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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对意义客观性的质疑

很长时间以来,人们曾普遍认为,语言的结构与宇宙和人类思维的普遍结构有一种或多或少的同源关系,因此,人们将语言、现实与思维置于同一的关系之中,将所指等于意义。对不少人来说,语言是容器,意义是其内容,翻译就是换容器。随着语言哲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意义的客观性提出质疑。

一、弗雷格的意义观

德国哲学家弗雷格(Gottlob Frege)在1892年发表了《意义与指称》(On Sense and Reference)一文,该论文被视为意义理论发展中的里程碑。正是在这篇论文中,弗雷格提出了“意义与指称有联系,但两者并不等同”的观点。

弗雷格首先讨论了“同等表达”(expressions of equality)的概念。什么是同等表达?试通过下面一组例子加以说明:

例1:唐僧是孙悟空的师傅。

例2:唐僧是唐僧。

按照弗雷格的观点,如果这种“同等”是所指个体的关系,那么例1表达的信息并不多于例2。例1中“唐僧”和“孙悟空的师傅”指称同一个人。我们谈论的是命名个体的两种不同方式的关系,而不是个体和自身的关系。因此,我们谈论的内容是有意义的,而不是简单的同语反复。例1中专名“唐僧”和名词短语“孙悟空的师傅”的区别才使得这个句子具有意义,但是二者的区别并非其所指的不同,而是对所指个体呈现方式的不同。

基于此类问题,弗雷格进一步提出,每一个名字都有与其呈现方式相关的因素,即“意义”(sense);同时,每一个名字都有所指,即“指称”(reference)。弗雷格又进一步用“晨星”(morning star)和“暮星”(evening star)这一对概念来进行解释说明。“晨星”和“暮星”分别指称早晨和夜晚天空中看到的星光。实际上,这两道星光是由于地球的自转在不同地方看到的同一个物体,即“晨星”和“暮星”都指的是同一个星体——金星。基于这一事实,我们可以说“暮星是晨星”(The evening star is the morning star.),也可以说“暮星是金星”(The evening star is Venus.)。弗雷格认为,虽然暮星和晨星有同样的指称,但二者的意义是不同的。他还认为,只要所指的个体保持不变,意义的多样化是可以接受的。弗雷格把意义当作一切名称的基本特征,名称可能只有意义没有指称,但不可能只有指称没有意义。

二、奎因的意义观

美国语言哲学家奎因(W. V. Quine)以其在数理哲学上的研究而著名。他出版的著作有《数理逻辑》( Mathematical Logic )、《语词与对象》( Word and Object )和《本质:非线性哲学词典》( Quiddities: An Intermittently Philosophical Dictionary )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为出版“当代世界学术专著·哲学系列”,曾邀请不同国家的哲学家共同推荐近五十年来最重要的十本西方哲学著作,奎因有三本书获得提名,总票数排在第一,而他的《语词与对象》也仅以一票之差落于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的《哲学研究》(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 ),屈居第二,其在哲学界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奎因通过翻译来论证语言的复杂性和意义的不确定性。用翻译来厘定语言的意义,可以将语言符号本身与意义很好地区分开来,避免因为与语言形式纠缠不清而引起的歧义。奎因要证明的是:即使所有的条件都得到满足,翻译也不可能是确定的,因为根本就没有意义这种东西。因此,翻译具有不确定性。奎因为此提出了这样的论证:

(1)句子S2正确地翻译了S1,当且仅当(if and only if)S2 =S1意义相同;

(2)句子S3正确地翻译了S1,当且仅当S3=S1意义相同;

(3)如果存在意义实体,那么,若S2=S3=S1,则S2=S3意义相同;

(4)如果存在意义实体,则S2与S3逻辑相容;

(5)但存在这种情况,S2和S3都正确地翻译了S1,但它们在逻辑上并不相容;

(6)依据(4)和(5),不存在意义实体。

奎因为了证明翻译的不确定性设计了“原始翻译”(radical translation,或译为“彻底翻译”“根本翻译”“极端翻译”)的思想实验。它指的是对迄今为止从未接触过的某种语言的翻译。奎因让我们假设这样一种情况:一个母语为英语的语言学家来到某个原始森林,试图建立一本指导他的同胞与森林原住民沟通的翻译手册,在此之前,语言学家对于森林语言没有任何概念,两种语言之间也没有任何文化和历史上的联系,由于没有任何资料可以借鉴,语言学家必须从头开始学习森林语言。在了解这位语言学家学习森林语言的过程之前,必须先了解奎因的一个重要概念:刺激意义(stimulus meaning)就是一个句子相对于一个特定的说话者在特定时刻的意义,它要解决的是有了什么样的感官刺激才肯定该语句或者否定该语句这一问题。刺激意义有肯定和否定之分。接下来是奎因对这位语言学家学习森林语言的经典描述:

语言学家来到原始森林之后不久,看见一只兔子跑过,这时他听到一个原住民喊了一句“Gavagai”,语言学家推测这个发音意指rabbit或Lo,a rabbit,便把它当作观察句记录下来。他相信,Gavagai对于原住民的刺激意义和rabbit对于自己的刺激意义是相同的。以后,语言学家会寻找机会检验他的判断是否正确,方法是在面临同样或类似刺激时向同一个或其他原住民试探性地发问“Gavagai?”看看他们是赞同还是反对。了解原住民表示同意或反对的词语同样需要一个过程,语言学家只能通过观察去猜测。比如,当兔子之类的东西出现时,他问“Gavagai?”原住民要么回答“Evet”,要么回答“Yok”,他便猜测其中的一个指“是”,另一个指“否”。通过不同刺激场合的反复尝试,语言学家便可以识别出原住民表示同意和反对的词语。一旦知道了原住民对自己的问题做了肯定回答后,语言学家便可以在自己的翻译手册的一栏写下Gavagai,而在对应的另一栏写下rabbit。 (3) (Quine, 1960: 32)

在这种原始翻译的情境中,会出现奎因想要的情况:两种不同的翻译方式都正确,但彼此不相容。例如,语言学家可能会把“Gavagai”翻译成“兔子”或“有兔子的时间段”或“兔子的部分”。有理由相信,这两种替代的翻译可以像翻译成“兔子”一样正确,但确实是互不相容的,因为“兔子”既不是“有兔子的时间段”,也不是“兔子的部分”。

由此,这个原始实验验证了奎因“不存在意义实体”的论断。在这个论证的(1)和(2)中提到了“正确地翻译”。如果翻译是否正确的标准就是是否具有同样的意义,那么就谈不上(5)的情况。奎因因此引入了一个不同于意义的标准——实用主义标准的行为主义版本。实用主义的口号是Make difference different,要使差异表现出来,即要在实践的差异上理解意义的差异。意义必须体现为实践后果(practical consequence),这就是实用主义意义理论的核心信条。以实用主义的标准看,“Gavagai”的意义是什么,它指称的对象是什么,取决于人们使用这个词语进行交流时的顺利程度。按照这里的实践理解,奎因的翻译标准就是刺激—反应。 sVOmPnQUM6poNdZns+mCSjvzSky0Bqmqx/MTtqmGPH0D/T1QpX/ndGL2ObWW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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