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ILL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埃及记》
而人的心灵,当它与这些事物发生联系时,努力想要获得关于这些事物性质的知识,关于那些自身与之拥有某些亲缘性的事物;然而这样做并不适宜。万物之王和我提到的其他事物没有一样是这种样子的。因此灵魂问,“它们到底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狄奥尼修和多利斯之子,或者倒不如说在灵魂中引起阵痛的这个问题,就是引起一切麻烦的根源,如果不能从心中驱除,人就不能真正地发现真理。
——柏拉图
蜡纵然是好的,印记也不是每个都好。
——但丁
那个邪恶的女巫实在太大胆
变出的弗劳里梅艾一如从前
完全一样的身材,一样的脸蛋,
和真身很相像,许多人会错断。
——斯宾塞
Dixit Insipiens
【页19眉注:他开始为自己做打算,遇见了19世纪的理性主义。】
我仍躺着做梦,看见约翰沿着大路,艰难西行。寒夜霜重,一片漆黑。他整整走了一夜。破晓时分,约翰瞧见路边有家小客栈。有位妇人开门,拿着笤帚,往外扫垃圾。他进了客栈,要了份早点。饭还得做,火炉刚刚生起来。他在旁边一把硬椅上坐下,睡着了。醒时,艳阳高照,早餐摆在面前。另一位行客已经开吃。他身材高大,赤色须发,三重下巴,胡子拉碴,风纪扣扣得严严的。他俩都用完早点,那行客站起身来,清了清嗓子,背对火炉。他又清清嗓子,说:
“好天气啊,年轻人。”
“是,先生。”约翰说。
“你到西部去,对吧,年轻人?” [6]
“我——我想是吧。”
“你可能不认识我。”
“我是外地的。”
“不打紧,”陌生人说,“我叫启蒙先生。 我相信,人都知道这名字。只要我们同路,我乐意给你一些帮助,还有保护。”
【页20眉注:用任何方法,都可以把宗教解释掉。】
约翰感激不尽。他们一道出了客栈,有辆小马车等在外面,小巧玲珑,套着一匹肥壮的小种马。小马双目炯炯,马具锃亮,旭日之下,还真分不清,是哪个在闪闪发亮。他们一同坐上马车,启蒙先生扬鞭策马,飞奔,仿佛全世界人都无忧无虑。不久,他们就说起话来。
“你从哪里来?帅小伙?”启蒙先生说。
“清教乡,先生。”约翰说。
“那地方,出来就好,嗯?”
“您也这样想,我太高兴了,”约翰差点哭了出来,“我就怕——”
“我希望自己是个此岸人(a man of the world),”启蒙先生说,“你们这些后生,急于自我提升,或许要在我这儿寻求同情和支持。清教乡!哎呀,我想你从小到大,都怕大地之主。”
“是是,我必须承认,有时候我 确实 感到惶惶不安。”
“你尽可以放心了,孩子。没有这样的人。”
“没有大地之主?”
“绝对没有这类东西——甚至可以说,绝对没有这类 实体 ( entity )。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有。”
“绝对确定?”约翰说着哭了,因为他心中升起了一个大希望。
“绝对确定。看着我,年轻人。我问你——我就那么容易上当吗?”
“啊不。”约翰连忙说,“可我只是纳闷。我是说——他们怎么就认为有这么个人?”
“大地之主是那些管家的发明。弄出这一切,是为了把我们其余人,玩于股掌。管家当然跟警察一个鼻孔出气。这些管家啊,精明得很。他们知道面包哪头涂了黄油,懂了吗?这帮聪明家伙。妈的,我还禁不住有些羡慕他们。”
“可您的意思是,这些管家自己都不信这个?”
“我敢说他们信。这正是他们会信的那种无稽之谈。他们绝大多数,只是那种死脑瓜——跟小孩一样。他们对现代科学一无所知,因而会相信传下来的任何东西。”
约翰沉默了一小会。接着又开始问:
“可您怎么知道,没有大地之主呢?”
