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导演想拍出更好的电影,我想他不仅该向制片人解释事情的底线,还应该解释自己想要做什么以及他预计的花费金额,不要在这上面做手脚。尤其不要对自己说:“只要他伸出一根小指头,我就能擒住他整只手。”也许导演可以擒住制片人的手,甚至可能擒住对方的整个手臂,但以后大家就不会再信任他了。说到底,制片人是因为对另一个人足够信任而给了他一笔钱,而这笔钱通常够一个人舒舒服服地活一辈子。
我的第一条建议,就是绝对不要听从建议,这是显而易见不过的事。一个导演在会见制片人之前要遵从的首要准则就是了解自己是否有兴趣拍一部电影,如果确定要拍这一部,他必须非常清楚自己的愿望。如果他想讲述一个特别的故事,并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他必须再一次问自己:要拍一部思考性电影还是感知性电影?如果他打算拍一部引人思考的电影,他会用某一种方式拍;如果只想拍一部调动感知的电影,那又是另一种方法。这并不意味着思考电影要比感知电影优秀,反之亦然,但顾名思义,调动感知的电影要比引人思考的电影更费钱。
一旦导演的提议被采纳,就可以好好听从制片人的意见,依照某项传统,不和制片人发生冲突。比如克劳德·奥当-拉哈(Claude Autant-Lara) 每签下一部电影,就会建立一个档案,取名“奥当-拉哈对抗……”,后半部分填的是制片方名字。这也是一种办法,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导演要学会聆听。一个导演最忌讳的,就是拒绝聆听。首先,聆听别人对您说的话,这是一种礼貌。比如制片人说:“我认为这场戏完全是胡闹,因为深更半夜,人们看不见狼。”没错。于是我提议可以在窗边放一根蜡烛。他接着对我说:“瞎说,有窗边的蜡烛也看不清狼。”我回答说:“好吧,那我们用一个比蜡烛更厉害的东西:在屋顶摆一个投影仪。”于是他决定在屋顶上摆一个投影仪,这个做法没有妨碍到任何人,而且确实让大家看清楚了狼。如果我在类似的细节方面做出让步,我就可以绕过原则问题,成功地做成我想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