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乡村中的家庭一直以来都保持着小家庭模式,然而由于现实生活的需要,不同的小家庭又不得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父系社会中,男性成为祭祀活动的主体,而祭祀祖先的活动又在文化上使父系一脉一直保持族内认同,从而使乡村社会一直保留着宗族观念,保留着宗族的社会凝聚力。
五六千年前,在新石器晚期,中国进入父系社会,此后男子开始在社会和家庭中占据主导地位,很明显的表现便是,婚姻家庭开始走向从夫居,女孩逐渐失去继承权。
从夫居指的是男女双方结婚后要住到男方家庭,生育孩子后,孩子也要随父姓。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在农村偶尔也会出现只有女儿的家庭,这时候父亲为保证血脉的延续,往往会留一个女儿在家里招上门女婿,这样的情况下,结婚后就要住到女方家里,而且生育孩子后孩子也要随母姓。但这只是少数的例外,普遍的情况仍是从夫居。有调查显示,江苏省吴江市开弦弓村在1984年共有432户人家,其中居住方式为从妻居的只有36户,约占总户数的8.3%。 这足以说明在中国农村从夫居仍然占主导地位。鹿立在20世纪90年代初撰文分析中国农村婚居模式的变革,得出结论“我国农村婚居模式的改变将是十分缓慢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从夫居仍将是农村婚居模式的主流”。 这对现在的农村最明显的影响是,结婚的时候女方会要求男方家必须有房子,男方父母为这一要求需要花费二三十万元来建房,基本是前半生的积蓄了,这也可以看作从夫居的物质条件。
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曾写道:“不论是土地或房屋均为单系继承。女儿无继承权。女儿出嫁时,父母给她一份嫁妆,包括家具、首饰、衣服,有时有一笔现钱;但从不分土地或房屋。” 由此可知,20世纪30年代前后,乡村社会中的女孩是没有继承权的。在如今的乡村社会中亦是如此,娘家的房屋是留给男性继承人的。至于土地,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而非个人私有,因此,农村女性的土地是随着她户口的迁移而转移的,但无论她的户口迁移到哪里,只要还是农业户口,就会分得一份土地。只是,这已经不属于财产继承范围。除此之外,女孩也是不能入娘家族谱的。就笔者在泽村所看到过的族谱而言,是没有女孩的名字的,无论年龄大小、辈分高低,女孩的名字都不会被载入娘家的族谱。和族谱很像的另一个案例是,农村建新房,房子建好后会在其中一根椽上写上房主及其家人的名字,但其实写上去的只有这个家里男性成员的名字,女性成员包括妻子都不会被记录进去。
以上这一切都与男性祭祀的产生与发展密不可分。在中国,祭祀对象分三类,包括天神、地祇、人鬼,对人鬼的祭祀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对祖先的祭祀。而在对祖先的祭祀中,男性具有垄断权,“祠堂举行的仪式由男人主持,由男人参加;他们的女儿和妻子不直接参与仪式的过程”。 去年中元节时笔者正好在安徽做田野调查,曾有幸了解当地的祭祀习俗,当地在清明节和中元节时都要集合整个宗族到祠堂祭祀祖先,令笔者印象最深刻的不是祭祀的礼仪多么隆重,而是祭祀时家里的所有女性都不得到祠堂参加祭祀仪式。与之相反的是,宗族里的所有男性都必须亲自到场参加祭祀仪式。春节时笔者回家乡,又看到了相似的事例。泽村有这样的习俗,除夕那天下午要去祖先的坟上把祖先的灵魂请回家,即请祖灵回家一起过年。那天下午,笔者去好多坟地看了看,负责请祖灵回家的无一例外都是男性。
无论是祭祀还是请祖灵回家过年,基本都是以宗族为单位进行的,而宗族是由几个核心家庭组成的社会单位。在乡村社会,宗族观念还是很强的。泽村办丧事时,一般要在家停灵五至七天,在这期间,每天晚上都要有孝子彻夜守灵,看着灵前的长明灯,而这里所说的孝子不仅指死者的儿子,还包括死者五服之内的侄子,即在丧事中,五服内的侄子和死者儿子处在同样的亲属关系距离中,只不过所穿丧服不同。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丧事中所体现出来的乡村宗族观念之强大。除了丧事,喜事中乡村宗族观念也有很明显的体现,这点从一个家庭办喜事时所记录的礼单就可以看得出来。一个家庭办喜事,他五服之内的亲属都是需要送礼的,这在当地叫“随礼”。
