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春年少的时候,人总容易以为激情是情感世界的唯一标准,而妥协——天哪,这妥协的世界是多么可悲!
直到年岁渐长,阅历更多,终于,开始从各方面有点理解这妥协的含义了。
《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故事》是多丽丝·莱辛的一个短篇。她的短篇一向有个特点,就是篇幅虽小,容量却可能非常大。在这个短篇里,她关注的是什么是长久的情感。
小说里有两对男女,两对都是艺术家,在外人看来,都是长久相爱的典范。
一对是小有名气的女设计师和优秀的电视记者,一对是新近成名的画家和同样画画但尚未成名的妻子。
前一对因为工作每年都要分开两三个月,后者已经十余年如胶似漆,不曾分离。
这一次,女设计师,因丈夫出差在外,只好一个人前往看望画家夫妇。画家夫妇新近得子,特意住在安静偏僻的郊区。
女设计师发现女画家转了性情,变得时而冷漠,时而暴躁,对丈夫非常挑剔,对女友也很刻薄。同样为人之母的女设计师明白,那是由于女画家跟婴儿建立了一种非常深沉的情感关系,这种情感甚至会远远超过男女之情,它意味着最深的依恋和独占。处于这种母婴情感之中的女画家,由于内心有对丈夫的愧疚,显示出的是一些变形的态度,她甚至半认真地提出,他们可以组成三人家庭,她只负责养育孩子。
女设计师和男画家被女画家激怒刺伤后,两人忽然就处于了一种暧昧之中,这是激情的前奏,两人马上就要被点燃了,这两个家庭马上就会被撕得粉碎,这破坏也带来强烈的激情。
但两人刹了车,回到了现实之中。
多丽丝·莱辛在小说中提出的是妥协。感情恒定持久必须有一些妥协。比如女设计师和丈夫相离的日子,相互都可能有其他的遭遇,但两人相聚的时候,总是因为彼此深爱,学会宽容相处。
女设计师和男画家最终止步,也是出于妥协。
激情不是爱情,妥协当然也不是。但能持久的爱情,必然宽容,必然包含一定的妥协。
青年时看到的爱情,看到的只有激情。中年后,就看见了妥协。毕竟要承认,人性是复杂的,人对激情是有渴望的,人生不可能像少年时的憧憬一样完美。复杂的人性需要妥协,需要彼此的包容和承担。
中年的爱情就有了能承担的力量,就更能长久地生长。
朋友来电话祝贺,他们说:如果你下了注,那一定大发了!他们都还记得,我好些年来一直推崇多丽丝·莱辛,一直念叨着她该得奖。甚至他们还记得,在库切得奖的那一年,我就赌的是多丽丝·莱辛。朋友在博客上说:“现在,89岁的莱辛赢了,盼了多年的西门媚也赢了。”是啊,我现在就是赢的心情。激动之中,一向不沾酒的我,忍不住和西闪举杯庆祝。
多丽丝·莱辛,对我意味着什么?我以为最好的男作家是马尔克斯,最好的女作家就是多丽丝·莱辛。
她的短篇我最为喜欢,看着看着就觉得绝望,最好的作品是这样的,那后面的写作者怎么办啊?有时,心情低落,觉得女人写作的问题太大,西闪也会搬出她来鼓励我,说:女作家也可以这样呢。她带给一个写作者的可能是绝望,但也可能是希望。
多丽丝·莱辛是一位对社会的各个层面都有兴趣的小说家,她在作品中讨论战争,讨论政治,讨论殖民主义,甚至她讨论世界的未来——她也有不少科幻作品,但如同多数女性作家一样,爱情与婚姻也是她作品的重要主题。这么说,似乎还太抽象。她的作品,风格变化非常大,可以很思辨,也可以很易读。
她的长篇恢宏庞杂,跟别的女作家非常不同,但又细节缜密,的确区别于男作家,代表作如《金色笔记》《又来了,爱情》等等。她的短篇绝不亚于长篇,且一向有个特点,就是篇幅虽小,容量却可能非常大,干净浓缩。比如她的短篇小说《另外那个女人》。
