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四回中,金陵四大豪门之一的薛家,系“现领内府帑银行商”,也即“皇商”。外号“呆霸王”的薛蟠,领着内帑钱粮,采办各类杂料,挂个虚名,支领钱粮。作为皇商,薛家有着许多珍贵物品,如药材、木材等。贾家虽然富贵,有时也得向薛家索取人参、牛黄和上好木材。清代的皇商,负责为清皇室采办各种物品,交给内务府广储司,是故《红楼梦》中的薛家,有着各类珍稀物品。
在后金未入关之前,就有一批山西商人,本着牟利的本能,与后金从事各种贸易。这些晋商利欲熏天,丝毫不顾及国家利益,不但贩卖人参、貂皮这些物品入关,更敢贩卖火药这样的军需物资给后金。在清入关之战中,晋商为清军组织军需物资,立下了汗马功劳。至清室鼎定中原后,其中有八家商人成为了内务府的皇商。八家皇商分别是王登库、靳良玉、范永斗、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瞿堂、黄云龙。
八家皇商之中,最有名的即是介休范氏一族。范家熟悉塞外,多年从事运输钱粮业务。顺治二年(1645),顺治帝召见范永斗,“诏赐张家口房地,隶内务府籍,仍互市塞上”。范家被赐产张家口,入内务府籍,此后范家等皇商成为皇帝的商业代理人。范永斗为负责皇家采购皮张等贸易,全力扩充家族业务,财力日益雄厚,奠定了范家日后的基础。范永斗年迈之后,由儿子范三拔接掌家族业务。
清代晋商到蒙古贸易者为数众多,时称“藩商”。在范三拔手中,范家除了继续进行边疆贸易外,也从事其他行业,如铜、盐等业务。范三拔生有五子,其中第三子范毓馪,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成为范家生意的掌门人。范毓馪熟悉商贸事务,为人豪迈,又有胆略,使范家业务更加得到壮大。
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领兵出塞外,攻打准噶尔部噶尔丹。此番作战,出塞千里,前后数月,大兵十余万,后勤供给是巨大难题。由于路途遥远,“每石粮草,需银120两”。到了康熙五十九年(1720),在清军远征准噶尔之战中,范毓馪承担了运粮事务,将每石米粮的价格下降到四十两。以边市贸易起家的内务府皇商范氏带领一些商人,辗转沙漠万里,为清军提供后勤支持。商人运粮的优势是,“克期至,无后者”,可见商业化的运作,效率胜过官方。对于商人们运粮的高效,康熙帝很是满意,多次给予褒奖。
汲取康熙朝对准噶尔部多次用兵,不能奏效的教训。雍正四年(1722),雍正帝就已经开始准备对准噶尔用兵,以允祥、张廷玉、蒋廷锡三人秘密办理,为此特设军需房。经过允祥的精心策划,“经理二年有余,而各省不知有出师运饷之事”。雍正帝特设军需房,整合六部与各省力量,集中财力人力物力,为军队提供了有力的后勤支持。到了雍正七年,雍正帝正式对准噶尔用兵。此次出征,以傅尔丹为靖边大将军,从北路进,岳钟琪为宁远大将军,由西路进。
雍正帝的心腹怡亲王允祥,知道范毓馪精于后勤运输,推荐范毓馪负责运输两路大军的粮饷。范毓馪办理北路粮饷很是卖力,曾以骆驼万余匹,运送由察罕廋尔至科卜多的粮饷。路途遥远,且途中气候环境险恶,范毓馪分段设站,“每站用驼二百只,夫四十名。七八月间,驼只倒毙数千” 。
为了节省成本,范毓馪根据用粮数量及路程,计算各处米粮的价格。各处所需米粮,每石分别耗费11两5钱至25两不等。范毓馪精心筹划,运输粮饷,得到雍正帝嘉奖。“北路军粮范毓馪承领运送,诸事谙练。措置得宜。朕深嘉奖,已加优叙。” 雍正帝赐范毓馪二品太仆寺卿,其弟布政司参政。
