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动用制裁手段的主要正面论点是说,创建“一种成功的国际组织”有赖于确保交由合作行动支配的一种力量,以便把和平破坏者绳之以法;各国无须解除武装,它们也不会任由他者采用排他性的和平措施,除非得到一种担保:国际力量将承担起防卫的义务。据说,如果缺少一种致力于维持和平的国际力量,各国只能依赖自己的军队进行防卫。
上述论点似乎放弃了对经济制裁的限定。但比这一事实更重要的是,就其被人们承认的分量而言,它接受了法国的前提:安全才是最要紧的事情,只有依靠武力才能确保安全;并直接呼应了法国人的提议:由一个总参谋部来指挥国际陆海军部队。如果安全是头等大事,如果除组建一支国际部队外,非此不能成事,那么结论似乎就是有必要组建一支国际部队。所有反对后者的论证也就是要反对据以引出后者的那个前提。有关国际秩序的论证和动用强力以维持和平的论证几乎成了一回事,我们无法保有一者而不对另一者作出证明,这样的论证如果说毕竟证明了什么,它证明的就是拥有自己的陆军和海军的超级国家的必要性。
即便如此,有关在现存条件下实施制裁是创造一种国际秩序的先决条件的论证,依旧是本末倒置的。 如果 存在对利益和融洽目标的普遍关切,建立一个特定的国际组织不失为一项真实的成就,无论它是否可取;该组织会用它的力量来对付某个桀骜不驯的国家。但要是以为运用纠合起来的强制力量有助于形成这种组织——且不说它还是最好的或者唯一的形成这种组织的手段——那就好像在说,众人会在棍棒痛打之下变得彼此相爱。这令人想起日本人的说法:他们正在上海为中日两国的友好关系而战。
比尔先生认为,旨在体现强制目的的组织(也就是动用制裁的组织)是创建国际秩序的必要先决条件;与此相联系,他想当然地认为,制裁的反对者相信依靠“善意”(good faith)便 足以 创造这样一种秩序。我不知道这样的乐观主义者是谁,我很抱歉无法分享他们的乐观主义。
众所周知,有些条件可能既非必不可少也不充分。我看不出,如果不经众多不同路径形成一种和谐的利益和价值共同体,维护和平的组织如何能够产生出来。我不知道通过哪一种单一手段能够促其自动产生出来。在我看来,在形成我们需要的这种和谐利益和价值共同体的过程中,逐渐逼近的强制力量威胁正构成了对其最抱持敌意的东西;而所有反对在国际事务中乞灵于制裁的人都相信,仰仗通达开明的舆情和善意则是一种 绝对必要的条件 。他们也相信,借助这种舆情和善意有利于产生稳定的和平,而使用武力则极不利于产生这种舆情和善意。这就把我们引向了另一条基本原则:即使诉诸强制力量是可行的,它对于实现国际和平的目的来说也并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