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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敬爱文学的国际主义源泉之“满洲”经历
——以北满海林经历为中心
李相琼(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王倩倩(四川外国语大学)译

一、有关姜敬爱伪满经历之争议

韩国近代文学史上对间岛进行了最为生动再现的作家非姜敬爱莫属,而学界对其在进行文学教育时期,即20世纪20年代后期的行踪有着很大争议。就目前梳理好的年谱来看,姜敬爱以作家身份登上文坛的准备期,即从1926年9月之后至1929年5月之前,这一时期其行踪在正式记录中未有记载。这一时期姜敬爱在何地做了何事对探讨其随后生涯及文学世界有着重要支撑作用。即在1931年6月和丈夫张河一一同去往间岛龙井之前,姜敬爱是否已经去过“满洲”一次?作家意识形成期的经历是姜敬爱从事作家活动的基础,这一问题关乎于此非常重要。此外,除了文学研究之外,有人称姜敬爱同1927年3月的新民府第1次羁押事件及1930年1月的金佐镇将军暗杀事件有关。这一主张备受关注,因此有必要对这一时期姜敬爱的行踪予以具体考察。本文旨在对有关姜敬爱在以作家身份登上文坛之前,担任教员期间的1926年9月—1929年5月其行踪方面的争议进行梳理,并阐述其行踪意义。

为方便行文,笔者首先对新民府、金佐镇、《新民报》等相关历史事件予以简单梳理。新民府是于1925年3月10日在北满宁安县宁安城成立的独立运动团体。成立当时,新民府的中央执行委员长是金赫,军事部委员长兼总司令员是金佐镇,民事部委员长是崔灏,教育部委员长兼宣传部委员长是许圣默。新民府自1925年4月—1926年8月共发行了机关刊物《新民报》16期。创刊当时的发行人是许圣默,主编则是崔灏。1927年3月初,哈尔滨日本总领馆警察同政府当局一起袭击了石头河子兴隆镇的新民府本部,宣传部委员长许圣默等被捕(新民府第一次羁押。简称《新民报》事件)。1927年12月25日,在石头河子会议上,新民府就运动的方向发生争议而分裂成主张教育及产业优先的“民政派”和主张开展武装斗争的“军政派”。1928年1月,中央执行委员长金赫等在石头河子被捕,新民府随之失去了重心(新民府第二次羁押)。 1928年11月,新民府军政派杀害农民的“宾州事件”爆发,民政派问责军政派领导人金佐镇,并宣告将其处以死刑。由此,民政派与军政派的关系变得敌对,完全分裂。随后,以金佐镇为中心的军政派同无政府主义者团体“在满无政府主义者联盟”联手,于1929年7月成立了韩族总联合会(简称“韩族总联”),民政派则参与了国民府。1930年1月24日,金佐镇被朝鲜共产党满洲总局火曜派青年暗杀(简称“暗杀事件”)。 之前笔者推断在婚后去间岛之前,姜敬爱在这一时期的某一时间点曾去过一次间岛。 在涉及2005年文化观光部举行的“本月文化人物”指定时,有人提出姜敬爱同“暗杀事件”相关,不能指定其为文化人物。 为反驳此主张,笔者基于姜敬爱在事件当时并不在中国,同“暗杀事件”无关这一立场,查找了相关资料并提出了相应的观点。随后,姜敬爱被指定为2005年3月的文化人物。

有关文化人物指定争议之后的2007年,崔鹤松对“满洲”及间岛的地名进行了区分,推论称姜敬爱的“北满”经历,有别于“间岛”经历。 按照崔鹤松观点,现中国东北三省,其历史地名为“满洲”,“满洲”又被分为东满、南满、北满,北满指今黑龙江省地区,而间岛地区位于“满洲”东南部,与平安北道、咸镜北道相邻,鸭绿江及图们江流经此地,鸭绿江一侧被称为西间岛,图们江一侧被称为北间岛,通常所谓间岛指的是北间岛。姜敬爱所述的间岛也应视为是由珲春、延吉、汪清、和龙4县组成的北间岛地区。就此来看,姜敬爱在多篇散文中提到的,1931年6月越过图们江,首次踏上了间岛,是指首次去了北间岛,并非说她没去过中国的其他地区;并且姜敬爱于1931年初在《朝鲜日报》发表的第一篇小说《破琴》中,出现了“宁古塔”这一地名。由此推断1926—1928年姜敬爱去了北满宁古塔。此外,崔鹤松还称当时的北满经历对之后姜敬爱作品中所体现的社会主义倾向产生了影响,并对这一时期姜敬爱的行踪做了如下整理:

1924年9月,姜敬爱与梁柱东分开后从同德女校退学,回到黄海道长渊学习文学,但“忍受不了亲友的责备及邻居的冷眼”,于1926年去往北满宁古塔(宁安),在那里当了“幼儿园教师”,与社会主义人士金奉涣相遇并一起生活。在《新民报》上发表有赤色倾向的文章,开始正式接受社会主义,1928年回到长渊加入槿友会。随后发表了具有强烈社会主义色彩的作品,同张河一相遇并结婚,1931年6月再次去往“满洲”,本次目的地为间岛龙井。

崔鹤松从小说《破琴》出发,推论得出姜敬爱的北满经历,这一成果在姜敬爱研究方面意义重大。但崔鹤松从姜敬爱在北满停留的时期出发,虽无法将其同1930年的“暗杀事件”相关联,但将其与之前的《新民报》事件进行了关联,他将姜敬爱在北满的停留时期视为1926年初—1928年冬之后,时长近3年。笔者认为他这是将后人的回忆视为历史事实,而未进行文本批判,由此得出的牵强推论。

有关姜敬爱1926年后期—1929年上半期的行踪问题,没有决定性资料,只有推论和观点。面对这种情况,笔者作为这场争议的当事人之一,总是备感缺憾。最近,笔者看到了姜敬爱在去往间岛龙井之前,曾在北满海林从事了两年教员工作的资料。以此为契机,笔者旨在明确争议时期姜敬爱的行踪,依据现有资料批判整理其受《新民报》事件或“暗杀事件”牵连等说法,以期对今后姜敬爱的生涯及文学研究有所帮助。此外,笔者也欲对不正确或歪曲的记忆被作为历史纪录沉淀下来,随后又以其为依据,产出记忆的“故事创作”过程进行追踪,并指出其问题之所在。另外,笔者也欲思考北满海林经历在姜敬爱文学方面的意义。

