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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由劳动力

非自愿劳动力包括陪审团、军队、强制劳动集中营中的囚犯和彻底的奴隶(这些奴隶就像牲口一样被人买卖)。

美国法院可以强迫公民服务于陪审团,如果开庭在即而陪审员数量不够,法院甚至可以派出执法人员在购物中心随机抓些消费者充当陪审员。当然这只是极端的案例,但它足以证明政府有权强迫公民进行非自愿劳动。《华尔街日报》( Wall Street Journal )曾报道:

迈克尔·凯兹(Michael Kanz)正在沃尔玛超级购物中心推着一辆购物车走向收银通道,突然一位配枪妇女走向他并告诉他要听从她的命令,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这并不是行凶抢劫,而是在为一小时后开庭的案件传召陪审员。近几年,很多法官都将此当作最后时刻找到陪审员的好办法。

不同类型的非自愿劳动,不仅持续时间长短不一,其严格程度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担任陪审员花费的时间通常比服兵役短得多,被关在强制劳动集中营中的囚犯可能需要工作数年,但不一定会像奴隶那样被迫工作一辈子。此外,严苛程度也各不相同:兵役的严格程度要远胜于陪审员,而集中营囚徒受到的对待通常比归私人所有的奴隶要更加严苛。这是因为严苛对待奴隶将会危害他们的长期生产力,但集中营中的囚徒并不为任何人所有,所以负责管理这些囚徒的人并不特别重视他们的长期生产力。

非自愿劳动力的生产率

在一些强制劳动集中营中(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纳粹和日本军队管理的那些集中营),囚犯通常都被迫工作至死。19世纪大部分签订劳动契约后被送往古巴的中国劳工同样受到非常残酷的对待。这两个例子和20世纪苏联古拉格劳改集中营的情况表明,由于劳改集中营对劳工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而又无法占有他们,因此管理者完全不在乎这些工人的长期生产力,因为他们没有动力去考虑长期影响。同样的故事发生在16和17世纪的北非,当时至少有100万欧洲人被巴巴里海岸(Barbary Coast)沿岸的海盗所奴役、贩卖。其中待遇最差的就是归当地政府所有的划船奴隶:他们被迫为战船划桨,如果不幸死在船上或者因繁重的工作和非人的待遇而身体崩溃,就会被扔下海去以减轻船的负重。战船负责人不会关心这些劳动力未来还能干几年活,因为他们没有动力做长远考虑。

只有那些非常廉价且易于替代的私有奴隶,才可能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被迫工作致死。但是如果买卖奴隶的成本很高,比如在美国内战前的南方地区,由于奴隶主需要奴隶为其工作,他们还会雇用爱尔兰移民代替奴隶去做一些比较危险的工作。在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Frederick Law Olmsted)著名的美国南方之旅中,当看到黑人奴隶站在斜坡上将装满棉花、重达500磅的包裹扔给坡下的爱尔兰工人接住并装上船时,他感到困惑不解。当询问当地人为什么会有这种令人惊讶的种族劳动分工,他得到的回答是奴隶“在这里很值钱,奴隶主不想他们在工作中冒险;但如果是爱尔兰佬(Paddies)落水或背部压伤,没有人会损失什么!”

在美国南部,使用爱尔兰工人从事可能对奴隶造成危险的工作也同样很普遍,例如为遍布毒气的沼泽排水、冒着决堤的风险修筑防洪堤、修建铁路或是维修那些可能爆炸的蒸汽锅炉等。

这些非自愿劳动力如何影响本可另作他用的稀缺资源的配置,因此又对国家的整体福利状况产生怎样的影响?因为非自愿劳动力从定义上看就意味着他们所获得的报酬无法反映其时间和能力另作他用时可能产生的价值,这些劳动力所做的工作常常比另作他用时价值更低。一个化学家可能被强制征召入伍在军需部门担任管理衣物供给的办事员。但如果部队招募的士兵都是自愿参军的,军队管理部门就可以以更低的成本雇用一个普通人做这些行政管理工作,而不用让化学家或其他具有较高技能的人来做这些日常工作。