【页21眉注:“进化论”与“比较宗教学”。】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伽利略,地球是圆的,印刷术,火药!!”启蒙先生兴高采烈,声如洪钟,小马驹吓了一跳。
“请您原谅。”约翰说。
“嗯?”启蒙先生说。
“我不大明白。”约翰说。
“还不明白?这不明摆着吗!”另一个人说,“你们清教乡的人信大地之主,是因为他们没受过科学训练。比如,我敢说,地球是圆的,对你是个新闻——圆得像个橘子, [8] 小伙子!”
“可是,我不知道这会是个新闻,”约翰说,感到有些失望,“父亲常说它就是圆的。”
“不不,小朋友,”启蒙先生说,“你定是误解了他。大家都知道,清教乡每个人都以为地是平的。这,我不可能弄错。这的确不用说。再说了,还有古生物学证据。”
“什么证据?”
“哎呀,在清教乡,他们告诉你,路都是大地之主修的。不过,老人们不大可能记得,路没现在这么好的那个时代。况且,科学家已经探测到,这片乡土上全部老路的遗迹,跟现在路的方向都不一样。推论显而易见。”
约翰没说什么。
“我是说,”启蒙先生重复道,“推论显而易见。”
“啊,那是,那当然了。”约翰连忙说,脸有些发红。
“还有,人类学。”
“我恐怕不懂——”
“上帝保佑,你当然不懂了。他们没打算让你懂。人类学家是这样的人,他走遍了你们那些落后村庄,搜集乡里人讲述大地之主的那些古怪故事。哎呀,有个村子,以为他有着大象那样的牙。任何人都明白,这不可能是真的。”
“很不可能。”
【页22眉注:猜测摇身变为“科学”。】
“可喜的是,我们知道,村里人怎会这样想。一开始,一只大象逃出了当地动物园;接着,某个老村民——大概喝醉了——晚间在山上闲逛,看见了,于是就有了大地之主长着象牙的传说。”
“他们抓住那头象了没?”
“你说谁?”
“人类学家啊。”
“哦,亲爱的孩子,你理解错了。这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还没人类学家。”
“那他们怎么知道的呢?”
“至于这个吗……我明白了,你对科学如何工作,理解很粗糙。简单说吧——当然是因为 专业 解释,你理解不了——简单地说,他们知道那头在逃的大象,必定是象牙故事的源头,因为他们知道,一条在逃的大蛇,就是邻村大蛇故事的源头——其余就类推了。这叫作归纳法。亲爱的小朋友,经过一个累积过程,假设也就成立了。或者用大白话说,经常做同一个猜测,猜测就不是猜测,就成科学事实了。”
约翰想了一会,说:
“我想我是明白了。讲大地之主的绝大多数故事,大概都是假的;因而剩下的那些故事,也大概就是假的了。”
“差不多吧,初学者也许就只能这样了。不过,等受了科学训练,你就会发现,现在你看来只是大概可能的全部事情,那时都板上钉钉了。”
那时,这匹小壮马拉着他们,走了好几里地。他们到了一个地方,右手有条岔路。“要是你打算向西走,我们就必须分手了,”启蒙先生说着,勒马停车。“也许你不介意跟我一起回家。看到那个大城市了吗?”约翰顺着岔路看去,一马平川,没几棵树,一大堆铁皮屋子,参差起伏,大多看上去又旧又破。
“那是哗众市(the city of Claptrap),” 启蒙先生说,“我说我记得它曾是一个可怜的小村庄,你不大会信我吧。我头一回来这,它只有四十个居民。它现在号称,人口一千二百四十万零三百六十一。顺便说一句,里面包括一大群最有影响的宣传员和科学普及工作者。这发展,可是前所未有。我很自豪,其中我功劳不小。不过话说回来,任何个人努力都没有发明印刷术重要,这不是假谦虚。你愿意加入我们的话——”
【页24眉注:他放弃了宗教信仰,如释重负。】
“噢,谢谢您,”约翰说,“可我想,我要沿大路再走一程。”
他下了车,跟启蒙先生说再见。这时他脑中一闪念,说:
“先生,我无法保证,自己确实理解了您的全部论证。没有大地之主,绝对确定?”
