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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周朝的创建和东征的胜利

一 武王的建国措施和建都丰镐的政治设施

(一)克商后在牧野举行的告捷礼

古代贵族十分重视祭祀,以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记刘子语)。出师之前常常要祭祀天神或祖先,胜利之后也要向天神和祖先献祭告捷。据《逸周书·世俘解》记载,武王克商之后,就在牧野举行告捷礼,接连举行了五天 [1]

辛亥(四月十五日),荐(献祭)俘(所俘)殷王鼎。武王乃翼(敬),矢(陈设)珪、矢宪(一篇法令),告天宗(泛指天神)、上帝。王不革(原误作“格”,从卢文弨校正)服(不革服谓不改易显祖服装),格(到)于庙,秉(执)黄钺(“黄钺”二字原脱,从朱右曾校增),语治庶国(向祖先报告统治许多邦国的情况)。籥人(奏乐之官)九终(奏乐章九节)。王烈祖(意即显祖),自太王、太伯、王季、虞公(即仲雍)、文王、邑考(即武王之兄伯邑考),以列升(把神主按次序升登到一定的位置),维告殷罪(向祖先报告殷的罪状)。籥人造(进);王秉黄钺,正国伯(“国伯”谓诸侯之长,“正国伯”谓确定诸侯之长的席位)。

壬子(四月十六日),王服衮衣(衮衣为天子之服),矢琰,格庙。籥人造;王秉黄钺,正邦君(确定诸侯的席位)。

癸丑(四月十七日),荐俘殷士百人(用所俘殷贵族一百人作为牺牲献祭)。籥人造;王矢琰,秉黄钺,执戈。王入,奏庸(通作“镛”,大钟),大享一终(奏大享的乐章一节),王拜手稽首。王定,奏庸(通作“镛”),大享三终。

甲寅(四月十八日),谒戎殷于牧野(“戎”原误作“我”,从卢文弨校正,谓报告用兵伐殷于牧野情况)。王佩赤、白旂(指赤色、白色军旗)。籥人奏《武》(宣扬武功的乐章)。王入,进《万》(挥舞盾一类兵器的舞蹈),献《明明》三终(三节)。

乙卯(四月十九日),籥人奏《崇禹生开》(崇禹即崇伯鲧之子禹,开即禹子启),三终,王定。

一连五天的祭祀典礼,前两天是礼的开始,末一天是礼的结尾,主要礼节是在第三、第四两天举行。值得注意的有下列四点:

第一,武王出兵时带着祖先的神主(木主)载在车中,随军而行,直到牧野,战胜之后,就临时建造“牧室”,举行告捷之礼。《礼记·大传》:“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郑玄注:“牧室,牧野之室也。”这在春秋时代还有相同的事例。公元前五九七年(周定王十年)邲之战,楚胜晋,楚大夫潘党建议收集晋军尸体建筑“京观”(高丘),使子孙“无忘武功”,楚庄王没有接受这个建议,举出武王克商之后制作《颂》和《武》为例,主张“为先君宫(楚君祖先之庙),告成事(报告战胜)”(《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庄王这样在前线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该就是效法武王的。

第二,祭祀的祖先有太王、太伯、王季(季历)、虞公(仲雍)、文王、伯邑考等六人,不分嫡庶和直系、旁系,也不分立为国君者或未立而早死者。太伯、仲雍、季历同为太王之子,季历继承君位,而太伯、仲雍另外建立虞国;伯邑考与武王同为文王之子,伯邑考未立而早死。这种祭祖的制度,和商代完全相同。王国维认为武王用的就是殷礼,“盖周公未制礼以前,殷礼固如斯矣”(《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

第三,癸丑之日举行大享之礼,这是当时隆重的祭典,杀所俘殷王士一百人作为牺牲。这种杀人祭献之礼,也和殷贵族用“人牲”祭祀祖先相同。在殷墟的殷王陵东区曾发现一片大规模杀人祭祀后的埋葬坑。一九七六年发现了二百五十座这样的坑,其中一百九十一座中被杀害者的骨架多到一千一百七十八具。据研究,这一带就是商代王室的杀人祭祀场的遗址。被杀的都是战俘。殷墟卜辞中也常见用羌人与牛、羊一起祭祀祖先的例子。

第四,这时武王尚未宣布建立周朝,但是从所用礼制和所穿服装来看,已具天下之君的地位。他在“大享”之前,先“正国伯”,再“正邦君”,实际上已成为凌驾于“国伯”和“邦君”之上的“王”了。

上章所引《世俘解》说:“戊辰,王遂祡,循追祀文王。时(是)日王立政。吕他命伐越戏方。”说明武王在发布讨伐殷的南国诸侯命令之前,已在发布作为天下之王的政令。孔晁注:“是日立王政,布天下。”《世俘解》开头说:“维四月乙未日,武王成辟四方,通殷命有国。”“成辟”就是说成为天下之君。“乙未日”不合古代文例,有人认为这三句出于后人所加。

(二)在殷都举行社祭和告诫殷贵族

武王克殷后,曾到殷都举行社祭,见于《逸周书·克殷解》(《史记·周本纪》和《齐世家》曾引用):

翼(翌)日,除道,修社及商纣宫。及期,百夫(即百夫长)荷素质之旗(《史记》作“罕旗”)于王前。叔振(即曹叔振铎)奏(进)拜假(“假”通作“嘉”,“拜嘉”谓祝贺嘉礼),又陈常车(孔注:常车,威仪车也)。周公把大钺,毕公把小钺(“毕公”原误作“召公”,今从《周本纪》改正。《玉海》卷一五一作“原公”),以夹王(孔注:二公夹卫王也)。散宜生、泰颠、闳夭皆执轻吕(剑名),以奏王(《周本纪》“奏”作“卫”,刘师培谓“奏”即“夹”讹)。王入,即位于社、大卒之左,群臣毕从(《史记》作“既入,立于社南,大卒之左右毕从”。按“位”与“立”通用,当读为“莅”。大卒谓军士,“之”训“至”。朱右曾云:“王立于社南而屯卒于其西以卫也”)。毛叔郑奉明水(明水是用鉴在月下取得的露水),卫叔封傅礼(《周本纪》作“卫康叔封布兹”,《齐世家》作“卫康封布采席”,《周本纪》集解引徐广云:“兹者籍席之名。”“傅”通“敷”,义即“布”。刘师培谓:“礼疑丰讹,即《尚书·顾命》丰席,《顾命》言丰席画纯,正与《齐世家》采席合”),召公奭赞采(《周本纪》正义:“赞,佐也。采,币也”),师尚父牵牲(祭祀用牺牲)。尹逸筴曰(尹逸即史佚,“筴”古“策”字):“殷末孙受(纣)德,迷先成汤之明,侮灭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昊天上帝。”(《周本纪》作“天皇上帝”,刘师培校作“皇天上帝”)武王再拜稽首:“膺受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膺受大命”以下十六字原脱,从卢文弨引梁玉绳说,据《史记》、《文选》李善注及此书孔注校补)。

在殷都举行这样隆重的社祭,无非对殷贵族表明“革殷”是出于天命。

武王在殷都除举行社祭外,还曾召集原来殷的各等贵族加以告诫,见于《逸周书·商誓解》。告诫的对象,包括“冢邦君”(属国之君)、“旧官人”(原来殷的官僚)、“太史友”、“小史友”(上“友”字原误作“比”,下“友”字原误作“昔”,从孙诒让校正)及百官、里君、献民等(太史友、小史友指史官所属官员,里君指一里之长,献民指贵族)。

《商誓解》反复告诫殷贵族,内容主要有下列三点:

第一,周作为“小国”而克商,是出于天命,指出殷王纣违反商先哲王(指先前殷的贤君),特别是违反汤的传统政策,“昏忧(通作“泯扰”)天下,弗显上帝,昏虐百姓,弃(“弃”原误作“奉”,从丁宗洛校改)天之命,上帝弗显,乃命朕文考(指文王)曰:‘殪商之多罪’,今纣弃成汤之典,肆上帝命我小国曰‘革商国’”。就是说“殪商”和“革商”都是上帝命令。

第二,把殷王纣称为“一夫”,即“独夫”,把所有殷贵族和纣区别开来,分别对待。宣称殷贵族无罪,只须听从周的命令,就可安居。例如说:“昔在西土我其有言,胥告商之百姓无罪,其维一夫”,“尔百姓、里君、君子,其周即命”,“不令尔百姓无告”,“尔百姓其亦有安处”。所说百姓,就是指殷贵族而言。

第三,告诫殷贵族听从天命和周的命令。如不作乱,就可得到保护,如不听命而作乱,就要用刑杀灭。例如说:“在彼宜在天命,弗反侧兴乱(“弗”字原脱,“反”字原误作“及”,从丁宗洛校补)。其斯弗用朕命,尔冢邦君、商庶百姓,予则肆刘灭之(“肆”字原脱,从孙诒让补,刘灭谓杀灭)。”这是武王为首的周贵族,在灭商以后,对数量众多的殷贵族,采用安抚和刑罚兼施的政策,用来防止殷贵族的叛乱。

值得注意的是,告诫的对象,包括冢邦君、旧官人、史官、百官、里君和一般贵族,其中特别提到大小史官所属官员。

(三)在宗周“天室”举行的献俘礼

武王在六月凯旋镐京(即宗周),就选定日期到“天室”举行规模很大的献俘礼。《世俘解》对此有较详的记载:

维四月既旁生魄(“四月”当是“六月”之误),越六日庚戌,武王朝(早)至于周庙(“至”下原有“燎”字,涉下文而衍,今删)。武王降自车(此句上原有“维予冲子绥文”六字,从陈逢衡校删)。乃俾(使)史佚繇书(“繇”通“籀”,繇书谓读册书)于天室(“室”原误作“号”,今从《吕氏春秋·古乐》改正)。武王乃废于纣共恶臣百人(“共”原误作“矢”,“臣”下原衍“人”字,今从顾颉刚校正),伐右厥甲小子则大师(“则”原误作“鼎”,今改正),伐厥四十夫家君则师(“家君”疑是“冢君”之误,“则”原误作“鼎”,今改正),司徒、司马初厥于郊(通作“校”)号(疑“室”字之误)。乃夹于南门(“乃”上原衍“武王”二字,从朱右曾校删),用俘皆施(通作“弛”)佩衣(“衣”下原衍“衣”字,从沈延国校删),先馘入。武王在祀,大师负商王纣县(同“悬”)首白旂,妻二首赤旂,乃以先馘入,燎于周庙。

这个献俘礼,主要有下列四个特点:

第一,献俘礼举行于宗周的“天室”,“天室”即是明堂。《吕氏春秋·古乐》说:武王“以锐兵克之于牧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室”。《世俘解》的“天室”即是“京太室”。武王时制作的大丰簋说:“王祀于天室”,又说:“衣祀王不(丕)显考文王,事喜( )上帝。”这个以文王配合上帝祭祀的天室,即是明堂。蔡邕《明堂论》说:“所谓京太室即周庙也。”因为周人以后稷配天,以祖先配合上帝一起祭祀,“天室”亦称“周庙”。《世俘解》下文“告于周庙曰:古朕闻文考修商人典,以斩纣身告于天、于稷”,可为明证。其实周的宗庙和明堂是有区别的。《礼记·乐记》记载武王克殷后“祀乎明堂而民知孝”,郑玄注:“文王之庙为明堂制。”其实并不是文王之庙为明堂制,只是把祖先配合上帝一起祭祀于明堂。《史记·封禅书》说:“天子曰明堂、辟雍,诸侯曰泮宫。周公既相成王,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淮南子·齐俗训》也说:周公“克殷残商,祀文王于明堂。”《礼记·祭法》说: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郑玄注:“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所有这些记述都有一定的依据。《逸周书·度邑解》记载武王克殷后,对周公说:“旦,予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依”和“衣”通用。“依天室”就是说举行殷见礼于天室。天室既然是明堂,明堂即是辟雍,在诸侯国又称泮宫,亦即太学。按周礼,这里确是举行献俘礼的礼堂。《礼记·王制》说:“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以讯馘告”就是献俘礼。到春秋时,讲究周礼的鲁国还在泮宫举行献俘礼。《诗经·鲁颂·泮水》描写鲁侯征服淮夷之后,“在泮献馘”,“在泮献囚”,“在泮献功”。

第二,举行献俘礼时,要杀死一批重要俘虏献祭。主持杀俘者是有等级的,杀的方式也有“废”、“伐”两等。先由武王主持“废”纣的共同作恶之臣一百人。“废”是杀灭之意,《尔雅·释言》:“替,废也;替,灭也。”郭注:“亦为灭绝。”其次由大师(即太公望)主持“伐”甲小子(指殷贵族),再其次由师(即师氏)主持“伐”冢君(即诸侯)四十夫。“伐”是杀头之意,甲骨文“伐”字像以戈杀头之状。后来由“司徒、司马初厥于郊(校)号(“号”疑“室”字之误)”,就是由司徒、司马于校室杀死一批战俘,“初”字从“刀”从“衣”,裁剪之意,就是按照武王、大师、师氏指定的杀死方式,由司徒、司马指挥从属官吏具体执行。当时辟雍中有校室,亦即“宣榭”,“榭”一作“射”,又作“序”或“豫”,是厅堂式的建筑,用于讲武、比射等等。当举行献俘礼时,司徒、司马就率领所属官吏在此按照指示杀死战俘。

