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FACE TO THIRD EDITION
十年后重读此书,发觉主要有两个毛病:无谓的晦涩,尖酸的脾气。这两个毛病,要是在他人书中,我可不会轻饶。
关于晦涩,如今我意识到,有两个原因。就理智进程而言,我自己是从“流行的实在论”(popular realism)到哲学的唯心论,从唯心论到泛神论,从泛神论到有神论,从有神论到基督教。虽然我仍认为这是一条极其自然的路,但我现在才知道,这是一条少有人走过的路。可在三十出头的年纪,我却不知道。要是那时对自己的茕茕孤立略有所知,我就会闭口不言自己的旅程,或者即便描写它,也会更多地为读者着想。事已至此,我所犯的错误,就像一个人要记述自己在戈壁大漠的旅程,却自以为,这条路跟从尤斯顿到克鲁郡的线路一般,英国公众一样熟悉。原本的这个大错,又因我们时代哲学思想的一个巨大变化,而变本加厉。唯心论本身已经过时。格林(Green)、布拉德雷和鲍桑葵的王朝,陷落了。
我自己这代学哲学的学生所居住的世界,与后来者之间,隔的简直不是多个年份,而是数个世纪了。
晦涩的第二个原因(绝非故意),是我那时赋予“浪漫主义”一词的“私人”含义。现在,我不会再用此词来形容在本书中占据核心的那种经验。而且说实话,我不会拿它来形容任何事情,因为我现在相信,此词含意之多,已使它成了废词,应该从我们的词汇表里驱除。即便我们排除了它的通俗含意,其中“浪漫”的意思只是“一桩风流韵事”(同侪及影星的罗曼史),我想,至少还能区分出七样事物,我们却都称之为“浪漫”:
1.冒险故事——尤其是在过去或遥远地域的历险——是“浪漫的”。在这个意义上,大仲马是典型的“浪漫”作家,而关于航海、异域以及1745年的起义的故事,通常都是“浪漫的”。
2.不可思议的就是“浪漫的”,只要它尚未成为所信宗教的一部分。这样说来,术士、鬼魂、仙女、女巫、龙、宁芙
和矮人,都是“浪漫的”;天使,稍差一点。詹姆斯·斯蒂芬斯先生
或莫里斯·休利特先生
笔下的希腊诸神,是“浪漫的”;但在荷马和索福克勒斯笔下,就不是了。在这一意义上,马罗礼,
[5]
博亚尔多,
[6]
阿里奥斯托,
[7]
斯宾塞,
塔索,
[9]
拉德克利夫夫人,
雪莱,柯勒律治,威廉·莫里斯,
[11]
还有艾迪森先生,
[12]
都是“浪漫”作家。
3.艺术有着“泰坦式”人物,超乎寻常的情感,高扬的情操(high-flown sentiments)或荣誉准则(codes of honour),就是“浪漫的”。(现在逐渐用“罗马式”[Romanesque]一词来形容这种类型,这是好事)在这种意义上,罗斯丹
[13]
和锡德尼,
[14]
就是“浪漫的”,德莱顿的英雄剧也是(尽管不太成功)。
至于高乃依,
[16]
也有许多“浪漫”之处。我认为,米开朗基罗则是这个意义上的“浪漫”艺术家。
4.“浪漫主义”也可以指耽溺于异常乃至于违背天性的情绪。惊悚作品(the
macabre
)是“浪漫的”;热衷于折磨,爱上死亡,也是。要是我理解得没错,马里奥·普拉兹
[18]
和鲁日蒙
[19]
用这个词,就是这个意思。在这一意义上,《特里斯坦》就是瓦格纳最“浪漫的”歌剧;
[20]
爱伦·坡,
波德莱尔,
[22]
福楼拜,
[23]
都是“浪漫”作家;超现实主义也“浪漫”。
5.唯我论和主观论,也“浪漫”。在这个意义上,典型的“浪漫”书籍,是《少年维特之烦恼》
和卢梭的《忏悔录》,是拜伦
[25]
和普鲁斯特
[26]
的作品。
6.对现存文明和习俗的每一轮造反,无论是前进到革命,还是倒退到“原始”,一些人都称之为“浪漫”。于是冒牌的莪相,
如爱泼斯坦(Epstein),
D.H.劳伦斯,
[29]
沃尔特·惠特曼,
还有瓦格纳,都是“浪漫的”。
7.对自然物的敏感,既严肃认真又热情洋溢,就是“浪漫的”。这样说来,《序曲》
[31]
就是世界上最“浪漫”的诗歌。而济慈、雪莱、阿尔弗雷德·德·维尼,
阿尔弗雷德·德·缪塞
以及歌德,也有很多“浪漫”之处。
当然,我们也会看到,许多作家不止在一个方面“浪漫”。莫里斯,就既归在第一类,也归在第二类;艾迪森先生,在第二和第三类;卢梭和雪莱,则既在第六又在第五,如此等等。这也许暗示出,在这七者之间,有某种共同根基,无论是历史根基还是心理根基。但是,喜欢这一类却并不意味着会喜欢另一类这个事实,却显示了七者之间质的差异。尽管在不同意义上“浪漫”的那些人,都会转向同一本书,但他们的理由却各不相同。威廉·莫里斯的这一半读者,不知道另一半是怎么生活的。至于你喜欢雪莱,是因为他提供了一部神话,还是因为他许诺了一场革命,二者可是判若天地。因而,我总是喜欢第二种浪漫主义,厌恶第四种和第五种;对第一种,有一点点喜欢;喜欢第三种,那是成人之后的事——是一种后天习得的趣味。
至于我写《天路归程》时用“浪漫主义”表示的意思——以及本书标题上此词的意思——恰好上述七者都不是。我用此词指的是反复出现的特定经验,它主宰了我的童年时代和青春期。我之所以冒昧称它“浪漫”,那是因为激发此经验的那些事物里面,有寂静的自然(inanimate nature)和奇异的文学(marvellous literature)。我仍然相信,这一经验是人所共有,虽常遭误解,却无比重要。不过我现在也知道,在别人心中,它由别的刺激引发,跟别的旁枝末节纠缠在一起,将它带到意识前台没有我一度所想的那样容易。现在,我试图做点补充,以便下文可以理喻。
这种经验是一种强烈憧憬(intense longing)。它跟别的憧憬,有两点区别。其一,尽管那丝想望,也尖锐(acute),甚至痛楚(painful),可是,单单这个想望(wanting),不知怎的就让人感到欣喜(delight)。别的渴欲,只有不久就有望得到满足时,才会有快感:只有当我们得知(或相信)很快就要吃饭时,饥饿才令人愉快。可是这一渴欲,即便根本无望得到满足,也依然被那些曾一度感受到它的人,一直珍视,甚至比这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事物都受偏爱。这种饥渴,胜过别的任何饱足;这一贫穷,胜过别的一切财富。它一经来过,要是长期不见,它本身就会被渴欲,而这新的渴欲就成了原先之渴欲的一个新实例(new instance),然而,这个人或许一下子没认出这个事实,就在自己重新焕发青春的当儿,还为自己灵魂逝去的青春而哀叹。这听起来挺复杂,不过,当我们体验过以后,就觉得简单了。“那感受何日重来!”(Oh to feel as I did then!),我们呼号;我们没有留意到,甚至就在我们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我们为其失去而哀叹的那种感受,又重上心田,原有的苦涩-甜美(bitter-sweetness)一点没少。因为这一甜美渴欲,打破了我们通常为想望和拥有(having)所作分际。拥有它,根据这一渴欲之定义,就是一种想望;想望它,我们发觉,就是拥有它。
其二,在这一渴欲的 对象 上,有个独有的奥秘(a peculiar mystery)。没经验的人(心不在焉使得一些人终生都没经过)以为,他们一经感受到它,就知道自己在渴欲什么。所以,倘若它来到一小孩身上,这时他正看着远方的山坡,他立刻会想,“要是我能到那儿该多好”;倘若它来的时候,他正在回忆往事,他会想“要是往日能够重来该多好”。倘若它(过了一小会)又来了,这时他正在读一个“浪漫”故事,或有着“险恶的浪涛,在那失落的仙乡” [34] 的一首诗,他会想,但愿真有这样的地方,但愿自己能到了那儿。要是它(再过了一会)又来了,在一个有着性爱暗示的场合,他就相信,自己渴欲的是梦中情人。倘若他攻读这类文学(如梅特林克或早期的济慈),其中写精灵之类东西,还带着一点真信的迹象,他或许会想,他正在渴望着真正的魔法和秘术。当它从他的历史研究或科学研究中飞将出来,击中他时,他或许会将它跟求知欲混为一谈。
然而,这些印象都是错的。本书可以自许的唯一优点就是,它出自一个证明这些印象全都错误的人之手。这样自许,并无虚荣之嫌:我得知它们错误,不是靠理智,而是靠经验
——这些经验,我本不会遭遇到,假如我小时候能聪明一点,德行一点,再少一点自我中心。由于我让自己被这些错误答案逐一迷惑,对其做过诚挚思考,就足以发现其骗局。拥抱了那么多假的弗劳里梅艾(Florimels),
没有什么可吹的:人们说,只有傻瓜才靠经验来学习。不过鉴于他们最终还是学习了,那就让一个傻瓜将自己的经验,拿到公共仓库,这样,聪明点的人也许会受惠。
为这一渴欲所假想的这些“对象”,每一个都不中用。一个简单实验就能表明这一点。去远方山坡,你要么什么都得不到,要么得到的就是,送你到那里的同一个渴欲。研究一下你自己的回忆——虽相当难,但仍有可能做到——就会证明,回到过去,你拥有不了那个狂喜(ecstasy),过去的某些惊鸿一瞥如今促动你去渴欲的那个狂喜。那些记起来的瞬间,要么在当时本就稀松平常(其全部魅力归功于回忆),要么本身就是渴欲的瞬间(moments of desiring)。至于诗人及高蹈浪漫派(marvellous romancers)笔下的事物,同样如此。就在我们挖空心思认真思索假如它们实有其物就会怎样怎样的那个当儿,我们就会发现这一点。柯南·道尔爵士声称,
他拍到了一位仙女,我就不信。不过,单单作出这一声称——仙女仿佛触手可及——立刻让我醒悟过来,即便这一声称就是实话,那与其说是满足了仙女文学所激起的渴欲,倒不如说给它泼凉水。你为之心醉的仙女,梦幻森林,撒缇,
法翁,
林中宁芙以及青春之泉,
[40]
一旦假定为“真”,这一发现,就会唤醒科学的、社会的以及实践的兴趣。这时,甜美渴欲(the Sweet Desire)就会消失不见,就会像布谷鸟的叫声或彩虹的末端那样挪了阵脚,又在远山之外呼唤我们。运用黑魔法
(魔法已沦落至此,实际上也被如此奉行),我们的遭际就更糟。如果你踏上那条路——如果你用魔法就能招之即来——又会怎样?你会有什么感受?恐怖,骄傲,愧疚,激奋……可是这一切,跟我们的甜美渴欲有何关系?黑弥撒
或降神会(
seance
),都不是蓝花(the Blue Flower)
[43]
生长的土壤。至于性爱答案,我想,这是再清楚不过的假弗劳里梅艾了。无论取性爱的哪个层面,它都不是我们所向往的。情欲,可被满足。另一个人对于你,可以成为“我们的美利坚,我们的新大陆”。幸福婚姻,能够缔结。可是,这三者任意一个,或这三者之任意组合,跟那无可名状之物(that unnameable something),又有何干?对此无可名状之物的渴欲,有如利剑穿心,此时,我们或闻到篝火气息,或听到头顶野鸭飞过的长鸣,或看到《世界尽头的泉井》
