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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眼女孩

电话铃声惊醒了我,我滚到床边拿起听筒。老头——大陆侦探社旧金山总社经理——干净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

“抱歉打扰你,不过你得去一趟莱文沃思街的格林顿公寓。一个住在那里叫伯克·潘本的男人,几分钟前打电话要我们马上派人过去。他好像挺激动的。你去处理一下好吗?看看他需要什么。”我说我会去的,然后打呵欠伸懒腰,诅咒这个潘本——不管他是谁,都害得我不得不脱下舒服的睡衣裤,换上外出的衣服。

我到格林顿时发现,这个搅了我周日懒觉的男人长得很瘦,白脸,大概二十五岁,棕色大眼睛,眼圈红红的,不是刚哭过就是没睡好,或者两者都有。给我开门时,他棕色的长发乱蓬蓬的,缀满绿色大鹦鹉的紫红色睡袍罩在酒红色的真丝睡衣裤上。

他领我进去的房间看起来像还没开张的拍卖场,或者小巷里的茶馆。圆圆的蓝花瓶、弯弯的红花瓶、瘦长的黄花瓶、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花瓶;大理石小雕像、乌木小雕像,各种材质的小雕像;宫灯、台灯和烛台;布幔、挂帘还有各种地毯;杂七杂八说不出哪里古怪的家具;怪异的图画东挂一幅西挂一幅,全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这房间感觉太不舒服了。

“我的未婚妻,”他一开口就是高分贝,再高一度就歇斯底里了,“不见了!她出事了!有人搞鬼,事情大大不妙!我要你找到她——把她救出来……”

我听到这里就放弃了。他说话像连珠炮,而且含混不清。“这个给带走了……神秘兮兮……给她挖了陷阱……”——这些话之间一点联系也没有,我可听不出半点儿名堂。所以我就没再想要听懂,干脆等他发泄一通算了。

我听过平常挺理性的人在极端刺激之下,胡言乱语得比这位两眼狂乱的年轻人还厉害;不过他的衣着(鹦鹉睡袍和鲜艳的睡衣)还有他周围的环境(这间摆设疯狂的房间)让我感觉太戏剧化了,所以他的话听起来非常不真实。

他人正常时,应该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五官端正,虽然嘴巴和下巴有点不好说,但宽宽的前额倒还好看。可我站在那儿,从他劈向我的夹缠不清的噪声里,只能偶尔分辨出他闹剧般的台词——这让我觉得他睡袍上的鹦鹉应该换成杜鹃。

没多久他发泄完了,朝我伸出瘦长的手,做出恳求的姿势。

“拜托好吗?”一遍又一遍,“拜托好吗?好吗?”

我息事宁人地点点头,看到泪水从他消瘦的两颊流下来。

“我们从头讲起如何?”我提议道,小心翼翼地坐在一张看起来不是很结实的雕刻长凳上。

“好!好!”他叉开腿站在我面前,手伸到头发里面,“开头,我每天接到她一封信,直到——”

“那不是开头,”我反驳道,“她是谁?干什么的?”

“她叫珍妮·迪兰诺!”因为惊讶于我的无知,他大叫起来,“是我未婚妻,可她现在走了,而且我知道——”

他又开始歇斯底里地说诸如“鬼把戏的受害者”、“诱进陷阱”之类的话。

我终于让他安静下来,在间歇性的情绪爆发之间,我大概知道了故事的来龙去脉:

这位伯克·潘本是个诗人。大概两个月前,他收到一封珍妮·迪兰诺的短信——由他的出版商转来的——里面赞扬了他最新的关于韵律的书。珍妮·迪兰诺刚好住在旧金山——虽然她不知道他也住这里。他回了她的短信,又收到一封。如此这般书信往来,没多久后他们就见了面。如果她真的和他说的一样美的话,那就不能怪他掉进爱河了。反正不管她美不美,他觉得她美,而且爱得很深。

这位迪兰诺姑娘在旧金山住的时间不长。诗人碰到她时,她一个人住在阿什伯里大道公寓。他不知道她家乡在哪儿,也不知道她的过去。他怀疑——根据某些含糊的暗示还有她难以形容的古怪行为——这姑娘生活在某种阴影之中,她的过去和现在都困难重重。不过那些困难是什么他毫无概念,也不在乎。他对她一无所知,只知道她很美,还有他爱她,她已经答应嫁给他。然后就在这个月三号——离这个星期天早上整整二十一天以前——女孩突然离开了旧金山。他收到她的一张字条,是邮递员送来的。

我硬逼着说非看不可,他才拿出了那张字条,上面写着:

伯克亲爱的:

刚收到一封电报,必须坐下一班火车到东岸。想打电话给你,但找不到人。我知道地址以后会马上给你写信的,万一有什么事的话(这几个字擦掉了,费很大劲才看得清。)

爱我爱到我回来,永不分离。

你的珍妮

九天以后他又收到她一封信,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寄来的。这封信我花了更多工夫才得以一见,上面写着:

亲爱的诗人:

我觉得我们好像已经有两年没见面了,我担心恐怕还得再过一两个月才能相见。

亲爱的,我现在没法告诉你我来这里的原因,有些事情是没法写在信里的。不过等我一回去,我就告诉你整个悲惨的故事。

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是说在我身上——你还会永远爱我吗,亲爱的?不过这样讲太蠢了。不会出事的。我才下火车,觉得很累。

明天我会写封长长的信作为补偿。

我的地址是斯特里克北街二一五号。我的先生,请你每天至少写一封信给我!

属于你的珍妮

九天来他每天收到她一封信——如果星期天没信,星期一就会收到两封。然后她的信就停了。而他每天寄到她那个地址——斯特里克北街二一五号——的信也开始退回,上面注明“查无此人”。他发过一封电报,电报公司表示,巴尔的摩分公司在斯特里克北街那个地址找不到珍妮·迪兰诺。

他等了三天,每小时都在等她的消息,可是一个字都没有。然后他就买了张票到巴尔的摩。

“不过,”他最后说道,“我不敢过去。我知道她遇上了点儿麻烦——我感觉得到——可我只是个笨手笨脚的诗人,没法处理神神秘秘的事。我可能什么也查不到,也可能运气好,歪打正着碰上了,但坏事儿的可能性更大,会给她惹来新麻烦,让她的处境更危险。我不知道到底会帮她还是害了她,可不能莽莽撞撞地闯过去。这事儿需要这方面的专家处理,所以我就想到了你们侦探社。你会小心,对吧?也许——我也不知道——也许她不想要人帮忙,也许你可以暗中协助。你们习惯这种事了,这案子你能接,对吧?”

在回答他之前,我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一家信誉良好的侦探社有两大忌讳,一是接下包藏祸心的客户,他们有时会把离婚诉讼包装得像是完全合法的作业;二是接下不负责的人的不切实际的空想——他们一心只想实现空想。

这位诗人现在坐我对面,神经兮兮地绞着他又白又长的手指。我觉得他够诚恳,不过我不确定他心智是否正常。

“潘本先生,”一会儿之后我说,“我想帮你处理这事,但不确定我能不能。大陆侦探社规矩很严,虽然我觉得这事可信,不过受雇于人,凡事还得照章办理。要是你能给我哪家公司或者有身份的人做的担保——比如信誉良好的律师,或是任何法人机构——我们都会很乐意接下这份工作。否则,我恐怕——”

“我知道她有危险!”他脱口道,“我知道——可我总不能到处宣扬她身处困境,把她的事昭告天下吧。”

“抱歉,不过除非你能提供这样的担保,否则这事我碰不得。”我站起身,“很多侦探社不讲究这些,你可以联系他们。”

他的嘴像小孩一样抽动起来,牙齿咬住下嘴唇。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他就要哭出来了。不过他慢慢地开口说:“我想你说得没错,找我姐夫罗伊·阿克斯福德担保呢?他的话够分量吗?”

“够。”

罗伊·阿克斯福德是采矿大亨,西岸的大企业他起码占了一半。什么事有他担保,任谁都会觉得够了。

“要是你现在就能联系上他,”我说,“安排我今天见他的话,我可以马上行动,以免误事。”

潘本穿过房间,从一堆装饰品里挖出一部电话。一两分钟后,他已经在跟一个他称为“丽达”的人说话了。

“罗伊在家吗?……他今天下午会在家吗?……不用,不过你可以帮我传个话。……告诉他今天下午我要请一位绅士登门拜访,是私事——我的私事——如果他能帮忙的话,我会非常感激……对……你会知道的,丽达……电话上不方便讲……好,谢谢!”

他把电话推回原来的藏身处,转头看我。

“他两点前都会在家。把我跟你讲的话全告诉他,他要是还有疑问,让他给我打电话。你要把整件事从头到尾都告诉他,迪兰诺小姐的事他一点儿也不知道。”

“好吧。临走前,告诉我她长什么样。”

“她很美!她是全世界最美的女人!”

这话写在赏金传单上会很好看。

“我要的不是这个,”我告诉他,“她多大?”

“二十二。”

“身高?”

“大概五英尺八英寸,可能九英寸。”

“苗条,中等身材,还是丰满?”

“倾向于苗条,不过她——”

他的声音很热切,我担心他会长篇大论,赶紧再出个问题打断他。

“头发什么颜色?”

