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记得生病最初的几个月发生了什么。我只记得自己坐在妈妈的腿上,或是在她做家务时仅仅抓着她的裙子不放。我用手触摸每一件物体,体察每一个动作,就这样我学着认识了很多东西。很快,我觉得自己需要和其他人交流,就开始做一些简单的手势。摇头即“不是”,点头即“是的”,拉一下意味着“来”,推一下意味着“去”。我想要面包?那我就模仿切面包片和涂黄油的动作。如果希望妈妈晚餐做冰激凌,我就会做一个摇制冰机的动作,并打着哆嗦,意味着冷。此外,妈妈还成功地让我理解了很多事情。她让我帮她拿东西,我总能明白,就会跑到楼上或任何她告诉我的地方。真的是这样,这都要归功于她爱的智慧,那在我的漫漫长夜里显得如此明亮而美好。
我可以理解很多在周围正在发生的事情。五岁时,从洗衣房拿出衣服后,我学会了折好并把干净的衣服收起来,也会找出自己的衣服。无意间知道了母亲和姑姑穿戴好准备出门,我总是会央求和她们一起去。客人来时我会被唤来打招呼,客人离开我就会向他们挥手,我依稀记得这个手势的意义。有一天,几位先生来拜访母亲,我感觉到前门关上,以及其他意味着他们到来的声音。灵光一闪,人家还没来得及拦我,我就跑上楼,穿上我自己认为的待客裙。像我看到过的其他人那样,我站在镜子前,往自己头上搽点油,脸上厚厚地盖上一层粉。接着我在头上别住面纱,盖住脸部,面纱褶皱垂到肩上,我还在自己纤细的腰间系了一片大裙撑,就这样松松地挂在后面,几乎可以碰到裙边。就这样盛装打扮之后,我走下楼,帮忙招待客人。
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但我知道那是在老师出现之前。我的确注意到妈妈和朋友们想做什么事时,并不是像我那样用手语,而是用嘴说话交谈。有时我会站在两个正在讲话的人中间,摸一摸他们的嘴唇。我无法理解,也很着急。我颤动自己的嘴唇,疯狂地打着手势,但只是徒劳。有时候这让我感到特别愤怒,于是就乱踢乱叫,直到筋疲力尽。
我知道有时自己很不听话,因为我踢伤了保姆埃拉。每次发过脾气之后,我总会觉得十分抱歉。但这种歉意未曾阻止自己在未能如愿时的反复无理取闹。
那些日子里,一直陪伴在我左右的有一个黑人小孩玛莎·华盛顿,她是我们家厨师的孩子,还有一条老猎犬贝尔,巅峰时期可是一位很棒的猎手。玛莎·华盛顿读得懂我的手语,让她按照我的意愿做事时,很少遇到问题。我很满意可以这样盛气凌人地对待她,她一般也都屈从于我的专横,从不冒险跟我短兵相接、发生冲突。我强硬、主动,满不在乎结果。我非常清楚自己的想法,总是一意孤行,哪怕要为它争个你死我活。我们一起在厨房度过相当长的时间,揉面团,帮忙做冰激凌,磨咖啡,为蛋糕盘争论不休,也喂一喂聚在厨房台阶上的母鸡和火鸡。它们大多很温顺,到我手心里吃东西,也允许我摸一摸。有一天,一只雄火鸡抢了我手里的番茄就跑。也许是受到“火鸡大师”的鼓舞,我们也愤而拿了一块厨师刚撒好糖霜的蛋糕,跑到柴火堆上去,吃得一粒渣子都不剩。我后来就病得很严重了,很想知道那只火鸡是不是也遭到了这样的报应。
珍珠鸡喜欢把窝藏在偏僻的地方,我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在高高的草丛里找鸡蛋。我想去找鸡蛋时,我不能够用言语告诉玛莎·华盛顿,但我会弯曲双手放在地上,那就意味着草丛里有圆东西,玛莎总能明白我的意思。如果我们足够幸运,可以找到鸡窝。但我也从来不允许她把蛋抱回家,我会用一些很明显的手势让她明白,她有可能摔倒,把蛋摔破。
贮存玉米的小木屋、养马的马厩、奶牛早晚挤奶时的院子,这些地方对玛莎和我来说有着经久不衰的吸引力。挤奶时,挤奶工会让我把手放在奶牛身上,我经常会因为好奇而被奶牛的尾巴狠狠地抽一下。
为圣诞节做准备对我来说总是一件乐事。当然了,我并不完全明白那都意味着什么,但我喜欢屋子里充斥着的香甜气味,也喜欢用来让玛莎·华盛顿和我保持安静的美味小零嘴。我们总是碍手碍脚,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们欢乐的心情。他们同意我们研磨香料,甄选葡萄干,舔舔搅拌勺。看到别人悬挂袜子,我也照做;然而,我并不记得自己对这一仪式特别感兴趣,好奇心也没有驱使我天亮前醒来去探寻礼物。
玛莎·华盛顿和我一样,是恶作剧的忠实爱好者。一个炎热的七月午后,两个小孩子坐在走廊台阶上。一个黑得像块檀木,毛茸茸的头发用鞋带扎起小辫,满脑袋都是,很醒目,好像螺丝钉。另一个是个白人小孩,有着长长的金色鬈发。一位六岁,另一位大两三岁。小一点的那个孩子是个盲人——就是我——另一个就是玛莎·华盛顿。我们两个正在忙着剪纸娃娃;但很快就厌倦了这项娱乐,我们剪碎了鞋带,把周围碰得到的忍冬花叶子也都修剪一番,之后,我把注意力转向了玛莎的螺丝形小辫子。她刚开始是拒绝的,但最后还是屈服了。她觉得轮流这样剪也算公平,于是就拿起剪刀剪掉了我的一个卷发辫,如果没有妈妈及时干预,她准备把其他的都剪掉。
