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写自己的生活历史,总觉得有点害怕。的确,要掀起笼罩在我童年时期那如金色迷雾一般的面纱,我将信将疑,有些犹豫。写自传是个艰巨的任务。每当我试图把最初的印象分类时,就会发现,这么多年,过往与当下交织在一起,导致现实和幻想相差无几。成人后用自己的幻想描绘小女孩时期的经历。生命初期的一些印象鲜活地凸显出来,但“剩下的都是牢房的阴影”。此外,童年时代的许多欢乐、忧伤的感受都不再鲜明,早期求学过程中许多重要无比的事,也都在发现重大事件的欣喜中被渐渐遗忘。所以,为避免乏味冗长,我会努力概览式地展现几个对我而言最有趣、最重要的时期。
我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北亚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塔斯坎比亚。
父亲这边,可以追溯到卡斯帕·凯勒,土生土长的瑞士人,定居在马里兰。我的一位瑞士先辈是苏黎世第一位教聋人的老师,并以他们的教育为主题写了一本书——这是个不同寻常的巧合;不过确实,没有哪个国王的祖先中不曾有过奴隶,也没有哪位奴隶的祖先里没有出过国王。
我的祖父,卡斯帕·凯勒的儿子,“进驻”亚拉巴马州广袤的土地,最后在那里定居。据说他每年骑马从塔斯坎比亚去费城一次,采购一些农场补给,我的姑姑收藏着很多他寄往家里的信件,这些信让旅程更加迷人、生动。
我的奶奶凯勒,是拉斐德的一位副官——亚历山大·摩尔的女儿,也是弗吉尼亚州早期殖民地官员——亚历山大·斯波茨伍德的孙女。她也是罗伯特·E·李的第二位表姐妹。
我的父亲,阿瑟·H·凯勒,南部联军上校,我的母亲凯特·亚当斯是他的第二任妻子,她比父亲小很多。母亲的祖父本杰明·亚当斯,娶了苏珊娜·E·古德休,在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住了很多年。他们的儿子查尔斯·亚当斯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波特,后来搬到阿肯色州的海伦娜。内战爆发时,他效力于南方军队,是一名军队准将。他娶了露西·海伦·埃弗雷特,后者同爱德华·埃弗雷特以及爱德华·埃弗雷特·黑尔博士一样,同属于埃弗雷特家族。战争结束之后,该家族迁往田纳西州孟菲斯市。
在疾病夺走我的视力和听力之前,我一直住在一幢小房子里,那里有一个很大的方形房间,和一间仆人睡的小屋。南方的习惯是在宅子旁边顺带盖一间小房子,以备不时之需。内战之后,我父亲就盖了这样一幢房子,和母亲结婚之后他们就住在那里。那房子满满地覆盖着葡萄蔓、爬藤玫瑰和忍冬花。从花园看去,那里像个凉棚。小门廊被满眼的黄玫瑰和南方菝葜遮蔽。那是蜂鸟和蜜蜂最流连的地方。
我们一家住的府邸距离玫瑰小凉亭只有几步之遥。那里被称作“青藤居”,因为房子、篱笆和周围的树上都铺满了美丽的英国常春藤。那里的旧式花园是我童年的天堂。
在老师到来前的日子里,我沿着四方而呆板的黄杨木篱笆摸索,顺着香味的指引,会找到第一朵紫罗兰和百合花。我也会在发过一阵脾气之后,来寻求慰藉,把赤红的脸庞埋在清凉的树叶和草丛中。沉浸在花园中,我欢快地四下漫步,不经意间走到一架茂盛的葡萄藤下,借助叶子和花朵,我认出了它,知道那是倾覆在花园遥遥角落那破败凉亭上的葡萄藤,这一切都那么快乐!这里还有拖尾铁线莲,低垂的茉莉花,还有一些稀有的美丽花朵,名叫蝴蝶百合,因为它们娇弱的花瓣跟蝴蝶翅膀十分相似。可是还是数玫瑰最漂亮。北方的温室里,我从未找到过像南方家里那爬藤玫瑰这样令人心旷神怡的花了。它们总是从门廊上拖出长长的花蔓,空气中到处弥漫着花香,丝毫没有沾染上泥土的粗俗味道;清晨,在露水的洗涤下,花儿们摸起来是那么柔软,那么纯真,我不禁在想,它们是不是就像上帝花园里的水仙花一样。
