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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关输血

清代的榷关,由户部关与工部关两部分组成。至乾嘉年间,各地榷关数目稳定下来,其中户部榷关24处,工部榷关14处。在管理上,榷关很是复杂,有工部、户部派员管理,有地方督抚管理,也有内务府司员管理。各地榷关税课岁入,清初不过100余万两,雍正末年增至300余万两,乾隆中期又增至四五百万两,至乾隆朝末期已经达七八百万两,占大清一年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十二三左右。

在户部二十四榷关中,粤海关地位最为特殊。在收复台湾之后,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廷开海禁,设闽、粤、江、浙四关,管理对外贸易,征收关税。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限定广州一口为外国商船来往口岸,其他三处海关仍然保留,但只准本国商船出入。此后粤海关垄断了对外贸易。粤海关各口岸按功能可分为正税口、挂号口和稽查口三类。正税口负责征税,挂号口负责商船货物的报关登记、填写税单,稽查口负责货物稽查。道光年间,正税口有31,稽查口有22,挂号口有22,合计75口。

粤海关征税主要有三大部分,分别是船舶税、货物税和附加税。船舶税通过丈量船只长宽,按照船只大小征税。货物税是依照货物数量,“分别贵贱征收”的进出口税。附加税是正税之外,另行征收的杂费。杂费名目繁多,如原先西方船只到广州贸易时,需要先卸下大炮,再进行贸易。贸易结束后,再装回大炮。来回装卸大炮,颇为麻烦。乾隆元年(1736)之后,外国船只只要缴纳所载货物百分之十的杂税,不必装卸大炮,即可进行贸易。

粤海关正税征收没有统一标准,杂税更是名目繁多,管关人员可随意增减,从中牟利。据马儒翰(J.R.Morrison)在1834年出版的《中国贸易指南》中载,粤海关茶叶的合法税率,每担为1两2钱7分9厘,实际征收额却增加了5倍,至6两之多。来华贸易的各国船舶均知粤海关征税上的弊端,所以在签订《五口通商章程》时规定,来华从事贸易的外国商船之征税,应不同于中国商船。

咸丰十年(1860)间,粤海关分为两个系统:一是由原海关监督管理,对本国船舶征税,称常关,征常税;另一则是由外籍税务司主管,管理外国船舶贸易事宜,称洋关,征洋税。在洋税、常税分开之后,常税收入受到很大打击,历任海关监督四处搜刮,勉强完成每年的定额。光绪八年(1882)正月,粤海关监督崇光就曾抱怨:“今日常税未能旺征之故,不在吏胥仆役之侵渔,而在洋税之侵占日多也。”其实,这是崇光的自我开脱,常税未能旺征,主要还是粤海关内部舞弊。外国人参与海关事务,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海关监督营私舞弊,税款的管理与支配权及征收常税的大权,仍掌握在粤海关监督之手。

粤海关收入,一部分交给内务府,充作皇室大内开销,一部分则解送户部。在内务府的经费中,粤海关承担了很大份额。

内务府经费,初期并无特定数额,至乾隆中期之后,一般稳定在每年经费60万两,由户部拨出。户部拨款外,内务府也有自己的经济来源,如通过税关、盐政、皇庄等获得收入。到了咸丰年间,由于遍地战火,户部常不能拨出这笔款项。同治年间,内务府的经费主要来自盐课和税务,不足时则向户部借拨。光绪二十年(1894),户部从各地筹银,作为内廷常年经费,以杜绝内务府再向户部筹借,其中由粤海关常税每年承担2万两。

内务府办公银两,本由两淮盐课拨给内务府。道光十年(1830),两淮拖欠内务府办公银,改从粤海关盈余银内拨出30万两,交给内务府广储司,作为办公经费,此后成为定制。咸丰十年(1860)粤海关常、洋两税分开之后,此笔款项改由粤海关洋税下拨出,每年分四季起解。

