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文明发展的形态,中国的乡村不同于其城镇,自有其独特之处,而这不同在家庭方面尤其明显。在这一节,我们就先来看一看中国乡村的家庭状况。中国乡村无论一个家庭中有几个儿子,都是要分家的,至于分家的原因则多种多样、不尽相同,而分家则使中国乡村的家庭基本保持小家庭模式。
曹雪芹的《红楼梦》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贾、王、史、薛四大宗族枝繁叶茂,但宗族成员仍居住生活在一起。老舍的《四世同堂》大家应该也不陌生,祁家四世同堂,也是一个大家庭的典型。那么,疑惑就出现了,这样的大家庭是中国社会的常态吗?再具体一点来说,是中国乡村社会的常态吗?
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一书中讲道:
在我看来,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民中,由父母子结合成的三角,即基本的家庭形式,是最为普遍的。联合很多基本家庭而成的“大家庭”大多是发生在市镇里。在市镇里,居民的经济基础并不是直接的农田经营。他们可以是经商或是离地地主。离地地主的生活是从收租得来,他们需要政治的和政治之外的权力来维持这种依之为生的权利。财产越多,所有的农田面积越大,人口越多,做官和获得权力的机会也越大。因之,所有农田的分割在他们都是一种生活的威胁。只有在这种人里面,才会发生我们士大夫阶级里反对分家的传统观念;也正是在这种人里面,我们才见到五世同堂的大家庭以及庞大的氏族组织。
由此可知,费孝通认为这样的大家庭在城镇社会是普遍的,不是乡村社会的常态。为此他还详细解释了中国农村大家庭不发达的原因,即在以农田经营为经济基础的农村,很难维持或控制平等原则,劳作的多或少,得到的多或少,甚至勤劳持家的和无所事事败家的,这些都很难控制。
回过头来看,我们会发现,正如费孝通所言,《红楼梦》里面的贾、王、史、薛四大宗族和《四世同堂》里的祁家都发生在不以农田经营为经济基础的情况下。而在中国农村,在以农田经营为经济基础的农民中间,仍然遵循着“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古训,树大分枝,儿大分家。
笔者本人是华北农村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泽村有非常充分的认识。在泽村,20世纪80年代之前出生的那些男子基本都有亲兄弟,这些人长大成家后,一般都会在自己第一个孩子出生后一年内与父母分家。而20世纪80年代之后出生的那些男子,即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后出生的,基本没有亲兄弟,都是家里只有自己一个儿子。然而,这些人却仍会与父母分家。按照费孝通在《生育制度》中所说的农村是以农田经营为经济基础,所以20世纪80年代之前出生的那些男子分家是有其经济原因的。那么,那些20世纪80年代之后出生的男子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不存在因为兄弟共同生活、在农田经营的过程中难以控制平等原则的问题,他们为什么也会与父母分家呢?
让我们先来看20世纪80年代之前出生的那些泽村男子,他们一般都是兄弟好几个,现在早已与父母分家,往前追问,会发现他们大都是在自己第一个孩子出生后的一年内分家的。无独有偶,根据阎云翔在黑龙江省下岬村所做的田野调查可知:
从50年代一直到80年代初期,为社会所接受的时间是在次子结婚之后长子才提出分家,而这一般要求长子在婚后与父母同住三五年时间。至少,一对青年夫妇也要等到生育后才会另立门户(至少有一年以上的从父居时间)。
由此可知,在这两个北方农村,分家的时间在人们的生命历程中基本是相同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会选择分家呢?泽村有一案例,一个大家庭中有兄弟六人,家里的媳妇们聚在一起聊天,普遍觉得父母一直以来都偏心四儿子和最小的儿子。分家前,让他们干的永远是最清闲不费力的活儿,可是大家吃的穿的用的却是一样的。让小儿子去县里卖菜,他总是偷懒到很晚才回家,而且每次都在县里吃过饭才回来,其他儿子老实,都是早早卖完回家干活儿,而且也不在外面吃饭。因此,矛盾就产生了,分家也就势在必行,这就是费孝通说的以农田经营为经济基础的生活决定了他们必然会分家。既然要分家,那为什么大都是在有了第一个孩子一年内分家,而不在结婚之后立刻分家呢?费孝通认为,夫妇两人连在一起只是三角形的一边,不具有稳定性,只有加上孩子那一点,并各自与孩子连成一条边、构成一个三角形,这个家庭才具有稳定性。 因此,孩子的出生是一个新家庭组建成功的标志,只有当一个新家庭组建成功后,儿子媳妇才有脱离原有大家庭的底气。
