地。梦是在心理活动的装置中夜间发生的躯体过程,并且具有保护该装置免于过度压力的功能——换言之,具有洗涤心灵的功能。

耶维斯·德雷基(Yves Delage)也是以梦在选材方面的这两个相同特征作为其理论基础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同一事物,由于观点上的细微差异,他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德雷基失去过一位非常重要的亲人,从这次亲身经历中,他发现了一个事实:或者我们根本不会梦见白天我们关注的事情,或者只有等这件事情让位于白天关注的其他事情后我们才会梦见它。通过对其他人的研究,他证实了这个事实的普遍性。他对一些新婚夫妇的梦做出了评价,如果他的评价被证明普遍属实,可真是令人钦佩。他说:“如果他们非常相爱,那么他们在婚前和蜜月期几乎从未梦到过对方;如果他们做过情欲的梦,那么在梦中他们与无关紧要的人或者不爱的人发生了关系。”那么,我们会梦到什么呢?德雷基认识到,梦的材料是来自前几天或者更早时候的印象的片段和残余。在梦中出现的一切,我们在一开始可能倾向于认为是梦生活的创造物,但经过仔细研究,我们就会发现它们是未识别出的复制品——无意识的复制品。但是这种表现材料具有一个共同特征:来源于也许比心灵更强烈影响着感官的印象,或者来源于出现之后不久我们就不再注意的印象。意识越少,同时印象越深刻,它在下一次梦中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就越大。

这两类印象——微不足道的印象和未经处理的印象,与罗伯特所强调的印象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德雷基赋予了它们另一种意义,他认为这些印象之所以能够引发梦,不是因为它们无关紧要,而是因为它们未经处理。在某种意义上,微不足道的印象也是未经完全处理的;由于具有新印象的性质,它们就像是“压紧的弹簧”,在睡眠中才处于松弛状态。在加工过程中偶然受阻或者被故意压制的生动印象,比那些微弱得几乎未被察觉的印象更有权入梦。在白天由于受到抑制或压制而积聚的精神能量,到了夜晚就变成了梦的主要动力。被压制的精神材料在梦中得到了表达。

可惜,德雷基没有继续沿着这条思路前行。他认为,独立的精神活动对于梦的形成仅起到最微乎其微的作用。因此,他的理论也属于流行的大脑部分觉醒学说类别。他说:“简言之,梦是游荡的思想的产物,没有目的和方向,相继附着在记忆之上。这些记忆有足够的力量挡在路上,使游荡的思想停止,建立起自身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有时紧密,有时松散,具体要取决于大脑活动受到睡眠影响的程度。”

3.认为梦中心灵有能力和倾向实现在清醒生活中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的特殊精神活动的理论,则可以归入第三类。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活动可以使梦具有某种实用功能。早期心理学家对梦的评价大多数属于这一类。布达赫的一段话足以代表这类理论的观点。他说,做梦“是心灵的自然活动,不受个体能力的限制,不受自我意识的干扰,也不受个人意志的指引,而是感觉中心的自由狂欢。”

布达赫等人显然认为,这种自由发挥自身力量的狂欢是心灵得到恢复和为白天工作积聚力量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心灵好似在度假。因此,布达赫引用了诗人诺瓦利斯(Novalis)赞美梦的力量的一段话:“梦是对平淡规律生活的抗议,是对想象力枷锁的挣脱。梦融合了日常生活的景象,以孩童般的欢乐嬉戏打破了成年人的严肃。如果没有梦,我们很快会变老;我们也许可以不把梦当作神的礼物,而当作一种愉悦的体验,或者我们走向坟墓的人生旅途上的伴侣。”

普尔基涅(Purkinje)对梦的更新和治愈功能的描述,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说:“这些功能主要是由创造性的梦执行的,它们是想象力的自由活动,与白天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关联。心灵不希望把白天的紧张情绪带入睡眠中,心灵希望获得放松和恢复。它首先创造一种与白天生活完全相反的环境,用快乐治愈悲伤,用希望和欢乐减轻烦恼,用爱和友谊化解仇恨,用勇气和信心消除恐惧,用信念和坚定的信仰减轻疑虑,用实现取代无望的期待。白天反复遭遇的心灵创伤可以在梦中得到治愈,睡眠保护它们免于再次受到伤害。时间的抚慰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此。”我们都感觉到,睡眠对人的精神生活有益处。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放弃这种想法,即做梦是睡眠体现其益处的一个方式。

