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笔者曾先后两度整理发表梅贻琦先生抗日战争时期所记的部分日记(第一次发表的是其1945年9月—1946年10月部分[节选],刊登于1988年9月出版的《近代史资料》总70号;第二次是其1941年全年部分,分两次刊登于1996年11月和1997年2月出版的该刊总89和90期)。这两部分日记发表后,曾引起许多读者(主要是清华和联大的老一代校友和梅先生的历代友生)的关注,他们积极索购,并表示希望能有机会再读到梅先生其他时期的或此时期其他年份的日记。这当然也是当时笔者所希望做到的。但限于种种条件,这个愿望一直拖到现在才部分地得以实现,即将所掌握的梅先生抗日战争时期所记日记(时间跨度是1941年1月—1946年10月)的全部篇页悉数整理贡献给读者,其中包括第一次发表的、已经补全的1945年9月—1946年10月部分;重经校订的1941年全年部分;以及新整理的1942年9月—1945年6月部分(此部分中间多有间断,总共约1200则)。这样,不但可部分满足上述读者的要求,使他们能更多地窥见当时梅先生通过日记形式所表现的思想、情趣的“全貌”,而且也了却了笔者的一项小小的心愿。
为了帮助读者(特别是中青年读者)理解日记内容,仍援前例,对于一些具体内容(主要是历史上的重要的人名、地名)由笔者略作简要的注释。因这次是集中刊印,所以理应把前两次所作的注释加以必要的调整(该合并者合并,该补充者补充),但限于资料不足和笔者所知有限,可能还有些当注未注或注释不切之处,希望读者见谅并加以指正。又,因日记所牵涉的人物过于浩繁,加注时理应有所取舍,其大致的原则是:①凡清华毕业生中的专任讲师以上的人物从先从宽加注;②凡在清华或联大任教的教授以上的人物从先从宽加注;③与联大及清华办学有关的社会各界人士择其重要者加注。
手稿中的笔误(包括漏字与衍文),订正者以“( )”标出;补缺者以“[ ]”标出;衍文加“〈 〉”;存疑之处标以疑问号“?”。又,日记手稿仅部分有简单标点,整理中加以当前通行的标点符号。
在整理过程中,对于一些极具体的问题,如文内某些数字的用字(用阿拉伯字还是中文字)问题;每条日期后面是否注以每周第几天的问题;以及某些汉字的使用习惯等等,可能会有某些昔今、前后不大一致之处,在整理中原则上悉按原文排印,特请读者谅察。
整理者记于清华园
200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