第三,献俘礼上献祭的,既有战场上杀死而割下来的敌人的头,即所谓“馘”;又有准备当场杀死的各等战俘,即所谓“俘”。“馘”和“俘”都先要陈列在宗庙南门夹道的两旁。《世俘解》说:“乃夹于南门,用俘皆施(通作“弛”)佩衣,先馘入。”“用俘”的“用”字是有特定意义的,是指杀人用作牺牲。这到春秋时“用”字还有这个意义。例如宋襄公使邾文公杀死鄫君祭祀社神,说是“用鄫于次睢之社”(《左传·僖公十九年》)。又如楚灵王灭蔡后,杀死隐太子祭祀山神,说是“用隐太子于冈山”(《左传·昭公十一年》)。所谓“用俘”就是准备杀死用以献祭的战俘。所以要“皆弛佩衣”。就是表示即将杀戮。

第四,献俘礼上献祭的重要的“馘”,要挂在军旗上,掮着送进庙来。《世俘解》说,当武王开始主持献祭典礼时,太师太公望就掮着挂有商王纣的头的白旗,还掮着挂有纣两个妻子的头的赤旗,先于一般的“馘”进入庙中。当时指挥作战的军旗是有等级规定的,大白最贵,小白次之,赤旗又次之,其他色彩之旗更次之 [2] 。当时战场上惯例(即所谓军礼),斩得敌人首领的首级,是要挂悬在军旗上,用来表示胜利的。《墨子·明鬼下》说:武王“与殷人战于牧之野,王手(原误作“乎”,从孙诒让校改)禽费中(仲)、恶来,众畔百(皆)走,武王逐奔入宫,万年梓株,折纣而系之赤环,载之白旗。”所谓“万年梓株”,当是指一种很长的旗杆。《逸周书·克殷解》又说武王在牧野之战胜利后,到商王纣居处,先射箭三发而后下车,“而击之以轻吕(剑名),斩之以玄钺,折县(悬)诸大白”;又同样的到二女(二妻)居处,“斩之以玄钺,县诸小白”。这种用军旗挂着敌人首级的献祭方式,西周曾长期沿用。例如小盂鼎记载盂向康王献俘,“盂以多旂佩 方”,就是说盂掮着多面旗子佩挂有鬼方首领的头。又如敔簋记载敌向荣伯献俘,“长 (榜,通作“枋”) (载)首百”,就是长旗杆上载有一百个敌人的首级。这和《墨子》所说“万年梓株”“载之白旗”,情况是相类的。

《世俘解》又说庚戌在宗庙举行献殷俘礼以后,次日又祭祀天位;隔五天乙卯,又在周庙举行献“庶国馘”之礼。“庶国馘”是指伐南方的越戏方、宣方等国所得馘俘。最后又告于周庙,祭祀百神和水土之神,誓于社。据说“用牛于天,于稷五百有四,用小牲羊、犬、豕于百神、水土社二千七百有一”。

上述在牧野举行的告捷礼和在国都举行的献俘礼,不仅用来庆祝克商的胜利,更是为了表示周的“革殷”出于天命,因此具有开国大典的性质。不仅举行的礼仪隆重,而且祭祀的场面也极铺张。所用礼制,有周人传统的,例如以后稷配天的祭祀,所用白旗、赤旗和服饰,所奏《武》、《万》、《明明》、《崇禹生开》等乐章,都该是周人的传统。但当时周礼尚未完全确立,其中不免有沿用殷礼的地方。宗庙中祖先神主的排列,没有嫡庶之分,兄弟辈同时列入祭典,显然是沿袭殷礼的。大规模杀人献祭的方式,大量用牲的方式,都是沿用殷的礼俗。如果单就《世俘解》来看,用牛五百多头,用小牲二千七百多头,似乎不免夸张。但是,我们以殷墟卜辞作比较,就感到不足怪了。殷王每次祭祀祖先,用牲从几头、十几头到几十头、几百头不等,甚至有用“千牛”的(《殷虚文字乙编》5085+5157+5227+5393片)。

(四)迁都到镐及其政治设施

武王迁都到镐,是一件大事,从此西周时代长期作为国都。《诗经·大雅·文王有声》对这事有歌颂:

镐京辟廱(同雍),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皇王烝(美好)哉!

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武王成之。武王烝哉!

丰水有芑,武王岂不仕(事),诒厥孙谋,以燕(安定)翼(保护)子。武王烝哉!

上列三章的诗,第一章强调镐京所设辟雍的政治作用,因为辟雍是举行重要典礼和宣布政令的地方,能够使得东西南北四方都服从周朝统治。第二章说明武王迁都镐京,是依据大龟占卜的吉兆选定和建成的,无非表示迁都符合天意。第三章讲武王建都于镐的事,是给子孙留下了好的谋划,能够起安定和保护子孙的作用。

镐,周原甲骨和西周金文作“蒿”。因为周王居于蒿,到岐周或成周去举行祭祀,甲骨、金文中都有“自蒿”出发的记载。如周原甲骨:“祠自蒿于周(指岐周)。”德方鼎:“隹(唯)三月,王才(在)成周, 武王福,自蒿。”

自来记载,都认为镐京在沣水以东的滈池附近,汉武帝开昆明池,兼并滈池,镐京故址即在昆明池以北,一部分已被昆明池所破坏。《水经·渭水注》:“渭水又东北与鄗水合,水上承鄗池于昆明北,周武王之所都也……自汉武帝穿昆明池于是地,基构沦褫,今无可究。”《三辅黄图》:“镐池在昆明池之北,即周之故都也。”经考古调查,昆明池的北界在上泉北村和南丰镐村之间的土堤(所谓干龙岭)的南侧。镐池位置应在这条土堤之南。镐京遗址应在今沣河中游东岸,北到洛水村,南到斗门镇,东至昆明池故址,西至鄗水故道

镐京和丰邑相距很近,虽有沣水之隔,相去不过二十五里。自从武王建立镐京以后,丰邑仍继续使用,西周早、中期诸王和大臣常有居于丰邑而处理国事的。例如康王时代的玉戈铭:“六月丙申王在丰,令大保省南国”(《陶斋古玉图》第八四页著录),小臣宅簋:“惟五月壬辰同公在丰,公使宅事伯懋父。”该是武王克商后,创建周朝,感到原来文王所建的丰邑不敷应用,因而向东开拓,另建镐京。镐京在西周时有宗周之称,或者简称为周。

西周金文记王所在地,以周为最多,其次要数 京与 ,再次是成周,即洛邑。据士上盉:“王大禴于宗周, (出) (馆) 京年。”可知 京就在宗周附近。麦尊记载井(邢)侯于二月朝见王于宗周,次日他就和王在 京举行 祀,可知 京就在宗周。 京有宗庙的大室,弭叔簋:“王在 ,各(格)于大室。”还有寝,麦尊:“王以侯内(入)于寝。”这个寝当为宫内之寝。又有宫名泾宫、上宫等,史懋壶:“王在 京泾宫”。 匜:“王在 上宫”。更有辟雍,见麦尊,又称学宫,见静簋。更有大池,可以乘舟而射擒大龚,见麦尊;又可以渔,见遹簋。这个大池,当在辟雍之中。《诗经·大雅·文王有声》说“镐京辟雍”,而麦尊和静簋都说辟雍(学宫)在 京。方濬益以为 京在距镐京几十里范围内。我认为当在镐京的东郊。《礼记·王制》说:“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麦尊说邢侯“见于宗周”,就是来到宗周朝见周王,而周王正在 京“ 祀”,次日周王到辟雍举行“王乘于舟,为大丰”的礼仪,邢侯乘着赤旂舟随从,可知 京即在镐京附近,当为镐京东郊的一个地点。这种建筑,四周有水环绕。《诗经·大雅·灵台》毛传:“水旋丘如璧,曰辟雍。”“辟”与“璧”本为一字。辟雍的所以称辟,表明其形状像圆形的璧。“雍”和“邕”音同通用,《说文》:“邕,邑四方有水,自邕成池者。”“雍”字,甲骨文、金文从巛,从 ,从隹。从巛,像四周环绕有水;从 ,像水中高地上有宫室建筑;从隹,像有鸟集居其上。《韩诗说》说辟雍“圆如璧,壅之以水”,“立明堂于中”,“盖以茅”(《诗经·大雅·灵台》正义引《五经异义》)。辟雍中高地上的建筑,所以叫做明堂,因为它四周无壁,外户不闭,很是明亮。《淮南子·主术训》说:“明堂之制,有盖而无四方。”《吕氏春秋·慎大览》更说:“武王胜殷……故周明堂外户不闭,示天下不藏也。”这些说法都是有依据的。汉武帝时济南人公玉带献《黄帝时明堂图》,“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通水圜官垣,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命曰昆仑,天子从之入,以拜祠上帝焉”(《史记·封禅书》)。“命曰昆仑”云云,因为古神话中昆仑山具有上天的天梯性质。整个明堂的形制,基本符合周的礼制。

这种辟雍的形制,起源于原始氏族制后期村落中的大型公共建筑。原始村落的布局,周围都开凿有沟渠环绕,用于防卫;沟渠以内,四周分布有氏族成员所住的许多小屋,中间有厅堂式的大型房屋供公共活动之用。明堂即起源于这种大型房屋;辟雍的周围环绕有水,即起源于环绕原始村落的沟渠。阮元说:“古人无多宫室,故祭天、祭祖、军礼、学礼、布月令、行政、朝诸侯、望星象,皆在乎是。故明堂、太庙、大学、灵台、灵沼,皆同一地,就事殊名”(《问字堂集·赠言》)。这个推断是可信的。到文王、武王时,虽然早已有宗庙的设置,辟雍也还是举行祭祀、集体行礼、宣布政令以及宴会、练武、奏乐的地方。《诗经·大雅·灵台》有描写在辟雍作乐的情况:

虡(悬编钟、编磬的木架)、业(悬鼓的木架)维枞(悬大钟木架),贲(借作“ ”,大鼓)、鼓维镛(大钟)。於论(通作“伦”,排列)鼓钟,於乐辟雍。於论鼓钟,於乐辟雍。鼍鼓(用鳄鱼皮蒙的鼓)逢逢(鼓声),矇瞍(瞎眼乐师)奏公(通作“颂”)。

武王时制作的大丰簋,更有叙述在天室祭祀的情况:

乙亥,王又(有)大丰,王凡(通作“汎”)三方。王祀于天室,降,天亡又(佑)王。衣祀于王不(丕)显考文王,事喜(通作“ ”)帝。

图七 大丰簋及铭文

一名天亡簋、朕簋或聃簋。传清道光年间陕西岐山出土。通高二十四点二厘米,口径二十一厘米,座边长十八点五厘米,内底有铭文七十七字。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

前面已经讲到,这个“天室”即是明堂,亦即辟雍。在这里以文王配合上帝举行祭礼。这里的“大丰”,孙诒让释为“大礼”(《古籀余论》卷三),并不确切。郭沫若读作“大封”(《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上编),也不合适,“大封”是分封诸侯之礼,与铭文内容不合。日本赤塚忠读作“大醴”,也不妥当。铭文中并无举行飨礼的内容。康王或昭王时制作的麦尊也谈到大丰之礼:

王令(命)辟井(邢)侯,出 ,侯于井。 (粤)若二月,侯见于宗周,亡 (尤)。 (会)王客(格) 祀。 (粤)若翌日,才(在)璧(辟)雝(雍),王乘于舟,为大丰,王射大龚(鸿),禽(擒)。侯乘于赤旂舟,从死(尸),咸。之日,王以侯内(入)于 (寝)。

图八 麦尊铭文

由此可知,大丰礼的举行,先要在辟雍的大池中,由王乘舟,亲自射中水生鸟类(鸿),把它擒住。随从王行礼的邢侯也要乘赤旗的舟,一起行动,然后一同进入宗庙的寝中。这种乘舟的礼节,后世还有流传。《礼记·月令》季春之月:

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备具于天子焉。天子始乘舟,荐鲔于寝庙,乃为麦祈实。

所谓“天子始乘舟”,就是王乘舟射擒水生动物。所谓“荐鲔于寝庙”,就是王把亲自擒得的鲔献于宗庙的寝中。所谓“乃为麦祈实”,就是祈求麦的丰收。可见大丰礼不是为别的,正是祈求大丰收。大丰簋开头就说:“王又(有)大丰,王凡(汎)三方。”闻一多解释为王泛舟于辟雍之水的三方(《大丰簋考释》,收入《古典新义》下册),是正确的。泛舟于辟雍之水,就是为了射擒水生动物,以便献祭而祈求丰年。