我们已经解释了兄弟多了要分家的原因,按照这个逻辑,似乎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是没有理由分家的。尤其是在华北农村,按习俗女孩儿是不参与分娘家财产的,在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父母百年之后,家里的所有财产都是这个儿子的。然而,事实却是,这样的家庭也在分家。这又是为什么呢?笔者曾和家里只有一个儿子但分家的老人及其儿子媳妇聊过,在问及他们为什么要分家时,有些老人会说:老了,吃不到一个锅里去,也不像年轻人腿脚利索能把家里都收拾得干干净净,就不在人家眼皮子底下讨人嫌了。也有老人这样说:媳妇给他娶回家了,自己这一辈子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也算对得起祖宗,还不能找个清静的地儿自己清清静静地活两天啊?媳妇会说:我们没想分家呀,住在一起父母还能更好地帮忙照看孩子,帮忙做饭什么的。儿子则会说:住在一起媳妇和妈免不了拌嘴,分开住也好,分开住了我又不会不管他们。有句俗话叫“婆媳是天敌”,婆媳矛盾永远是一个家庭不可调和的矛盾,区别只在于这个矛盾是否处于活跃期,而分家则是避免婆媳矛盾爆发的一种可行手段。除此之外,一山不容二虎,儿子和父亲为争夺家庭最高权威的地位也会产生矛盾,尤其是在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之后,正如阎云翔在黑龙江省下岬村所做的田野调查中显示的,“下岬村最年轻的婆婆只有39岁,最年轻的祖父仅为42岁,为数不少的新郎新娘尚不足20岁。不难想象,这些健康活跃的中年父母(甚至祖父母)仍然有能力创造家庭财富,也极不愿意将权利交给儿子”。 在这种情况下,分家显然是对父子两代都有利的选择。也许正是鉴于此,现在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仍然在分家。
无论什么时期,无论一个家庭有几个儿子,分家都是乡村社会的必然,既然如此,就有另一个问题需要我们去了解,那就是怎样分家。在笔者对泽村的了解中,只要涉及分家,舅舅就是无论如何都绕不开的一个重要人物。彭兆荣认为“所谓舅权,本义是指舅父对外甥的特殊权力,按照《婚姻家庭大辞典》的解释,舅权是父权制代替母权制后,母权制在一些方面,特别是在外甥的婚事方面留下的痕迹”。 而在笔者对泽村的了解中,舅父对外甥的特殊权力主要体现在分家上面,至于外甥的婚事,舅父基本没有任何干预的权利。我曾遇见过很多这样的案例,兄弟分家时关于财产的划分谈不拢,父亲一生气就会吐出一句“去把恁舅叫过来吧”。由此可见,在分家时舅父所起的重要作用。至于分家都分什么,显而易见,农田、劳动工具、住房等是一定要分的,一般都是平均分配。除此之外,农村分家一般还会分父亲及父亲一辈以上的亲戚,即分亲属关系网络。基本的逻辑是,儿子要分家了,老一辈的亲戚那么多,逢年过节走亲戚时父亲自己肯定走不过来,于是就把这些亲戚以户为单位平分给儿子。这样,父亲就把自己的亲属关系网络分给儿子了。
也许有人会有疑惑,涉及农田劳作,有些繁重的活计不是一个小家庭可以完成的,如水利工程;也有些劳动工具没必要每家都买一份,比如现在的拖拉机,每家都买一辆简直是浪费钱财和资源。这些问题又怎么解决呢?如果我们知道中国农村的小家庭模式是形散而神不散,就不会有这样的疑惑了。那么,何谓形散而神不散呢?
中国农村一直都遵从五服之说,而五服制度与中国农村小家庭模式的形散而神不散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要了解五服制度,须得先说一下九族,父系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孙、曾孙、玄孙九代,这九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而中国农村所说的“五服”即指的是这九族,九族以内的本宗族的成员称为未出五服的亲兄弟。在中国乡村社会,尽管儿大分家,但分家之后五服之内的宗族成员间关系仍比较亲密,这一点从农村办丧事五服之内都要服丧就能看得出来。而且,在华北农村,“大部分家庭分家是分财产不分祭祀的” ,而祭祀则是把众多核心家庭联系在一起的重要文化活动。因此,尽管中国农村是小家庭模式,但遇到需要众人一起才能解决的事情时,五服制度及祭祀活动所带来的宗族凝聚力便会将众人凝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