我们家狗,贝尔,是我另外一个伙伴。她年老懒惰,宁愿在火炉边睡觉,也不愿和我一起跑来跑去。我很努力地教她手语,但她很迟钝,学得漫不经心。偶尔她会兴奋地动一下,抖一抖,接着就完全一动不动,就像犬类正瞄准一只鸟时那样。我那时还不知道贝尔为什么要这样;但我知道她没有按我希望的去做。这让我很恼火,于是教学就总以我单方面的拳击比赛作为结束。贝尔起身,慵懒地伸个懒腰,轻蔑地抽一两下鼻子,走到火炉的另一边再次卧倒。而我,疲惫又失望,转身去找玛莎了。
那些早年的很多事情都存在我的记忆里,虽然零碎,但清晰又独特,让生活中那种寂静无声、漫无目的、毫无光亮的感觉更为强烈。
有一天,我不巧洒了些水在围裙上,于是就把它展开,到客厅火炉边借着闪烁的火苗想烤干它。围裙干得没有我想的那么快,所以我就拉近一点,把围裙正好扔在炽热的炉灰上。火苗一下子蹿了起来;火焰包围了我,一瞬间,衣服就燃烧起来。我害怕地大叫了一声,引来了老保姆维妮救我。她用一块毯子将我包了起来,差点把我憋死,但扑灭了火苗。除了手和头发,我没有伤得很严重。
大概就在这阶段,我发现了钥匙的用处。一天上午,我把妈妈锁在了餐具间,她不得不留在那里三个小时,因为仆人们当时都在房子的另一端。妈妈不停地猛敲门,而我就坐在外面门廊的台阶上,重击带来的震动让我乐不可支。这是我一手造成的最淘气的恶作剧,它让父母坚信,必须要马上有人来管教我才行。我的老师沙利文小姐来到我身边之后,我找了个机会把她锁在房间里。我上了楼,手里拿着妈妈要我带给沙利文老师的东西,但把东西给她后,我马上就砰地关上了门,上了锁,还把钥匙藏在了大厅衣橱里。我怎么也不肯说出钥匙在哪儿。爸爸只好取了把梯子,把沙利文老师从窗户接出来——正合我心意。几个月后,我拿出了钥匙。
我大概五岁时,我们从小小的葡萄藤屋子搬到了一座很大的新房子里。家里有爸爸、妈妈、两个同父异母哥哥,后来还有个妹妹米尔德丽德。我对父亲最早的独特记忆就是:我穿过乱七八糟的报纸堆来到他身边,看到他独自一人,面前举着一张报纸。我满脑子的疑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我模仿他的动作,甚至戴上他的眼镜,以为这样能帮助我解开谜团。但我多少年来都没找到秘密所在。后来我才知道那些报纸是什么,也知道爸爸编辑了其中的一份。
爸爸最为仁爱宽厚,很恋家,除了狩猎季节,他极少离开我们。人家告诉我,爸爸是位很棒的猎人,也是一位颇有名望的射手。除了家庭之外,他最爱的就是他的狗和枪。爸爸极其热情,甚至有点热情过头,极少有回家不带客人的时候。那个大花园是他特别引以为傲的地方,据说他在那里培育出了全村最好的西瓜和草莓;他从那里采摘下最先成熟的葡萄和最上等的浆果给我。我记得他爱怜地抚摸着它们,带着我从这棵树走到那棵树,从这架藤走到那架藤,任何我喜欢的东西都让他兴奋不已。
爸爸讲故事很有名,我学会说话以后,他就常在我手心笨拙地拼写他那些奇闻轶事,如果能让我在恰当的时间把它们复述出来,那没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他开心的事了。
1896年,我正在北方享受最后几个美妙的夏日,这时我听闻父亲去世的消息。他生病时间不长,一段短暂的突发急病之后,一切随即结束。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巨大的悲痛——我个人经历中第一次面对死亡。
该怎么写我的母亲呢?她与我那样亲近,以至于这里谈到她似乎不大合适。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把我的小妹妹当作入侵者。我知道我不再是妈妈唯一的宝贝,这种想法让我的内心充满嫉妒。她总是坐在妈妈腿上,那曾是我坐的地方,而妹妹似乎还占据了妈妈所有的关怀和时间。某天发生了一件事,对我来说简直是火上浇油。
那时候我有一个备受宠爱也备受欺凌的洋娃娃,我后来管她叫南茜。她呀,唉,无论我乱发脾气还是爱心泛滥,她都只能是一位毫无招架能力的受害者,因此她看起来破烂之极。我也有会说话的娃娃,会哭的娃娃,眼睛会一张一合的娃娃,但我从来没有像喜爱我可怜的南茜那样宠爱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南茜有个摇篮,我经常能摇她摇上一个钟头,甚至更久。我极为小心地守护着这个洋娃娃和摇篮,但有一次,我却发现妹妹安宁地睡在摇篮里。一想到那时这个人和我之间还没有什么爱的纽带相联系,可她竟胆敢这样做,就让我非常恼火。我冲到摇篮旁边,把摇篮翻了过来,如果不是掉下来时妈妈抓住了她,这个婴儿当时有可能会摔死。这就好像我们走在格外荒僻的山谷,两人各有所好,完全没有亲密的语言、动作和陪伴带来的那种温柔情感。但后来,当我恢复正常相处后,米尔德丽德和我渐渐走进彼此内心,于是我们很乐意一起手拉着手,随性逛到哪里,虽然她看不懂我的手语,我也不懂她稚嫩的咿咿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