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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问题的提出以及为何无法解决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一旦我们着手解决有关处在文明进程中的社会为什么会产生以及如何产生的问题时,我们便认识到我们的21个文明社会实际上分成了两类,其中15个社会与先前的同类社会有着亲缘关系。在这些社会当中,有些亲缘关系非常紧密,以致要把它们彼此区分开来是一件颇费气力的事。同时也有一些社会的亲缘关系似是而非、若即若离,用亲缘关系这样的术语来比喻的话似乎又离题甚远。但我们不必在意这一点。这15个或多或少有着亲缘关系的社会与另外6个社会分属不同的类别,正像我们所看到的,后6个社会直接由原始社会脱胎而来。我们建议把我们的注意力现在集中于这6个社会,它们是埃及社会、苏美尔社会、米诺斯社会、中国社会、玛雅社会和安第斯社会。

原始社会和较高级的社会之间存在哪些基本区别呢?答案并不在于有没有制度,因为制度是人们之间非个人关系的载体,它们存在于一切社会,哪怕是最小的原始社会也建筑在较为宽阔的基础之上,超过了由直接的个人纽带连接的狭小范围。制度是整个“社会”这一属性的特征,因而也是它的两个种的共同特征。 原始社会具有自己的制度——

体现一年一度农业周期的宗教; 图腾崇拜和外婚制;各种禁忌;入族仪式和年龄级别;按一定年龄实行的两性隔离,分居在公社的居民点。这些制度中有一些无疑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也许就像文明的特征一样微妙复杂。

文明社会与原始社会并非是由分工区别开来的,因为我们也能在原始社会的生活当中发现至少是初步的分工。国王、巫师、工匠和游吟诗人都是专门人才——尽管希腊传说中的工匠赫菲斯托斯是瘸子、希腊传奇诗人荷马是瞎子之类事实表明,在原始社会中,专业化是反常的,局限于那些不能全面发展的残疾人或无所不能的人。

历史研究第二部文明的起源文明社会与原始社会的基本区别如我们所知(人们将会看到这里的“如我们所知”是很重要的),在于模拟或模仿所采取的方向。模仿是一切社会生活的一般特征,无论在原始社会还是文明社会中,乃至在每一种社会活动中,从较谦卑的女演员对电影明星风格的模仿起,都能看到这种行为。不过,在这两种社会物种当中,模仿的方向却有所不同。我们知道,原始社会当中的模仿对象是较老的一代人和逝去的祖先,他们人虽已消失,却站立在活着的长辈们的身后,令人感受到他们的存在,增强了他们的威望。在一个模仿对象是过去的社会里,风俗习惯占有统治地位,社会便始终是停滞不前的。另一方面,在文明社会当中,模仿对象是具有创造力的个人,他们之所以被人追随是因为他们是先锋人物。在这样的社会里,如瓦尔特·巴格霍特(Walter Bagehot)在其《物理学与政治学》一书中所称的那块“习惯的蛋糕”是被切开,社会沿着变化与成长的路径不断前行。

但是,如果我们问自己,原始社会和更高级社会之间的这种差别是否是永久性的或根本性的呢?我们一定会给予否定的答案,因为如果说我们只知道原始社会处于停滞状态的话,那是由于我们仅仅直接观察到原始社会历史的最后几个阶段。但我们虽然做不到直接观察,却可以采用推理的方法获悉这些原始社会的历史一定具有较早的阶段,其运行的动力较任何“文明”社会的动力都大。我们说过原始社会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一样古老,但我们也许应当更贴切地说原始社会更年长一些。社会生活和体制生活在某些高级哺乳动物那里也可以见到,并非只限于人类。有一点很清楚,这就是如果没有社会环境,人类不可能成其为人。这种从正在形成中的人到人的转变是在原始社会的氛围中完成的,我们对此没有相关的记载可寻,但这一转变比文明条件下的人类所取得的任何一种进步都更为深刻,是成长过程中所迈出的更大一步。