“绝对的。我以名誉担保。”
说话间,他们握了握手。启蒙先生调转马头,上了岔路。马屁股上挨了一鞭,转眼不见踪影。
The Hill
接下来我看见,约翰一路蹦蹦跳跳,快活极了,不知不觉就来到一座小山丘的顶上。他停了下来。不是因为爬山累着了,而是因为高兴得不想动了。“没有大地之主。”他大喊。心头卸了这担子,感觉自己都能飞起来了。四周霜色如银,万里碧空。身边篱笆上,蹲着一只知更鸟,远方则犬吠鸡鸣。“没有大地之主。”当他想起那规矩牌,挂在卧室床头,父亲那座房子里又黑又矮的卧室,他笑了起来。“没有大地之主,也没黑洞。”他转过身来,回望走过的路。这时,他心中快活,几乎喘不过气来。因为在东方,朝霞之下,群山高耸入天,与积云交相辉映,有绿,有紫,还有深红。阔大又平缓的山坡之上,云影飘拂。山池波光粼粼。 【页25眉注:立即有了人生首次明确无误的道德体验。】 举目仰望,旭日当空,对着悬崖峭壁,笑容可掬。这些峭壁的形状,你很容易拿它们当城堡。约翰这时才想起来,此前从未定眼看过这些山岳,因为,只要他以为大地之主就住在那里,他就怕这些山岳。而今,既没了大地之主,他才领略了它们的美。有那么一会,他几乎犹疑起来,海岛是不是就更美丽,转而向东而非继续向西是不是更明智些。不过这在他看来,不是什么大事,因为他说:“如果这世界,一端是这山岳,一端是那海岛,那么每条路都通向美,这世界就是胜境中的胜境了。”
这时,他看见有人走上山来,跟他会合。我认识这个梦里人。他是美德先生(Mr.Virtue), 跟约翰同龄,或者略大一些。
“这是什么地方?”约翰问。
“这地方名叫耶和华以勒。” [12] 美德先生说。
接着,他俩转身,继续他们的西行之旅。走了一小段路,美德先生偷偷瞟了约翰一眼,微微一笑。
“笑啥?”约翰问。
“我在想,你看上去挺高兴。”
“要是你生来一直活在对大地之主的恐惧之中,才刚发现你是个自由人,你也会高兴。”
“啊是,没错。”
“你并不信有个大地之主。是吧?”
“我对他一无所知——只是从大伙这儿偶有风闻。”
“你不愿意听命于人。”
“难道会愿意?我不 会 听命于任何人。”
“可要是他拥有一个黑洞,你就不得不听命于他。”
“假如命令不是出自内心,我与其服从命令,还不如让他将我打入黑洞。”
“啊呀,我想你是对的,可我还是难以相信——我不需要遵守那些规矩。那只知更鸟又来了。你想想,要是我愿意我就可以打它下来,没人会干涉我!”
“你真的想打?”
“我拿不准我是否要打。”约翰摆弄着弹弓说。他放眼望去,阳光一片明媚。他记起了他的大喜悦,又瞅了那只鸟两眼,说:“不,我不会去打。这一切都弥足珍贵。可是——要是我乐意,我就会打。”
“你的意思是,要是你选择,你就会打。”
“这有什么不同吗?”
“天壤之别。”
A Little Southward
【页26眉注:道德律令并无自知之明。】
我以为约翰会继续询问,可这时,有个女人进入他们的视野。她走得很慢,他们很快就赶上她,问她好。她转过身来,是位年轻标致女子,只是略有点黑。她甚是友好,落落大方,不像杨花女那般水性。整个世界对两个年青人变得更是生机勃勃,因为有她同行。他们首先自报家门,她也说了自家姓名,名叫半途妹(Media Halfways)。
“你要去哪里?美德先生。”她问。
“满怀希望的旅行往往更胜似抵达。” [14] 美德说。
“你的意思是,你只是出来散散心,锻炼锻炼。”
“当然不是了,”美德说。他有些语无伦次了,“我在朝圣。既然你非要我说,那我必须承认,我没什么明确目的。可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这些思辨,不会使一个人成为好行者(walker)。每天走三十里地才是大事。”
“为什么?”