先是絮絮地讲一个女人如何就蹉跎了岁月,很久都没嫁出去,后来战争又让她变得无依无靠。这时出现了一个男人,男人怜惜她,她也爱上了男人。女人想结婚,可男人告诉她已有妻子,妻子不肯离婚。女人对男人的情感慢慢有了些变化。
故事讲到这儿,都还完全是个婚外情故事。是我们平时熟悉的情感戏,只是放在了一个动荡的背景下。如果故事就到此为止,也算得上一个不差的情感故事。
可忽然转机出现。
女人忍不住约男人的妻子来谈判,两个女人见面才搞清一个真相,原来,这男人跟她早已离婚,只是为了逃避新的婚姻而不肯告诉这个女人事实。
前妻是个坚强独立的女人,邀请女主人公和她同住,共同工作生活。女人见男人没有真正挽留,就和前妻一同离开,扔下了男人。故事到此结束。
她的女权主义的观点很有意思,可以让一个普通的故事,讲起来很不寻常。如果不是一个特别女权的女作家,恐怕怎么都写不出这样一个故事的。不动声色地控诉男人如何害怕婚姻,因此要撒谎,耍赖,然后又把女人表现得无比强大,差不多可以说是顶天立地,计划生活,安排日子,没有男人也能沉着向前。
想来,作家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对男人是有怨言的,但怨气又不是很大,像一个长者看着顽童,宽容他,可又不大想搭理他,觉得可气,又觉得好笑。
她的短篇不仅仅是看着过瘾,同时能触动人心。比如《喷泉里的宝物》,再比如《爱的习惯》,我想这是一种更深切地对人性的理解,是成熟后的练达,洞悉世事后的悲悯,知天命后的乐观。
《爱的习惯》写一个经历丰富,有过很充实的情感生活的老艺术家,突然喜欢上了一个年轻女孩。他看她是年轻女孩,其实她也近四十,只是和他的年龄心境的差距,让他看她永远如一个未成年少女。他们结婚了。老艺术家早已功成名就,女人一切才开始,她是那种在艺术上有所追求的人,就是我们习惯上称之为艺青的那种人,虽然她并不年轻了。
因为各种差距,老艺术家忽发了少年狂,对她无比爱恋,却总是得不到温暖的回报。她尊敬老艺术家,喜欢的却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舞台搭档。也是年龄经历等等的距离隔开了她和比她年轻二十岁的人。
她在得不到所爱的痛苦中忽然和老艺术家的痛苦相契,在这一刻这一点上他们相通了。
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好,动情,有一种深情在里面,深的理解,深的同情。
作家洞察人性,把心理描摹得极感真实,让人不由得随着人物悲喜。
读到这篇小说,就发现作家再不拘于女权之类的问题,而是超越了那些性别的立场,看到的是人性。
多丽丝·莱辛后来批判过女权主义,我想,她是一步步超越了这些,超越了她青年时代的很多观点。从艺术角度,她的小说又完全不能以类划分。她的风格太多变了。你不知道下一本会是什么样的。在这点上,她的确也能和马尔克斯相比。
她是个十分高产的作家,在国外颇有影响,但在国内,译本不多,更鲜有人对她评论,我倒是看见过一位其实很受她影响的国内女作家对她的抨击。
对此我十分不快。而且看着多丽丝·莱辛多年都获诺奖提名,却未夺奖,连带着对诺奖也十分不满。只好默默收集能找到的书,做她的忠诚粉丝。在豆瓣上做一个关于她的小组,期望找到同好。可唯一一篇帖子,孤零零地挂了近一年,直到今天晚上,她获奖的消息传来,帖子一下多了起来,估计这个小组很快会气氛热烈。
今年的诺奖必然也如往年一样,给中国带来很多额外的热闹,就如西闪所说:“从此,莱辛不再仅属于真正喜欢她的人。”但诺奖会带来大量的出版,对热爱她作品的读者,是件大幸事。乘着这新的风潮,我在此许下愿望,希望出版界的人士可以看到:再买一些她作品的版权吧,短篇集子更要多出一些,至少,花城出版社应该把那本糟糕译本《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故事》重新译一遍,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过的那本英文本《简·萨默斯日记》,再出一个中文本吧。
