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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他们最近在地铁改建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试图把一个十九世纪晚期的系统更新进二十一世纪来。期待已久的二号线地铁正在施工进行中,而且估计未来三十年内它仍会是个进行时,而其他已经开通运行的线路需要的修补则比一位衰老的选美皇后的脸还多。

但是施工过程设想得很是周到,他们一般只在晚上十点后才开工,一些本地的地铁线会被停掉,而一些快车则会在慢车的轨道上运行,有些本来想省钱的人干脆改乘出租车,而其他要去帕克斯特站的人都聚在米德伍德站等车。

我到达百老汇街和第七十二街的交会口时刚刚过九点,所以我没什么可担心的。至少在我坐一号线到谢里丹广场下车之前是这样的。

现在我离卡洛琳住的阿伯巷公寓只有几分钟,但那不是我要去的地方,而且我要去的也不是任何一个她常去买醉的酒馆。实际上我在往特斯提奴德的方向走,就是珍妮和我吃得很好、价格很高的那家餐厅。我早餐以后没吃过东西,如果我是一只猫,我会对着主人的脚踝使劲磨蹭,可我也不是去吃饭的。

我要找的房子在餐厅的马路对面,距离第五大道约有二十码或三十码远。那也是一栋红墙别墅,最初是为了容纳一个家庭而建。但是现在这一栋楼里可以装得下四户人家,一层一户,半临街的地下室被一家卖东方古董的经销商占据。商店已经打烊了,只是我站在那里花了一点时间想了想,不知这位店主对九十二街的那尊象牙做的中国绅士会怎么出价。

我走过了红墙别墅,途经特斯提奴德餐厅来到大学广场,在那里我选了熟食店里的比萨饼。我点了一小块蒜蓉比萨,它散出来的香气(这是我选择它的原因之一)也带出了我选择它的另一个原因——这个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是装比萨饼的硬纸壳盒子。

有什么能比一个带比萨回家的男人更不会引起怀疑的呢?

红墙别墅的入口比街面高一些。你也不需要前门的钥匙,我左边的墙上安装了四个邮箱,每个邮箱上都有一个名牌和一个小按钮,以便楼里的主人在对讲机上确认你是不是坏人,然后放你进去。

第三个邮箱是瓦特诺家的,而在离开公寓之前,我那通电话正是打给梅尔维尔·瓦特诺的。如果史密斯先生可以被信任的话,瓦特诺夫妇——梅尔维尔和辛西娅现在正乘着名为海生号的游艇在北欧海域的某处追逐着自然奇观午夜太阳。他们还要在外旅行一个星期,他们黄色的拉布拉多被寄养在某个狗舍,费用几乎和他们在船上住的房间一样高,而他们位于三楼的公寓正空着。

但是这并没有阻止我事先打电话给他们来确认,也没有阻止我现在按他们公寓的门铃,然后稍等一会儿,再按下去。一个朋友,或许在他们出去旅行时答应帮他们看家,他或许会让所有来电都自动转到语音信箱,但他是否会害羞到连门铃都一起忽略掉?

仍旧没有人答复。大门的锁很容易搞定,即使我有这里的钥匙,我也不能把门打开得更快。我爬上两层楼梯,一只手抓住旁边的蛇形栏杆,另一只手里拿着比萨饼盒。我进入一楼的弄堂后就没有看到或听到过任何动静,这个时候刚好也没有人出现,所以我可能在自我伪装上白白浪费了几分钟,还有几美元,但是我喜欢一板一眼地做事情。

公寓的门有三重锁,都是不错的锁。有一个狐狸牌警察锁,是不能强行打开的那种,因为它连着一根坚固的钢管儿支撑在门上。你必须将锁转动起来才能移动那根钢管儿,但是如果你有合适的工具和天赋,即使没有钥匙也可以打开。

其他的两把锁分别是雷布森和普拉德。雷布森锁通常带有非常不错的机制,它的良好口碑不是白来的,我可以随时打开他们做过的任何一款模型。因为我花了很多时间研究和学习他们做的锁,我对他们的整套锁型都了如指掌,可以说熟得堪比他们的创始人老李·雷布森本人。

普拉德锁的广告宣传语是他们的锁可以防所有盗贼。也许大多数情况下确实如此。我在这些锁上花了一些时间,就站在瓦特诺三楼的家门口。其实我最喜欢在顶楼上作案,没有上楼或下楼的人可以看到我,但你必须能玩得转发到你手里的牌。我听到楼下一层的门被打开了,住在那里的女人和一名正要回家的男人进行了简短的对话,男人家住在新泽西州的上蒙特克莱尔。我在楼梯上屏住呼吸,听到他走下楼梯,而她走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砰的一声,关门的声音显示出她多用了些力气。

然后我打开了最后一把锁,拿起我的比萨盒,走了进去。

根据向我提供的信息,瓦特诺夫妇已经走了一个多星期。看来的确如此,房间里最重的气味便是来自我的比萨饼,散发出油滋滋的蒜香气,但我还是可以闻出公寓里原有空气的味道,一种因气流长期静止不动、没有开窗通风而产生的味道。

