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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和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基本思路

从2013年开始,国务院责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研究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研究显示,之所以现在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出现以上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实际操作中赋予了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制度过多的“保收入”的功能。这些年的政策实践证明,政策性收储确实不应该承担过多的保收入功能,而应该回归平抑市场价格波动和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的政策初衷。保障农民的收入不应该由粮食价格机制承担,而应该由补贴制度完成。价格应该反映供求关系,而不应该是调节收入和收入分配的工具。事实证明,以价格保收入是保不住的,还影响了市场价格机制作用的发挥。

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是要实现“价补分离”,把过去隐含在价格中保收入的功能分离出来,由补贴制度分担,让农产品价格由供求决定,充分发挥价格对供求的调节作用,这就是农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

有几点需要特别说明:

(1)农产品市场调控的最终目标是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改革农产品价格体系时,要特别注意不要忘记调控目标。粮食安全包括三个方面:①粮食安全的根基应该是生产能力安全,而不一定是产量安全;②对国际资源的掌控能力;③必要的储备、调节能力。

(2)要明确市场调控的目标,即总量基本平衡、市场波动可控、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生产发展。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市场波动可控,过去对市场波动过于敏感,现在看来,只要设定好一个区间,如果价格在这个区间正常波动就不要干预。此外,要有手段调节波动,这就要有一定的储备吞吐能力,保证农产品价格大体在合理区间波动。同时,对不同的农产品品种要“有保有放”,明确国内生产和进口的优先序,明确什么由中央政府调控、什么由地方政府调控,什么可以直接放给市场,这样可以使整个调控体系更加精准和有效。

如何推动“价补分离”?最初的设想是采取目标价格制度,也就是国家设定一个目标价格并监测市场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就用财政补贴把两者的差价直接补给生产者;当农产品价格过高时,国家补贴就给城里的困难群体,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目前实行政策性收储的品种很多,改革必须因品种施策,采取渐进过渡的办法推进。2014年,国务院针对新疆棉花和东北大豆启动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同时取消了临时收储政策,转为企业收储,财政对收储企业给予一定补贴。2015年,国家取消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同时启动了玉米价格改革。目前,正在研究对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进行改革。这里简单介绍几个重要品种近两年的改革情况。 2WemAAsgPKzFXMYGyQUWz3kAtP04hxjrEky+f3cJ3bIqzqraH0h94lsy+pweppl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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