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以北的草原上有着与中原截然不同的秩序逻辑。草原上降水量不足,人们只能以游牧作为主要谋生手段。这使得草原上无法像中原帝国一样建立起庞大的官僚体系与中央财政。官僚体系和中央财政互为条件,通过官僚征收赋税,通过赋税养活官僚;而且它们的建立有一个必需的前提,即赋税征收的成本必须小于收益,这只有在人口处于定居状态,可以编户齐民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游牧者逐水草而居,生活高度流动化,逃避征税太容易了,赋税征收的成本一定会大于其收益。因此草原上无法建立必需的中央财政,官僚体系也无法建立。
其结果就是,草原上无法进行大规模治理,而只能以小部落为单位行动。小规模群体是可以依靠熟人关系完成管理的;但是一旦群体规模超过某个临界点,则它不再是熟人社会,只能靠规则来治理。 规则需要专门的执行机构来使其运行,也就是需要官僚体系;但是草原上又无法建立起官僚体系。所以,一旦部落的规模超过临界点,它就会分裂出新的部落,继续以小集群的方式来行动。
如此一来,有个问题就必须获得解释,即何以草原上会出现那种可怕的游牧帝国。要回答这个问题,可能还需先回答另一个问题,即可怕的草原游牧帝国是何时出现的。
在秦统一天下之前,并没有出现过什么强悍的草原民族,历史对其的记述多半都是被中原诸侯国利用来与其他中原力量对抗,比如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时,犬戎便是申侯的利用对象。在秦统一之后,蒙恬向北出击,“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那时匈奴也并不强悍。但是到了西汉帝国时期,一个强大的匈奴帝国仿佛从天而降,突然耸立在北方。中原帝国的治理需要复杂的官僚组织技术,从二里头文化算起的话,这一技术经历了近两千年的孕育与积累才发展起来,孕育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令人炫目的历史。何以草原几乎未经孕育,便能建起庞大帝国呢?
答案很可能非常简单:草原游牧帝国的出现,除了必要的技术条件,如马具等技术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正是中原统一成了庞大的农耕帝国。
草原上的资源有限,除了肉、奶等少数产品,游牧者需要的很多种生活资料都要从南方农耕地区获得。有两种办法可以获得,即战争与贸易,显然贸易是成本更低的办法。问题于是转化为,中原地区是否愿意与草原进行贸易?只要中原没有统一,中原的诸侯国便会竞相与草原部落进行贸易,因为它们能从草原买到重要的战争物品——马匹 ;不与草原进行贸易的诸侯国在与其他诸侯国的战争中很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如此一来,诸侯国之间的竞争关系会使得草原与中原的贸易条件达到一个大致的市场均衡价格。对草原上的诸多小部落来说,这样一种贸易条件是令人满意的,无须联合起来向中原争取更好的条件;因为人们无法用任何办法获得比市场均衡价格更好的贸易条件,对小部落来说,倘若联合起来,不仅其自主性会受到约束,贸易的利润也会被盟主剥去一层,还不如联合前。但是一旦中原统一,中原帝国就可以用政治手段:或者关闭贸易,或者规定一个远远偏离市场均衡价格的贸易条件。面对这种状况,对草原上的诸多小部落来说,通过战争获取必需品会变成一个更有吸引力的选项。要想对中原发动战争,小部落便必须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大的部落联盟,于是强大的游牧帝国出现了。
联合起来的草原帝国,其人口仍远远少于中原帝国,随同和亲公主远赴匈奴定居的西汉宦官中行说曾对匈奴大单于说,“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 ,然而其战斗力一般情况下却强过中原帝国。原因在于,一方面,草原军队骑在马上来去如风,有着远超中原军队的机动性;另一方面,草原上生产、生活、战斗的单位是完全合一的,其战斗效率高,后勤压力低,远非中原军队可比; 再就是,草原比中原贫穷,对草原帝国来说,战争近乎是净收益,对中原帝国来说,战争则近乎是净消耗,两边的战争收益和欲望大不相同。这一系列原因,使得草原帝国会对中原帝国构成巨大的军事压力。