我在进门后关上了门,当然还拉上了一把锁。我用手电筒闪了两下,找到通往台灯的路,然后打开台灯。无论透过客厅窗帘的光是什么样,都最好是温和而稳定的。因为拿着手电筒让里面的光跳跃闪烁更容易吸引路人的视线。

灯开后我的双手自由了。它们现在被套上了手套,所以我不必对拿起任何物品有所顾虑——如果我觉得有这个需要的话。不过我首先坐进阅读椅,以便分清我所在的位置和四周的样子。

我坐下的椅子是一个超大的软皮躺椅,我把它叫作阅读椅,因为这显然是它在此的核心理由。在另一个环境中,它也可能起到另一种作用;比如把它放在平面电视机前,周围摆满大学校队的各种旗子和套头足球衫,那么坐在它上面能做的唯一阅读,就是看体育新闻台在电视框底边打出来的简讯。

但是即使梅尔维尔·瓦特诺真的拥有一台电视机,他也一定是把它丢在了后面的卧室里。客厅壁炉两侧的所有墙壁都放满了书籍。从地板到天花板,装得满满当当,多出来的书则散落在房间里的其他地方——在小桌上的书挡之间,拿来当咖啡桌的旋转书柜里,如果没有合适的表面可以堆放书籍,便在桌旁边的地板上摞起来,或者在椅子旁边,又或者只是随便堆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

这家的主人会不会是我的顾客呢?他几乎必须得是,因为一个对书有如此热情的人怎么可能住在离我的书店不过五分钟路程的地方而过门不入呢?

梅尔维尔·瓦特诺。直到几小时前我才从史密斯先生那里听到这个名字,而我对它毫无印象。这名字实在有它的独特之处(不像有的名字那样平凡无奇,比如史密斯),如果我听到过就必然会在我的脑子里占有一席之位。所以如果他是我的顾客,他必然从来没有介绍过自己,也从没有用支票付过款。

然而,我大部分的业务都是现金交易,而我的大多数客户都没有机会告诉我他们的名字。一张有主人照片的相框就可能已经解决了这个疑问,但是他的书占据了所有可以放相框的空间。

我要告诉你,离开这把椅子实在是很困难。我拉起它下边的操纵杠杆使其向下倾倒,脚下的脚凳立即向上弹起,连带着抬起我在上边的双脚。我的双眼不用想就自动闭起,我感到这一天经历的紧绷感瞬间都从我身上消失了,而且——

不行,如果每套盗贼工具箱里都有一本用户手册的话,那么里面写给你的第一个诀窍就是要在整个盗窃作案过程中保持头脑清醒。一个贼永远不该在作案过程中打盹。

于是我站了起来,开始干活儿。

如果你想隐藏一本书,或者即使你不想,再也没有比书架更合适的地方了。如果你认为藏在干草堆中的针头可能很难找,那么就再想象一下在干草堆里寻找一根干草的感觉。而且你要记得,并不是任何一根干草都行。你要找的是一根特别的干草,与其他干草不同,即使它们看起来长得都差不多……

其实找书本可以不太困难,我不得不说,前提是如果这书本身不是置身在书丛里,而我本人也不是一名书商的话。可是现在我身陷书林,试图以最快的速度翻阅上百卷的图书,那种坐立难安的感觉就像一个患有多动症的十岁孩子早上忘了来一剂利他林。就算那本书并非我要找的,我的良心也无法让我就此将它放下。我必须把每本书名和每个作者都读一下过一过脑子,然后回忆一下我对此书及其作者的了解,另外我还要想一想自己是否曾经买卖过这本书,或者该作者的其他作品,以及它是否曾光临过我的书架,然后——

天啊。

我最渴望的,当然是被邀请来认真评估这套藏书。这意味着我可以拿起并检视抓住我视线的每一本书。拿这本《人鼠之间》为例,这是此书的第一版,而且扫一眼它的版权页就可以明了这本同时也是该书的首印版。但它是否是首次印刷版里的第一遍印版?这本书的印刷在印第一遍时就被中断了,原因是书里有个字还需要修改。就是在第一章中,描述书中人物莱尼的段落以一句比喻收尾: 他的双手沉如钟摆 。也许最早读书稿的编辑或评论家并不知道原文用的是钟摆这个词的复数,也许作者斯坦贝克自己又审了一遍原稿,然后认为这句话与莱尼的双手一般冗长沉重。无论是什么原因,这句话最后在印刷机重新启动之前被负责地删去了。

现如今该书的作者约翰·斯坦贝克不如过去那般备受推崇(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所以收藏他的人也没那么多。而对于那些收藏他的人来讲,《人鼠之间》向来不难买到。他早期的小说《金杯》和《献给一位未知的神》相比之下就很少看得到,而那本《胜负未定》找起来也可以算是非常困难。但是这本《人鼠之间》遍地都是,即使收藏一本首版首印也贵不到哪里去,你也不用找银行增加房贷借钱来支付,而且买来的书的状况可以说是“毫无瑕疵”,还可以附带一个不错的防尘书衣。

而我手里的这本甚至没有防尘书衣,无论是好的还是一般的,而在其他方面,这本书的状况离毫无瑕疵也很远。它买来后就被派上了用场,践行它的本意——即书的主人实际上已经把它读过了。所以即使把它拿去卖,书的状况也不会被评得比“好”或者“可以”更高。

那我干吗还要翻看书的第一章,寻找沉重的双手?