做梦是心灵只有在睡眠时才能自由舒展的一种特殊活动,这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观点最早由施尔纳于1861年提出。他在书中写得有点言过其实,但他对这个题材表现出了强烈的热情,若是没有同感,一定很难理解他。他在分析时运用的语言深奥难懂,所以我们很乐于看到哲学家沃克特对施尔纳的理论做出简明的评价:“从这些神秘的凝聚物中,从这些耀眼璀璨的云团中,发出有启示意义的闪亮光芒,但这光芒并未照亮哲学家的道路。”这就是施尔纳的追随者对他的著作做出的评价。

施尔纳并不相信心灵的能力在梦中一点儿都不会弱化。他曾介绍,人的自我中心(自发能量)在梦中如何变得微弱,由这种去中心化引起的认知、感情、意志和想象力如何发生变化,以及这些精神力量的残余如何失去了真正的理智性质而只具有机械的性质。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或许可被称为“幻想”的精神活动摆脱了理性的支配和严格的控制之后,在梦中占据了绝对支配地位。尽管梦幻想从清醒记忆中借用其构建材料,但是利用这些材料构建起来的结构是与清醒生活不同的,正如白天不同于黑夜。梦幻想不仅具有再现力,而且具有创造力。梦幻想的独特性赋予了梦生活的奇异特征。梦幻想偏爱无限制的、夸张的、异常的内容。与此同时,由于突破了思维的界限,它具有更高的灵活性、敏捷性和多样性。它对细微的情绪刺激格外敏感,并且迅速地将内心世界以外在的、可塑的可视形式体现出来。梦幻想缺乏概念性语言表达能力,只能以可视形式进行表达。由于没有概念的辅助,它就充分利用可视形式来表达。虽然这种表达方式简单,但还是冗长和笨拙的。直接表达是尤其困难的,原因是梦不愿意用实际的形象表达对象,而宁愿用新奇的形象表达它想呈现的对象的某个方面。这就是梦幻想的“象征活动”……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梦幻想从不细致地再现对象,而只是以最自由的方式勾勒出对象的轮廓。因此,它的画面就像是素描。然而,梦幻想的目的并不仅仅是呈现对象,还有一种内在冲动,驱使它将梦中自我与对象产生某种联系从而引发一个行动。例如,梦中呈现一些金币散落在街上,然后做梦者捡起它们,开心地离去。

根据施尔纳的观点,梦幻想用以实现艺术工作的材料,主要来自于机体感官刺激,但在白天这些刺激是非常模糊的。因此,施尔纳的脱离实际的理论,与冯特等生理学家提出的也许过于实事求是的理论,两者虽然在其他方面截然对立,但是在关于梦的来源和梦的刺激物这两方面是完全一致的。然而根据生理学的理论,对内部躯体刺激做出的精神反应由于唤起适于此刺激的某些想法而耗尽;然后这些想法沿着联想路线诱发其他的想法,到达这一阶段,精神过程似乎就终止了。而按照施尔纳的观点,躯体刺激仅仅为心灵提供实现幻想的材料。被施尔纳视为梦形成的起点,却被其他作者视为终点。

梦幻想对于躯体刺激而言,当然不能被认为是有目的性的。它只是与躯体刺激做游戏,以可塑的象征手法描绘出产生梦的刺激的躯体来源。虽然沃克特等人与施尔纳的观点不同,但施尔纳仍主张梦幻想对于有机体有一定的偏爱,即把有机体视为一个整体——一座房屋。幸运的是,梦幻想似乎并不局限于这一种表现方式。它也可以利用一排房屋代表一个单独的器官;例如,一条街的房子表示源于肠道的刺激。另外,可以利用一座房子的各个部分代表身体的各个部位;例如,在由头疼引发的梦中,房屋的天花板上布满了像蟾蜍一样的蜘蛛,天花板则代表头部。

