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五年春间,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有反对校长杨荫榆事件,杨校长便不到校,后来任意将学生自治会职员六人除名,并且引警察及打手蜂拥入校,学生们不服。迨教育总长章士钊复出,遂有非法解散学校的事,并且命司长刘百昭,雇用流氓女丐殴曳学生们出校。女师大的许多教职员,本极以章杨二人的措置为非,复痛学生的无端失学,遂有校务维持会的组织,鲁迅本是女师大的讲师,所以成为该会的委员之一,而章士钊视作眼中钉,竟倒填日子,将他的教育部佥事职违法免去了。
我因为和杨荫榆校长是前后任的关系,对于这次风潮,先是取旁观态度,绝不愿意与闻的,待到章士钊无端把鲁迅免职,我不能熟视无睹了,既恶其倒填日子,暗暗免部员之职,又恶其解散学校呈文中,叠用轻薄字句来诬蔑女性,才和齐寿山(教育部视学)二人发表宣言,指斥其非,并且正式送给他一张以观其变,于是他也把我们二人免职了。宣言全文如下:
署教育总长章士钊本一轻薄小才,江湖游士,偶会机缘,得跻上位,于是顿忘本来,恣为夸言,自诩不羁,盛称饱学,第以仅有患得患失之心,遂辄现狐埋狐蝵之态。自五七风潮之后,即阳言辞职,足迹不见于官署者数月,而又阴持部务,画诺私家,潜构密谋,毁灭学校,与前女子师范大学校长杨荫榆相联结,驯致八月一日以武装警察解散该女子师范大学之变。案学生所陈,仅在恳请当局,撤换校长,冀学业稍有进步而已。徜使处以公心,本不致酿成事故,而章士钊与杨荫榆朋比固位,利己营私,必便成解散之局,于停办该大学呈文中,尚腼然目饰,谓先未实行负责,后令妥善办理,且叠用佻达字句,诬蔑女性,与外间匪人所造作之谣诼相应和,而于滥用警士,殴击学生等激变之故,则一字不提,是不特蔽亏国人视听之明,实大淆天下是非之辨。近复加厉,暴行及于部中,本月十三日突将佥事周树人免职,事前既未使次长司长闻知,后又不将呈文正式宣布,秘密行事,如纵横家,群情骇然,以为妖异。周君自民国元年由南京政府北来供职,十有四年,谨慎将事,百无旷废,徒以又为该大学兼任教员,于学校内情,知之较审,曾与其他教员发表宣言,声明杨荫榆开除学生之谬。而章杨相比,亦撄彼怒,遂假威权,泄其私愤,昔者以杨荫榆之党己也,不惜解散学校荒数百人之学业以徇之,今以周君之异己也,又不惜秘密发纵以除去之。视部员如家奴,以私意为进退,虽在专制时代,黑暗当不至是;此其毁坏法律,率意妄行,即世之至无忌惮者亦不能加于此矣。最近则又称改办女子大学,即以嗾警毁校自夸善打之刘百昭为筹备处长,以掩人耳目,举蹂躏学校之人,任筹备学校之重,虽曰报功,宁非儿戏。旋又率警围校,且雇百余无赖女流,闯入宿舍,殴逐女生,惨酷备至,哭声盈于道涂,路人见而太息,以为将不敢有子女入此虎狼之窟者矣。况大队警察,用之不已,是直以枪剑为身教之资,隶教部于警署之下,自开国以来,盖未见有教育当局而下劣荒谬暴戾恣睢至于此极者也。寿裳等自民元到部,迄于今兹,分外之事,未尝论及。今则道揆沦丧,政令倒行,虽在部中,义难合作,自此章士钊一日不去,即一日不到部,以明素心而彰公道。谨此宣言。
我们对于章士钊的这些举动,认为无理可喻,故意不辞职,而等他来免职,也不愿向段祺瑞政府说理,所以发布这个宣言。鲁迅对于章士钊,也视若无物,后来之所以在平政院提起诉讼,还是受了朋友们的怂恿而才做的,结果是得到胜诉。
女师大被非法解散以后,便在宗帽胡同自赁校舍,重新开学,教员们全体义务授课,我也是其中之一,师生们共同克苦支持。如是者三月,女师大就复校了。章士钊解散学校之外,还有那些主张读经,反对白话等等玩意儿,鲁迅都一一辞而辟之。关于他的排斥白话,我和鲁迅都笑他日暮途穷,所做的文言文并不高明,连庄子中“每下愈况”的成语(况,甚也),都用不清楚;单就他那《停办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呈文》中所云:“钊念儿女乃家家所有,良用痛心,为政而人人悦之,亦无是理”这几句骈文,也比不上何縂《齐姜醉遣晋公子赋》的“公子固翩翩绝世,未免有情,少年而碌碌因人,安能成事”。这些谈资都为鲁迅所采用,文见《华盖集·答SK君》。至于章士钊的主张读经,也是别有用意,明知道读经是不足以救国的,不过耍耍把戏,将人们看作笨牛罢了。鲁迅有一文《十四年的“读经”》(《华盖集》),揭发得很透彻,摘录一二段如下:
“……我看不见读经之徒的良心怎样,但我觉得他们大抵是聪明人,而这聪明,就是从读经和古文得来的。我们这曾经文明过而后来奉迎过蒙古人,满洲人大驾了的国度里,古书实在太多,倘不是笨牛,读一点就可以知道,怎样敷衍,偷生,献媚,弄权,自私,然而能够假借大义,窃取美名。再进一步,并可以悟出中国人是健忘的,无论怎样言行不符,名实不副,前后矛盾,撒谎造谣,蝇营狗苟,都不要紧,经过若干时候,自然被忘得干干净净;只要留下一点卫道模样的文字,将来仍不失为‘正人君子’”……
“古国的灭亡,就因为大部分的组织被太多的古习惯教养得硬化了,不再能够转移,来适应新环境,若干分子又被太多的坏经验教养得聪明了,于是变性,知道在硬化的社会里,不妨妄行。单是妄行的是可与论议的,故意妄行的却无须再与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