[44]
这个标题,或看到《忽必烈汗》
[45]
之开篇,或偶见夏末清晨的一缕蛛网,或耳闻无边落木萧萧下。
因而依我看,要是一个人不遗余力追随这一渴欲,追寻这些虚假对象,直至它们漏了马脚,于是毅然决然加以抛弃,那么,他最后必定会清楚认识到,人类灵魂被造来去乐享的某个对象,在我们当前主观且又囿于时空的经验模式里,永远无法完全给予——甚至像无法给予那样,也无法想象。灵魂里的这一渴欲,恰如亚瑟王城堡中的“危险席”(the Siege Perilous)
——这个席位只有一个人敢坐。要是自然不造无用的事物,
能坐此席位的那个唯一者(the One),就必定存在。我深知,这一憧憬接纳起虚假对象来何其容易,追寻这些虚假对象将我们领上的道路又何其黑暗。可是,我也看到,这一渴欲本身就包含着对这些错误的校正。唯一的致命错误则是,你伪称自己已经越过渴欲(desire),得到饱足(fruition)。可实际上,这时你要么什么都没找到,要么找到渴欲本身,要么满足了一些别的渴欲。渴欲的这一辩证法(The dialectic of Desire),要是忠实遵循,就会纠正一切过错,就会带你离开一切歧途,迫使你不要去空谈(propound)而要去经受(live through)某种本体论证明。这一活出来的辩证法(This lived dialectic),和我研习哲学时那纯思辨的辩证法(the merely argued dialectic),仿佛是殊途同归;于是,我试图将此二者写入我的寓言。这寓言,因而就既是对(我所说的)浪漫主义的一个辩护,也是对理性和基督教的一个辩护。
这样解释一通,本书的某些艰涩篇章,读者诸君理解起来也就容易一些了(可不是求诸君原谅)。诸君就会意识到,在一个走过我这条路的人眼中,战后时期会是什么样。那个时期,各不相同的思想运动,彼此敌对;不过,就对“永恒憧憬”(immortal longings)共有的敌意而论,它们好像又是一母同胞。弗洛伊德或D.H.劳伦斯的那些追随者,着眼低处(from below),对“永恒憧憬”发起直接攻击,我想,我倒还能容忍;让我容忍不了的是那些嘲讽(scorn),号称是着眼高处(from above),其代言人是美国“人文主义者”,新经院哲学(the Neo-Scholastics)以及《标准》杂志( The Criterion )的一些撰稿人。这些人,在我看来,在咒诅自己并不懂的东西。当他们称浪漫为“怀旧”,我就感到,他们甚至还没跨过“笨人桥”。 [48] 因为我老早以前就抛弃了,以为渴欲对象就在过去这一幻觉。最后,我忍无可忍。
这书,要是现在来写,我就能将自己跟这些思想家之间的争端,弄得更为尖锐。他们中间有个人,将浪漫主义形容为“溅溢出来的宗教”(spilled religion)。 [49] 我接受这一形容。我也同意,有宗教信仰的人,不应该将它溅溢出来。可是,难道由此可以推出,要是有人发现它溅溢出来了,就应扭头不顾?要是这里有个人,对他而言,地板上这些亮晶晶的水珠,就是一条路径的踪迹,老老实实顺着这条道路,终将引领他尝到杯中佳酿——这又当何论?从人的角度看(humanly speaking),要是并无其他可能路径,又当何论?这样去看,这十余年我一面跟反浪漫派争战,一面又跟亚浪漫派(本能的门徒,甚至是胡扯的门徒)争战,我相信,这些争战还是有着永久的兴味。我的寓言中的主导意象,就出自此两面争战——“北部”贫瘠冷峻的石原,“南部”发出浊臭的沼泽,两者中间的那条大路,才是人类唯一可以安全行走的。
我用“北方”和“南方”所象征的东西,在我看来,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恶。每一种都藉批评对方来强化自身,显得振振有词。它们从许多各不相同的层面,闯入我们的经验。在农业中,我们不得不惧怕贫瘠土壤,也不得不惧怕那肥得流油的土壤。在动物王国,甲壳虫和水母,代表着对生存问题的两种低端解决(low solutions)。在饮食当中,我们的味觉既反感极苦,又反感极甜。在艺术中,一方面我们发现,那些纯艺术(purist)和空头理论家(doctrinaires),都宁愿丢掉成百的美,也受不了一点点瑕疵(如斯卡里杰)
,他们无法相信未学之人自发乐享的东西竟还可以是好东西;另一方面我们发现,那些良莠不分、马马虎虎的艺术家,宁愿糟蹋掉整部作品,也不愿让自己沾染一点点感伤、幽默或感觉主义(sensationalism)。
[51]
任何人在自己的熟人堆里,都可以挑出两类人,可名为北人和南人。一类人,鼻梁深,城府深,面色苍白,冷冰冰,少言寡语;另一类人,没城府,笑得快,哭得也快,喋喋不休,甚至(可以说)巧舌如簧。北方型的人,都有一套僵化体系,无论是怀疑主义的还是教条主义的体系。他们中间有贵族,有斯多葛派,有法利赛人,有严厉派(Rigorists),还有组织严密的“政党”的忠心耿耿的党徒。南方型的人,依其本性,则就有些难于界定了。没骨气的灵魂,虽然不分昼夜,对几乎每个造访者都门户大开,但却最欢迎那些提供了某种迷醉的酒神女祭司(Maenad)或秘法家(Mystagogue)。违禁之事或未知之事的那丝香甜,对他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模糊一切边界,放松一切防范,梦,鸦片,黑暗,死亡,重返子宫。任何感受,只要它是感受,就都合理。而对于北人,同一感受,则基于同一根据都变得可疑。基于一些狭隘的先验根据所作的傲慢而又仓促的选择,使他自绝于生命之源。在神学中,也有北人和南人之分。前者喊叫着,“把这使女的儿子赶出去”;后者则喊叫,“不要吹灭将残的灯火”。前者将恩典(Grace)与天性(Nature)之分,夸大成彻底对立;而且藉着毁谤更高层次的天性(某种准基督徒经验里面所蕴涵的真正福音之准备),使得那些就在门槛上的人举步维艰。后者则抹杀恩典与天性之分际,将单纯的和善恭维成仁爱,将含混的乐观或泛神论恭维成信仰,从而使得有背道苗头的人,出门致命地容易,而且不知不觉。这两个极端,不能跟罗马天主教(归入北方)和基督新教(归入南方)对号入座。巴特,
或可置于我所写的苍白人(Pale Men)中间;伊拉斯谟,
或许发觉自己跟开明先生(Mr.Broad)血脉相通。
我认为,我们自己的时代由北人主导——写此前言之时,两股巨大的“北方”力量正在顿河相互残杀,将对方撕成碎片。不过这事也蛮复杂,因为僵硬而无情的纳粹体系,在其中心地带,也有着“南方”和有似沼泽的成分;当我们时代真的成为“南方”时代,那就更是如此了。D.H.劳伦斯和超现实主义者之南行,或许抵达人类曾经所及之“南方”的极致。这在你的预料之中。相互对立的恶,远不是相互制衡,而是相辅相成变本加厉。“人最痛恨刚抛弃的异端邪说”; [54] 世人皆醉正是禁酒令之父,禁酒令又是世人皆醉之父。自然天性,被一个极端激怒,就藉着飞向另一极端泄愤。 [55] 你甚至会碰见一些成年男人,他们毫不脸红地将自己的哲学归入“反动”,并不认为哲学因此就折了信誉。 [56]
对于“北方”和“南方”,愚以为,我们只关心一点——避开二者,走大路。我们切莫“听信过于聪明的巨人或过于愚蠢的巨人”。 [57] 我们之受造,既非“脑人”(cerebral men),亦非“腹人”(visceral men),而是人。既非禽兽,也非天使,而是人——既有理性又是动物的造物。
假如要说点什么来解释我所说的北方和南方,我就不得不说这么多——这一事实,有助于我们看到关于象征(symbols)的一项相当重要的真理。在这一版中,我试图藉每页之眉注,让本书易懂一些。不过,这样做,我极不情愿。给一部寓言,提供一把“密钥”(key),或会怂恿对寓言的一种误解——对此误解,身为文学批评家,我曾在别处加以抨击。这或许会怂恿人们以为,寓言是个障眼法,是将本可以说得明白的东西,说得晦涩而已。可事实上,一切好的寓言之存在,不是为了遮掩,而是为了彰显;藉着给内在世界(the inner world)一个(想象出来的)具体体现,使它变得更可触。我加眉注,只因为我的寓言失败了——部分是我的错(对98页
那华而不实的荒谬寓言,如今我满怀羞愧),部分是因为现代读者不熟悉这种写法。不过,象征在哪里臻于一流,密钥在哪里就最不济事,这倒是实话。因为当寓言臻于极境,它就接近于神话,这就必须用想象(imagination)来把握,而不是靠理智(intellect)。倘若真像我偶尔仍希望的那样,我笔下的北方南方以及善感先生,触到了一些神话生命(mythical life),那么,再多的“解释”,都不大会捕捉它们的含义。这种东西,你从定义里学不到:你要了解它,必须像了解一丝气息或一股味道那般,必须像了解家庭“气氛”或乡镇气氛,像了解个体人格。
另外还有三点提醒。1.尾页地图将一些读者给弄糊涂了,因为,如他们所说,“文中没有提及的地方,它全都标示出来了”。
不过,一切旅行手册,都是这样。约翰的路线,用虚线标示:对不在路线上那些地方不感兴趣的读者,用不着为此太费心。它们差不多是一种异想天开的企图,想给这世界的“北方”和“南方”,各填上相应的属灵现象。绝大多数地名,都可以顾名思义。在中古英语里,
Wanhope
意为绝望;
Woodey
和
Lyssanesos
,意为“疯人岛”(Isle of Insanity);
Behmenheim
因雅各·伯麦(Jakob Boehme或Behmen)而得名,不过这不公平;
Golnesshire
(盎格鲁-撒克逊人拼为
Gal
),是淫荡之乡(the country of Lechery);而在
Trine
-land,人感到“跟无限同在”(in tune with the infinite);
Zeitgeistheim
,当然是时代精神的居住地。
Naughtstow
,则是“无善之地”。两条军用铁路,是用来象征从地狱而来的对人性的两面夹击。我曾希望,从敌人的两个终点站延伸出来的那些道路,就像爪子或触须一般,伸进人的灵魂。假如你喜欢,就在七条北方道路上画上指向南方的黑色小箭头(照着报纸上战争地图的样),在六条南方道路上画上指向北方的箭头,你对我所看到的圣战(the Holy War),就有了一幅清晰画面。你满可以自娱自乐,去决定箭头画在哪儿——这问题容许不同答案。在北方战线,比如说,我会让敌人占领残酷乡(Cruelsland)和骄傲原(Superbia),从而对三个苍白人形成钳形攻势。不过,我并未以知情人自许;况且,阵线无疑每天在变。2.用柯克妈妈这个名字,是因为用“基督教”作人名,不大有说服力。其缺陷就是,它会自然而然带领读者,将一种太过明确的教会立场(