“棕色——深棕色,都接近黑色了——而且又软又厚又——”

“好,好,是长是短?”

“又长又厚又——”

“眼睛什么颜色?”

“你有没有看过擦亮的银器上的阴影?当——”

我写下灰眼睛,然后急忙盘问下去。

“脸色呢?”

“完美!”

“嗯。不过是白,是黑,是红润,是发黄,还是什么?”

“白皙。”

“是鹅蛋脸,方脸,还是瘦长脸?脸形什么样?”

“鹅蛋脸。”

“鼻形呢?大,小,往上翘——”

“又小又匀称!”他的声音有一丝愤愤不平。

“她穿着怎么样?时髦吗?喜欢鲜亮还是暗一点的颜色?”

“美——”等我张嘴要他省省时,他终于脚踏实地地说,“非常暗——通常是深蓝和棕色。”

“她戴什么首饰?”

“没看她戴过首饰。”

“有疤或者痣吗?”他白脸上惊恐的表情逼得我干脆到底,“疣啊什么的,或是你知道的缺陷?”

他说不出话来,不过勉强摇摇头。

“有她的照片吗?”

“有,我给你看。”

他一跃而起,一路绕过房里太多的摆设,然后穿过遮了帘子的门口走出去。没一会儿他就拿了张特大照片回来了,还带着雕刻象牙相框。是那种艺术照——影影绰绰雾蒙蒙的线条,用来找人派不上啥用场。她很美,没错——不过那又怎么样?艺术照的目的就是这个。

“就这一张?”

“对。”

“我得借走,等我复印好了,马上还回来。”

“不行!不行!”他坚决反对把他恋人的脸交给一堆侦探看,“万万不可以!”

我终于拿到手了,不过费了很多口舌,为这么点儿小事真是不值得。

“我还要借两封她写的信,或者有她笔迹的东西,”我说。

“干什么?”

“复印。字迹很有用——到旅馆查住宿登记可以对照。而且就算用假名,人们偶尔还是会写个便条、备忘录什么的。”

我们又大战一个回合,结果我赢得三张信封和两张没有意义的纸条,上头全有女孩生硬的笔迹。

“她有很多钱吗?”引起争议的照片和笔迹样本都装入袋中后,我问道。

“不知道,这种事不好过问。她不穷,我是说她不用节衣缩食。不过她有多少钱或者怎么赚钱我一点儿也不清楚。她的钱存在金门信托公司,但有多少我可不知道。”

“她这边有很多朋友吗?”

“这件事我也不清楚。我想她认识一些人,可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你知道,我们在一起时除了我们自己,别的什么也不谈;除了彼此以外,我们对其他事情都不感兴趣,我们只是——”

“你难道从来没猜想过她从哪儿来,是什么人?”

“没有,我不在乎这些。她是珍妮·迪兰诺,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你跟她有没有共同的财务兴趣?我是说你们两个有没有过金钱或者珠宝之类的往来?”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她有没有跟他借过钱,卖些什么给他,或者用其他什么办法从他身上捞钱。

他一跃而起,面如死灰。然后他坐下去——瘫坐下去——脸涨得通红。

“抱歉,”他声音很重,“你不认识她,你当然得从各种角度看问题。没,没有那种事。如果你打算推测她是为了钱的话,恐怕你是浪费时间了。没那种事!她就是出了什么事,所以才会突然跑到巴尔的摩的,她离开我就为那个。钱?跟钱可没关系!我爱她!”

罗伊·阿克斯福德的宅第位于俄罗斯绿丘。他在一间像办公室的房间接见了我。他一头金发,个子很高,四十八九岁了还是一副运动员的身材,线条并未松弛。他是个大块头,血气充沛,看起来自信满满,而且不是没有道理的自信。“咱们的伯克这会儿又干什么了?”我告诉他我是谁后,他饶有兴趣地问道,悦耳的男低音中气十足。

我没告诉他所有的细节。

“他和一位珍妮·迪兰诺订了婚。她三个星期前去了东岸,然后突然失踪了。他对她所知不多,以为出什么事了,想找到她。”

“又来了?”他精明的蓝眼睛闪了闪,“这回是珍妮!就我所知,这是今年的第五个,我在夏威夷的那段时间肯定还错过了一两个。可你找我干什么?”

“我跟他要一个负责任的担保人。我看他人还可以,不过严格说来不太负责。他说了你的名字。”

“没错,严格说来他不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大个子男人眯起眼睛,抿着嘴唇想了想,然后说,“你觉得那姑娘真出事了吗?还是伯克自己多心?”

“不知道。本来我觉得是他胡思乱想,不过她寄来的两封信里确实提到有什么不对。”

“那你就尽管放手去找她吧,”阿克斯福德说道,“让这个珍妮重回他的怀抱。我想不出来这有什么坏处,至少让他这一阵子有事情可想。”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阿克斯福德先生。那你认为这事儿不会扯上丑闻什么的?”

“当然!伯克人不错,你知道的,只是被宠坏了。他一向体弱多病。再说他的收入够他过小康日子,还有余钱出出诗集,买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装饰房间。他是有点儿自视甚高——诗人都那副德行——不过心地还是好的。”

“那我就放手做了。”我起身说道,“对了,那姑娘在金门信托公司开了户,这件事我想尽可能多了解一下,尤其是她的钱的来路。但只要扯到客户资料,那儿的总会计克莱蒙是出了名的小心。要是你能帮我说个话,我问起来会顺利些。”

“小事一桩。”

他拿张名片在反面写了两行字交给我。离开前,我答应他说,如果还需要帮忙的话我会再来造访。

我给潘本打电话,说他姐夫已经同意了这件事。我给侦探社的巴尔的摩分社发了封电报,把我知道的全说了,然后我便去了阿什伯里大道那姑娘住过的公寓。

公寓的经理是一位体型庞大的女人,名叫克鲁特太太,穿了一身哗啦作响的黑衣服。如果说她比潘本多了解一点那个姑娘的话,程度也真是有限。姑娘在那儿住了两个半月,偶尔有人来找她,但潘本是经理唯一可以形容给我听的人。女孩三号退租,说她有事要到东岸,希望经理在她寄来新地址以前能帮她收收信。十天以后,克鲁特太太收到女孩的卡片,请她把信转到马里兰州巴尔的摩斯特里克北街二一五号。结果一直没有信需要转。

我在这栋公寓获得的唯一重要消息是:姑娘的两箱行李是被一辆绿色搬运车拉走的。城里某家数一数二的搬运公司就是绿色招牌。

接着我便去了这家公司的办公室,找到一位友善的值班人员(聪明的侦探都会花很多工夫与搬家公司、快递公司和铁路局的工作人员交朋友,拉交情)。我走时,手里记了这家公司的行李单号码和那两件行李运去的渡船行李房。

到了渡船大楼,根据手边的资料,我没花几分钟就知道行李已经寄去巴尔的摩。我又发电报到巴尔的摩分社,给了他们火车站的行李单号码。

这会儿已是周日深夜,所以我就收工回家了。

第二天早晨,金门信托公司开门营业前半个钟头我就到了里面,和总会计克莱蒙讲起话来。银行家所有传统的谨慎保守跟这位肥胖的白发老头所展现出来的相比都是小儿科。不过他瞥了一眼阿克斯福德的名片,还有背面的钢笔字“请给持有人最大协助”,便非常热心地同意帮忙。

“珍妮·迪兰诺在你们这儿有个账户或者曾经开过户,”我说,“我想尽可能多了解一些:譬如她给谁开过支票,数额多少,尤其是她的钱的来路。你们知道多少就说多少。”

他用粉红的手指头戳戳桌子上的一粒珍珠按钮,一个留着光亮的黄头发的小伙子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房里。总会计拿支铅笔在纸上草草写了几个字,交给一声不吭的小伙子,他就出去了。没多久他又回来,把一叠文件搁在总会计的桌上。

克莱蒙审阅了文件,然后抬眼看我。

“迪兰诺小姐上个月六号由伯克·潘本先生引见到这里,她拿八百五十元现金开了户。其后她存的钱包括:十号四百元;二十一号两百五;二十六号三百;三十号两百;这个月二号两万。除了最后一笔,其他存款都是现金,最后一笔是支票。”

他把支票递给我,是一张金门信托公司的支票。

付给珍妮·迪兰诺小姐,两万元整

(签名)伯克·潘本

日期是本月二号。

“伯克·潘本!”我惊叫道,有点傻了,“他常开这种面额的支票吗?”

“应该没有,不过我来看看。”

他又戳戳珍珠按钮,铅笔又滑过另一张纸,黄头发的小伙子无声地进来、出去、进来、出去。总会计检查刚放到桌上的那叠文件。

“本月一号潘本先生存了两万块——拿阿克斯福德先生的户头开的支票存的。”

“迪兰诺小姐的提款情形呢?”我问。

他又拿起和她户头有关的文件。

“她上个月的对账单和兑现支票还没寄给她,所有文件都还在。上个月十五号有一张八十五元的支票开给H.K.克鲁特;二十号开了三百块兑现,二十五号又开一百块兑现。那两张支票她显然都是在这儿换现的。本月三号她关掉户头,开了张两万一千五百一十五块的支票给她自己。”

“那张支票呢?”