在一支自愿参军的军队中,如果有军人被安排去做这种工作,那么他们的技能水平很可能很低,所以军队用较低的报酬就能吸引他们,而要吸引化学家那样的高技能者则需要花更多钱。军队领导的财政考虑反映出一些更基本的经济现实:强迫非自愿的劳动力来进行生产其实是一种效率很低的资源配置方式,如果作为稀缺资源的劳动力可被用作他途,效率会比强迫工作的方式要高。

被传召去履行陪审员义务的人可能会浪费大量时间。他们需要等通知,看是否需要在某一天作为陪审员出席,或是在陪审义务到期之前都要定期去法院报到。而且,他们担任陪审员的报酬要远低于他们正式职业的收入。更根本的问题在于,这些人通过参与审理案件对整个社会所发挥的作用远不及他们在正常工作中的贡献重要。正因如此,高收入者会找各种理由或借口逃避陪审义务,而那些退休人士或低收入者可能并不把陪审义务视作太重的负担,也许还比做别的事情更为有趣。

而对于强制征兵,制定政策的政府部门可能在估算非自愿劳动力的成本时,低估了这种制度给经济整体带来的成本,最终导致劳动力配置不合理。在陪审的例子中,高收入人群真正履行陪审义务的可能性较小,导致陪审团决策的质量下降,最终损害司法的公正性。同犯罪的成本一样,强制陪审给政府带来成本常常与其社会成本混为一谈。对于这两个问题,政府官员都只顾尽量让政府的成本最小化,却低估了社会整体的成本。

强制劳动集中营

在20世纪里,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非自愿劳动制度之一就是苏联的古拉格劳改集中营。以数据为例:1949年那里共关押了超过200万的囚犯。由于关押的犯人进进出出,旧的囚犯被释放,新的囚犯又被收押进来,而且在古拉格恶劣的环境下大量囚犯死在狱中,因此几十年内在该集中营中关押过的犯人总数应该是上述数字的几倍之多。

不合人道以及效率低下就是这些集中营的重要特点。在最悲惨的1942年,平均每个月集中营中因工作过度、营养不良、残忍虐待和穿不暖而去世的犯人总数甚至超过了50 000人。在整个战争期间,总共有超过200万人死于苏联的劳改集中营。尽管集中营的犯人工作时间长,食品、衣物、住房和医疗供给水平之低甚至还导致了高死亡率,强制劳动的收益仍不能覆盖古拉格的运营成本。在斯大林去世后不久,苏联秘密警察的头目—一个完全不人道的人—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开始关闭集中营。古拉格的管理者对囚犯拥有近乎独断的权利,但因为囚徒及其工作产出都不归集中营管理者私人所有,管理者并没有动力去提高效率。一位前苏联官员曾这样描述这种制度:

作为一种规则,这些(经济)计划并不现实;对工人的需求超过了计划的数倍;但古拉格却接受了这些犯人。换句话说,集中营的分管部门根本就不珍惜这些劳动力;他们认为,古拉格集中营里总有足够多的囚犯,因此可以随便浪费—只要愿意,可以随时随地要求这些囚犯做任何工作。

古拉格集中营体系的庞大规模和涵盖范围为苏联经济很多领域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其成本通常比在经济中以企业形式来组织生产的成本要高得多。在其全盛时期,这些劳改犯生产了全国25%的木材,40%的钴,60%的金,76%的锡。有的劳改犯还会被派去开采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开掘运河,这些犯人甚至还为莫斯科修建了很多公寓。但是这些生产活动的纯经济成本—不包括那些惊人的人力成本—通常都比在古拉格之外要高得多。例如,劳改犯生产砖块的成本一般比集中营附近的苏联砖厂高一倍以上。此外,一位来自莫斯科俄罗斯科学院(Russian Academy of Sciences)的学者指出,古拉格还因为“滥用自然资源而臭名昭著”。这一切都与他们所面临的激励和约束因素相符,但这违背了经济学原理和人道主义原则。

