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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眼底出西施”
——美与自然

我们关于美感的讨论,到这里可以告一段落了,现在最好把上文所说的话回顾一番,看我们已经占住了多少领土。美感是什么呢?从积极方面说,我们已经明白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而这种形象是孤立自足的,和实际人生有一种距离;我们已经见出美感经验中我和物的关系,知道我的情趣和物的姿态交感共鸣,才见出美的形象。从消极方面说,我们已经明白美感一不带意志欲念,有异于实用态度,二不带抽象思考,有异于科学态度;我们已经知道一般人把寻常快感、联想以及考据与批评认为美感的经验是一种大误解。

美生于美感经验,我们既然明白美感经验的性质,就可以进一步讨论美的本身了。

什么叫作美呢?

在一般人看,美是物所固有的。有些人物生来就美,有些人物生来就丑。比如称赞一个美人,你说她像一朵鲜花,像一颗明星,像一只轻燕,你决不说她像一个布袋,像一条犀牛或是像一只癞蛤蟆。这就分明承认鲜花、明星和轻燕一类事物原来是美的,布袋、犀牛和癞蛤蟆一类事物原来是丑的。说美人是美的,也犹如说她是高是矮是肥是瘦一样,她的高矮肥瘦是她的星宿定的,是她从娘胎带来的,她的美也是如此,和你看者无关。这种见解并不限于一般人,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也是如此想。所以他们费许多心力去实验最美的颜色是红色还是蓝色,最美的形体是曲线还是直线,最美的音调是G调还是F调。

但是这种普遍的见解显然有很大的难点,如果美本来是物的属性,则凡是长眼睛的人们应该都可以看到,应该都承认它美,好比一个人的高矮,有尺可量,是高大家就要都说高,是矮大家就要都说矮。但是美的估定就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假如你说一个人美,我说她不美,你用什么方法可以说服我呢?有些人欢喜辛稼轩而讨厌温飞卿,有些人欢喜温飞卿而讨厌辛稼轩,这究竟谁是谁非呢?同是一个对象,有人说美,有人说丑,从此可知美本在物之说有些不妥了。

因此,有一派哲学家说美是心的产品。美如何是心的产品,他们的说法却不一致。康德以为美感判断是主观的而却有普遍性,因为人心的构造彼此相同。黑格尔以为美是在个别事物上见出“概念”或理想。比如你觉得峨眉山美,由于它表现“庄严”“厚重”的概念。你觉得《孔雀东南飞》美,由于它表现“爱”与“孝”两种理想的冲突。托尔斯泰以为美的事物都含有宗教和道德的教训。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说法。说法既不一致,就只有都是错误的可能而没有都是不错的可能,好比一个数学题生出许多不同的答数一样。大约哲学家们都犯过信理智的毛病,艺术的欣赏大半是情感的而不是理智的。在觉得一件事物美时,我们纯凭直觉,并不是在下判断,如康德所说的,也不是在从个别事物中见出普遍原理,如黑格尔、托尔斯泰一般人所说的;因为这些都是科学的或实用的活动,而美感并不是科学的或实用的活动。还不仅此,美虽不完全在物却亦非与物无关。你看到峨眉山才觉得庄严、厚重,看到一个小土墩却不能觉得庄严、厚重。从此可知物须先有使人觉得美的可能性,人不能完全凭心灵创造出美来。

依我们看,美不完全在外物,也不完全在人心,它是心物婚媾后所产生的婴儿。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形象属物而却不完全属于物,因为无我即无由见出形象;直觉属我却又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无物则直觉无从活动。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二者缺一都不能见出美。再拿欣赏古松的例子来说,松的苍翠劲直是物理,松的清风亮节是人情。从“我”的方面说,古松的形象并非天生自在的,同是一棵古松,千万人所见到的形象就有千万不同,所以每个形象都是每个人凭着人情创造出来的,每个人所见到的古松的形象就是每个人所创造的艺术品,它有艺术品通常所具的个性,它能表现各个人的性分和情趣。从“物”的方面说,创造都要有创造者和所创造物,所创造物并非从无中生有,也要有若干材料,这材料也要有创造成美的可能性。松所生的意象和柳所生的意象不同,和癞蛤蟆所生的意象更不同。所以松的形象这一个艺术品的成功,一半是我的贡献,一半是松的贡献。

这里我们要进一步研究我与物如何相关了。何以有些事物使我觉得美,有些事物使我觉得丑呢?我们最好用一个浅例来说明这个道理。比如我们看下列六条垂直线,往往把它们看成三个柱子,觉得这三个柱子所围的空间(即A与B、C与D和E与F所围的空间)离我们较近,而B与C以及D与E所围的空间则看成背景,离我们较远。还不仅此,我们把这六条垂直线摆在一块看,它们仿佛自成一个谐和的整体;至于G与H两条没有规律的线则仿佛是这整体以外的东西,如果勉强把它搭上前面的六条线一块看,就觉得它不和谐。

