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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外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及效果分析

各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框架大致相同,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具体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侧重点不尽相同。美国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贡献度大,而日本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依存度大。因此,这两国农产品支持保护政策各具代表性。

(一)美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美国农业的持续高效发展,使其一直保持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按照OECD的数据 ,2000—2011年,美国农业支持总量保持在640亿~780亿美元,2013年增至830.84亿美元,其中2008—2013年,年均增速为0.7%(图6)。

美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由八大类政策构成,分别为商品计划、农业风险保障计划、营养项目、贸易支持、农村发展、环境保护、农业科研推广、可再生能源。其中,商品计划、农业风险保障计划和贸易支持政策属于生产者支持,营养项目属于消费者支持,农村发展、环境保护、农业科研推广和能源政策属于一般服务支持。2014年美国修改了《食物、农场及就业法案》(以下简称“新法案”)。新农业法案具有以下特点:①美国政府支持农业的手段出现重大调整,用与生产不挂钩的支持形式取代原有补贴,表明美国农业支持手段的“绿箱”化趋势;②新法案通过削减属于消费者支持的营养项目的财政支出,减少了农业支持的预算总量,并保持了对生产者支持水平;③扩大了对农村发展项目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范围。新法案增加了农村宽带服务、远距离学习和医疗、污水处理与利用、垃圾处理以及节能等项目的支持。新法案在2014—2018年执行期内将安排财政预算9564亿美元。

图6 2000—2013年美国农业支持水平

资料来源:OECD数据库

1.商品计划

商品计划包括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支持政策等。新农业法案对商品计划做出了以下调整:①为了减少政府财政赤字,取消了直接支付 、反周期补贴 和平均作物收入选择补贴 ;②新设了价格损失保障与农业收入风险补偿,但农民只可二者择其一;③以乳制品利润保障项目与乳制品捐赠项目,取代乳制品价格支持项目与乳制品收入损失合同项目。

1)价格损失保障

当美国国内某农产品月平均价格低于新法案中参考价格时,按价差、补贴单产 和补贴面积 的乘积核发补贴。该项补贴适用范围大,且参考价格远高于2008年目标价格,其中玉米、高粱、大麦、燕麦、其他油籽的参考价格较之前目标价格分别提高了50%、60%、120%、77.78%、100%。

2)农业收入风险补偿

该项目规定当某种农作物实际收入少于政府规定基准收入的86%时,农场主将按耕地英亩数得到政府发放的相关补助。农场主可在县级保障计划和农场级保障计划间进行选择,区别在于前者按县相应作物收入情况发放补助,后者则按农场整体作物收入情况发放补助。

2.农业风险保障计划

农业风险保障计划主要包括农业保险和灾害援助两个方面。其中,农业保险分为作物收入保险、单产保险和巨灾保险,灾害援助则包含紧急灾害贷款、牲畜灾害援助和无保险作物援助。

1)农业保险

美国在农业保险方面对参保农民实行保费补贴,为受灾对象发放援助资金,对巨灾损失进行全额补偿,从而不断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2014年农业法案对现行农业保险制度进行了强化:①增加保险支出经费;②将水果、蔬菜等产品增列为保险项目适用品种;③增设补充保障选择计划和叠加收入保护计划。

图7 2014年农业法案比2008年农业法案作物保险支出增加情况

数据来源: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

(1)补充保障选择计划。本计划以县平均单产或收入为基础,与传统保险产品相结合,为生产者提供额外的基于种植面积的保险保障 。具体赔付标准依据生产者已参保项目 和投保额度进行确定。政府对参保者给予保费65%的补贴。农民若参加了叠加收入保护计划,则不能参加补充保障选择计划。

(2)叠加收入保护计划。针对陆地棉,保险标的为县预期收入。棉农可用已参保的某一种保险为基础,以此保险计划为补充,也可单独直接购买一份本计划,扩大保险保障范围。政府对参保者给予保费80%的补贴。

2)灾害援助

灾害援助是当农产品生产者受灾之后,除农业保险理赔之外为其提供的一系列支持保护政策。

(1)紧急灾害贷款。政府资助的信贷机构提供的农业贷款,主要解决农场在非常时期所需的紧急资金,并可对农场平时的生产经营开支给予帮助。政府提供担保的保险信贷和直接贷款,如果农场不具备贷款偿还能力,则由政府代偿本金和利息。

(2)牲畜灾害援助。2008年农业法案规定2011年9月30日以前因不利天气或其他环境因素,造成一个县农业生产连续受灾或产量损失超过正常年份的50%时,对受灾农产品按规定给予补贴。新法案将其中对牲畜的灾害损失援助回溯到2011年10月1日,并建立永久性的牲畜灾害援助项目,使今后受灾的牲畜饲养者能够一直获得该项目保障。