Ecclesiastical
position)加在我头上。我哪敢以此自诩!本书只关心跟无信者相对的基督教。“宗派”问题,不纳入考虑。3.在此前言中,不得不强调一下约翰身上我的自传成分,因为晦涩的源头就在那儿。不过你切莫以为,本书中一切都是自传。我是试图一般而论(to generalise),而不是给人们讲自己的生活。
[61]
C.S.路易斯
[5] 马罗礼(Sir Thomas Malory,创作时期约1470)。英国作家,身份不明,因《亚瑟王之死》( Le Morte Darthur ,1485)一书而闻名。此书是英国第一部叙述亚瑟王成败兴衰及其圆桌骑士们的伙伴关系的散文作品。
[6] 博亚尔多(Matteo Maria Boiardo,1441—1494),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诗人,以史诗《恋爱中的奥兰多》( Orlando Innamorato )而闻名。
[7] 阿里奥斯托(Ariosto,1474—1533),意大利诗人,长篇传奇叙事诗《疯狂的奥兰多》( Furioso )之作者。
[9] 塔索(Torquato Tasso,1544—1595)意大利诗人,文艺复兴运动的晚期代表,史诗《被解放的耶路撒冷》( Gerusalemme Liberata )之作者。
[11] 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1834—1896),英国作家、艺术家、设计师、印刷商和社会改革者,被认为是维多利亚时代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代表作有《乌有乡消息》( News from Nowhere ,1891)。
[12] E.R.艾迪生(Eric Rucker Eddison,1882—1945),英国作家,古典奇幻小说《奥伯伦巨龙》( The Worm Ouroboros ,1922)之作者。
[13] 罗斯丹(Edmond Rostand,1868—1918),法国诗人,剧作家,《大鼻子情圣》( Cyrano de Bergerac )之作者。
[14] 菲力普·锡德尼爵士(Sir Philip Sidney,1554—1586),《阿卡迪亚》( Arcadia )之作者。
[16] 高乃依(Pierre Corneille,1606—1684),法国剧作家,《熙德》( Le Cid )之作者。
[18]
曾焱《黑色浪漫主义》(《三联生活周刊》第743期,2013年7月15日):
最早提出“黑色浪漫主义”概念的人,现在被认为是意大利文学批评家马里奥·普拉兹(Mario Praz)。1930年,他在论著《肉体、死亡和魔鬼》(
Lachair
,
La Mortet Le Diable
)中第一次用到这个词,不过未做进一步阐述。究竟如何定义“黑色浪漫主义”?法布尔认为所涉很广,“黑色浪漫往往和人的潜意识及深层欲望相关,同时也包括对上帝之疑,对生死之惧”。
[19] M.D.鲁日蒙(M.Denis de Rougemont,1906—1985),瑞士作家,文化理论家,以法语写作,《西方世界的爱》( L'Amour et l'Occident )之作者。
[20] 瓦格纳(Richard Wagner,1813—1883),德国歌剧作家,歌剧《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 Tristan und Isolde )上演于1865年。
[22] 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1821—1867),法国诗人,《恶之花》( Les fleurs du mal )之作者。
[23] 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1821—1880),法国小说家,现实主义开山之作《包法利夫人》( Madame Bovary )之作者。
[25] 拜伦(Lord Byron,1788—1824),英国浪漫派诗人,《唐璜》( Don Juan )之作者。
[26]
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法国小说家,意识流小说《追忆似水年华》(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
)之作者。
[29] D.H.劳伦斯(D.H.Lawrence,1885—1930),英国小说家,诗人,成名作是《儿子与情人》( Sons and Lovers )。
[31] 《序曲》( The Prelude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的自传体长篇叙事诗。
[34] 原文是“perilous seas and faerie lands forlorn”,语出济慈的《夜莺颂》( Ode to a Nightingale ,1819)第7节最后一行。拙译采查良铮先生之译文。
[40] 青春之泉(well of immortality),疑指威廉·莫里斯《世界尽头的泉井》( The Well at the World's End ,1896)一书中主人公所寻找的不老泉。
[43] 蓝花(the Blue Flower),诺瓦利斯(1772—1801)的小说《海因里希·封·奥夫特丁根》( Heinrich von Ofterdingen ,1802)里浪漫憧憬的象征,诺瓦利斯因而在德国浪漫派中被称作“蓝花诗人”。丹麦文学史家勃兰兑斯在《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第二分册《德国浪漫派》中这样解释“蓝花”: 憧憬是浪漫主义渴望的形式,是它的全部诗歌之母……诺瓦利斯给它起了一个著名的神秘的名字“蓝花”。但是,这个名字当然不能按照字面来理解。蓝花是个神秘的象征,有点像“ICHTHYS”——早期基督徒的“鱼”字。它是个缩写字,是个凝炼的说法,包括了一个憔悴的心所能渴望的一切无限事物。蓝花象征着完全的满足,象征着充满整个灵魂的幸福。所以,我们还没有找到它,它早就冲着我们闪闪发光了。所以,我们还没有看见它,早就梦见它了。所以,我们时而在这里预感到它,时而在那里预感到它,原来它是一个幻觉;它刹那间混在别的花卉中向我们致意,接着又消失了;但是,人闻得到它的香气,时淡时浓,以致为它所陶醉。尽管人像蝴蝶一样翩翩飞舞于花丛之中,时而停在紫罗兰上,时而停在热带植物上,他却永远渴望并追求一个东西——完全理想的幸福。 (刘半九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第207—208页)
[44] 《世界尽头的泉井》( The Well at the World's End ,1896),威廉·莫里斯最著名的奇幻作品。该书主角劳夫(Ralph)是一个小王国的年轻王子,决定逃离皇宫,前往神秘的世界尽头,寻找青春之泉。这口井具有魔力,可以让饮水之人拥有好运与长寿。路上,王子遇见了曾经饮过井水的女人、神秘的隐士,历经种种冒险,终于找到了这口井。饮过井水的人也面临着精灵们的困惑:长寿到底是赐福还是一种诅咒?该书对路易斯影响巨大,据说,《纳尼亚传奇》中有该书的影子。
[45] 《忽必烈汗》( Kubla Khan ),柯勒律治(Coleridge)的未竟诗作。
[48] 原文为拉丁文 pons asinorum 。 pons 的意思是“桥”, asinorum 是“驴子,笨人”的复数属格。拉丁文 pons asinorum 直译就是“笨人桥”(bridge of fools)。欧几里得《几何原理》里的第五命题因其难证,而得此绰号。该词喻指那种对新手形成严峻考验的问题。
[49] 语出英国哲学家、意象派诗人休姆(T.E.Hulme,1883—1917)的名文《论浪漫主义和古典主义》(Romanticism and Classicism,约写于1913—1914年)。文中说:“ 人的固定天性的那部分就是对上帝的信仰。这对每个人来说是与相信物质的存在、相信客观世界一样地固定而真实。它是与嗜好、性的本能和所有其他固定的品质相同的。现在,有些时候,由于使用武力或花言巧语,这些本能已受到压制……正与其他本能一样,天性要报复。在宗教上寻找正确和适当的出路的那些本能必然会用别的办法出现。你不信上帝,于是你就开始相信人就是神。你不信天堂,于是你就开始相信地上的天堂。换句话说,你就接受了浪漫主义。在它的本身范围内是正确而恰当的概念被传布开来,这样就使人类经验的清晰的轮廓混乱起来、变成不真实的和模糊不清了。就像把一瓶蜜糖倒在餐桌上一样。这样,浪漫主义就是溅溢出来的宗教(spilt religion),这是我所能给它下的最好的定义 。”(刘若端译,见戴维·洛奇主编《二十世纪文学评论》上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173—174页)本书卷六第2章所写的“三个苍白人”(three pale men),其中有一个就有休姆的影子。
[51] 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释“感觉主义”(sensationalism): 指这样一种观点,主张感觉是知识的唯一源泉;所有的观念都可在感觉中找到根源;所有的陈述都可以还原为关于感觉之间关系的陈述,除了感觉之外,别无可说;感觉也是证实所有知识的最终标准。总而言之,感觉主义可以归结为一句话:“世界是我的感觉。”……
[54] 原文是:“The heresies that men leave are hated most.” 典出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第二幕第2场第138—139行。剧中人物拉山德说:“ 一个人吃饱了太多的甜食,能使胸胃中发生强烈的厌恶,改信正教的人,最是痛心疾首于以往欺骗他的异端邪说 。”(《莎士比亚全集》卷一,译林出版社,1998,第341页)
[55] 路易斯《返璞归真》卷四第6章:“ 魔鬼总是将错误成对地打发到世界上来,总是怂恿我们花很多时间来考虑哪种错误更甚。你肯定看出了其中奥秘,是不是?他藉你格外不喜欢一种错误,来逐渐地将你引入相反的错误当中 。”(汪咏梅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181—182页)
