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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告别旧照片

告别旧照片

前几天搬了家,这两天正忙于整理各种琐碎的物件。

我整理得很慢,有些扔掉了,有些看一看留下来,有些留下来,犹豫一阵子,最后还是会扔掉。这些扔掉的东西,都刻着许多岁月的划痕,我看见它们的时候,常常觉得熟悉而陌生,想不到原来的我和原来的生活是这个样子。我默默地看着它们,抚摸着,作为最后的告别。我不留下它们,因为那些日子已经远远地离开了我。

我翻看许多没有收入相册的旧照片,那照片上的主人公只是五官像我,但神情却不像,好多沉重忧郁,眉头不展,心事重重的样子。看最近一年的新照片,上面的人却开颜欢笑,年轻了许多,放松了许多,也漂亮了许多。

旧照片上,背景有许多地方,有我当时居住的城市,也有旅游的地方,而我表情却是始终如一。我现在看着这些照片,愣了半晌,我已经快要忘记那时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这么焦虑,这么不快乐。

从1995年开始,我就陷入了很多大问题的包围,一直在想,自己将来要做什么,应该在哪里,从那时开始,我就在许多工作和城市中作选择。

那时,先是去了北京,后来又回了成都,接着又去广州,再次去北京。我在这些城市,最短的待上半年,最长的也不过两三年,我在一个地方就会想去另一个地方,我忙忙碌碌的其实是不停地寻找自己要什么。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哪里,自己应该做什么。也许我适合做新闻吧,也许自己适合做杂志吧,也许该做一份自己的小事吧。

那些日子过去其实不算太久,是因为我现在的生活和心态改变太大,才让我忘记了当时的那些忧虑与彷徨。

我看见我那些新的照片,这一年多的照片,背景都是些简单的东西,不再是高山、大海、长城、古镇之类,只是在成都的一些悠闲杂乱的场景,比如茶馆,比如羽毛球场,比如家的一角。更重要的是,照片里还多了一个他。

我想,我的改变是因为他和这座城市。

我最后一次从北京回成都的时候,准备在短暂的停留之后再次离开。那时,广州有一份工作很吸引我,我认定那是可以做成事业的,进入一个领域,和很多自己感兴趣的人物对话,思考很多不明白的问题,对一个领域起到影响。我以前离开广州是因为生活上的原因,但我准备再次去的时候,早已把生活方面的不适应忘掉了。

这时,我看见了他。

当时我认识他已经有两三年了,我到处乱跑的时候,我是看不见人的,我只知道,他过着一种平静的生活,读书,写作,画画,思考。两三年之后回到成都做短暂的停留,我发现,他仍旧像以往一样。我越走近他,我越感到那种平静下面蕴藏着极大的魅力,才知道丰富的内在不一定会有喧哗的表面,独立的东西往往才是最强大的。

我留下来,选择了他,也选择了成都。

以往的成都对我来说,是个最好的充电器,加油站,我喜欢成都的吃喝玩乐,它放松我紧张的神经,只是为了让我再一次去冲刺。现在留下来,和他在一起,慢慢去体会成都,成都那些藏在生活细节下的深刻的东西才被我发现。

以前的成都就像一个纵容我的爱人,我受伤迷惑的时候就回来,我在这里静一静,就会选择再度离开。现在是他纵容我,我任性的时候,他陪伴我。就像前两天,因为我小受挫折,就要求走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吃路边的蛋烘糕,结果到了那里,那个摊位没摆出来,他陪我在旁边等,也没有踪影,我又提出去更远的另一个地方吃张凉粉,于是他又陪我坐三轮车过去。我和他玩起来的时候,我们像两个孩子,在街上追追闹闹,完全不怕路人的眼光。我们在读书的时候遇到问题,我们会互相讨论,或者想通了一个问题,我们会讲给对方,这些时候,都是我们最开心的时候。像爱人一样的成都不会留住我,而真正的爱人才能留下我。

和他在一起,渐渐地我找到了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事情,就是做独立的事情,不需要太多合作,更能发挥创造性的事情,于是我辞去了工作,开始了在家里写作。

我发现我变了,我不再是个躁动不安,飘来飘去的人,我潜下心来,在文字中寻找乐趣,用一个个想法来和自己做游戏,有点自己的小野心,但却是和自己的能力较量的野心,不再是觉得自己应该去做一个公众的事业,影响公众。