黄真真不承认自己在影片里渲染大女子主义,我也认为那些不是。如果说女性的独立意识就是大女子主义,那是太简单了。什么是大女子主义,我也不知道,从字面上看来大约是和大男子主义对立吧,那真有点可笑了。
黄真真在她执导的纪录片《女人那话儿》中,大胆而深刻地从中国女性的角度探讨性观念。在影片的开头,黄真真说:“如果男人更多地了解女人,世界会变得更加美好;否则,他们会被吓坏。”
也许看了影片还是有人会被吓坏,但更多的人是接受了黄真真。影片在去年的纽约独立电影节获奖,她本人今年还被评为了“香港十大杰出青年”。
我知道更喜欢黄真真的还是女性,比如我和我的女友们。我看黄真真的影片的时候,除了不停吃吃地笑,还有不停地赞叹。黄真真像一个闺中密友一样,跟我们细细讨论那些私房话,除了直率与幽默,更多的是对女性的关怀。这种关怀是女人对女人的体贴,包含了一种伟大的同情,是一种女性的对人类的温柔之爱。比如黄真真记录下一个嫖客与妓女的无趣的交易,完全是忍不住的对女人的安慰。她采访过气艳星时满怀关爱怜惜,而采访那个破性纪录的钟爱宝时,黄真真又把她的幽默与智慧隐藏其中,让我看到那里时不禁哈哈大笑。
男人私下里怎么看黄真真我不得而知,可能聪明男人和愚笨男人是有差异的。有男人写影评时说,当看见影片里有女人说喜欢男人胖胖的样子时,心里一下子就释然了,不再对自己小腹上的赘肉耿耿于怀。看来黄真真的目的还是达到了,男人们确实通过影片从女人的角度理解了男女关系。
黄真真现在成了媒体热炒的名人,我看见有男专栏作家对她一边采访一边作暧昧状,可黄真真聪明机智,锋芒藏于嬉笑中,一点不对那男专栏作家口软。
有时我还会想,怎么黄真真就出在香港,而其他地方的年轻女性,一涉及性的创作,往往搞得无比下作,而黄真真却能怀有诚挚之情,博大之爱,同时还平易近人,一点不玩深沉。
黄真真现在却没有管周围的声音,已经在筹拍下一部探讨男性之性的《男人那东西》,就像她以前一样独立往前了。
这种爱与独立,才真正是现代精神,让她赢得如此漂亮。
以前有一首歌很流行,叫《三十以后才明白》。那时,我们才十多岁,遥望三十,一片茫茫一片混沌,什么都看不到。很喜欢这首歌,以为它包含了人生的重大真谛,三十以后就明白了。可终于三十岁了,明白了吗?
昨天看了美国片《十三到三十》。这部片子其实是部轻喜剧。一个处于青春前期的忧郁中的小女孩,盼望自己是三十岁的女人,成功,美丽,能干。结果愿望实现,她以她十三岁的心灵看到,那个三十岁的女人,虽然成功,但却不择手段,生活混乱,交友不慎,分不清好男人和坏男人。
最后她看到了自己走错的每一步,回到十三岁重新来过。
美国这种成人童话很多,但厉害的是,他们在这些轻松的故事背后会装载一些让你心动的东西。
当小女孩突然醒来,变成三十岁女人的时候,发现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地在家里洗澡,这实足惊吓了她,但同时,她是一个时尚杂志的女编辑,漂亮时髦得引导潮流,精明能干被委以重任。她惊叫起来,她的愿望都实现了。
看到这里,我马上想到,如果我在十三岁的时候,知道今天自己是这样的,会不会也叫起来,天哪,我的所有的愿望都加倍实现了。我开始回想我十多岁时的愿望。我几乎想不起来我当时除了对工作的理想以外,还有什么具体的生活愿望。我希望将来自己漂亮、性感、能干吗?我想过将来要爱情幸福美满吗?