“她在这儿兑现了。”

我点起一支烟,让这些数字在我脑海里飘来飘去。对我来说没有一张派得上用场——除了潘本和阿克斯福德签名的支票以外。克鲁特太太的支票是女孩唯一开给别人的支票,那当然是交房租用的。

“就是这样啦,”我大声总结道,“本月一号,潘本存了阿克斯福德的支票,数额两万。第二天他把那个数额的支票开给迪兰诺小姐——她存进户头。隔天她销了户,领走两万一到两万二的现金。”

“正是。”总会计说道。

在去格林顿公寓弄清楚潘本为什么没说那两万块之前,我先去了侦探社,问问巴尔的摩有没有消息过来。有个职员刚刚解开一封电报的密码。内容如下:

行李于八号抵达皇家山城车站,当天领走,无法追查去处。斯特里克北街二一五号是巴尔的摩孤儿院,该处无人知道这名女孩。继续查访中。

老头午餐回来时我正要离开,于是我跟他回他办公室谈了几分钟。

“看到潘本没?”他问。

“嗯,正在办他的案子——不过我看没戏。”

“怎么?”

“潘本是罗伊·阿克斯福德的小舅子。他两个月前碰到一个姑娘,坠入情网。那姑娘是个骗子,她的事他什么也不知道。上个月他从他姐夫手里要了两万块给那女孩,她扬长而去,只说她有事得去巴尔的摩,留了个假地址,结果查出来是孤儿院。她把行李寄到巴尔的摩,从那儿寄了些信给他——不过也可能是请朋友代她处理行李,转寄信件。当然,她是需要买一张船票才能托运行李,不过就两万块的骗局来说,这是小意思。潘本没有全盘托出,钱的事他根本没提。我看八成是觉得这么容易被骗太丢脸了。我这就去跟他问个明白。”

老头温和地笑了笑,他的笑总是五味俱全。于是我走了。

潘本住处的铃按了十分钟都没反应。电梯服务生告诉我潘本好像整晚都没回去。我在他信箱里留了张字条,然后到铁路公司的办公室,跟他们约好,如果有人拿了巴尔的摩到旧金山的车票来退钱,通知我一声。

办完这件事,我到《纪事报》的办公室去,查阅上个月的天气记录,记下四个白天黑夜都下雨的日期。带着记录,我去了城里最大的三家出租车公司。

这把戏我向来得心应手。女孩的公寓离公交车站有一段距离。我假设那几个雨天里她出过门,或者有人来访。不管哪种情况,她——或者她的客人——都很有可能叫出租车离开,而不愿冒雨搭公共汽车。如果真是这样,出租车公司的每日记录就会记下从她住处打出来的电话,以及乘客的目的地。

最理想的玩法当然就是彻底清查女孩租公寓期间每天的记录。不过,不管哪家公司都不可能接受这么大的工作量——除非生死攸关。说服他们拨些员工清查我选的那四天已经够麻烦了。

离开最后一家出租车公司后,我又去找潘本,不过他还是不在家。我又到阿克斯福德家里问了问,心想诗人也许会在那儿过夜,可是对方回答没有。

那天近傍晚时我拿出女孩的照片和笔迹,复印后每张一份寄到巴尔的摩,然后便回到三家出租车公司去拿报告。前两家没有资料,第三家的记录上说女孩的公寓打出过两个电话。

某个雨天午后,那里叫了辆出租车,将一个乘客载到格林顿公寓,那位乘客显然不是女孩就是潘本。还有一次是半夜十二点半,叫车到侯爵旅馆。

接第二次电话的司机在我询问时对这件事还稍有印象,他记得当时载的是个男客。我姑且按下这事不管。以旧金山的旅馆标准来说,侯爵旅馆并不算大,不过还是大到没法一一访查所有住客。

晚上我一直想联系到潘本,可是联系不上。十一点钟我拜访阿克斯福德,问他是否知道他小舅子人在哪里。

“好几天没见他人了,”百万富翁说,“昨晚他应该来这儿吃晚饭的,可他没来。我太太今天打了几次电话都找不到他。”

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前打电话到潘本的公寓,还是没人接。

然后我打给阿克斯福德,跟他约了十点在他办公室见面。

我告诉他潘本显然星期天以后就没回过他的公寓。阿克斯福德好脾气地说:“我不知道他这会儿在搞什么,估计也猜不出来。我们的伯克要是不做出人意料的事,就不是他了。你找那位落难千金的事进展如何?”

“进展到我已经有把握说这位大小姐没落难。她消失前一天才从你小舅子手里拿到两万块。”

“从伯克那儿拿到两万块?她一定是个厉害姑娘!可他从哪儿弄了那么多钱?”

“从你这儿。”

阿克斯福德肌肉发达的身体在椅子上一下子坐直了。“从我这儿?”

“对,你的支票。”

“没有啊。”

他的声音里没有争论,只是基本的实话实说。

“一号你没开一张两万块的支票给他?”

“没有。”

“这么说,”我提议道,“我们最好马上去金门信托公司。”

十分钟后我们到了克莱蒙的办公室。

“我想看看我兑现的支票。”阿克斯福德对总会计说。

黄头发的小伙子马上拿了厚厚一大摞东西进来。阿克斯福德快速地翻着,直到找到他要的支票。找到后他研究了老半天,等他抬头看我时,他慢慢地——但很有把握地摇摇头。

“我从来没见过这个。”

克莱蒙拿出一条白手绢擦着脑袋,对他的银行是怎么被蒙骗的大惑不解又心急如焚,但还得装着若无其事。

百万富翁把支票翻个面,看看背书。

“伯克存进来的,”听起来他完全不相信自己正说着的话,“一号那天。”

“我们可以跟给珍妮·迪兰诺小姐存这两万元支票的出纳谈谈吗?”我问克莱蒙。

他粉红的手指头哆哆嗦嗦地又按了一颗珍珠按钮。一两分钟后,一个脸色发黄的秃顶小个子男人走了进来。

“记不记得几个星期前你帮珍妮·迪兰诺小姐存了张两万块的支票?”我问他。

“记得,先生!记得,先生!全记得。”

“你记得什么?”

“呃,先生,迪兰诺小姐和伯克·潘本先生来到我的窗口。那是他的支票。我觉得他很少开那么大额的支票,不过记账员说他的存款够支付这笔钱。我把数额打进她户头的时候,他们站在那里——迪兰诺小姐跟潘本先生——有说有笑,然后他们就走了,就这样。”

“这张支票,”等出纳回了他的座位后,阿克斯福德缓缓地说,“是伪造的,不过钱我肯定会垫。没事了,克莱蒙先生,这事儿千万不要惊动大家。”

“当然,阿克斯福德先生,当然。”

两万美元重担从他的银行卸下,克莱蒙边笑边点头,大为轻松。

于是阿克斯福德和我离开银行,上了他从办公室开过来的双门跑车。不过他没马上开车,而是坐了一会儿,瞪着前方蒙哥马利街的车流,好像视而不见似的。

“我要你找到伯克,”他随即说道,男低音里没有任何感情,“我要你找到他,不能招来半点八卦。要是我太太知道这事——不,她绝对不能知道;她觉得谁看了她弟弟都会动心。我要你帮我找到他。女孩无所谓了,不过依我看,你找到一个就等于找到了俩。钱我不在乎,你不用伤脑筋把钱找回来,我担心一找钱这件事肯定会曝光。我要你在伯克搞出其他名堂以前找到他。”

“你如果想避免错误曝光的话,”我说,“最好的办法是先正确地曝光。咱们对外宣告他失踪了,把他的照片什么的统统交给报社。他们会卖力气的,因为他是你的小舅子兼诗人。我们可以说他病了——你说过他一向体弱多病——说我们担心他猝死在哪儿或者正精神错乱。不需要提到女孩或钱,但要先把他失踪的事传出去。我们这样解释可以避免别人——尤其是你太太——瞎疑心,因为这事儿早晚会传出去。”

起先他不赞成,不过后来还是我赢了。

接下来我们去了潘本的公寓,很容易就混进去了,因为阿克斯福德解释说我们跟他有约,想在里头等他。我在每个房间都展开地毯式搜查,一个洞都没落下。不管写在哪儿,只要是有字的东西我都读了,连他的手稿也没放过,可对他失踪的事我还是没有半点头绪。

我不请自看了他的照片——至少十二张,并往兜里装了五张。阿克斯福德说诗人的旅行袋跟行李箱都还在杂物间里。我没找到他金门信托公司的存折。

当天剩下的时间我都用来给报社准备我们想要他们知道的消息了。他们对我的前任客户非常慷慨大方:头版,配了照片而且肆无忌惮地添油加醋。旧金山如果还有人不知道伯克·潘本——罗伊·阿克斯福德的小舅子兼《诗集:沙陵及其他》的作者——失踪的话,不是文盲就是不看报。

这种广告很有效。第二天早上,四面八方的消息滚滚而来,有几十个人在几十个地方看见过失踪的诗人。其中几个看来挺有希望的——至少有可能,不过大多数从表面看就很可笑。

我按照线索去追查一份看起来不错的报告,不过无功而返。回到社里后,我发现有张留言条要我打电话给阿克斯福德。

“你能现在来我办公室吗?”他在电话里说。

有人把我领进了阿克斯福德的办公室。除了阿克斯福德,里面还有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小伙子。他鸡胸、穿戴时髦,估计是那种爱表现的员工。

“这位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弗尔先生。”阿克斯福德告诉我,“他说他星期天晚上看到了伯克。”

“在哪儿?”我问弗尔。

“看到他进了半月湾附近的一家餐厅。”

“确定是他?”

