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2】 对“4.2实战案例:汇总抵销内部债权债务”案例资料进行延伸。
母公司合并主体内有4个子公司,2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自的单体利润表不再单独列示,直接显示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后的结果,如表5-1所示。
合并主体内的母子公司,除了发生内部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和内部债权债务外,本期还有内部的关联销售,母子公司各自提交的辅助资料如下。
子公司1提供的辅助资料如表5-2所示。
子公司2提供的辅助资料如表5-3所示。
子公司3提供的辅助资料如表5-4所示。
子公司4提供的辅助资料如表5-5所示。
利润表合并的数据编制如下。
第一步,将合并主体的利润表过入工作底稿(见前述工作底稿)。
第二步,先汇总各合并主体提交的辅助资料,如表5-6所示。然后在“抵销分录列表”中编制抵销分录,如表5-7所示。
第三步,检查抵销分录借贷方金额合计数是否相等。本例中借贷方金额的合计数均为900000.00元,验证通过。
表5-1 利润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表 5-2
表 5-3
表 5-4
表 5-5
表 5-6
表 5-7
第四步,全部选定抵销分录列表,按照“报表项目”列排序,至于选择“升序”还是“降序”,根据个人的工作习惯而定。在编制抵销分录时,“借方金额”与“贷方金额”每个单元格必须是数值格式,而不能采用任何公式,否则会导致排序后的合计数额有误。排序的选项如图5-1所示。
图 5-1
排序后的结果如表5-8所示。
第五步,分类汇总。分类字段选择“报表项目”,汇总方式选择“求和”,选定汇总项为“借方金额”与“贷方金额”,进行分类汇总。选项如图5-2所示。
表 5-8
图 5-2
汇总后的结果如表5-9所示。
表 5-9
为了避免数据干扰,我们选择只显示汇总项,即分类汇总后点击Excel左上角的数字“2”,得到的结果如表5-10所示。
表 5-10
第六步,把汇总的报表项目数据,分别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对应的调整单元格内,即可完成利润表合并工作,如表5-11所示。
表5-11中的最后一列“合并金额”即为合并后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把此列的数据过入正式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即可。报表合并工作完成。
第七步,把抵销分录的列表的分类汇总删除,并按照序号升序排列,还原成最初的抵销状态,便于以后的数据查询和检查。还原的选项如图5-3所示。
还原后的结果如表5-12所示。
编制合并利润表时,抵销分录列表中“存货”项目为资产负债表项目,要在调整数据中体现。我们把“存货”项目贷方调整金额15000.00过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工作底稿,如表5-13所示。
表5-13中一个让人非常头大的问题出现了:资产负债表合并后的数据不平衡!
“调整”栏抵销金额,资产的抵销金额合计为4728000.00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抵销金额合计为4713000.00元,两者相差金额为15000.00元。
合并后的资产总计为27864530.66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7879530.66元,两者相差的金额为15000.00元。
我们梳理一下抵销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的过程中是否有疏漏:
(1)利润表的合并工作底稿中,营业收入抵减900000.00元,营业成本抵减885000.00元。
表5-11 合并利润表工作底稿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图 5-3
表 5-12
(2)资产负债表的合并工作底稿中,存货抵减15000.00元。
(3)资产负债表的合并工作底稿在存货抵减前,是平衡的。
可以看出,抵销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的过程中是没有疏漏的,那为什么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数据不平衡呢?
表5-13 合并资产负债表工作底稿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利润表的“净利润”本年累计数,会反馈到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在当年的“未分配利润”没有发生其他变化,诸如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向股东分配股利、本期确认以前年度损益等时,会有如下等式:
我们把公式变形一下,可以得到变形后的等式:
如果当年的“未分配利润”发生了前述列举的变化,则要把变化的金额还原为最初的“未分配利润年初数”。
合并前的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勾稽关系肯定是符合上述等式的。也就是说,合并前的利润表“净利润”项目合计数299310.00元,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金额,在勾稽关系上是正确的。
因为有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的存在,造成合并后的净利润比合并前的少15000元,也就是说合并后“(利润表中)净利润本年累计数”少了15000元,变形后的等式右边已经减少了15000元,为了保持等式的平衡,变形后等式左边“(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也要减少15000元。
有人会说把“(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年初数”增加15000元,左边数据保持不变,变形后的等式不还是正确的吗?站在数学的角度讲,这个做法是没错的,但是财务报表的等式有自己的规则,“(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年初数”等同于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与上一年度的“(利润表中)净利润本年累计数”有着同样的勾稽关系,这绝对不能乱的。
综上所述,由于利润表在合并过程中打破了与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为了保持勾稽关系正确,需要对(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进行对应的调整。调整之后的结果如表5-14所示。
表5-14 合并资产负债表工作底稿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