我一点都回想不起来。我只记得当时对未来是带着恐惧的。我十岁的时候,想过将来要当记者,当作家。可那会实现吗,那时的生活是怎样的,我毫无把握,甚至毫无想象。未来太强大,而我太弱小。我想,这跟当时社会几乎不给人以机会和希望有关,也和孩子的无力有关,和世界不展示它的多样性有关。电影里的那个小女孩,从时尚杂志里看到介绍三十岁是女人最好的时刻,会拥有如此这般的生活,于是她便开始向往三十岁。而我们小时候,只能看到父母和邻居的生活,哪里能设想出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生活有其他的可能性,不懂得男女,不懂得情感,不知道可能有一个无比丰富的未来在等你。
当时,忧虑的是学习成绩,和同学的关系以及升不升得到好的学校。以为好的未来就是一所好的学校,坏的未来就是一所差的学校。不懂得变数,不懂得内心的力量,这些才会给你一个精彩的生活。
所以如果能以十三岁时战战兢兢的眼光来看我今天的生活,真不知该怎么感谢命运。
但成年后被世事蒙住的那些东西,也需要十三岁的眼光来重新认识。这又不仅仅是对命运的谢恩了。电影中的女主人公,以她十三岁的心灵,问成年后的老友,你和未婚妻,是精神恋爱吗?这问的就不仅是对方,更是对她自己三十岁生活的质问。三十岁的她,被欲望左右,和一个打冰球的肌肉男同居,和同事的老公勾三搭四。她最终以十三岁的心灵发现,早年被她轻慢的老友才是能跟她交流,息息相通,值得倾心的男人。
我觉得这个追问,也是给所有成年人的,你的爱,是如当年希望的吗,有精神交流,心心相印?我想我们十多岁的时候,也许还没有思考过未来生活是怎么样的,但一定想过,自己要找一个与自己互相理解、心灵相通的爱人。
有几个人记得呢,又有几个人做到了呢。
只有十三岁的心灵,才会在三十岁的时候有些明白。现在再听那首老歌,才知道,前瞻的时候不明白的,在回望的时候可能会有些明白。
这两本书看似是一个故事的上下两部分,但给人的心理感受却完全不同。
读《第五个孩子》的时候,完全想不到后面还有那样一个视角和结局。
《第五个孩子》讲述一对平凡的夫妇,有着普通人都渴望的幸福,大家庭的温暖,一年年增多的孩子,以及大家庭和孩子带来的苦恼,这织成一幅世俗画,散发着夏天果实烂熟的甜味和微微发酵的酸味。
然而这快乐庸常的一切,被第五个孩子打破了。
第五个孩子还没出世就是个小怪物。小怪物在母体中就拳打脚踢,出世后更是充满了破坏力。他的到来不仅破坏了大家庭的和谐气氛,对另外四个孩子也有直接的威胁。他长得谁都不像,体健有力,野蛮丑陋,甚至嗜血。
而且他正一天天地长大……
面对这样一个怪物,孩子们是惧怕,成人们各有应对主张。在父亲和亲属的主张下,这个叫班的孩子被送去一个机构。
母亲知道这是一种抛弃,但送走班之后,因为母亲的本能,她在众人的反对之下,仍执意去了那个机构,接回了已被注射了大剂量镇定剂的,濒于死亡的班。但这样,就意味着对其他家人的背叛和放弃。至此,其他孩子陆续离家,投奔亲戚或寄宿学校。父亲也沉溺于工作,很少面对家人。
上学后,班和一大群被学校放弃的差生啸聚为恶,母亲就在等待他终有一天,和那些孩子一起离开,再不回来……
多丽丝·莱辛擅长心理描写,这本小说里,把母亲的心态描写得非常深刻。一方面,她甚至希望这孩子自己死掉,另一方面又对自己有这种想法自责,她被班折磨得委顿不堪,为一点小的安宁自由松一口气,同时,又为没人监控的班会做出什么感到恐惧。她为其他孩子感到抱歉,她喜欢其他的孩子,但所有的精力都只能用来应付班。
一个古怪的孩子,就打破了所有人的人生。命运的偶然,破坏一切。
有人称这部小说是恐怖小说。这种称法不无道理。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一面为班会发生什么带来什么,感到心惊,另一面,更为每个人面对他的那种反应和心理,心生恐惧。当一群人或一个人面临危险的时候,如何选择。从其他人身上,特别是母亲和父亲的身上,看到的那种人性,既让人理解,同时,也让人害怕。如果,这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呢?其实也不外是这样的一些反应,但正因如此,人性的局限更让人害怕。