乾隆帝登基之初,与准噶尔处于对峙状态,设在前方的诸多营寨需要大量的粮饷供应,范毓馪再次承担了供应的任务。如乾隆三年(1738)夏五月戊午,定边副将军额驸策凌上奏,因为前方米粮储存较多,命暂停运送军营米石。军营现贮粮17万余石,屯田米3万余石。范毓馪每年运到粮2万石,又预备折耗米1000石已交军营。
乾隆三年(1738),口外大获丰收,而京师米价昂贵,贫民缺粮。乾隆帝派遣内务府官员,携带库银6万两,前往张家口、古北口,依照市价采购米谷,交八旗米局平粜,使京师中民众能买得起米。范毓馪毛遂自荐,称自己长期在口外买米,业务熟练,张家口外现有范家伙计多人,采购米粮,断无贻误。故而请由其采买米粮,其费用较之官买,自然节省。乾隆帝当即许可,命范毓馪派人前往古北口、喜峰口、热河一带分头采办,不拘何项米谷,照市价购买,陆续运京,分给八旗米局。
在康雍乾三朝平定准噶尔叛乱过程中,范家负责了相当部分的后勤事务,运输百万余石军粮,为战事的胜利出力甚巨,备受清室青睐。当年的八家皇商“其后嗣今多不振,惟范氏因北运一役,冏卿屡蒙恩赍”。范家为皇帝卖力,皇帝也赏赐给范家很多好处,如采购铜料、分销食盐等。
清代官方货币是“制钱”,即俗称的铜钱。不过中国铜矿产量有限,每年所产不足铸造铜钱之需。铜料的采办,由14个内地榷关承办,同时负责采购铸铜钱所需的铅料,收集废铜等。各榷关采购价过低,虽拼命搜刮,也不能完成采购任务。国产铜料不足,转而依赖于从日本进口。从17世纪后半期开始,日本长崎对外出口的重头从银转为铜。日本四国铜矿的开发,提供了大量高品质、低价格的铜料,中国则保持着对铜的旺盛需求。
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放海禁后,清政府从日本大量进口铜料。到了康熙三十八年,原先由榷关采购铜料,改由内务府皇商采办。此年经过内务府上奏,朝廷议定,“以芜湖、浒墅、湖口、淮安、北新、扬州六关应办宝泉、宝源二局额铜,改交内务府商人承办。”原先由六关采购的铜料,合计2246360余斤,此后被移交给了内务府皇商,由张家口商人王纲明、范玉芳、王振绪、翟其高等人承办。
到了康熙年间,内务府员外郎张鼎臣、张鼎鼐,主事张常住三人,又请将其余崇文门、天津、临清、龙江、赣关、太平桥、凤阳、南新等八关,共1334500余斤额铜,移交给张家兄弟办理。
到日本购铜时,皇商顺带可以携带一些商品至日本销售。这些商品是日本市场上的稀缺品,出售后能获得暴利,内地价一,至日本售卖可得价五。再从日本购铜料回内地,又可以获得巨大利润。
承包铜料的内务府皇商张鼎臣曾道:“原来各关规定铜价,每斤银一钱五分,据我等经营,每斤铜只需银七分,运费及杂项用费需银三分,合计每斤铜需银一钱。”皇商仍然按照一钱五分的价格采购一斤铜,经手之后,每斤可余银五分,扣去“节省银”一分五厘后,仍余银三分五厘。张氏一年承办铜130万余斤,每斤可得利三分五厘,利润之高,可谓惊人。
此处所云的“节省银”乃是清代独创。清入关之后,汲取了明代教训,不敢公开将户部库银收入宫廷。不过清室还是玩了些手段,通过“节省银”之类,混淆公私,充实内务府银两。凡内务府皇商承办各类工程项目,采办铜料、草豆料等,每笔开支中,均要扣下一定数额的“节省银”,缴纳给内务府。节省银,即皇商承办各类工程、采购原料时,承诺所办工程、原料的实际价格,要比以往采购部门(如各税关)采购的价格更低,将节省下来的部分银两献给内务府,作为对皇室的孝敬。
康熙三十八年(1699)十二月,内务府皇商王纲明接办六关铜料,每年将节省银3万两“交与内库”。
每年买铜料的银两由户部支付,但买铜中产生的节省银却交给了内务府。张鼎臣、王纲明、曹寅三方,每年购铜358万余斤,要缴纳节省银14万两。皇帝坐地生金,做起了无本买卖,反正是全国人民买单。