正像我们根据直接观察所了解的那样,原始社会就像是一群昏睡在山腰部的一块突出岩石上的人们,它的上面和下面都是悬崖峭壁。文明则像是这些昏睡者的伴侣,他们正抬起脚来,开始攀登上面的绝壁。而此时的我们这一方,可能更像是一批旁观者,视野仅限于那块突出的山岩和上面那块峭壁的底部。在观察者到达现场的时候,正值被观察者的不同成员摆好了彼此的姿势和位置。我们第一眼看到的可能是两组人之间出现的显著差异,我们可能会称那些攀登者为运动健儿,称那些昏睡不动的人为瘫痪病人。但随后一想,我们发现还是谨慎一些为好,不要妄加判断。

无论如何,那些静卧的人并没有真正瘫痪,因为他们不可能出生在那块支出来的岩石之上。除了依赖他们自身肌肉的力量,没有谁能将他们拖上那个濒临万丈深谷的地方。另一方面,他们的那些此刻正在攀登的伙伴刚好离开那块岩石,开始攀援上头的峭壁。由于下一个歇脚的山崖在我们的视线之外,所以我们不知道下一个攀援高度是多少,要花费多少气力。我们只知道在到达下一个可以躺卧的山崖之前,没有停留或歇脚的可能。因此,即使我们能够估量出每个攀岩者的气力、技巧、胆量和勇气,我们却无法判断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有希望抵达上面那块看不见的岩石——那是他们现在正竭尽全力要达到的目标。不过,我们能够肯定他们中的某些人将始终爬不上去。我们能够看到,对于每一个现在正奋力攀登的人来说,两倍数目的人(我们已灭绝了的文明)掉到下面的岩石上,成了失败者。

我们想寻找一个直接的目标,即找到原始社会与文明社会之间的永久的、根本的区别这一点,已经失败了。但我们却意外地得到了有关我们目前所要探讨的最终目标——文明起源的本质的某种启示。自原始社会开始转变为文明社会,我们发现这是一种从静止状态向活动状态的过渡。我们还将要发现,这同一个公式也很好地适用于文明的形成,即文明是通过内部无产者与现存文明以前的、丧失了创造力的少数统治者分道扬镳才形成的。这些少数的统治者就其定义而言是静止的,因为说一个处于文明成长期的、具有创造力的少数人退化或衰竭为一个处于文明解体期的少数统治者,这只是在用另外一种方式说,这个出了问题的社会从活动状态回到了静止状态。对于这种静止状态而言,无产者的脱离运动是一种动态的反应。我们从这一点能够看到,在无产者与少数统治者分道扬镳的过程中,一个社会从静止状态向活动状态过渡,一个新的文明于是在这种过程中产生出来,这就像一个文明从一个原始社会脱胎而来一样。所有文明的起源,无论是否有亲缘关系,都可以用司马兹将军(General Smuts)的话来加以描述:“人类再次动了起来。”

这种动与静、运动与休止与再运动的轮换韵律,被不同时代的许多观察者看作是宇宙的某种基本性质。中国社会的贤人用充满智慧的比喻,把这些变化称作“阴”与“阳”——“阴”表示静,“阳”表示动。中国字符中代表“阴”的基本符号似乎是一团遮盖了太阳的乌云;而代表“阳”的基本字符则似乎是没有云彩遮拦的、光芒四射的太阳。按照中国人的规则,“阴”总是首先被提到。在我们的视域之内,我们可以看到,在30万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已经到达了原始人性的那块“岩石”,在那里歇息了30万年的98%的时间之后,才进入文明的“阳”活动时期。我们现在必须寻找推动人类生活再次运动的实际因素,无论它可能是什么。不过,我们还是先来探测一下两条走不通的道路。

第二节 种族

有一点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在过去六千年里,把人类从原始社会的“阴”状态唤醒,使之进入“悬崖”上的文明社会“阳”状态的积极因素,一定要在促成这一转变的人类的某些特性或产生了这一转变的环境的某些特点或在这两者之间的某种相互作用中去寻找。我们先来分头考察这些因素中的每一个,看它是否有可能是我们正在寻找的那个因素。我们能否把文明的起源归结于某个特殊的种族或某些特殊种族的特性呢?