沉下来的人也才会是真正喜爱生活的人。

我和他按揭买下了房子,我自己设计,把房间搞得无比具有个人特点,我们准备两间书房,我们在写作的时候要各自分开,我们有可爱的花园,朋友来的时候有极好的喝茶谈天的地方,我们和父母居住,过传统的生活。这一切,都是我心目中的成都生活,这些,也都是以往的那个我不敢想象的。我还记得以前很好的朋友评价我,说我太飘。现在偶尔还有外地朋友打电话来问,“你什么时重出江湖?你最近有没有什么计划?”他们不能想象一个那么东游西荡的人会安静下来。

我现在生活是沉静的,心情却轻松明亮,健康快乐。我如果对那些外地的没有看见我的变化的朋友讲,我和他每天要晨跑,每周和朋友们打一次羽毛球,和朋友们喝几次茶,很少泡吧了,不怎么过夜生活,他们能相信吗?但这就是我的成都生活,我和他的生活。

我看着以前的那些旧照片,更对生活充满感激,对成都充满感激。我感激命运眷顾,让我看见他,让我们相爱。

检点过往的爱情

五年前,我在一家报社做副刊编辑。我们年末要做的一个特刊是由读者来写出他们的爱情故事,可以是这一年的,也可以是这一生的。

我们收到的读者来信有几千封。

但最出乎我们意料的不是这庞大的数字,而是这些来稿的内容。

因为他们都不是职业的写作者,他们只是平平实实地写出自己的情感,但这种平实中蕴藏着非常感人的力量。

我至今还记得我经手的一些稿件。

在这一年,一个从农村来城里的十八岁的姑娘,到一家餐馆打工,她腼腆而传统,餐馆里的一个小工追求她,约她去公园,她听到公园里有人在弹琴,她感觉到了浪漫美好,可是小工吻了她后还对她有更多的要求,她不依从,第二天,她在餐馆里听到那小工在对别人讲她的坏话,说自己怎么可能看得上她。她很伤心,也觉得这是自己“风流的代价”,决定离开那里。稿子最后一句话是:“一个月的恋情就匆匆而过。”

这稿子的文字非常朴实,你阅读它完全能想象写下这些文字的那个十八岁的姑娘,想象得到她红扑扑的脸,也想象得到她未来还要经历的更多的事情,要经历的更多的伤害以及幸福。

一位老者,他的文章标题叫《红蚂蚁》,他写他十多岁的时候读私塾,恋上老师的女儿,几年后参加革命离开家乡,却听说老师的女儿另嫁他人。他再被下放回家的时候,得知原来她因为有了他的孩子才被迫出嫁,而此时孩子和她都已过世。他于是终生背负着她和孩子的骨灰。文章的最后一句是:“××年之后,我平反了。我老了。”

文章不长,写得极为干净练达,不足一千字,但作者的一生都融入了其中,让人读来十分动容。这位老者,我后来还想约他写点别的,但因为别的事都不如这件事深入骨髓,写出来就完全没有这种风采了。

还有一篇没有地址的来稿,叫作《我的逃亡生涯》。作者在家乡跟人打架错手杀了人,于是当场就跟女友搭上长途车奔向远方。在外地,他们居无定所,因为没有身份证,他没有正经的工作可做,他于是跟着一些人混,染上各种严重的恶习,女友非常担心,希望他向善,他也担心女友,觉得她应该回到家乡,回到正常的生活,他让女友看到他更多的坏处,他甚至去嫖,逼女友离开。女友终于受不了了,回家去了。他在黑暗里,看不到自己的一点出路,唯一安慰自己的就是女友也许会过上比较好的生活。

这篇文字也是不错的文字,但你完全能想象,如果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不是与自己血脉相系的感情,就不可能产生这样的文字。

这些稿子都有这样共同的特点,倾注了真情的文字,就远比许多专业作家的文字好,比他们的文字感人。这些文字让我一直不能忘怀。那些普通人经历的爱情,我相信那就是一个人的生命的精华,一个人在最普通黯淡的生活中,也能因为爱情开出璀璨的花。它让一个人从人群中区分出来,让他一生有了光华。

我在读这些文章的时候,也检视自己过往的爱情,那些短暂的或者深刻的,是它们让我的生命不可复制。

那次,我们在专辑的题记里引用的是海子的诗:“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愿爱情保持一生/或者相反极为短暂匆匆熄灭/愿你我从此再不提起。”