我的早期生活很简单,和每个其他小生命出入不大。和多数家庭的第一个小孩一样,我来到这个世界,领悟周遭,乐于征服。给我取名字也同样大费周章。家里的第一个孩子取名可不容易,因为所有人都很重视这件事。爸爸建议叫米尔德丽德·坎贝尔,这是他非常尊敬的一位长辈的名字,而且他觉得无须再多加讨论。妈妈终结了这个话题,她按照自己的心意,认为我应该沿用她的母亲的名字,还未出嫁时她的母亲叫海伦·埃弗雷特。但是,爸爸满心欢喜地带着我去教堂时,半路却忘了商量好的名字,这也很自然,他本来就对这个名字颇有微词。牧师问他要我的名字,他只记得大家决定应该沿用外婆的名字,于是他就说叫海伦·亚当斯。
人家跟我说,在我仍然还很小的时候,很多迹象都显示了我的好奇、很有自我主张的性格。别人做什么我都热衷模仿。六个月大时,我就能喊出“你……好……”。有一天我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因为我非常清楚地说“Tea, tea, tea(茶)”。即使在患病之后,在自己幼年时光学的那些字词里,有一个我也牢牢记得。那个字就是“water(水)”。在所有其他的话语都说不出时,我还继续试着发出这个音。直到学了写字之后,我才停止继续发出“哇……哇……”的声音。
他们告诉我,我一周岁那天学会了走路。妈妈刚把我抱出浴盆,扶着我坐在她的膝盖上,这时我的注意力突然被吸引:光滑的地板上,阳光映射下的树叶影子翩翩起舞,若隐若现。我滑下妈妈的腿,几乎是跑着冲向影子。因为跑得突然,我摔了一跤,于是哭着要回到妈妈的怀抱。
这样快乐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很久。一季短暂的春天,那时知更鸟和嘲鸫 的歌声悦耳动听,一季满是果实与玫瑰的夏天,以及一季金黄与深红色调的秋天,它们飞驰而过,在一个热切、喜悦的孩子脚边留下礼物。接着,在沉闷的二月,疾病来袭,封堵了我的眼睛和耳朵,让我陷入新生儿般的混沌无意识。他们称之为胃部及大脑急性充血。医生认为我将无法存活。但是,一天清晨,高烧很突然也很神奇地退去,就像它来袭时那样。那天上午,家人备感欢欣。但是没有人知道,甚至连医生也没有发现,我将再也听不到声音,看不见东西。
我挺高兴自己还能恍惚回忆起这场疾病。我尤其记得妈妈竭力安抚我时的温柔,我清醒时感到焦躁与痛苦,半梦半醒间感到烦闷和慌张,我把干涩刺痛的眼睛转向墙壁,避开曾经很喜欢的灯光,它对我来说一片模糊,而且每天都变得更加暗淡。不过,除了这些转瞬即逝的回忆——如果它们真的可以被称作回忆的话——这些似乎都非常虚幻,好像一个噩梦。渐渐地,我习惯了将我裹挟其中的沉默和黑暗,忘记了日子也曾有过不同,直到她的到来——我的老师——是她让我的精神得以自由。但在我生命的前十九个月,我也曾瞥见过绿油油的广袤田野、明媚的天空、树木和花朵。即使黑暗接踵而来,也无法将这些记忆掩盖。只要我们曾享受过光明,那便“白昼属于我们,白昼所及处亦然”。 [1]
[1] 原文“the day is ours, and what the day has shown”出自美国诗人理查德·沃斯顿·吉尔德(Richard Waston Gilder, 1844—1909)的诗《爱与死亡》( Love and Death )。——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