“因为这是规矩。”
“呵呵!”约翰说,“这么说,你其实是信大地之主的。”
“一点也不信。我可没说,这是大地之主的规矩。”
“那是谁的?”
“是我自己的。我自己立的。”
【页27眉注:约翰决定追求审美体验。】
“可为什么?”
“好了,这又是一个玄辨问题。我尽自己所能,立最好的规矩。要是找到更好的规矩,我会采纳它们。同时,要有某种规矩并守规矩,这才是大事。”
“你去哪里呢?”半途妹转向约翰。
约翰于是讲了海岛如何让他魂牵梦绕,叙说第一次怎样看见它,又如何铁了心,为了找到它,放弃一切。
“那你最好跟我来,拜会一下我父亲,”她说,“他住在兴致市(city of Thrill)。 山脚下向左转,半个时辰就到。”
“你父亲去过海岛吗?他知道路?”
“他经常说起这号事。”
“你也跟我们走吧,美德,”约翰说,“因为你不知道到底去哪里,再说了,也没什么地方会比海岛更好。”
“我当然不会去,”美德说,“我们一定得人在旅途。我必须坚持不懈。”
“我不明白为什么。”约翰说。
“我敢说你不会明白。”美德说。
他们走下山,到了路口。大路左边,有条乡间小道,蜿蜒穿林而过。我想那时,约翰有些犹豫。可他最终决定踅入乡间小道,部分是因为太阳正红,路面碎石又硌得脚痛,部分是因为他有点恼美德,最主要的是因为半途妹已经上了那条路。他们跟美德告别。约翰拖着疲惫身躯,迈向下一座山丘,没回头望过一眼。
Soft Going
【页28眉注:浪漫诗歌自诩能给他此前渴欲的东西。】
上了乡间小道,他们走得就悠闲些了。脚下的草,松松软软。午后阳光,洒落在荫翳之下,暖烘烘的。不久,他们就听到了一声钟鸣,甜美又惆怅。
“那是市里的钟声。”半途妹说。
他们走着走着,越靠越近,很快就手挽手。他们吻了一下对方。打那之后,他们在路上一边互吻,一边低语呢喃,说着那些美丽又忧伤的事儿。浓密的树荫,女孩的甜美,还有安详的钟声,令约翰约略想起海岛,也约略想起那个杨花女。
“我平生一直追寻的就是这个,”约翰说,“杨花女太粗野,海岛太优雅。这才是我真正追求的。”
“这是爱,”半途妹长叹一声,“这就是通往 真正 海岛的路。”
接着我梦见,城市进入他们视野。是座老城,很老的城,到处都是尖顶和角楼,爬满常春藤。城市坐落在绿油油的小山谷,一条缓缓悠悠蜿蜒曲折的小河,在城市中央。古老城墙破败不堪。他们进了城门,来到一家门前,叩门,进门。半途妹领他进到一间屋子。屋子有点暗,斜顶,彩色玻璃窗子。饭上来了,做得很是考究。随餐饭而来的,还有半途老先生。他风流倜傥,一头飘逸银发,说话轻柔,有如游丝,穿一袭长袍。他不苟言笑,再加上长须,令约翰想起戴着面具的管家。“他可比管家强多了,”约翰心想,“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况且,他用不着什么面具,他的脸就够像面具的了。”
Leah for Rachel
【页29眉注:有那么一会,浪漫诗歌信守承诺。】
用餐时,约翰给他说了海岛的事。
“你会在这里,找到你的海岛。”半途先生说,深情望着约翰。
“可是,海岛怎会在城市中间?”