草原帝国严格来说是一个部落联盟。由于税收成本的原因,联盟的大可汗仍然不掌握基于赋税的中央财政;但是他可以掌握从中原抢来的战利品的分配权,以这样的方式形成一种衍生性的中央财政。不过这点财政能力既不稳定,也不足以支撑其对各个部落民众的直接管理,因此大可汗仍然只能允许各部落的小可汗自治。一旦大可汗带领联盟同中原征战的能力不足,则那点可怜的中央财政也难继续了,于是部落联盟开始瓦解。明朝的北方草原一直没有形成庞大持久的游牧帝国,根本原因就在于明朝的强硬军事政策使得大可汗针对中原的战争多无功而返,无法持续地联合起诸多小部落。 当然,对明朝来说这未必是个最优选项,因为战争的成本远远大于管理贸易的成本,持续的大规模战争使得对民间资源的汲取也很过度,强化了皇权专制,弱化了民间的自生秩序,所以明代的民间繁荣远不如宋代。
在作为部落联盟的游牧大帝国,部落盟主无法专断地做决策,小可汗们的意见必须得到尊重,因为大可汗事实上没有强迫小可汗们无条件服从自己的绝对能力,这是游牧帝国当中常采用军事贵族民主制的根本原因。无论是蒙古部落选举大汗的忽里勒台大会,还是清朝入关之前的八王议政会议,都是这种军事贵族民主制的表现。
对草原来说,进一步的衍生结果就是,大可汗必须能征善战才能维系部落联盟的统一,所以草原上的继承逻辑不同于中原。
对中原来说,帝国治理是靠庞大的官僚体系完成的;君主主要起到象征正当性的作用,他不能无视官僚体系的常例化规则而肆行己意,而应当“垂拱而治”。倘若君主总是绕过官僚体系行事,后者将无所措手足,帝国的治理一定会出现问题。君主的能力在这里是第二位的,第一位的是君位继承的稳定性,以便确保帝国正当秩序的稳定性。这要求继承人资格必须是唯一且易于识别而不会引起争议的,所以中原的继承逻辑在各种“立长立贤”的争论中,最终收敛于嫡长子继承制上;只要是嫡长子,小孩子也能作为正当性的象征,其他一切事情交给官僚体系去处理便是。
在草原则不同,小孩子无法确保能征善战,一旦大可汗没有战斗力则部落联盟必会解体;所以其首领的继承规则通常是兄终弟及,而不是父终子及,以确保首领始终是拥有强大战斗力的成年人。但是到了立国可汗这一辈的兄弟全部去世之后,该由谁来做可汗呢?子侄辈里面会有不止一个出来希望继承汗位,由于其父曾为某任可汗,这种继位的主张并非无根据;但又不可能全都继位,于是部落联盟就会分裂,发生内战。这构成了草原帝国周期性的继承危机,它会导致帝国的分裂瓦解。古语云“胡虏无百年之运”,纯粹的草原帝国少有延续过百年的。这是由立国大汗的兄弟一辈的自然寿命所限,这些兄弟加在一起也活不过一百年,待他们全都去世之后,下一代便一定会发生分裂。只要草原帝国发生分裂,原本武力上不是其对手的中原帝国便会获得分而治之的机会。可以说,汉、唐对匈奴和突厥的征服,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靠武力征服的,而是通过终于等到后者出现继承危机以致发生内部分裂,趁机分化、利用而实现的。
草原上的气候变化无常,其生活有巨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游牧者对其借以与长生天沟通的萨满教有着较大的依赖,亦即通过一种韦伯所说的卡里斯玛要素来克服心理上的不安。同时草原雄主必须具有大英雄的特征,否则无法服众。于是,可汗们既需能征善战,也需具备卡里斯玛属性,受命于长生天,这才完整地符合大英雄的要求。史书记载,北族游牧帝国选择可汗时,要将选出的人置于马上狂奔很远的距离,待其从马上颠落,再用白绫缠其颈,用力勒,勒至濒死状态时问他:“你能做几年可汗?”这种濒死状态下的回答,便被视作不是他本人的意志,而是长生天的意志通过他的口表达出来,这从一个角度反映出可汗所必须具备的卡里斯玛属性。 在这种状态下,草原帝国内部每个小部落的首领,其权力的终极正当性来源也都不是源自某个上级,而是源自超越于所有人的力量,这是贵族制的一个基本特征。
所以,草原上无法出现以官僚体系为前提的集权秩序,而始终保有其基于传统的自生秩序,保有一种源初性的自由。这里所谈的自由没有意识形态的意涵,它指的是,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秩序是自生的,而不是外赋的。草原帝国上保留着人类最本真的淳朴与最源初的激情。
普遍帝国的秩序建构需要激情与理性的共同作用。单纯的激情只会带来破坏,单纯的理性则无行动能力。故而激情可提供运作的动力,理性则将激情整合为秩序,引导其方向。中原帝国历经多年的吏治统治之后,军事贵族已消灭殆尽,激情也已被驯化消磨。每逢其衰朽之际,都必须有新激情的注入,这在历史上经常来源于北方的游牧民族;而中原原有的理性已经不足以驯化此激情,否则当初也不至于衰朽,它需要新的理性要素的注入,这在历史上经常来源于西域(或说大中亚)的异种文明。两种新的要素与中原原有的各种要素相融合,才能够催生出新的秩序建构,在这个过程当中,东亚大陆的体系演化也达到新的高度。比如,在五胡乱华以及北朝时期,来自北方的游牧激情摧垮了已衰朽不堪的中原文明,来自西域的佛教等则帮助北魏统治者找到了一种超越于草原-汉地之上的新精神要素。这些新要素与中原文化相融合,才催生了灿烂的大唐帝国,东亚大陆上的人民也获得了较之以往更加普遍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