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提到,勾连着城乡之间的内核是扎根于中国人心底的乡土意识。这种乡土意识其实起源于无意识的与土地息息相关的生活,具有依赖性和稳定性。提到乡土意识的依赖性,就不得不讲漫长的中国历史长河中商业和农业的关系。人们依赖着土地,依赖着农业生产,城市依赖着乡村。而在历法、天人关系和血脉延续上,乡土意识又体现出一种扎实的稳定性。
汉语中的“意识”一词,起源于佛教哲学。《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云:“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在这段话中,“眼、耳、鼻、舌、身”统称“前五识”,指的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而“意”则是第六识,意思是心智思维。“意识”一词,由此而生。 随着近代对西方一些著作的翻译和引进,“意识”有了更丰富的含义。弗洛伊德就提出了这样的概念:
弗洛伊德认为意识与精神(心理)不相等同。精神(心理)过程主要是无意识的过程,包括人的情感、思想和欲望等作用。意识的过程则只是精神(心理)生活的一个分离的部分和动作,在精神生活领域中仅占一狭小部位。意识的作用在于接受来自外界与身体内部的情报,以其自由的可动的能量控制快乐的情绪。它主要产生两方面内容:一是“对来自外部世界的兴奋的知觉”,二是“仅来自心理器官内部的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弗洛伊德认为,意识的心理状态是由无意识的心理状态转变而成的,但也还存在无意识的思维和无意识的意志。他还把意识分为意识、前意识、下意识等。
在弗洛伊德提出的观点中,意识起源于无意识,并保存着无意识的思维和无意识的意志。而当我们把目光投向乡土意识的起源时,似乎也能够得到相似的答案。
而乡土意识的核心,是人与土地之间不期而遇的关系。中国人的思维、精神、文化,一切的一切都离不开土地,这样一种意识正是来源于与土地息息相关了几千年的无意识的生活。人们无意识地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从土地中获得生活所需的一切产品,他的生活与土地密不可分,他离不开土地,自然而然地从与土地相关联的生活中升华出一种乡土意识。
费孝通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说: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
中国人常用“土生土长”这个词形容一个人是本地人,从字面上就能看出来,“土”对于这个民族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诚如费孝通所述,我们的民族深刻地融在泥土里,难以分开。这样一种无意识的生活中孕育出了一种浓郁的乡土意识,而这种乡土意识还会依随着血脉的认同进行着传承。“‘血液’作为一种物质与象征的文化表达” ,“更多地依附在祠堂之上” ,然而,祠堂作为一种“外在的象征物” ,其“根本的关键在于族人身上流淌着同一祖先延续下来的血液” ,“即是说,通过对血统的稳固性、纯洁性和延续性的追求,实际上便是一种对于共同本源的追求的象征”。
在上千年的帝国时代,中国广大乡村地区,绝大多数的农民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面朝黄土背朝天”,按着农时侍弄土地,种植庄稼。白天,他们在田地阡陌间辛苦劳作;夜晚,则早早地回到家里,让疲累了一天的身体得到休息和缓和,为第二天依旧辛苦的劳作做铺垫。妇女们则在农闲的时候织布缫丝,为家人们编织生活必需的织物。家中有一些田地,除却粮食作物,还种植着桑树、蔬菜等,同时他们养殖着鸡、鸭、猪、狗、牛、羊等家禽家畜,生产必要的蛋、奶、肉,等等。这样的生活就叫作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人们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出生活所必需的食物、衣物,偶尔通过赶集换取一些新鲜的物品,终日里所见的除了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村庄里的邻里邻居,也就只有脚下的土地和土地上生长出来的生活资料。
这千年伴着土地的生活,使得中国人所有的思想和文化都离不开土地。即使在现代,也没有一个所谓的“城里人”沿着血脉向上追溯几代,能够说自己的祖上跟土地不沾边。如今,很多农民经过城镇化失去了土地,搬到了城里,拿上了非农户口。但他们依旧觉得自己是农民,而农民就应该有土地,作为没有土地的农民,他们心里总是有些慌乱的。更有甚者,有一部分还会在居住的小区里找到一块废弃的土地,进行“垦荒”。正如费孝通所说:“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 可见,这千年延续的乡土意识,依旧深深流淌在中国人的血液里。