“错不了!他常来阿克斯福德先生的办公室,我认得他,肯定是他。”

“你怎么刚好会看到他?”

“我和几个朋友从海滩往回走,在那家馆子停下来吃点东西。临走时有辆车开过来,潘本先生和一个女孩或者女人——我没特别注意她——下车进去。直到昨天晚上看报说他从星期天起就失踪了,我才觉得事有蹊跷,所以我就想——”

“哪家餐厅?”我打岔道。

“白色木屋。”

“大概几点?”

“十一点半到午夜之间吧,我想。”

“他看到你了?”

“没有。他开过来的时候,我已经上车了。”

“女人长什么样?”

“不知道,我没看到她的脸,也不记得她穿什么,连是高是矮都不知道。”

弗尔能说的就这么多,我们打发他走了。然后我就用阿克斯福德的电话打到北海滩“意大利佬”希利的店子,留口信说,等“猪仔”格劳过去时,让他给杰克打电话。我见猪仔通常都用这个暗号,以免被人识破我们俩的关系。

“知道白色木屋吗?”打完电话后我问阿克斯福德。

“知道在哪儿,不过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则完全没概念。”

“哦,那是个贼窝,‘锡星’乔普林开的。这人以前是惯偷,禁酒时代餐馆生意好做,他就把不义之财拿来开店。他现在赚的钱比他以前四处撬保险柜时梦到的还多。零售烈酒算是他的副业,不过他赚钱的主要途径是把餐馆当做从半月湾转运私酒的中转站。这样做油水很大,因为西岸运送啤酒的货船上一半的私酒都在半月湾卸货。”

“白色木屋是贼窝,不该是你小舅子闲晃的地方。我亲自上那儿去一定会惊动众人的,乔普林和我是老朋友了。不过我可以安排一个人在那儿待几个晚上。潘本也许是那里的常客,甚至可能就住那儿。乔普林也不是头一次用那个地方藏人了。不管怎么说,我把我的人在那儿搁上一个星期,看他能查出什么。”

“那就都交给你了。”阿克斯福德说。

我从阿克斯福德的办公室直接回我的房间,坐下来等猪仔格劳,没锁外面的门。他推门进来时,我已经等了一个半钟头了。

“嘿!生意如何啊?”他大摇大摆地走到一张椅子前,一屁股坐下,两脚搁到桌子上,伸手去抓桌子上的一包烟。

这就是猪仔格劳:白脸,三十多岁,块头不大不小,永远穿得亮闪闪的——虽然有时候挺脏。他老摆出一副大摇大摆的样子,讲话虚张声势,装得非常自信,然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掩饰他极其懦弱的本性。

不过我已经认识他三年了。所以这会儿我走过房间,猛地把他的脚推下桌子。他差点儿向后仰倒。

“这是干什么?”他爬起来,蹲着吼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想挨揍吗——”

我朝他走近一步,他闪开了,穿过房间。

“哎,说着玩儿的嘛,别当真!”

“闭嘴,给我坐下。”我提出忠告。

我认识这个猪仔格劳三年了,用他也差不多有那么久,可我没法为他说半句好话。他是个懦夫、骗子、小偷、瘾君子;他出卖同行,要是没人看着,估计也会出卖老板,可真是一只好鸟!不过侦探本来就不好干,能用得上的工具就都要用。这个猪仔如果用得对,效率还挺高——意思是要一直掐住他的脖子不放,而且他带来的消息也不能全信。

他的懦弱对我来说正是他的资本。他的恶名传遍了黑道横行的西岸,虽然没人会笨到信任他——不管白道黑道——不过大伙儿倒也不完全排斥他。他的大多数同伙都认定他是懦夫,因此不构成任何威胁。他们以为他不敢出卖他们,以为他对黑帮发泄在告密者身上的雷霆之怒敬畏有加。不过他们没想到猪仔有个天分:在危险还没逼近时,他可以说服自己他是个雄狮般的英雄好汉,可以自由出入他想去或者我要他去的地方,而且带来我原本得不到的零星信息。

近三年来我用他用得还挺顺手;钱给得挺多,把他看得也挺严。报告里我提到他时用的是线民这个文雅的词,但地下社会形容他这种人的字眼比一般人说的“告密者”还要难听。

“我有个差事给你。”我告诉他。现在他又坐下了,脚放在地上,松弛的嘴巴向左边咧去,挤得那边的眼睛眯起来,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我就知道。”这是他惯常的台词。

“我要你到半月湾,在锡星乔普林的店里待几个晚上。这儿有两张照片,”我把潘本跟女孩的个人照各一张推过桌子,“他们的名字和外貌都写在照片后头。我要知道他们是否在那儿露过脸,做了什么,平时待在哪儿。没准儿锡星把他们窝藏起来了。”

猪仔会意地从一张照片看到另一张,从咧着的嘴角吐出话来:“我觉得我认识这个男的。”这又是猪仔的一个特色,你只要提个名字或者讲些特点,他一定会做出这种反应——就算你随便编个人也一样。

“钱在这儿。”我把几张纸钞推过桌子,“你在那儿要是超过两个晚上,我会再加钱。跟我保持联系,打这个电话,或者办公室那个不对外公开的。还有——记好了——不准碰毒品!要是我在那儿看到你吸得晕头转向的话,我一定把你卖给乔普林。”

此时他已经数好钱了——总共也没几张可数的——然后一脸不屑地把钱扔回桌上。

“你还是留着打发报社吧,”他冷笑道,“没钱在那个店里能干啥?”

“两天的花费这可是绰绰有余的,没准儿还能剩一半呢。要是你在那里超过了两天,我会加钱的。完事以后拿工钱,之前想都别想。”

他摇摇头站起来。“我受够了你这个小气鬼,要做你自个儿做好了,老子不玩了!”

“今晚不去半月湾的话,你就完了!”我这样跟他保证,随便他怎么理解这个威胁。

当然,没坚持几分钟他就拿钱走了。每回找他办事都要先为开销争执一番,这是例行前奏。

猪仔走后,我靠回椅子,为这事儿抽了五六支法蒂玛香烟。先是女孩拿了两万块跑掉,然后诗人也走了,而且两个都到了白色木屋——不管是不是长住。表面看来事情很明显。女孩要潘本借用他姐夫的户头开张假支票,然后经过目前我还无法确定的步骤以后,他们一起逃跑了。

还有两个没有落实的细节。一是找到帮女孩寄信给潘本的同伙,女孩的行李也是他打理的,这件事巴尔的摩分社正在办。二是我查到有人从女孩的公寓坐出租车到侯爵旅馆,那人是谁?

第二点也许跟这件事无关,也许有关。要是我能找到侯爵旅馆和白色木屋之间的关联,或许就可以前后串出个名堂来。我翻了翻电话簿最后几页,找到了白色木屋的电话号码,然后我就去了侯爵旅馆。我到达时,认出在总机值班的女孩恰好以前和我有过交易。“是谁一直在拨半月湾的号啊?”我问她。

“老天!”她仰靠在椅子上,白里透粉的手轻轻掠过她前额上抹过发胶的大波浪红头发,“我已经够忙的了,怎么可能记住每一个打进来的电话?这儿又不是出租公寓,我们一个星期可不止一通电话。”

“你们可没有很多打给半月湾的电话,”我坚持道,一只胳膊肘撑在柜台上,一张折起来的五块钱钞票在手里若隐若现,“最近有过的话,你应该记得。”

“我看看吧。”她叹了口气,一副不抱什么希望然而尽力而为的模样。

她翻了翻手上的一沓纸条。

“这儿有一次——五二二号房打出去的,两个星期前。”

“打什么号码?”

“半月湾五十一号。”

那就是白色木屋的号码,我把那五块钱递过去。

“五二二的客人是长住吗?”

“是的,科尔克斯先生,已经住了三四个月。”

“他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要是问我的话,我会说他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绅士。”

“不错嘛。他长什么样?”

“是个年轻人,不过头发开始白了。皮肤有点黑,很帅,像个电影明星。”

五二二房的钥匙挂在架子上属于它的位置。我在一个能看得着它的地方坐下来。大概一个小时以后,有个职员取下那把钥匙,递给一个人。这人长得还真像电影明星,三十岁左右,皮肤黝黑,头发黑亮,两鬓有点发白。他足有六英尺高,穿着时髦,身材挺拔。

他拿了钥匙便消失在电梯里。

我当时就打电话到社里,请老头派迪克·弗利过来。十分钟后,迪克到了。他是一只加拿大小虾米——不到一百一十磅。虽然我见过无数会盯梢的人,但他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

“帮我跟踪个家伙,”我跟迪克说,“名叫科尔克斯,住五二二号房。你先到外头转转,到时候我会把他指给你看。”我回到大厅,又等了些时候。

八点钟时,科尔克斯下楼离开旅馆。我跟了他半条街——远到可以把他转交给迪克——然后回家。以防万一猪仔格劳想跟我联系,我一直待在电话旁边。当晚他没打电话。

第二天早晨我到社里时,迪克正在等我。

“运气怎么样?”我问。

“倒霉透了!”小个子加拿大人情绪不稳时,讲话就像发电报一样简洁,这会儿他可真是恼了,“过两个路口就把我甩了,只看到了出租车。”

“你说他发现了吗?”

