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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我已经去过两个洗手间,先是在多米尼西亚人的小卖部,然后在博物馆,我花时间在第一个地方买了一份自己根本看不懂的报纸,然后在第二个地方干了点儿犯法的事情,我在每个洗手间里都很忙,以至于根本没时间用两个洗手间做传统意义上该做的事情。而且那些时候我也没有真正感觉到需要用,所以没有采取任何积极行动,但是现在我很需要上。

真是地狱啊。

我走了三个街区,找到了一家有着爱尔兰名字的酒吧,里面的客人大多是拉丁裔。酒吧里的电视上正在播放一场足球比赛,但是没有开声音。吧台的调酒师是个体形沉重的家伙,脸上留着胡子,看上去不怎么高兴,我的到来显然也没有提起他的精神。我还戴着墨镜,这可能也有关系,谁会高兴看到一个在黑咕隆咚的鬼地方还戴着墨镜的精神病?

也可能因为他是洋基的粉丝。

我不需要买任何东西,但是我不得不花钱买去洗手间的权利。我不能买啤酒喝,尤其是当该干的活儿只干了一半的时候,而且我知道这里也不是买巴黎水的地方。所以我说给我来杯可乐,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更阴暗了。趁着他往玻璃杯里装冰块的时候,我找到了我要去的地方。这次我没有其他的杂事分心,踏踏实实地做了我需要做的事情。然后我回到吧台,付了可乐的钱,喝了一口就把它放下,向门口走去。

“嘿。”

我转过身来。

“这可乐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但我一直想戒了它呢。”我说完便毫不犹豫地逃出了这个鬼地方。

我乘了不同的地铁线回家,从百老汇街第七十二街步行到我在西区第七十街的公寓。回去的路上,我把纽约大都会队的棒球帽送给了在地铁里满眼羡慕地盯着它的小男孩,我也考虑过是否要甩掉身上的鹦鹉衬衫,但是穿着这件衣服回家似乎更简单,同时还可以留着墨镜在贴身口袋里。

我的门卫没有对我或我的衬衫看上第二眼。我走上楼,脱下鹦鹉衬衫和其余衣物,在淋浴下花了十五分钟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然后我有一种想给什么人打电话的冲动——也许打给卡洛琳,或者我的客户。不过最终决定我还是不想在事情干到一半的时候就打电话给他们。再过几个小时,当我把今天一天的工作完成后,我就可以去打那通胜利的电话。

不过如果事情不如我愿,出了大差错,我恐怕那通电话就要打给我的律师沃利·亨普希尔了。

然后,我又想到我或许可以打电话给女朋友。当然前提是如果我有一个的话……

我走进客厅,看了看墙上的画,在白色的画板上有黑色的水平线和垂直线,线与线的交会形成了矩形方块,方块里面则填着各种原色。画看上去像是彼埃·蒙德里安 会画的东西,事实上也确实是蒙德里安画的。这幅画,至少值个公爵甚至是国王的赎金,就挂在我家的墙上。几年前,我被卷进一场乱事,整个过程异常复杂,我亲自监督了几幅蒙德里安伪作的诞生。尘埃落定时,那几幅伪作被辗转送到不同买主家的墙壁上,只剩一幅无人问津,我便把它带回了家。

而陪我回家的这幅才是真迹。

只是这画也就好到这个地步。我的意思是,我也不可能选择去卖掉它。这幅画没有任何来源证明,我也没有对它的合法拥有权,称不上什么合法交易。

当我非常罕见地有位女性访客的时候,她也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这是幅仿作。有些来过的访客也会问我是否是我自己画着玩儿的。其中一位,比其他来做客的稍有些学问,对画上的龟裂纹很有研究。“看来有人费了很大的力气来把这画给做旧,”她说,“不过这画仿得颜色不太对,你不觉得吗,伯尼?蒙德里安的蓝色并没有那么强烈,而他的黄色也透着一点绿色。”

我告诉她,她观察入微,眼睛很尖。

你猜怎么着?我想我对这幅蒙德里安的真迹最喜欢的一点就是没有人知道它是真的。真迹伪装成赝品,而这是我的小秘密,我想什么时候来看它都可以。

当然大部分时间我都对这幅画视而不见。我想我每天对挂在墙上的任何东西都一样不怎么注意。它们是视觉噪音,和背景噪音的效果一样。但是今天,在琢磨过那幅伦勃朗的真伪之后,我又细细地端详起我的蒙德里安,好似初见一般。

我倒在床上伸展开四肢,然后闭上眼睛。眯一觉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我的心思过于杂乱而无法沉沉睡去。事实上我的大脑像个轮子一样在不停地转,对此我并不觉得惊讶。毕竟,我就像一个中场休息的戏剧演员,仍然在十分入戏的状态,休息几分钟后便要重返舞台。淋浴也许会让我稍感放松,蒙德里安的画也许让我稍觉轻快,但是我正在进行一次盗窃,在完成这次行动之前,我不能完全放松心神。

我饿了吗?我想了想但是无法判断。那顿我不知内容的台湾午餐味道不错,也一直让我觉得还饱,但自午餐之后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久到足以让我开始考虑晚餐的内容。

但是,我向来不太愿意撑着肚子闯入或者溜出某个作案现场。在我看来,饥饿的盗贼有着明显的优势。

虽然有的贼可以做得特别过分。但是至少有一次,我偷了一半停下来,到厨房里查看是否能够找到被主人藏在家里的应急现金。(你不会相信有多少人在厨房台面上的罐子里留下应急的现金零钱,也有人把零钱塞进冰箱装黄油的格子里)那一次我设法让自己相信装花生酱的罐子里有好几沓百元现金等着我,当我在那堆罐子里除了花生酱什么也没找到的时候,我就转而去找面包和果酱,花了一两分钟时间给自己做了一个花生酱三明治,然后又花了几分钟吃掉它。最后我把留下指纹的黄油刀洗干净,然后回到手头上偷盗的活儿。

高顿堂会有面包、花生酱和果冻吃吗?似乎不大可能。我自己的厨房里倒是有这些东西,但是那真是我想要的吗?

我真正想要的,我最后决定,是回到偷窃行动上。

我煮了一杯咖啡,打开电视,喝了几口,又把电视关掉,然后换好了衣服。我仍穿上卡其布裤子和运动鞋,但是换上了一件淡蓝色的翻领衬衫,并在外面套了一件深蓝色的西装外套。要不要加条领带?我考虑了两条备选,选了那条带着金色和绿色斜条纹的,然后又决定还是不戴领带的好。一件衬衫,一件外套,没有戴领带。活脱脱一位勤奋工作的小伙子,在办公室工作到晚上,然后走在回家的路上。他的衣领松开了,毫无疑问的是,原来系在脖子上的领带被他小心卷起来,妥帖地放在西装外套的口袋里,以免弄皱了。

我将咖啡喝完。

时间到了没有呢?求你了上帝,是时候去了吗?我决定是时候了,然后出发。 BkRO6LJ/3e9une6+IMmMQ7/XcZeByMcj/Geb2gcWJBeKRnS0EpNlhKF+/B5sG3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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