先说结论,姜敬爱在1927—1928年两年时间里,在北满海林从事教员工作,最晚在1929年5月左右回到了故乡黄海道长渊;之后开始正式发表文章,从事作家活动;1931年6月跟随在东兴中学就职的丈夫张河一迁往间岛龙井。但在经历了九一八事变、伪满建国、日帝的间岛大讨伐等之后,姜敬爱的身体状况不好,一年后又重新回到了长渊;在长渊停留了一年多,于1933年9月左右,其再次前往龙井,一直居住到1939年末,因医病彻底回乡。

此外,姜敬爱与《新民报》事件及“暗杀事件”有关联的主张,不过是韩族总联相关人士错综复杂的记忆与回忆,在基于特定目的被润了色的情况下,姜敬爱被认定为“独立运动人士”,进而变成了“历史事实”,而以此事实为基础,记忆又得以重构“故事”而已。

姜敬爱曾以教员身份停留两年的北满海林,当时朝鲜共产党满洲总局势力扩大,与新民府中心的民族主义者相对立。在这里,姜敬爱认识到了阶级主义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这在其之后的作品创作中有持续体现。

二、20世纪20年代后期姜敬爱的北满海林经历

姜敬爱生长于黄海道长渊,主要在间岛龙井从事作家活动,有关其行踪信息笔者是通过姜敬爱本人在作品或随笔中提及的行踪、同一时代周围人群的传言或报道、姜敬爱逝世后的研究及回忆等途径获取的。

《我的幼年时节》《故乡的苍穹》《自叙小传》等姜敬爱本人的随笔中记录了幼时的贫穷,在继父家遭受折磨的故事,因为经济原因勉强就读于平壤崇义女校,后因关系到同盟休学而遭到退学的事件也记录在其中。这些文章成为研究姜敬爱生涯的出发点。此外《间岛风景》《背离间岛,间岛,安好》《间岛的春天》《间岛》等与间岛相关的随笔记录了姜敬爱于1931年6月同张河一结婚后共同迁至间岛龙井后的经历。参考这些资料,可对争议时期前后姜敬爱的行踪整理如下:

1923年(18岁)10月左右就读崇义女校3年级,因关系到同盟休学而遭遇退学后,插班至首尔同德女校3年级,学习了1年。

1924年(19岁)5月在梁柱东主持的《金星》杂志上以姜珂玛的笔名发表题为《一本书》的短诗。9月初回到长渊正式学习文学,并针对贫穷儿童在“兴风夜校”教书。

1925年(20岁)11月在《朝鲜文坛》上发表诗歌《秋》。

1926年(21岁)8月18日在《朝鲜日报》上发表诗歌《熨斗火》。

1929年(24岁)6月10日任今槿友会长渊分会总务部长。10月3—7日,向《朝鲜日报》投稿并发表《读廉想涉之评论〈明日之路〉》,正式迈向作家之路。发表当时,作者署名为“长渊槿友会分会内姜敬爱”

1930年(25岁)11月向《朝鲜日报》(11月28—29日)妇女文艺栏投稿并发表时评《朝鲜女性的足下之路》。

1931年(26岁)1月向《朝鲜日报》(1月27日—2月3日)妇女文艺栏投稿并发表短篇小说《破琴》。2月11日在《朝鲜日报》发表了署名为“长渊姜岳雪”的批判梁柱东的《梁柱东君的新春评论——为了反驳之反驳》一文。6月左右,同张河一结婚并迁往龙井。

1932年(27岁)6月其间为躲避九一八事变、伪满建国、日帝“讨伐”等事件,同时为了医病回到故乡长渊。

1933年(28岁)9月左右再次去往间岛龙井,一直生活到1939年末。

有关姜敬爱20世纪20年代后期的创作初期,1932年5月在龙井见过她的金璟载的描述最为详细:

我在平壤崇义女子高中为了赶走宿舍管理员,进行罢课,遭遇退学,随后就读于首尔的同德女校,中途退学后回到了老家长渊。我们家后面是山,树木繁盛,从那里传来的知了叫声,听起来悲伤无比。坐在树下听着知了叫声,我想花草树木和飞禽走兽都散发着自己特有的光芒,发出自己的声音,便一再下决心要展现自己独特的个性,发散出我自己独有的光芒。因此,我用小说……这样想来着。

但有关婚前姜敬爱曾只身前往北满海林这一点,不知是否因为金璟载未曾听说过,对此他并未言及。此外,20世纪20年代,同姜敬爱走很近的梁柱东对其曾去往北满海林一事也未提及。

姜敬爱去世后,任淳得首次对姜敬爱的行踪进行了整理。对其异域间岛龙井的结婚生活,特别的“满洲”进行首次提及的文章是,解放后1949年3月《人间问题》在平壤以单行本形式出版后,任淳得于9月所发表的书评对与其在间岛龙井的结婚生活有所不同的、特别的满洲体验进行了首次提及。奇石福在《人间问题》单行本 的《序言》中对姜敬爱的生涯也进行了简单描述,但仅限其幼年时期及女校时期之前,之后并未言及,而任淳得在《人间问题》单行本发行后写了书评 ,并在长渊姜敬爱的坟前立碑,重点参与了解放后在朝鲜开展的姜敬爱纪念工作。该书评似是他在对姜敬爱的行踪进行了更为周密的调查后写的:

她早先为生活所迫去往遥远的异域间岛,在那里了解到了游击队的真面目,曾想加入游击队。但她天生具有艺术气质,从事了作家活动。其创作世界亦即其乡愁之歌。于她而言,无法面对在国内土地被侵占,以流民身份来到间岛又被中国地主压榨的同胞之惨像。但被驱赶的流民并未悲惨地苟延残喘,而是作为光复祖国的斗士,击穿朔北岩石,穿过树林,成长为革命力量,而她则具有一双能比任何人更快捕捉这一形象的双眼。

任淳得虽提及“为生活所迫去往遥远的异域间岛,在那里了解到了游击队的真面目,曾想加入游击队”,但因未另外记录她在1931年婚后同丈夫一起迁往龙井的事实,给读者造成了混乱。

对这两次事件进行区别记录的是朝鲜研究家金献淳所著的《姜敬爱论》。鉴于金献淳研究是随后姜敬爱研究的出发点,虽略显冗长,但在此仍进行较大篇幅的引用。

姜敬爱在女校就读的1924—1926年 这一时期,彼时我国在伟大的社会主义十月革命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劳动阶级和农民、学生、知识分子等大众性的抗日斗争日益激烈,在平壤也在激烈开展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斗争。未曾将自身命运和不幸同阶级民族命运相联系思考的姜敬爱,这种革命现实必将会刺激她的意识。(……) 因此她在3年级时能够站在校内发生的同盟休学前列。同盟休学原起因于宿舍管理员罗某践踏一位女学生的人权,随后逐步扩大为反对宗教教育的大型抗争。……