其实,我想的是,在这岁末,检点这过往的爱情,愿它们能照亮一生。

我的爱情理想

一天,几个女友聊天,谈我们的爱情理想。

一位女友讲,她觉得最理想的爱情是两个地质学家的爱情。两人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考察,面对自然,十分浪漫。另一位女友的爱情理想也颇为相似。她觉得最好的爱情是两个自然科学家,比如是动物学家,志同道合,一起生活在野外,进行他们共同的事业。

我的爱情理想虽然跟她们的有相似之处,但要比她们的多些烟火气。我的爱情是有偶像的,比她们的更有贴近性。林达夫妇就是我爱情的偶像。

林达写了很多优秀的文章,坚持自己的视角,透彻明晰。这点大家都知道。有些人也知道,林达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对学者夫妻。他们合用林达这个名字写作。除此之外,我们对他们的生活知之不多,因为他们十分低调。

能用一个笔名写作,这也说明了作为夫妻,他们有最好的沟通,他们的阅读,他们对世界的思考,能达成一致。这不止是语言的沟通,更是思想的沟通,与你能这样相通的人,在世界上能找到已十分不易,况且对方还是你的枕边人,那真是非常幸运和完美。

从一些零零星星得来的消息,知道林达夫妇住在美国的一个小镇,他们平时过着朴素的生活,周末还去集市上赶集,卖些自己做的手工艺品。

这也是让我十分向往的生活元素。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艺术,用双手养活自己。这种针对民间的工艺品,跟那些标着某种新流派经由画商传播的艺术品不同,它里面没有炒作,只有对方真心喜欢才会买回去。

林达夫妇去欧洲的旅行,一边读书,一边思考,一边写作,有感兴趣的地方就去一探究竟,有喜欢的景致就停下来画一幅画。

这种旅行、读书、写作、画画,思考与观察,这也都是我向往的生活。与爱人携手用这种方式面对世界,这就是我的爱情理想。

在十年前,我的爱情理想可不是这样的。那时,我的爱情理想只是想着成为谁的好助手,支持别人功成名就,想着自己爱写爱画兴趣泛滥,指望着将来某一天替谁当个好帮手,如果他是007,我就当个邦女郎,如果他是郭靖,那就替他守襄阳。想来那时是因为自己对世界有想法,却觉得无从下手,便以为自己可以给谁当个好支撑。但一天天自己成长起来了,神经粗壮了,对世界的想法改变了,慢慢地就不想当谁的助手了,慢慢地就把那些想找帮手的人看不进眼里,终于自己有了自己的世界,寻找的爱人是要能跟自己携手并肩,息息相通的人。

其实我和我这几个女友的爱情理想都有点像“神雕侠侣”,两人逍遥世外,远离尘嚣。

如果不能有林达夫妇的自由,只是如同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的后半部分,主人公夫妇避世乡下,种田放牧,过着田园牧歌般的生活,其实也是乱世里不错的爱情生活。

愿足球和爱情冲昏头脑

我是这几年才变成球迷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他是个球迷。在他热情的感召下,我很快就迷上了足球。

在此之前,我对足球是完全没有概念的。而他是资深球迷,他记忆里的事情,是用世界杯和欧洲杯来做坐标的。比如,在哪届世界杯之前,他去了某个城市,在哪届欧洲杯结束,他换了新的工作。我很惊讶地发现,在我的记忆中,以前从不曾有过足球的印象,按理说,周围有许多朋友都是球迷,但我却一点想不起,他们是否有过热热闹闹地看球的时候。

我由一个足球白痴变成球迷,我的一个女友非常不满。

她是一个理性的人,是一个女权主义者,是一个不相信感情的人,她认为天下男女关系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她因此撰文说,女人喜欢足球,不外是意淫球星,或者是讨好男人。

足球和爱情,已经超出了她的理解范畴。

我开始看球才明白,原来球队的风格就是那个国家的风格,一切的表现后面都是人性。有的保守,有的理智,有的鲁莽,有的华丽。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班牙了,他们的球队充满激情,情绪化,偏执,无厘头,技术很好,而射门的时候却很随意,在比赛中却走不远,因为他们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他们胜必骄,败必馁。我天生喜欢这样神经兮兮的气质,这气质也是我最喜欢的西班牙电影和文学的气质,也许跟我自己或者他的性格有所吻合吧。