“它无需定在。它无处不在,又不在任何地方。谁请求进来,它都不会拒绝。它是灵魂之岛,”那位老绅士说,“即便在清教乡,他们不也告诉你,大地之主的城堡在你心里么?” [16]
“可我不想要城堡,”约翰说,“我也不信有个大地之主。”
“真理是什么呢?” 老人说,“他们给你讲大地之主,既弄错了又没弄错。想象所攫取的美必然是真,不管它以前存在过没有。 [18] 找到大地之主,他们梦寐以求,我们则发现在我们心中。你所寻求的海岛,你已居于其中。那片乡土上的孩子,从未远离故土。”
用完膳,老绅士拿起竖琴,刚一转轴拨弦,就令约翰想起了他在围墙窗前听到的那段音乐。接着歌声响起,不再是半途先生言谈那样丝丝入扣、如怨如慕,而是高亢嘹亮,回环轰鸣,海浪声,海鸟声,时而还有暴风雨声。约翰开始眼睁睁看到一幅海岛景象。那不只是一幅景象,因为他嗅到,其中夹杂着香料味和海腥味。他仿佛随波荡漾,只离海岛几步。他比此前任何时候,都看得清晰。可是正当他想站在水中,脚刚触到海底,又被浪打回岸边,歌声戛然而止。全部景象烟消云散。约翰发现自己又回到那间黑屋子,坐在一张沙发椅上,半途妹就在身边。
“我再给你唱点别的。”半途先生说。
“啊不,”约翰说,他开始啜泣了,“就唱这首,再唱一遍,求您了。”
“一天晚上,你最好不要听两次。别的歌,我有好多。”
“要是再听不到头一个,我会死的。”约翰说。
“好了好了,”半途先生说,“或许你知之最深。的确,又有什么关系?去海岛的路,都殊途同归。”他宽厚一笑,摇了摇头。 【页30眉注:迷醉并不持久,退化为专门欣赏和多愁善感。】 约翰禁不住想,唱过歌,他说话的腔调和方式好像有点蠢。不过,当那如泣如诉的音乐重新响起,他心中杂念一扫而光。这一次,头三两声给他的快乐似乎比先前更大,他甚至留意到了前一次漏掉的醉美乐章。他自言自语:“这曲就是好过别的曲子。我这次要保持冷静,从容回味。”我见他挪挪身子,找了个更自在的坐法,半途妹悄悄将手塞他手中。他有些飘然,以为他们将同奔海岛。海岛形影又进入视野。但这一次有了变化,约翰几乎没留意海岛,只见一位佳人,头顶王冠,伫立岸边,等着他。是位仙女,圣洁的仙女。“终于有个女孩,”约翰说,“不带杨花女印记。”海浪将他冲上海岸,他伸出双臂,欲揽此女王入怀。他仿佛感到,对她的爱如此伟大如此纯洁,他们分别得太久太久,以至于悲不自胜,哀怜起自己和她来。正打算拥她入怀,歌声戛然而止。
“再唱再唱,”约翰哭了起来,“我更喜欢这第二遍。”
“好吧,既然你坚持,”半途先生说着,耸了耸肩,“有这样一个知音,真是妙事。”于是又唱第三遍。这次,约翰注意到的不止是乐曲。他开始明白,乐曲的多重效果是怎么产生的,开始明白一些乐章好过别的乐章。他在纳闷,曲子是不是略有点长。这次,海岛景象有点模糊,他也没太留意它。他挽住了半途妹,依偎在一起。他开始纳闷,半途先生会不会永远唱下去。最终,当最后一个乐章结束时,老绅士的歌声,突然成了呜咽。老人抬起头来,看着年青人躺入对方怀抱,起身说:
“你们找到了海岛——在彼此心里找到了它。”
接着他蹑手蹑脚走出屋子,拭了拭泪。
Ichabod
【页32眉注:最终蜕化为情欲。不过,正当如胶似漆。】
“半途妹,我爱你。”约翰说。
“我们来到了 真正的 海岛。”半途妹说。
“可是呵,咳,”他说,“为什么我们要这么久这么远地背弃我们的身体?”