二 武王推行分封制和设置“三监”

(一)武王分封的异姓诸侯

《书序》说:“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史记·周本纪》也说:“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邦诸侯”即是“封诸侯”。古“邦”、“封”一字。武王所封诸侯有两种,一种是先代和功臣之后,另一种是亲属。

武王所封的先代之后,有所谓“三恪”。“恪”是“敬”意,“三恪”无非表示对先代君王的尊敬。“三恪”之一,是虞舜的后代,古书上有明确记载。武王时,虞的阏父担任周的陶正(掌制作陶器的官)。武王嘉奖他制作器物对人有利,并且是“神明”(指虞舜)的后代,把元女(长女)大姬配给他的儿子满,称为胡公,封于陈,“以备三恪”(《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子产语)。陈在今河南淮阳。《史记·陈杞世家》也说陈的始祖胡公满,是虞舜之后,为武王克殷后所封。

“三恪”中的另外二恪,说法不一。《左传》杜注:“周得天下,封夏、殷二王后,又封舜后,谓之恪。并二王后为三国。其礼转降,示敬而已,故曰三恪。”这是主张以虞、夏、殷三代之后为“三恪”。而《古春秋左氏说》(《礼记·郊特牲》正义引)又说:“周封黄帝、尧、舜之后为三恪。”这一说法是依据《礼记·乐记》的。《乐记》说:“武王克殷及商(“及”原误作“反”,从郑注改正),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后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吕氏春秋·慎大览》有类似的叙述,只是把黄帝和帝尧的封邑对调,作“封黄帝之后于铸,封帝尧之后于黎”。“蓟”和“黎”声相近,“铸”和“祝”是一声之转。《乐记》郑注:“祝或为铸。”当以《吕氏春秋》之说为是。铸国到春秋时尚存。铸公簠载:“铸公作孟妊车母媵簠。”孟妊车母是铸公之女,孟车母是她的“字”,妊是她的姓,即是任姓。而《世本》(《左传·隐公十一年》正义引)、《潜夫论·志氏姓》都说:“祝,任姓。”任姓为黄帝之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臧宣叔娶于铸。”杜注:“铸国,济北蛇丘县所治。”在今山东肥城南。“尧后”所封的黎,在何处不详。杞的始祖为东楼公,是夏禹之后,确也是武王克殷后所封,见《史记·陈杞世家》。建都于雍丘,《汉书·地理志》:陈留郡雍丘,“故杞国也,周武王封禹后东楼公”。在今河南杞县(春秋前东迁)。《周本纪》有和《乐记》相同的记载,但是多出“褒封神农之后于焦”之说,集解以《汉书·地理志》弘农陕县的焦城来解释,不确。这个焦国是姬姓,并非神农之后。《通典》以为在亳州焦县,焦在春秋时为陈邑,即汉代沛郡谯县,在今安徽亳县。如此说来,武王所封先代之后不止三个。

武王这样分封先代之后为诸侯,称为“三恪”,用来表示对先代君王的尊敬,用来团结有势力的异姓贵族,从而巩固周朝的统治基础。其政治目的,就是《论语·尧曰》所说的:“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

同时武王还分封了一批有功的异姓贵族,使他们能够进一步为巩固周朝的统治而出力。《左传·成公十一年》记载刘康公、单襄公说:“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与檀伯达封于河。”苏,金文作“稣”,己姓,金文作“妃”。《国语·郑语》:“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苏忿生在武王时担任司寇,到成王时继续任此职,掌管刑狱大权。《尚书·立政》的结尾,记载周公说:

太史、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兹式有慎,以列用中罚。

这是周公要担任太史、司寇的苏公,郑重使用刑狱,使得王朝的统治能够延长;要谨慎使用,要用中平的刑罚。苏忿生掌握着刑罚大权,对周朝的统治关系重大。因此他得到封国,正当黄河中游的北岸,有所谓“苏忿生之田”十三个邑(《左传·隐公十一年》),在今河南济源、孟县、温县、沁阳、武陟、修武、获嘉一带,正当原商代王畿的西南部分,是从盟津通往原商都的必经之地,是十分重要的战略要地。檀伯的封邑也该在这个地区,靠近黄河。

至于对待敌对的殷贵族,虽然也有给封地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当时原商朝王畿以内,殷贵族的势力还很强大,特别是殷贵族的基层“士”一级的人数众多,很难统治。武王对此采用了一面加以安抚笼络,一面加强监督控制的方法。加强监督控制的方法,就是设置“三监”。关于这点留待下面细谈。安抚笼络的方法,也有多种。首先把原来商代王畿分割成几个部分,西南部分(即黄河北岸太行山东南的“河内”地区)作为司寇苏忿生的封国;中部和东南部分作为“三监”的封国;只留下北部继续作为殷王纣之子武庚(即禄父)的封国,“俾守商祀”,用作安抚笼络殷贵族的手段。同时对殷的高级贵族中比较有诚意投降的人,就采取宽容优待的措施,使保持原有的封邑,武王对待微子启就是采用这一措施。当时微子启“面缚衔璧(杜注:“缚手于后,唯见其面,以璧为贽,手缚故衔之”),大夫衰绖(穿丧服),士舆榇(抬棺材)”,向武王投降,“武王亲释其缚,受其璧而祓之(除凶之礼),焚其榇,礼而命之,使复其所”(《左传·僖公六年》)。“使复其所”,就是使回归原来的封邑微。《路史·国名纪丁》引京相璠曰:“微子国,东平寿张西北三十里有微乡。”在今山东梁山西北。

《乐记》说武王在分封黄帝、尧、舜、夏后氏之后的同时,“投殷之后于宋”。郑注:“投,举徙之辞也。时武王封纣子武庚于殷墟。所徙者微子也,后周公更封而大之。”《吕氏春秋·慎大览》和《乐记》相同,也说:武王“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吕氏春秋·诚廉》又说:武王“又使保召公就微子开(即微子启)于共头之下,而与之盟曰:世为长侯,守殷常祀,相奉桑林,宜私孟诸。”按桑林在宋都商丘附近。宋有桑林之门,见《左传·昭公二十一年》。《韩诗外传》卷三第十三章也有和《乐记》相同的记载,说武王“封殷之后于宋”。《荀子·成相》说:“纣卒易乡启(启指微子启)乃下,武王善之,封之于宋。”《潜夫论·志氏姓》也说:“微子开,武王封之宋。”可知微子启在投降周以后,武王先命他复位,再徙封到宋国。武王这样把投降的重要的殷贵族微子徙封到宋,使帮助统治商在黄河以南的旧都周围地区,这也是安抚笼络殷贵族的重要措施。《书序》说:“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命微子启代殷后,作《微子之命》。”这是说成王平定武庚叛乱后,为了安抚殷贵族,改命微子启代为殷之后,奉其先祀。并不是说成王才封微子启于宋。《史记》于本纪、世家多处说封宋在成王时,乃出于对《书序》的误解。

(二)武王分封的同姓亲属

武王分封同姓亲属,主要是为了对新占有的原来殷的王畿以及方国加强统治,控制战略要地,防止殷贵族的叛乱和四周夷戎的侵扰。

武王首先分封给重要封国的,就是同母所生的几个弟弟。据《史记·管蔡世家》,武王有同母兄弟十人,除了长兄伯邑考早死以外,其余八人都是武王之弟,行辈次序是:管叔鲜、周公旦、蔡叔度、曹叔振铎、成叔武、霍叔处、康叔封、冉季载,其中只有“康叔封、冉季载皆少,未得封”,其余六人都有封国。前人对上述武王的同母弟八人,有怀疑曹叔振铎不应在内的,有认为毛叔郑应在内的,都证据不足,不可信从 [4] 。武王另有异母弟八人,分封在毛、郜、雍、滕、毕、原、酆、郇,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大体说来,武王分封的同姓亲属,身居朝廷要职的,封邑都在王畿以内,而且都在周的祖先早就开发的地区。《史记·周本纪》说:“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周公的封邑周城,和太王建都的周邑有别。《左传·隐公六年》杜注:“周采邑,扶风雍县东北有周城。”《括地志》(《史记·鲁世家》正义、《诗地理考》引):“周公城在岐州岐山县北九里。”可知周公封邑在今岐山北,在太王建都周邑之西。召公的封邑就在周公封邑的西南。《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杜注:“召,采邑,扶风雍县东南。”《春秋释例》:“邵,扶风雍县东南有邵亭。”邵亭见于《水经·渭水注》。《括地志》(《诗地理考》引):“邵亭故城在岐州岐山县西南十里。”可知召公封邑在今岐山西南。毕公即毕公高,也是周文王之子,是后来魏国的远祖,在朝廷担任要职(康王时任作册),所以封邑也在畿内。当时有两个地名毕,一在丰邑西三十里,在今西安西南,为文王、武王的葬地。一在今咸阳东北,即毕公封邑,见《元和郡县图志》万年县和咸阳县下。

还有荣伯,文王时已在朝廷任职,《国语·晋语四》谈到文王之臣,以“周、邵、毕、荣”并称,成王时仍担任要职。《书序》说:“成王既伐东夷,肃慎来贺,王俾荣伯作《贿肃慎之命》。”《史记·周本纪》同。集解引马融说:“荣伯,周同姓,畿内诸侯为卿大夫也。”他的受封也该在武王时。郭沫若根据卯簋所说荣氏之臣卯及其先祖,既“司荣公室”,又“司 人”,认为其封邑当离国都不远,推定在今陕西户县西(《金文丛考·周公簋释文》)。

另有文王之子毛叔郑,也该受封于此时。武王克殷后,在殷都举行社祭,毛叔郑曾和卫叔封、召公奭、师尚父一起参与(《逸周书·克殷解》)。宋代刘敞得毛伯敦盖于扶风(《路史·国名纪戊》)。清代道光末年毛公鼎出土于岐山(陈介祺《毛公鼎拓本题记》)。毛邑当即在今岐山、扶风间。

武王的几个弟弟都分封在十分重要的战略要地。武王分封三叔,《史记·管蔡世家》所说在武王克殷之后、设置三监的同时,管叔封于管,“管”一作“关”,《墨子·耕柱》和《墨子·公孟》都称管叔为关叔。管在今河南郑州,商代早期就在这里建有大城。金文作“ ”或“阑”,见于利簋、宰椃角、阑监弘鼎等,是商代的别都所在,设有宗庙和大室。至今大城遗址尚在。这是商在大河以南的重镇,“关”可能因此得名。蔡叔所封的蔡,原来应该在祭,“祭”、“蔡”古音同,通用。祭在今河南荥阳西北(从朱右曾《周书集训校释》之说),正在管的西北,在敖山以南,靠近大河,是十分重要的战略要地,后来周公之子就封在这里。如果武王不在此建立前进的桥头堡,盟津(在管、祭之西)就不可能成为大会诸侯的地方。武王把管叔、蔡叔分封于管、祭,是很重要的一个战略步骤。等到灭商以后,武王还常到管坐镇,对管叔、蔡叔有所指示。《逸周书·大匡解》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自作殷之监。”《逸周书·文政解》又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蔡开宗循……”霍叔所封的霍可能也离管、祭不远。《左传·哀公四年》:楚人“袭梁及霍”。杜注“梁南有霍阳山”。《续汉书·郡国志》说梁县有霍阳山。在今河南临汝西南,可能霍叔封于此地,后来蔡叔后裔封于蔡,在今河南上蔡西;霍叔后裔封于霍,在今山西霍县西南;当是周公平定三监叛乱之后,徙往较远之地所致。武王弟曹叔振铎所封的曹,在今山东定陶。《汉书·地理志》济阴郡定陶,“故曹国,周武王弟叔振铎所封”。地在济水之南,是个很重要的交通要地。成叔武所封的成,在今山东菏泽东北。《元和郡县图志》谓濮州雷泽县本汉成阳县,古 伯国,即在曹国东北。这里也是东方重要的战略要地。据说商汤灭夏的决战,就是在这里进行的。《吕氏春秋·简选》说:“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 ,遂禽推移、大牺,登自鸣条,乃入巢门,遂有夏。”商夏戊子 之战,如同周殷甲子牧野之战同样重要。 即是成叔武所封的成。霍叔处原来的封邑不详。霍国在今山西霍县西南,霍太山以西地区,是西周时代在今山西地区最北的封国,当是周公平定武庚和“三监”叛乱后迁封过去的,如同蔡叔度之子胡封于上蔡(在今河南上蔡西南)一样。

