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制片人之间永远会因为拍摄时长的问题发生小小的争执。不过现在这种争执变少了,因为“电视”这个坏学生指明了什么不该做。电视节目的拍摄时间越短,就对电视工作者越不利,却越加造福电影工作者。因为电影制片人可以很骄傲地宣称:“我们和电视制片人不同,我们会给你们留有时间来思考和工作。”此话不假。用20天时间拍出一部电视电影的导演无暇思考,而这样带来的效果不会好。思考总能对成果起到改进作用。
现阶段,电影制片人给导演批准了不少时间,可能是因为在全新技术的影响下,工作团队变得更加精简。有关技术的部分,敬请关注本书的“拍摄”章节。
在我看来,对新技术的控制还很糟糕,尤其是对DV技术,我不确定该项技术已臻成熟、适合系统地进行使用。不过它产生的费用确实少得多,而我们有可能最终生产出三种形式的电影:废片、使用摄影机和胶片的传统手段拍出的电影,以及DV电影。
废片就是一部蹩脚的电影,没有拍好,也没有改善的余地,以后将不复存在。
使用摄影机和胶片的传统手段拍出的电影会越来越像奢侈品。
DV电影则分为两类:优秀的现代产品,或者彻头彻尾的奇葩。
待DV技术成熟,人们可以手持机器拍摄电影,就像现在人们热衷的方式一样,并期望拍摄出来的结果不会一直一成不变,不要偶尔像《纽约重案组》( NYPDBlues ) 里头那样笨手笨脚。这种形式的电影是反对简练的:当一个家伙拿出手帕,摄影机顺着他手的方向,跟着手进入口袋,而后他的手把手帕拿出来。如果使用的是普通的摄影机,我们会看到手离开画面,然后带着手帕回到画面,让人们联想到,手从口袋里取出了手帕。
很显然,这本书讨论的主要还是那些使用或准备使用传统的摄影机和胶片拍摄的电影。不过有些人是用胶片完成的拍摄,但希望电影的效果与DV作品接近,这种做法就太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