种族这个术语通常是指具有某些明显遗传特征的特定的人类集团。我们这里所关心的种族特征是某些人类社会中可能固有的一些显而易见的心理素质或精神素质。然而心理学,尤其是社会心理学还是处在幼年阶段的学科,当人们把种族当作文明产生的因素时,迄今所有关于种族的讨论都依赖于一种假定,即认为在有价值的心理素质与某些明显的心理特征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

西方种族理论的拥戴者们最经常强调的心理特征就是肤色。精神和心理的优越感以某种方式与皮肤相对缺少色素沉着联系在一起,也因而导致二者的交互作用,尽管这一点从生物学角度看似乎是说不通的,但却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这种最为流行的、被供奉在一个基座上的有关文明的种族理论却是黄头发、灰眼睛、长头型的白人 (某些北欧人和尼采称之为“金发畜生”)的理论。看来值得对条顿市场上的这个偶像的“证书”进行一番查询。

法国贵族孔德·德·戈宾诺 戈宾诺(1816—1882), (Comte de Gobineau)是第一个把北欧人安放到基座上的人,早在19世纪初,他对“金发畜生”的偶像崇拜是法国大革命期间冒出来的争论事件。当法国贵族被剥夺了自己的地产,受到放逐或被送上断头台的时候,那些总是把当代的事件罩上“古典”外衣的革命党人的学究们,宣称高卢人 在被征服了14个世纪以后,现在把征服他们的法兰克人 驱赶回莱茵河之外的黑暗地带——法兰克人本来是在民族大迁徙期间从那里过来的,夺回了他们的高卢故土,尽管蛮族人的长期非法统治,但高卢人从来就没有忘记这是他们自己的领土。

戈宾诺对于这一胡言乱语的回应则是某种更加荒唐的话语。他回应道:“我接受你们的看法,让我们对法兰西平民源自高卢人、法兰西贵族源自法兰克人的说法表示认同。两个民族都是纯种,而且两者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之间存在着一种明确的、永久的相互作用。你们是否真以为高卢人代表文明而法兰克人代表野蛮呢?你们的高卢人的文明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罗马来的。那么使罗马伟大的东西又是什么?噢!在我的法兰克人的血管中流动着同样的北欧人的血液,原封不动地输入了罗马。第一批罗马人——第一批希腊人,即荷马史诗中的亚该亚人也同样——乃是金黄头发的征服者,他们源自生机勃勃的北方,在地中海沿岸的那些较虚弱的土著人中确立了统治。不过,年深日久之后,他们的血液淡化了,他们的民族弱化了,他们的势力和荣誉衰落了。另一批来自北方的金发征服者的拯救时机到来了,他们使文明的脉搏再次跳动起来,而这些人当中就有法兰克人。”

这就是戈宾诺对一系列事实的有趣陈述,而我们已经在关于希腊文明以及之后的西方文明的起源问题上,以相当不同的方式对这些事实进行了处理。他的这些政治方面的戏言佳句,从一个与之同时代的发现来看似乎是有道理的,戈宾诺迅速抓住了这个有利的论据。当时人们发现,几乎所有欧洲现存的语言,无论是希腊语还是拉丁语,以及现存的波斯语和北印度语、古典伊朗语和古典梵语,作为一个更大的语系的成员,彼此联结在一起。由此可以正确推断,必定存在着一种原初的“雅利安”语或“印欧”语, 所有已知的这个系属的成员都是由之而来。但如果说属于这个语系的不同语族的人们,同语言本身一样,存在着同等程度的天然联系,全都源自一个原始的“雅利安”或“印欧”种族,从他们的原生地向西面八方扩散征伐,并从这个种族产生出查拉图斯特拉 (Zarathustra)和佛陀这样的宗教天才,产生出希腊的艺术天才以及罗马的政治天才,最后又产生了我们自身这样尊贵的顶级人才,那这种推测就说不过去了,因为照此说法,这个种族实际上岂不成了人类文明的所有成就的缔造者!

这位颇具活力的法兰西人放出的野兔,受到穿着大皮靴的德国语言学家的追逐。他们把印欧这个词改成“印度—日耳曼”,把这个虚构的种族的故乡放到普鲁士的领地之内。在1914—1918年的战争爆发前不久,一个爱上德国的英国人休斯顿·斯图尔特·张伯伦(Houston Stewart Chamberlain)写了一本书,名为《19世纪的基础》,他把但丁和耶稣基督归入印度—日耳曼人之列。