[56] 切斯特顿《异教徒》第一章: 当今时代我们反常地使用“正统”这个词,没有什么比这更奇怪地表明了现代社会中一桩巨大而又无声的罪恶。从前,异教徒以自己不是异教徒而自豪。……可是如今,几个现代的术语就已经使他为自己是异教徒而自吹自擂了。他故意笑了笑,说:“我想我的思想非常异端。”然后环顾四周,寻求掌声。“异端”这个词现在非但不再意味着错误,实际上还意味着头脑清醒、勇气十足。“正统”这个词现在非但不再意味着正确,实际上还意味着错误。所有这些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人们现在不太在意自己的人生哲学是否正确了。 (汪咏梅译,三联书店,2011,第2页)
[57] 原文是:hearken to the over-wise or to the over-foolish giant.典出济慈(John Keats,1795—1821)的无韵体史诗《海披里安》( Hyperion : A Fragment ,1820)卷二第 309—310行。
[61] 据路易斯的挚友欧文·巴菲尔德(Owen Barfield),路易斯的突出特点就是,对写自己或谈自己,很不感兴趣。他写的《惊喜之旅》,大多数人都当作路易斯自传,其实不是。他在该书序言中明确交代:“ 本书旨在讲述我归信的故事,因而不是一部自传,更不是圣奥古斯丁或卢梭的那种‘忏悔录’。 ”
THE DATA
每一个灵魂在追求这一东西,并且为了它而做一切,虽然能猜想它是什么,但仍感到困惑,既不能充分理解它究竟是什么,也不能对它抱有稳定的信念,如同对其他事物那样。
——柏拉图
尽管他们的心灵不那么明白,可是他们还都在寻求至善,不过,就像一个喝醉了的人那样,已经不认得回家的路了。
——波爱修斯
它在追寻着什么。那到底是什么,它并不知道。只是这渴欲太焦灼,刺激着它,将别的一切已知的赏心乐事都放在一边。它们统统让位,让位给这一追寻,这一疑窦丛生的渴欲。
——胡克 [3]
The Rules
【页3眉注:触犯律法的知识,先于其他宗教体验。】
我梦见一个男孩,
生于清教乡(the land of Puritania),名约翰。梦见他在会走路的那年,一日清晨,出了父母的园圃,跑上大路。路的另一边,是片深林。林子不密,开满报春花,绿草丰蓐。放眼望去,约翰心想,还从没见过这么美妙的景致;于是他穿过马路,步入深林。正打算爬到地上,采报春花,这时,母亲赶出园门,穿过马路,抓住约翰。母亲狠狠打了约翰一顿屁股,告诉他不能再去深林。约翰哭了,却没问为啥。他还没到问为啥的年龄。一年过去了。又是一个清晨,约翰带着小弹弓,出了家门走进园圃,看见树上有只鸟。他拿出弹弓,正想把鸟打下来。这时,厨子跑出来,抓住约翰,又狠狠打了一顿屁股,告诉他不能在园子里打鸟。
“为啥?”约翰问。
“管家会生气。”厨子回答。
“管家是啥人?”约翰问。
“他是给方圆地带立规矩的。”厨子说。
【页4眉注:约翰首次接受宗教教导。】
“为啥?”约翰问。
“因为大地之主 [6] 托付了他。”
“大地之主是啥人?”约翰问。
“全部地界都是他的。”厨子说。
“为啥呀?”约翰又问。
问到这,厨子走了,告诉约翰母亲。母亲坐下来,就大地之主的事,给他整整讲了一下午。可是约翰一句也没听进去。他还没到听进去的年龄。接着,又过了一年。黎明时分,漆黑阴冷,爹娘要他穿上新衣裳。约翰从没穿过这么难看的衣裳。他倒不介意难看,只是衣服顶到下巴颏,胳膊下面也紧绷绷的,很烦人,还弄得他浑身发痒。父母拉着他的手,一边拉一个(这也很不舒服,而且毫无必要),带他走上马路,说要带他去见管家。管家住在路旁一座又大又暗的石头房子里。父母先进去,跟管家说话。约翰留在大厅,坐在一张高椅上,脚够不着地。厅里还有些椅子,坐上去会舒服些,可是父亲告诉他,要是他不乖乖坐着,不听话,管家会很生气。约翰开始害怕,就乖乖坐在高椅上,一动不动。两脚悬空,衣服弄得浑身不适,他简直要望眼欲穿了。过了很久很久,父母才回来,面色阴郁,像是刚看过医生。他们告诉约翰,也必须进屋拜见管家。约翰进了屋。是个老人,面色红润,很慈祥,还爱开玩笑,约翰这才不再害怕。他们大谈了一阵钓鱼和骑车。相谈甚欢之时,管家起身,清了清嗓子。他从墙上取下一副面具,上面粘着长长的白胡须。管家突然将面具扣在脸上,模样吓人。接着他说:“现在,我要给你说说大地之主。大地之主拥有全部地界。大地之主慈悲为怀,我们才住这地界——慈悲为怀。”他用古里古怪的咏唱腔调不断重复“慈悲为怀”,要是以前,约翰早就笑了出来,可是现在,他又开始战战兢兢了。 【页5眉注:教导者是否言不由衷?】 管家然后从钉子上取下一个大牌子,上面印满小字,密密麻麻的。 [7] 他说:“大地之主禁止的事情,都列在这里了。最好看看。”约翰接过牌子。规矩禁绝的那些事,有一半他听都没听过;另一半,他每天都做,无法想象竟不准做。规矩那么多,他觉得根本记不住。“但愿,”管家说,“你还没触犯过任何规矩?”约翰心怦怦直跳,眼珠急得打转,他不知如何是好。这时,管家摘下面具,露出真面庞,盯着约翰说:“最好撒个谎,老伙计,最好撒个谎。别紧张。”刹那间又扣上面具。约翰一惊,忙说:“噢没,先生。”“这就好。”管家透过面具说,“因为你想啊,你要是坏了规矩,大地之主知道了,你知道他会怎么处置你么?”“不知道,先生。”约翰说。透过面具上的小孔,管家眼露凶光,“他会抓住你,把你永生永世关进黑洞,里面满是蛇,还有蝎子,龙虾一般大——永生永世。不过呢,他慈悲为怀,是个大善人。他那么慈悲,所以我相信你,你不会惹他不高兴。”“我没惹他不高兴,先生,”约翰说,“可是,先生,请您……”“好了。”管家说。“先生,请您想想,要是我着实触犯过一个,小小的一个,无意间触犯,您知道。还逃不过蛇和龙虾么?”“哦……”管家说;于是他坐了下来,讲了一大段,约翰一个字也听不懂。不过话说回来,总体意思无非是,由于大地之主对佃农出奇地慈悲,出奇地心善,所以啊,要是他有一点点由头,定会把他们往死里折磨。“你可不能怪他,”管家说,“因为毕竟,这是他的领地,是他大发善心,才让我们住在这儿——我们这号人,你知道的。”接着,管家取下面具,又跟约翰闲谈起来,和蔼可亲,兴味盎然。还给他一块点心,将他领给爹娘。就在他们正要离开的当儿,他俯下身来,在约翰耳边悄悄说:“我要是你,就不会为此太过烦心。”同时,将那个规矩牌塞到约翰手里,告诉约翰可以留着,备用。
The Island
【页6眉注:他比他们认真,发现了肢体中的另一个律。】
日月递炤。我又梦见约翰因想到规矩与满是蛇的黑洞,日夜惶惶。起初,他竭力遵守全部规矩,可一到睡觉时间,他发觉触犯的远多于遵守的。想到那个善心的大地之主会加给他的可怕折磨,心上就像压了一块石头,于是第二天,他豁出去了,玩命触犯规矩。说来也怪,这样倒令他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可几天过后,恐惧卷土重来。这次就更糟了,因为其间触犯的规矩,数目可怕。这段时间,最让他迷惑不解的则是一个发现。这是他将规矩牌在床头挂了两三个晚上之后才发现的。牌子另一面,也即背面,有着相当不同的另一套规矩。那套规矩很多,他读不过来,而且他总会找到一个新的。其中一些很像正面的那些规矩,绝大多数则正好相反。牌子正面说,必须三省吾身,看触犯了多少规矩,牌子背面就会这样开头:
规矩1. ——上床之时,安心睡觉。
又譬如,正面说你必须时常拜见长者,问他们关于某事的规矩,要是你心里有点不明白。反面就会说:
规矩2. ——无人眼见,切莫声张,不然悔之莫及。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今我梦见,一日清晨,约翰走出家门,想去马路上玩,想忘记烦恼;可是,规矩又回荡脑际,还是忘不掉。
【页8眉注:他觉醒了,有了甜美渴欲(sweet desire);可几乎同时,又跟自己的幻想混为一谈。】
尽管如此,他还是尽量向前走走。猛一抬头,发觉已经离家很远,来到自己从没来过的路段。乐音悠扬,依稀身后。甜美而短暂,似弦响又似钟鸣。此声过后,则是圆润又清越的人声——听上去又高又奇,他想那一定很远很远,比星星还辽远。那声音说,来吧。这时约翰看见,路边有堵石墙,墙上有窗(园圃墙上从没见过这东西)。窗上没玻璃,也没护栏,那是墙上开的一个洞。透过窗,他看见一片绿林,开满报春花。他猛然忆起,小时候,他曾闯进另一片林子,采报春花。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远得刚一记起,那记忆仿佛又不可企及。
[9]
他正挣扎着抓住记忆,一丝甜美和震颤(a sweetness and a pang),从林子那边向他袭来,彻骨透心,他顿时忘记了父亲的房子,忘了母亲,忘了对大地之主的惧怕,忘了规矩的重压。心头包袱,扫荡一空。一阵过后,他发觉自己在啜泣。太阳落山了。方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不大记得,更记不清,到底是发生在这片林子,还是小时候的那片林子。当时仿佛是,挂在林子尽头的薄雾,暂时分开了。透过间隙,他看见一片平静的海洋。海上有岛。
岛上碧草如茵,沿着山坡一路铺下来,一直铺到海湾。灌木丛中,依稀可见山岳女神,白皙,轻盈,有诸神的聪慧,又有鸟兽的天真。还有高高的巫师,长须及地,坐在林中绿椅上。可是,就在描画这些事物时,心灵的另一部分告知他,它们不像是他见过的事物——不,方才他根本就不是在看。不过他那时太小,注意不到这个分际;也太不懂事(empty),任由那无边的甜美消逝,不去贪婪攫取那甜美过后留下来的任何东西。他也没有走进林子的意思,当时就回了家。心中有一丝略带伤感的激动(a sad excitement),他给自己千万次重复说,“现在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第一次说给自己的时候,他清楚,这并不全对;可是上床睡觉之前,他却信了。
The Eastern Mountains
【页9眉注:他见识了死亡,也见识了长辈们强以为信的东西。】
约翰有个老舅,声名狼藉,在父亲的农庄旁边一个贫瘠小农庄里当佃农。有一天,约翰从园子刚回来,发现家里喧嚷不安。舅舅坐在那里,面色尘灰。母亲在哭。父亲端坐着,没表情。他们中间,则是管家,戴着面具。约翰悄悄走到母亲身边,问她出了什么事。
“可怜的乔治舅舅收到解雇通知。”她说。
“为啥?”约翰问。
“他佃约到期了。大地之主给了他解雇通知。”
“可是,难道你们不知道佃约为期多长?”