在苏联解体的前几年,随着一批政府秘密文件的解密,集中营中在押囚犯的劳动成果及其低效才大白于天下。修建铁路就是一个例子:

1938年,已经开始修建但暂时停工的铁路长度接近5 000公里(这还不包括已经完成但未投入使用或只是部分投入使用的铁路)。而1933年到1939年苏联新投入使用的铁路长度才不过4 500公里。在这些“死亡铁路”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以大量囚犯的生命为代价修建起来的。

奴隶制度

几千年以来,无论什么种族,只要是人类居住过的大陆,就一定出现过奴隶制。不光是英语,一些其他的欧洲语言和阿拉伯语奴隶(slave)一词都源自单词“斯拉夫人”(Slav)。这是因为在第一批非洲人以奴隶身份被带到西半球之前的几个世纪,被奴役的劳动力大都是斯拉夫人。1500年到1800年间,就有超过100万来自不同国家的欧洲人被带到北非的巴巴里海岸,其数量甚至超过了被带到美国13个英属殖民地(也是美国建国的13州)的非洲奴隶的总和。巴巴里海岸并不是唯一存在大量欧洲奴隶的地方,他们在奥斯曼帝国和几个世纪以前的欧洲本土同样非常普遍。奴隶制在亚洲也很普遍:亚洲人奴役亚洲人,正如波利尼西亚人奴役波利尼西亚人,西半球的原住民奴役西半球的原住民。

奴隶可以在很多领域发挥作用。美洲中部的阿兹特克人,印度尼西亚、非洲某些地区都会将奴隶用作祭品。在古罗马帝国,有的奴隶被培养为角斗士,为取悦竞技场内的观众而被迫互相残杀。欧洲人占领了西半球后,大部分非洲奴隶被带去承担日常的体力劳动,如在热带国家种植甘蔗或在美国内战前的南部地区种植棉花等。然而,在某些地区、某些历史时期,奴隶可能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比如在奥斯曼帝国中,奴隶甚至可以担任帝国大总督及军队统帅。

一般来说,奴隶的技术水平越高、所承担的工作对智力的要求越高、身负的责任越重要,奴隶主残忍地对待他们或强迫他们做苦力的情况就越少。总之,尽管自由和奴隶制度从根本上来看是完全相反的两种制度,但实际上,奴役也有程度轻重之分。在一些国家,被当作家庭佣人使唤的奴隶的待遇要明显优于那些干农活和体力劳动的奴隶以及几个世纪之前的划船奴隶。职业等级较高的奴隶越来越不被当作奴隶对待,而那些身居高位的奴隶,其奴隶身份就只是名义上的了。

例如,在卡罗来纳沼泽中当司机的奴隶要有技能和决断力,因此待遇明显与种植园里的奴隶不同—他们在工作中和工作外都会获得经济激励以及更大的人身自由。与之相似,那些伐木工奴隶和种植烟草的奴隶,也因需要技能和决断力而获得更好的待遇。值得一提的例子发生在美国内战前的南部地区,有一个奴隶最后成为内河船长,一群黑人和白人船员都必须听命于他。能承担更大责任的奴隶,逃脱的机会更大,这就意味着,严苛地对待他们可能会对生产能力造成负面影响,而这与那些在种植园干着日常体力劳动的奴隶不同。

出于相同的原因,城市奴隶也很少被严苛对待,因而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将内战前美国南方典型的城市奴隶形容为“几乎就是自由的公民”。但几乎自由和完全自由还是两码事。于是,有人(就像道格拉斯自己)决心通过逃跑来实现完全的自由。种植园中的奴隶想要彻底逃离并不太容易—在试图逃跑的奴隶中,大约只有2%的人能够免于抓获—城市奴隶想要永久性地成功逃脱,机会要大得多。有远虑的奴隶主必须将这种更大的逃脱可能性纳入考量。显然,城市奴隶所创造的价值必须足够大,以弥补这些额外的成本和风险。