看这些表现不同人性的球队,在不同的对决组合中,演绎充满悬疑的剧情,实在是件很过瘾的事情。我也觉得很多球星很帅啊,但那完全爱屋及乌的缘故,我喜欢这支队和这个人的风格,才会觉得他帅。意淫?呵呵,我那女友把人的情感想得太简单了。

2014年世界杯一开始,我和他终日陷在了球赛里。那一届,比赛时间多为下午,而他每天还要给报纸写球评,于是我便扮演了最贤惠的爱人球迷。我在看球的空档里,要去买卤菜,煲汤,熬粥,好让他多一点休息和奋笔疾书的时间。

2016年的欧洲杯,时间都在深夜,我和他白天沉溺于睡梦,如果要起来做一点事,也像梦游一般,到了半夜,才是我们的天堂。我们拥在沙发上看球,中间去煮了方便面来补充能量。晨昏颠倒地过日子,透支体力,不干活,连上网啊、打游戏啊都差不多忘掉了。这完全是狂欢一般的感觉,而这狂欢将近一个月。我从小就是一个喜欢狂欢的人呢。

现在每夜看着他欣喜若狂,像孩子一样,就不由自主地想,哪怕真的只是为了讨好他,让他高兴,跟他一起熬到形销骨立,也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啊。

我已经被爱情和足球冲昏了头脑。

大作家什么时候开始谈论爱情

帕慕克的新长篇《纯真博物馆》才读到一小半的时候,就有了个猜想,这个猜想在书读完后,查了查时间,得到了印证。

先说小说本身。

书是上周开始读的,五百多页,到这周初就已经读完。这个过程中,一直沉浸在书中的情绪里。

那是一种明亮的忧伤。

小说极细腻绵密深沉地叙述着一场爱情,以第一人称的手法,追溯主人公一生最幸福的时光。

用非常繁复的细节,细致拆分爱情的本来样子,拆分到分子、原子……直至最小。

还不止是爱情的样子,同时也呈现出日常生活的诗意。帕慕克一直喜欢普鲁斯特,这小说中,他甚至点明了这一点,他以普鲁斯特的方法,向着前辈致意。比如,作者甚至可以描写4000多个烟头,以这些烟头来展现男女主人公,仅就烟头都能写上一章。

作者写这些点滴的生活,有的地方会用一种非常随心所欲的方法,有时可以说是作者在炫技。我从中想到了,这是他获奖之后的自在放肆,不用再考虑批评者和出版商,想怎么写都可以。但也正是这种态度,让他的东西更好了,比以前更加自由。

帕慕克拿一本书来写爱情,这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个写的是一往情深的单恋和追求,一个写的是繁华落尽的真情。虽然外形正好相反,但内里有着很一致的东西。帕慕克说:“这是我最柔情的小说,是对众生显示出最大耐心和敬意的一部。”

也因此,我以为,这部爱情小说,大有深意,并不仅止于爱情,他在背后提问的是:“幸福是什么?”

主人公,这个在世俗观点看来,是个非常不幸的人。终日沉溺于儿女情长,远离了同阶层的圈子,日复一日地去已经结婚的恋人家枯坐,跟恋人的父母混在一起,跟他们看电视剧……给恋人的丈夫投资开公司拍电影……所有的一切,只是为了跟恋人近一点,看着她,听听她。当终于七八年熬下来,守得恋人归来,恋人却又死去。但主人公却在临终的时候说:“我非常地幸福。”

如果光是听这个梗概,是无法同意主人公的这个说法的。但仔细读下来,掩卷深思,就能明白,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主人公建设的“纯真博物馆”,是他这些年悉心收集的关于恋人的一切,是他度过的这些仔细的时光。

这些时光,忧伤而明亮,所有的甜蜜都在忧伤中显得更加的珍贵,所有的忧伤也都因希望而变得像宝石一样,可以再三把玩,就像土耳其的细密画一样。

这种仔细的生活,日常生活的诗意,勾勒出一个理想的人的样子。

这就是帕慕克心目中理想的人。

回到我最开始的猜想,我猜想,让我觉得有相似特质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作家获了诺奖之后的成果。一查,果然,马尔克斯1982年获奖,《霍乱时期的爱情》成书于1985.相仿的是帕慕克的获奖时间是2006年,《纯真博物馆》的成书时间是2008.