“哦,不知道,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以为,那会年复一年。我敢保,大地之主从没给我们说过,他一发出这样的通知,就要打发他走。”
“哼,这用不着通知,”管家打断了她,“你知道,他一直保留着随时打发谁走的权利。让我们任何人呆在这儿,是他的好心善意。”
“是是是。”母亲说。
“不言而喻。”父亲说。
“我不是抱怨,”乔治舅舅说,“只是觉得太过无情。”
“一点也不,”管家说,“你只能去城堡,登门求见大地之主。你知道,他打发你从这儿出去,为的是你在别的什么地方更舒适。难道你不知道?”
乔治舅舅点点头,好像泣不成声了。
父亲突然看了看表,抬起头,对管家说:
“好了吗?”
“好了。”管家说。
【页10眉注:一次令人不安的葬礼,既无异教之刚毅(fortitude),又无基督教之盼望(hope)。】
接着就送约翰进卧室,告诉他穿上那件既难看又不舒服的衣裳。下楼时,浑身发痒,胳膊下面紧绷绷的。父母都戴着面具,也给了他一个小面具戴。我在梦中就想,他们是想给乔治舅舅扣个面具,可他浑身打颤,放不住。所以他们不得不看他的真面孔。他脸色很是吓人,他们都扭头看着别处,佯装没瞧见。好不容易才让乔治舅舅站起身来,一同上路。是东西向的一条路。路的另一端,太阳西沉。他们背对漫天彩霞,约翰看到前方,黑夜从东山弥漫而来。这块乡土,向东一路下坡,直抵一条溪涧。溪涧这边全是耕地,绿油油的。溪涧那边,则是黑魆魆的荒地,一路向上。荒地之外,则是低处山峦上的峡谷峭壁。再往上,则是茫茫大山。整个荒地顶端的那座山,又大又黑,约翰有点怕。他们告诉他,大地之主的城堡就在山上。
他们向东跋涉,一路下行,用了很长时间才到溪边。这里地势很低,背后落日已消失不见。前面,一分一秒越来越黑。黑暗中吹来凛冽东风,是从山巅吹过来的。大家站了一小会,乔治舅舅环顾四周,看了他们一两眼,说:“哦,亲爱的!哦,亲爱的!”声音很小,像孩子一样,有些可笑。接着他走过溪涧,开始在荒地上行。夜色如漆,地面起伏不平,他差不多即刻不见踪影。从此,没人再见过他。
“好了,”管家说,刚一转身回家,就摘掉面具,“我们到时候,也都不得不走这路啊。”
“是啊是啊,”父亲说。他正在点烟斗。烟点着了,他转向管家说,“乔治的几口猪,已经上膘了。”
“我要是你,就会养着它们,”管家说,“现在卖,不是时候。”
“或许您是对的。”父亲说。
约翰跟母亲一道,走在后面。
【页11眉注:回家路上,别人都喜笑颜开,约翰除外。】
“妈妈。”
“怎么了,孩子?”
“我们任何人,不用发这样的通知,就会随时被打发了吗?”
“哦,是啊。不过这不太可能。”
“可是,我们 会 被打发吗?”
“你这年龄,不该想这种问题。”
“为啥不该想?”
“这对你没好处。你还小。”
“妈妈。”
“嗯?”
“ 我们 不打招呼,能解约吗?”
“你在说什么?”
“你看,大地之主只要乐意,就能随时打发我们离开田庄。我们要是乐意,能不能随时离开呢?”
“不能。万万不能。”
“为啥不能?”
“佃约里写着的。他乐意我们走,我们就必须走。乐意我们留多久,我们才留多久。”
“为啥?”
“我想,是因为他立约。”
“那要是我们离开,会怎样?”
“他会很生气。”
“会把我们打进黑洞?”
“差不多吧。”
“妈妈。”
“怎么了,孩子?”
“大地之主会把乔治舅舅打进黑洞吗?”
“对可怜的舅舅,你怎么敢说这种事。他当然不会了。”
“可是,乔治舅舅不是所有规矩都触犯了吗?”
“所有规矩都触犯?你舅舅是个大好人。”
“可你从没给我说过呀。”约翰说。
Leah for Rachel
【页12眉注:重获渴欲之贪念,遮蔽了渴欲之真正奖赏。】
接下来,我翻个身,沉入更深的梦乡。我梦见约翰渐渐长大,瘦高个。不再是个孩子,他成了一个小伙。这些日子,他的主要快乐就是沿路走下去,透过墙上的那扇窗户看,盼着看到那座美丽海岛。有些天,看得真真切切,尤其是头几天,还听到了乐音和人声。一开始,他不会透过窗看林子,除非听到音乐。可一段时间过后,岛上景象以及声响,变得极其渺茫。他会站在窗前,看上好几个小时,却只看到林子,不见远方洋面和海岛;也拉长耳朵听,可什么都听不到,只有风吹树叶。他思念岛上景致,还有岛上吹来的清风,尽管这些景致给他的只是思念(yearning)。思念变得可怕起来。他想,要是再见不到,自己很快就会死去。他甚至自言自语:“要是能得到它们,不惜触犯牌上的一切规矩。要是有扇窗,能看到海岛,甘心永远打入黑洞。”他忽一闪念,或许应该探一下林子,这样或许会找到一条路,走到海边。于是他下定决心,第二天无论在窗前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要翻窗过去,在林子过一天。清晨如约而至。一夜宿雨。日出时分,南风刮得万里无云,一切都清新而明亮。一吃完早饭,约翰就上了路。风吹,鸟鸣,车来车往,那天早晨特别喧闹。还离那堵墙那扇窗很远,约翰就听到一段音乐——就像他为之心驰神往的那段,只是来自意料之外的角落——他保不准,这是不是他的想象。于是他停下来,在路上静静站了一小会。在梦中,我能听见他的心思。 【页13眉注:他试图强迫自己去感受,结果却找到(并接纳)了情欲。】 他想:“要是我寻那声音——离开大路,上那边去——会不会找到什么,全看运气了。可要是我直奔窗子,在那儿,我 知道 我会进林子,我会好好寻找海岸寻找海岛。事实上,我会 坚持 找到它。我下决心了。可要是我走一条新路,我就不可能坚持,只能随遇而安。”因而他去了老地方,爬过窗子,进了林子。坡上坡下,来来回回,他穿梭林间,这路那路都走了,却没找到海,也没找到岸。事实上,他都不知道,林子哪个方向有个尽头。已是正午时分,热,他坐了下来,扇扇风。最近,当海岛隐而不显,他会感到伤心绝望;可如今,他更像是愤怒了。他曾一直给自己说“我必须拥有它”,可这时,则成了“我必须拥有个东西”。猛一想,至少还有这林子,曾经爱过的林子,怎么整整一早晨想都没想呢。“就这样吧”,约翰想,“我要享受林子,我 要 享受它。”他紧咬牙关,紧皱眉头,端坐下来,想方设法享受林子,直至汗流浃背。可越是努力,越是感到没什么可享受的。这里有草有树。“可拿它们能 做 什么呢?”约翰说。接下来,又一闪念,想象(imagining)或许能让他得到以前那感受(feeling)。因为他想,除了一种 感受 ,那海岛还给了什么?他闭上眼,又咬紧牙关,在心中勾画那海岛。可是无法集中注意那画面,因为他想始终盯着心灵的某部分,看看那 感受 兴发了没有。没有感受兴发。就在那时,刚一睁眼,就听见有人给他说话。声音近在耳边,很是蜜甜,不像林子中以前那声音。环顾四周,所见在他意料之外,却并未大吃一惊。旁边,草场上坐着个杨花女(brown girl), [12] 笑盈盈的,跟他年纪相仿,一丝不挂。
“你要的是我,”那杨花女说,“我比你那愚蠢海岛强多了。”
约翰连忙站起身来,抱住她,在林中云雨一番。
Ichabod
【页14眉注:幻影并不久长,却留下罪孽。】
打那以后,约翰常去林子。他可不是总是拿她图肉身之欢,尽管常常以此告终。有时候,会跟她谈谈自己,胡诌自己如何勇敢如何聪明。他说的一切,她都记住了。所以另一些日子,她会悉数重述给他。有时候,会跟她在林中穿梭,找寻大海和海岛,但不大经常。光阴荏苒,树开始掉落叶子,阴天也更是经常。而今我梦见,约翰在林中睡醒了。日头不高,风咆哮而过,枝叶纷纷飘落。那女郎还在那儿,约翰觉着她模样可憎。他明白,她知道他的心思。她越是知道,越是盯着他,笑容可掬。他看了一圈,看到林子竟这样狭小——窄得可怜的一片树林,一边是大路,一边是他熟悉的那块田地。眼中没一块地方,是他喜欢的。
“我再也不来这了,”约翰说,“我想要的不在这儿。我要的不是你,你知道的。”
“是吗?”杨花女说,“那就走吧。可你必须带上家人呀!”
说到这,她抬起手,放在嘴边呼唤。突然,每棵树后,都溜出一个杨花女,每个都跟她一样。这片小林子里,满是她们。
“这都是些什么?”