美国人也有自己的利用“北欧人”的方法。在1914年以前的25年时间里,大量南欧移民迁入引起恐慌,麦迪逊·格兰特(Madison Grant)和劳特罗普·斯托达德(Lothrop Stoddard)这样的作家要求对移民加以限制,作为唯一的保护方式——不是保护美国的社会水准,而是保护北欧种族在美国的分支的纯洁性。

英国人关于以色列人的学说是同一类型的理论,只不过使用不同的术语,是依靠莫明其妙的神学来支撑的虚构历史。

还有一种值得一提的怪论,即我们自身文明的种族主义鼓吹者们坚持认为白皙的皮肤是精神优越的标记,他们把欧洲人列在其他种族之上,把北欧人列在其他欧洲人之上。日本人则运用了一种不同的生理评测标准,认为日本人的身体明显缺少毛发,而居住在北部岛屿上的他们的邻人,是在类型上很不同的处于原始社会的人,其生理形态类似一般欧洲人,被称作多毛的虾夷人。因此,日本人很自然地把没有毛与精神上的优越性结合在一起。尽管他们的这种说法和我们关于白皮肤的优越性的说法一样毫无根据,但这一点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这就是无毛的人由于无毛,可能和他的堂兄弟——类人猿相去更远。

人种学家是根据体质形态,比如长头形和圆头形,白皮肤和黑皮肤以及其他各种形态对白人加以分类的,他们挑选出三种主要的白“种”类型,把他们称之为北欧型、阿尔卑斯型和地中海型。为了名至实归,我们来计算一下这些种族分别对哪些文明作出了明确贡献的数量。北欧人对四个、也可能五个文明作出了贡献:印度文明、希腊文明、西方文明、俄罗斯东正教文明,也可能有赫梯文明。阿尔卑斯人对七个、也可能九个文明作出了贡献:苏美尔文明、赫梯文明、希腊文明、西方文明、东正教的俄罗斯分支文明和主体文明、伊朗文明,可能还有埃及文明和米诺斯文明。地中海人对十个文明作出了贡献:埃及文明、苏美尔文明、米诺斯文明、叙利亚文明、希腊文明、西方文明、东正教主体文明、伊朗文明、阿拉伯文明和巴比伦文明。在人类的其他分支当中,棕色人种(这里指的是印度的达罗毗荼人和印度尼西亚的马来人)对两个文明作出了贡献:古代印度文明和印度文明。黄种人对三个文明作出了贡献:中华文明和两个远东文明,即中国主体文明和日本分支文明。美洲的红种人 当然是四个美洲文明的唯一贡献者。只有黑种人可以确定无疑地说没有对任何文明作出过贡献,现在依然没有。 白种人占据着领先地位,但要记住,有许多白种人就像黑种人本身一样,对文明没有作出任何贡献。如果说从这个分类当中能够得出什么明确结论来的话,那就是我们的一半文明是建筑在不止一个种族的贡献基础上的。西方文明和希腊文明各自有三个贡献者。如果黄种人、棕种人和红种人也像白种人分出北欧人、阿尔卑斯人和地中海人那样,进一步分类出亚种的话,那么我们大概能够得出这样一个结果,即我们的所有文明都是由多个人种的贡献者创造的。这种亚种分类的价值以及是否在任何时代的历史上、社会上代表了一些确定的人群,那都是另外的事情,整个这类问题还是非常混沌不清的。

但是前述理由已经足够使我们得出这样的判断,就是否定优越的种族乃是六千年前以来世界逐地从阴到阳、从静态到动态转变的原因和始作俑者的理论了。

第三节 环境

由于我们西方社会于最近四个世纪期间在世界上的扩张,导致近代西方人的思想强调甚至过分强调历史中的种族因素。这种扩张使西方人接触到、往往是不友好地接触到与之不仅文化不同、而且体质形态不同的民族,有关优越或低劣的生物形态的观念便油然而生,尤其是在19世纪的时候,当时因查理·达尔文和其他科学考察者的著作,西方人的头脑中满是生物学的意识。

古希腊人也对其周边的世界进行贸易和殖民扩张,但其世界小得多,虽然包含着广泛的多样性的文化,但在体质形态方面却差别不大。埃及人和西徐亚人 可能彼此相去甚远,在生活方式上也迥异于他们的希腊观察者(例如希罗多德),但他们与希罗多德在体质上的区别却不像西非的尼格罗人和美洲的红种人与欧洲人的区别那么明显。因而这一点就是自然而然的了,即希腊人对于他们所观察到的周边文化差异的解释,便不是体质特征方面的生物遗传即种族了,而是去发现某些其他因素。他们发现自己的解释在于地理环境、土壤和气候的差异。