同盟休学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未能坚持到最后,同领头的几名学生一起,姜敬爱也被开除学籍。虽然求学之路受阻,但该经历对姜敬爱的思想发展及人格培养而言非常珍贵。(……)姜敬爱有自己的想法,她先是针对求知若渴的无产阶级儿童设立了兴风夜校, 在亲执教鞭的同时,也拿起了习作之笔。她最初有志于文学是在女校就读时期。姜敬爱几乎是通过嗜读作品度过了倦怠的3年。(……)1929年冬,姜敬爱摆脱家乡令人窒息的环境,去往中国间岛。这一时期国内劳动运动及农民运动持续开展,热火朝天,中国东部一带革命局势日渐成熟,尤其是东满地区,同其他地区相比,该地区反日声势更为浩大。

姜敬爱在龙井一带的近两年期间,既有作为教育机构临时雇员工作的经历,也有忍饥挨饿的艰难困苦的经历。1931年在她离开间岛时所写的随笔《间岛,安好!》对这一过程中她所目睹的现实有着辛酸的回忆。(……)在悲剧的现实面前,姜敬爱忍无可忍,愤然执起创作之笔,以自身的痛苦过往和历经苦难的间岛人民生活为原型,开始了作品创作。自传性质的处女作长篇《母亲与女儿》(1931年8月),短篇《父子》《那个女人》(1931—1932年)等就是这样创作而成的。

她在1931年末回到了故乡,第二年再次去往间岛龙井,直到1939年,她在料理家务的同时大力开展了创作活动。

1961年,仍有许多人记得姜敬爱。据推测,金献淳在通过这些人获取信息的基础上撰写了《姜敬爱论》一书。继父“崔都监”,创办“兴风夜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等均为金献淳首次发掘。但因其未能充分阅读姜敬爱所留的各种作品及相关报道资料, 在年代之类细节上不甚准确,并误将姜敬爱婚前去往北满海林后返乡同其婚后去往间岛龙井中途暂时返乡的经历混为一谈。

同张河一结婚之前,姜敬爱曾去了中国某地一趟。对此,有着准确记忆的人士便是姜敬爱朋友的妹妹高日新(1915—2016)。 高日新回忆称,虽不知道是去了中国哪个地方,但姜敬爱是从中国回来之后遇见的张河一,两人婚后又去了间岛龙井。她把两个事件进行了明确区分。

姜敬爱本人对海林经历一概未提。但最近笔者在1933年1月发行的《朝鲜女性》杂志中简要介绍女性人物的“女人词典”栏目中看到,将姜敬爱的“满洲”经历区分为“北满海林”2年和“北间岛龙井”1年。记录如下:

姜敬爱:生于黄海道长渊,芳年28岁。

在平壤崇义女校就读时,为驱逐宿舍管理员,发起同盟休学活动,遭遇退学,后就读于同德女校,中途退学。随后去往北满海林担任了2年教员。槿友会长渊分会干部。在北间岛龙井居住1年。

现同丈夫居住在长渊县。小说家。

就1933年1月这一时间点来看,《女人词典》的记录虽短但对截止到当时的姜敬爱的行踪进行了准确梳理。在平壤崇义女校为驱赶宿舍管理员,引发了同盟休学;从同德女校中途退学、任槿友会长渊分会干部,在龙井居住1年后返乡,现居长渊等内容,将其同笔者目前掌握的其他资料相对照的话,会发现在内容上基本一致。因此“前往北满海林担任了2年教员”这一记录完全可信。另外,杂志本身虽无法确认姜敬爱也曾在《女性朝鲜》第30期(1933年2月刊)上发表了诗歌《新娘》。 该报道刊载于姜敬爱在长渊居住之时,并且从姜敬爱在下一期发表了作品这一点来看,该报道是可信的。就此而言,姜敬爱在北满海林度过了2年时间,应视其为事实。

若是如此,问题就在于这两年是什么时候。从有人记得姜敬爱开办兴风夜校这一点来推算, 在兴风夜校初具规模的1925年10月前后,姜敬爱应是在长渊担任兴风夜校的教师。 她应该是在担任夜校教师的同时,于1926年8月发表了诗歌《熨斗火》。 据此,可以推测她是在1926年8月之后离开长渊的;并且根据1929年6月姜敬爱曾作为槿友会长渊分会干部开展活动的报道,可以推出她在这一时间点之前回到了长渊。

三、《新民报》事件及金佐镇将军暗杀事件相关记录与记忆之距离

(一)争议之始

根据前文所整理的姜敬爱的行踪,笔者欲以此为基础,对主张这一时期“姜敬爱在北满海林同金奉焕一起生活并引发了《新民报》事件,受到哈尔滨日本领事警察唆使,同金佐镇将军暗杀事件有关联”的观点予以批判探讨。

正如笔者在本文开头所言,2005年姜敬爱作家被选定为文化观光部主办的“3月文化人物”,彼时《月刊朝鲜》(2005年2月)提出质疑,称姜敬爱同“暗杀事件”相关,不宜选其为文化人物。当时的选定委员会通过再次审议等程序,未接受质疑,最终仍确定姜敬爱作家为2005年3月的文化人物。

在这一过程当中,身为姜敬爱的研究人员、曾推荐将姜敬爱选为文化人物的笔者本人与之直接相关,借此机会得以对这个之前未能进行特别研究的问题进行更深入广泛的查证。经过这场“风波”,笔者获悉,姜敬爱牵连说之焦点并非基于具体“事实”,而是源于一位独立运动家,具体而言,是源于李康勳(1903—2003)的“回忆”。从彼时始,不正确的、被扭曲了的记忆被作为史实记录。姜敬爱是否受牵连不是问题,与“暗杀事件”真凶或动机相关的事实及记录、记忆及解释本身都还未有定论,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由于以往资料的局限性,那些曾仅依赖于特定人物的“记忆与回顾”,而未经周密验证的人物或事件,在目前能看到许多国内外与之相关的新资料的情况下,理应将原有描述中的错误事实予以纠正并进行重新解释。然而,独立运动史学界不对曾任光复会长的李康勳的回忆未进行公开质疑的氛围,笔者同样深有感触。基于此,笔者欲通过对查找阅读过的资料进行整理,阐述姜敬爱牵连说之无根据性及李康勳回忆上的问题所在。

