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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临文不讳:作文时不避文字

《礼记·曲礼上》:“临文不讳。”郑玄注:“为其失事正。”意思是为了保证所记述事情的真实,写文章时不须避讳。

临文不讳之例,先秦多见。鲁庄公名同,而《春秋》中有“同盟”;鲁襄公名午,而《春秋》中有“陈侯午卒”;鲁僖公名申,而《春秋》中有“戊申”;鲁定公名宋,而《春秋》中有“宋人”、“宋仲几”。

汉代的韦孟写诗劝谏汉高祖刘邦的弟弟楚元王:“至于有周,历世会同。王赧听谮,实绝我邦。”除此,《汉书·武帝纪·刑法志》有“建三典以刑邦国”与“万邦作孚”,均不避“邦”字。

《礼记》书影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深恶避讳之繁,他在写诗作文时践行了“临文不讳”的规则,如《潮州上表》有“朝廷治平日久”、“政治少懈”、“巍巍治功”、“君陈相戒,以致至治”,《举张行素》有“文学治行众所推”,均不避唐高宗李治名讳;《袁州上表》有“显荣频烦”,《举韦觊》有“显映班序”,均不避唐中宗李显名讳;《贺即为表》有“以和万民”,也不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

宋仁宗御名为祯,《易经·乾卦》中有:“乾,元亨利贞。”有个叫胡瑗的人应召给宋仁宗讲《易经》,胡瑗直接把原文读出,并不避讳御名的嫌名“贞”,陪读的人都大惊失色,胡瑗却从容言道:“临文不讳。” 1Dwack+nCeVarr2ITRtUFWg06/0lEZCKbwC+azGxodQg+NxJolSBPHM0PS3SAT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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