有一篇公元前5世纪的名为《空气、水和环境的影响》的论文,收存在希波克拉底 医学学派的文集里,说明了希腊人对这个题目的观点。我们在这里读一下它:

人类的相貌可以分为树木茂密和水源丰盛的山岳型、土壤贫瘠的缺水型、草场沼地型、开阔且排水良好的低地型几种……在地势很高、季节气候多样、多山多石、水源充裕的乡间生活的居民,倾向于硕大的身躯,适合于勇毅和坚韧……在水草遍布的闷热洼地里的居民通常更习惯热风而不是冷风,他们饮用温水,相对应地,体格既不硕大也不细长,而是结实、鲜活与黑发,面色浅黑而不白,体质多胆汁而少黏液。在他们的性格中,勇敢和坚韧并非天生就不相上下,而是通过各个组织构成的共同作用才在他们身上产生出来……在起伏不定、烈风常袭和雨量充足的高地生活的居民,身躯很大,彼此相似,性格则懦弱温顺……在大多数例子中,你将发现人的身体和性格随着自然条件的不同而多种多样。

但是,古希腊人对这种“环境论”所喜欢做的解释是把尼罗河下游的生活对埃及人体质、性格和组织结构的影响同欧亚大草原的生活对西徐亚人体质、性格和组织结构的影响加以对照,从而得出来的。

无论是种族论还是环境论都试图对观察到的心理(智力的和思想的)活动的多样性以及不同人类成员行为的多样性加以解释,认为这种心理的多样性在因果关系上,与在没有心理活动的自然界所观察到的某些多样性成分存在着永恒的固定联系。种族论者发现人类体质的多样性乃是这种差别的原因。环境论者则认为原因在于不同社会所处的不同气候和地理条件。两种理论的核心是两组可变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一种是性格和体质,另一种是性格和环境。如果说这种理论是可以成立的话,那就必须证明这种相互作用是固定不变的,是永恒的。我们已经看到种族论在我们的检验下不堪一击,我们现在再来看看环境理论。这个理论虽然还不算太荒谬,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古希腊的这个理论所偏爱的两个例证即欧亚大草原和尼罗河流域拿来检验一下。我们必须在地球表面找出与这两个地区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分别类似的其他地区。如果这些地区能够证明其居民在性格和组织方面同西徐亚人或埃及人相似的话,环境论就可以成立,否则便不能成立。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欧亚大草原。对于这样一片广袤的地方,古希腊人仅仅知道其西南的一个角落。我们可以拿出自阿拉伯半岛延伸到北非的亚非大草原来与之相比。欧亚大草原和亚非大草原之间的相似之处是否相当于在这两个区域分别出现的人类社会之间的相似之处呢?答案是肯定的。两个区域都产生了游牧社会形态,一种恰好展现出了相似和不同之处的游牧状态——比如驯养的动物有所不同。我们从两地的这种相似性和差异出发,应该发现这是一种相似的形态。但如果进一步审查的话,这种相互作用的说法就无法成立了。因为我们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其他具备游牧社会环境的地区——北美大草原、委内瑞拉大草原、阿根廷大草原以及澳大利亚草原——却没有产生自身的游牧社会。这些地方的潜能不成问题,因为我们西方社会的企业在近代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西方的牧人先驱们——北美的牛仔、南美的高卓人 以及澳大利亚的牧场主——在先进的犁铧、磨粉机之前就赢得并占据了这些无主的土地达几代人之久,他们如同西徐亚人、鞑靼人、阿拉伯人一样成就了人类辉煌的想象。如果说美洲大草原和澳大利亚大草原能够在仅仅一代人时间里把一个没有游牧传统的社会、一个自产生时便依靠农业和手工业过活的先行者转变为牧民的话,那么这些大草原的潜能的确是够强大的了。更加引人注目的是,第一批西方探险家们所看到的那些人,从来没有因环境的驱使而变成游牧民。他们发现对这些人而言,这里与其说是游牧的天堂,不如说是狩猎的场地。