大工程项目中,粤海关出钱更是惊人。光绪十一年(1885),清廷开始了“三海工程”,粤海关受命筹款100万两,解交内务府奉宸苑应用。此外,粤海关还承担了日常的贡品采购、黄金采购等项。粤海关每年进贡四次,即新年、元宵、端午、皇帝万寿节等,此外还有其他各种临时性进贡。如光绪十四年(1888),粤海关采购木器,呈送内务府。此次采购的木器,共计银97144.56两。粤海关还有个亏到吐血的差事,就是每年为内务府造办处、广储司采办黄金2000两。光绪十三年(1887)时,每两黄金的市场价是银22两,而内务府给出的价格是每两黄金给银10两,粤海关抱怨不已。户部最后同意多给些,每两黄金给银18.5两。光绪十四年(1888)

十月间,粤海关监督查明时价每两黄金实需银24.8两。粤海关亏本买卖做得吃不消,于光绪十五年(1889)上奏,请提高价格。户部最后同意,每两黄金可以支银20两。光绪十九年(1893)夏季,每两黄金涨至银28.8两,秋冬季涨至银30两有零。粤海关高价采购,内务府低价吃下,亏损颇重,却不得不操作下去。

清代内务府经费、办公银及各种大工程开销,多来自粤海关。粤海关关系到皇帝的钱袋子,如何能不派自己亲信的奴才去打点?

粤海关监督,全称是“钦命督理广东沿海等处贸易税务户部分司”,由皇帝亲自钦点派充,每届任期一年,任满之后,若得皇帝青睐,也可连任。乾隆十五年(1750)前,粤海关以广州地方官兼任,“粤海关收税事宜,从前曾隶将军督抚等官经理,自乾隆十五年后专设监督,着为成例”。乾隆十五年之后,粤海关监督几乎全部为内务府中人。凡征收税课及应行事宜,粤海关监督不受地方督抚节制,直接向皇帝和户部奏报每年征税情况,所得税银分别解送户部、内务府。

在户部二十四关中,粤海关税额位居第一,可谓天下第一肥差。清廷多使用内务府官员至粤海关担任监督。使用内务府官员,一则他们是皇帝的家奴,最得皇帝信任;二则内务府官员长期把持各地税关,而内务府职务世代相袭,内务府官员对榷关业务比较精通,如粤海关监督普福,就先后担任过长芦、两淮盐政、苏州织造、淮安关监督等职。

光绪四年(1878),左宗棠奏请将粤海、闽海两关改归地方督抚管理。不过广东方面对此反应一般,两广总督瑞麟回复称,此举办理起来实在困难,不必改由督抚办理,一切因循旧制即可。

粤海关监督权限极大,对外贸易由其一手操控,对内税收报销由其一人包办。每年完成政府额定的征税数目后,可以自由处分盈余税银。清廷实际上默许粤海关监督在缴纳政府额定数目之后,从中分肥。朝廷也知道粤海关监督捞钱多,手中紧张时,就命其捐银报效朝廷。能到粤海关任职的内务府官员,都是皇帝的亲信,主子有需要,自然心领神会,放点血也无所谓。以光绪十年(1884)为例,此年慈禧太后传懿旨,现在时事艰难,饷需支绌,着绅富摊捐银100万两交户部。捐银最多者,“前侍郎崇厚捐银30万两,侍郎崇礼捐银20万两,前内务府郎中文锡捐银15万两。前粤海关监督文铦捐银10万两,前粤海关监督崇光捐银15万两”。崇厚、崇礼、文铦、崇光四人,曾担任过粤海关总督,捐银合计75万两。文锡虽未曾担任粤海关总督,但其父明善曾担任过粤海关监督。

粤海关驻扎在省城之中,所管辖口岸众多,且事务繁忙,不得不委派书吏。乾隆五十一年(1786),粤海关监督穆腾额上奏称,分散在广东各地的大关总口及小口,距省城较远,一切验货缉私,具体事务,委托给书吏,再由粤海关监督挑选“亲信老成”的家丁前去监督。此奏得到了清廷的认可,此后以书吏管理各小关,以亲信家人加以监督的模式形成。

