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曲礼上》:“二名不偏讳。”唐代的孔颖达解释说:“不偏讳者,谓两字作名,不一一讳也。孔子言徵不言在,言在不言徵者。”意思就是二字之名,不需每字一一避讳,“徵”和“在”只要不一起出现,就不算犯讳。
但“二名不偏讳”并没有完全得以执行,如南齐太祖萧道成,为避偏讳“道”字,时人薛道渊改名薛渊;北齐高祖神武皇帝高欢的父亲名叫树生,就须避偏讳“树”、“生”二字,如《北齐书·杜弼传》就记载了这样的故事:“相府法曹辛子炎咨事云‘取署’,子炎讳‘署’为‘树’,神武怒其犯讳,杖之于前。弼进曰:‘礼,二名不偏讳,孔子言徵不言在,言在不言徵。子炎之罪,理或可恕。’神武骂曰:‘眼看人瞋,乃复牵经引礼。’叱令出去。弼行十步许,呼还,子炎亦蒙释宥。”
唐初政治相对清明,还不避偏讳,避偏讳只是个人行为,并未上升至国家礼法制度,甚至唐太宗在武德九年还下令规定“世”、“民”二字无须偏讳:“礼,二名不偏讳,近代以来,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典。其官号、人名、公私文籍,有‘世’、‘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讳。”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十也记载:“唐初不避二名。太宗时犹有民部,李世勣、虞世南皆不避。”但《老学庵笔记》卷十又载:“世南已卒,世勣去‘世’字,惟名勣。”可见,“二名不偏讳”在唐初也并未完全执行。
唐太宗酷爱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帖,并命赵模等人做成拓本,以赏赐皇族和大臣。唐人何延之著有《兰亭始末记》,记载了《兰亭集序》帖的流传以及唐太宗酷爱该帖的故事,其中有一段说:“今赵模等所拓在者,一本尚值数万钱也。人间本亦稀少,代之珍宝,难可再见。”这里就避了“世民”的偏讳,“世”改为“代”,“民”改为“人”,“人间”即“民间”,“代之珍宝”即“世之珍宝”。
李世民
大约至唐高宗时,就以避偏讳为国家礼法制度,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十载:“至高宗即位,始改(民部)为户部。”有个叫杨隆礼的人,为避唐玄宗李隆基名之偏讳“隆”字,改名为杨崇礼。甚至皇帝也要避前朝皇帝的名讳,如唐德宗时在重阳节设宴款待文武诸臣,德宗在宴会上即兴赋诗《重阳日赐宴曲江亭》:
早衣对庭燎,躬化勤意诚。
时此万枢暇,适与佳节并。
曲池洁寒流,芳菊舒金英。
乾坤爽气满,台殿秋光清。
朝野庆年丰,高会多欢声。
永怀无荒戒,良士同斯情。
顾炎武在《日知录》考证说:“时此万枢暇,适与佳节并。则讳‘机’以与‘基’同音也。”可见,唐德宗也要避前代皇帝的名讳:为避玄宗李隆基的偏讳“基”之嫌名“机”,他将“万机暇”改作“万枢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