“否则就像一位伟大的王子关在囚牢里。”她叹息。
“没人能理解我们的爱的奥秘。”他说。
就在那时,传来一阵急促靴声,一个身材高大的年青人打着手电筒,闯进屋来。头发煤黑,嘴巴直直的,就像投票箱裂口,身着形形色色的金属丝。一瞧见他们,就纵声狂笑。一对恋人跃身而起,分开了。
“好啊,杨花女,”他说,“又玩起鬼把戏来了。”
“不要叫我那个名字,”半途妹说,急得直跺脚,“我告诉过你,不要那样叫我。”
年青人朝她做了个猥亵手势,就转向约翰,“我明白了,我那蠢老爹见过你了。”
“你没资格这样说父亲,”半途妹说。她转向约翰,羞容满面,胸脯一起一伏,说:“一切都结束了。我们的梦——碎了。我们的奥秘——玷污了。我本该教给你爱的全部秘密,可如今,却要永远失去你了。我们必须分手。我要走了,我要结果自己。”说完,冲出屋子。
Non est Hic
【页33眉注:“现代”文学运动上门来“拆穿”它。】
“别管她,”年青人说,“她这样威胁过上百次了。她只是个杨花女,尽管并不自知。”
“杨花女?”约翰失声说,“那令尊呢……”
“我老爹一辈子给杨花女做狗腿子,自己还不知道。这个老傻蛋。还叫她们缪斯, 叫她们精灵,还有些酸溜溜的名字。其实,他就是个职业皮条客。”
“那海岛呢?”约翰说。
“明天我们再说这事。你想的那海岛,没那回事。实话告诉你吧,我没跟我爹和我那宝贝妹妹住一块。我住在猥亵城(Eschropolis), [22] 明天就回去。到时候,我带你去实验室,让你见识 真正的 诗( real poetry)。不是幻想。是实实在在的东西。”
“太感谢你了。”约翰说。
小半途先生接下来打开自己的房门,让约翰住下。整座房子,进入梦乡。
Great Promises
半途哥(Gus Halfways) 是半途先生的儿子。次日清晨,他一起床,马上就叫约翰一道吃早饭,以便早早上路。没有人打扰他们,老半途还在睡觉,半途妹则躺在床上吃早点。一吃完,半途哥就领他去房子旁边的一座棚屋,给他看带轮子的机器。
“这是什么?”约翰问。
“我的老轿车。”小半途说。接着他退后一步,偏着头,端详了一小会,突然换了一种声调,虔诚地说:
“祂是一首诗。时代精神之女。神女阿塔兰塔 的速度,跟她比,算得什么?她的美,阿波罗 怎能比?”
对约翰来说,美,这一词,除了他对海岛的惊鸿一瞥,别无他意。这机器根本没有令他想起海岛。因而,约翰缄默不语。
【页34眉注:机器时代之诗,如此纯粹。】
“难道你不明白?”半途哥说,“父辈们塑造他们所谓的女神或男神形象;可是,那只不过是粉饰过的杨花女和杨花男——任何人见得多了,都会发现的。统统都是自欺欺人(self-deception),都是发骚情(phallic sentiment)。这里,你会有真正的艺术。她,一点都不色,嗯?”