“我们的女儿呀,”她说,“你知不知道,你当爹了?你难道以为我是不毛之地,你个傻蛋?现在,孩子们,”她接着说,转向那堆人,“跟你们的爹走吧。”
约翰猛然特别后怕。他翻身过墙,上了大路,玩命跑回家。
Quem Quaeritis in Sepulchro?Non est Hic
【页15眉注:罪和律法轮番折磨,二者互涨声威。】
打那天起,直到离家出走,约翰闷闷不乐。首先,那些他曾经触犯的规矩,一股脑儿压在身上。每天都去林子的那些天,他几乎忘记了大地之主。现在突然新账老账一起算。再者,他最后一次看到海岛,已是很久很久以前,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如何去想望它,更不用说如何着手寻找它了。起初,他怕重回窗子那儿,怕遇见杨花女。可他很快发现,她的家族一直跟着他,在哪儿都无所谓。走路中间,无论坐哪儿歇息,或迟或速,都会有个小小的杨花女在旁边。有天傍晚,跟父母坐在一起,有个杨花女,悄悄过来,坐在脚前。只有他能看得见。母亲偶尔盯眼看他,甚至问他在看啥。可绝大多数时间,当他突然怕起大地之主和黑洞的时候,她们就会缠住他。一直就是如此。有天早晨醒来,满心恐惧,他取下牌子,读了起来。读的是正面。他下定决心,从今天开始,恪守规矩。那一天他守了规矩,可就是憋得难受。他通常宽慰自己,说坚持坚持,就容易些了。明天会更容易。可第二天往往更艰难,第三天更是糟糕透顶。等晚上爬上床,精疲力竭,心里长草。这时他保准会发现,有个杨花女在那儿等他。在这样的晚上,他无法抗拒她的甜言蜜语。
当他得知哪儿都一样,没什么地方纠缠更多或更少,他就又溜到围墙窗子那儿去了。对此,他没抱多少希望。他重访此地,更像是扫墓。已是隆冬时节。树林光秃秃的,黑乎乎的,树木稀稀拉拉点缀其间。那条小溪,现在看上去更像排水沟,满是烂叶和泥巴。他翻过的那段墙,业已坍塌。好多个冬日黄昏,他都长时间站在那儿,往里面看。在他眼中,自己悲惨透顶。
【页16眉注:甜美渴欲卷土重来,他决心以之为人生目标。】
一天晚上,他从围墙那儿挣扎着回了家,哭了起来。他想起头一天,耳闻乐音目睹海岛的头一天。如今,他不是憧憬海岛,而是憧憬着他曾如此甜蜜憧憬海岛的那一瞬。这份憧憬(longing),如一阵热潮,越涨越高,越来越甜蜜,最后他想自己都支撑不住了。又一阵潮涌,愈加蜜甜。就在登峰造极之时,他没弄错,又来了那阵短促乐声,似弦响又似钟鸣。与此同时,一辆四轮马车从他身边驶过。他转过身,目送那马车,正好看见有张脸在那窗口一闪,不见了。他想,他听到了呼唤,来吧。四轮马车更远的前方,西边天际的群山中间,他想自己是看到了一片波光闪闪的洋面,还有一座岛屿的依稀轮廓,比云彩真实不了多少。这跟他首次瞧见的景象,没法比:它是那样的缥缈遥远。不过,他还是下定了决心。那天夜里,待爹娘上床睡觉,他将几件随身用品拢在一块,溜出后门,朝西,寻找海岛去了。 [15]
[3] 语出理查德·胡克(Hooker):《教会政治法规》( Of the Lawes of Ecclesiastical Politie )卷一第十一章第4节。见http://oll.libertyfund.org/titles/921#Hooker_0172-01_633 理查德·胡克在英国国教中地位十分重要,相当于路德之于路德教派,加尔文之于长老派。
[6] 大地之主(the Landlord),寓指基督教之上帝。基督教“托管说”认为,神造人之后,将万物托付给人管理。《创世记》一章26—28节: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7] 路易斯这里可能用犹太人“门框圣卷”( mezuzah )的典故:“ 犹太人在门框上挂放的羊皮纸经文小卷,记载了律法书的经文选节(申六4—9,十一13—21),经文均以希伯来文抄写,放在匣中,挂在外面门框的右侧,有时也放在门框对室内的一面,以示不忘神的诫命 。”(卢龙光主编《基督教圣经与神学词典》,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
[9] 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冲淡第二》:“ 遇之匪深,即之愈希。脱有形似,握手已违 。”与此气脉相通。
[12] brown girl一词,赵译本译为“棕女孩”,一则会让汉语读者不见寓意,一则又有种族歧视之嫌,故而依冯延巳 《菩萨蛮》“ 娇鬟堆枕钗横凤,溶溶春水杨花梦 ”之句,依“杨花水性”之成语,译brown girl为“杨花女”。
[13] 以迦博(Ichabod),圣经人物。名字是希伯来文,字面意思是“没了荣耀”(The glory is departed)。母亲为他起这名字,是因为父亲作为祭司却私取祭物并在会幕前与其他妇女苟合,致使上帝发怒,借非利士之手攻击以色列人,并使约柜被掳去。祖父听到这消息后受惊而死。母亲生下以迦博后就死去,临死前说:“荣耀离开以色列了。”《撒母耳记上》四章21—22节: 她给孩子起名叫以迦博,说:“荣耀离开以色列了!”这是因神的约柜被掳去,又因她公公和丈夫都死了。她又说:“荣耀离开以色列,因为神的约柜被掳去了。”
[14] 《路加福音》廿四章5—6节: 妇女们惊怕,将脸伏地。那两个人就对她们说:“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
[15] 静安先生《人间词话》第26则: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然遽以此意解释诸词,恐为晏欧诸公所不许也。 窃以为,本书所写故事,可视作静安先生三境界说之演绎。
THRILL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埃及记》
而人的心灵,当它与这些事物发生联系时,努力想要获得关于这些事物性质的知识,关于那些自身与之拥有某些亲缘性的事物;然而这样做并不适宜。万物之王和我提到的其他事物没有一样是这种样子的。因此灵魂问,“它们到底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狄奥尼修和多利斯之子,或者倒不如说在灵魂中引起阵痛的这个问题,就是引起一切麻烦的根源,如果不能从心中驱除,人就不能真正地发现真理。
——柏拉图
蜡纵然是好的,印记也不是每个都好。
——但丁
那个邪恶的女巫实在太大胆
变出的弗劳里梅艾一如从前
完全一样的身材,一样的脸蛋,
和真身很相像,许多人会错断。
——斯宾塞
Dixit Insipiens
【页19眉注:他开始为自己做打算,遇见了19世纪的理性主义。】
我仍躺着做梦,看见约翰沿着大路,艰难西行。寒夜霜重,一片漆黑。他整整走了一夜。破晓时分,约翰瞧见路边有家小客栈。有位妇人开门,拿着笤帚,往外扫垃圾。他进了客栈,要了份早点。饭还得做,火炉刚刚生起来。他在旁边一把硬椅上坐下,睡着了。醒时,艳阳高照,早餐摆在面前。另一位行客已经开吃。他身材高大,赤色须发,三重下巴,胡子拉碴,风纪扣扣得严严的。他俩都用完早点,那行客站起身来,清了清嗓子,背对火炉。他又清清嗓子,说:
“好天气啊,年轻人。”
“是,先生。”约翰说。
“你到西部去,对吧,年轻人?” [6]
“我——我想是吧。”
“你可能不认识我。”
“我是外地的。”
“不打紧,”陌生人说,“我叫启蒙先生。
我相信,人都知道这名字。只要我们同路,我乐意给你一些帮助,还有保护。”
【页20眉注:用任何方法,都可以把宗教解释掉。】
约翰感激不尽。他们一道出了客栈,有辆小马车等在外面,小巧玲珑,套着一匹肥壮的小种马。小马双目炯炯,马具锃亮,旭日之下,还真分不清,是哪个在闪闪发亮。他们一同坐上马车,启蒙先生扬鞭策马,飞奔,仿佛全世界人都无忧无虑。不久,他们就说起话来。
“你从哪里来?帅小伙?”启蒙先生说。
“清教乡,先生。”约翰说。
“那地方,出来就好,嗯?”
“您也这样想,我太高兴了,”约翰差点哭了出来,“我就怕——”
“我希望自己是个此岸人(a man of the world),”启蒙先生说,“你们这些后生,急于自我提升,或许要在我这儿寻求同情和支持。清教乡!哎呀,我想你从小到大,都怕大地之主。”
“是是,我必须承认,有时候我 确实 感到惶惶不安。”
“你尽可以放心了,孩子。没有这样的人。”
“没有大地之主?”
“绝对没有这类东西——甚至可以说,绝对没有这类 实体 ( entity )。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有。”
“绝对确定?”约翰说着哭了,因为他心中升起了一个大希望。
“绝对确定。看着我,年轻人。我问你——我就那么容易上当吗?”
“啊不。”约翰连忙说,“可我只是纳闷。我是说——他们怎么就认为有这么个人?”
“大地之主是那些管家的发明。弄出这一切,是为了把我们其余人,玩于股掌。管家当然跟警察一个鼻孔出气。这些管家啊,精明得很。他们知道面包哪头涂了黄油,懂了吗?这帮聪明家伙。妈的,我还禁不住有些羡慕他们。”
“可您的意思是,这些管家自己都不信这个?”
“我敢说他们信。这正是他们会信的那种无稽之谈。他们绝大多数,只是那种死脑瓜——跟小孩一样。他们对现代科学一无所知,因而会相信传下来的任何东西。”
约翰沉默了一小会。接着又开始问:
“可您怎么知道,没有大地之主呢?”
【页21眉注:“进化论”与“比较宗教学”。】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伽利略,地球是圆的,印刷术,火药!!”启蒙先生兴高采烈,声如洪钟,小马驹吓了一跳。
“请您原谅。”约翰说。
“嗯?”启蒙先生说。
“我不大明白。”约翰说。
“还不明白?这不明摆着吗!”另一个人说,“你们清教乡的人信大地之主,是因为他们没受过科学训练。比如,我敢说,地球是圆的,对你是个新闻——圆得像个橘子, [8] 小伙子!”
“可是,我不知道这会是个新闻,”约翰说,感到有些失望,“父亲常说它就是圆的。”
“不不,小朋友,”启蒙先生说,“你定是误解了他。大家都知道,清教乡每个人都以为地是平的。这,我不可能弄错。这的确不用说。再说了,还有古生物学证据。”
“什么证据?”
“哎呀,在清教乡,他们告诉你,路都是大地之主修的。不过,老人们不大可能记得,路没现在这么好的那个时代。况且,科学家已经探测到,这片乡土上全部老路的遗迹,跟现在路的方向都不一样。推论显而易见。”
约翰没说什么。
“我是说,”启蒙先生重复道,“推论显而易见。”
“啊,那是,那当然了。”约翰连忙说,脸有些发红。
“还有,人类学。”
“我恐怕不懂——”
“上帝保佑,你当然不懂了。他们没打算让你懂。人类学家是这样的人,他走遍了你们那些落后村庄,搜集乡里人讲述大地之主的那些古怪故事。哎呀,有个村子,以为他有着大象那样的牙。任何人都明白,这不可能是真的。”
“很不可能。”
【页22眉注:猜测摇身变为“科学”。】
“可喜的是,我们知道,村里人怎会这样想。一开始,一只大象逃出了当地动物园;接着,某个老村民——大概喝醉了——晚间在山上闲逛,看见了,于是就有了大地之主长着象牙的传说。”
“他们抓住那头象了没?”
“你说谁?”
“人类学家啊。”
“哦,亲爱的孩子,你理解错了。这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还没人类学家。”
“那他们怎么知道的呢?”