我觉得这是个有趣的现象,可以让我做如下的推测:

大作家,尤其是男作家,往往认为写爱情容易流于浅薄,只有在觉得能够不计较别人眼光的时候,才能专心致志地写上一部关于爱情的伟大作品。这一部作品里,他就能寄放他对所有男女关系,甚至人类世界的思考。

他或许是个天使

这一直是一种我不理解的情感,虽然有时还发生在我的周围。

年轻男子爱上年长十多二十岁的女子,甚至还有更大的年龄差距。

相反的情况我们见得更多,但似乎不让人难以理解。简单地说,男人更社会性,男人的魅力也更社会化,所以,年长的男人可以以他丰富的阅历、成熟的气质乃至成功、金钱、权力等等吸引女性。但我们通常会认为:女性应该更强调自然属性,美貌、青春,更是性吸引力的源头。

所以,理解老男少女之恋不难,要理解老妇少男之恋就很难了。

刚刚看了篇俄罗斯的小说,《在网恋中重生》,是女作家安娜·鲁斯基赫的作品。这小说也在讲述和探讨这样的问题。

女主角中年失去了挚爱的丈夫(丈夫是比她年长很多的,功成名就的教授),一年的时间都活在自闭得如同死亡的日子里。慢慢她开始上网,开始在网上聊天,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开始了网恋,但也只是为了找一点刺激。

