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把你左口袋的200元现金换成两台充电宝,购买价格100元/台。
场景一: 当把左口袋的2台充电宝对外销售,销售价格为200元/台,本月你的销售收入是多少?400元。用利润表表示,如表1-10所示。
表1-10 利润表 单位:元
场景二: 如果把左口袋的一台充电宝直接对外销售,销售价格为200元,另一台充电宝从左口袋拿到右口袋,结算价格为150元,然后通过右口袋实现对外销售,价格为200元,你这个月的收入是多少?还是400元!所不同的是把一台充电宝从左口袋移到了右口袋。
如果把左口袋和右口袋作为2个会计主体,我们用利润表来反映充电宝的销售结果,如表1-11所示。
表1-11 利润表 单位:元
问题: 同样是实现对外销售,采购价格、成本价格、数量都相同,所不同的是“场景二”中把其中的一台充电宝从左口袋“周转”到了右口袋,合计收入增加了150元。这是什么原因呢?
这是因为左口袋和右口袋都是你的口袋,两个口袋之间的销售与采购是虚拟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外销售。
利润表合并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虚拟的内部销售给抵销掉,这样才能得到真实的销售——你的充电宝一共卖了400元,这是确定无疑的。
至于“场景二”中充电宝转移过程中产生的150元内部销售,则是虚拟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销售收入。
我们仍然采用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单体利润表与合并利润表进行数据对比,来说明合并前后数据的变化。
【案例1-5】 2016年度贵州茅台母公司利润表与合并利润表当期数据差异对比,如表1-12所示。数据来源于贵州茅台的年度财务报告。
表1-12 利润表 单位:千元
与母公司数据相比,贵州茅台合并后的销售毛利率提高了22.34个百分点,这是销售毛利率指标利好的效果。
【案例1-6】 2016年度索菲亚母公司利润表与合并利润表当期数据差异对比,如表1-13所示。数据来源于索菲亚的年度财务报告。
表1-13 利润表 单位:千元
与母公司数据相比,索菲亚合并后的销售毛利率降低了0.19个百分点,这是销售毛利率指标利空的效果。
同样是合并,为什么合并后的销售毛利率,贵州茅台数据达到了利好的效果,而索菲亚却出现了利空的结果呢?这是因为母公司数据与合并数不具有可比性,利好或者利空不能从根本上说明问题。母子公司的收入合计数及成本合计数与合并后的数据才具有可比性。
与资产负债表合并前后资产负债率指标的变化类似,利润表合并前后的销售毛利率指标是利好还是利空也是存在临界值的,这个临界值与抵销金额有关。假设合并后有利好的效果,即合并后的销售毛利率大于合并前的销售毛利率,我们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推演。
母子公司利润表合并前后的数据变化是:
①母子公司收入合并金额=母子公司收入金额合计-内部关联销售金额
②母子公司成本合并金额=母子公司成本金额合计-(内部关联采购金额-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③内部关联销售金额=内部关联采购金额
我们把①②③三个等式代入推演公式中,略去计算过程,可以得到如下结果:
合并前的销售毛利率>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内部关联销售金额
公式说明:
(1)当合并前后的数据满足上述条件时,利润表合并对销售毛利率有利好的效果,否则就会利空。
(2)合并前的销售毛利率=(母子公司收入金额合计-母子公司成本金额合计)÷母子公司收入金额合计×100%。
【案例1-7】 仍然以前述场景二中的左口袋与右口袋销售充电宝为例,把左口袋的一台充电宝直接对外销售,销售价格为200元,另一台充电宝从左口袋拿到右口袋,结算价格为150元,然后通过右口袋实现对外销售,价格为200元。用数据来说明合并前后销售毛利率的利好变化。具体如表1-14所示。
表1-14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合并前的销售毛利率
=200÷550×100%=36.36%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内部关联销售金额
=0÷150×100%=0
36.36%>0,即合并前的销售毛利率>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内部关联销售金额,利好条件成立,公式验证有效。从表1-14可以看出,与合计数相比,合并后的销售毛利率利好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
【案例1-8】 我们换一种场景,当右口袋没有实现对外销售时,用数据来说明合并前后销售毛利率的利好变化。具体如表1-15所示。
合并前的销售毛利率
=150÷350×100%=42.86%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内部关联销售金额
=50÷150×100%=33.33%
表1-15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48.26%>33.33%,即合并前的销售毛利率>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内部关联销售金额,利好条件成立,公式验证有效。
【案例1-9】 我们再换一种场景,如果没有产生内部关联销售,用数据来说明合并前后销售毛利率的变化。具体如表1-16所示。
表1-16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案例1-7至1-9都是在日常经营中会出现的场景,与合并前的数据相比,合并后的销售毛利率具有利好的效果。我们再举个相反的例子。
【案例1-10】 左口袋有2台充电宝,采购单价为100元/台,当期实现对外销售1台,销售单价为80元/台,另一台充电宝从左口袋拿到右口袋,结算价格为150元,右口袋没有实现对外销售,用数据来说明合并前后销售毛利率的变化。具体如表1-17所示。
表1-17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合并前的销售毛利率
=30÷230×100%=13.04%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内部关联销售金额
=50÷150×100%=33.33%
13.04%<33.33%,即合并前的销售毛利率<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内部关联销售金额,利空条件成立,公式验证有效。
温馨提醒: 此处我们推演出合并后销售毛利率利好与利空的条件,只是为了对合并后达到的数据效果进行预判,而不能用于不正当的目的,否则后果自负。
小结:利润表合并是解决当期总收入的问题。与合计数相比,在内部关联销售金额大于0,并且期末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的情况下,合并后的销售毛利率有利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