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朝拜祭祀为主要内容的陵寝制度,是东汉时期确立的。从东汉明帝(公元58—75)开始举行上陵朝拜和祭祀典礼,同时又废止为每个祖先建立一“庙”的制度,把历代神主汇集到一个祖庙之中,实行“同堂异室”的供奉办法。从此陵寝制度和宗庙制度都发生重大变化。
本来每年元旦公卿百官、四方来朝者、各郡来到京师的上计吏以及皇亲国戚,都要会集到朝廷,举行朝贺皇帝的仪式,叫做“元会仪”。据说光武帝(公元25—57)死后,葬于原陵,明帝在即位的次年,当举行“元会仪”以后,感到死去的光武帝不能再见到这样盛大的朝拜典礼,就亲自率领公卿百官把“元会仪”搬到原陵举行,向陵寝的“神坐”(灵魂的座位)举行朝拜和祭祀仪式,各郡的上计吏也依次向“神坐”报告粮食价格、民间疾苦、风俗善恶等等,“庶几先帝魂神闻之” 。这样把“元会仪”搬到陵寝来成为“上陵礼”,就使得陵寝在祭礼中的地位凌驾于宗庙之上了。
与此同时,还把原来宗庙每年“二十五祠”中最主要的“酎祭礼”,也移到陵寝来,按照“上陵礼”的仪式一样举行。西汉时期每年八月新的高级好酒酿成,叫做“酎”,要先送到宗庙奉献,叫做“饮酎”或“酎祭”。在宗庙中以这次祭祀最为主要而隆重,由皇帝亲自率领公卿诸侯百官来主持,祭祀的牺牲要用“九太牢”(九份牛、羊、豕三牲),比其他的祭祀要多;而且规定诸侯王、列侯必须按照封地内人口数的比率,献纳黄金助祭,叫做“酎金”。如果献纳黄金数量短少,或者成色不足,就要剥夺爵位 。这是当时祭献宗庙的主要仪式。到东汉时期,随着上陵礼的举行,这种“饮酎”礼也移到陵寝举行,仪式和上陵礼相同。这样,一方面取消了宗庙中最主要的献祭仪式,另一方面陵寝中要在每年正月和八月举行两次隆重的朝拜祭祀典礼,从此在统治者的祭礼中,陵寝的地位大大升高而宗庙的地位显著降低。
东汉明帝开始举行上陵礼,是对礼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徐乾学《读礼通考》卷九十四,辑录上陵礼的资料,有按语说:
汉不师古,诸帝之庙不立于京师而各立于陵侧,故有朔望及时节诸祭,此实祭庙,非祭陵也。又皆祠官致祭,天子不亲行,即世祖(光武帝)祭长安诸陵,止因巡幸而祭之,亦非特祭。其率百官而特祭于陵,实自明帝始也。
的确如徐氏所说那样,西汉时期在“陵旁立庙”,对祖先的许多祭祀仍在“庙”中举行,是“祭庙”而不是“祭陵”;皇帝“率百官而特祭于陵”,是从东汉明帝开始的。
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五“墓祭”条,对此发表评论说:
后汉明帝永平元年(公元58年)“春正月率公卿以下朝于原陵,如元会仪”(《后汉书·明帝纪》),而上陵之礼始。……而“(永平)十七年正月明帝当谒原陵,夜梦先帝(光武帝)、太后(明帝之母)如平生欢,……明旦日吉,遂率百官及故客上陵,……会毕,……感动悲涕,……”(《后汉书·皇后纪上》光烈皇后条)此特士庶人之孝而史传以为盛节,故陵之崇(指陵寝地位抬高)、庙之杀(指宗庙地位降低)也,礼之渎、敬之衰也。
这是顾炎武站在维护古代礼制的立场上发表这段评论的。他指出由于东汉推行上陵礼而使陵寝地位抬高、宗庙地位降低,确是事实;他又指出这一变化,是把“士庶人之孝”作为“盛节”,就是把社会上已经流行的“墓祭”搬到陵寝上作为重大典礼,也是事实。
自从春秋战国之际社会上开始推行“墓祭”以后,到东汉初年更为流行。东汉初年有“讳被刑为徒,不上丘墓”的礼俗。王充《论衡·四讳篇》认为“徒不上丘墓有二义”:
愧负刑辱,深自刻责,故不升墓祀于先(祖先)。古礼庙祭,今俗墓祀,故不升墓,惭负先人,一义也。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处,齐(斋)戒洁清,重之至也。今已被刑,刑残之人,不宜与祭,供侍先人,卑谦谨敬,退让自贱之意也。缘先祖之意,见子孙被刑,恻怛憯伤,恐其临祀,不忍歆享,故不上墓,二义也。
王充所说“古礼庙祭,今俗墓祀”,确是事实。当时所以会流行“墓祀”,就是由于人们认为墓葬是死者灵魂居住之处。王充说“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处”,墓葬之所以会成为“祭祀之处”,就是由于“鬼神所在”。从王充这段话,可知当时民间风俗十分重视“上墓”(或者称为“升墓”),“上墓”就是为了“祭供侍先人”。当时礼俗之所以要禁止受刑的人“上墓”,正是由于重视“墓祀”,免得“惭负先人”和影响祖先的享受祭祀。由此可见东汉初年,东汉政权之所以会推行“上陵礼”,不是偶然的,正是当时社会上重视“上墓”、“墓祀”的结果,也就是顾炎武所说把“士庶人之孝”作为“盛节”的结果。