根据《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富辰的话,文王之子还有分封于郜、雍、滕、原、酆、郇的。郜在今山东武成东南。《左传·桓公二年》杜注:“济阴城武县东南有北郜城。”其地在曹国东南。也该是武王时所封。雍在今河南焦作西南。《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杜注:“雍国在河内山阳县西。”《水经·清水注》引京相璠之说相同。在今焦作西南十五里府城村西北二百米处,山区的平原中发现一个正方形古城,始建于商周之际(《文物参考资料》一九五八年第四期《焦作市发现一座古城》),当即雍城。这里正当过去殷王的狩猎区内,为殷王狩猎时经常路过的城邑。其地正当武王封给苏忿生的苏国之北。也该封于武王时。滕在今山东滕县西南,当是周公东征胜利后所封。原在今河南济源西北。《括地志》(《史记·赵世家》正义引):“故原城在怀州济源西北二里。”杨守敬《水经注疏》:“在今县(济源)西北四里,俗呼为原村,遗迹犹存。”其地亦在苏国之北。也该是武王时所封。酆,《杜注》:“酆国在始平鄠县东。”不确。文王之子所封的酆,不可能就是文王所建都的丰以及附近地区。《路史·国名纪己》解释《韩非子》所说文王所举酆国,有一说,以为即楚国之丰邑,即《左传·哀公四年》“司马起丰、析与狄戎”的丰,其说可从。即《续汉书·郡国志》南阳郡析县丰乡城。在今陕西山阳。郇,原为郇瑕氏之地。《左传·成公六年》杜注:“郇瑕,古国名。河东解县西北有郇城。”服虔之说同。《括地志》谓故郇城在猗氏县西南四里(以上见《诗地理考》卷二引)。《清嘉庆一统志》谓:“《县志》:城高二丈许,四垣八门,遗址宛然”(见《蒲州府·古迹·郇城》)。在今山西临猗南。郇瑕氏之地有盐池,是盐的重要产地,很是富饶。《左传·成公六年》:“晋人谋去故绛,诸大夫皆曰:必居郇瑕氏之地,沃饶而近盬。”“盬”就是盐池。周朝所以要把郇瑕氏之地作为文王之子的封国,也该是由于这里“沃饶而近盬”的缘故。

(三)三监的设置

前面已经谈到,武王克殷以后,殷贵族在原来王畿的势力还很强大,为了加以安抚笼络,从王畿分割出一部分地区作为王子禄父(即武庚)的封国,同时设置“三监”加以监督控制。这种安抚和监督兼施的方法,到春秋战国时还有采用的。例如春秋初期郑庄公攻克许国,许庄公奔卫。“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杜注:许叔,许庄公之弟)”,对百里说:“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指公孙获)也佐吾子。”“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左传·隐公十一年》)。又如战国中期秦惠王灭亡蜀国,杀死蜀王,因为“戎伯尚强”(《华阳国志》卷三《蜀志》),一方面分封蜀王后裔,“贬蜀王更号为侯”,作为秦的属国;另一方面又“使陈庄相蜀”,并“以张若为蜀守”,运用政治力量和军事力量从旁加以监督,防止发生叛乱。

关于武王设置三监的事,因为缺乏原始史料,出于后世传说,就不免有分歧的说法。但是经过我们的比较和分析,还能够看出个眉目来。

关于武王设置三监的传说,有下列四种:

第一种说法,把商代王畿分为“殷”和“东”两部,在继续分封王子禄父(即武庚)“俾守商祀”的同时,封管叔于东,封蔡叔、霍叔于殷,“俾监殷臣”,见于《逸周书·作雒解》。

第二种说法,把商代王畿分为邶、鄘、卫三部,封武庚于邶,管叔于鄘,蔡叔于卫,“以监殷民,谓之三监”。见于《汉书·地理志》。

第三种说法,在继续分封武庚于殷的京师的同时,分商代王畿为邶、鄘、卫三部,使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自纣城以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见郑玄《诗谱》。

第四种说法,认为“自殷都以东为卫,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鄘,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霍叔监之,是谓三监”。见皇甫谧《帝王世纪》(《史记·周本纪》正义引)。

这四种说法各不相同。《逸周书》只把商代王畿分成殷、东二部,其余三说都分成邶、鄘、卫三部;《汉书》认为武庚是三监之一,三监是武庚、管叔、蔡叔而没有霍叔,而其余二说都说三监是三叔而没有武庚。《汉书》说武庚封于邶,而《帝王世纪》又说霍叔封于邶;《汉书》说管叔封于鄘,而《帝王世纪》又说蔡叔封于鄘;《汉书》说蔡叔封于卫,而《帝王世纪》又说管叔封于卫。《逸周书》又说管叔封于东,蔡叔、霍叔封于殷。《诗谱》又没有明确标明三叔封国所在。《诗谱》和《帝王世纪》都说邶在北方,卫在东方,但是《诗谱》定鄘在南方,《帝王世纪》又说在西方。王肃、服虔也说鄘在“纣都之西”(《诗谱》正义引)。

为了便于分明起见,我们把武庚和三叔封国不同之说,列表如下:

清代有不少学者对此作过探索,提出了各种不同看法。王引之从《汉书》之说,肯定三监是武庚、管叔、蔡叔而没有霍叔。他认为先秦古书如《左传·定公四年》、《吕氏春秋·开春论》等,都只谈到管、蔡叛乱,《史记》的本纪、世家也都这样;《逸周书》有霍叔而称为“三叔”,是出于后人依据伪《古文尚书》增改(《经义述闻》卷三“三监”条)。崔述《丰镐考信录》也有同样的主张,只是没有谈到《逸周书》。

我们认为,王氏此说不足以作为定论。《逸周书·作雒解》既说:“建管叔于东,蔡叔、霍叔于殷”,又在叙述叛乱发生和平定的过程中两次提到“三叔”。而且先秦古书也有提到霍叔的,如《商君书·赏刑》说:“昔者周公旦杀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而且把武庚连同管叔、蔡叔一起作为“三监”,“以监殷民”,显然和当时政治斗争的形势不合。当时武王之所以要设置三监,应该如《逸周书》所说“俾监殷臣”,和封武庚而“俾守商祀”,性质根本不同。《尚书·多方》记载成王告诫殷和方国的“多士”,还说:“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明白指出这些殷贵族曾经臣服于周朝的“监”有五年 。武庚应该包括在被监督的“殷臣”之内,是被监督的对象,怎么可能列为三监之一而“以监殷民”呢?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又有不同看法,他赞同《帝王世纪》霍叔为邶监之说和《逸周书》孔晁注的解释。孔晁说王子禄父“封以郑,祭成汤”(“郑”字当是“鄁”字之误,或者是“鄁鄘”二字的脱误);又解释“东”和“殷”说:“东谓卫,殷,鄁、鄘。霍叔相禄父也。”陈氏根据孔氏之说,认为“盖二叔监之于外,以戢其羽翼;霍叔监之于内,以定其腹心。当日制殷方略,想应如此。厥后周公诛三监,霍叔罪独轻者,良以谋叛之事武庚主之”。这一说法曾为清代多数学者赞同。孙诒让《邶鄘卫考》(收入《周书斠补》和《籀庼述林》)也采用此说,认为管叔、蔡叔为正监,霍叔相武庚别为副监,史料上三监说法的分歧,是由于“诸儒各以意为去取”。

近人刘师培《周书补正》又反对孔晁的解释而另立新说。认为“殷卫本即一字”,引用《吕氏春秋》中多次讲到的“郼”即是“殷”为证,并且指出《逸周书·作雒解》所说周公平定三监之乱以后,“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就是说封康叔于卫;《逸周书·作雒解》讲到周公出师,“临卫政(征)殷”,殷卫并言,足证其为一地。刘氏还把《汉书》和《逸周书》三监之说作比较,认为武庚别封于邶,蔡叔封于卫,管叔所封的鄘即是《逸周书》所说的东,而《逸周书》所说的殷应包括邶和卫。

近人王国维更另创新说,他有《北伯鼎跋》一文(《观堂集林》卷十八),认为西周铜器有“北伯”和“北子”的器,即邶国制作;北伯器数种光绪庚寅(一八九○年)出土于河北涞水张家洼,可以证明“邶”即是“燕”;而“鄘”与“奄”声相近,“鄘”即是“奄”。“北伯”和“北子”的铜器确是邶国制作,清代学者许印林(《捃古录金文》引)、方濬益(著《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早有此说,但是我们认为不能因为北伯之器出土于河北涞水,就武断说“邶”即是“燕”。因为光绪年间河北涞水出土“北伯”之器,并非出于科学发掘,不能证明这些铜器即出土于北伯墓中,铜器可以因种种原因远迁。一九六一年湖北江陵万城曾出土“北子”三器,为江陵文化馆征集所得,也该由于特殊原因而远迁到楚的。武王设置三监的目的在于加强控制商代原来王畿,当时周的势力,北既不可能远到燕地,东也不可能远到奄地。奄在今山东曲阜,曾一度为商的国都(盘庚迁殷以前的国都),这时为嬴姓的奄国所在,在周公平定武庚、三监和徐、奄等国的叛乱之前,周朝还不可能在那里建立新的封国。但是王氏把鄘定在东方,这和刘师培主张“鄘”即是“东”之说相合。

在卫、邶、鄘三国中,卫的地望是明确的。后来康叔就封于卫。刘师培以为卫即是郼,沿用旧称,是毫无疑问的。“卫”和“郼”,都是从“韦”得声,都和“殷”声同通用 。周人把商代国都“殷”的周围地区的封国称“卫”,确是沿用原来名称。

“北”或“邶”的得名,因在殷旧都之北,也是没有疑问的。《说文》说:“邶,故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是也。”《诗谱》说:“自纣城以北谓之邶。”《续汉书·郡国志》说:河内郡朝歌,“北有邶国”。商代在国都殷以北,确实有一块较大的直属统治区。《史记·殷本纪》说商王祖乙建都于邢,《世本》和《书序》都作耿,“耿”与“邢”音同通用,就在今河北邢台 。这一带有规模较大的早商文化遗址。我们认为,这时邶的封域虽然不能像王国维所说到达燕地,至少应该包括邢一带在内。这时把武庚别封于邶,而派霍叔相禄父,是可能的,目的就在于把武庚排挤到较远的北方去,免得威胁中原地区。《逸周书》说周公“降辟三叔”之后,“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武庚的“北奔”,也可以作为他封国在邶的旁证。

卫、邶、鄘三国中,地望有争论的,只有鄘国。前面已经谈到,鄘有东、西、南三说。看来不外乎在殷的东南地区或西南地区。因为殷的东南和西南,原来商代都有一大块直属统治地区。在殷的东南,有河亶甲建都的相,在今河南内黄东南。在相的东南,更有祖乙从邢迁去的国都庇,当即春秋时鲁西的毗或比,在今山东范县、郓城县境 。在殷的西南有商王广大的狩猎地区,有雍、盂、召、向、鄂(噩)、宁、凡等城,也是个商代直属的重要地区。陈逢衡《逸周书补注》引吴庆恩说,认为《逸周书》所说“东”,指鲁、卫间地,地在大河以东,秦汉的东郡便是沿用旧称。如果此说确实,按照刘师培“东”即“鄘”之说,鄘就应在殷的东南地区。但是,如果以王肃、服虔、皇甫谧所说鄘在西方和郑玄所说鄘在南方结合起来看,鄘就应在殷的西南方向。关于这个问题,古文献上没有明确资料可以论定。今本《诗经》所分的邶、鄘、卫三风,原本都是卫诗,“皆卫国之事,而山川土风亦无不同”(惠周惕《诗说》),可能出于《毛诗》的划分,不足以用来分辨三国的地望 。最近日本学者白川静著《诗经研究·通论篇》,根据殷墟卜辞所讲的“鄘”这个地名,和郑、雀、 有关系,推定鄘在殷王畿的西南地区(见原著第一○○至一○一页)。关于鄘的地望还有待于作进一步的探索。

从目前所有文献和考古资料,我们还不可能把这个问题全部分辨清楚。但是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武王所推行的以三监为主的分封制,目的在于把新征服的商朝王畿分割开来,以便对原来有统治势力的殷贵族加以安抚和监督,从而消除他们的顽强反抗,巩固对这个重要地区的统治。事实上这个办法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等到武王去世,成王年幼,周公掌握政权,周朝贵族内部发生争夺王位的斗争,管叔和蔡叔就利用他们的权力和军事力量,转而联合武庚和东方的方国部族发动叛乱,而武庚和徐、奄等国以及淮夷的许多部落又图谋推翻周朝而恢复商朝的统治。周公通过艰苦的努力,经过三年的东征,才把这场大叛乱平定。周公这次东征虽然取得了胜利,但是商朝统治的基层势力,特别是各地贵族基层“士”的一级的社会势力还顽固地存在着。原来周武王推行的设置三监的分封制,既没有取得预期的镇服“殷臣”的成效,相反地,到一定时机,可以成为发动大叛乱的根源。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控制原来商代王畿以及许多强有力的方国,如何消除殷和方国“士”一级社会势力的顽强反抗,还是周公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武王设置“三监”,对于监督原来殷贵族曾经起一定的作用。《尚书·多方》说:“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惟有胥伯、小大多正,罔不克臬。”“胥伯”是指殷贵族中原有的官长,“小大多正”也是指殷贵族中的大小官吏。这是说,殷贵族曾经服从我的三监的监督五年,所有官长和大小官吏无不遵守周的法纪。