皇商承办的购铜利润巨大,甚至引起了曹寅的嫉妒,曹寅提出由他独承十四关原铜采购计划。最后各方达成妥协,将宝源、宝泉两局铸鼓所用,十四关额铜358万余斤,分为三份,由三方承办:湖口、扬州、凤阳、崇文门、天津、太平桥等六关,分给内务府员外郎张鼎臣兄弟;芜湖、浒墅、北新等三关分给皇商王纲明等人;龙江、淮安、临清、赣关、南新等五关分给江宁织造曹寅。
康熙五十四年(1715),日本幕府限制对外贸易,将每年至日本的船只限定为30艘,贸易额限定为6000贯,原铜限定在300万斤内。日本限制铜料出口,导致铜价上涨,负责对日贸易的皇商难以完成任务,只得在京师附近收购废铜器皿,仍无法完成任务,亏损严重。一起承办铜料事务的皇商六人中,有王某亏损帑银83万两,被下狱处死。王某一死,家人需要填补亏空,范毓馪与王某是好友,不忍其一人承担亏损,乃按期如额赔补。
康熙五十五年(1716),范氏等内务府皇商办铜资格被取消,改由交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八省督抚,委员办理铸造铜钱的铜料。到了乾隆年间,云南铜矿得到大量开采,用铜压力稍微缓解。但乾隆年间的社会兴盛,铜钱铸造用铜所需更加巨大。乾隆三年(1738),范毓馪再次奉命采办洋铜(日本铜)。
此时到日本从事贸易受到诸多限制,且海上贸易风险巨大,被人视为畏途。乾隆朝初期,办理洋铜事务的官商均遭到了沉重损失,“买铜之官多已破产,买铜之商无不倾本”。范毓馪则云,范家世受皇恩,为皇家效力乃是分内之事,他立刻遣人驾巨舟赴日本采办。范毓馪到日本采购原铜,数量颇大。乾隆九年时,“查范毓馪所办洋铜,足供六年之用” 。
除了购铜的巨利之外,范家还从事其他商业贸易,如盐、木材等。范家在张家口外,砍伐、运输大量木材,入口进行销售,获利颇巨。在皇室的各类大工程如景山、万寿山等工程中,范家利用自己的资金及对森林资源的熟悉,开采了大量木材,低价供给工程之需。同时范氏家族还为内务府运输马匹、粮食,乃至销售人参。
范氏的业务极为广泛。乾隆朝时,在北方,范家与哈萨克从事马匹贸易;在南方,与英国人从事玻璃贸易。乾隆十年(1745)之前,范氏家族通过与内务府的关系,从事人参开采、销售活动,从中获得了暴利。到了乾隆十年(1745),乾隆帝看到人参业务获利实在丰厚,将人参收归官方办理,范氏也停止了从事人参贸易。
范家得到内务府特许,经营河东、长芦两盐区引盐的运销。河东盐区(潞盐),行销地区为山西全省以及陕西、河南等部分地区。长芦引盐,行于直隶和河南的20个州县。范家被指定的购盐区,乃是天津、沧州,此两地盛产高品质盐,而其销售盐的地区,又是人口稠密、生活富庶、交通便利的地区,运输费用也低。范家在这些区域内,构建了一个包括运输、销售的网络,通过盐业贸易获得了巨大利润。
范家在北方有囤积盐的仓库,在苏州有负责采购铜的船局,有洋船6艘,在长芦、河北等地遍设盐店,在北京、张家口等地有多处商铺,在山西老家有大量土地和房地产。范氏家产究竟有多少,已没法考证。范家极盛之时,风光的背后,却是千疮百孔,在勉强维持。
乾隆十年(1745)之后,范家的生意从毓字辈移交到清字辈手中,其中著名的有范清洪、范清注、范清济等人。乾隆十七年(1752)时,范家所欠官帑过多,手中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派船去日本购铜。乾隆帝下令范家只要如期缴纳铜斤,所欠官帑银两,可以暂时拖欠部分。
乾隆二十年(1755),范清注呈报内务府,称尚有欠银47.5万余两。至日本购买铜料,加上运费,每百斤只抵银13.5两,“较之江浙等省收买洋铜,每百斤少抵四两,以致采办愈来愈艰难”。范家不得不借高利贷来填补窟窿,以至于债务愈累愈深。