“至于这个吗……我明白了,你对科学如何工作,理解很粗糙。简单说吧——当然是因为
专业
解释,你理解不了——简单地说,他们知道那头在逃的大象,必定是象牙故事的源头,因为他们知道,一条在逃的大蛇,就是邻村大蛇故事的源头——其余就类推了。这叫作归纳法。亲爱的小朋友,经过一个累积过程,假设也就成立了。或者用大白话说,经常做同一个猜测,猜测就不是猜测,就成科学事实了。”
约翰想了一会,说:
“我想我是明白了。讲大地之主的绝大多数故事,大概都是假的;因而剩下的那些故事,也大概就是假的了。”
“差不多吧,初学者也许就只能这样了。不过,等受了科学训练,你就会发现,现在你看来只是大概可能的全部事情,那时都板上钉钉了。”
那时,这匹小壮马拉着他们,走了好几里地。他们到了一个地方,右手有条岔路。“要是你打算向西走,我们就必须分手了,”启蒙先生说着,勒马停车。“也许你不介意跟我一起回家。看到那个大城市了吗?”约翰顺着岔路看去,一马平川,没几棵树,一大堆铁皮屋子,参差起伏,大多看上去又旧又破。
“那是哗众市(the city of Claptrap),”
启蒙先生说,“我说我记得它曾是一个可怜的小村庄,你不大会信我吧。我头一回来这,它只有四十个居民。它现在号称,人口一千二百四十万零三百六十一。顺便说一句,里面包括一大群最有影响的宣传员和科学普及工作者。这发展,可是前所未有。我很自豪,其中我功劳不小。不过话说回来,任何个人努力都没有发明印刷术重要,这不是假谦虚。你愿意加入我们的话——”
【页24眉注:他放弃了宗教信仰,如释重负。】
“噢,谢谢您,”约翰说,“可我想,我要沿大路再走一程。”
他下了车,跟启蒙先生说再见。这时他脑中一闪念,说:
“先生,我无法保证,自己确实理解了您的全部论证。没有大地之主,绝对确定?”
“绝对的。我以名誉担保。”
说话间,他们握了握手。启蒙先生调转马头,上了岔路。马屁股上挨了一鞭,转眼不见踪影。
The Hill
接下来我看见,约翰一路蹦蹦跳跳,快活极了,不知不觉就来到一座小山丘的顶上。他停了下来。不是因为爬山累着了,而是因为高兴得不想动了。“没有大地之主。”他大喊。心头卸了这担子,感觉自己都能飞起来了。四周霜色如银,万里碧空。身边篱笆上,蹲着一只知更鸟,远方则犬吠鸡鸣。“没有大地之主。”当他想起那规矩牌,挂在卧室床头,父亲那座房子里又黑又矮的卧室,他笑了起来。“没有大地之主,也没黑洞。”他转过身来,回望走过的路。这时,他心中快活,几乎喘不过气来。因为在东方,朝霞之下,群山高耸入天,与积云交相辉映,有绿,有紫,还有深红。阔大又平缓的山坡之上,云影飘拂。山池波光粼粼。 【页25眉注:立即有了人生首次明确无误的道德体验。】 举目仰望,旭日当空,对着悬崖峭壁,笑容可掬。这些峭壁的形状,你很容易拿它们当城堡。约翰这时才想起来,此前从未定眼看过这些山岳,因为,只要他以为大地之主就住在那里,他就怕这些山岳。而今,既没了大地之主,他才领略了它们的美。有那么一会,他几乎犹疑起来,海岛是不是就更美丽,转而向东而非继续向西是不是更明智些。不过这在他看来,不是什么大事,因为他说:“如果这世界,一端是这山岳,一端是那海岛,那么每条路都通向美,这世界就是胜境中的胜境了。”
这时,他看见有人走上山来,跟他会合。我认识这个梦里人。他是美德先生(Mr.Virtue),
跟约翰同龄,或者略大一些。
“这是什么地方?”约翰问。
“这地方名叫耶和华以勒。” [12] 美德先生说。
接着,他俩转身,继续他们的西行之旅。走了一小段路,美德先生偷偷瞟了约翰一眼,微微一笑。
“笑啥?”约翰问。
“我在想,你看上去挺高兴。”
“要是你生来一直活在对大地之主的恐惧之中,才刚发现你是个自由人,你也会高兴。”
“啊是,没错。”
“你并不信有个大地之主。是吧?”
“我对他一无所知——只是从大伙这儿偶有风闻。”
“你不愿意听命于人。”
“难道会愿意?我不 会 听命于任何人。”
“可要是他拥有一个黑洞,你就不得不听命于他。”
“假如命令不是出自内心,我与其服从命令,还不如让他将我打入黑洞。”
“啊呀,我想你是对的,可我还是难以相信——我不需要遵守那些规矩。那只知更鸟又来了。你想想,要是我愿意我就可以打它下来,没人会干涉我!”
“你真的想打?”
“我拿不准我是否要打。”约翰摆弄着弹弓说。他放眼望去,阳光一片明媚。他记起了他的大喜悦,又瞅了那只鸟两眼,说:“不,我不会去打。这一切都弥足珍贵。可是——要是我乐意,我就会打。”
“你的意思是,要是你选择,你就会打。”
“这有什么不同吗?”
“天壤之别。”
A Little Southward
【页26眉注:道德律令并无自知之明。】
我以为约翰会继续询问,可这时,有个女人进入他们的视野。她走得很慢,他们很快就赶上她,问她好。她转过身来,是位年轻标致女子,只是略有点黑。她甚是友好,落落大方,不像杨花女那般水性。整个世界对两个年青人变得更是生机勃勃,因为有她同行。他们首先自报家门,她也说了自家姓名,名叫半途妹(Media Halfways)。
“你要去哪里?美德先生。”她问。
“满怀希望的旅行往往更胜似抵达。” [14] 美德说。
“你的意思是,你只是出来散散心,锻炼锻炼。”
“当然不是了,”美德说。他有些语无伦次了,“我在朝圣。既然你非要我说,那我必须承认,我没什么明确目的。可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这些思辨,不会使一个人成为好行者(walker)。每天走三十里地才是大事。”
“为什么?”
“因为这是规矩。”
“呵呵!”约翰说,“这么说,你其实是信大地之主的。”
“一点也不信。我可没说,这是大地之主的规矩。”
“那是谁的?”
“是我自己的。我自己立的。”
【页27眉注:约翰决定追求审美体验。】
“可为什么?”
“好了,这又是一个玄辨问题。我尽自己所能,立最好的规矩。要是找到更好的规矩,我会采纳它们。同时,要有某种规矩并守规矩,这才是大事。”
“你去哪里呢?”半途妹转向约翰。
约翰于是讲了海岛如何让他魂牵梦绕,叙说第一次怎样看见它,又如何铁了心,为了找到它,放弃一切。
“那你最好跟我来,拜会一下我父亲,”她说,“他住在兴致市(city of Thrill)。
山脚下向左转,半个时辰就到。”
“你父亲去过海岛吗?他知道路?”
“他经常说起这号事。”
“你也跟我们走吧,美德,”约翰说,“因为你不知道到底去哪里,再说了,也没什么地方会比海岛更好。”
“我当然不会去,”美德说,“我们一定得人在旅途。我必须坚持不懈。”
“我不明白为什么。”约翰说。
“我敢说你不会明白。”美德说。
他们走下山,到了路口。大路左边,有条乡间小道,蜿蜒穿林而过。我想那时,约翰有些犹豫。可他最终决定踅入乡间小道,部分是因为太阳正红,路面碎石又硌得脚痛,部分是因为他有点恼美德,最主要的是因为半途妹已经上了那条路。他们跟美德告别。约翰拖着疲惫身躯,迈向下一座山丘,没回头望过一眼。
Soft Going
【页28眉注:浪漫诗歌自诩能给他此前渴欲的东西。】
上了乡间小道,他们走得就悠闲些了。脚下的草,松松软软。午后阳光,洒落在荫翳之下,暖烘烘的。不久,他们就听到了一声钟鸣,甜美又惆怅。
“那是市里的钟声。”半途妹说。
他们走着走着,越靠越近,很快就手挽手。他们吻了一下对方。打那之后,他们在路上一边互吻,一边低语呢喃,说着那些美丽又忧伤的事儿。浓密的树荫,女孩的甜美,还有安详的钟声,令约翰约略想起海岛,也约略想起那个杨花女。
“我平生一直追寻的就是这个,”约翰说,“杨花女太粗野,海岛太优雅。这才是我真正追求的。”
“这是爱,”半途妹长叹一声,“这就是通往 真正 海岛的路。”
接着我梦见,城市进入他们视野。是座老城,很老的城,到处都是尖顶和角楼,爬满常春藤。城市坐落在绿油油的小山谷,一条缓缓悠悠蜿蜒曲折的小河,在城市中央。古老城墙破败不堪。他们进了城门,来到一家门前,叩门,进门。半途妹领他进到一间屋子。屋子有点暗,斜顶,彩色玻璃窗子。饭上来了,做得很是考究。随餐饭而来的,还有半途老先生。他风流倜傥,一头飘逸银发,说话轻柔,有如游丝,穿一袭长袍。他不苟言笑,再加上长须,令约翰想起戴着面具的管家。“他可比管家强多了,”约翰心想,“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况且,他用不着什么面具,他的脸就够像面具的了。”
Leah for Rachel
【页29眉注:有那么一会,浪漫诗歌信守承诺。】
用餐时,约翰给他说了海岛的事。
“你会在这里,找到你的海岛。”半途先生说,深情望着约翰。
“可是,海岛怎会在城市中间?”
“它无需定在。它无处不在,又不在任何地方。谁请求进来,它都不会拒绝。它是灵魂之岛,”那位老绅士说,“即便在清教乡,他们不也告诉你,大地之主的城堡在你心里么?” [16]
“可我不想要城堡,”约翰说,“我也不信有个大地之主。”
“真理是什么呢?”