2005年2月《月刊朝鲜》提出的姜敬爱牵连说如下:

文化观光部(以下称文化部)将诗歌《皮囊,走开吧》的作者诗人申东晔及小说家姜敬爱(1906—1944)等12位选为“2005年本月文化人物”。

1月4日下午,曾任国家报勋处局长的A找到了记者。A主张称“文化部选定的‘3月文化人物’姜敬爱是教唆暗杀白冶金佐镇将军的共犯”。(……)

《日帝统治下的36年——独立运动实录》记录了作家李二宁对在金佐镇先生身边辅佐的李康勳、郑焕日、林基松等的访问内容,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李作家在书中写道,姜敬爱与金奉焕(又名金一星)两人被哈尔滨领事馆警察部的松岛刑警收买叛变,唆使共产激进主义分子朴尚实,于1930年1月24日将金佐镇将军杀害。(……)

主张姜敬爱参与了金佐镇将军暗杀事件阴谋的资料有《独立运动大词典》(光复会)、《韩民族独立运动史》(国史编撰委员会)、《李康勳自传——民族解放运动和我》(第3企划)、《李康勳历史证言录》(人物研究所)、《日帝统治下的36年——独立运动实录》(东都文化社)、《黑龙江省海林市金佐镇学术讨论会资料——朴基奉》(朝鲜族民族史学会)等。

此处《月刊朝鲜》所展示的证据资料都是源于同“暗杀事件”中当时金佐镇的韩族总联相关的人物,特别是李康勳的回忆。这是在缺乏将其同事件当时记录或事件其他方面的回忆等进行比较的文本批判过程的状态下,仅在不断重复李康勳主张的状态下,将其回忆视为“事实”而创造出的历史记录;同时,又在这些被创造的历史基础上,对记忆进行了重构。

(二)有关“暗杀事件”当时的记录

对1930年1月24日发生的“金佐镇将军暗杀事件”进行报道的当时的报纸及杂志新闻,日本警察的内部报告资料相当多,这些“记录”可以分为声称罪犯是接到朝鲜共产党“满洲”总局指示人员的记录,及声称罪犯是金佐镇部队内部反对派的记录。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所谓“日帝的唆使”或姜敬爱的名字均在记录中出现。

首先,从同“暗杀事件”时间上最近的哈尔滨日本总领事馆方面的资料来看,领事馆方面将暗杀动机视为“宾州事件”被害人家属及在中国韩人青年同盟的复仇。

韩族总联合会,就其成立而言,是金佐镇等旧式国粹派同南大观等无政府主义者新派在社会上失势的同一处境下进行的合作。另一方面,从地区上看,是畿湖派(金佐镇等)、咸镜道派(南大观、朴淳甲)、庆尚道派(韩圭笵)等的整合产物。因此在团体内部常有纷争、反目。金佐镇等畿湖派为了维护自身实力,最近依托以五常县为根据地的畿湖派。但由于其一直以来表现出来的残暴,地方对金佐镇一派反感,尤其是宾州事件的受害者家属、其他在中青盟一派一直以来计划杀害金佐镇。上个月25日,金佐镇在中东线山市站遭遇暗杀危机,这也被认为是他们一派的复仇行为。

在日本方面,派驻了取材人员的国内报纸,在事件初期也持同样观点。

被害人金佐镇所属的韩族总联方面的观点也类似,他们认为是曾同韩族总联有过领域之争的共产主义者所为。当时在葬礼上朗读的《故金佐镇先生简历》中称“凶手是高丽共产青年会的成员,是在中韩人青年同盟成员朴相实(又名金信俊)”。1930年4月发行的杂志《夺还》记载得更为详细,文中称这是高丽共产党满洲总局的主要干部金奉焕等收买白痴朴相实制造的事端,韩族总联合会保安队逮捕了主谋金奉焕及李周贤并予以处置。

本次事变的主谋是隶属第三国际的凶手(事实上高丽共产党及朝鲜共产党曾在第三国际党的领导之下)。

金佐镇先生遇害的第二天,在哈尔滨发行的俄罗斯机关刊物以“消灭土匪强盗”为题大肆报道,仿佛取得了极大胜利。之前在北平同金天宇一起发行《革命》杂志的金奉焕(又名一星)及李周贤、李喆滈、金伦等一伙人共谋了此事,却在杀害金佐镇时卑鄙地想要推卸责任。他们欲反向宣传并掩饰称责任在于韩族总联合会部分人的行动,李周贤在审讯中承认了这一事实。另外,收买愚昧的朴相实(不详)来实现该阴谋的事实也被揭露。(……)

对他们以日本政府所用的卑鄙手段暗杀一位革命家的凶恶行径,我们绝不能宽容秋毫,他们已成为我们革命战线上的障碍物,绝不能放任不管。我们在革命战线上观察共产党,他们是同帝国主义一样的大型障碍物。

朝鲜共产党数年间一直提倡联合运动,无论他们以何种态度应对,我们韩族总联合会是无法原谅他们的。我们的愤怒通过通讯网络,经过各方面活动后决定,总联合会保安队对主谋金奉焕及李周贤处以死刑,为金佐镇同志报仇。

通过这篇报道,可以推测实际开枪的朴相实逃脱,韩族总联保安队员抓捕了否认罪行的金奉焕、李周贤等,逼其招供后将两人杀害。在韩族总联方面立场上所写记录中这是最为详细的。从《夺还》杂志的特点来推测,这也是站在当时在现场的人物——倾向于无政府主义者的韩族总联合会的立场上所写。

另外,被认定为凶手的共产主义者方面主张称,是因为金佐镇迫害民众,同日本领事馆私下交易才遭杀害。现虽未能看到朝共满洲总局方面有关“暗杀事件”的直接记录资料,但在暗杀时间前后,共产主义者方面对金佐镇的行为进行批判的资料很多。以下是“暗杀事件”之后,在北满地区巡防人员报告资料的内容。

新民府内的强硬派直接屠杀了宁安县加野区(音译——译者注)的1名农民和1名少女,并造成2人重伤。从彼时始,新民府走向没落,他们在名义上也不得不解体。1929年夏天,金佐镇(……)组织韩族总联合会,武力占领了海林等地,限制组织韩会,殴打、驱逐共产主义者,向当局警察告密,逮捕革命人士。一方面利用俄罗斯、中国问题向张学良及特别区警察哀求,表示要成为抓捕杀害共产党的先锋。另一方面,通过野蛮的刑罚手段掠夺农民财产。走狗金佐镇于1930年1月在山市其碾米厂内被害后,他们垂死挣扎,在中东铁路火车上恣意逮捕了ML派的同志。2月杀害了金一星同志,把7—8名人员殴打成重伤,在各地随时出没,进行暗杀活动。