东汉初年所以会实行隆重而大规模的“上陵礼”,确立以朝拜和祭祀为主要内容的陵寝制度,是和西汉中期以后豪强大族势力的发展,东汉政权以豪强大族作为其基础有关的。西汉中期以后,豪强大族在社会上和政治上的势力不断发展,他们把上墓祭祀祖先作为巩固大族团结的一种手段,因此重视族长的丧葬礼仪,逐渐推行儒家所鼓吹的“三年之丧”,纷纷在坟墓之前建立大规模的祠堂。东汉以后,这种风气更盛,不少祠堂用石建筑,石壁上雕刻画像,称为石祠、石庙或石室。祠堂之前还多建有石阙 。
东汉皇帝和大臣原来都是豪强大族出身,他们原来都建有祖坟和祠堂。光武帝的祖坟和祠堂在南阳、舂陵。光武帝在做皇帝以后建立宗庙制度,曾下诏说:“其南阳、舂陵岁时各且因故园庙祭祀。园庙去太守治所远者,在所令长行太守事侍祠。”(《续汉书·祭祀志下》)所谓“故园庙”,就是指原来祖坟前的祠堂。
明帝对陵寝制度的改革,扩大“寝”的建筑而举行上陵朝拜祭祀之礼,就是把原来豪强大族“上墓”、祭祀祠堂的办法加以扩大而搬到了陵园中来。豪强大族的重视“上墓”、祭祀祠堂,是用作团结大族成员的一种手段。东汉政权创立的由皇帝率领公卿百官以及各郡上计吏的上陵朝拜祭祀典礼,就是为了把代表豪强大族势力的公卿百官和各郡官吏团结在东汉皇帝的周围,用来作为巩固统治的一种手段。
东汉明帝在推行上陵礼和确立以朝拜祭祀为主要内容的陵寝制度的同时,又改革了宗庙制度。明帝临终下遗诏,说是为了节俭不起寝庙,把神主藏到光武庙中光烈皇后(明帝之母)的更衣室中 。所说节俭不过是个借口,主要原因还是由于推行上陵礼之后,宗庙已失去了重要作用。明帝对宗庙制度的改革,不但废除了西汉时期在“陵旁立庙”的制度,取消了为每个祖先建立一庙的办法,而且破坏了长期以来皇帝祖庙实行“天子七庙”之制,从此把许多祖先的神主供奉在一个祖庙(太庙)里,实行“同堂异室”的供奉办法。宋代朱熹对此发表评论说:
后汉明帝又欲遵俭自抑,遗诏毋起寝庙,但藏其主于光武庙中更衣别室。其后章帝又复如之。后世遂不敢加,而公私之庙皆为同堂异室之制。自是以来,更历魏晋,下及隋唐,……皆不能有所裁正。其弊至使太祖之位下同子孙,而更僻处于一隅,既无以见其为七庙之尊;群庙之神则又上压祖考,而不得自为一庙之主。以人情而论之,则生居九重,穷极壮丽,而没祭一室,不过寻丈之间,甚或无地以容鼎俎而阴损其数,孝子顺孙之心于此宜亦有所不安矣。(《朱子大全》卷六十九《禘祫议》)
朱熹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发表这段评论,对宗庙制度的变革来说是对的,如果结合陵寝制度的变革来看,就不对了。实际上东汉以后,帝王对祖先的祭祀更加隆重,只是把这种隆重的祭祀典礼从宗庙迁移到了陵寝,使宗庙失去了重要作用。
自从东汉明帝推行规模很大、参加人数很多的上陵礼,陵寝的建筑就不能不扩大和改造了,首先要建设举行仪式的大殿,同时还要建筑悬挂大钟的钟虡(钟架)。原来只有朝廷和宗庙悬挂有行礼用的大钟,例如西汉长安城中的高祖庙“有钟十枚,可受十石(钟的容量可以容纳十石的东西),撞之声闻百里”(《三辅黄图》)。到东汉时期,陵寝就必须像过去的宗庙那样,在大殿附近设有钟虡,悬挂大钟,以适应行礼的需要。从此钟虡和寝殿同样成为陵寝的主要建筑。因为举行上陵礼和饮酎礼,都把“钟鸣”作为开始行礼的信号的。《续汉书·礼仪志》记述上陵礼说:“钟鸣,谒者治礼引客,群臣就位如仪。”
东汉伏无忌《古今注》(《续汉书·礼仪志》刘昭注引)具体列举了东汉诸帝的陵园规模,不外乎下列三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以光武帝的原陵为代表,陵园四周设有方形的“周垣”,每边正中设门,南向正中的门称为“司马门”,司马门以内设有寝殿和钟虡。
第二种形式是东汉陵园的主要形式,以明帝显节陵为代表,没有“周垣”,代以“行马”(拦阻人马的木制警戒设施),“行马”以内设有石殿和钟虡。
第三种形式,如殇帝(105—106)康陵、冲帝(144—145)怀陵和质帝(145—146)静陵,规模较小,设有寝殿和钟虡。因为殇帝等三人童年去世,不把神主列入祖庙,寝殿兼作放神主的宗庙之用。
上述三种形式的陵园,都设有寝殿或石殿以及钟虡,以适应举行上陵礼和饮酎礼的需要。从此以朝拜和祭祀为主要内容的陵寝制度就完全确立了。此后历代的陵寝制度,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革和扩大的。东汉在陵墓之前建筑的寝殿或石殿,专为朝拜祭祀之用,唐宋以后的献殿(享殿)或上宫,就是由此发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