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母公司于1月1日以账面价值取得子公司100%的股份,即投资成本=子公司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子公司期初数)+盈余公积(子公司期初数)+未分配利润(子公司期初数)。
很多的教材,在讲解长期股权投资的抵销时,都是先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然后再根据合并工作底稿编制抵销分录。
调整分录如下。
(1)应享有子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的份额(权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
贷:投资收益 ×××
对于应承担子公司当期发生的亏损份额,做相反分录。
(2)当期收到子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
贷: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2[等于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抵销分录如下。
(1)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
借: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子公司期末数)
盈余公积 ×××(子公司期末数)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期末数)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 ×××
(2)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抵销处理。
借:投资收益 ×××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年初数)
贷:提取盈余公积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应付股利 ×××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期末数)
成本法的做法就相对简单了,不需要做调整分录,直接做抵销分录。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如下。
借: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子公司期初数)
盈余公积 ×××(子公司期初数)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期初数)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
有人要问了:成本法核算抵销分录如此简单,而权益法那么复杂,成本法的合并数据不对吧?
为了消除读者的疑问,我们来进行推演。金额相同的报表项目不做标记,金额有差异的报表项目用数字区分,比如同为“投资收益”报表项目即表明数据相同,而“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则代表数据不同,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
第一步,我们把权益法的调整分录与抵销分录合并,借方金额肯定与贷方金额相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
贷:投资收益 ×××
借:应收股利 ×××
贷: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2[等于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借: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子公司期末数)
盈余公积 ×××(子公司期末数)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期末数)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 ×××
借:投资收益 ×××
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年初数) ×××
贷:提取盈余公积(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
应付股利 ×××
未分配利润(子公司期末数) ×××
第二步,把所有的借方项目与贷方项目排列在一起。
借: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1 ×××
应收股利 ×××
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子公司期末数)
盈余公积 ×××(子公司期末数)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期末数)
投资收益 ×××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年初数)
贷:提取盈余公积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应付股利 ×××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期末数)
投资收益 ×××
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2(等于应付股利) ×××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 ×××
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1-2) ×××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年初数)
第三步,抵销相同的报表项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1 ×××①
应收股利 ×××②
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子公司期末数)
盈余公积 ×××(子公司期末数)
未分配利润(子公司期末数) ×××③
投资收益 ×××④
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年初数)
贷:提取盈余公积 ×××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应付股利 ×××⑤
未分配利润(子公司期末数) ×××⑥
投资收益 ×××⑦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 ×××⑧
(等于应付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 ×××⑨
相同与相等的报表项目抵销如下。
借方报表项目“①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与贷方报表项目“⑧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等于应付股利)+⑨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2)”相互抵销。
借方报表项目“②应收股利”与贷方报表项目“⑤应付股利”相互抵销。
借方报表项目“③未分配利润(子公司期末数)”与贷方报表项目“⑥未分配利润(子公司期末数)”相互抵销。
借方报表项目“④投资收益”与贷方报表项目“⑦投资收益”相互抵销。
此外,贷方报表项目“提取盈余公积(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资本公积本期提取数+盈余公积本期提取数”,如果借贷方同时抵销此项目,则借方报表项目:
资本公积(子公司期末数)-资本公积本期提取数=资本公积(子公司期初数)
盈余公积(子公司期末数)-盈余公积本期提取数=盈余公积(子公司期初数)
第四步,抵销之后的结果如下。
借: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 (子公司期初数)
盈余公积 ××× (子公司期初数)
未分配利润 ××× (子公司期初数)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
上述过程全部是报表项目的推演,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用数据来进行验证,结果肯定是相同的。
在前面的章节中讲过, 资产负债表合并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虚拟的东西给去掉,反映你的真实状况。
初始投资时:
投资成本=子公司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子公司期初数)+盈余公积(子公司期初数)+未分配利润(子公司期初数)
由于是100%持股,后续不存在追加投资的可能性,所以这个等式是一直成立的。权益法的调整,只是增加了母子公司之间的虚拟业务,合并的过程就是把虚拟的东西给去掉。权益法调整后,在合并的过程中又被抵销掉了。
既然成本法与权益法抵销的结果是相同的,为什么很多教材要多此一举呢?那是因为这些教材的编者是为了让读者全面了解合并报表的全过程。在应试时,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是标准答案,所以还是按照教材的要求把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但在会计实务中,却没有必要如此大费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