光绪元年(1875)四月,有御史弹劾粤海关,依赖家丁办理税务,渔利营私。清廷令粤海关监督文铦协助调查,并预备进行改革。文铦上奏解释称,至同治年间,潮州、汕头、廉州、北海添设新关,均委派官员征收,并未专用家丁。粤海关分洋税、常税两项,洋税事宜,悉归税务司,按照通商各款征收。常税各处,虽然一直派用家丁,不过家丁只负责稽查书吏,并不干预具体事务。文铦自称到任以来,正税能超额完成任务,新增盈余10万两,洋药正税多征收30余万两。今若进行改革,则任用新人,必须预备薪水,建盖办公场所,所费繁多。进而文铦以为,“任事首在得人,立法必期经久”,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改革,不如仍循旧制,此事遂不了了之。

广东沿海地方,各有总口,总口又各有分口。一府之中,多者分口达20余处,少则三四处。书吏经理税务,水手查验船货,家丁充当监督,大家一起发财。水手本来由广州将军选拔旗丁担任,自康熙年间开始,200余年间,水手将此职业世代相传,实如世袭。每年粤海关监督将各税口掣签,分派书吏,包征包解,不论大小关口,总是能捞到一笔。据广东巡抚张人骏所言:“书吏包办之弊,在于中饱滥支;水手查验之弊,在于留难索扰。”

在广州粤海关监督衙署设有总库房,负责保管各海关接来的税款,处理财务,在各分口也设有库房。各分口收入的常洋关税,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广州的总库房。总库房汇齐银两之后,按期解送京师户部或是内务府。粤海关总库房管理混乱,弊端百出,两广总督岑春煊曾云:“粤海各关口,岁收税银数百万,历任监督不自经理,内而所收税银,委诸库书掌握,任其肆意侵盗;外而各属税口派令家丁书役征收,水手复从而苛索。”

粤海关诸多弊端中,核心的问题就是奏销。两广总督岑春煊曾道:“其有甚者,则为历届奏销,任凭库书援造。”奏销是海关监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税银征收后,向户部汇报收支情况。每至奏销时,“库书捏造收支银两,少报收数,浮报支数,以收抵支率不敷数百万之多。”面对于此,户部也发出哀叹:粤海关“积弊之深,为各关之最”。

光绪十年(1884),户部令各海关统一报销制度,粤海关并未遵从。光绪二十三年(1897),户部清查时发现,在光绪十年至光绪十八年的八年之中,粤海关监督报告的粤海关洋税数字,与总税务司报告的数字,相差160万两,粤海关平均每年少报20余万两,而常税少报数目尚不在此内。

到了光绪三十年(1904),粤海关经历一次大的改革,试图清除其200余年的积弊。此年,粤海关库书周荣曜(周兆熊)与周启慈等人,侵盗库银达230余万两事发。清廷不得不下定决心,加以整顿。光绪三十年时,两广总督岑春煊正在广西督师剿匪,先由巡抚张人骏进行整顿。

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初四日,张人骏从粤海关监督常恩手中,接管所有事务。张人骏接手后,将所有书吏、水手革退,然后撤去包办名目,一律改派委员前去稽征,另招募巡丁查验货物。在征收关税时,除了正额之外,其他各种杂税,“有病于商者悉予禁革”。凡是沿袭已久,商民相安者,一律化私为公。

不过张人骏还是未敢提到废除粤海关监督,只是将粤海关监督关防封存,一切文书及税单照等,暂用巡抚关防。为了不得罪旗人,张人骏为粤海关监督常恩上奏,请皇帝不要追究其责任,又从新增归公款下拨出部分银两,用作广东旗人开销。张人骏的改革,收效显著,不到一年时间,粤海关收入增加40余万两。

岑春煊在庚子年的变乱之中,护送慈禧,一路从京师逃往西安,使慈禧对他信任有加,视为心腹。此后岑春煊连续被提拔,历任山西巡抚、四川总督,再调任两广总督。从光绪二十九年到三十一年,岑春煊担任两广总督,其间大力整顿官场,大批官员被革职。他在两广总督任内,总计参罢大小文武官员1400余人,得了个外号“官屠”。