(四)对四方部族或方国采用安抚兼征服的政策

《书序》所记武王时代篇目中有《旅巢命》,说:“巢伯来朝,芮伯作《旅巢命》。”“旅”通“鲁”,有嘉勉之意 [11] 。巢伯是南方的方国,原为群舒之一。《水经·沔水注》说:“巢,群舒国也。”郑玄说:“巢伯,殷之诸侯,闻武王克商,慕义而来朝”(《周礼·象胥》序官正义、《礼记·王制》正义引)。周原甲骨又有“征巢”的记载。此后巢国有时臣服于周,有时周出兵讨伐。其地当在今安徽寿县东南 [12]

《书序》所记武王时代篇目中还有《旅獒》,说:“西旅献獒,太保作《旅獒》。”伪《孔传》解释为“西戎远国贡大犬”,当然不确。“獒”,马融作“豪”,郑玄读“獒”作“豪”,都解释为酋豪(马说见《经典释文》、郑说见正义引)。但是郑玄解释“献獒”为“国人遣其酋豪之长来献见于周”,还不免牵强。“獒”即是“敖”,当时有一些方国称君长为敖的。乖伯簋有“王命益公征眉敖”以及“眉敖至见”的记载。春秋时楚也还称早夭的国君为敖。章炳麟读“旅”为“卢”,以为西旅即西卢,即《尚书·牧誓》所说八国之一,獒谓君上,“西旅献獒”是说“西卢之獒不共王命,而其民缚之以献”,犹《吕氏春秋·用民》所谓“ 沙之民自攻其君,而归神农,密须之民自缚其主,而与文王”(《膏兰室札记》卷三《西旅献獒》,收入《章太炎全集》第一册)。按“西旅”这个名称,见于小盂鼎。小盂鼎记述盂在周庙向康王献俘典礼,讲到“令盂,以厥馘入门,献西旅”。陈梦家以为西旅是宗庙的南门以内大廷西侧的通道,旅是行道之意。并引用《礼记·郊特牲》“台门而旅树”,注:“旅,道也,树所以蔽行道”,作为证据。而且认为《书序》所说“西旅献獒”的“西旅”,即是小盂鼎所说献馘的西旅(《西周铜器断代》(四),《考古学报》一九六五年第二期)。我们认为,当以陈氏之说为是。所谓西旅献獒,就是战胜南方某个方国以后在周庙举行献俘礼,把所俘的君长在西旅进献。如同克殷以后举行献俘礼一样,用来夸耀征服某个方国的功绩。

三 周公摄政称王和“三监”、武庚、东夷叛乱

(一)周公辅佐武王

周公旦,又称周文公(《国语·周语上》及《鲁语上》),是武王、管叔之弟,在武王诸弟中是最有才能的。武王时,周公已掌大权。《左传·定公四年》载卫大夫祝佗说:“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大宰。”《史记·周本纪》又说:“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所谓“为辅”,该即指太宰之职。《鲁世家》也说:“及武王即位,旦(指周公)常辅翼武王,用事居多。”还说武王第一次出师到盟津,“周公辅行”;后二年伐纣到牧野,“周公佐武王”。据《荀子·儒效》说:进军牧野时,到汜而水有泛滥,到怀而城有崩坏,到共头而山有崩倒,霍叔为此恐惧,发出“无乃不可乎”的疑问,周公说:“(殷王纣)刳比干而囚箕子,飞廉、恶来知政(知政谓当政),夫又恶有不可焉”,于是继续前进。可知牧野之战,周公确曾参与其谋。武王设置三监,周公也曾参谋。齐大夫陈贾问孟子:“(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叛)也,有诸?”孟子答道:“然。”陈贾又问:“周公知其将畔而使之与?”孟子又答:“不知也。”(《孟子·公孙丑下》)可知使管叔为监,周公也曾参与决策。

据《逸周书·度邑解》记载,武王克殷以后,回到周都,睡不着觉,周公就去慰问,武王以“未定天保”为忧。武王希望“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保”、“堡”古通用。“天保”即是天都之意,“定天保”是说确定顺从天意的国都。“天室”是指祭祀天神的明堂。“依”与“殷”通。“依天室”是说在新都建筑明堂举行殷祭。武王要把这个重任付托周公办理,于是有传位于周公的意思。《度邑解》载:

王□□传于后(“王”下缺二字,朱右曾补“欲旦”二字,孙诒让补“命旦”二字)。王曰:“旦,汝维朕达弟,予有使汝,汝播食,不遑暇食……汝维幼子大有知(陈逢衡谓“大有知”言多才多艺)。……维天不嘉,于降来省(“省”通作“眚”,谓疾病),汝其可瘳于兹(瘳谓医好)。乃今我兄弟相后(“相后”犹言“相及”,谓兄终弟及),我筮龟其何所即(谓已作决定,不必用筮龟占卜),今用建庶建(孙诒让谓“用建”疑当作“用逮”,朱右曾谓“不传子而传弟,故曰庶建”)。”叔旦恐,泣涕共(拱)手。

这里,武王认为周公既勤于政务(不遑暇食),又多才多艺(大有知),因而要依兄终弟及的继承法,传位于周公。但周公惶恐而不敢接受。《度邑解》又载:

王曰:呜呼!旦,我图(图谋)夷(平定)兹殷。其惟依天室(谓在明堂举行殷礼),其有宪命(“宪命”谓“法令”),求兹无远(谓宣布法令,可以在此不远离天意);天有求绎,相我不难(谓如果天有什么寻求,在此也不难得到天对我的帮助)。自雒(洛)汭延于伊汭(洛汭谓洛水入河之处,在今河南巩县北;伊汭谓伊水入洛之处,在今偃师县西南),居易(平坦)无固(无险固),其有夏之居(周自称为“有夏”)。我南望过于三涂(三涂山在今河南嵩县南),我北望过于岳鄙(岳指太行山,鄙指近岳都邑),瞻过于有河宛(河指黄河,宛谓弯曲处),瞻延于伊、雒,无远天室?其名兹曰度邑。

武王这样选定洛汭、伊汭之间建设新都,目的在于加强对东方地区的统治,平定殷贵族的动乱。这时武王已有把殷贵族迁移到这一带的计划,“居易无固”是为了便于对殷贵族监督控制,“依天室”是为了在此宣布法令,用法令来加强对殷贵族的管理统治。后来武王去世,周公的摄政称王以及兴建洛邑、迁移殷贵族,可以说,执行了武王的遗志。《史记·周本纪》采用《度邑解》这段话,结尾说:“营周居于雒邑而后去。”“营”是规划的意思,说明武王已有在洛邑建设都城的规划。《周本纪》没有引用我们上面所引《度邑解》所讲武王要传位于周公的话,可能因为兄终弟及不符合宗法制度,为司马迁所不取。其实当殷、周之际,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尚未确立,而殷的兄弟相及之制早有成法,当时成王幼弱,还不足以应付刚克殷之后政治斗争形势十分复杂的局面,采用兄终弟及之制,在政治上对于新建立的周朝是比较合适的。

(二)周公摄政称王

武王克殷后二年便去世。《尚书·金縢》说:“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既克商二年”是克商之后二年。《史记·周本纪》把“武王病”及“崩”也都记在克殷后二年。《封禅书》也说:“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宁而崩。”《逸周书·明堂解》说:“既克纣六年而武王崩”,是武王总共在位六年之误。《礼记·文王世子》谓“武王九十三而终”。不确,当如《古本竹书纪年》为“年五十四”

武王死后,成王年幼,周公深恐诸侯因此叛周,就自己“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鲁世家》),就是摄政称王。《礼记·明堂位》说:“武王崩,成王幼,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礼记·文王世子》也说:“周公相,践阼而治。”周公于摄政七年,将归政于成王,所作《洛诰》,记载成王曾当面称赞周公“惇宗将礼,称秩元祀,咸秩无文。”还说:“四方迪乱未定,于宗礼亦未克敉公功。”说明此时周公制礼,尚未完全成功,因而要请周公继续留守成周,担任“四辅”(四方辅佐)的职司。《洛诰》结尾载:“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这是说周公正努力完成文王和武王所给予的使命,当第七年。

《荀子·儒效》说:

大儒之效: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下,恶天下之倍(背)周也。履天子之籍,听天下之断,偃然如固有之,而天下不称贪焉;杀管叔,虚殷国,而天下不称戾焉。……教诲开导成王,使谕于道,而能揜迹于文、武。周公归周,反籍于成王。……是以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下,恶天下之离周也。成王冠,成人,周公归周反籍焉,明不灭(通作“蔑”)主之义也。……故以枝代主而非越也,以弟诛兄而非暴也,君臣易位而非不顺也。

所谓“及武王而属天下”,“及”是指兄终弟及,《公羊传·昭公三十二年》说:“兄死弟继曰及”,是说继承兄的王位而继续治天下。“籍”,刘师培以为是“阼”的通假,并且举《淮南子·氾论训》及其注为证(《左盦外集》卷七《释籍》)。《淮南子·氾论训》也说:“武王崩,成王幼少,周公继文王之业,履天子之籍。”高注:“籍或作阼。”《史记·鲁世家》又说:“武王既崩,成王少在强(襁)葆(褓)之中,周公恐天下闻武王崩而畔,周公乃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所说“成王少在襁褓之中”,不确。当时成王的年龄,古书上无确切记载,有六岁、十岁、十三岁三种说法,都不可靠。多数人信从十三岁之说,其实十三岁之说也是出于后人推测。因为后人相信成王二十岁行冠礼而周公归政之说,以此推定为十三岁。我们认为,周公归政成王不必在二十岁。《荀子·大略》说:“古者天子诸侯十九而冠,冠而听治,其教至也。”这是后来礼制的规定。周公摄政三年成王亲自参与伐奄的战争,这时成王必然已经成年,那么当周公摄政之初,成王虽未成年,也应有十七八岁。

周公的摄政,确是周朝的紧急措施。因为当时周克殷才两年,殷贵族的势力还很强大,同时东方有许多夷族的方国还不属于周的统治范围,很容易出现“闻武王崩而畔”的局面。年幼的成王难以控制这个局面。这时周公出来摄政,而且称王,是十分必要的。不称王,不足以号令诸侯以及周的所有贵族。从《尚书·大诰》、《尚书·康诰》来看,周公因三监及武庚叛乱而东征,东征胜利之后分封诸侯,周公都是称“王”而用“王命”的。《大诰》是周公东征的动员令,开头就是“王若曰”。郑玄说:“王谓摄也。周公居摄,命大事,则权代王也”(《尚书·大诰》正义引)。实际上,周公不仅是“权代王”,当时周公“践天子之位”,就是掌握着天子的权力。《大诰》的王,无疑是周公。《大诰》说“不可不成乃文考图功”(按《大诰》中“文”字都误作“宁”,古“文”、“宁”形近而误),这样称文王为“文考”,显然是周公的话。《康诰》的王,也无疑是周公。《康诰》既说:“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接着就是“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又说:“乃寡兄勖,肆女(汝)小子封在兹东土。”这样把康叔封称为“弟”,把武王称为“寡兄”,只能出于周公之口。关于这点,清代研究《尚书》的经学家早已看到,但仍固守郑玄之说,以为只是“命大事则权代王”。例如钱塘说:“凡公摄政七年,称王者三而已,皆系天下之安危,征武庚,命微子,封康叔是也。三者皆殷遗,称王亦殷法也,殷弟继兄,则遂为王。公假以靖殷遗之变,殷遗靖,天下莫敢动矣”(《溉亭述古录》)。的确,周公称王,不仅由于摄政,也还沿用殷法,所谓兄终弟及,《荀子》就说“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属天下。”王国维说:“是故大王之立王季也,文王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也,周公之继武王而摄政称王也,自殷制言之,皆正也”(《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卷十)。

从《大诰》、《康诰》、《酒诰》等文来看,周公摄政称“王”,以“王命”东征,以“王命”分封诸侯,是无疑的。然而,春秋时人不见有称周公摄政称王的,只说周公“相王室”。例如《左传·定公四年》记祝佗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其实,明明是周公“定之”,而要说“成王定之”;明明是周公称王“以尹天下”,而要说“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这是他们为周公讳言,因为这样摄政称王而用“王命”,是不符合当时的宗法制和周礼的。《孟子·滕文公下》说:“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崔述《论语余说》说:“周公相武王诛纣一句,伐奄三年讨其君一句,伐奄乃成王事,不得上承相武王言之。”其实,伐奄乃周公本人事,孟子这样混通来说,也不免为周公讳言。直到战国末年荀子出来,用他“一天下”的政治主张,认为周公摄政称王是以天下为重,讲出了“以枝代主而非越”的大道理,断言这样的事“非圣人莫之能为,夫是之谓大儒之效”(《荀子·儒效》)。于是周公摄政称王,成为“大儒之效”,就名正言顺,秦汉之际就有不少著作也这样说了。