“没有,脑子灵光,打保险牌。”

“那就再盯一次吧。最好准备一辆车,免得到时候他又耍那一招。”

迪克出去时电话响了。是猪仔格劳,打的是社里没登记的号码。“挖到什么了吗?”我问。

“多着呢!”他夸口道。

“很好!你在城里吗?”

“在。”

“二十分钟后在我房里见。”我说。

这个长着一张白脸的线民走进来时一副飘飘然的样子。他大摇大摆地穿过我没锁的门,迈着舞蹈般的步伐,总是在抽动的嘴角这会儿带着冷笑,活像全能全知的所罗门王再世。

“小子,我帮你弄妥啦,”他吹牛道,“对我来说是小事一桩。我去了那里,跟所有知道点儿什么的人都聊过,能看的也都看了。我用X光扫描了整个贼窝,我可是——”

“嗯,”我打断他,“恭喜恭喜,不过请问你到底发现了什么?”

“我正要说呢。”他抬起一只脏手,好像交警指挥交通,“不要急,我会一五一十全告诉你的。”

“当然,”我说,“我知道你很能干,有你帮我办事我真是幸运。不过请问潘本在那儿吗?”

“我就要说到那里了。我去了那边以后——”

“你到底看到潘本没有?”

“我正在说啊,我去了那边以后——”

“猪仔,”我说,“你干了什么我他妈的才懒得管,你看到潘本没有?”

“看到了,我看到他了。”

“好!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他在锡星那儿住。他,还有你给我的那张照片上的女人都在。她在那儿待了一个月了。我没瞧见她,不过有个小弟跟我提起过。潘本是我亲眼看见的。他们不常露面,老在他们住的地方待着不出来,那地方是锡星给他们住的。潘本从星期天开始就待在那儿了。我去了那边以后——”

“打听出那个女孩是谁了吗?他们在那儿干什么?”

“没,我去了那边以后——”

“行了,今晚你再去一趟那边。等你确定潘本还在那儿没走,就打电话给我。别搞砸了,我可不想跑到那儿把他们吓得溜之大吉。打社里没登记的那个电话,不管谁接,都说你要晚点儿才能回城——意思就是潘本还在那儿。所以你即使从乔普林的店打出来,也不会走漏风声。”

“我还要现金,”他站起来时说道,“花费——”

“我会帮你填表申请的,”我答应道,“现在滚吧,今晚你一确定潘本在那儿,就通知我。”

然后我去了阿克斯福德的办公室。“我看我找到线索了,”我告诉百万富翁,“希望今晚能让你跟他谈谈。我的人说他昨晚在白色木屋,也许就住在那儿。要是他今晚也在那里,我就带你过去——如果你想去的话。”

“为什么不现在去?”

“不行,那地方白天死气沉沉的,我的人在那儿晃太惹眼了,我不想让你或者我自己冒任何风险。除非确定能面对面见到潘本,否则我们不去。”

“那你要我怎么做?”

“今晚准备好一辆快车,我传话过来就马上出发。”

“没问题,我五点半以后会在家。你准备好要走就打给我,我去接你。”

那天晚上九点半,我和阿克斯福德并肩坐在一辆大马力进口车的前座上,一路风驰电掣开往半月湾。猪仔打过电话了。

一路上我们谁都没怎么讲话,那辆怪兽般的进口车很快就把我们送到了那里。阿克斯福德坐在驾驶座上,姿势悠闲舒适,可我头一次发现他有一个相当大的下巴。

白色木屋是栋很大的方形建筑,用仿石材料建成。从公路上伸出的两条弧形车道可以进入这里,这两条车道正好凑成一个半圆,公路本身是这个半圆的直径。这个半圆形的中心是车棚,底下停了乔普林顾客的车子,周围不是花圃就是灌木丛。我们开进这条半圆形车道的尾端,刚刚开始降低车速——

阿克斯福德猛踩刹车,庞然大物陡然停下,我们俩磕到了挡风玻璃——车子险些撞上一群突然聚拢过来的人。

车前灯打出的光圈照出一张张脸:苍白的、饱受惊吓的、鬼鬼祟祟的,还有带着冷酷好奇心的。灯光逐渐照出一张张脸下面的肩膀和白色胳膊,然后是被暗淡的男人衣服映衬得很显眼的亮色长袍和珠宝。

这是我的第一印象。等我把脸从挡风玻璃移开时,发现这堆人围着一个中心,那里面有个东西。我站起来,想从众人的头顶看过去,可是什么也看不到。

我从车道上跳下来,挤开人群穿过去。

有个男人趴在白色碎石路上,是个穿深色衣服的瘦子。就在他领子上头,脑袋和脖子的交接处有个洞。我跪下去眯起眼睛看他的脸,然后又挤出人群,回到阿克斯福德刚刚下了车的地方——引擎还在转。我说:“潘本死了——枪杀。”

阿克斯福德机械地脱下手套,折好放进口袋。接着他点点头,表示听懂了我说的话,然后向诗人的尸体周围的人群走去。我看着他消失在人群里,于是到旁边去找猪仔格劳。

我发现猪仔站在前廊上,背靠一根廊柱。我从他可以看到我的地方走过,绕到餐馆侧面比较隐蔽的地方。

猪仔在阴影里走了过来。夜不凉,但他的牙齿在打战。

“谁杀他的?”我逼问。

“不知道。”他发出哀声,我这可是头一回听他承认自己什么也不知道,“我在里头盯其他人。”

“什么其他人?”

“锡星,还有个我没见过的人,跟那女的在一起。我没想到潘本要出去,因为他没戴帽子。”

“这事儿你到底知道多少?”

“我给你打了电话以后没多久,那姑娘就和潘本从乔普林供他们隐藏的窝里出来了,坐在前廊另一头的一张桌子上,那边挺黑的。他们吃了一会儿东西,然后另外那个男的就来了,和他们坐在一起。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不过我想我在城里见过他,个子很高,打扮光鲜。”

应该是科尔克斯。

“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乔普林也来了,他们围着桌子一起聊天说笑。大概一刻钟后,潘本站起来往里走。我坐在一张桌子前盯他们,但那地方很挤,我怕我一走开桌子就会给别人占了,所以我就没跟那孩子。他没戴帽子,我以为他不会上哪儿去。不过他一定是穿过房子从前头出去了,因为没多久就传来了枪声。我原以为是车子引擎逆火,接下来是车子突突开走的声音,然后有人尖叫说外头死了人,大家全往外跑去看,发现是潘本。”

“你确定潘本中枪的时候,乔普林、科尔克斯跟那个女孩都在桌旁?”

“错不了,”猪仔说,“要是那个深色皮肤的男人叫科尔克斯的话。”

“他们现在人呢?”

“回乔普林的窝了。他们一看潘本被做掉,就回那儿去了。”

我对猪仔没有幻想。我知道他有办法出卖我,再为杀害诗人的凶手提供不在场证明。不过倒是有一点:要真的是乔普林、科尔克斯或者女孩联手做掉了诗人,又买通了我的线民,那我绝不会有办法证明凶案发生时他们不在酒店后面。乔普林有那么一伙食客,他让他们说任何话他们都会照办,眼睛都不眨一下,所以后面应该会有十多个所谓的目击者为他们作证。

所以我现在只能假设猪仔是忠于我的。“你看到迪克·弗利没?”我问,因为是迪克在盯科尔克斯的梢。

“没有。”

“去周围看看,告诉他我上楼找乔普林谈话了,让他也上去。你别走远了,万一我想找你也找得到。”

我从一扇落地窗进去,穿过空空的舞池,上了通往锡星住处的楼梯。那个地方在后面的二楼,我知道路,以前来过。乔普林跟我是老朋友。

我这就上去吓唬吓唬他和他朋友,看看有没有渺茫的机会问出什么东西来——虽然我知道自己手上没有他们的把柄。当然我可以从那个女孩下手,不过那就得对外宣告死掉的诗人伪造了他姐夫的签名开了张支票,这可行不通。

“进来。”当我轻轻地敲了敲乔普林客厅的门,一个熟悉的深沉声音说道。我推门而入。

锡星乔普林站在地板中间。他是个大块头,前任惯偷,肩膀厚实得超乎寻常,还有一张毫无表情的马脸。他后头坐着科尔克斯,一条腿搭在桌角。在他英俊的黑脸上,那抹玩味的微笑后面藏着机警。房间另一头的应该是珍妮·迪兰诺,那姑娘坐在一张大皮椅的扶手上。诗人说她很美,的确没有夸大其词。

“你!”乔普林一认出我,就马上厌恶地吼道,“你他妈的想要什么?”

“你有什么?”