这些对奴隶制度的调整暗示了单纯靠暴力控制奴隶效率低下。对于一些比较容易监控的日常工作—比如在西半球种植甘蔗或棉花,以及在更早以前为战船划桨等—在鞭打虐待的威胁下,奴隶可能会更努力地投入工作。但是对于一些对判断力、创造性和天赋有要求的工作,就必须提供一些额外激励,因为人们很难知道某个人的判断力、创造性和天赋究竟有多强。经济和其他方面的奖励能够激励个人展现自己的素质;而作为回报,他们可以少受奴役并获得其他方面的奖励。这些暗示超越了奴隶制本身:无论是在奴隶制、独裁制还是其他制度下,对奴隶的让步都清楚地昭示了仅靠武力的局限性

如果奴隶的人口已经多到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动乱并危及自由者的生命,就需要通过限制奴隶接受教育来将危险程度降至最低。因为教育会帮助他们组织反抗、实施个人逃跑计划,以及在被奴役的人群中发起反抗。因此,在后哥伦布年代(post–Columbian times),西半球的法律一直严令禁止教育奴隶。从经济的角度看,这意味着除了无效率地使用有特定能力的奴隶之外,奴隶制还限制有潜能的人发展自己的能力。换言之,自由不仅仅会给个人和政治带来益处,也会给经济带来益处。

非自愿劳动力市场

如果非自愿劳动力的所有权没有归属,它就会被滥用;而与之相比,如果强制劳动力的所有权明确而且可以买卖,这些劳动力就会被更为小心地配置使用。因为在自由市场经济中,经济激励因素会促使买卖双方核算并比较投入到不同用途中的劳动力的生产能力。此外,非自愿劳动力对自由的渴望也会给维持其奴隶身份带来额外的成本,这些成本应从这些非自愿劳动力为其主人所赚取的收益中扣除。

奴隶并非是唯一一种可以买卖的非自愿劳动力。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英国人为了镇压美国人的起义,从德国各公国领主那里购买或租用德国雇佣兵来作战,而领主们完全把这些士兵视作个人财产。欧洲中世纪的地主把农奴作为土地交易的一部分进行买卖。直到20世纪,美国政府和私人都还可以通过买卖获得狱中劳役的使用权。

在17世纪殖民地时期的美国,很多白人—在新英格兰区以南的殖民地有超过一半的白人—都是以契约佣工的身份来到这个新大陆的。有些人与能够帮他们横渡大西洋的人签订劳动契约,承诺为其工作若干年;但是更普遍的情况是直接与船主签订契约然后乘船去往美国,船长登陆后再将这些签订了劳动契约的人以拍卖的形式卖给他人,很多都是以奴隶的形式被买走。去往美国的另一种方式是乘船人尽力自己支付船票,实在付不起的部分会在到达美国后,靠其家人或朋友补上,如果仍旧无法付清船票,他们就会和其他契约佣工一起被拍卖,以此偿清船票费用。

契约佣工在加勒比地区和美洲的一些殖民地都很普遍。直至19世纪,来自印度和中国的契约佣工都一直是世界很多地区的主要劳动力来源。从1849年开始,在差不多25年时间里,就有大约90 000个契约华工乘船从中国前往秘鲁。1847年到1874年间,又有约12 500个契约华工被送往古巴。大部分送往这些国家的契约华工再也没有回过中国,而且在古巴的非人待遇之下,大部分华工都在8年劳动契约到期之前就死去了。

秘鲁华工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来自中国的劳工要在令人窒息的高温和恶臭中,将鸟粪铲入袋子作为肥料出口到其他国家,而身边还有很多监工监视他们,以防他们自杀。从澳门登船开始,中国劳工自杀的情况就非常普遍;由于经常被施以酷刑,有些囚犯总是“鲜血淋漓”。在太平洋上航行的数月间,自杀一直不断。很多中国劳工会被欺骗、被迫染上毒瘾或被迫成为契约佣工—这种情况和17世纪时以非自愿形式被带到西半球的英国人(甚至包括孩子)基本相同。

