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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江北囚徒

弘治十三年(1500),王阳明二十九岁。是年六月,他出任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明朝刑部下设十三清吏司,负责各省诉讼事务,云南清吏司是其中最大的一个,所以王阳明异常繁忙。七月,提牢厅 重修。九月,重修完毕。提牢厅的主事是每月轮番制,由十三个清吏司的主事轮流担任。十月,恰值王阳明负责提牢厅事务。王阳明当时身患咳嗽之疾(支气管结核),他在《提牢厅壁题名记》(《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九)中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夫予天下之至拙也,其平居无恙,一遇纷扰,且支离厌倦,不能酬酢,况兹多病之余,疲顿憔悴,又其平生至不可强之日。”

但王阳明当时丝毫没有受疾病所扰,他励精图治,制定了狱中规则,并为后世所沿用。(大西晴隆《王阳明》)

弘治十四年八月,王阳明三十岁,受命前往直隶和淮南地区审查犯人。在和当地的地方官员仔细沟通之后,王阳明平反了很多冤假错案。弘治十五年,审查完毕后,王阳明原本打算回京复命,但由于旧病复发,只好作罢。

弘治十五年八月,他上奏《乞养病疏》(《王文成公全书》卷九),希望能够回家乡治疗。他在疏中写道:

切缘臣自去岁三月,忽患虚弱咳嗽之疾,剂灸交攻,入秋稍愈。遽欲谢去药石,医师不可,以为病根既植,当复萌芽,勉强服饮,颇亦臻效。

及奉命南行,渐益平复。遂以为无复他虑,竟废医言,捐弃药饵。冲冒风寒,恬无顾忌,内耗外侵,旧患仍作。及事竣北上,行至扬州,转增烦热,迁延三月,尪羸日甚。心虽恋阙,势不能前。追诵医言,则既晚矣。

先民有云:“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臣之致此,则是不信医者逆耳之言,而畏难苦口之药之过也。今虽悔之,其可能乎!

臣自惟田野竖儒,粗通章句;遭遇圣明,窃禄部署。未效答于涓埃,惧遂填于沟壑。蝼蚁之私,期得暂离职任,投养幽闲,苟全余生,庶申初志。伏望圣恩垂悯,乞敕吏部容臣暂归原籍就医调治。

从这道疏中可以看出,王阳明审查完江北囚徒之后,一度北上,打算回京复命。但在弘治十五年五月行至扬州时,突然病情加重,继而卧床不起。迫不得已,他只好向朝廷请假,乞求回乡养病。

疏中还透露出,王阳明在弘治十四年三月已经患病,也就是在前往直隶和淮南地区的五个月之前。

《阳明先生行状》中记载了王阳明当时患病的原因。王阳明白天在衙署伏案起草公文,处理日常事务,晚上回家之后也不歇息,秉烛夜读“五经”和秦汉书籍,诗文日益精进。父亲龙山公担心他积劳成疾,就命令用人不要把灯带入阳明的书房。王阳明怕父亲担心,就等父亲就寝之后再点灯读书,通常都会读到深夜,最终因劳累过度染上呕血之疾。

通过以上所述可以看出,王阳明在诗文雕琢方面下了大功夫。此外,王阳明旧疾复发,以致不能回京复命,可能还跟他游览九华山有关。 l8yEfA1o6GfWhlsRgip829F7HxKKJL7T8RFf9CCoc3jNq65J7eopo1md306G2Y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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