忽然,一个二十岁的青年从网上闯入她的生活。这个青年非常俊美,有着天使般的面庞,但却忧郁孤单,在现实中和人相处有很大的问题。

女主角先是本能地拒绝,然后就想,也许,这是丈夫的亡灵派来的天使,是为了把自己拯救出这种死寂的状态。女主角被点燃了。两人便干柴烈火,燃烧起来。

但年轻男子的忧郁孤单是有缘故的。他吸毒。终于,他卷走了女主角的全部钱财,让女主角得面对贫穷,要为三餐之需发愁。

至此,女主角只能重新振作,去寻找工作,而她因为当年早早地嫁给教授,毕业后就从未工作过。而现在,她的人生只能重新开始。中年的她,四处寻找工作。

四处碰壁后,她最后成了一个野的司机,虽然艰辛劳碌,但却使她从丈夫去世造成的封闭和抑郁中走出来,这样,她获得了重生。

从这个角度看,少年真是天使。虽然手段我们不理解,但我们能看到这个结果。甚至我们也可以赞同女主角的看法,这个天使是她在天上的亡夫派来的。

这篇小说的故事虽然简述起来像个社会新闻,但作家对心理的把握能力不错,所以读完了倒是忽然很理解这对主人公。

因此想到了一直不太明白的老妇少男之恋,发现一直对老男少女之恋看得过于简单了。

当男女双方处于不同的年龄时,他们其实也处于不同的人生阶段。

两个不同阶段的人,被对方吸引,爱慕对方,就已经不简单是追寻相知相守,这里面有对另一个阶段人生的向往和羡慕,而不是简单地看重对方的权力地位或者青春美貌。

年长的爱恋那单纯的还未开启的人生,年少的爱慕那已经掌握一切的感觉。

这种人生感觉的差异和错位,也能成为一种爱的基础。

哪怕这种爱含着毁灭,但毁灭也可能意味着新生。

在她看来,他是个天使,带来单纯的东西,等待怜悯和援救,刺激她的心灵复苏。在他看来,她是个女神,庇佑他,给他温暖和信任,给了他博大的爱。

这让我想到了身边的一些朋友的恋爱,他们会在恋爱的初期说,对方如同上天派来的一样,或者说,是命运的安排。

即使不是老少恋,但也一样是感觉对方开启了另一种人生,而自己为新的人生欢欣鼓舞。

小说中的这段恋爱没有结局,但却带来了爱的感觉的苏醒,这是心灵的苏醒,比失去了财富更重要。

“他或许是个天使”,这句话,也是朋友何小竹一篇小说的名字。

《他或许是个天使》里的主人公是个多情男子,对女人呵护备至,但女人却始终要离开他。一任一任的女友,就这样换了下去。大家于是明白,这男人是个天使。

我们不理解的恋人,或许只能从天使这个角度去解释。

但可惜的是,天使永不长驻人间。

我们进入相知与挚爱阶段的恋人,他就已经成为活生生的人,他有血有肉,跟我们呼吸与共。停留在天使阶段的恋人,他是不被理解的,他是迟早要离去的。

卿本佳人,奈何作英雄

不能想象,这篇小说和电影《英雄》是同一个作者。

这篇中篇小说叫《卡门》,是李冯小说集《有什么不对头》中的第一篇。

女主人公卡门,是一个中国当代的吉卜赛女子,她热情似火,在不同的男人身边流浪,有着复杂的性史。当然,她有着丰富的男女经验,包括性及情感两方面,深谙相处与相爱之道。

而男主人公阿莫是一个想脱离规范生活,却无从做起的人,一个既不懂感情,在女人面前缺乏自信及能力的人。

于是卡门便像老师一样,开始教阿莫如何和女人相处,如何在男女关系中把握主动占据上风。这一切是出于卡门爱上了阿莫。但同时卡门又有着人应该是自由的观念,于是,给阿莫了无限度的自由。

阿莫在男女之道上忽然开了窍,于是越来越不满足少数的性伴,他愈发使用和享受卡门给他的“爱的自由”。

卡门教会了阿莫,便失去了阿莫。阿莫本来不接受卡门的过去,但他却变成卡门。

卡门如同一个圣女,默默地给了阿莫这一切,忍受着失意、嫉妒和牺牲,眼睁睁地看着阿莫越滑越远,自己也完全像变了一个人,日益封闭枯萎,和自己的过去完全决断了。

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好,把很难讲合理的一个故事,讲得让人动容,把人性的弱点矛盾,性与爱的困境处理得很深入,让读者也感到心痛。

这个卡门,其实比梅里美的卡门更加血肉丰满,真实生动。

李冯在序中提到,这篇小说的结尾,是在文学期刊编辑建议下修改而成的。他说,现在这个结尾,是技术角度上的完整结尾,却非意义上的结尾。可能他原来的结尾是想讲男女经历激烈的撕扯之后,达成和解,以及具有了更多的爱人之心。

看了作者的这个说法,我倒是对小说原来的结尾充满好奇。这也是因为这篇小说中展现的男女关系,诱惑和挣扎,角色互换,给我的冲击太大,而现在的结尾,让人不满足。

这本集子的第二篇小说《信使》也是极好。刻画一个卑劣的爱人者,刻画得非常深刻。有如一幅好的暗调的油画,在暗部仍能处理得层层叠叠,变化细微,在暗处还能更暗,比黑色更深。他尽情展现了人性的黑暗幽深。

相对卑劣者,作者设置的是20世纪30年代大时代背景下的一对恋人,一个情感冷淡,最高理想是投身革命,一个赤诚忠贞,为了爱情不惜一切,在乱世中,当军人,当文人,再参军,都是为了追寻爱人。

而暗恋的卑劣者亲手摧毁了他们。

但李冯又是用卑劣者的角度来讲述,因为“我”的角度的天然优势,让“我”的恶及合理性,展现得更加真实可信,而不会流于概念和简单的评判。

也正因为这样,人性的恶才更加突显。

李冯的这两篇小说是整个集子中最好的。他的整个写作都体现了他超强的细节把握能力,但这两篇,对人性进行了深且广的挖掘,几个人物都非常有张力。

这种深邃动人的个体生命,这种人性复杂幽微,却偏偏是张艺谋现在的影片中最为缺少的。

像李冯参与的《英雄》《十面埋伏》等,人物呆板符号化,情节简单可笑,成为网友的笑柄,主题甚至是反动的,要为天下牺牲个体等等。

很难想象,这些电影的编剧和这些小说的作者是同一个人。如果先就想着这是《英雄》的编剧写的作品,可能许多人都会错过这本小说集。当然,许多人会说,电影是集体创作,是导演、制片和投资人导致的共同结果,个人作不得主,而且,现在大量的作家和聪明人都进入了编剧的行列。

但看完小说,我还是觉得,李冯放着好小说不写,而去参与大而烂的电影,真是浪费才华和精力,可惜了。只好叹一声,卿本佳人,奈何作英雄。 ZZlBeWSNNEIZDqEczpWdj/zIpNJxoQ5RvmGKdsdoGylLYASGY1pt21NXahNsPE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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