除了房屋的象征以外,其他任何合适的对象都可能被用以代表激发梦的身体各部位。“例如,熊熊燃烧的火炉可代表呼吸的肺,空的箱子或篮子可代表心脏,圆形、球形或中空的物体可代表膀胱。在由男性性器官刺激引起的梦中,做梦者会梦见在街上看到一根单簧管的上部或烟斗的嘴口,或者一块毛皮。单簧管和烟斗可能代表男性性器官,毛皮可能代表阴毛。在女性的性梦中,大腿之间的狭窄区域可以用被房屋围绕的狭窄庭院代表,阴道用一条狭窄、光滑、柔软的穿过庭院的人行道代表,做梦者必须走过这条路,也许是为了送一封信给一位男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类由躯体刺激引发的梦的结尾,梦幻想往往会揭下面具,显露出涉及的器官或者其功能。所以由牙齿刺激引发的梦,通常以做梦者梦见牙被拔掉而结束。

然而梦幻想不仅可以关注兴奋器官的形式,还可以对该器官包含的本质进行象征化。例如,在由肠道刺激引发的梦中,做梦者可能会穿过泥泞的街道;在由泌尿刺激引发的梦中,做梦者会梦见冒着泡沫的小溪。或者,刺激本身、刺激引起的兴奋的性质和刺激欲作用的对象也可得到象征性的表达。或者,梦中自我与兴奋状态的象征物可以表现出具体的联系。例如,在痛苦刺激引发的梦中,做梦者与凶恶的狗或凶猛的牛拼命搏斗;在女性的性梦中,做梦者梦见被赤裸的男性紧追不舍。尽管梦所采用的方式丰富多样,幻想的象征性活动仍然是每一个梦的中心力量。沃克特在他的著作中曾试图更深入地分析梦幻想的性质,并为其在哲学体系中寻找一席之位。但是,尽管他的书写得生动精彩,它对于未接受过哲学思维训练的人来说还是非常难以理解的。

施尔纳的象征化幻想并不具有功利性的作用。心灵在梦中和作用于其的刺激玩耍。人们也许会怀疑心灵是在恶作剧。人们可能会问,施尔纳的梦理论中的任意性以及与一切研究规则的背离非常明显,我对其理论研究得如此细致,是否获得任何益处。我的回答是,没有经过事先考察就排斥施尔纳的理论,这样的傲慢态度是不受欢迎的。他的理论建立在自己的梦的基础上,建立在一个对梦格外注重并且对于研究模糊的心灵现象具有独特天赋的人的基础上。其次,几千年来,这个理论研究的题材一直被人们视为难解之谜,但无论这个题材本身,还是其意义,都非常重要;对于梦的解释(与流行的观点截然对立),正如科学界已经承认的那样,它除了否认梦的意义和重要性以外,没有做出任何贡献。最后,我们必须承认,对梦的解释很难不带有想象成分。我们必须记住,神经节细胞也可能是想象的产物。我在前面引用了一位严谨的研究者宾兹的一段话,他描述了黎明的清醒悄悄涌入大脑皮层中处于睡眠状态的细胞群,其想象程度和不可能性并不亚于施尔纳试图所做的解释。我希望能够证明,在施尔纳的解释的背后,存在一种真实的元素,尽管人们对它只有模糊的认识,而且它不具备表明梦理论特征的普遍属性。目前,将施尔纳的梦理论与医学界的理论进行比较,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为止对梦的解释依然在两个极端的观点之间摇摆不定。

八、梦与精神疾病的关系

扫一扫,收听有声版

当我们提到梦与精神错乱的关系时,我们会想到三件事:第一,在病因学与临床学上的关系,例如梦呈现或引起一种精神疾病,或者一种精神疾病出现后发生梦;第二,在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梦生活经历的变化;第三,梦与精神病之间的内在联系,即两者在本质上的相似之处。这两组现象之间的多重关系是早期医学界作者偏爱的一个主题,而现在再次成为研究主题,这可以从施皮塔、拉德斯托克、莫里、蒂茜收集的文献中看出。最近桑特·德·桑克蒂斯(Sante de Sanctis)对这个题材也进行了关注。就我们讨论的目的而言,只需简略地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就足够了。