这里虽未直接点名凶手,但值得注意的是,共产主义者立场上提到了问题人物金一星的名字,并称其为“同志”。笔者认为若金奉焕同日本领事馆方面私下有约的话,他们不会用“同志”一词。

另一方面,之后朝共满洲总局公开称这是李福林(1907—1937)依照朝共满洲总局的指示进行的暗杀活动。梁焕俊进行了如下回忆,称从李福林处亲口听说了“暗杀事件”相关情况,同时也印证了该主张。

金佐镇(……)1929年同驻哈尔滨日本总领事馆警察部长松本(又名松岛)相勾结,成了万人唾弃的民族叛徒。(……)朝共阿城总局认为不能再对其放任不管,决定除掉金佐镇。1929年秋,总局指示公道珍(崔东范、李福林) 潜入山市(……)公道珍奔向森林逃掉。

笔者于1930年3月去阿城县的时候在海沟遇见了公道珍,他亲口告诉我杀害金佐镇一事,笔者曾向朝共满洲总局责任秘书金白波(金圣得,1893—?)询问为何要杀害金佐镇,金白波向我再次讲述了上述事实。

在梁焕俊中的回忆中金奉焕并未出现,而是李福林根据朝共满洲总局金白波的指示杀害了金佐镇。而李福林同朴相实是同一人这一点在史学界中并非共识。

如上所述,“暗杀事件”之后留下的三方(韩族总联、朝共满洲总局、哈尔滨日本总领事馆)记录中,金奉焕虽有出现,但姜敬爱的名字或相关女性并未提及。姜敬爱的名字是在解放后金佐镇方面新民府相关人士的回忆——《北满新民府》中,同《新民报》事件一起首次被提及,而将姜敬爱同“暗杀事件”相联系的仅有李康勳的回忆。李康勳的回忆资料问世后,多位独立运动人士将其视为事实进行了记录。

(三)有关“暗杀事件”之后人回忆

解放后金佐镇将军的传记也有问世,独立运动史也得以刊行,金佐镇暗杀事件基本上都被记录为共产主义者方面所为。姜敬爱这个名字首次在新民府相关人士的回忆录——《北满新民府》中被提及。那时并未将其身份定性为“女流文人”或“小说家”,仅是提及其姓名而已。《北满新民府》是将新民府特别行动队员林堈(林基松,1895—1978)1945年12月所记手稿于1982年正式印刷发行的刊物。

1926年4月,金一星(奉安)、姜敬爱等人在《新民府》发表的社论被哈尔滨日本领事警察曲解、滥用,还被贴上红色论评标签(当时不仅是东三省,中国全境都在严厉打击共产主义红色政权)。其买通中东铁道护路军司令官由两名日本刑警,(國吉·前村一,事后获悉)率领小队中国兵力,于凌晨突袭《新民报》发行地兴隆镇村(被误认为《新民报》本部驻地),逮捕了宣传部委员徐圣默和警察局长李光镇(刚被任命为警查局长,前去处理东宾县地方事件返程途中经由此地),并将两人收监至新义州监狱服刑。

在这段文字中,日本领事警察以金奉焕、姜敬爱投往《新民报》的文章是危险文章为借口,逮捕了宣传部委员许圣默等。几乎一致的内容在《新民府简史》中也同样被提及,在《新民府简史》中虽对金佐镇的死也有提及,但对于暗杀者却只字未言。

但问题在于这两份材料所提及的“《新民报》事件”,其具体细节就是错的,可信度极低。首先,许圣默是在1927年3月被捕的,而不是1926年4月。 更大的问题在于从时机上看,当时金奉焕和姜敬爱完全没有机会同在北满地区发行的《新民报》相关联。这一点,有关《新民报》的发行情况、新闻目录、作者相关资料可以从当时监视没收《新民报》的日本方面资料中予以确认。

《新民报》1925年4—8月以旬刊形式发行至第12期后暂时停刊。执笔人主要是许圣默、朴宁熙、崔昌益。 1926年5月21日《新民报》第14期发行,社论栏刊载的《革命政党和民众运动本位》一文被日本警察记录为危险文字 。日本有谍报称,在1926年6月21日第15期发行后,预计于1926年8月1日发行的第16期,本计划就关于正义府杀害新民府府员事件刊载声讨正义府的新闻,但担心加剧两派内部分裂而取消发行,并计划重新发行。由此推断,认为其最多发行至1926年8月第16期是合理的。之后,1927年3月《新民报》发行人兼编辑许圣默等新民府成员被捕。根据该事件的公审报道,可以了解到日帝以许圣默欲同社会主义相联系为名,将其逮捕。

许圣默在事实陈述中称,他主要在国内外宣传的同时,主张在××运动基础上,共同开展社会主义运动。他和劳动俄国的干部秘密取得了联系,适逢郭松龄叛乱,借机决定对其予以支持,当时他曾将部下金炳喜派遣至北京开展秘密活动。去年11月14日举行同部定期大会后,为更进一步采用共产主义制度曾向劳动政府和广东政府派遣特派员。这一陈述结束后,被告金炳喜交代去年曾以新民府驻俄外交委员身份活动,随后另外8名被告毫无隐瞒地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在此类《新民报》相关发行信息及主编许圣默相关事件记录中,别提姜敬爱连金奉焕的名字都找不到。这很正常,因为在《新民报》发行的1925年3月—1926年8月,金奉焕在中国北京 ,而姜敬爱在黄海道长渊。

需要注意的是,就此《新民报》事件,许圣默后代有关其记忆的扭曲。崔鹤松将其对许圣默后代许敬震的采访作为姜敬爱、金奉焕曾向《新民报》投稿的辅证。 从前文所述《新民报》事件当时的相关报道和日本警察文件等历史记录来看,可以猜测可能是许圣默家族以为《北满新民府》的回忆属实,并将其传给了后代许敬震。

选定文化人物当时,在《月刊朝鲜》上把《新民报》事件和暗杀事件整合在一起,声称“经常发表批驳日本帝国主义文章的金奉焕,在1929年冬某日去往哈尔滨的途中被日本领事馆人员逮捕,但由于和姜敬爱、松岛三人间的秘密约定,随即被释放,后唆使了暗杀事件”的唯有李康勳的回忆。与金佐镇关系密切,非新民府方面的回忆中也仅出现了金奉焕,姜敬爱完全未被提及。

