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人》中英对照本的来龙去脉
今年七月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台北人》的中英对照本,英译是采用一九八二年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的本子,重新做过修订,并且把书名也还了原: Taipei People 。每本书的出版背后大概总有一段故事,《台北人》从英译本变到中英对照本都是一项“团队工作”(teamwork),主编高克毅(乔志高)先生、合译者叶佩霞(Patia Yasin),以及原作者我自己三个人各就各位,群策群力,共同完成的一桩相当费时吃力的文字工程。印大的英译本从一九七六年开始,八一年完成。五年间,我们这个“翻译团队”由高先生领航掌舵,其间有挫折、有颠簸,但有更多的兴奋、喜悦,“团队”的士气一直很高,乘风破浪,终于安抵目的地。
出版《台北人》英译本最先是由于刘绍铭与李欧梵向印大推荐,因为印大出版社那时正好有出版一系列中国文学作品英译的计划。但在此之前,《台北人》有两篇小说,《永远的尹雪艳》《岁除》已经译成英文刊载在《译丛》( Renditions )杂志一九七五年秋季号上。前者由余国藩教授及他的学生Katherine Carlitz合译,后一篇的译者为Diana Granat。这两篇译文,我们后来稍加修改,也收入了《台北人》的英译本中。《译丛》是高克毅先生及宋淇先生于一九七三年创办的,属于香港中文大学翻译中心。这是一本高水准、以翻译为主的杂志,对香港翻译界以及英美的汉学界有巨大影响。中国文学作品的英译,由古至今,各种文类无所不包,而其选材之精,编排之活泼,有学术的严谨而无学院式的枯燥,这也反映了两位创始人的学养及品位。一九七五年《译丛》的秋季刊是高先生自己主编的,我也因《台北人》的英译,与高先生开始结下了长达二十多年的文字因缘。参加《台北人》英译,是我平生最受益最值得纪念的经验之一。
如果说我们这个“翻译团队”还做出一点成绩来,首要原因就是由于高先生肯出面担任主编。大家都知道高先生的英文“聒聒叫”——宋淇先生语,尤其是他的美式英语,是有通天本事的。莫说中国人,就是一般美国人对他们自己语言的来龙去脉,未必能像高先生那般精通。他那两本有关美式英语的书《美语新诠》《听其言也——美语新诠续集》一直畅销,广为华人世界读者所喜爱,他与高克永先生合编的《最新通俗美语词典》更是叫人叹为观止。高先生诠释美语,深入浅出,每个词后面的故事,他都能说得兴趣盎然,读来引人入胜,不知不觉间,读者便学到了美语的巧妙,同时对美国社会文化也就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因为高先生说的那些美语故事,其实反映了美国的社会史、文化史。高先生的英文能深能浅,雅俗之间,左右逢源。他那本 Cathay by the Bay (《湾区华夏》)把旧金山的唐人街写活了,那些金山伯的一言一行,都被他一手幽默生动的英文刻画得惟妙惟肖,不是美国通,写不出这样鲜龙活跳的英文。但他的英文又有深藏不露的一面,一九七八年《译丛》刊载了他那篇回忆老舍的文章: Lao She in America—Arrival and Departure (中文原文发表于《联合报》)。这篇文章绵里藏针,分析老舍在美国的生活以及一九四九年离美回返中国前夕复杂矛盾的心情,冷静客观,随处暗下针砭,表面却不动声色,英文用字的分寸拿捏恰到好处,读来非常过瘾,这应该是研究老舍的一篇重要史料文献。光是英文好,并不一定能成为翻译大家,高先生的中文功夫也是一流的,读读他那些行云流水、举重若轻的小品文就知道了,所以他中译的几本美国文学经典——菲茨杰拉德的《大亨小传》(即《了不起的盖茨比》)、奥尼尔的《长夜漫漫路迢迢》以及沃尔夫的《天使,望故乡》,译作本身也就成为典范。尤其是《大亨小传》不容易译,这是菲茨杰拉德的扛鼎之作,也是美国小说中之翘楚,菲茨杰拉德文字之精美在这本小说中登峰造极,高先生译《大亨小传》,把原著的神髓全部抓住。这就需要对美国文化的精粹有深刻体认才做得到。高先生曾长期居住纽约,那正是这本小说的背景。能够优游于中英两种语文之间,从心所欲不逾矩的作家不多,高克毅先生是一个例外。