(3)无保险作物援助。该项目提供的是农业巨灾风险保障,针对未纳入保险范围的农作物,其生产者因不利天气遭受损失可得到相应补偿。本项目每人每年度以12.5万美元的补偿封顶。

3.营养项目

营养项目为广大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提供所需食品,属于消费者支持。

1)乳制品利润保障

当牛奶价格与饲料成本价差持续2个月低于每美担4美元(1美担=45.359千克)时,以生产者的牛奶历史产量为依据向其发放补贴,使其每生产1美担牛奶可获利4~8美元。

2)乳制品捐赠

当牛奶价格与饲料成本价差持续2个月低于每美担4美元时,美国农业部便按市价购入乳制品捐赠给低收入群体;当乳制品市价连续3个月回升至政府购入前的水平,购买捐赠随即结束。

4.贸易支持政策

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以出口支持政策为主,进口方面主要是关税和配额政策。贸易支持政策的财政支出较小。出口支持政策包括出口补贴项目、出口市场开拓项目和出口信贷、保险和担保项目。

1)出口补贴

出口补贴项目主要是乳制品出口刺激项目。该项目是针对奶粉、乳脂和各种奶酪等乳制品的出口商,而非乳制品生产者。其政策目的是降低乳制品出口商的采购成本,进而在国际乳制品市场上占据价格优势。

2)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保证计划为农产品出口商提供为期3年的信贷资金支持;出口设备保证计划是美政府为其农产品进口国在建立仓储、运输和加工设备等方面提供贷款援助,以利于美国农产品的国外销售。

3)关税和配额

美国的关税与配额主要用于乳制品、糖等特定农产品的贸易保护。最惠国配额内的平均关税为9.1%,配额外的为42%。2012年农产品进口平均关税为8.5%。乳制品、糖、含糖制品、含乳成分的产品和棉花均实行进口关税配额制。

5.农村发展政策

农村发展政策主要为农村提供必要公共服务的政策。历年的农业法案均强调向农业地区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推进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卫生、住房等事业发展。

6.环境保护政策

环境保护政策是针对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支持政策。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美国实施保护储备、湿地保护、环境质量激励、农地保护、草地保护等项目,采取提供租金、分摊成本、购买长期与永久地役权、技术支持、资金援助等措施,加强保护和修复农田、湿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7.农业科研推广政策

美国构建了以州立农业大学为依托、农业部管理和协调的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体系,通过提供资助经费、建立研究推广基金、确定重点研究课题、实行优先研究推广计划、田间示范等途径,持续推进农业科技研究推广。2014—2018年研发经费支出将累计增加6.89亿美元,2014—2023年累计增加11.45亿美元。

8.农业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

21世纪以来,美国为过剩的农产品开发新的需求途径,大力发展以生物能源为主的农业可再生能源产业,采取税收减免、贷款优惠、保险保护、研发资助等措施给予支持。2014年农业法案较多地增加了能源支出资金,2014—2018年农业法案比2008年农业法案分别增加5.41亿美元。

(二)日本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日本的农业支持保护分为三个方面:农产品生产支持政策、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和农协对农民的扶持措施,具体包括价格支持政策、收入支持政策、基础设施支持政策、关税措施、关税配额、技术性贸易措施等。根据农业生产者支持水平占本国农业总收入 的比重,OECD对成员国进行了测算,2008—2010年日本的比重远高于美国、欧盟和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见图8)。

图8 OECD国家生产者支持水平占本国农业总收入比重

资料来源:OECD数据库,2012年

1.农产品生产支持政策

1)价格支持政策

(1)管理价格制度。早期针对大米实行政府统一管制,之后实行的新粮食法强调市场机制作用,允许基层农协和经济联合会直接将自主流通米卖给批发商和零售商,促进了国内大米的自由化流通。

(2)最低价格保证制度,适用于小麦、大麦和加工用土豆、甘薯、甜菜、甘蔗等。当这些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降至政府规定的最低价格标准时,政府按最低价格全部收购。

(3)稳定价格带制度,主要针对牛肉、猪肉等肉类产品。在这些肉类产品的自由市场交易中,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的购进、售出等方式调节供求关系,使市场价格在稳定基准价与稳定上位价之间升降变化。

(4)补助金制度,旨在当大豆、油菜籽和原料奶等的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对农民给予差价补贴。

(5)稳定基金制度。稳定基金是由政府、农协和生产者共同出资建立的,当加工原料蔬菜、小肉牛、仔猪、蛋类和加工水果等产品的市场价格降至目标价格以下时,稳定基金对农民支付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

