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谅教给王阳明的“格物”说,其实是他自己的理解,也可以说是他自己的“格物”说。娄谅的恩师吴与弼是明初的朱子学者,娄谅继承了恩师的学风。
“格物”说在儒家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朱熹和王阳明对“格物”说的不同解释体现了二者思想的差异,这种差异其实源自他们各自独特的精神世界。
“格物”一词最早出现于《大学》,是“八条目”中的一条。关于儒学之道,《大学》列举了“三纲领”和“八条目”。“三纲领”分别是明明德、亲民(朱熹将其读为“新民”)和止于至善。“八条目”是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总而言之,“三纲领”和“八条目”都是修己治人之道。修己重在修身,它主要体现于格物、致知、诚意和正心;治人重在经世,它主要体现于齐家、治国、平天下;修己与治人共同构成了儒学的根基。修身是经世的基础,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又是实现修身的必要手段。
在儒学中,修己和治人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因此,明明德和亲民是一体的,修身与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是一体的,不分轻重,忽视任何一方都不能达到至善。如果儒学忽视治人而只重视修己,那它就会变得和佛教、老庄一样,重视出世、超脱和独善其身。如果儒学忽视修己,而只重视治人,那它又会变得和法家、纵横家一样,重视功利和权力。前者虽然纯真,却忽视现实;后者虽然重视现实,却缺乏纯真。能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的只有儒学。儒学主张修己是治人之根本,这体现了儒学的特点——重视人的自由性和主体性。
《大学》和《中庸》原是《礼记》四十九篇中的两篇。到宋代时,《大学》和《中庸》格外受重视,被单独列出,和《孟子》《论语》并称为“四书”。“四书五经”都是儒家经典,儒生在学习“五经”之前,必须先学习“四书”。宋儒的代表人物朱熹曾亲自给《大学》《孟子》《论语》《中庸》作注,并把给《大学》作的注释命名为《大学章句》,足以看出他对《大学》的重视。儒生必须先学《大学》,以明白儒学的学习方法和做学问的方向;然后再学习《孟子》,以激起自己的道义精神;接下来再学习《论语》,以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最后要学习《中庸》,以了解儒学思想的终极境界。
在《大学》中有如下语句:“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格物”是儒学的根本。到宋代后,儒家更加重视“格物”。“格物”一度成为儒学区别于其他学说的重要标志。对“格物”的认识促进了儒生思想的形成,儒生的不同思想又促成了对“格物”的不同认识,所以说宋明儒学的思想史其实就是对“格物”的认识史。王阳明的儒学思想也是建立在他对“格物”的认识之上的。
北宋理学家程颐画像。程颐的
朱子这样解释格物:格物之“格”乃“尽”之意,穷尽事物之理,是为格物。宇宙万物都是由“理”和“气”构成,气是构成一切事物的材料,理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现实世界中,理、气不能分离,但从本原上来说,理先于气而存在。
各种事物都由气构成,格物就是要穷尽各个事物之理。事物不同,它们各自的“理”也不同,这是“分殊”。但这不同的理,又都源于一个理,这是“一理”。这和佛教中“一即多” 的理论有些相似。要先穷尽“分殊”之理,经过积累之后,才能最终悟出大的“一理”。
如上所述,宋儒是通过“理”与“气”的关系来探讨儒学的根本原理。其实最早使用“理”和“气”来描绘世界观的是北宋的二程(程颢和程颐),朱熹后来接受并发展了“理气”论。
二程的“理气”论存在两个方向,程颢坚持“理气一元”论,朱熹的辩友陆九渊继承了这一观点;程颐坚持“理气二元”论,朱熹继承和发展了他的观点。此外,朱熹还认为欲穷尽天下万物之理,必须依照《大学》中言及的格物之法,通过格天下万物,明白各自之理,当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在忽然之间将万理归一,最终悟出世间大的“一理”。也正因为如此,朱熹才会一直强调要广闻博识。
朱熹在世之时,其学说受到朝廷的压制。他去世之后,其学说才获得大发展。到明朝时,朱子学被定为科举科目,风靡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