我们“翻译团队”的第二位要角是叶佩霞,佩霞是生长在纽约的犹太人,出身书香世家,父亲Harold Rosenherg是美国首屈一指的艺术评论家。佩霞从小耳濡目染,热爱文学音乐,她熟读莎士比亚,一段一段会背的,又因为长居曼哈顿,住在East Village(东村),街头巷尾的俚语俗话,耳熟能详,所以她的英文也能雅俗并兼。佩霞对东方文化悟性特高,她的博士专业是研究日本民俗音乐,她到日本留学,专访昭和时代遗留下来的老艺伎,跟她们学唱日本民歌。佩霞出师后,东瀛归来,手抱三味线,轻拢慢捻,浅唱低吟,我的日本友人听后大为绝倒,以为有京都音。佩霞在我们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音乐系教授民俗音乐,她常常来旁听我的中文课,也到过台湾进修中文。我力邀她参加我们的“翻译团队”,佩霞欣然同意,而且从头到尾干劲十足,也是因为《台北人》英译的机缘,我与佩霞结下了二十多年的深厚友谊。
我自己中文英译的经验有限,只有在艾奥瓦大学“作家工作室”念书的时候,把自己的几篇小说译成英文,作为硕士论文,“作家工作室”规定,硕士论文须用创作。严格说来,那不算翻译,只能说我用英文把自己的小说重写一遍。后来我把《谪仙记》也译成英文。经夏志清先生精心修改后,收入他编的那本《中国二十世纪短篇小说》选集中,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英文不是我的母语,用于创作就好像左手写字,有说不出的别扭。我知难而退,就再没有用英文创作的打算。参加《台北人》的“翻译团队”可以说完全是一种巧合。
因为有高先生做我们的靠山,我与佩霞心中相当笃定,我们知道有这位译界高手把场,我们的翻译不至于滑边。佩霞与我定下一个原则,翻译三律“信、达、雅”我们先求做到“信”,那就是不避难不取巧,把原文老老实实逐句译出来——这已是了不得的头一关。当初写《台北人》,随心所欲,哪里想得到有一天自己也要动手把里面的故事一篇篇原封不动译成外国文字?当时只求多变,希望每篇不同,后来写出来十四篇小说各自异调,这就给译者出了一个大难题。翻译文学作品我觉得准确地掌握语调(tone)是第一件要事,语调语气不对,译文容易荒腔走板,原著的韵味,丧失殆尽。语调牵涉用字的轻重,句子的节奏、长短、结构,这些虽然都是修辞学的基本功,但也是最难捉摸的东西。我和佩霞合译的第一篇,又偏偏选中了《游园惊梦》,这是《台北人》系列结构比较复杂、语调多变化的一篇,而且还涉及特殊的中国文化背景。我先花一番工夫对佩霞讲解《游园惊梦》里那一群昆曲艺人的戏梦人生,幸亏佩霞的古典文学底子深,《史记》《杜诗》《红楼梦》的英译本她都看过,而且极为倾倒,《游园惊梦》的世界她很轻易便进去了。为了制造气氛,我们一边译,一边听梅兰芳的昆曲《游园惊梦》,佩霞经过音乐训练的耳朵,听几遍《皂罗袍》也就会哼了。然而把这篇小说转换成另外一种文字,却也费了我们九牛二虎之力。我们逐字逐句地琢磨,有时候找不到合适的英文字句,翻遍字典,摘发顿足也于事无补。我们两人拿着放大镜查遍OED(《牛津英语词典》),偏偏就找不到le mot juste(正确字眼),《游园惊梦》里又引了几段《牡丹亭》的戏词,这几段戏词对整篇小说的主题颇为关键,《牡丹亭》早有白之(Cyril Birch)教授的英译本,白之的译文当然典雅,但佩霞觉得引用人家的译文到底不算本事,不如自己动手。她译出来的这几段戏文,颇有点伊丽莎白时代英语的味道,汤显祖的《牡丹亭》成于十六世纪,所以倒也不算时代错乱。
我们的初译稿只能算是一个相当粗糙的坯胎,这个粗坯要送到我们的主编高先生那里,仔细加工,上釉打彩,才能由达入雅。就在高先生修改润饰我们初稿的过程当中,我才深深体认到高先生英文的真功夫。他增删一字一句,往往点石成金,英文字在他手中,好像玩魔术,撒豆成兵,全变得活生生起来。改别人的译稿,最费工夫,改得太多,面目全非,失去改稿的初衷。高先生不仅是一位经验丰富而且也是最能体贴人心的编辑。他修改我们的稿子,虽然很细很严,但他总设法尽量保持原有架构,不使其失却原貌。我与佩霞每次接到高先生的修订稿,一面读一面赞叹,佩服得五体投地。佩霞多才多艺,对自己的文字功夫颇自负,要她服帖,并不容易。有时我们认为译得得意的地方,被高先生一笔勾销,不免心疼,再上诉一次,如果高先生觉得无伤大雅,也会让我们过关。宋淇先生在《鼠咀集》(乔志高著)的序文中对高先生有这样一段评语:
说起来奇怪,乔志高自己也许不知道,他本身就集中国人的德行于一身,同他接近的人都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来自他的和蔼性格,令人想起《论语》第一章的“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
这是知言,以高先生在翻译界名望之重,我们跟他一起工作,一点也不感到压力,真是如沐春风。他让我们任意驰骋,过了头的地方,自然会把我们兜转过来,但我们有一二创见,他也会替我们撑腰。例如《思旧赋》这篇小说,是以两个旧日官家老女佣的对话为主,我们最初是用普通英文,译出来调子完全不对,我对佩霞说,《思旧赋》里的罗伯娘跟《飘》里的Mammy(嬷嬷)、福克纳《声音与愤怒》中的Dilsey(笛尔西),这些美国南方黑人嬷嬷有几分类似,佩霞提议那何不用美国南方方言试试?果然,译出来生动得多,比较接近原文中对话的语气。从前美国南方一些世家的主仆关系,跟中国旧社会里大家庭的组织有相似之处,重人情讲义气,这两种文化有些地方是可以相通的。我们开始还有些担心高先生的看法,未料到高先生却认为可行,只删掉一些乡土气太重的词句。《台北人》十四篇译稿就这样一来一往,五年间,高先生为审订工作付出了惊人的心血与时间。他那些修正稿我都保存下来,捐给了我们学校的图书馆。日后如果有人对《台北人》的英译有兴趣研究,高先生的修正稿是重要参考。叶佩霞的执着精神也令人佩服,她后来不在我们学校教书了,却在圣巴巴拉多住下一年,就是为了要翻译这本书。那几年我自己正在写《孽子》,一边译《台北人》,创作、翻译同时进行,也不知道怎么磨蹭过来的。那时高先生住在华盛顿附近,我们各在美国东西两岸,只靠书信电话联络,可是我们三人小组却有一种团队的默契,我想那是由于高先生领导有方,他做事一丝不苟高效率的敬业态度,又是美国式的了。我们在翻译过程中,有摸索的艰苦,可是精神上却是其乐融融的,那是一次最愉快的合作。
我在这里随便举一两个例子,看看高先生的神来之笔。中文小说英译第一件令人头痛的事就是中文人名,作者替他小说中人物命名,总希望能对人物的个性、背景、命运等等有所提示,启发联想。张飞、诸葛亮、潘金莲、李瓶儿、贾宝玉、薛宝钗,这些人名取得好,含义丰富,但译成英文用罗马拼音,那只剩下了音,失去了意,而且拼音不加四声连音也念不准。有些译者也把中文名字意译,那也不是每个中文名字都适合这样做的。王际真(C. C. Wang)的节译本《红楼梦》,王熙凤就直译为Phoenix,西方文化中的凤凰虽然有很不同的象征意义,但张牙舞爪的泼悍形象倒适合了凤辣子的个性。霍克斯(David Hawkes)译全本《红楼梦》时,熙凤便变成了Xi-feng。霍克斯的译本当然是项了不起的成就,但我觉得他把凤姐的名字罗马拼音化却是个败笔,我宁取王际真的意译。我们译《台北人》的人名,伤透脑筋,何时意译,何时拼音,煞费思量。《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中,金大班本名金兆丽,这个名字用上海话念起来刮拉松脆,拼音以后,便觉喑然。我与佩霞一时也想不出合适的意译名字,只好向高先生求救,高先生寄回来的答案是:Jolie。佩霞与我看了拍案叫绝;这原是个法国名字,发音起来,与上海话“兆丽”很相近,又有“美丽”之意,音与意都相符,而且“夜巴黎”我们用法文Nuits de Paris,因此Jolie又添了些舞厅里的巴黎味。高先生这一着棋,使得全盘皆活。《游园惊梦》里钱夫人的妹妹月月红也叫人为难,月月红就是月季花,当然不能用拼音,但我们查遍了有关蔷薇科的辞典,也找不到一个相当的花名,原因在“月月红”有个重叠词在里面,英文里哪里去找?只好又把这个难题抛给了高先生,他一下子就解决了:月月红就译成Red-red Rose。英国诗人彭斯(Robert Burns)有一句常为人引用的名诗句:“My love is like a red, red rose.”月月红的英译便有了出典,而且英文中也有个重叠词。月月红花呈粉红,随开随谢,原有几分浮花浪蕊,Red-red Rose念起来也很俏皮,十分相配。真亏高先生想出这个英文译名来,怎能不叫人服气?