小说《浮世畸零人》讲的是班长大后的故事。前一本小说主要是从母亲的角度来看世界,后一本小说的视角就转为班了。
班成年后,孔武有力,心性简单,但智力却不能应付这个复杂的社会。他对人赤诚,也有人喜欢他,对他好,但更多的是利用他,欺诈他,因此,他有了一个传奇的人生。他被骗去走私毒品,因此流落异国,又被一个导演看上,带去更远的国度,在那里,被一个科研机构发现,他的这种长相和心性,原来是因为返祖表现,研究他,就相当于直接研究原始人,所以,他被疯狂而野蛮地围捕……
这后一本小说的故事过于传奇通俗,外在的传奇过多,心理上就无法深入挖掘,表现力和感染力就远逊于前一本。但正因为这视角的转换,就带来了另一种体验。是对前一本小说体验的一种补充和加强。
从母亲的角度看世界,母亲和其他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班带来恐怖和黑暗。从班的角度来看世界,他就是单纯无辜的,是他,被一切亲人抛弃了,最后他走上了寻找相似的族人的道路,当然,那些族人在远古就已经消失。
读到《浮世畸零人》的时候,正好身边有朋友遇见了一个来自底层的男人,他肯为他人的危难全力付出,冒险救了不少人的性命,但同时,他说谎,使诈,身后有斑斑劣迹。这个朋友困惑不已,在她的经验里,要么是完美英雄,要么是欺世大盗。
我就想到了班。班是另一个种类。只有从另外的角度来看,超越关联,才能理解和包容。我想,多丽丝·莱辛续写《第五个孩子》的意图应该就是在这儿。
前两天欧洲杯小组赛,正碰上捷克对阵土耳其。
西闪就问我,你支持哪个队啊?这两个国家都有你喜欢的作家。
我支持球队不大讲道理。要么是因为技术上打得流畅好看,要么是喜欢他们的气质性格。再不然,是对他们的国家有好感。
所以,我回答,当然支持捷克。
西闪觉得奇怪:“帕慕克的土耳其呢?”
是呀。
我后来仔细想,一个是昆德拉,一个是帕慕克,我为什么选捷克?
选捷克当然理由很多,除了昆德拉,捷克其他的作家都很好,捷克的动画片也好。但这些,现在其实抵不上帕慕克在我心中的好了。
这小半个月,我一直在读帕慕克的长篇小说《雪》。
开始读的时候,是5月下旬余震频密的那段时间。我在一个小城,终于安静下来。手头没有更合适的书,就选择了这一本。其实,这本《雪》是我手头他最后一本小说,一直舍不得读,留了小半年。
开始读的时候,觉得这本书的内容并不合适眼下的心情。眼下正是地震之后,到处都是眼泪哭喊和激动。这本书则是一个世俗与宗教纷争的世界,是动荡和变化,是一个孤岛的政变,是阴谋和诗意,是失落的爱情。
但这样也好,让我忘记身外的世界。
这本书看到后来,就不忍看了。
眼见到了高潮,真相就要大白,眼见主人公就要落荒而逃,注定孤独至死。我就不忍看了。
我中了邪。我已经沉在书里的世界。我觉得那个世界真的存在于某个维度。阅读的人就打开门,进入了。而停下阅读,主人公就还没有最后落败,就还在苦苦挣扎。
今天鼓起勇气,最后读完了它。
读得伤心。
渐渐地觉得书中的世界已经和身边的世界合为一体。这六月,身边已经露出了小说中世界的迹象。
想起去年此时,一个老友途经此城,我们一起喝茶,他正在读《雪》。我问他,好看否?他神秘地笑了笑。今年此时,他已经陷在一堆麻烦中。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正好像进入了那个《雪》中的世界。希望他能平安度过。
今天又在想,为什么我喜欢帕慕克却不喜欢孕育了他的土耳其世界。
喜欢昆德拉是二十几岁的事情了。那时,从昆德拉的作品中读出的捷克,也如我当时认为的身边世界,虽然问题很多,但整体洋溢着一种知识分子的思考追问下的乐观,其实是个单纯的世界。现在读帕慕克,读出的世界,跟我现在眼见的相似,相合。
怎么会喜欢?这两个合为一体的世界。
刚刚看了加拿大的影片Away from her,中文名译作《柳暗花明》。
非常好。
一对老人,妻子因老年失忆进入养老院。丈夫一个月后,发现妻子已经遗忘了自己,爱上了另一位病友。
丈夫在整个过程中,经历生离,经历背叛,眼见着爱人去爱别人,爱人失恋,丧失生机,一点点萎靡下去。丈夫简直是完整地经历整个炼狱,但还要一点点地,为妻子寻找活下去的勇气,甚至要为妻子寻找爱情,甚至要牺牲色相去换取。