不过我的脑子可不在这种文字游戏上,我在研究那姑娘。她看来好像有些眼熟——可我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也许我没见过她,也许是看了太多次潘本给我的照片,产生了似曾相识的感觉。照片是会产生这种效果的。

与此同时,乔普林说话了:“我可没时间浪费。”

我说:“要是你能把以前各个法官判你的刑期都省下来,加在一起可有不少时间呢。”

我以前在哪儿见过这女孩。她身材窈窕,一身发亮的蓝袍,前胸、后背和胳膊都露了很多,也确实值得一露;椭圆脸蛋是标准的粉红色,深棕色长发垂下来。她眼睛分得很开,带着一抹灰色,诗人比喻说像擦亮的银器上的阴影,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我研究起那个女孩来,她平静地回望我,可我还是想不出来在哪儿见过她。科尔克斯还在桌角上耷拉着腿晃荡。

乔普林开始不耐烦了。“拜托你不要再死盯着她。说,你到底想怎样?”他嚷道。

女孩笑起来,讽刺的微笑,露出小小的虎牙的一角,如剃须刀般尖利。看到那笑容,我认出来了!

她的头发和肤色骗了我。我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脸像大理石一样白,头发比较短,颜色像火焰。她跟一个老太太、三个男人和我,在土耳其街的一栋房子里玩过捉迷藏——为的是某银行小弟的凶杀案和价值十万的失窃债券。因为她使了手腕,她的三个同伙当晚都死了,而第四个——那个中国人——后来也在福尔瑟姆监狱上了绞刑架。她当时的名字是艾薇拉,从她逃离那座房子的那个晚上起,我们搜遍了每一条边境,甚至边境以外,都没有结果。

虽然我竭力掩饰,眼里想必还是泄露了我认出她来了,因为这会儿她蛇一般迅疾地滑下了椅子扶手,朝我走来。她的眼睛现在看起来更像钢而不是银。

我掏出枪。

乔普林向我迈出半步。“你想干什么?”他吼道。

科尔克斯滑下桌子,一只黑瘦的手在领带上头游移。

“想干这个——”我告诉他们,“我认为两个月前的一宗谋杀案和这姑娘有关,而且也许——我不确定——还包括今晚的。总之,我这就——”

我身后的电灯开关啪地响了一声,房间顿时暗下来。

我动起来,朝哪个方向动无所谓,只要能离开熄灯前我站的那个位置就好。

我的后背碰到一堵墙,于是我停住脚,蹲下来。

“快,孩子!”从我觉得应该是门的地方传来嘶哑的耳语。

但我认为这房间的两扇门都是关着的,要是开着的话,应该会露出灰色的长方形。大家都在暗中跑,不过没有一个挡在我跟灰暗的方形窗中间。

我前面有个什么东西咔嚓响了一声。那咔嚓声好像太轻了,不像是手枪打开保险,不过有可能是开弹簧刀的声音,接着我便想起了锡星乔普林对这种武器有偏好。

“走吧!”嘶哑的耳语像拳头一样打破了黑暗。

脚步声;被捂住了,听不分明……有个声音在不远处……

一只强有力的手突然掐住我的肩膀,肌肉发达的身体紧紧压住了我。我拿枪用力支开他,听到一声哀号。

那只手从我的肩膀移向脖子。

我用膝盖撞了他一下,又听到一声哀号。

我身体一侧的某处觉得火烧火燎的。

我又拿枪猛戳了一下——等枪口摆脱那挡住它的软软的障碍物以后,我把枪抽回,按下扳机。枪响声。我听到了乔普林的声音,带着实事求是的惊奇:“他妈的!打中我了。”

我猛地跳起身,向一扇打开的透出暗淡黄光的门走去。我没听到有人走掉,因为我太忙了。不过我知道乔普林压在我身上时,其他人都趁机溜走了。

我边跳边滑,一步几个台阶地从楼梯上跑下来,一个人也没看到。我跳到舞厅地板上时,有个小弟挡了我的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我没问,直接用枪柄打他的脸,然后继续走。我跳过一条伸出来绊我的腿,到了门外我又打伤了一张脸。

然后我就到了门外半圆形的车道上。车道另一头,一道红色车尾灯拐向东,朝乡间大路开走了。

我朝阿克斯福德的车飞奔时,注意到潘本的尸体已经被抬走了。有几个人还围在他躺过的地方,此时他们张大了嘴吃惊地看着我。

车子跟阿克斯福德下车时一样,引擎还在转。我开车绕过花圃上了公路,笔直朝东开去。五分钟后,我又瞥见了车尾灯的红点。

我开的这辆车比我这辈子需要的马力都大,超过了我能处理的范围。我不知道前头那辆开得有多快,不过我追上去时,感觉它好像一直没动似的。

一英里半,或许两英里——

突然,一个男人出现在前边的路面上,我的车灯还照不着他。但下一瞬间车灯已经照到他了,是猪仔格劳!

猪仔格劳站在路中央看着我,一手一把自动手枪,闪着暗淡的金属光。

他手里的枪好像发出微红,然后又在我车头灯的照耀下转暗——先发亮后转暗,就像广告招牌上的两个灯泡一样。

挡风玻璃在我周围变得粉碎。

猪仔格劳——这位线民的名字在太平洋海岸由南到北都是懦夫的代号——站在路中心,对着朝他冲去的金属流星开枪……

我没看到结局。

我坦白承认,他死灰色的脸出现在我的散热器上时,我闭上了眼睛。我坐下的金属怪兽抖了一下——不是很厉害——然后前头的路又空了,除了那飞驰的红灯。我的挡风玻璃没了,风猛吹着我没戴帽子的头,吹得我眯起的眼睛流出了眼泪。

没多久我发现我在自言自语:“那是猪仔,那是猪仔。”简直不可思议。他出卖我不奇怪,这是意料之中的。他偷偷跟我上楼把灯关掉也不足为奇。不过对他来说,直挺挺地站在那儿,死在——

前头的车扫来一道橘黄色的光,打断了我的惊异。子弹离我很远——从一辆开着的车朝另一辆开着的车射击,想射准可不容易。不过照我现在的速度看,要不了多久我就会近到成了可以射得到的靶子。

我打开仪表板上的探照灯。灯光还没打到前头的车,不过我可以看清是女孩在开车,科尔克斯坐在她旁边转着身看我。那是辆黄色单排座敞篷车。

我慢下来一点。跟科尔克斯对决我处于下风,因为我得一边开车一边射击。我的上策是和他们保持距离,直到抵达某个小镇——总会到的,现在还不到午夜。随便哪个镇,街上总会有人,还有警察。到时候我加速赶上,占上风的机会比较大。

这样开了几里路以后,我的猎物识破了我的策略。黄色敞篷车慢下来,晃了晃,然后横堵在路上。科尔克斯和女孩马上下了车,蹲在他们的路障后头。

我有股冲过去把他们撞成烂泥的欲望,不过那欲望不是很强。等那短短的念头过了,我踩了刹车,然后摸索着打开探照灯,让对方的敞篷车整个暴露在强光下。

敞篷车的轮子附近射来一道光,探照灯猛地晃动,不过没打到灯玻璃。当然这是他们的第一目标,然后……

我缩在车里,脱下鞋子和外套,等着击破灯玻璃的那颗子弹。

第三颗子弹打碎了探照灯。

我关掉其他灯,跳到路上。等我停住脚步蹲下来的时候,已经靠着黄色敞篷车朝我的一边了。这把戏实在是安全容易。

女孩和科尔克斯一直借着大灯打出的强光看东西。等那灯突然灭掉,周围的弱光也跟着没了,他们就置身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这一来他们的眼睛至少要花一分钟才能适应灰暗的夜色。我穿了长袜的脚在碎石路上悄没声息,现在我们中间只横了辆敞篷车——我知道这一点,他们不知道。

科尔克斯在靠近散热器的地方轻声说:“我从壕沟过去把他干掉,你偶尔朝他开几枪,给他点事儿做。”

“我看不到他。”女孩抗议道。

“你的眼睛马上就能适应,反正朝车子开枪就是了。”

女孩对着空空的旅行车放枪时,我移向散热器。

科尔克斯四肢着地,向着这条路南侧的壕沟匍匐前进。我站起身,准备跳起来拿枪敲他的后脑勺。我不想杀他,可我想赶紧把他制住。待会儿还有女孩得对付,而她少说也跟他一样危险。

我铆足力正要跳,也许是出于猎物的本能,科尔克斯扭过头来看到了我——看到了一个很有杀伤力的阴影。

我没跳,开了火。

我没去看我是否打中了他,那样的距离失误的可能太小。我弯下腰,溜回敞篷车后座我原来待的那个位置,然后等着。

女孩做了我在她那个位置也会做的事:她没开枪,也没转移到开枪的方向。她以为我比科尔克斯抢先到了壕沟,干掉了他,并以为我的下一步是绕过车子到她后头去。为了防范这一点,她绕过敞篷车,好从车子靠近阿克斯福德车的那一面突袭我。

等她偷偷绕个弯过来,小巧精致的鼻子恰巧凑到我伸出去等着她的枪口上。

她小声地尖叫。

女人有时不讲理——枪都抵在身上了,她们可能还不当回事。所以我就攥住她拿枪的手——算我幸运,她扣下扳机的时候我的手正要抓到她的枪,一节食指卡在了扳机和扳机护弓之间。我把枪从她手里扭出来,解放了我的手指头。

不过她还没放弃。我站在那儿,枪口离她身体不到四英寸,她竟然转过身朝北边黑洞似的树丛跑去。

这种不专业的步骤让我愣住了。等我回过神来,我把她跟我的枪都装进口袋,起步追她,每跑一步,袜底就多扯破一些。

我抓到她的时候,她正想翻过一道铁篱笆。

“别闹了,行吗?”我生气地说,左手指钳住她的手腕,领着她回到敞篷车,“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别跟个孩子似的!”