关于梦与精神病在临床学与病因学上的关系,我要举下面的观察结果为例。克劳斯曾经引用了霍恩鲍姆(Hohnbaum)的话,认为精神错乱的初次发作往往起源于恐怖的焦虑梦,并且其中心观念与梦相关。桑特·德·桑克蒂斯提出了关于妄想症病例的类似观察结果,指出在部分的这类病例中,梦是“精神失常的真正决定因素”。桑克蒂斯说,精神病可能由于发生带有幻觉内容的梦而被突然激发出来,也可能通过一系列的梦而慢慢发展起来(这个说法尚有很多疑点)。在他所举的一个案例中,一个极其令人伤感的梦之后伴随着轻微的癔症发作,后来出现焦虑性抑郁状态。蒂茜曾引用了费勒(Fere)报告的一个导致癔病性瘫痪的梦。在这些例子中,梦被视作精神错乱的病因。但是如果我们认为,精神错乱首先出现于梦生活中,也就是它首先在梦中获得突破,这么想也是合理的。在其他一些梦例中,疾病症状在梦生活中也显现,或者精神病仅限于梦生活中。因此托马耶尔(Thomayer)关注了一些焦虑梦,认为这类梦应该被视为癫痫发作。拉德斯托克曾引用艾利森(Allison)描述的夜间精神错乱病例,病人在白天表现完全正常,而在夜晚,幻觉、发狂等症状就会出现。桑克蒂斯和蒂茜也报告了相似的观察结果(一个酒鬼做了一个梦,就像妄想症发作一样,在梦里谴责妻子不忠。)蒂茜报告了很多最新的观察结果,其中包括基于妄想性假设和强迫性冲动的病理性质的行为,都起源于梦。吉斯兰(Guislain)描述过一个梦例,其中睡眠被间歇性精神错乱所替代。

毫无疑问,随着梦的心理学研究的发展,总有一天医生们会把注意力转向梦的精神病理学。

在精神疾病康复者的例子中,往往可以明显地看出,患者的机能在白天表现正常,但是他们的梦生活处于精神疾病的影响之下。据克劳斯说,格雷戈里是第一个关注到这类梦例的。蒂茜曾引用马卡里奥(Macario)的一段描述,说一个躁狂病人在完全康复一个星期之后,梦中再次体验到思想飘忽、不受控制的冲动这些疾病症状。

关于梦生活在慢性精神病中发生的变化,至今还没有多少人对此展开研究。另一方面,人们很早就开始关注梦与精神障碍之间的内在关系,这种关系在广泛范围内是完全一致的。根据莫里所说,卡巴尼斯(Cabanis)是第一个关注到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后来,莱卢特(Lelut)、莫罗(J.Moreau),尤其是哲学家曼恩·德·比朗(Maine de Biran)都关注到了这点。对于两者的比较当然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期。拉德斯托克在某一章节中,引用了许多有关梦与精神错乱之间的类似性的观点。康德说:“疯子是清醒状态下的做梦者。”克劳斯说:“精神错乱是感官清醒时的梦。”叔本华说梦是短暂的疯狂,疯狂则是长时间的梦。哈根把谵妄描述为由疾病而非睡眠引起的梦生活。冯特在其《生理心理学》一书中声称:“事实上,我们在梦中可以体验到在疯人院见到的几乎所有现象。”

与莫里的做法非常相似,施皮塔列举了构成两者比较的基础的一致之处:“(1)自我意识暂时停止或者至少受到阻碍,导致对情况性质失去洞察力,从而无法产生惊讶感并丧失道德意识;(2)各种感官知觉发生了变化;在梦中降低,在精神疾病中反而大大提高;(3)按照联想规律和再现规律,观念之间相互结合,从而形成自发的序列,并且造成观念之间的关系缺乏比例(夸张和幻觉)。这些又导致了(4)人格的变化(比如逆转),在有些情况下发生的个性的变化(倒错)。”

