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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和颜色

按照当时使用的儒略历,牛顿出生于1642年的圣诞节(也就是格里高利历的1643年1月4日)。牛顿在剑桥三一学院拿到学士学位之后,为了免受1665—1667年瘟疫的影响,从学校回到了家中。在此期间,他在伍尔斯索普庄园,进行了一系列关于光的实验。

图30 重现牛顿的实验:太阳光(白光)通过棱镜变成彩虹色(上图),再通过第二个倒像棱镜重组为白光(下图)。加利福尼亚州圣马力诺亨廷顿图书馆在重复这个实验的过程中,使用杠杆移动右图中的第二个棱镜,将彩虹光向右侧折射,重组为白光。

在牛顿的决定性实验中,他检验了当时最流行的一个猜想:在光的折射过程中,棱镜使光产生了颜色,并在从棱镜射出的光束中被观测到。牛顿让一束太阳光穿过百叶窗上的小孔,照射到棱镜上面,于是太阳光被分解成了彩虹色。接下来,牛顿将其中某个颜色的一束光用第二块屏幕上的小孔与其他光分开,然后投射到另一块棱镜上,结果是这束单色光并没有再次产生更多颜色的光,而且,经过棱镜折射的光的数量与入射的光总量相当。由此,牛顿得出结论,棱镜折射并不能制造颜色,而是因为一束光是由不同颜色的光组成,这些各种颜色的光的折射度不同。折射仅仅是使其显形而非创造出它们。

在另一个实验中,牛顿使用一块透镜来展示彩色,这束光从第一个棱镜打到另一个倒置的棱镜上后,第二块棱镜将其变回白光(图30)。然后将新产生的白光投射到第三块正置的棱镜上,又一次出现了彩色。

牛顿在最初的五种颜色体系中加入了靛蓝色和橙色,使之与七音阶相对应。我们使用一组记号来表示对应的七种颜色,以方便记忆:ROY G BIV,对应红橙黄绿蓝靛紫。牛顿可能是为数不多的可以将靛蓝色分辨出来的人,大多数人会将其视为蓝色的一部分。

1678年,克里斯蒂安·惠更斯提出一个理论,指出光是由波组成而不是粒子。这个理论引起了牛顿的注意。毕竟,两束光可以毫无相互作用地穿过彼此。但是,牛顿依然指出了惠更斯“光的波动说”中的问题:如果在弹性介质中,光是振荡的,那么光应该从新的扰动中心向各个方向发散。1689年,惠更斯随前往伦敦继承英国皇位的荷兰国王(威廉三世。—编者注)一起来到英国,并与牛顿会面。此后,牛顿与惠更斯一直保持通信,讨论光以及其他物质。遗憾的是,光到底是波还是粒子依旧没有定论。1704年,牛顿在《光学》一书中提出了一个微粒子理论:光是由微小的粒子组成的。

关于波与粒子理论的讨论持续了近一个世纪。每一个理论都只能解释部分光的现象。最终,这个问题在量子理论的解释下得到了解决。针对研究问题的角度,光可以看作波,又可以看作一群粒子(光子),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波粒二象性”。 Yu8tlWYla+3Q2bedz/AkYrr786VmoB8vdYtFfb4G15YNOkqjZNtkCLJdadfQXK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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