还值得注意的是《书序》对《大诰》、《康诰》、《君奭》等篇的解释。明明《大诰》是周公称王下令东征,而《书序》说:“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将黜殷,作《大诰》。”明明《康诰》是周公称王分封康叔而告诫,而《书序》说:“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作《康诰》、《酒诰》、《梓材》。”《史记·燕世家》说:“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阼,召公疑之,作《君奭》”;而《书序》说:“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说(悦),周公作《君奭》。”《书序》全部隐讳周公摄政称王的事,把周公摄政期间所办的事,一律归于成王,或者说“周公相成王”,说明《书序》作者存在着浓厚的宗法礼制思想。

(三)三监、武庚及东夷的叛乱

这场叛乱,主要是由管叔、蔡叔发动的。《尚书·金縢》:“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管叔是带头煽动叛乱的。《左传·定公四年》又说:“管、蔡启商,惎间王室。”杜注:“惎,毒也。管叔、蔡叔开道纣子禄父,以毒乱王室。”王引之认为:“ ,谋也;间,犯也。谓谋犯王室也”(《经义述闻》卷十九)。武庚的叛乱是出于管叔、蔡叔的开导启发。同时东夷的叛乱也是出于管叔、蔡叔的招诱。《后汉书·东夷传》说:“管、蔡畔周,乃招诱夷狄。周公征之,遂定东夷。”也还有东夷族的奄君、蒲姑君煽动武庚叛乱的传说。《尚书大传》说:“奄君、蒲姑谓禄父曰:武王既死矣,今王尚幼矣,周公见疑矣,此百世之一时也(“一”字原脱,今补正),请举事。”

管叔主谋发动叛乱,具有争夺王位的性质。因为他是武王之弟,周公之兄,武王死后,成王年幼,按殷兄终弟及的继承法,该由他继承王位的。《逸周书·作雒解》载:

(武)王既归,乃岁,十二月崩镐。周公立相天子(“相”疑“阼”字之误),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略”是起兵进犯之意)。……二年又作师旅,……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

三叔,指三监、殷和东,指原来商代王畿的两部分。徐和奄,是东夷族嬴姓的两个方国。《左传·昭公元年》:“周有徐、奄。”杜注:“二国皆嬴姓。”正义:“《世本》文也。”《史记·秦本纪》称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运奄氏等。运奄氏即是奄氏。熊盈族,前人解释多有错误。朱右曾以为徐国盈姓,奄国熊姓,“熊盈谓徐奄之同姓国”(《逸周书集训校释》)。奄国,古书上无熊姓之说,和徐同为嬴姓,亦即盈姓。雷学淇又解“熊盈”说:“《吕览》亦谓公之践商,至于江南。熊即楚人之氏,则周公尝伐楚可知。”陈梦家解释令簋“惟王于伐楚白(伯)”,也引《逸周书》这段话,说:“熊族之国,楚是其一”(《西周铜器断代》(二),《考古学报》第十册)。我们认为,把“熊盈”之“熊”解释为楚国,是错误的。楚国是芈姓。芈,金文作“嬭”。熊是楚君的氏。古代姓和氏有区别。如果要指两族的话,应该说“芈盈”,不该说“熊盈”。“熊”“盈”两字原为一声之转。“熊盈”当即指嬴姓之族,长言之,称为“熊盈”,短言之,只称为“盈”。刘师培说得对:“熊者,盈字之转音也,如《左传·宣公八年》夫人嬴氏,《公》(《公羊传》)、《穀》(《穀梁传》)作熊氏,则熊盈均与嬴同。《作雒解》所言熊盈族十有七国,即《世本》、《潜夫论》所载嬴姓诸国也”(《左盦集》卷五《偃姓即嬴姓说》)。唐兰也有相同见解,认为“熊盈应当是一个氏族的名称,徐、奄等民族方音如此,正像吴的称为攻 、勾吴之类”(《古文字研究》第二册《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所谓熊盈族就是指嬴姓的东夷和淮夷。淮夷嬴姓,见于《世本》(《路史·国名纪乙》少昊后嬴姓国“淮夷”条引)。

据《书序》,当时和三监一起叛乱的是淮夷。前面已经引用,它解释《大诰》著作的原因是:“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奄就是淮夷中主要的方国。它又说:“成王东伐淮夷,遂践(刬)奄,作《成王政(征)》。”淮夷也或称为东夷。它又说:“成王既伐东夷,肃慎来贺,王俾荣伯作《贿肃慎之命》。”《史记》和《书序》同样认为和三监、武庚一起反叛的是淮夷。例如说:“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周本纪》)。“及周成王少时,管、蔡作乱,淮夷畔周”(《齐世家》)。“管、蔡、武庚果率淮夷而反。……宁淮夷东土,二年而毕定”(《鲁世家》)。

所谓东夷或淮夷,其所有的部族或方国确是不少的。《逸周书》说熊盈族十七国,而《吕氏春秋》又说东夷八国。《吕氏春秋·察微》说:

故智士贤者相与积心愁虑以求之,犹尚有管叔、蔡叔之事与东夷八国不听之谋(高注:“东夷八国,附从二叔,不听王命,周公居摄三年伐奄,八国之中最大”)。

而孟子又说武王、周公一共灭国五十。《孟子·滕文公下》说:

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

所谓“灭国者五十”,当是包括武王、周公所灭之国在内。林春溥在《武王克殷日纪》之后,附有《灭国五十考》(收入《竹柏山房丛书》),出于勉强凑合。当时参与叛乱而被周公讨伐的东夷之国,可考的,有奄、薄姑、丰、徐等国。

奄,金文作“ ”,读作“盖”。“奄”、“盖”声同通用,亦称“商奄”或“商盖”,是东夷中的大国。《左传·昭公九年》记周大夫詹桓伯说:“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商奄即指原来奄国所在地。《左传·定公四年》所说分封鲁公“因商奄之民”,商奄之民亦指原来奄国之民。《韩非子·说林上》载:“周公旦已胜殷,将攻商盖,辛公甲(即太史辛甲)曰:‘大难攻,小易服,不如服众以劫大。’乃攻九夷而商盖乃服。”商盖即商奄,亦指奄国。《墨子·耕柱》载周公旦“东处于商盖”。孙诒让说:“商奄即奄,单言之曰奄,累言之曰商奄”(《墨子间诂》卷十一)。这是正确的。奄的国都即汉代曲阜的奄里,在今山东曲阜东 [14]

薄姑,一作蒲姑,金文作“ 古”。《汉书·地理志》说:“至周成王时,薄姑氏与四国共作乱,成王灭之,以封师尚父。”薄姑亦是东夷中的大国,其地在晋代乐安国博昌西北,亦即临淄西北五十里,靠近济水。在今山东博兴东南

丰,见于金文。 方鼎:“惟周公于伐东尸(夷),丰白(伯)、 古(薄姑),咸 (终于平天下)。”丰伯当与薄姑相近。谭戒甫以为即商代的逢公(《国语·周语下》),亦称有逢伯陵(《左传·昭公二十年》)。“丰”、“逢”声韵相同(《西周 鼎铭研究》,《考古》一九六三年第十二期)。其说可从。在今山东益都西北

徐也是东夷中的大国。西周、春秋间在今江苏泗洪县南。《汉书·地理志》临淮郡徐县,“故国,盈姓”。《括地志》谓“在泗州徐城县北三十里”(《史记·周本纪》正义引)。但是殷周之际,徐国应与奄国靠近,不该远在淮水流域。《说文》:“ ,邾下邑地。从邑,余声。鲁东有 城”(段玉裁注:“城当为戎,许书之例未有言城者”)。 戎即是徐戎。《说文》谓徐戎在鲁东,这是有根据的。《书序》说:“鲁侯伯禽宅曲阜,徐戎并兴,东郊不开,作《费誓》。”段玉裁说:“经言徐戎,谓戎之在徐者,在鲁东切近,击柝相闻,故曰东郊不开”(《古文尚书撰异》)。其地即战国时代的徐州,在今山东滕县东南 [17] 。当是西周初期,在周的不断征讨中,徐戎被迫南迁,才迁到今江苏泗洪县南的。

《诗经·豳风·破斧》:“周公东征,四国是皇。”《毛传》:“四国,管、蔡、商奄也。皇,匡也。”《诗经》所说“四国”常常是指多数国家,《毛传》实指为管、蔡、商奄三国,不确切。王先谦说:“诗言四国,犹《 鸠》篇‘正是四国’之比,非有实指”(《诗三家义集疏》),是合理的。

(四)东夷族的强大

东夷族会参与三监、武庚的叛乱,不是偶然的。因为他们在殷代后期已很强大,并逐渐从沿海地区进据中原。

今辽宁、河北、山东、江苏北部沿海地区,原来都是东夷族分布的地方。《禹贡》说:冀州有“鸟夷”(今本“鸟”误作“岛”,从《史记·夏本纪》、《汉书·地理志》及孔颖达正义改正),青州有莱夷,徐州有淮夷,扬州又有鸟夷。鸟夷当是崇拜鸟的图腾的氏族部落。淮夷的“淮”,从“隹”,“隹”即鸟类,也该是鸟夷的一支。原来分布不限于淮水流域,直到今山东中部。淮夷,嬴姓,亦即盈姓,亦称熊盈族。在今山东郯城北的郯国,也是嬴姓,相传为少昊氏之后,“以鸟名官”(《左传·昭公十七年》)。在今山东博兴东南的薄姑氏,薄姑就是鸟名。薄姑氏以前,居住在同一地区的爽鸠氏(《左传·昭公二十年》),爽鸠也是鸟名,相传为太昊之后,“实司太昊与有济(指济水之神)之祀”的风姓之族(如后来的任、宿、须句、颛臾等国)。风姓即是凤姓,甲骨卜辞假“凤”为“风”。秦和赵,都是嬴姓,原来也是东夷。嬴姓的祖先,相传是大业,是“玄鸟陨卵,女修吞之”而生。大业之子大费,即伯益(一作伯翳),职司调驯鸟兽。他的儿子大廉又称鸟俗氏。大廉玄孙孟戏、中衍,又是鸟身人言(《史记·秦本纪》)。看来古代东夷,多数是鸟夷的分支。

所有这些东夷,都以游牧、狩猎为其经济生活的主要内容。《禹贡》说:“莱夷作牧。”《史记·夏本纪》作“莱夷为牧”。说明莱夷原以游牧为生。《禹贡》所说扬州“鸟夷卉服”,郑玄解释说:“此州下湿故衣草服”(孔颖达正义引)。《禹贡》所说冀州“鸟夷皮服”,解释者认为东北寒冷故衣皮服。其实,他们穿卉服、皮服,不穿纺织品,主要还是由于他们经济生产落后,以游牧、狩猎为生的缘故。原是东夷的秦和赵二族,本来也以游牧、狩猎为生,长久保持着善于畜牧的传统。赵的祖先造父以善御著称,秦的祖先非子也以善于养马和畜牧著称。《禹贡》说“淮夷 珠暨鱼”,以水产为其特产,但也还从事畜牧。直到西周后期也还如此。师 簋说:“正(征)淮尸(夷),殴孚(俘)士女牛羊,孚吉金。”虽然他们已开采铜矿,使用铜器,有“吉金”被俘,但也还有大量“牛羊”和“士女”一起被周所俘。

到商代后期,由于商的腐败衰落,东夷就乘机侵入中原,一时声势很大。《后汉书·东夷传》说:“至于仲丁,蓝夷作寇。自是或服或畔,三百余年。武乙衰敝,东夷寖盛,遂分迁淮岱,渐居中土。”《后汉书》这段话,是依据《古本竹书纪年》等书的。这时东夷族确实已经“分迁淮岱,渐居中土”。东夷中强大的一支叫奄或商奄,建都于今曲阜,这里曾是盘庚迁殷之前的国都奄。《古本竹书纪年》说南庚自庇迁于奄,阳甲居奄,盘庚自奄迁于殷。商朝曾经三代建都于奄,可是到商代后期,奄却成为东夷族中称为奄的一支的主要根据地了。后来分封给吕尚的齐国都临淄周围,原来是商的封国有逢伯陵之地,但是到商代晚期,也已成为东夷族中称为薄姑的一支的主要根据地了。同时东夷族的丰伯也在这个区域。《左传·昭公二十年》记晏婴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指齐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太公因之。”《汉书·地理志》也说:齐地“少昊之世有爽鸠氏,虞夏时有季荝,汤时有逢公伯陵,殷未有蒲姑氏”。从今泰山以东,济水以南,直到淮水流域,尽是东夷分布的区域。