如果我们接着考察一下类似于尼罗河下游的地区,用来校验上面的理论,我们的体验将是相同的。

可以这样说,尼罗河下游地区是亚非大草原地貌的一个“变体”。埃及及其周边广大地区具有同样的干燥气候,但它有一个例外条件,就是由一条大河所提供的源源不断的供水和一个冲击地带。这条河流在涨水时会在雨量重组的地区越过亚非草原的边界。埃及文明的创造者利用这个条件,创造出一个与地处他们两侧的游牧社会形成鲜明对照的社会。那么,这种由尼罗河在埃及提供的特殊环境是否是埃及文明所由产生的确定因素呢?要使这一论题得到确认,我们需证明在每一个具有尼罗河环境类型的其他地区已经独立地出现过类似的文明。

这个理论在一个可以满足其要求的条件的邻区得到了验证,这就是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的下游地区。我们在这里既发现了相似的自然条件,也发现了相似的社会,即苏美尔社会。但它在用到面积小得多且条件相似的约旦河流域时就不灵验了,这里始终就没有产生过文明。这个理论在印度河流域或许也可以说无效,这即是说,如果我们的猜测——印度文化是苏美尔移民把现成的文化带进来的——是正确的话,那么恒河流域下游就可以被排除于验证之外了,因为那里太潮湿、太闷热了。长江下游地区和密西西比河下游地区也太潮湿、太温暖了 ,但那些最挑剔的批评者也不能否认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提供的环境条件与格兰德河流域、 美国的科罗拉多河流域的环境条件一般无二。从大西洋的另一边带着各种资源过来的近代欧洲殖民者,用双手把这些河流演变成了奇迹,就像埃及和苏美尔的工程师创造的奇迹一样。但是科罗拉多河或格兰德河却没有使两岸的原住民学会他们已经在别的地方学到的奇迹。

根据这一论据说明,环境因素不能成为引起“冲积”文明产生的确定因素。如果我们看一下某些其他环境,这些环境在一个地方产生了文明,在另一个地方则没有产生文明,我们就会相信这个结论了。

安第斯文明产生在高原地带,它的成就与它下方隐匿在亚马逊森林中的野蛮状态形成尖锐的对比。那么,安第斯社会比它的野蛮邻人先进的原因是否在于所处的高原呢?我们在认可这一想法之前,应该看一眼同样处在赤道上的非洲的情况,在那里,东非高原连接着刚果盆地的森林地带。我们发现非洲的高原与大河流域的热带森林相比,在产生文明社会方面并没有多少优势。

同样,我们看到米诺斯文明出现于内陆海的一串岛屿之上,得益于地中海的气候,但同样的环境却未能在环日本内陆海的群岛中引生出另一个文明。日本从来没有产生过一个独立的文明,占据日本的是来自产生于中国内地的大陆文明的一个分支。

中国文明有时被称作黄河的子嗣,因为它恰好出现在黄河流域。而具有许多相同气候、土壤、平原和山岭的多瑙河流域,却未能产生一种相似的文明。

玛雅文明出现在危地马拉和英属洪都拉斯的热带雨林中间,但是在亚马逊河流域与刚果河流域具有类似条件的地区,却没有从野蛮状态中兴起这样的文明。这两条河流的盆地实际上横跨赤道,文明的故乡则在北纬15度。如果我们顺着15度这条纬线走到世界的另一边,我们会在柬埔寨的热带雨林中碰见吴哥窟的巨大废墟。毫无疑问,这一切难道不是可以同科潘和伊克斯昆的玛雅城市废墟相比较吗?但考古证据表明,吴哥窟代表的文明不是柬埔寨土生土长的,而是产生于南亚大陆的印度文明的分支。

我们也许可以进一步探究整个题目,但我们大概已经足以使读者信服,无论种族还是环境本身,都不可能是在近六千年里刺激人类走出原始社会的静止状态、开始对文明进行充满风险的追求的确定因素。无论如何,正如迄今为止我们所想象的,种族和环境均不能提供、也显而易见不可能提供有关人类历史上的这一伟大转型(不仅发生在特定的地区,而且发生在特定的时间)的任何线索。 QCdOaatiyp9kH/CWv0ZOlI+0rukV81mqL7m6/WO1lsB1V9oOj36lJ6ipqdbsAo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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