(1)A与B, C与D, E与F距离都相等。

(2)B与C, D与E距离相等,略大于A与B的距离。

(3)F与G的距离较B与C的距离大。

(4)A, B, C, D, E, F为六条平行垂直线,G与H为两条没有规律的线。

从这个有趣的事实,我们可以看出两个很重要的道理:

一、最简单的形象的直觉都带有创造性。把六条垂直线看成三个柱子,就是直觉到一种形象。它们本来同是垂直线,我们把A和B选在一块看,却不把B和C选在一块看;同是直线所围的空间,本来没有远近的分别,我们却把A、B中空间看得近,把B、C中空间看得远。从此可知在外物者原来是散漫混乱,经过知觉的综合作用,才现出形象来。形象是心灵从混乱的自然中所创造成的整体。

二、心灵把混乱的事物综合成整体的倾向却有一个限制,事物也要本来就有可综合为整体的可能性。A至F六条线可以看成一个整体,G与H两条线何以不能纳入这个整体里面去呢?这里我们很可以见出在觉美觉丑时心和物的关系。我们从左看到右时,看出CD和AB相似,DE又和BC相似。这两种相似的感觉便在心中形成一个有规律的节奏,使我们预料此后都可由此例推,右边所有的线都顺着左边诸线的节奏。视线移到EF两线时,所预料的果然出现,EF果然与CD也相似。预料而中,自然发生一种快感。但是我们再向右看,看到G与H两线时,就猛觉与前不同,不但G和F的距离猛然变大,原来是像柱子的平行垂直线,现在却是两条毫无规律的线。这是预料不中,所以引起不快感。因此G与H两线不但在物理方面和其他六条线不同,在情感上也和它们不能谐和,所以被摈于整体之外。

这里所谓“预料”自然不是有意的,好比深夜下楼一样,步步都踏着一步梯,就无意中预料以下都是如此,倘若猛然遇到较大的距离,或是踏到平地,才觉得这是出乎意料。许多艺术都应用规律和节奏,而规律和节奏所生的心理影响都以这种无意的预料为基础。

懂得这两层道理,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来研究美与自然的关系了。一般人常欢喜说“自然美”,好像以为自然中已有美,纵使没有人去领略它,美也还是在那里。这种见解就是我们在上文已经驳过的美本在物的说法。其实“自然美”三个字,从美学观点看,是自相矛盾的,是“美”就不“自然”,只是“自然”就还没有成为“美”。说“自然美”就好比说上文六条垂直线已有三个柱子的形象一样。如果你觉得自然美,自然就已经过艺术化,成为你的作品,不复是生糙的自然了。比如你欣赏一棵古松,一座高山,或是一湾清水,你所见到的形象已经不是松、山、水的本色,而是经过人情化的。各人的情趣不同,所以各人所得于松、山、水的也不一致。

流行语中有一句话说得极好:“情人眼底出西施。”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你在初尝恋爱的滋味时,本来也是寻常血肉做的女子却变成你的仙子。你所理想的女子的美点她都应有尽有。在这个时候,你眼中的她也不复是她自己原身而是经你理想化过的变形。你在理想中先酝酿成一个尽美尽善的女子,然后把她外射到你的爱人身上去,所以你的爱人其实不过是寄托精灵的躯骸。你只见到精灵,所以觉得无瑕可指;旁人冷眼旁观,只见到躯骸,所以往往诧异道:“他爱上她,真是有些奇怪。”一言以蔽之,恋爱中的对象是已经艺术化过的自然。

美的欣赏也是如此,也是把自然加以艺术化。所谓艺术化,就是人情化和理想化。不过美的欣赏和寻常恋爱有一个重要的异点。寻常恋爱都带有很强烈的占有欲,你既恋爱一个女子,就有意无意地存有“欲得之而甘心”的态度。美感的态度则丝毫不带占有欲。一朵花无论是生在邻家的园子里或是插在你自己的瓶子里,你只要能欣赏,它都是一样美。老子所说的“为而不有,功成而不居”,可以说是美感态度的定义。古董商和书画金石收藏家大半都抱有“奇货可居”的态度,很少有能真正欣赏艺术的。我在上文说过,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所谓“柏拉图式的恋爱”对于所爱者也只是无所为而为的欣赏,不带占有欲。这种恋爱是否可能,颇有人质疑,但是历史上有多少著例,凡是到极浓度的初恋者也往往可以达到胸无纤尘的境界。 PZRBEiy1DFRHFhM6li4V4DxL1OSvBWmHrUlirLTIHTy2N9J2N21hdy4nG18AHY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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