契约佣工或其他形式的合同雇工通常都是从自由选择开始的;随后,他们无法自由选择被卖给谁、做什么工作,而只能听凭出钱购买他们的人的使唤。幸运的是,葡萄牙从中国购买的契约劳工是个例外。在19世纪时,分布于世界各地的数以百万计的印度移民中,很多(如果不是大多数)都是签了合同的契约劳工。他们不仅完成了头份契约,通常还在期满后马上续约,或者回印度逗留一段时间后再回来续约。这种情况表明,即便印度劳工的待遇也远谈不上理想,但起码没有沦落到大规模自杀的绝望境地。

对于大部分契约佣工而言,在奴隶市场上,他们能自由选择的机会不多,几乎所有的选择都完全掌握在买卖双方的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交易方和奴隶主可以恣意妄为,因为决定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的各种经济因素会对他们的行为产生制约。

奴役的成本

奴隶主在选择奴隶时需要认真考虑成本问题。很明显,把拥有陆军或海军庇护的国民变为奴隶,成本很高—不仅包括俘获这些奴隶所需的资金和人力,还包括这些强国发动军事报复的风险。一般说来,这些成本决定了奴役哪些人是可行的,俘获哪些奴隶的成本是高昂的。从需求的角度考虑,成本适中的奴隶也必须有效使用才能覆盖成本。

在某些时期或某些地区,奴隶只是出于其他目的而发起的军事行动的副产品。尤其是在古代,很多被俘获的敌军战士可以杀掉、卖回他们的祖国、在其他地方的奴隶市场售出,或者留下作为奴隶供胜利方使用。我们很难单独计算俘获奴隶的成本,因为这些军事行动还有其他的原因、目的和后果。然而,有些专为抓捕奴隶而发动的战役就会很明显受到成本因素的制约和限制。而且这些成本还会随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随着规模较小、散布于各处的部落社会逐步发展成为规模较大、更强大的城邦,将其人民作为奴役的目标的可能性也会降低,因为成本提高了。

有的社会以这种路径逐步强大起来,而另外一些则没有按此路径发展,又或者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发展缓慢,因此几个世纪以来,身处其中的人都难以逃脱沦为奴隶的宿命。在古代,当不列颠还只是一个被几个部落划分的原始岛国时,尤利乌斯·恺撒就对其发动了战争,并将很多英国奴隶带回罗马。但在几个世纪后,随着不列颠建立起政府、陆军和海军,要想通过攻击来俘获不列颠人做奴隶无疑成本高昂。然而,世界上很多地区都很难合并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国家,有时是受地理因素所限—山区和广阔海域上散布的海岛都会造成地域阻隔和孤立。不管是在欧洲、亚洲、非洲、玻利尼西亚群岛还是西半球,这些更脆弱的地区一直是主要的奴隶输出地。

巴尔干半岛就是其中的一个。在非洲人被带到西半球之前,大量居住于此的斯拉夫人就沦为了奴隶,而“奴隶”一词本身就源自以前的斯拉夫奴隶。人们会选择强占那些奴役成本较低的人为奴,因此几个世纪以来欧洲人通常都以欧洲人为奴,亚洲人通常都以亚洲人为奴,非洲人通常都以非洲人为奴,而西半球的原住民也会以其他西半球的原住民为奴。直到最近几个世纪,随着一些国家的建立和巩固,本地的奴隶资源已经枯竭。随着这些国家的财富和国力不断增强,它们可以去往更加遥远的地方获取奴隶,于是非洲成了欧洲各国的主要奴隶来源地—他们穿越大西洋,将奴隶运往殖民地。

奴隶的价格

即便是仅做体力劳动的奴隶也不只是简单的劳动力,他们还代表着人力资本。因此在美国内战之前的南部地区,奴隶价格是非洲海岸奴隶价格的三十倍。这种差异不仅源于交通成本,还源于运输过程中的奴隶死亡。美国的奴隶最起码要能听懂英语,还需要理解新工作的例行程序和执行方式,并适应与非洲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通过调整来积累并获取人力资本的过程被称为“适应过程”(seasoning),通常在奴隶被送到美国售出之前,这一过程在加勒比地区就已经开始了。而这些奴隶的后代成长于新的环境中,其价格自然也会比那些来自非洲的新奴隶高。