正是由于乡土意识起源于这样与土地息息相关的无意识的生活,它与采集、狩猎社会不同,与工业社会也不同,因而乡土意识的核心特点是固定的和可循环的。这里有一个“循环社会”的概念,“其核心特征在文化上表现为一种人的行为上的可重复性,观念上的恒定性,以及关系上的稳定性”。 首先,必须是可循环的,在乡土社会中的物品,人们的吃喝拉撒,不需要通过很远的距离去实现,就必须做到可循环;其次,必须是稳定的,可以遮风避雨,因为只有这样才有精力去田里干活做稳定的生产。除此之外,其生产的力量还必须是周期性替代的,即一辈人老了之后就有年轻人替代,从土里获得营养。因此这样一种乡土意识非常强调稳定性的财产权,房屋、土地、固定的水源以及固定的自然的循环。
历代封建王朝,“重农”与“抑商”两项政策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作为一项基本的经济政策,“主张要实现重农就必须抑商,抑或说必须实施抑商才能实现重农,抑商服务于重农”。 对于这种政策形成的原因,很早就有人进行分析,认为一方面,古代中国的商业“是对作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基础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经常性威胁” ,因而抑商是为了促进农业的生产和发展;另一方面,“在亚细亚社会,商业经常威胁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府行使其广泛的公共职能(如举办公共工程以抵御自然灾害、修长城抵御外族入侵等),故要抑之”。 同时,在精神和文化思想方面,以“义利之辨”“重义轻利”为代表的传统伦理思想也是这一经济政策的起因。
《史记·平准书》中犹记述道:“(汉初)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困”“辱”二字,很确切地表述了汉朝及其以后对于商贾之人的态度和做法。根据范忠信等的人研究,“困商”的方法主要有三:其一是官营禁榷,即把有利可图的工商业经营权利收归国家,实行“工商食官”的政策,由汉武帝时期进行盐铁官营的改革,以至于明清时期“经发展到盐、铁、酒、茶、铜、铅、锡、硝、硫黄,甚至瓷、烟草、大黄等,均统统列入官营范围”。而敢于同朝廷争利的商人则会遭到严峻的惩处。其二是重征商税,一方面对于商业实行繁重的赋税,另一方面则对偷漏逃税的商贾进行严厉的处罚,使其破产。其三是不断改变币值,通过这样的手段,达到敛财的效果,也就是“通过改变铸币的金属成分、重量、发行量来使货币贬值,以搜括民财(主要是商人之财)”。
同时,“辱商”的方式也主要有三:其一是将经商视为犯罪,对商人进行相应的制裁。主要是在秦汉时期,会将一些“贾人”发配边疆。其二是“锢商贾不得宦为吏” ,即经商之人不得为官,将商人这个群体彻底地排斥在统治阶级之外,直到明清时期,“商人子孙仍须数世之后才被允许参与科举考试”。其三则是从服饰方面进行侮辱,有很多政策:
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汉律明定“贾人勿得衣锦绣,……乘骑马”,晋律:“侩卖者皆当着巾白贴额,题所侩卖者及姓名,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前秦王苻坚曾下令:“金银锦绣,工商皂隶妇女不得服之,犯者弃市!”明太祖亦曾下诏:“农民之家许穿细纱绢布,商贾之家止穿绢布。如农民之家但有一人为商贾,亦不许穿细纱。”类似的法令史不绝书。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历史里,私营的工商业虽然面临着政府的“困”和“辱”,但其发展的脚步却始终没有停止过,特别是在封建末期的春秋战国时期,情形更为突出,如下文所述:
春秋战国时期,民间私营工商业日趋发展壮大,商品经济活跃,引发了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私营工商业者靠经营工商业迅速发家致富,一则“富可敌贵”,不少工商业者积累起巨额财富,富比王侯,甚至“拟于人君”,对王朝国家的等级秩序、统治秩序造成了强烈冲击;一则“滞财役贫”“兼并小农”,很多工商业者“以末致富,用本守之”,“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凭借资产购买兼并农民的土地,武断乡曲,对王朝国家的统治基础造成了强烈瓦解;一则诱使农民“弃农经商”,工商业比农业优越的经济效益引发农民大量放弃务农转而从事小工小商经营,冲击破坏了社会经济的基础。
工商业可以让人们在很短的时间里积累起大量的钱币和资本,远远比在土地上劳作更能过上富足的生活。但在漫长的封建时代,工业生产尚未出现,真正的生产力实际上都在土地里。无论是思想家还是统治者,都认为如果大量的人民选择放弃土地而从事商业这种不生产产品却能牟取暴利的行业,那么国家会衰败,失去与其他国家竞争的能力;同时,也无法完成对百姓的管束,影响政治统治的根基。因此往往在盛世格局下,统治者都会在政治上、权力威望上打压商业和商人,使得很多人不作此想,无法离开土地。反而越是乱世,政治格局越不稳定,商人越多,商业越繁荣,例如宋代。
《管子·治国》载:
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民无所游食,则必农。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是以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今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
政府、商人、农民,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的势力格局。其中,政府为了更稳固的统治而实行重农抑商;商人一方面在严峻的环境中积累财富,另一方面如同前文提到的那样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获得自己在政治上和身份上的满足感;而绝大部分农民则在政府的政治和思想控制下依赖着土地而生存,以自给自足的方式进行着生产生活。在这样的格局中,我们能明显地认识到重农主义背后的依赖性,也就是乡土意识的依赖性:对土地的依赖、对农业生产的依赖、城市对乡村的依赖。
首先是对土地的依赖。这一整个系统都是建立在土地上的。为什么如此封闭的小农经济在我们国家可以延续如此之长的时间?为什么这样一种经济体系无法在其他的文明里出现?很大的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地大物博。一方面,中华大地上有足够的土地和优越的自然条件,使得人们可以只在这片土地上就获得生存需要的所有产品。商业,本来就是“互通有无”,在自己需要但没有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商业,但很多农民根本不需要通过繁荣的市场交易来获得生活所需。另一方面,先民们又用极其强大的智慧和能力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农业技术,无论在农林牧副渔,还是畜牧、养殖方面,都有极大的成就。简言之,人们依靠小家庭和一片土地,就可以世世代代活下去。反观西方的海洋文明,它们大多产生在没有大片肥沃土地的地方,为了生存下去,他们不得不跨越山脉和海洋,寻找可以与他们“互通有无”的人群,来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与他们相比,我们这种乡土文明,其实充满了对于土地的依赖。
其次是对农业生产的依赖。历史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对于农业的选择,既是必然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造成的,也有一些偶然的因素。作为最重要的转变时期,春秋战国时代充满了不确定性和偶然性。但是最终,在百家争鸣里,实行商鞅之法的秦国获得了胜利,而他的一整套思想理论也开始在全国适用。《商君书·农战》载:
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
而《商君书·外内》亦载:
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故轻治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治?其农贫而商富,故其食贱者(而)钱重。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故曰:“欲农富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而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
在那个时代,商君对农业的重视,对法治的重视,无疑是富国强兵最好的途径,也是赢得诸侯国战争胜利最好的途径。但这种历史延续下来的经济体系自有的封闭性和自给自足的能力却使得它无法自己前进,过于优良的自给能力导致其太过于依赖农业生产,并轻视农业之外的所有“末业”,必然无法在千年后有大的突破。
最后,则是城市对乡村的依赖。如前文所述,中国的城市其实都扎根在乡村。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国的城市不事生产,而主要是进行消费,因而其消费的来源都来自乡村;二是中国自古没有“市民”这个阶层,城市里居住的人,一部分是由于其祖上因为战争或其他原因成为王朝的创建者或其姻亲而成为所谓的“贵族”,另一部分则是来自乡村;三是城市象征着的政治统治的政权依赖与土地和农业生产而存在和发展,即这一整套的政权体系,都建立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之上。
综上所述,重农主义的背后体现着乡土意识中深深的依赖性,即对土地的依赖、对农业生产的依赖以及城市对乡村的依赖。当今的中国正是建立在这千年的依赖之上的,因此当我们说到“城市化”,说到“城乡二元体系”时,我们不可能只考虑产业结构和人口分布,更要将这千年来对土地和农业生产深深依赖的乡土意识纳入考虑的范畴。
这便是乡土意识的依赖性。
乡土意识的另一个特征便是其稳定性,前文曾论及乡土社会和之前的采集、狩猎社会的不同。在某种程度上,采集、狩猎社会其实有点类似我们现在的社会,很多时候它是不确定的。你看到猎物,去捕捉,不一定能捉到,就有可能饿肚子,这就是不确定的。在这个意义上,乡土社会恰恰是对这样的社会的一种否定,因为它必须是在一个稳定的可循环性的周期下获得自己所有的补给。因而,这样一种社会在一整套的意识形态上都非常强调一种生活方式的稳定性。