上述是本来就有浓厚宗族意识传承之地域的宗族观念,也有些地区,本来没有明显的宗族组织,只有潜藏的宗族意识,却在社会变迁中,宗族观念得以复兴。比如北方微山湖沿岸的水上居民,居于船上时,对祖先的崇拜和对神灵的崇拜是混杂在一起的;然而,上岸定居之后,渔民结合自己的文化传统对宗族文化进行了重构,将本来以“敬神”为主要目的的仪式转变为以“祭祖”为主要目的,凸显了潜藏的宗族意识,使宗族观念更加明确化。 麻国庆在闽北漳湖镇的田野调查也显示,漳湖的宗族依托系谱把族人联系起来,通过修建祠堂和祖坟为宗族祭祀祖先提供空间,从而达到尊祖、敬宗、收族的效果,进而唤起族人的血系观念,也即通过一系列复兴宗族的活动唤起人们日渐淡化的宗族观念。
那么,宗族观念在乡村社会为什么能够得以延续和发展呢?在生产力落后的古代,像建房或挖井这样的大事不是一个小家庭能够独立完成的,所以需要宗族合力来完成。而现在,无论是建房、挖井,还是其他什么工程,都可以直接雇专业人员来做,完全不需要集宗族之力即可完成。如此说来,好像现在已经不需要宗族的存在了。然而,现实却是,宗族观念在乡村社会依然根深蒂固,这是为什么呢?中国人民大学西区浴室旁边有一个发廊,从5年前到现在不断有新的理发师加入,这些人从学徒做起,直到学成一个真正的理发师,而他们都是一个宗族的成员。我觉得这样一个案例已经足够说明宗族观念在现代乡村社会所发挥的作用了。如果我们去一些电子厂、食品厂、服装厂等招收大批低教育水平工人的工厂做调查,就会发现一些有趣的社会关系网络,按他们家乡所在的社会关系划分,他们很多都是属于同一个宗族的成员,而且同一个宗族的成员即使不在一个工厂里面打工,也大都在同一个城市里面打工。年长的先出来打工,如果能在那个地方待下去,年龄小的宗族成员就会慢慢地跟出来。在陌生的城市,同一个宗族的成员待在一起会给他们以安全感。
既然宗族观念在现代乡村社会仍有存在的必要,那么人们就会设法去稳固已有的宗族观念。前面说的丧事中五服之内的侄子要和死者儿子一起守灵是通过仪式强化宗族观念在人们心中的烙印,而喜事中的“随礼”则是通过宗族大事有意地将人们聚在一起。近年来炒得很热的天价彩礼问题,在农村也有它自己的解决方式,那就是依靠宗族的力量。就笔者所知道的泽村的情况,很少有哪家结婚不借钱的。向谁借钱呢?同族的人和亲戚,其中,同族的人占很大比例。孩子要结婚了,提前和同族兄弟打个招呼,让他帮忙准备一两万块钱,这在泽村是非常普遍的事。而且如果一个人需要用钱的时候是去向其他人借,而没有向自己的同族兄弟借,那么同族兄弟心理就会产生隔阂、很不高兴。所以说,天价彩礼问题固然严重,但乡村社会自有它的解决机制,也可以说,天价彩礼问题在某个程度上推进了宗族观念的加强。
前面提到中国人民大学西区浴室旁发廊的一个例子,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看作一个家族企业,尽管它的规模很小,而且可能也很不完善,但它确实是一个家族企业的模型。中国古代是没有科层制一说的,无论是在城镇里,还是在乡村中,只要涉及商业经营,基本都是宗族内部的事宜,电视剧《大宅门》里白家的制药秘方秘不外传、最关键的配方和工序只有宗族内部某些成员才知道,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由于重农抑商,在中国古代的乡村社会中,家族企业是很不发达的,相应地,那个时候它对乡村宗族观念的影响也比较弱。而现在的乡村社会则不然,办个小工厂,开个小饭馆,都是常有的事。在这些小工厂、小饭馆中,老板和员工基本都是一家人,相当于说,一个人创业解决一家人的工作,如果这些小工厂、小饭馆稍微大点儿的话,除了小家庭成员则还会安置一些大宗族中的成员,而且它们的组织方式基本就是家族式的。这样的员工构成模式与组织方式在农村的小企业中很常见,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大家都理所当然地觉得一个人“有出息”了就得带着家族成员一起“发财”。周大鸣把中国家族企业的特征归纳为三点“一是通过家族的相关原则来进行运作的;二是中国的商人是以血缘、同乡等方式凝聚在一起的;三是中国人可凭借家族的纽带共同支配财产” ,基本上涵盖了乡村社会中家族企业的所有特征。这样的特征是宗族观念影响的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深着宗族观念。