“当然不色,”约翰看着齿轮和线卷说,“它一点都不像杨花女。”事实上,它更像是刺猬或蛇的老巢。
“我应同意你,”半途哥说,“绝对的力,嗯?速力(Speed),冷酷(ruthlessness),简朴(austerity), [26] 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 [27] 嗯?还有,”(这时他压低声调)“确实非常贵。”
接着他让约翰坐在机器上面,自己坐在旁边,开始操弄控制杆。有一段时间,悄无动静。可最终,突然一闪光,一阵轰鸣。机器猛地一冲,飞驰疾奔。待约翰定下神来,他们已冲过一道宽阔大街。他认出来,那是主干道。他们行驶在大街北面的乡村——一处平原地带,地里全是石头,由倒刺铁丝围栏隔成一个个方块。一阵过后,他们停在了一座城市,房子全都是钢筋水泥。
[5] 典出拉丁文圣经《诗篇》十四章1节:“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 。”
[6] 在美国西部开发时期,美国著名报人霍勒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的名句,“Go West,young man,and grow up with the country.”( 到西部去,小伙子们,和你的国家一起成长 ),曾名噪一时。
[8] “橘子”的比方,大概出自伊迪丝·内斯比特(E.Nesbit)《五个孩子和沙地精》( Five Children and It ,1902)第一章: 大人们很难相信真正奇妙的事情,除非有他们所谓的证据。可是孩子们几乎什么都信,大人们也知道这点。所以,他们告诉你地球是圆的,像一个橘子,而你清清楚楚地看到地球是平的,坑坑洼洼的。他们还说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而你明明看见太阳每天早晨乖乖起床,每天晚上乖乖睡觉,地球则循规蹈矩,像老鼠一样一动不动地待着。 (马爱农译,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0)
[12] 原文是希伯来文 Jehovah - Jirah ,典出《创世记》第22章第14节:“ 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耶和华以勒(意思就是‘耶和华必预备’) 。”神吩咐亚伯拉罕献以撒。亚伯拉罕正要将儿子献为燔祭,神制止了他。亚伯拉罕举目四望,看见神预备了两只公羊,以替代儿子以撒。于是,亚伯拉罕就给那地方起名“耶和华以勒”。
[14] 苏格兰作家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有一句广为传唱的励志名言:“Little do ye know your own blessedness; to travel hopefully is a better thing than to arrive,and the true success is to labour.” 高健译为:“ 人们对其自身的幸福真是认识得太不足了;因为满怀希望的旅行往往更胜似抵达,而真正的成功则是劳动 。”路易斯在多处批评过这一断言。在《梦幻巴士》第5章,路易斯将此语置于一位丧失信仰的“主教幽灵”口中: 我认为没有所谓的“最终的答案”这回事。自由询问之风必须永远不断地吹过人心,不是吗?凡事得拿出证据来……怀着希望旅行总比到达目的地更好。 (魏启源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1991,第50页)
[16] 典出《路加福音》十七章20—21节: “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
[18] 原文为:“What the imagination seizes as beauty must be truth,whether it existed before or not.”典出济慈书信《致柏莱》(1817年11月22日):“ 我只确信心灵的爱好是神圣的,想象是真实的——想象所攫取的美必然是真实的——不论它以前存在过没有——因为我认为我们的一切激情与爱情一样,在它们崇高的境界里,都能创造出本质的美。……无论如何,我宁可要充满感受的生活,而不要充满思索的生活 。”(茅于美译,见伍蠡甫主编《西方文论选》下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第61页)
[20] 《路加福音》第24章第5—6节: 妇女们惊怕,将脸伏地。那两个人就对她们说:“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这里,已经复活了。”
[22] 希腊词 Eschropolis ,意为City of filth and obscenity(污秽淫乱之城),赵译本译作“艾思若城”。
[26] 典出F.T.马里内蒂《未来主义宣言》(1909):“ 3.文学历来讴歌沉思般的静止、销魂入迷和睡眠状态。而我们要歌颂的是敢作敢为的运动,狂热的失眠,急速的脚步,翻筋斗,打耳光,拳斗。4.我们宣告,由于一种新的美,世界变得更加光辉壮丽了。这种美是速力的美。一辆快速行驶的汽车,车框上装着巨大的管子,象是许多蛇在爆发似地呼吸……一辆咆哮的汽车——仿佛榴霰弹一样向前飞驰——比萨莫色雷斯的胜利更美。 ”(见伍蠡甫、林骧华编:《现代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第64页)
[27] 典出克莱夫·贝尔《艺术》:“ 一件艺术品的根本性质是有意味的形式 。”(薛华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第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