首先,可以从传统的历法上讲,古代的中国人非常看重基于自然变化的历法。这样一种以阴历为中心的历法系统深深嵌刻着农业时代的影子。可以先看看历法为何物:
历法是如何安排年、月、日的法则。人们用这个法则确定年的开始、月的计量以及确定安排生产和生活的规律。现用的历法有两种:太阳历和阴阳历。……而阴阳历则是中国的传统历法,现在我国日历上还印有阴阳历,又称农历或阴历,它用朔望月来定月,并使用闰月的办法使年平均长度接近回归年。……由于阴阳历符合科学,既考虑到月又考虑到年,又有二十四节气配合农时,因而在我国一直沿用至今。
实际上,中国古时常用的阴历历法就是一种计算农时的工具。它反映出月亮和土地之间的连接,是最稳定不过的存在。人们通过历法来确定农时,就是根据月亮的变化掌握时间的奥秘,从而与土地之间确定一种隐秘的联系。通过这种联系,人们能够确定地知道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施肥,什么时候耕地,而到确定的时候,就可以得到收获。这是历法上体现出的稳定性。
同时,这种稳定性还体现在天人关系上。中国古代的意识形态中,天人关系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事实上,农民这种职业,就是“靠天吃饭”的。因而无论是孟子所说的“知其性,则知天矣”,还是程朱理学讲究的“存天理,灭人欲”,其实都是将“天”等同于最深层次的人性或是人对于最高层次的追求。在中国古代哲学和伦理学中,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人的道德本性与自然界的关系、人道与天道的关系、人的天性与后天活动的关系等问题,都被反复地探讨过,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哲学体系。如果我们不深入这些问题,而是在外围考虑这个问题,考虑我们为什么在几千年中反复地讨论“天”和“人”的关系,或许有一些不一样的发现。为什么在我们的文化中,“天”如此重要,为什么“天”和“人”的关系会被拿出来反复讲,也正是小农经济的特性决定的。对于中国的农民来说,他所有欲望的满足,都是由上天自然给予的,然后经过他辛勤劳动所获得的,他也不需要更多的东西,而他的意识形态也不允许他有类似“枝杈社会” 那样节外生枝的想法。与现代社会“建立在事件频发、不断分出枝杈的观念之上” 的基础相比,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事物循环的观念之上的”。 所以他只要培养下一代能够继续在土地上劳作就可以了,“创新”对他来说是一个遥远的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乡土的概念就变得非常重要,这其实就是乡土社会的意识形态。
乡土社会之所以能够把人,尤其是这么大批量的人固定在土地上,靠的是家族意识,共同体意识的构建。生老病死、叶落归根,不断回归到自己家乡这样意识的强调,都成为乡土社会构建的基础。从这个层面更能够佐证城乡关系是自成一体的,且城市是依赖乡村的,无论是象征性的还是实际性的。所以在这样的社会,一定要把乡村社会抬到比商业更重要的地位,商业实际上在一定意义上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所以商业的社会一定不会在农业社会产生,一定是在它的周围。就是当土地贫瘠或者没有土地或者农业的其他形式都可能成为涉猎采集形式,如山上的、海上的、荒漠上的生活。人和人的生存是第一位重要的,当有一块土地的时候,农业的稳定性的追求就变成一种非常强烈的追求。
乡土意识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是相辅相成的。而稳定和延续的连接,除了土地,还有血脉和家族。宗法制是中国古代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在周代时逐渐完善。这种制度用血缘关系将人们连接起来,分为大宗、小宗,“大宗是周天子为宗主的,百世不迁;小宗是由周天子的大宗所分出的支派,五世而迁”。这种血缘宗亲制度由贵族流传到民间,成为田地间的百姓进行代际传承的方式是历史必然的选择。首先是周朝时代中国的范围并不大,而这样一个天下共主的社会,用宗法的方式进行了全天下的统治,树立了一种模范,使得这样一种制度深入人心;其次是这样一种制度不完全取决于周王室的选择,很有可能是这种制度先于周王室的统治而在民间存在,或者至少在周王室以此立国之前就已经有很充分的基础;最后是这种血脉传承的制度极其适用于依赖着土地而生存的农民们。他们有且只有土地,如果一个人死了,他所拥有的土地怎么办呢?由于是家户经营,不可能再像原始社会那样归氏族公社共有,只能由他的孩子继承。而孩子继承的方法,则树立了另外一套规矩——“以嫡,以长,以贤”。土地在血脉间流传,以至于世世代代不会失去土地,“男有分女有归”,稳定性得以保障,而这就是中国人心中的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