商代从仲丁以后,不断和侵入中原的东夷发生战斗。《古本竹书纪年》:“仲丁即位,征于蓝夷”(《后汉书·东夷传》注、《太平御览》卷七八○引);河亶甲又“征蓝夷,再征班方”(《太平御览》卷八三引)。到帝乙、帝辛(即殷王纣)时期,商和东夷的战争更为激烈。殷墟卜辞有十年和十五年两次大举征伐人方(或释作尸方,即夷方)的占卜记录。十年那一次,在战胜人方的同时,还击溃了林方。郭沫若认为帝乙所征的林方就是蓝夷,古“林”“蓝”音读相同(《驳说儒》,收入《青铜时代》)。这是一个推测。纣也曾大举攻克东夷。《左传·昭公十一年》载叔向说:“纣克东夷而殒其身。”商王朝在攻克东夷的过程中曾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商代末年商朝虽然曾经多次攻克东夷,但是并没有把东夷征服。到周灭商而建立新王朝,东夷暂时取观望态度。等到周武王克商后二年去世,管叔、蔡叔起来和周公争夺王位,发动大规模的叛乱,“招诱夷狄”,东夷一些首领如奄、薄姑之君就认为这是百世之一时,参与叛乱了。因此,这时周公所处的局势是十分严重的,既有兄弟管叔、蔡叔争夺王位的叛乱,又有殷贵族图谋复国的叛乱,更有东夷侵入中原的叛乱。作为三监的管叔、蔡叔是拥有相当实力的,原来的殷贵族又保持着很大势力,东夷族更是部族、方国众多而力量强大。这三股力量纠合在一起,同时向周公猛扑,对周公及其周围的人的威胁是很大的。这时周公面临着严重的考验,是退避呢,还是反攻呢?所有周公退避、出走之说,都是不足信的。这时周公采用的办法是,把所能团结的力量组织起来,然后对这三股敌对力量有计划地各个击破。

四 周公东征的胜利

(一)周公作《大诰》兴师东征

《尚书·大诰》是周公东征的动员报告。从《大诰》来看,当三监、武庚及东夷发动叛乱以后,周公就用文王遗留下来的大龟占卜,问上帝兴师东征是否吉利,得到了吉利的卜兆。《大诰》说:

予(周公自称)不敢闭于天降威(闭谓拒绝),用文王遗我大宝龟(“文”原误作“宁”,从吴大澂校正),绍天明(“绍”通作“昭”,谓阐明天意),即命曰(以下为“命龟”之辞,即告龟以所卜事):“有大艰于西土(“大艰”谓大难),西土人亦不静(西土人指管、蔡,“静”通作“靖”,“不静”谓不安定),越兹蠢(“蠢”谓骚动)。殷小腆(“腆”谓丰厚,是说武庚力量少有积储),诞敢纪其叙(“叙”通“绪”,谓敢于重振其原来统绪)。天降威,知我国有疵(谓知道周国内有病),民不康,曰予复(说要恢复殷朝),反鄙我周邦(反而要把周作为边鄙的属国),今春今翌日(翌祭之日),民献有十夫(谓有治臣十人),予翼(谓辅佐我),以于敉文武图功(“于”谓往,敉谓完成,“文”原误作“宁”,文武谓文王、武王,“图功”谓大功。),我有大事休(“大事”指东征的军事,休谓嘉美,此问东征是否嘉美)?”朕卜并吉(谓占卜得吉兆)。

从周公这段“命龟”之辞,可以看出当时面临的局势十分严重。首先是西土(指周朝)出现了“大艰”的局面,因为西土人管叔、蔡叔发动叛乱,同时殷人乘机复辟,敢于重振其原来统绪,要恢复殷朝,仍然把周作为边鄙的属国,因为殷人知道周有内乱,人民很不安定。这就是说,不但周与殷贵族之间有严重冲突,而且周贵族内部又有深刻矛盾。当周公宣布占卜吉利,准备兴师东征之际,诸侯及其官僚、贵族还强调困难很大,不敢出征,要求违反占卜的结果。《大诰》继续说:

肆予告我友邦君(指诸侯)、越尹氏(指诸侯所属的官长)、庶士(指众多的官员)、御事,曰:“予得吉卜,予维以尔庶邦于伐殷逋播臣(“庶邦”谓诸侯之国,“于”谓往,“逋播臣”谓逃叛之臣)。尔庶邦君、越庶士、御事罔不反曰(“罔不”谓无不):“艰大!民不静(“静”通作“靖”),亦惟王宫、邦君室(谓参与叛乱的都是王室和诸侯宗室之人),越予小子考翼(谓有自己父亲一辈的人),不可征,王害不违卜(“害”即“曷”,谓何不)?”

从这些诸侯及其官僚、贵族对答周公的话,可知他们因为两个原因不敢出征,一是人民不安定,二是参与叛乱的都是王室、诸侯宗室以及自己的父一辈亲属。当周公动员诸侯及其所属出发东征的时候,诸侯及其所属居然一起公开出来表示反对。当时贵族是十分重视占卜的结果的,周公以占卜得到吉兆来号召,而诸侯及其所属居然要求违反占卜的结果。这说明当时周贵族的内部,人心已经动摇,这对周公准备东征是十分不利的。周公之所以要作《大诰》,进一步说服所有反对东征的贵族,原因就在这里。

周公用什么道理来说服所有反对东征的贵族呢?主要有下列三点:

(1)必须听从上帝之命,听从占卜结果。认为过去文王听从天命,兴起了我们“小邦周”;文王按占卜行事,所以会接受天命。现在上天又来援助我们,我们也应按占卜行事来成就这个伟大的基业。《大诰》说:“已!予惟小子不敢朁上帝命(“朁”原误作“替”,从三体石经改正,“朁”是不信之意),天休于文王(“文”原误作“宁”,今改正),兴我小邦周;文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绥”谓继承)。今天其相民(“相”谓援助),矧亦惟卜用。呜呼!天明畏,弼我丕丕基(“弼”谓辅助,“丕丕”谓伟大,基谓基业)。”

(2)必须顺从天意,在文王勤劳建成的基础上,继续完成文王的大业。《大诰》反复说:“尔知文王若勤哉!”“予不敢不极卒文王图事(“图事”谓大事)!”“予害(曷)其不于前文人图功攸终(“图功”谓“大功”,“攸终”谓到底)!”予害(曷)敢不于前文人攸受休毕(“毕”也是“终”的意思)!”“肆予害(曷)敢不越卬敉文王大命(“卬”谓我,“敉”谓完成)!”

(3)当前有明哲之臣辅助我,可以保证取得胜利,完成文王的功业。《大诰》分析遭难的主要原因是:“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就是说:遭难是由于没有得到明哲之臣帮助,使人民安乐,又不能够知道天命。周公在命龟之辞中说道:“民献有十夫,予翼。”无非表示他今天已经得到了明哲之臣为助手。《大诰》末段又说:“呜呼!肆哉,尔庶邦君、越尔御事,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就是与上文呼应,说明他有十个明哲之臣作为得力助手,可以保证取得胜利。这和武王在《太誓》中说:“予有乱十人,同心同德”,意思是一样的。

(二)东征经三年而取胜

周公东征的战略,先控制大局,制止叛乱,然后各个击破,全面平定,先后用了三年时间。《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第一年只是制止了叛乱,第二年才克殷而平定三监和武庚之乱,第三年继续东征,才灭亡东夷奄国。《史记·鲁世家》也说:“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遂诛管叔,杀武庚,放蔡叔……宁淮夷东土,二年而毕定,诸侯咸服。”所谓“二年而毕定”,是对《尚书·金縢》“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的解释。其实周公东征首尾就有三年之久。《孟子·滕文公下》说:“伐奄三年而讨其君。”这是连首尾三年而言。

关于周公东征前后的事,《尚书·金縢》有这样的记载: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

从汉代起,经学家对这段记载有不同的解释,意见很是分歧。司马迁读“辟”为“避”,解释“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说:“我之所以弗辟(正义:音避)而摄行政者,恐天下畔周无以告我先王”(《史记·鲁世家》)。郑玄也读“辟”为“避”,连同“居东”解释为“避之居东都”,并且解释“罪人斯得”为“居东二年成王收捕周公之属党”(《礼记·文王世子》正义引)。郑玄又说周公“以谦让为德”,“居东者出处东国,待罪以须君之察己”(《诗经·豳风》正义引) 。而许慎另外有解释,《说文》引古文“辟”作“ ”,解释为“法”,谓以法治之。伪《孔传》从其说,说:“辟,法也。告召公、太公,言不以法法三叔,则我无以成周道告我先王。”王肃谓“居东”是“东征镇抚之”,“罪人”指“管、蔡与商奄”(《尚书·金縢》正义引)。伪《孔传》也说:“周公既告二公,遂东征之,二年之中,罪人斯得。”我们认为,应以许慎、王肃之说为是。伪《孔传》采用其说,是正确的。“居东二年”是说周公兴师东征,亲自出居东国指挥作战了二年。所以不说东征二年而说“居东二年”,无非表示“罪人斯得”是周公坐镇东国亲自指挥作战的结果。所谓“罪人斯得”,就是处死或流放管叔、蔡叔、武庚。

对三监和武庚叛乱的平定,对管叔、武庚等“罪人”的处置,确是在周公亲自兴师东征的第二年。这在《逸周书·作雒解》上有明确的记载:

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元年夏六月,葬武王于毕。二年又作师旅,临卫政(征)殷,殷大震溃,降辟三叔(“辟”谓用法处罚),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俘殷献民,迁于九里(“里”原误作“毕”,从王念孙校正。孔注:“九里,成周之地”)。

《作雒解》“辟三叔”的“辟”,和《金縢》“我之弗辟”的“辟”,用意相同,都是说依法判刑。关于对三监和武庚的刑罚,古书记载有出入。《作雒解》说“王子禄父北奔”,而《史记》说“杀武庚”,可能武庚先北奔,后被追捕杀死。《作雒解》说“管叔经而卒”,其他书上都说“杀管叔”。《作雒解》说蔡叔被囚,其他书上都说蔡叔被流放。《左传·昭公元年》和《定公四年》都说:“杀管叔而蔡蔡叔。”杜注:“蔡,放也。”这个“蔡”字,即是《说文》的“ ”字,古音同通用。这和《史记》所说“放蔡叔”相合。关于霍叔的刑罚,只有《商君书·赏刑》说:“杀管叔,流霍叔。”

《尚书·金縢》这篇富于神怪色彩的文献,前人对它的真实性有怀疑,甚至认为是“伪书”。我们认为,还是值得重视的。《金 》在“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之后,接着说周公做了一首《鸱鸮》的诗送给成王,“王亦未敢诮公”。这年秋天大雷大风,“禾尽偃”,闹灾荒,成王和大夫从金縢(匮名)中发现了武王病时周公祷告的简册,简册上有周公要以自身代替武王死去的话,才使成王大为感动而悔悟。《金縢》的记载以及所载简册,不免有后人增饰和修改之处,例如所说成王感悟以后,“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岁则大熟”,显然不是史官的实录。但是所记整个事件的经过,还是可信的。当时贵族本来十分迷信。迷信色彩很浓,正是真实的情况 。由此可见,原来由于管叔等人流言而造成成王对周公的误会,等到周公东征第二年“罪人斯得”、成王发现周公祷告简册以后,就完全消除了。所以到东征第三年,成王就亲自出来参与东征的活动,亲自参与“践奄”的重大战役。

上文引《尚书大传》讲到周公摄政“三年践奄”,“践奄”是东征三年中的重大战役,成王确曾亲自参与。《书序》说:“成王东伐淮夷,遂践奄,作《成王政》(《经典释文》:“政”,马本作“征”)。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从《多方》开头说:“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来看,成王确曾亲自到奄。《书序》也说:“成王归自奄,在宗周,诰庶邦,作《多方》。”可是,《史记》上把“践奄”的事记载在“周公反政成王”之后。该是司马迁看到成王亲自参与这个战役,就误认为是成王亲政以后的事。《周本纪》把“诛武庚、管叔,放蔡叔”记在周公摄政当国时;而把“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记在“周公反政成王”以后;这样把周公东征三年内的两件大事割裂开来,显然不合历史实际。今本《书序》对篇目的排列,也把《成王政》、《将蒲姑》列在《康诰》、《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蔡仲之命》以后,《多方》以前。郑玄曾对此提出疑问说:“此伐淮夷与践奄,是摄政三年伐管蔡时事,其编篇于此,未闻。”(《书序》正义引)而伪《孔传》却另创新说,以为“践奄”先后有两次,先是周公东征,再是成王亲征。伪《孔传》说:“成王即政,淮夷奄国又叛,王亲征之,遂来奄而徙之,以其数反覆。”这一说法,被一些经学家所接受。例如皮锡瑞说:“《孔传》成王亲征之说甚合经义,郑君(指郑玄)偶有不照”(《今文尚书疏证》),反而认为郑玄所说践奄在周公摄政三年是错误。其实,怎么可能发生周公与成王先后两次“践奄”的事呢?明明是司马迁的“偶有不照”,并不是郑玄的“偶有不照”。

