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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和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体制的原因

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标志中国农产品价格购销两头全面放开,同时形成了一套新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新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有三个支柱:①取消了此前的保护价收购,放开市场,必要的时候,国家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②取消农业税以后,对农业生产者实行“四补贴”,截至2015年,“四补贴”的总量已经达到1600多亿元;③在加入WTO背景下,建立了以关税配额为主的进出口调控机制。这三个支柱形成了新时期农产品价格调控的基本框架。

总的来看,10多年来,这个框架体系的运行总体上是有效的,促进了中国粮食连续12年增产,带来了农民连续12年收入快速增长,同时为这个时期的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操作或经验不足,这个调控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使得矛盾逐步积累,以至于现在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

现有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1)政策性收储价格刚性上升,导致国内外差价扩大和进口压力增加。最低保护价收购和临时收储统称为政策性收储。国家从2004年开始对稻谷和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从2007年开始对玉米、大豆、棉花、食糖、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政策。这两项政策没有太大差别,只是最低收购价在播种前公布,临时收储价格是到作物上市收购的时候公布。这两项政策施行初期比较平稳,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价格基本上每年没有太大变化。但是从2008年开始,我国农业生产成本快速上升(平均每年上涨8%~10%,最主要的原因是土地成本和劳动力价格上涨太快),为了弥补农民种粮生产成本的快速上升,国家连续7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价格。稻谷、小麦和大豆三种粮食的国内平均价格从2010年开始超过国际市场的离岸价格,到2013年已经全面超过配额内进口农产品的完税价格。目前小麦、大米和玉米的国内价格比配额内进口完税价格分别高34.2%、39%和43.8%。还要注意的是,配额外的关税为65%,也就是说,目前国内三种粮食的价格距离配额外完税成本只差20%~30%了。如果国内农产品价格继续上涨,一旦超过配额外进口完税成本,关税的“防火墙”作用将消失,大量进口将不可避免。

在原来的调控体系下,我们遇到一个两难问题:为了应对农民生产成本上升,不得不提高收购价格,否则,农民种粮没有收益,就没有种粮的积极性;但是国内农产品价格一旦超过进口的成本价,即“天花板”价格,又会直接带来国外农产品的进口冲击。

原来调控体系有效运作的空间是在农业生产成本(即“地板”价格)和进口成本(即“天花板”价格)两个价格之间,但是随着“地板”价格不断上涨、“天花板”价格不断下压,挤压了调控空间,这是农产品价格体系现在面临的最突出的一个问题。

(2)政策性收储价格居于支配地位,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政策性收储价格往往高于市场价格,这导致只有中储粮、中储棉按照国家的要求收储,并且不得不收储,而其他市场主体没有入市积极性,于是形成了所谓的“政策市”,屏蔽了市场机制的作用,整个流通环节没有了多渠道,没有了竞争。

(3)库存积压严重。按照国家要求,政策性收储的粮食必须顺价销售,但是由于顺价销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所以粮食出不了库。每一次提价之后粮食大增产,大增产以后粮食就进入国家粮库,进去了出不来,导致积压。

(4)补贴的压力越来越大。入库以后产生的保管费用、利息费用,再加上收购费用都有财政补贴。随着收购量的增加,入库以后又出不去,补贴也随之增加。再加上库存粮食如果陈化霉变产生亏损,就会进一步给财政造成巨大压力,尤其是在财政进入低速增长期的背景下。 CwRZB5Uy0MwziJj/zgH9yP14uMFaWJAQYOHAdAPg8ap8ZPF6UruGpMJITmmI1PV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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