拉德斯托克又增加了几点两者在材料方面的相似性——:“大部分幻觉和错觉在视觉、听觉和总体感觉领域产生。在梦中,嗅觉和味觉很少发挥作用。发烧的病人和做梦者的记忆都可以追溯至遥远的过去;睡眠者和病人都会回忆起清醒和健康的人已经遗忘的事情。”梦与精神病的相似性,只有放大到表情动作的细节,尤其是面部表情的特征,才会获得充分的关注。

“一个忍受身体和精神双重折磨的人,从梦中获取现实中被剥夺的东西:健康和幸福。对于精神疾病也是如此,患者也会看见关于幸福、显赫和财富的画面。虚幻的财富拥有和想象的愿望满足——实际上,它们的受阻和破灭构成了精神错乱的诱因——常常形成谵妄的主要内容。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在谵妄中体验做母亲的愉悦;一个失去财富的男子,想象自己非常富有;一个被遗弃的女孩,幻想自己备受宠爱。”

(拉德斯托克的这段话可以视为对格里辛格进行的敏锐观察的一个总结。后者清楚地表明愿望满足是梦和精神病共有的想象特征。根据我自己的研究经验,这个事实包含了解决梦和精神病的心理学理论问题的关键。)

“梦和精神错乱的主要特征是,观念的荒诞结合和判断力的低下。”在两种状态中,我们发现了对主体本身的精神成就评价过高,而这种成就在清醒状态下是毫无意义的。梦中想象的快速流动与精神病中观念的流动是相符的,两者都缺乏时间感。在梦中,人格可以分裂,例如做梦者的知识被分配给两个人,外来的自我纠正真实的自我,这与我们熟知的幻觉妄想症的人格分裂完全相同;做梦者也可以听到外来的自我在表达自己的想法。甚至长期的妄想观念与古板、反复发生的病理性梦也有相似之处。经常有从谵妄中恢复的病人说,感觉在生病期间做了一场不舒服的梦。的确,有时,他们会告诉我们说怀疑自己在生病期间只是做了一场梦——就像在睡眠时做梦一样。

鉴于上述讨论,拉德斯托克对自己和其他人的观点如此总结,认为“精神错乱,作为一种反常的病态现象,可以被视为对周期性发生的正常做梦现象的加强”,也就不足为奇了。

青年弗洛伊德与玛莎·贝尔

玛莎·贝尔奈斯(Martha Bernays)也是犹太人。如果从订婚那年(1882年6月)算起,她和弗洛伊德相伴57年,养育了6个孩子。玛莎比弗洛伊德小5岁,出身于一个地位很高的犹太家庭:她的祖父伊萨克·贝尔奈斯曾是驻汉堡的犹太正教领袖,也是诗人海涅最尊崇的朋友。1886年9月,结婚。在弗洛伊德去世后,玛莎又和孩子们一起生活了12年。

克劳斯曾试图在梦与精神错乱之间寻求比两者外部表现的类似性更为密切的联系,他发现病因学(更确切地说是刺激来源)是两者的联系之处。他认为,正如我们所知,两者的共同基本元素是由机体决定的感觉,由躯体刺激产生的感觉,以所有器官为基础的总体感觉。

梦与精神错乱之间的相似性无可争辩,甚至包括特征细节的相似性,这是有关梦生活的医学理论的最有力的支柱之一。这个理论将梦视作一种无用的干扰过程,以及精神活动削弱的表现。目前我们还不能期望从精神疾病这个方向找到梦的最终解释,因为目前我们对于精神疾病根源的了解非常匮乏。然而,我们对梦的态度的改变将影响到我们对精神障碍内部机制的看法,而且当我们努力解释梦的神秘性时,也可以说我们在为寻求精神病的解释而努力。 Pzb1Icv4P52XBTW1bBgmftRKamf8jSG5Gu1d0jNyY3v7gqaWXy3Wiesb23dBGOzs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