“践奄”的“践”,是有特定意义的,决不可能先后有两次“践奄”。《尚书大传》解释《成王政》说:“遂践奄。践之者,籍之也。籍之谓杀其身,执其家,猪其宫。”段玉裁说:“必篇中有此语,伏生记忆释之,非释《书序》也”(《古文尚书撰异》)。伏生读“践”为“籍”,郑玄又读“践”为“翦”。郑玄云:“践读曰翦,翦,灭也。凡此诸叛国,皆周公谋之,成王临事乃往,事毕则归”(《书序》正义引)。郑玄又说:“奄国在淮夷之旁,周公居摄之时亦叛,王与周公征之,三年灭之。自此而归”(《诗经·豳风》正义引)。郑玄此说是有根据的。我们可以西周金文为证。禽簋载:

王伐 侯,周公某(谋),禽祝。禽又 祝,王易(锡)金百寽。禽用乍(作)宝彝。

侯即盖侯,亦即奄侯。王乃成王。伐奄之役,成王确实前往。“某”读为“谋”,主谋之意,足证郑玄所说“皆周公谋之,成王临事乃往”之说,确实可据。禽即伯禽,祝谓祝祷于社神。古时出兵,要祭社祝祷。《左传·闵公二年》:“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脤,《说文》作祳,云:“祭肉,盛之以蜃。故谓之祳。”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祭祀仪式。伯禽因为主持这种祭祀而受赐。 劫尊:“王征 ,易(锡) 劫贝朋。” 劫当是从征的人员,因功而受赐。

伐薄姑之役,当在灭奄以后,路程比奄要远,深入到东夷所住地区,成王没有参与,由周公主持。 方鼎载:

惟周公于征伐东尸(夷),丰白(伯)、尃古(薄姑)咸。公归, 于周庙。戊辰,酓(饮)秦酓(饮),公赏 贝百朋,用乍(作)尊鼎。

“于征伐”,谓前往征伐。“咸”,谓终于击败。《说文》:“,伤也。”这也是周公东征大胜的战役,周公归来就祭祀于周庙,向祖先告捷,还会合将士饮酒,论功行赏。

伐奄和伐薄姑、丰伯,是周公征伐东夷的两大战役。其他的小战役尚不少。据前引《韩非子·说林上》记载,周公采用辛甲的建议,是先“服众”然后“劫大”的,该是在这两大战役之前,周公早已征服东夷的许多小国和部落,使奄、薄姑等大国陷于孤立,于是一举加以破灭。《逸周书·作雒解》说“凡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所谓“十有七国”是指东夷的大小方国,所谓“九邑”当指东夷的许多部落。九未必是九个,当是多数之意。

东夷中有不少是游牧、狩猎的部族,周公这次大举东征,曾经深入到东夷的游牧、狩猎地区,不但征服了这些东夷部族,而且赶跑了许多野兽。《孟子·滕文公下》所谓:“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所谓“灭国者五十”,是包括武王、周公先后攻灭之国而说的;所谓“驱虎豹犀象而远之”,是指周公这次东征而言的。《吕氏春秋·古乐》又说:

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践伐之。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至于江南。乃为《三象》,以嘉其德。

高诱注:“践,往。”这个解释不确切。“践”即“践奄”之“践”。所谓“践伐”是指大规模的杀伐。周公统率的大军在大规模杀伐东夷的过程中,迫使许多野兽群大迁移,特别是象群的大迁移。商人确是服象的,但是这里说“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是诬蔑的话。象是合群生活的,如果受到冲击,往往要整个群的迁移。

周公东征,先后三年之久,有些战役是很激烈的,战士是极其艰苦的。《诗经·豳风·破斧》的诗篇,就是参与东征的战士回归后所作:

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东征,四国是皇(“皇”借作“匡”)。哀我人斯,亦孔之将(“孔”谓甚,“将”借作“壮”)。

既破我斧,又缺我锜。周公东征,四国是吪(“吪”通作“化”,谓顺服)。哀我人斯,亦孔之嘉。

既破我斧,又缺我 。周公东征,四国是遒(“遒”谓平定)。哀我人斯,亦孔之休(“休”谓幸运)。

这个战士做这首诗,既歌颂了周公东征的胜利,征服平定了许多叛乱的国家;又庆幸自己还能活着,还很强壮;又讲到战斗用的兵器都有破有缺,说明战斗很是激烈,取得胜利是艰难的。值得注意的是,他使用的兵器不是戈、矛、弓、矢,而是斧、斨、锜、 。斧是椭銎的斧头,斨是方銎的斧头。锜,《说文》云:“ 也”,是一种有齿的金属工具。 ,《经典释文》:“《韩诗》云:凿属也。一解云今之独头斧。”总之,也是一种手工用的工具。《管子·轻重乙》说:“必有一斤、一锯、一 、一钻、一凿、一 、一轲,然后成为车。”为什么要用斧头一类工具作为主要战斗武器呢?很可能,与深入到山林地区作战有关。

(三)东征胜利的重要意义

周公东征的巨大胜利,对周王朝的创建和巩固,是有重大的作用的。武王虽然已经克殷,但是实际上,除了周原有的西土以外,只占有殷原来的京畿以及南国,包括今河南的北部、中部,河北东南角,山西南边以及山东东边。因为殷代晚期,国力衰落,夷狄纷纷内迁,西北的戎狄进扰中原,东方的夷族“分迁淮岱,渐居中土”,殷的直属领地已缩小很多。而四周的夷狄部族和方国势力一时大有扩展,使得殷减弱了力量,这也是殷灭亡的原因之一。周克殷之后,新建的周朝继承了这个局面。同时,周以“小国”攻克殷的“大邦”,一下子不容易控制“大邦”的局势,加上周的克殷,在京畿一战而胜,原来京畿殷贵族的势力仍保持着,根深蒂固。武王不得已而采用安抚和监督相结合的政策,继续分封殷的王子武庚为属国,并设置三监,但是,无法消除殷贵族的顽强的抵抗力量。武王克殷之后二年便去世,所谓“天下未宁而崩”,而成王年幼,三监、武庚、东夷联合起来发动叛乱,确实造成了周的“大艰”局面。经过周公三年的东征,取得巨大胜利,就使“大艰”局面转化为大好形势。经过周公第二次“克殷”,对殷贵族的控制力量就大大加强了。经过周公攻克东夷许多方国和部落,就把东部原来东夷居住地区归入周的直辖领地。可以说,周公东征的胜利,才使周朝基本上完成了统一的大业,才奠定了创建周朝的基础。


[1] 《世俘解》既说武王从辛亥到乙卯在牧野举行告捷礼,献祭上帝与烈祖,当在四月内。又说四月庚戌武王在周庙举行献殷俘礼,次日辛亥祭祀天位。不可能在同一月的辛亥在牧野和在周庙同时参与祭礼。过去刘歆引用古文尚书《武成》相类的记载,有闰月的说法,但是在殷、周之际还不可能在岁中置闰,一般都只在岁末置闰。顾颉刚说:“窃意篆文‘四’作‘ ’,‘六,作‘ ’,其形甚近,或‘四月’为‘六月’之讹文,亦未可知。”目前尚无其他史料可以校正,不易解决这个矛盾,暂时只能认为“四月”是“六月”之误。

[2] 《逸周书·克殷解》谓牧野之战,“武王乃手大白以麾诸侯”,又说斩殷王纣后“折县诸大白”,斩二女后“县诸小白”。可知大白最贵,小白次之。周初分封诸侯,分赏车、旗等仪仗,只有少白。《左传·定公四年》载:“分康叔以大路、少帛、 茷、旃旌、大吕”。少帛即小白。详王引之《经义述闻》卷十九“少帛”条。康叔为周公之弟,在同时所封诸侯中辈分最高也只分得小白。可知诸侯所用军旗中最贵是小白,次于天子用大白一等。齐桓公名小白,也是以诸侯的军旗为名。 是大赤色, 茷是大赤旗。春秋时吴国尚沿用这种礼制,吴王夫差北上与晋争霸,王亲自统率中军,“王亲秉钺,载白旗以中阵而立”。左军赤 ,右军玄旗。见《国语·吴语》。《周礼·春官·巾车》谓王车有五路,革路“建大白,以即戎,以封四方”。革路即是用皮革制成的车,“以即戎”谓用于军事,其旗大白,这确是周制。至于《礼记·明堂位》说:“殷之大白,周之大赤”,是后起之说,已与五行之说有关。

[4] 《左传·定公四年》记祝佗说:“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太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晋,武之穆也。曹为伯甸,非尚年也。”杜注:“五叔,管叔鲜、蔡叔度、成叔武、霍叔处、毛叔聃(“聃”当作“郑”)。”杜注又于“曹,文之昭也”说:“文王子,与周公异母。”据此,杜预以为曹叔振铎不是武王同母弟而为异母弟,毛叔郑为同母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富辰说:“管、蔡、 、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这以“毛”列入文王子的前八名,“曹”列入后八名,可能就是杜预的依据。日本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就有前八名为武王母弟,后八名为文王庶子之说。日本林泰辅《周公与其时代》一书即采用杜预之说(钱穆译其第一编《周公事迹》,题为《周公》,作为《国学小丛书》之一,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左传·定公四年》记述康叔受封时,“聃季授士,陶叔授民”。杜注:“陶叔,司徒。”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于“曹伯夷薨”下云:“叔之封近定陶,故《左传》又谓之陶叔。”如果雷说确实,陶叔即是曹叔,则曹叔确实不在“五叔无官”之内。杜注于“聃季授土”下注云:“聃季,周公弟,司空”,而在“陶叔授民”下只注:“陶叔,司徒”,亦未指明其为周公异母弟,可知杜预亦不以为陶叔即曹叔。事实上杜预之说并无依据,不可信从。《史记·管蔡世家》也说:“余五叔皆就国,无为天子吏者。”索隐曰:“五叔,管叔、蔡叔、成叔、曹叔、霍叔。”与杜预之说又不同。

[11]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引《广雅·释诂》:“旅,客也”,《晋语》:“礼宾旅远国”,谓“以客礼待之,故称曰旅”。按《书序》云:“周公既得命禾,旅灭子之命,作《嘉禾》。”《周本纪》作“鲁天子之命”,《鲁世家》作“嘉天子命”。“鲁”与“旅”古音近通用。《说文》:“ ,古文旅,古文以为鲁卫之鲁。”“鲁”、“旅”与“嘉”意义相同,有嘉勉之意。

[12] 班簋载:“王令(命)毛白(伯)更(赓)虢城公服, 王立(位),作四方望,秉 (繁)、蜀、巢。” 贮簋载:“惟巢来 ,王令(命)东宫追以六 之年。”春秋时巢国尚在。春秋时有两个地名巢或居巢,一个在今安徽桐城以南,为春秋时期巢国所在,先为楚灭,后又为吴所取。另一个是楚的边邑,原为蔡邑,在今安徽寿县以南,原为西周巢国的旧都,又称为郹或郹阳。《左传·昭公二十三年》:“楚太子建之母在郹,召吴而启之。”《史记·楚世家》作“太子建母在居巢,开吴”。《史记·吴世家》又说:王僚八年伐楚,“迎楚故太子建母于居巢以归”。可知郹或郹阳又称居巢。当在今安徽寿县南。寿县三义集曾发现东汉居巢刘君墓,出土有窆石及石羊题字。

[14] 汪中《周公居东证》(《述学·内篇二》):“按《汉书·艺文志》‘礼古经者出鲁淹中’,苏林曰:‘里名也。’《楚元王传》:‘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邱伯’,服虔曰:‘白生,鲁国奄里人。’《续汉书》注引《皇览》曰:‘奄里,伯公冢在城内祥舍中,民传言鲁五德奄里,伯公葬其宅也。’《说文》:‘ ,周公所诛, 国在鲁。’《括地志》:‘兖州曲阜县奄里,即奄国之地也。’淹、 、奄,古今字尔。”《说文》段注、顾栋高《春秋大事表》等,都定奄在今曲阜东二里。

[17] 《史记·鲁世家》:“(顷公)十九年楚伐我,取徐州。”集解引徐广曰:“徐州在鲁东,今薛县。”索隐:“《说文》:‘ ,邾之下邑,在鲁东。’又《郡国志》曰:‘鲁国薛县,六国时曰徐州。’又《纪年》云:‘梁惠王三十一年下邳迁于薛,故名曰徐州。’则徐与 ,并音舒也。”《说文》段注:“玉裁谓楚所取之徐州即 地,疑非薛。齐湣王三年已封田婴于薛,不能至鲁顷公十九年鲁尚有薛也。”今按段说不确。战国时薛又称徐州,确实在齐湣王三年已成为靖郭君的封邑,但是到五国联合攻齐时,徐州(即薛)被鲁乘机占有。《吕氏春秋·首时》说:“齐以东帝困于天下而鲁取徐州。”所以到鲁顷公十九年楚又取鲁的徐州。《说文》的 ,与徐州,薛,都是一地,在今山东滕县南,微山县西北。 +NPGBjfL1Lyc8AWClSAuDdy4yEjqwh8OCihix7nfZ3oKP1VznezuXm26Iuju1T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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