除了这种一般性的人力资本,有的奴隶还掌握一些特别的技能,例如木工活或饲养动物。这种奴隶的价格通常比普通奴隶更高。在奥斯曼帝国,皇室和贵族需要大量的宦官为其后宫服务,但由于大部分被选中或自愿当宦官的奴隶会因阉割而送命,因此幸存者的价格必须能弥补俘获以及运输那些死去奴隶的成本,所以宦官的价格是所有奴隶中最高的。奴隶的价格还会随来源地的远近而变化。美国的奴隶就比巴西奴隶价格高,因为美国是距离非洲最遥远的西半球国家,而巴西则距离非洲最近。

奴隶价格的地区差异性导致巴西的奴隶人口几乎不会自我繁殖,而总是从非洲运输新的奴隶来补充;美国的奴隶则早在殖民地时期就开始繁衍后代并实现规模扩张。这是因为巴西的奴隶主会觉得从非洲买入新的奴隶要比让已有奴隶繁衍更加划算。因此巴西的绝大多数奴隶都是男性,而且奴隶主还会将奴隶按照性别隔离起来,怀孕的女奴既不能休息太多,也不会被派以较轻松的工作。但在奴隶价格较高的美国南部,如果允许奴隶组建家庭,减轻怀孕女奴的工作负担,并帮助她们养育后代,奴隶主是可以得到回报的,因为这些增加的奴隶人口都属于奴隶主的资本资产。正因如此,美国南部成为西半球少数几个奴隶人口自我繁衍、用新生人口代替原有奴隶的社会之一。

我们可以通过下面这个事实来理解不同地区奴隶价格和待遇的巨大差异:被送往巴西的奴隶数量是去往美国奴隶的几倍之多,但是美国的奴隶居民规模却大于巴西;拉丁美洲的西印度群岛买入的奴隶数量也比美国多,然而美国的奴隶人口却是西半球最多的。经济激励发挥作用的另一个例子就是在奴隶主直接管理的种植园和奴隶主委托监工管理的种植园中,奴隶的待遇有所不同。

激励和约束

监工的报酬一般与产出(例如热带地区的糖产量或美国南部的棉花产量)直接挂钩,因此监工几乎没动力考虑长远影响。监工并没有动力为怀孕女奴提供特别的照顾,或花费种植园的资源抚养没有工作能力的奴隶儿童,因为这些投入都不会在最后的产出中得到体现。而对于那些健壮的男性奴隶,监工也会竭尽所能地压榨他们以获得最大产出,而全然不顾这可能导致奴隶早逝或者早早丧失工作能力。种植园的维护修理、照料动物和土地等其他工作,监工同样也不会关心。

奴隶主亲自打理种植园,对种植园的长期经营显然更加有效—对人、动物以及土地的处理方式都会更有可持续性,设备也会得到更好的维护,即便要以牺牲当前产出为代价。美国南部的大部分种植园主都是驻地经营,因为他们意识到监工不会为了种植园主的长期利益而牺牲自己的短期利益。监工一般都会尽量争取最大产出,这样就可以因“经营有方”而获得良好的声誉,从而为以后找工作增添砝码。然而,在西印度群岛,种植园的主人一般都是住在英国,将经营工作交给驻地监工,监工的决定权也就更大。其恶果就是西印度群岛女奴所生的婴儿死亡率是美国南部的几倍之多。

奴隶和财富

在世界上很多地区,奴隶主会以合适的价格购买能为其创造财富的奴隶。但在其他地区,尤其是在中东的部分地区,拥有大量奴隶只是奴隶主财富的象征。这些奴隶一般是仆人、姬妾、表演艺人以及其他能给奴隶主逗乐子的人—他们只是财富的消费者而非创造者。在其他社会,例如在西半球,奴隶一般被用于创造财富。不过很多学者对奴隶制这种经济体系究竟能够创造出多少财富一直持有不同的意见。

