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希望自己的身心是健康的,但是身体的健康状况可以明确地判断,心理上的健康则似乎并没有唯一的标准。我们在这里来列举一些心理学家和学者眼中的心理健康标准,仅供大家参考。
1.美国学者坎布斯
坎布斯认为,一个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人应该拥有以下四种特质:
(1)有积极的自我观念。
(2)能够恰当地认同他人。
(3)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和接受现实。
(4)有充分的主观经验可以随时参照。
2.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和密特尔曼
马斯洛和密特尔曼对心理健康提出以下十条标准:
(1)拥有充分的安全感。
(2)对自己有足够的了解,并且能恰当地评价自己的能力。
(3)有切合实际的生活目标和理想。
(4)能够很好地融入周围的环境。
(5)可以保持自身独立、完整、和谐的人格。
(6)具有从经验中随时随地学习的能力。
(7)可以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8)适当地表达并且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
(9)在集体认可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地发挥自己的个性。
(10)在社会规范的限度内,能够合理地满足个人的需求。
3.美国人格心理学家奥尔波特
奥尔波特提出,心理健康应包括七个方面:
(1)明确而适度的自我意识。
(2)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3)情绪上感到充分的安全。
(4)拥有客观的认知。
(5)自身有各种技能且能够专注地投入工作。
(6)自我形象切合现实。
(7)拥有统一而不分裂的人生观。
4.美国教育心理学家赫威斯
赫威斯综合许多心理学家的意见,认为个体具有以下九个有价值的心理特质即为心理健康:
(1)个体幸福感,它是最具价值的所在。
(2)心灵内在的和谐以及与外界相处的和谐。
(3)有不被践踏的自尊感。
(4)个人在潜能的发挥中成长。
(5)个人的成熟。
(6)人格的统一与完整。
(7)与环境有良好的接触。
(8)能够有效适应环境。
(9)在大环境中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
5.美国心理学家斯科特
斯科特则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心理健康标准:
(1)一般适应能力:随机应变的灵活性,对环境良好的把握能力,随时适应与改变自己行为的能力。
(2)自我满足的能力:合理地满足个人需要,从日常生活中感受快乐,行为自然而不拘谨,能够享受片刻放松的感觉。
(3)人际关系中不同角色的扮演:个人能够完成社会角色,行为与角色不脱节,在社会关系中较好地适应,行为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同;具有与他人和睦相处的能力,善于寻求适度的帮助,能够将事情托付给他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明确社会责任,拥有稳定的职业,充满工作和爱的能力。
(4)智慧能力:保证自己的知觉是准确的,心理功能是有效的;有合理的认知,机敏智慧,合乎常理;勇于接触现实,富于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人类的经验拥有广泛和深刻的理解。
(5)对他人的积极态度:待人热情,关心他人,愿为他人谋福利,信任并喜欢他人,有与人亲密的能力。
(6)创造性:对社会的贡献、主动精神。
(7)自主性:在情感上独立不倚,能够自力更生,可以做到一定程度上的超然。
(8)完全成熟:实现自我价值,完成个人成长,形成自己的人生哲学;在两种相反的力量之间能够寻求平衡,在动机上表现得成熟而不自我矛盾。
(9)对自己有利的态度:完成任务后的满足感,对自我的接受和认同,能够获得自尊感;面对困难有解决问题的信心,远离自卑,打造积极的自我形象;有自由和自主决定的快感;内心洋溢幸福感。
(10)情绪与动机的控制:有抗挫折的能力和控制焦虑的能力,内心拥有勇气、道义、善心,能够诚实、率直并且拥有自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