李康勳反复提及与此相关的回忆并在自己所著的各种独立运动史中写入相关内容引发了争议。下面引用李康勳回忆中最早,可谓最接近原型的内容:

(……)共产党估计会想过,只要能消灭金佐镇先生,伪满运动就可以随心所欲开展了,但他们怎敢有杀害民族巨星金先生的想法呢?金奉焕胆敢有这样的想法是有其原因的。有这样的轶事。

有一位叫姜敬爱的女士,是位小说家。这位女士是金奉焕的恋人。姜敬爱是共产党,金奉焕也是共产党。两者是这样的关系,金奉焕在去哈尔滨途中被日本警察抓获。有个精通朝鲜语的日本家伙名叫松岛 ,他是朝鲜总督府所派之人,活跃在哈尔滨的日本领事馆,善用政策阴谋。他想设计将被抓捕的金奉焕作为政策阴谋工具利用,打算使金奉焕成为日本警察的间谍。这个时候金庆爱找来了。她来到哈尔滨领事馆与松岛见了面。在这里她和松岛做了个秘密约定。即释放金奉焕,代价是杀害金佐镇的交易。对金奉焕来说,杀害金佐镇既能忠于自己所属的高丽共产党,又能满足日本警察的要求,因此屈服。在这一背景下,金奉焕从监狱出来去了海林。在那里将高丽共产青年会的朴尚实选定为凶手并使其渗透到金将军的身边。

李康勳在与李廷植的交谈中首次提到了金佐镇将军暗杀事件,而此次交谈中,提到与金奉焕一起的女性时,他用的是姜敬爱和金庆爱,姓氏混淆且汉字“敬/庆”也不同。但之后他在写自传时固定下来为“女性文人姜敬爱”。回忆越是重复,越是添加更详细的内容,越是与事实相反。

1927年春天。金奉(凤)焕这个人到达中东线海林站和女性文人姜敬爱过着同居生活。

金奉焕原是梁山通度寺的一名僧人,曾去过北京,响应马列主义并开展活动,身负有关金佐镇将军领导的独立运动机构的工作任务来到北满,并在独立运动家出入的要塞海林安定下来。

他经常向新民府机关刊物《新民报》投稿,与众多民族阵营的干部接触,他们对他的评价也不错。在向《新民报》投稿过程中偶尔也发表激烈的抗日文章。1929年夏某日,金奉焕在哈尔滨被日本领事馆人员逮捕。

日本当局在3·1运动后曾利用李光洙的恋人许英淑女士,让在上海临时政府担任重要职位的李光洙回国。即利用所谓的美人计来蛊惑血气方刚的韩国革命青年的心性,这是日本人常用的奸计。当时日本当局利用这一手段,使全面负责管制独立运动人士的日本领事馆警察松岛警监说服姜敬爱,在哈尔滨拘留所面会室三方会谈的结果是,金奉焕被当场释放。

如果按照当时日帝法律行事的话本不知要被关多少年,结果当场释放,在这里金奉焕作为知识分子,良心上不会没有不安。但金奉焕丧失了理性,日本帝国主义最害怕的是金佐镇将军,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中在北满地区活动的人也害怕金佐镇将军,杀死他算是在对日本帝国主义报恩的同时也能讨同事的欢心,这样愚蠢的想法致使他指使心腹青年朴尚实于1930年1月24日(阴历1929年12月5日)3点,在距离将军住宅300米远的碾米厂犯下了恶行。

李康勳的回忆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如前文所述,《新民报》事件的关联性,从时期上看不吻合。

第二,哈尔滨领事馆的松岛在哈尔滨逮捕金奉焕和姜敬爱,并开展工作是在1929年夏天,而此时姜敬爱在黄海道长渊主要负责槿友会活动。

(长渊)同往常一样,10日上午9点左右槿友会长渊分会20多名会员(……)在本邑乡校大成殿后山集合举行盛大的郊游活动。根据议程,本会姜敬爱总务长发表了意味深长的开幕式讲话后(……)

根据当时的记录,1929年5月10日槿友会本部承认长渊分会,由此看来,在这之前长渊分会准备成立,获得承认,正式开展活动则是始于1929年6月10日的活动。从姜敬爱作为总务长致开幕词这一点来看,她是其中的核心成员。

第三,时间问题暂且不提,李康勳回忆里提及的“女性文人”或“小说家”身份存在的姜敬爱,将其视为我们所熟知的作家姜敬爱有些牵强。身处北满海林时期的姜敬爱,并未以“文人”或“小说家”身份为世人熟知或以此身份自居,也并非一个有权有势的人物。因为在去往海林之前,姜敬爱只是通过读者投稿发表了3篇伤感短诗的“文学少女”。

将李康勳回忆中的错误综合,并进行煽情描写的决定性版本是广播作家李二宁的《独立运动实录》。虽然题目加了“实录”两字,并声称以当事者采访为依据,实际读后便可发现这是添加了作家想象力的“虚构”作品。既未依据客观现实,也不是作者发挥想象创造新人物和事实的小说,只是趣味性读物而已。我们来看看姜敬爱出现的段落:

在该事件 发生7个月前的1929年5月下旬。

(……)

“要想给姜敬爱定罪,那也是有的。”松岛拍着桌子喊道。

“我知道去年11月你在金佐镇指挥下的军事团体新民府机关刊物《新民报》上发表了谴责日本帝国主义的评论,当时是姜敬爱对原稿修改后交到了编辑部。”

事实上姜敬爱目前正被京畿道警方通缉。

“在《彗星》杂志发表文章《母亲和女儿》,华丽进入文坛的女性小说家为什么不活跃在国内文坛而是来到北满这个角落来生活呢?”