光绪三十一年(1905),岑春煊回到广东,对粤海关进行深入改革。岑春煊派人至各地,查封周荣曜等人家产。周荣曜家产极丰,在南海、广州、澳门等处,广置房产,又穷奢极欲,家中有姬妾40余人。周荣曜在京师的住宅价值万余金,也被查封。周荣曜等人的财产被查抄后,被岑春煊拿来拍卖。在周荣曜家中查出信函多封,其中一部分被当时报纸获得,从中也可一窥其人脉。其中一封信中云,其正妻马氏想为儿子谋取进士功名,已搞定阅卷总裁二人。又有京师中送来的小哈巴狗两只,系大内赠送给某王爷,某王爷再转赠周家云云。

周荣曜长年与其妻在香港逗留,在香港所置产业值银百十万两。广东官方联系驻粤英国总领事,请香港总督封存,以备拍卖之后填补亏空。不过到香港办事,却不是内地这么简单,广东官方聘请了律师在港办理交涉事宜。周荣曜看着情势不好,急派人到广州联络岑春煊,表示愿意报效朝廷30万两白银,条件是不再追究责任,并将其在广州城内的房子解封。周荣曜长子周正锵系候选员外郎,次子周正本钦赐举人候选员外郎,三子周正贤系候选同知。其他涉案人员,均通过捐纳获得功名。此次案发之后,涉案众人功名均被革去,永远不准开复。周荣曜与子侄挟万贯家财,在港逍遥度日,又遣人至广东省内四处运动,以图复其功名。

岑春煊号为“官屠”,对于周家根本不放在心上,一手打压这群书吏,一手大力推动粤海关的改革。此次粤海关改革涉及内容颇多。首先,取消了粤海关监督,另设关务处,为粤海大小各关总汇处,一切关务改由两广总督兼管。另外设置总办,由广东藩司充当,以协助总督,同时负有监督使命。藩司兼管关务,办公费每月定为1000两,由关税下支出。其次,削减口卡20余处,以惠及商民,另在要道设置稽查,以增加海关税收。再次,整顿奏销制度。粤海关的奏销历来混乱。各关所收洋药厘金,九龙、拱北两关所征洋药税、百货税,只造册报户部,却不奏销。此次改革,将税务司所收洋税、九拱二关所有税收合并为一,其收数必须与总税务司所报之数相同,其支数必须符合实际开销支数。此外,对海关工作人员,给予丰厚薪资,以高薪养廉。以往海关人员,薪金微薄,只能通过舞弊来赚钱。此次大幅提高待遇,如粤海关提调每月银200两,坐办每月银160两,司事每月银24两,一般护勇每月也能有银4.2两。

取消变相的包税制后,粤海关收入激增,归公银增加40万两,摊还外债银增加50万两。据岑春煊自称,整顿之后当年即得银660万两,以580万两解部,80万两留作本省经费。粤海关的改革,在晚清系列改革措施中,可以说是极为难得的,能突破利益羁绊,取得实际成效的改革。粤海关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清帝国的财政压力,但却无法挽回大清帝国的颓势。作为改革的推行者岑春煊,虽因改革成果而被清廷褒奖,但因得罪利益集团太多,最终黯然退出官场。

光绪三十三年(1907),岑春煊入京为官,弹劾庆亲王奕劻收受粤海关书吏周荣曜贿赂甚多。慈禧太后云此事不过是传闻,岑春煊则云:“臣向不敢以风影之谈,臣固有凭据在手。”慈禧太后顾左右而言他,以袒护庆亲王。岑春煊在广州时所“屠”的官,多是花钱买来的,卖官的人正是首席军机大臣庆亲王奕劻。奕劻见岑春煊到处整人,断自己财路,心中记恨,而岑春煊与袁世凯又是政治上的竞争对手,号为“南岑北袁”,遂与袁联合起来对付岑春煊,最终将其斗败,迫使其退出政坛。 eskBmnCf7ZZdFUSWu8mIirqPENyhR13k+LE4gjwK/vBpwkEe0lSDfdrWNNk/uY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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