家族企业属于经济方面的内容,除了经济,与宗族观念密切相关的还有政治,我们称之为血缘政治。西周确立起分封制和嫡长子继承制,是为血缘政治的规范化之始。尽管中国古代在后来发展为科举制选官,但官员之间盘根错节的血缘关系以及所谓的书香世家,足以说明科举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有血缘政治的影子。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古代一个农夫的儿子和一个官员的儿子,谁更容易在科举中脱颖而出。农夫的儿子可以是天才,官员的儿子可以是庸才,但官员可以利用自己的职位、血缘亲属、人脉等为自己的儿子聘请最优秀的夫子,可以让儿子与很多优秀的同龄人经常切磋学习,科举时还可以为儿子打探清楚主考官的喜好,而这些在科举中都是至关重要的。正如如此多的狼孩、熊孩、豹孩等一样,无论怎样的天才,如果没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老师的指导,其才智最终很可能会被埋没。这样就导致科举选出的人才很多都与各个官员有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抛开科举制不提,即使在乡村社会,单姓村庄中族长也只是在嫡系一脉传承,而多姓村庄中的权威基本上也是各个族的族老共同担任或轮流担任,总之是与血缘有划不开的联系。然而,时至今日,中国已建立起一套完备的科层制组织,血缘政治也不再能发挥主导作用。王勋等在考察滇西民族村落的权力结构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民族村落中,长老权威逐渐衰落,以村民自治为主的法理型权威日益占据支配地位;而改革开放后,财富精英的崛起,则使得卡理斯玛型权威开始崭露头角。 王沪宁在考察当代中国村落时,也指出“经过4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旧时的族老权威结构已发生变化,其活动内容也发生变化。一般说来,大部分族老已不再具备社会政治性协调的功能,这些功能已由各级政府所承担,族老只具备家族协调性的功能”。
与血缘政治密切相关的是家训。家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宗族规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所熟知的《颜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藩家训》等就是中国历史上最为人称道的家训。家训大都教导礼义廉耻、推崇忠孝节义,会明确提出倡导什么、禁止什么,是一个宗族内所有成员的行为准则。在古代,宗族成员违反了家训准则是要按家训规定受到惩罚的,也就是说,家训承担着道德规范和地方法律的使命,这也是家训的主要功能,即“家训的产生和延续主观上是为了适应和加强初民时代以宗族为范围的族权统治(宗族法制),客观上却收到与专制主义统治互为表里的奇效”。 那么,在现代乡村社会,家训即宗族规范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虽说宗族观念在乡村社会还有很强的生命力,但遗憾的是,宗族规范似乎已经销声匿迹了。以前每一个宗族都会有一个明确的在宗族中拥有无上的权威的族长和一些族老,负责执行宗族规范,然而,现在很少有族长和族老了。而且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宗族成员做出了什么出格的事自有法律来惩罚他,而宗族规范已没有行使惩罚的权力。因此,在现代乡村社会,家训早已杳无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