已证实了姜敬爱和《新民报》事件不可能有关联,她所发表的长篇小说《母亲和女儿》是在“暗杀事件”之后的1931年8月—1932年12月,在《彗星》上连载刊发的。如此看来,李二宁的《独立运动实录》连最基本的事实都是错误的。所以,作为研究人员,笔者认为没有必要再对其进行研究。但《月刊朝鲜》上的报道仍称其为“有价值的史料”,使姜敬爱受到牵连。

(四)记录与记忆间的距离

综合以上的记录和回忆,可以表明作家姜敬爱与1927年的《新民报》事件或是1930年的“暗杀事件”没有任何关联。只是1927—1928年姜敬爱在北满海林期间金奉焕也在海林,当时金奉焕开展了社会主义活动似乎是事实。但是除此之外,对两人的关系以现有资料无法确定更多的事实。

同时,有关“暗杀事件”的真相需进行与姜敬爱无关的另行研究。当时的记录和后人回忆,以及史学界的研究一致认为是朴尚实(李福林)在朝共满洲总局的指示下,将金佐镇将军杀害。但对其背景各自说法却不一。朝共满洲总局火曜派认为金佐镇与日本勾结杀害多名共产党员,因此金白波指使李福林清除金佐镇;而韩族总联方的记载则称为防止韩族总联扩大势力,朝共满洲总局指使金奉焕唆使了朴尚实。

有意思的是,在韩族总联中也只有李康勳主张金奉焕和哈尔滨的日本总领事馆有关联。但在笔者看来可能金奉焕实际上和“暗杀事件”并没有关联,只是被“误会”了而已。“暗杀事件”当时的受害者一方认为朴尚实是在金奉焕的唆使下开了枪,在金奉焕的住处找到了朝共方的指令,遂以暗杀教唆犯为名将其处死。 但是自称凶手的朝共满洲总局火曜派方在有关“暗杀事件”方面完全没有提及金奉焕的名字。这意味着什么呢?李海林是朝共满洲总局火曜派的一员,而金奉焕是ML派的一员,貌似可以从这里找到头绪。当时ML派内部似对金佐镇也存在负面情绪,据称曾经身为ML派一员的池喜谦(1908—1983)日后也说过:“如果火曜派没动手,我们ML派也会动手的。” 请试着回忆一下上面引用的《夺还》 中的报道金奉焕作为朝共满洲总局ML派的一员在海林地区进行活动,“暗杀事件”一发生,因同为共产主义者而被误会为火曜派朴尚实的幕后帮手,并由此死于韩族总联保安队之手。

那么李康勳执意将金奉焕与日本领事馆方关联的根据或理由是什么?李康勳在回忆中以“轶事”介绍的金奉焕—姜敬爱—松岛间的秘密关系不仅具体日期和情况不符,也无法说明该交易是谁如何得知的。就这一点而言,可信度大大降低。金奉焕或姜敬爱不会亲口说出此言,假如是因其他人有谁耳闻或目睹了秘密协议的场景而为世人所知的话,那么无论是朝共满洲总局还是韩族总联在当时绝不会对金奉焕置之不理。然而事实上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暗杀事件一出,金佐镇将军的部下将金奉焕杀害,关于“姜敬爱”这个女人的下落如何却毫无消息。那么暗杀事件之后,松岛会扬言说是自己指使的吗?关于这一点,李康勳在回忆中完全保持沉默,而在他人的记录或回忆中也未提及,所以这一主张的可信性大大降低。

那么如此没有确凿证据却执意将金奉焕和日本领事馆的松岛反复联系在一起的理由何在?在这里有必要关注一下李康勳写的《我要申明的两个恶人》。该文中,单独指出据推测于1926年在宁古塔被新民府特别行动队杀害的具荣泌(崔桂华,1892—1926)和1930年在海林被韩族总联保安队杀害的金奉焕两人,是因为做了亲日密探而被处死的。 但正像本文所研究的金奉焕一样,已有研究强烈主张李康勳回忆中有关具荣泌的亲日密探说是“误会”。 在此,笔者小心翼翼提出以下推论:由此来说,与其说崔桂华和金奉焕两人均是由于李康勳集团的“误会”而死,反而可能是为了平息事态或是使其行为正当化而强烈主张“亲日密探”说。

四、姜敬爱文学中北满海林经历的意义

姜敬爱的“满洲”经历需分为1927—1928年的“北满海林”时期和1931—1939年的“间岛龙井”时期来进行研究。间岛龙井时期又需进行进一步划分。1931年6月—1932年6月,历时一年的第一段龙井时期是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成立伪满洲国并打着“治安”的旗号,进行野蛮“讨伐”的巨变时期。姜敬爱在多篇随笔中特别提到的“间岛之春”,正是指第一段龙井时期1932年的春天。回到长渊一段时间之后,再次返回间岛龙井是在1933年9月左右。笔者将其称为第二段龙井时期。第二段龙井时期姜敬爱在身为工薪教师妻子生活的同时进行着创作。虽然偶尔因疾病治疗和家庭问题回到长渊和首尔,但是属于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下集中创作的时期。迄今为止,有关姜敬爱的文学世界研究主要是与其间岛龙井经历相关的研究。目前对其正式进入文坛之前的1927—1928年两年间的海林时期也有必要进行积极探讨。

这里需要关注的是,北满海林经历应是为姜敬爱提供了在同时代其他作家身上难以发现的、独特的“阶级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始经历。姜敬爱在北满海林以“教员”身份生活,除此之外依据现有资料无法得知她如何,以何种契机,因何种目的去往海林,在海林又遇到了什么人。但可以确认的是,从海林回来的姜敬爱与之前写伤感诗歌的文学少女判若两人。

姜敬爱当时所处1927—1928年的北满海林是朝鲜共产党满洲总局和共产主义者同以新民府为代表的民族主义者发生冲突并扩大势力之地。在那里姜敬爱应目睹了民族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之间严重的理念、武力冲突。特别是1925年6月“三矢协定”之后的“满洲”充斥着“满洲”军阀和日本帝国主义共同驱逐逮捕朝鲜独立运动家(包括民族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的恐怖气氛;再加上“满洲”军阀认为日本把朝鲜农民当作先锋入侵国内,对朝鲜人排斥或要求拿钱入籍。在这一背景下,民族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互相怀疑、伤害对方的事件频发,朝鲜农民的生活日益困难。在此过程中姜敬爱心理上倾向于共产主义者一方,对于贫穷的农民来说不论是家乡的“同胞”地主还是“满洲”的异族地主都是一样的。就这一点来看,她貌似彻底坚持了“阶级主义”。

姜敬爱从北满海林回到家乡后,最先发表的文章是批判当时被称作“中道派”的廉想涉的文章, 同时还发表了批判自称“折衷论者”梁柱东的文章。 这些文章展现了其与之前所发表小品文水准的短诗完全不同的认识水平。当然,她应该与卡普作家一样,受到了《12月决议》 的影响。但是与之后许多作家批判她的“左倾”相比,姜敬爱对“民族资产主义”一贯持否定态度。另外,作品反映“满洲”这一空间的特殊性,不仅是身为地主或是资本家的日本人或中国人,超越民族界限通过阶级相联合的农民和渔民也在作品中出现。笔者推测其基础可能在于姜敬爱在北满海林目睹了跨越民族的压迫和反抗压迫的超民族阶级联合。