乾隆帝暂时还不想放弃范家,特批内务府借给范清注本银20万两,每年一分起息,十年本利全还。此后范氏每年除应交课税外,另要交纳借款的本银2万两,利银2万两。此后,范家每逢困境,内务府都拨款予以帮助,同时下令限期交还本利。但范家已是焦头烂额,哪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乾隆二十年拨给的借款,只在乾隆二十一年归还了本利,此后就无法筹交。范家只好请内务府转奏皇帝,准其展限,将每年的欠数滚加到所欠总数之内。
乾隆二十七年(1762),范清注在皇室债务的重压下去世,由其弟范清洪接手家族生意。
范清注不但在家族生意上遭到重创,家中也不太平。却说刑部郎中沈澍,窥见范清注之妾刘氏美艳过人,就花重金请了媒婆周氏,又收买了刘氏房内的丫鬟,怂恿刘氏逃出范家,嫁给沈澍。在多次引诱之下,刘氏答应下来,但要求凤冠补服出嫁,又要沈澍立誓书,下定礼。沈澍欲火攻心,一一答应。刘氏借口出家,躲入尼姑庵中,再由沈澍接出租房成亲,二人结成鸳鸯。此事被九门提督访闻,奏报给了乾隆帝。乾隆帝对于私奔这种浪漫的爱情,毫无好感,下旨将沈澍革职发往伊犁效力赎罪。到了乾隆二十八年(1763)春,沈澍之子毓麟向户部捐银2万两,为乃父赎罪。
范清洪接掌家族生意后,知道家族已是江河日下,继续留在皇帝身边,家族早晚要遭遇厄运。范清洪头脑清醒,主动提出,要将家族财产变卖,退出皇商行当。范家不想做皇商,乾隆帝却不答应,命范家继续效力,有困难可向内务府请求帮助。范清洪回天无力,主持家中生意不过一年,乾隆二十九年(1764),内务府命范清济接替范清洪,主持范家业务。为了扶持范家,清廷赏借银30万两,加恩免其交利,宽限五年,令其自行办理。此后范清济寅吃卯粮,不断向内务府借款,所欠数额越来越多,根本无法偿还。拖到乾隆四十八年(1783),范家亏损累计已至一百五六十万两之多。此时乾隆帝不想再给范家输血,决定将范家抛弃。
乾隆四十八年(1783),乾隆帝下令,逮捕范清济及其子侄范李、范杜等人,指控范家“欺隐废弛,居心狡诈”,又令各省查封范氏的全部家产,风光无比的范家从此衰落。
范家虽是皇商,从事的又都是暴利行业,一般说来,怎么也不会亏损,导致家破人亡,其中原因,在于范家的皇商身份。范氏兴亡,成也皇商,败也皇商。
范氏是皇帝的奴仆,要随时为皇帝效力;范家的所有财产,其实都是皇帝的。每逢皇家有重大活动,如生日、出巡等,或是皇朝有大的战事,皇商都要报效主子。所纳银两,最少也是10万两以上,多则百万两。皇帝之外,范家每年都要给各个部门官员以巨额贿赂,给内务府大臣的贿赂,每次都在四五万两之间。这些开销乃是无底洞,范家从事的暴利行业,根本无法填补。
各类突发的天灾,也给范家沉重打击。如乾隆二十二年(1757)七月,范清注报告,运往芦、东两处的盐,被水冲没,资本全无。又如乾隆三十一年(1766),范清济报告,去年从事贸易的船只,遭遇飓风,沉溺一只,亏本3万余两银。
就皇室业务而言,出于报效主子的考虑,常要自己承担各种损失。如民商办理购铜,每百斤可给价17.5两银,且官买十分之六,自行销售十分之四,可获得较高利润。而皇商从日本购铜,自贬价格之后,每百斤值银13.5两,且不得在市场流通。康熙、乾隆朝时,因为贸易量巨大,日本的铜价便宜,还能承受这些低价。乾隆朝之后,日本铜价日昂,贸易量下降,范氏购铜亏损严重,不得不借高利贷来填补窟窿。范家所承办的盐业,在乾隆朝中期之后,所用资本巨大,成本日高,利润也日益下降。
各种因素的叠加,导致了范家的衰亡,而衰亡却是皇商的宿命。皇商所从事的业务,都受到内务府的严格控制,根本无从自己选择,毫无市场竞争力,只是靠着垄断而维持。有清一代,诸多皇商依附于皇权,从事暴利行业,但这些皇商,鲜有能长久维持的。范家百余年的富贵荣华,最终烟消云散。皇帝的商人,不过是为了皇权输血,当他们不能完成输血的任务时,他们的一切荣耀即全部被抹去,所留存下来的,只有些许关于这些巨富之家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