“你弄痛我的胳膊了。”

我知道我没弄痛她的胳膊,而且我知道这女孩是四件——也许是五件命案的直接原因,不过我还是松了攥住她手腕的力量,差不多就像朋友握着她一样。她走回敞篷车时还算心甘情愿。我一手抓着她的手腕,一手把灯打开。科尔克斯躺在车头灯的强光底下,缩成一团,脸朝下,一只膝盖压在身子底下。

我拖着女孩直接对着强光。

“现在就站在那儿,”我说,“乖乖的别动,你动一下,我就打掉你一条腿。”我很认真。

我找到科尔克斯的枪,放进口袋里,跪在他旁边。

他死了,锁骨上方有一个弹孔。

“他——”她的嘴在抖。

“嗯。”

她低头看他,稍稍哆嗦了一下。

“可怜的费格。”她小声说。

我已经多次提到这女孩很美,而现在站在车头灯发出的耀眼白光底下,她看来不只是美。就算在我这种缺乏想象力,每天忙着抓小偷的中年人的脑袋里,她也会引发疯狂的想法。她实在是——

总之,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对她龇牙咧嘴地说道:“对,可怜的费格,还有可怜的胡克,还有可怜的泰,还有可怜的洛杉矶银行小弟,还有可怜的伯克。”我一一说出我知道的那些因为爱她而死的男人。

她没有生气。她灰色的大眼睛抬起来,看着我的目光让我无法测度。浓密棕发下——我知道是假发——那张可爱的鹅蛋脸看起来有些忧伤。

“我想你是以为——”她开口道。

不过我已经受够这些了,我的脊椎不舒服。

“走吧,”我说,“现在我们只能先留下科尔克斯跟敞篷车在这儿不管了。”

她没说话,跟着我走到阿克斯福德的庞大汽车前。我系鞋带时她就默默坐着,我在后座帮她找到一件袍子。

“披上吧,挡风玻璃没了,会很凉。”

她默默地照着我说的做了。可是等我开过敞篷车后面,调直车身,再度上路朝东开以后,她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

“不是要回白色木屋吗?”

“不,红木城——郡立监狱。”

开了或许一英里远,我都没看她,可我知道她正在研究我有些臃肿的侧脸。她的手又搁到我前臂上,向我凑过来,呼吸暖暖地吹到我脸上。“你停一分钟好吗?有件事——有些事我想告诉你。”

我把车停在路边一块坚硬的空地上,在座位上稍稍扭过身子,好更直接地面对她。

“你开口以前,”我告诉她,“我希望你知道,我们停在这儿你只能谈潘本,要是岔开话题,我就一路开到红木城。”

“你连洛杉矶的事都没兴趣吗?”

“没有,那个案子已经了结了。你跟胡克·里约丹还有陶泰中、奎尔夫妇对银行小弟的死负同等责任——虽然是胡克动的手。胡克和奎尔夫妇在我们的土耳其街狂欢夜就死了,泰上个月上了绞刑架。现在我逮着你了。我们有足够的证据绞死泰,不利于你的证据则更多。那案子结了,完全彻底结了。如果你想告诉我潘本的事,我会听,否则——”

我手伸向引擎启动器。

她的手指压在我的胳膊上止住我。

“我是要告诉你那件事,”她急切地说,“我要你知道事情真相。你会把我带到红木城,我知道。不要以为我还指望——我还抱了什么傻念头。我只是要你知道这件事的真相。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特别在意你的想法,可是——”

她的声音小下来,然后听不到了。

然后她又迅速开口说起来,好像担心故事没讲完就被打断似的。她身体微微前倾,所以那美丽的鹅蛋脸都快贴到我脸上了。

“那天晚上我跑出土耳其街的房子以后——当时你还在跟泰奋战——我打算离开旧金山。我有两千块钱,够我逃到任何地方了。接着我又想到,逃跑可能是你们意料之中的,所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待在这儿不走。女人要改变外貌不难。我以前留的是红色短发,白皮肤,穿灰衣服。我只不过染了头发,买了这些假发让头发看起来长一些,往脸上抹了点儿颜色,再买几件暗色衣服,然后用珍妮·迪兰诺的名字在阿什伯里大道租了间公寓,就这样我成了一个全新的人。”

“虽然我知道自己随便去哪儿都不会被认出来的,不过我觉得还是暂时待在家里比较安心。为了打发时间,我读了很多东西。这也是我碰巧看到伯克的书的原因。你读诗吗?”

我摇摇头。就在这时,一辆朝半月湾开去的汽车跃入眼帘——那是我们离开白色木屋后看到的第一辆车。她等车子开过以后又接着说,速度仍然很快。

“伯克当然不是天才,不过他写的某些东西有一点……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写了张字条告诉他我有多喜欢那些东西,寄给了他的出版商。几天后我收到了伯克的回信,得知他住在旧金山。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一点。”

“我们书信往返几次,他问我能不能来访,所以我们见了面。我不知道当时我爱不爱他,就连开头时也不清楚。我很喜欢他,再说他对我热情无比,而且有这么个颇有名气的诗人追我,也叫我受宠若惊。我当时是真的以为我爱他。我答应了嫁给他。”

“我没跟他提我的任何事。虽然我现在知道他根本无所谓,不过当初我不敢告诉他实情,又不想跟他撒谎,所以我就什么也没讲。”

“然后有一天费格·科尔克斯在街上看到了我。虽然我换了发型、肤色和衣服,他还是能认出我来。费格脑子不行,不过眼睛很厉害。我不怪费格,他也是照他的行规做事。他跟踪我回到了我的公寓。我告诉他我要嫁给伯克,做个受人尊敬的好太太。我太笨了——费格这人很古板,如果我跟他说我打算敲伯克一笔,他会放过我不插手的;可我一跟他说我不打算再招摇撞骗,而是决定改邪归正,我就成了他的猎物。你知道混混的观点——全世界的人只有两种:同行和潜在的受害者。所以如果我不行骗的话,费格就当我是嘴边的肥肉。”

“他打听清楚了伯克的家庭背景,然后跟我谈条件——给他两万,要不他就拆穿我的底细。他知道洛杉矶那趟买卖,也知道我避的风头有多紧。他就拿那件事要挟我。我知道我没法躲开费格,他会紧追不舍的。我告诉伯克我需要两万块。我知道他没那么多钱,不过我想他应该拿得到。三天以后他给了我支票。当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凑的,不过就算知道又怎么样?我非拿到钱不可。”

“当晚他就说了钱是怎么来的——他伪造了他姐夫的签名。他说他左思右想,担心伪造的事会被人发现,害我跟他一起被捕判刑。我是坏,可还没坏到让他为我坐牢。我把整个故事告诉了他,他眼睛都没眨一下。他坚持把钱付给科尔克斯,好保住我的安全,然后他开始计划进一步保护我。”

“伯克相信他姐夫不会因为他伪造签名而告发他。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坚持要我搬家,再改个名字,在我们知道阿克斯福德怎么处理这件事以前,我先不要抛头露面。不过那天晚上他走了以后,我另外又有了计划。我是真的喜欢伯克——喜欢到不愿意眼睁睁地让他代我受过,而且我对阿克斯福德又不是那么有信心。那天是二号,如果没出意外的话,阿克斯福德要到下个月初收到兑现支票以后才会发现假造的事,这一来我就有差不多一个月时间可以想办法了。”

“隔天我把所有的钱从银行取出,寄给伯克一封信,说我有事得去巴尔的摩,也抛了条线到巴尔的摩:行李、转信一类的事都由朋友帮我打点。然后我就躲到乔普林那里。我让费格知道我在那儿,等他过去后,我告诉他一两天内就会有钱给他。”

“之后他差不多每天都去,我就天天跟他拖,每一次都要比上次容易些。可我时间不多,用不了多久伯克的信就会从我给他的假地址退回来,到时候我希望我能在他身边,防止他做傻事。可在还他那两万块以前,我又不想跟他联系,只希望在阿克斯福德发现兑现支票以前能摆平伪造的事。”

“费格越来越好应付,可我还没完全制住他。他不愿意放弃那两万——那段时间这钱当然都在我手上——除非我答应跟他永远在一起。可我当时觉得自己爱的是伯克,不想跟费格定下来——暂时的也不行。”

“然后有个星期天晚上伯克在街上看到了我。我太大意了,开了乔普林的敞篷车到城里——就是后头那辆。偏有那么巧,伯克看到了我。我跟他说了实话。他告诉我他刚刚雇了个侦探找我。他有些地方就像孩子:他根本没想到钱的事,而这种事情不管什么侦探都会挖出来的!我知道假造的支票顶多一两天就会被发现,我知道!”