姜敬爱从北满海林回来后发表的第一部小说《破琴》中破产的主人公一家移民的地方是“满洲宁古塔”,这虽仅显示出其北满海林经历的痕迹,但她在第一段间岛龙井时期之后回到长渊后发表的《那个女人》中鲜明地表现出超越“民族主义”的“阶级主义”。

面对无法在家乡生活,拖家带口移民到陌生“满洲”的“间岛农民”,《那个女人》(1932年9月)的主人公玛利亚做了如下演说:“各位,即使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土地上,活着也要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必须要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大家为了什么来到这里!”;“即便如此,若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就不会如此痛苦,不会受到如此侮辱。各位带着一家老小来到这个地方做了什么?嗯?不论如何我们只有自己的同胞。”没有自己的土地,从家乡被驱赶出来的“间岛农民”想到从家乡被地主驱逐的往事,对着玛利亚大声喊道“民族是什么!自己的土地是什么!”,中断了玛利亚的演说。在间岛农民看来,新女性玛利亚与自己毫不相干,因为无论是殖民地朝鲜的同胞地主还是“满洲”的异族地主,他们同样都会遭受压迫。

作为作家,在源头上便持有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批判态度及“阶级主义”,这在她日后的创作活动中持续体现出来。《人间问题》(1934)中出现的大学生新哲在工人农民与地主资本家之间动摇,最终转移到反工人阵营,作品描绘了典型的无法信任的知识分子形象。这一形象与几乎同一时期发表的李箕永《故乡》(1933)中的金熙俊形成了对照。东京留学生出身的金熙俊经过自我批判后转向农民阵营。

姜敬爱在其作品中整体上将阶级问题设置为主要矛盾,而非民族问题,并以此为基础,站在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立场上创作了多部作品。 《菜地》(1933年9月)中的出场人物均为中国人 并提出了阶级问题;《盐》(1934年5—10月)及《麻药》(1937年11月)中出现了中国地主和资本家,但他们的恶行并未有明显的民族特征。他们对风艳母亲和宝德母亲进行经济及性方面的压迫,不是因为他们是“中国人”,而是因为他们是有钱男人。以鲜明的“阶级主义”为基础的姜敬爱发表了日语小说《长山串》(1936年6月),与当时任何一位卡普作家的无产阶级文学作品相比,这篇小说更鲜明、更具体地指向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姜敬爱以家乡附近的梦金浦为小说空间背景,在渔业合作社工作的志村和亨三超越民族界限进行阶级联合,这在作品发表时期和形象的具体性方面与其他卡普作家作品形成对比。国际主义首次出现在卡普文学中是在1927年左右,1931年前后再次被提及但没有显著成果。 与此相比,《长山串》的意义在于它表明了1936年姜敬爱仍然坚持着国际主义这一点。

另外要提及的是,姜敬爱在北满患病后返乡这一事实。高日新关于姜敬爱从海林回到家乡一事,回忆称她拖着“生病的”身体从中国回来。对于被问及得了什么病这个问题,她推测称姜敬爱曾经用艾草坐浴,可能是与子宫相关的病。也许由于这个原因不能生孩子,考虑到这一背景,可以更好地理解姜敬爱作品中所表现的独特的“母性”问题。与此相关的姜敬爱去世后,崔贞熙对她的忆文引人注目。

姜敬爱君

棺材盖压在胸口不沉吗?

“为何疯狂?”对于这个用毛笔提出的问题,您用笔回答道,“这世界欺骗了我,抛弃了我,除了疯狂别无选择”。这是您去世之后我从认识的人那里听到的。我认识您是在您为了生孩子从遥远的北间岛初次来到首尔医院的时候。无法忘记您用双手紧紧抓住我的手,爱怜地说“好像才见到了写文章的女人”。在那之后您抱着同样目的来了三次医院,但最终没能生下孩子。您说比起写小说的女人更想成为生孩子的女人,说这话时您的面容凄惨得可怕。因为听力不太好,您听不到我说的话,仿佛自言自语道“要生孩子呀,孩子”,透过巨大的玻璃门望向了北岳山。这些您还记得吗?听说您走了的时候,我长出一口气,对于痛苦的您来说,这是准备好了休息的新领地。愿您忘却一切安息。

《母子》和《毒品》已显露出盲目的母性,而《盐》中的风艳母亲更是如此。即便风喜是践踏撇弃自己的胖东血脉,她仍然表现出对他无限的爱;为赚钱将自己孩子的奶喂给了明秀,她甚至从明秀身上也感受到了强烈的母性。这些段落从某一侧面看,与姜敬爱在作品中所表现出的鲜明的阶级主义是相悖的。因为绝对的母性,被看作是理所当然的母性,是对家长制下强压在女性身上的母性神化毫无批判的继承。但是从“比起写小说的女人更想成为生孩子的女人”的呐喊来看,姜敬爱很可能是因为自身情况不能生孩子,反而在想象中不现实地、更强烈地感受到母性,并将其融入到了作品之中。

五、结语

本文阐述了姜敬爱以作家身份正式登上文坛之前,从1926年9月之后—1929年5月之前的行踪,明确了目前引发争议的记录和回忆间的关系。观点整理如下:

姜敬爱1927—1928年两年间在北满海林担任教员,之后最晚于1929年5月回到家乡黄海道长渊。在这之后开始正式发表文章,从事作家活动。于1931年6月跟随在东兴中学就职的丈夫张河一移居至间岛龙井。但是经历了九一八事变、伪满建国、日帝的间岛大讨伐后,因健康状况也欠佳,一年之后再次回到长渊。在长渊停留了一年,于1933年9月左右再次前往龙井,直到1939年末因病完全归乡之前一直在那里生活。

此外,对于姜敬爱与《新民报》事件和“暗杀事件”相关的主张,不过是韩族总联相关人士错综复杂的记忆和回忆因别有用意,经润色被记录为“独立运动史”,因而成了“历史事实”,以这样的事实为基础再次进行记忆重构而形成的“故事”。

在姜敬爱担任教员的两年时间里,在北满海林,朝共满洲总局势力扩大,与以新民府为中心的民主主义者相对立。在这个地方姜敬爱认识到阶级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并在其日后的作品中持续表现出这样的认识。 6/SS7geHpTcyX4cpL2qOiizr2N3iF2uNZ3xlATGyFHdVhYptnQP4ez6gYD1Rgh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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