西半球的奴隶主获得了财富是不言自明的;但从长期看社会是否获得了财富却并不那么明确。巴西和美国是西半球奴隶人口最多的两个国家。而在这两个国家,奴隶制集中的地区—包括巴西北部和美国南部—在奴隶制时期以及之后的数代一直比其他地区贫穷。我们不应该忽视奴隶制的副作用,尤其是在美国,南北战争造成的经济停滞和巨大的人力成本,似乎都印证了亚伯拉罕·林肯对美国南北战争的预言—“两百五十年来以奴隶的血汗堆积起来的财富化为乌有,鞭打出的血最终会由刀刺出的血来偿还”。

自由的经济学

一个自由工人的价值会高于他身为奴隶时的价值,因为奴役本身存在着诸多约束。西半球有很多工种通常都禁止奴隶去做,例如需要大量独自出差的工作、需要使用枪支的工作或有大笔金钱往来的工作等,而所有这些工作的共同点就是有可能帮助奴隶逃离奴隶主的控制。教育对于自由而言,既是一种工具,也是一种煽动力量,因此在西半球是禁止奴隶接受教育的。然而,这种禁令也进一步限制了奴隶的工作种类和质量,即便他们完全胜任那些自由工人所能承担的工作。

经济学中,一个普遍现象就是资产会自发地找到或转移到能够实现其最大价值的用途中去,因为市场会通过竞价来发现最高价值。因此奴隶的经济价值—即使不包括自由的价值—对他们自己来说是最大的。尽管其他人可以拥有奴隶的经济价值,但只有在当这些奴隶成为自由工人时,才能够产生更高的经济价值。一个理想的自由市场最后会引导奴隶去购买自己的自由。仅出于经济层面的考虑他们就有动力出更高的价钱来购买自由,更不用说他们对自由的渴求了。

纵观历史,有很多奴隶赎回了自己的自由,无论是在古罗马还是西半球都有先例。即使没有钱或钱不够,也有各种方式帮助他们利用信用来实现自赎,例如在获得自由后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债务。在一些社会中,法律承认奴隶所拥有的财产—在古罗马时代被称为“私产”(peculium),奴隶可以通过多年工作赚取和积攒足以赎身的现金。

某些地区还一度允许个人或组织通过预付来为奴隶购买自由。在北非和中东的伊斯兰国家大规模奴役欧洲人的那几个世纪,天主教会建立了一些机构,用个人和教会募捐得来的钱赎回基督教俘虏,并向这些奴隶集中地派遣专门的使者,以便处理和完成此类交易。而经常袭击地中海沿岸欧洲国家的北非海盗,在俘获奴隶后有时也会在一段时间内将其释放,或者将他们卖回给他们的家人。在北非,奴隶也可能以一个很高的价格被赎回。在西半球,一些恢复自由的奴隶会顾及兄弟之情,先预付资金帮一些奴隶赎回自由,再由他们逐步还清借款。

赎回自由存在各种制度性困难,而这些困难并不是该模式未被广泛应用的唯一原因,因为赎回模式会侵蚀整个奴隶制度。如果当权者不希望大量已获自由的奴隶与自由人(通常奴隶和自由人并不是同一个种族)混居在一起,就会制定各种限制性法令来阻碍奴隶通过赎买等方式获取自由。在南北战争爆发前的几十年里,南部的这种限制和约束愈演愈烈,并最终引发了内战。因此,那些获得自由的黑人,常常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让其家庭成员在法律上属于自己,盖因要获得官方认可的自由文书成本很高而又困难重重。有些不支持奴隶制度的南方白人群体,例如贵格会(Quakers),也会在法律意义上拥有一些黑奴,但这些奴隶实际上是完全自由的,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总之,要出台法律才能阻止奴隶制度自我瓦解,正是这种制度具有经济缺陷的明证,况且奴隶制度本来就违背道德和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 EFJu3oKSkV43LN6jHtDa64XpckPNouP04DMXlYrzFC/BOsGO8ZN0EFIDZTURwS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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