老人说,“他们给你讲大地之主,既弄错了又没弄错。想象所攫取的美必然是真,不管它以前存在过没有。
[18]
找到大地之主,他们梦寐以求,我们则发现在我们心中。你所寻求的海岛,你已居于其中。那片乡土上的孩子,从未远离故土。”
用完膳,老绅士拿起竖琴,刚一转轴拨弦,就令约翰想起了他在围墙窗前听到的那段音乐。接着歌声响起,不再是半途先生言谈那样丝丝入扣、如怨如慕,而是高亢嘹亮,回环轰鸣,海浪声,海鸟声,时而还有暴风雨声。约翰开始眼睁睁看到一幅海岛景象。那不只是一幅景象,因为他嗅到,其中夹杂着香料味和海腥味。他仿佛随波荡漾,只离海岛几步。他比此前任何时候,都看得清晰。可是正当他想站在水中,脚刚触到海底,又被浪打回岸边,歌声戛然而止。全部景象烟消云散。约翰发现自己又回到那间黑屋子,坐在一张沙发椅上,半途妹就在身边。
“我再给你唱点别的。”半途先生说。
“啊不,”约翰说,他开始啜泣了,“就唱这首,再唱一遍,求您了。”
“一天晚上,你最好不要听两次。别的歌,我有好多。”
“要是再听不到头一个,我会死的。”约翰说。
“好了好了,”半途先生说,“或许你知之最深。的确,又有什么关系?去海岛的路,都殊途同归。”他宽厚一笑,摇了摇头。 【页30眉注:迷醉并不持久,退化为专门欣赏和多愁善感。】 约翰禁不住想,唱过歌,他说话的腔调和方式好像有点蠢。不过,当那如泣如诉的音乐重新响起,他心中杂念一扫而光。这一次,头三两声给他的快乐似乎比先前更大,他甚至留意到了前一次漏掉的醉美乐章。他自言自语:“这曲就是好过别的曲子。我这次要保持冷静,从容回味。”我见他挪挪身子,找了个更自在的坐法,半途妹悄悄将手塞他手中。他有些飘然,以为他们将同奔海岛。海岛形影又进入视野。但这一次有了变化,约翰几乎没留意海岛,只见一位佳人,头顶王冠,伫立岸边,等着他。是位仙女,圣洁的仙女。“终于有个女孩,”约翰说,“不带杨花女印记。”海浪将他冲上海岸,他伸出双臂,欲揽此女王入怀。他仿佛感到,对她的爱如此伟大如此纯洁,他们分别得太久太久,以至于悲不自胜,哀怜起自己和她来。正打算拥她入怀,歌声戛然而止。
“再唱再唱,”约翰哭了起来,“我更喜欢这第二遍。”
“好吧,既然你坚持,”半途先生说着,耸了耸肩,“有这样一个知音,真是妙事。”于是又唱第三遍。这次,约翰注意到的不止是乐曲。他开始明白,乐曲的多重效果是怎么产生的,开始明白一些乐章好过别的乐章。他在纳闷,曲子是不是略有点长。这次,海岛景象有点模糊,他也没太留意它。他挽住了半途妹,依偎在一起。他开始纳闷,半途先生会不会永远唱下去。最终,当最后一个乐章结束时,老绅士的歌声,突然成了呜咽。老人抬起头来,看着年青人躺入对方怀抱,起身说:
“你们找到了海岛——在彼此心里找到了它。”
接着他蹑手蹑脚走出屋子,拭了拭泪。
Ichabod
【页32眉注:最终蜕化为情欲。不过,正当如胶似漆。】
“半途妹,我爱你。”约翰说。
“我们来到了 真正的 海岛。”半途妹说。
“可是呵,咳,”他说,“为什么我们要这么久这么远地背弃我们的身体?”
“否则就像一位伟大的王子关在囚牢里。”她叹息。
“没人能理解我们的爱的奥秘。”他说。
就在那时,传来一阵急促靴声,一个身材高大的年青人打着手电筒,闯进屋来。头发煤黑,嘴巴直直的,就像投票箱裂口,身着形形色色的金属丝。一瞧见他们,就纵声狂笑。一对恋人跃身而起,分开了。
“好啊,杨花女,”他说,“又玩起鬼把戏来了。”
“不要叫我那个名字,”半途妹说,急得直跺脚,“我告诉过你,不要那样叫我。”
年青人朝她做了个猥亵手势,就转向约翰,“我明白了,我那蠢老爹见过你了。”
“你没资格这样说父亲,”半途妹说。她转向约翰,羞容满面,胸脯一起一伏,说:“一切都结束了。我们的梦——碎了。我们的奥秘——玷污了。我本该教给你爱的全部秘密,可如今,却要永远失去你了。我们必须分手。我要走了,我要结果自己。”说完,冲出屋子。
Non est Hic
【页33眉注:“现代”文学运动上门来“拆穿”它。】
“别管她,”年青人说,“她这样威胁过上百次了。她只是个杨花女,尽管并不自知。”
“杨花女?”约翰失声说,“那令尊呢……”
“我老爹一辈子给杨花女做狗腿子,自己还不知道。这个老傻蛋。还叫她们缪斯,
叫她们精灵,还有些酸溜溜的名字。其实,他就是个职业皮条客。”
“那海岛呢?”约翰说。
“明天我们再说这事。你想的那海岛,没那回事。实话告诉你吧,我没跟我爹和我那宝贝妹妹住一块。我住在猥亵城(Eschropolis), [22] 明天就回去。到时候,我带你去实验室,让你见识 真正的 诗( real poetry)。不是幻想。是实实在在的东西。”
“太感谢你了。”约翰说。
小半途先生接下来打开自己的房门,让约翰住下。整座房子,进入梦乡。
Great Promises
半途哥(Gus Halfways)
是半途先生的儿子。次日清晨,他一起床,马上就叫约翰一道吃早饭,以便早早上路。没有人打扰他们,老半途还在睡觉,半途妹则躺在床上吃早点。一吃完,半途哥就领他去房子旁边的一座棚屋,给他看带轮子的机器。
“这是什么?”约翰问。
“我的老轿车。”小半途说。接着他退后一步,偏着头,端详了一小会,突然换了一种声调,虔诚地说:
“祂是一首诗。时代精神之女。神女阿塔兰塔
的速度,跟她比,算得什么?她的美,阿波罗
怎能比?”
对约翰来说,美,这一词,除了他对海岛的惊鸿一瞥,别无他意。这机器根本没有令他想起海岛。因而,约翰缄默不语。
【页34眉注:机器时代之诗,如此纯粹。】
“难道你不明白?”半途哥说,“父辈们塑造他们所谓的女神或男神形象;可是,那只不过是粉饰过的杨花女和杨花男——任何人见得多了,都会发现的。统统都是自欺欺人(self-deception),都是发骚情(phallic sentiment)。这里,你会有真正的艺术。她,一点都不色,嗯?”
“当然不色,”约翰看着齿轮和线卷说,“它一点都不像杨花女。”事实上,它更像是刺猬或蛇的老巢。
“我应同意你,”半途哥说,“绝对的力,嗯?速力(Speed),冷酷(ruthlessness),简朴(austerity), [26] 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 [27] 嗯?还有,”(这时他压低声调)“确实非常贵。”
接着他让约翰坐在机器上面,自己坐在旁边,开始操弄控制杆。有一段时间,悄无动静。可最终,突然一闪光,一阵轰鸣。机器猛地一冲,飞驰疾奔。待约翰定下神来,他们已冲过一道宽阔大街。他认出来,那是主干道。他们行驶在大街北面的乡村——一处平原地带,地里全是石头,由倒刺铁丝围栏隔成一个个方块。一阵过后,他们停在了一座城市,房子全都是钢筋水泥。
[5] 典出拉丁文圣经《诗篇》十四章1节:“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 。”
[6] 在美国西部开发时期,美国著名报人霍勒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的名句,“Go West,young man,and grow up with the country.”( 到西部去,小伙子们,和你的国家一起成长 ),曾名噪一时。
[8] “橘子”的比方,大概出自伊迪丝·内斯比特(E.Nesbit)《五个孩子和沙地精》( Five Children and It ,1902)第一章: 大人们很难相信真正奇妙的事情,除非有他们所谓的证据。可是孩子们几乎什么都信,大人们也知道这点。所以,他们告诉你地球是圆的,像一个橘子,而你清清楚楚地看到地球是平的,坑坑洼洼的。他们还说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而你明明看见太阳每天早晨乖乖起床,每天晚上乖乖睡觉,地球则循规蹈矩,像老鼠一样一动不动地待着。 (马爱农译,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0)
[12] 原文是希伯来文 Jehovah - Jirah ,典出《创世记》第22章第14节:“ 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耶和华以勒(意思就是‘耶和华必预备’) 。”神吩咐亚伯拉罕献以撒。亚伯拉罕正要将儿子献为燔祭,神制止了他。亚伯拉罕举目四望,看见神预备了两只公羊,以替代儿子以撒。于是,亚伯拉罕就给那地方起名“耶和华以勒”。
[14] 苏格兰作家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有一句广为传唱的励志名言:“Little do ye know your own blessedness; to travel hopefully is a better thing than to arrive,and the true success is to labour.” 高健译为:“ 人们对其自身的幸福真是认识得太不足了;因为满怀希望的旅行往往更胜似抵达,而真正的成功则是劳动 。”路易斯在多处批评过这一断言。在《梦幻巴士》第5章,路易斯将此语置于一位丧失信仰的“主教幽灵”口中: 我认为没有所谓的“最终的答案”这回事。自由询问之风必须永远不断地吹过人心,不是吗?凡事得拿出证据来……怀着希望旅行总比到达目的地更好。 (魏启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1,第50页)
[16] 典出《路加福音》十七章20—21节: “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
[18] 原文为:“What the imagination seizes as beauty must be truth,whether it existed before or not.”典出济慈书信《致柏莱》(1817年11月22日):“ 我只确信心灵的爱好是神圣的,想象是真实的——想象所攫取的美必然是真实的——不论它以前存在过没有——因为我认为我们的一切激情与爱情一样,在它们崇高的境界里,都能创造出本质的美。……无论如何,我宁可要充满感受的生活,而不要充满思索的生活 。”(茅于美译,见伍蠡甫主编《西方文论选》下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第61页)
[20] 《路加福音》第24章第5—6节: 妇女们惊怕,将脸伏地。那两个人就对她们说:“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
[22] 希腊词 Eschropolis ,意为City of filth and obscenity(污秽淫乱之城),赵译本译作“艾思若城”。
[26] 典出F.T.马里内蒂《未来主义宣言》(1909):“ 3.文学历来讴歌沉思般的静止、销魂入迷和睡眠状态。而我们要歌颂的是敢作敢为的运动,狂热的失眠,急速的脚步,翻筋斗,打耳光,拳斗。4.我们宣告,由于一种新的美,世界变得更加光辉壮丽了。这种美是速力的美。一辆快速行驶的汽车,车框上装着巨大的管子,象是许多蛇在爆发似地呼吸……一辆咆哮的汽车——仿佛榴霰弹一样向前飞驰——比萨莫色雷斯的胜利更美。 ”(见伍蠡甫、林骧华编:《现代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第64页)
[27] 典出克莱夫·贝尔《艺术》:“ 一件艺术品的根本性质是有意味的形式 。”(薛华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第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