书里没有那句,所以这不是首印版的第一遍印版。我把它放回我找到它的地方,我横竖都会这么做,无论可怜的莱尼的手是否如钟摆般沉重。

书籍的制作永无止境 。《传道书》里的这一句说得正中我下怀。读这句话时你能感觉到作者写下它的时候叹了一口气。你不觉得看书也是一样的吗?

我真的花了这么久吗?我不这么认为,这不是真的。但我一直在分神,也一直努力地把分散我注意力的东西推开,继续检查我面前的所有书名。我依然不得不把每本书都扫视一遍,因为每当瓦特诺(或者瓦特诺太太)试图对书籍加以管理规整的时候,那些秩序似乎都不停地被打乱。

我寻找的书是非虚构类,所以当我看到一连好几本小说时,我以为我可以快速地扫过这里,但随后我又看到了梅特林克的经典非小说《蜜蜂的生活》,挤在伊夫林·沃的《一把尘土》和迈克尔·阿伦的《绿色帽子》之间。而常与《蜜蜂的生活》相提并论的《蚂蚁的生活》则在这一架的下边,与威廉·福克纳的两部早期小说放在一起。我相信梅尔维尔·瓦特诺先生会说,他知道每本书都放在哪里,而且要找哪一卷都不费吹灰之力,但此时此刻,他应该在挪威的特罗姆瑟和朗伊尔别恩 之间,所以必须由我自己来搞定这个。

终于,我看到了要找的书,并把它从架子上轻轻地拿下来。书的体积很小,大约只有六英寸高、四英寸宽,书皮是深蓝色的帆布,作者和书名则是用小金字烫印在书脊上。

我坐下来翻开标题首页。托马斯·贝尔德·库洛登,我读道。《我与殖民时期银器的历险记》。我翻过页来,看到这本小书正是由一家私人出版商印刷的。一家名为拉蒂莫尔的出版社于一八九八年在康涅狄格州的沃特伯里出版。

书只有两百页,但是印在铜版纸上,所以有一英寸左右厚。也正因为如此,把它拿下后便在墙上的书架留下了一英寸宽的空位,我花了一点时间在地板上找了一本相似厚度的书,再放回书架上去填补那个空位。

然后我再也想不出还有什么要做的事情。找书的整个过程我都戴着手套,所以也没有指印需要抹去,而且我也没留下任何让人想要去查找指纹的理由。所以现在是我该拿着书回家的时候了。

但如何把书带出去呢?我有几条有大口袋的卡其裤,这本书可以进其中一条的大口袋里,可今晚我穿的裤子讲究些,如果口袋里放本书裤子会紧绷起来。我可以把书勒在我的腰带下,让我的西装外套罩上它,但是我不想这样做,我也不想空手拿一本书在手里走出去。

每个人的厨房里都会有纸袋和塑料袋,我选择了一个格里斯特第 超市的购物袋。当我在厨房时,我几乎无法不去想自己早餐后还没有吃过什么东西。我打开冰箱,但是当然,它已在主人出发前就被清空了。

可恶。

然后我记起了我买的比萨饼。

离开时,我把库洛登的书放在超市塑料袋里,一只手臂下夹着一个空的比萨饼盒。出门时,我重新设置了狐狸牌警察锁的钢管,又花了些时间反向操作我开锁时做的事情,转动了每跟小管子并重新锁定了三把锁。我走下楼梯,在走廊里停下来,将手套摘下放进口袋里,然后走出大门步入夜色。

走到街上后我先向左转,然后再在大学广场左转,往上城区走去。我把比萨饼盒扔进我碰到的第一个垃圾桶里,把手套扔进第二个垃圾桶里。到第十一街时,我考虑了一下是否再走半个街区,把偷来的书放在我的书店里。还有什么地方能比一家书店更好地藏一本书?

但是我真的想在这个时候去打开我书店的门吗?我当然有这样做的权利,我是书店合法的唯一经营者,但是我会愿意向心有疑虑的巡逻员证明这点吗?即使我既不年轻也不是黑人,巡逻员仍有权停下来审我、和我较劲儿。他又会不会问我手里的手电筒和盗贼工具是做什么的?

于是我一手拿着超市购物袋,举起另一只手,招来一辆出租车。 f9FzwO9qo9tYXNDIJ7rJsMOfqPx7KfA5d4gRkNrl6Rhnm1FElhhN/18YAlrr9m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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