故事讲得舒缓深沉,细致而又节制,所以看起来不算煽情,也并不沉闷,而且连时间都忘记了,看到最后,忽然觉得,呀,电影结束了。
这是一部真正的爱情片,动人深情的爱情,天荒地老的爱情。而且背后,有一个博大的关怀在里面。
这电影能让人想得很多,想得很远。
想到生命的意义以及其他。
也想到赖声川的那部《红色的天空》。那部话剧也是以老人院为背景,也让人有相似的思考。但话剧抽象,像诗一些。这部电影细节丰富,像小说。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或者说,用什么抵抗人生之短促,爱之易逝,如在影片里,转瞬而逝的记忆。如果记忆不存在了,那生命的意义存在于哪里。
前天看了另一部片子,《弗里达》。弗里达是墨西哥一位传奇女画家,一生伴随她的是伤痛与激情。
那部片子拖了很久才看,因为有种抗拒。看了以后,就在想,艺术家的生涯,是多么不安。动荡即艺术生命本身。如果走上了艺术家的道路有多可怕。永远失去安宁。永远没有常人的幸福。激情要伴随终身,就要付出内心宁静的代价。
如果当年,不留意,走上的是绘画的道路,现在的我,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呢。艺术家的作品即生活。当年,的确我有两次人生选择可能走上绘画之路的,一次在十几岁,一次在二十几岁,甚至走了几步了,又最终退了回来。如果阴差阳错,不是走写作的道路,而是走绘画之路呢?那一定再不能停歇,人生也像戏剧一样,一幕接着一幕,需要不停地有高潮,需要一再的大开大阖。灵魂终究是脆弱的,这种折腾,人能经受起多少次?
好在写作与绘画不同,作家恰恰需要沉下来,做一个旁观者。作家有安宁生活的可能,而且也需要安宁的生活。作家是一个岸上的人。
但今天看《柳暗花明》,又让我想到,《弗里达》恰恰能解决《柳暗花明》提出的问题。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
这看起来,是一句老套的话。但面临永恒的问题时,这是我需要的解释。
《柳暗花明》于细微中表达世界,的确很像小说。我说,如果是小说一定是部好小说。我看了介绍,果然是加拿大一位著名女作家,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改编的。
这种关注角度的小说,也像多丽丝·莱辛的感觉。可能,我的趣味,越来越倾向于此。
相比欧洲杯,我更喜欢看世界杯。
世界杯看起来才像真正的万国博览会,博览文化和人性。
我喜欢某个球队,会是因为我喜欢他国的性格和文化。我也会因为球队整体的性格,来反推他们的国民性格。
我对许多国家的理解和喜欢,其实是来源于对他们文学和电影的喜欢。当然,文学所占的份额要重好些。我从中也是看到他们族群的性格。
所以,也可以说,我对他们球队的喜欢,可能更多的是来源于对他们的文学的理解和喜爱。
我一直喜欢西班牙和葡萄牙。文学上、电影上,都喜欢。后来,看他们的球队风格,也喜欢得不得了。喜欢那种意气风发,狂欢激烈,骄傲和易折。一边喜爱,一边为他们感叹。胜必骄,败必馁。他们总是经不起失败。一败就败如山倒。让人心疼。
喜欢捷克队,主要来自于对昆德拉一干捷克作家的喜欢,喜欢捷克作家的深思和坚持。佩服得不行。所以就喜欢捷克队,觉得他们的确很像他们的作家气质。
后来因为帕慕克,开始关注土耳其。看土耳其队的比赛的时候,也自觉地站在他们一边。同时还在想,帕慕克也在同时看这比赛哪。我知道他是铁杆球迷。
英国是个例外。英国的文学和电影我都喜欢。对他们的喜欢不说也罢,因为他们永是那么冷冷的,不外露情感。也许是这个原因,我一直不喜欢英国队?
我不喜欢打得冷静的球队,更不喜欢最后外科手术似的靠点球取胜。
今年贝克汉姆不参加世界杯,不知他们会不会打得好看些,好让我对英格兰队有重新的认识。
最后说到南非。我以前哪里知道南非是什么样的。
但这两年在读莱辛的早期作品。从《野草在歌唱》,到她的两本短篇集。
我对南非有了多一点的理解和同情。当然,莱辛的作品是描述的好几十年前的南非。
但我还是希望,南非队,能够走远一点,开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