七十年代中,高先生答应出任《台北人》英译的主编后,跟我通过一次电话,电话里他谈到这本书,他说他看了《冬夜》那篇小说颇有所感,那一刻我觉得似乎能够了悟到高先生的感触。高克毅先生那一代的知识分子,身经抗日战争,都怀有书生报国的一腔热情。那时高先生正在美国留学,在哥伦比亚大学念国际关系并获硕士学位,哥大国际关系研究所以培养外交人才著名。高先生当时便进入了国民政府中宣部驻美机构任职,从事宣传抗日的工作,那时连领袖群伦的头号书生胡适博士也投入了抗战行列,出任驻美大使。美国是抗战时期外交战场的第一线,美国参战,援助国民政府,是抗战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高先生以及他们那一代的中国知识分子在美国宣传抗日,是件很重要的工作。我读到高先生写的一些回忆抗日的文章,深为感动。编审《台北人》英译稿是件非常费神的工作,我想若不是高先生对这本书有份特殊感情,不会轻易接过这件无偿的“苦差”。
书译完,我们这个“翻译团队”当然也就解散了,佩霞回到她的纽约老家。自从译过《台北人》后,佩霞对语言、翻译的兴趣大增,她本来就会法文、意大利文这些拉丁语系,回去纽约,她不要教书了,到纽约大学去专攻语言,土耳其文、波斯文她都修过,一边又从事翻译工作,佩霞认为活到老学到老,乐在其中。这些年每次到纽约,我总找佩霞出来吃饭叙旧,我们喜欢到城中的Russian Tea Room去吃俄国大餐,佩霞的祖父辈是从俄国来的,所以对俄国文化倍感亲切,她也热爱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我们在一起叙旧,总忘不了要提到当年翻译《台北人》的苦与乐,也常怀念高先生对待我们的长者之风。佩霞说《台北人》里她最能认同的人物是金大班,她喜欢模仿金大班的满口粗话——用英文讲,那篇小说中美式英语的粗话译得很生动,她认为那是她的得意杰作。“翻译团队”解散了,但团队精神却一直维系着我们这个三人小组。
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的《台北人》英译本,主要对象是英美人士,多数是对中国文化文学有兴趣的美国大学生,对《台北人》中的人物身份不一定弄得清楚,为了避免误解,我们便选了其中一篇篇名作为书名: Wandering in the Garden, Waking from a Dream: Tales of Taipei Characters 。译回中文应该是:《游园惊梦:台北人物志》。这本书在印大发行了十来年,后来绝版了。两年前,又因高先生的引荐,香港中文大学有意将《台北人》出中英对照版。隔了将近二十年,我们这个“翻译团队”一下子又忙碌起来,于是高先生、佩霞与我三个人各在一方,电话、传真又开始来来往往,一瞬间的错觉竟好像重回到从前的时光,高先生与佩霞对这本书的热忱丝毫未减,我们把整个本子从头过滤一遍,做了若干修正,因为是中英对照,两种文字并排印行,更是一点都大意不得,有什么错一眼就看出来了。我们的团队这次加入了一位生力军,中大出版社的黄小华女士,她是一位心细如发(高先生语)的一流编辑,给我们提出不少宝贵意见,制作这本中英对照版,黄小华功劳很大。最后剩下封面设计,我去向至交好友奚淞借来一幅红山茶,茶花已开到极盛,风华秾丽中不免有些凄怆,倒合乎书中的人物身世,这是奚淞“光阴系列”中的极品。我的第一版晨钟出版社印行的《台北人》,封面就是请奚淞设计的,画了一只翩翩展翅飞向那无处的凤凰,那是一九七一年,已近三十年前。
香港是华人地区英文程度最高的地方,大学里普遍设有翻译中心,台湾的大学近年来也纷纷成立翻译系所,可见翻译工作在华人地区愈来愈受到重视。《台北人》中英对照本的读者就不再限于美国大学生,而应扩及港台等地对翻译有兴趣的人士。可以想见,这个版本也一定会受到更严格的眼光来审视,往细节里挑挑,我相信必然也会挑出来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文学作品的译本恐怕没有最后定稿这回事,世世代代都可能有新译本出现,不过有一定成绩的旧译本也必会在原作品的翻译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翻译对于文化交流的影响无须赘言,《圣经》英译、佛经中译可以改变整个文化。不知道曾否有人深入探讨二十世纪初期林纾那些西洋翻译小说对中国社会、中国读者产生过多大的冲击,我想可能不亚于后来居上的好莱坞电影。林琴南一句外文不识,与人合作用文言翻译,一面译一面自由发挥,居然移译出近两百种西洋小说,这不能说不是中国翻译史上一大奇迹。据说当年他译小仲马一本《茶花女遗事》就曾经赚取过多少中国读者的眼泪。我记得我在台大的法文教授黎烈文先生,他本身也是一位翻译名家,译过多本法国小说,就曾大大赞赏《茶花女遗事》的中译书名,说林琴南译得漂亮,如果La Dame aux camé lias译成“茶花太太”,岂不大煞风景。的确,翻译的巧妙就在这里,一个女字,尽得风流。
——原载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〇〇一年一月二日《联合报》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