“我跟伯克讲明以后,他垮了。他原本认为他姐夫会原谅他,这会儿却一点信心都没有了。我不能放着他那样不管。他会把所有的事跟他碰到的第一个人一股脑儿地讲出来。所以我就把他也带到了乔普林的店。我本想让他在那儿待几天,看看事情的发展。要是报纸没提支票的事,我们就可以认定阿克斯福德不愿声张,伯克就可以回家把事摆平。可话说回来,如果报纸登出整件事,伯克就得找个永久的藏身地,我也一样。”

“星期二的晚报和星期三的早报都是他失踪的消息,不过完全没提支票。这是好事,不过我们又等了一天,想再确定一下。费格·科尔克斯这时候已经全知道了,所以我得把两万块给他。不过我还是抱有希望,想把钱——或者大部分的钱——拿回来,所以我又继续跟他周旋。不过要保护伯克可挺费事儿的,因为费格已经开始觉得我多少算是他的人了,嫉妒心一起他就恶语相向。不过我让锡星吓唬了他一次,所以我想伯克应该是安全的。”

“今晚锡星的一个手下过来告诉我们,有个叫猪仔格劳的人在这儿晃荡了两个晚上,说了几句笑话,意思好像是对我们有兴趣。有人把格劳指给我看,我就冒了个险在这儿的公开场合露了面,坐在他附近一张桌子旁。他一看就是个小丑——我猜你也知道——不到五分钟我就引他坐了过来,半小时以后我就得知他跟你通风报信,说了伯克和我在白色木屋。这些话他不是直接讲出来的,不过他说的已经足够让我拼凑出全局。”

“我上楼告诉了其他人。费格想马上把格劳和伯克一起做掉,被我劝住了。那样做对我们没好处,再说格劳现在连为我跳海都愿意。我原以为我已经劝住了费格,可没想到……我们最后决定伯克和我先开敞篷车走,等你到了这儿,猪仔格劳会假装吸毒昏了头,随便指认一男一女——不管是谁,只要刚好在他手边——说是我们两个。我起身去拿披风和手套,伯克一个人出门先上车——结果费格杀了他。我不知道他有这个打算!如果知道,我会阻止他的!请你相信这一点。我没有当初想的那么爱伯克,可是请你相信,在他为我付出那么多以后,我不会眼睁睁地任他们伤害他!”

“之后不管我愿不愿意,也只能跟其他人在一起了。我只好这么做了。我们哄着格劳告诉你,伯克遇害时我们三个全在后门廊上,另外我们也找了不少其他人编了同样的故事。然后你上楼来认出了我。真倒霉,刚好就是你——全旧金山唯一认识我的侦探。”

“其他的你都知道了:猪仔格劳跟着你上楼把灯关掉,我们跑到车上时乔普林跟你拖时间。然后,你飞车要追上我们时,格劳提议由他挡着你让我们脱身,而现在……”

她的声音消失了,稍微哆嗦了一下,我给的袍子已经从她雪白的肩头滑了下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紧贴在我肩上,我也哆嗦了一下。我的手指在口袋里摸香烟,拿出来一看,已经揉烂了。

“你答应要听的部分就这些了。”她轻声说道,把脸转开一点,“我希望你知道,虽然你心肠很硬,可不知怎么我——”

我清清嗓子,摆弄着那根揉烂的香烟的手指陡然稳定下来。

“别这么没品位,小妹妹,”我说,“你到目前为止干得都挺精细,不要粗里粗气砸掉自己的招牌。”

她笑起来——短促的一笑,带着怨气、率性,外加一点点倦意。然后她把脸又向我靠近一些,灰色眼睛柔和平静。

“不知名的小胖侦探,”她的声音里有种疲倦的嘶哑和疲倦的嘲讽,“你觉得我在演戏,对不对?你觉得我在演戏换自由。也许吧。要是你真肯给我自由,我当然会接受。可是——男人都觉得我美丽,我也玩弄了他们。女人就是这样。男人爱过我,而我任性地玩弄他们以后,会觉得他们卑鄙可耻。然后来了这么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小胖侦探,把我当成一个又老又丑的婆娘。我因此而被他激发出感情不是再自然不过的吗?女人就是这样。难道我的容貌平常到男人看了我却没半点兴趣?我很丑吗?”

我摇摇头。“你挺漂亮的。”我说,努力让我的声音听起来像我的用词一样随意。

“你这禽兽!”她啐了一口,然后笑容又温和起来,“可就因为你的这种态度,我才能坐在这儿跟你说几句心里话。要是你把我搂进怀里,把我紧紧贴到你的胸膛上——此刻我已经靠在那里了;要是你这会儿告诉我前头没有监狱在等我,我会很高兴,这是理所当然的。可这么一来,你虽然可以抱我那么一会儿,但你也就变成了我熟悉的众多男人之一:会爱、会被利用,又会被别人取代的男人。可就因为你不做这些事,就因为你像个木头人,我才想要你。如果我在演戏的话,小胖侦探,我会告诉你这些吗?”

我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努力克制不去舔我干燥的嘴唇。

“如果你还是那个男人,那个激得我对你无情无意的耳朵吐露爱意的狠心男人,我今晚就会坐牢。可是在那之前,难道我就不能听到一句全心全意的保证,说你觉得我不只是‘挺漂亮’而已吗?或者至少给我一个暗示,说如果我不是犯人,那么或许在我碰你的时候,你的脉搏会跳得快一点?我就要坐很久的牢——或许得上绞刑架,难道我就不能带着完整的虚荣上路吗?你难道就不能稍稍费点神,好让我事后不会觉得我所有的心里话都讲给了一个听得很无聊的男人吗?”

她的眼帘垂下,半掩住她银灰色的眼睛。她的头往后仰着,直到白色的脖子现出跳动的脉搏。最后一个字出口时,她的嘴唇覆在稍稍分开的牙齿上。我的手指深深掐进她白嫩的肩膀里。她头仰得更厉害了,眼睛合上,一只手搭上我的肩膀。

“你和地狱一样漂亮!”我对准她的脸狂吼,然后一挥手把她甩到车门上。

我摸索着启动器和排挡,感觉好像搞了一个钟头才把车开回路上,轰隆隆地驶向圣马提欧郡立监狱 。女孩又坐直身子,缩在我给她的袍子里头。我眯着眼睛面对前头狂扫着我头发和面孔的风。消失了的挡风玻璃——我的思绪又回到猪仔格劳身上。

猪仔格劳胆小懦弱的恶名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都传遍了。这样一个人,站在路上一动不动地等着金属怪兽向他冲来,一手一把完全没有抵抗力的枪。是她使猪仔格劳这么做的——坐在我旁边的这个女人,是她使猪仔格劳这么做的。他甚至连人都算不上,就是一条卑鄙的虫子,最大的想法也就是痛快地把毒品吸个够。可是为了她能够逃命,他居然不惜惨死在车轮下——为了她,这个我刚抓过她肩膀的女人,嘴唇紧紧贴在我嘴边的女人!

我又加大了马力,可还没到超速的地步。

我们开过一个小镇,行人匆匆避开以防万一,一张张骇异的脸庞上双眼纷纷瞪着我们。街灯照亮了我被风吹出来的眼泪。我盲目地错过了我要走的路,又折回去,开到乡间。

在一座又长又矮的山的山脚下,我踩了刹车,车猛地停下来。

我把我的脸靠近女孩的脸。

“而且,你还是个骗子!”我知道我吼得很蠢,不过我无法降低音量,“潘本从来没有把阿克斯福德的名字写到那张支票上,那件事他根本不知情。你跟他搞上是因为你知道他姐夫是百万富翁。你套他的话,挖出所有他知道的关于他姐夫在金门信托户头的事。你偷了潘本的存折——我搜他房间时没找到——然后伪造阿克斯福德的支票存进他户头。你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支票不会引人起疑。隔天你把潘本带到银行,说你打算存款。你带他去,是因为有他站在旁边,伪造是他签名的那张支票就不会有人怀疑。你知道他是绅士,无论如何都不会去看你存了什么的。”

“然后你就捏造了个巴尔的摩之旅。他跟我说了真相——他所知道的真相。结果星期天晚上你碰到了他——也许是意外,也许不是。总之,你把他带到乔普林那儿,编了个离谱到家的故事叫他能听进去,又能说服他在那儿待上几天。这可不难,因为那两张两万块支票的事他毫不知情。你跟你的同伙科尔克斯知道,如果潘本失踪的话,没人会知道阿克斯福德的支票不是他伪造的,也没人会怀疑那第二张支票是假的。你原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干掉,可是猪仔跟你透露我已经上路了,你就只好加快行动——所以你开枪杀了他。这就是事情的真相!”我大声嚷道。

整段时间里,她就瞪大她宁静温柔的灰眼看着我,不过这会儿它们稍微蒙眬起来,两道眉毛痛苦地拧成一团。

我猛抬起头,发动车子。

就在我们冲进红木城以前,她的一只手又搭上我的前臂,在那儿停了一秒钟,轻轻地拍了两次,然后缩回去。

她被收押时,我没看她,而且我想她也没看我。她给的名字是珍妮·迪兰诺,并说在看到她的律师前她拒绝吐露半个字。整个过程只花了短短几分钟。

在她就要被带走时,她停下来问能否跟我私下谈谈。

我们一起走到房间远处的一角。

她的嘴凑近我的耳朵,所以她的呼吸又像在车里时一样,暖暖地吹到我脸上。然后她小声说出了英语里最最恶毒的字眼。

之后她便向牢房走去。 kEBhBhri0XSLnCkitcHoCyYQ15ZtW8ojHDcmMBXfEBDKTWDQJ/ON4/EpghN8pl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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