2)收入支持政策

(1)作物直接补贴,主要对稻米、小麦和大豆等农作物进行直接补贴。2011年对种植水稻、小麦、大豆、荞麦、油菜、饲料作物、生物燃料等的农户,正式实行按播种面积补贴。2012年对水田、旱地等农地有效利用行为进行直接补贴。2013年推出农地水环境保护管理、环境友好型农业直接补贴等。

(2)山区和半山区农民的直接补贴。对于山区和半山区农业生产成本与平原地区之间的差异,政府按成本差异的80%对前类地区农户实行直接收入补贴,以使补贴对象区域的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到临近非对象地区的水平。

(3)生产资料购置补贴。对合作社和从事畜禽养殖、温室蔬菜生产的农户用于购买农用机具或设施改造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和都道府县财政分别补贴50%和25%,剩下的25%可从国家补贴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3)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日本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资助和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支持水平居政府一般服务支出的首位。其中农田水利建设补贴所占份额最大,通过规定审批程序的和符合一定标准的一般性农田改造项目所需费用,中央财政、都道府县财政和市町村财政分别补贴50%、25%和15%,其余部分由农民自付或从有关金融机构获得优惠贷款。

2.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

1)关税措施

2010年,日本农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为15.7%,比本国全部产品的同期关税高出9.9个百分点,比美国农产品同期简单平均最惠国关税高出6.8个百分点(见表5)。

表5 2010年日本和美国6种农产品简单平均最惠国关税情况 单位:%

资料来源:WTO. Trade Policy Report by United States and Japanese. 2010

2)进口配额

关税配额是日本控制敏感农产品进口、防止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及本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日本农产品关税内配额产品为18个。对配额内进口的产品,日本政府在品种、价格、国别、用途等方面提出了较多的限制条件,对配额外进口的农产品征收高额关税。

3)技术性贸易措施

农产品检疫防疫制度是日本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其制定的动植物病虫害检疫防疫标准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对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等提出了严格要求,有些要求的严格程度超过国际通行做法。

3.农协对农民的扶持措施

日本农协在长期发展中建立了几乎覆盖所有农村和农户的由基层农协、都道府县农协和全国农协组成的三级层次组织模式,主要承担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生活用品供应、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推广、农业金融服务、组织开展各项农业活动等任务,对扶持农民生产经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民90%的农产品销售、购买80%的生产资料和60%的生活用品都是通过农协系统,80%的农业贷款也由农协提供。

(三)国际经验的借鉴和启示

通过对上述两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的研究和梳理,可以看出美国、日本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的同异之处。美国农业资源丰富、农场经营规模大,生产效率高,农产品以商品性生产为主,是世界上最大农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农产品出口为其六大支柱产业之一,其小麦、玉米、大豆、棉花出口量占到了全球贸易量的14.14%、43.96%、44.52%、35.4%。日本受限于地域狭小、资源不足,其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成本高、农产品供给对外依存度大,主要依靠进口满足国内大宗农产品需求。虽然两国在资源禀赋、生产规模、经营方式、农产品产能等方面差异较大,但两国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目标是一致的,即保护国内农业生产,保护农民收益,只是政策侧重点不同。美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在农产品价格与收入支持、农业信贷与保险支持、农产品贸易保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度健全、体系完善;而日本则侧重于通过农产品生产支持与贸易保护、农协对农民的扶持等方式,对本国农业加以保护和支持。两国政策措施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不断完善,已取得了成功。我国东北、西北等地区丰富的土地资源与美国相似,南方多为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日本相似,两国经验对于研究制定我国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1.通过立法保护农业

为使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具有连续性和法律效力,稳定农民的生产经营收益预期,美国非常重视和不断加强强农业支持保护立法,通过国家立法程序将各种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措施融入法律文件,实现政策法律化。并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订、完善。因此,我们要借鉴美国的上述做法,加强农业支持保护立法,构成农业支持保护法律体系。

2.有一套完整的补贴制度

完备有效的农业补贴制度是美日等国家支持保护农业的基本方式,对农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农民收入的稳定提高具有明显的促进效应。据此,我们要针对有些农业补贴政策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这一状况,吸收美日农业补贴方面的有益经验,对一些现行的农业补贴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使之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3.资源与生态保护优先

注重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是美日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本途径。美国通过实施一系列保护项目,对农田、水、湿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维护和修复,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我们应借鉴美国保护资源环境的有效做法,强化资源环境保护的政策支持。

4.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

发展农业保险事业是美日等国家提升农业抵御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规避WTO规则的手段。美国成立负责全国农业保险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机构,不断加大农业风险管理投入,使农业保险与收入补贴一起构筑保障农民收入的“安全网”。日本很早就出台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尽力降低农户受灾程度。我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各项农业保险制度,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 SXcLu172kneW2fN3KrQcYkFqELT27zD96NQUUL0XFC5SdARuSZGIRVsbgB9Zc8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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