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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区域研发创新强度和增长动力类型

当前,我国区域研发创新强度和增长动力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资源驱动型经济。2016年,按研发强度衡量1.0%以下的省份有11个,其研发经费总支出仅888亿元,占全国研究与试验经费支出的比重为5.7%(见表2-4)。其中包括黑龙江,研发强度为0.99%,2016年研发经费支出152.5亿元;吉林0.94%,139.7亿元;内蒙古0.79%,147.5亿元;广西0.65%,117.7亿元;海南0.54%,21.7亿元;贵州0.63%,73.4亿元;云南0.89%,132.8亿元;西藏0.19%,2.2亿元;青海0.54%,14亿元;宁夏0.95%,29.9亿元;新疆0.59%,56.6亿元。其中,黑龙江和吉林2016年的研发强度比上年有所下降,因此,跌入了这个组。研发强度与2015年相比下跌的还有北京、天津、湖北、山西等省市。

表2-4 2015年和2016年中国各地区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情况(不含港澳台)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201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见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611/t20161111_1427139.html,2016 11 10。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2016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见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10/t20171009_1540386.html,2017 10 10。

二是投资驱动型经济。2016年,按研发强度衡量处于1.0%至2.2%之间的省市有13个,其研发经费总支出为4 958.6亿元,占全国研究与试验经费支出的比重为31.63%。其中,可以按研发强度分成投资驱动的不同阶段。研发强度在1.85%以上,已具备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型经济过渡能力的省市,包括陕西(2.19%,419.6亿元);湖北(1.86%,600亿元);安徽(1.97%,475.1亿元)。研发强度在1.5%以上、1.85%以下,尚处于投资驱动的中期的省市,包括四川(1.72%,561.4亿元);重庆(1.72%,302.2亿元);辽宁(1.69%,372.7亿元);福建(1.59%,454.3亿元);湖南(1.5%,468.8亿元)。研发强度在1.25%以下、1.0%以上,仍处于投资驱动的前期的省市,包括江西(1.13%,207.3亿元);山西(1.03%,132.6亿元);河南(1.23%,494.2亿元);河北(1.2%,383.4亿元);甘肃(1.22%,87亿元)。

三是创新驱动型经济。包括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北京、山东、天津7省市,2016年,其中研发强度最低的是山东2.34%,略低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2.40%的平均水平,但已经超过欧盟15国2.08%的平均水平。下一步是逐步积累知识存量,从量变到质变,发展出越来越多的知识型经济和产业。这个板块研发经费总支出已经达到9 829.9亿元,占全国研究与试验经费支出的比重为62.70%。2016年,广东研发强度为2.56%,研发经费支出为2 035.1亿元,其中,深圳4.1%,投入超过800亿元 ;上海3.82%,1 049.3亿元;浙江2.43%,1 130.6亿元;江苏2.66%,2 026.9亿元;山东2.34%,1 566.1亿元;北京5.96%,1 484.6亿元;天津3.0%,537.3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比分别为:广东(占13%)、江苏(占12.9%)、山东(占10%)、北京(占9.5%)、浙江(占7.2%)、上海(占6.7%)。 rX7Cpk1nXGBsYyj4Q80yzd8umuRR1uCIdMkjgwAD38JhwGdZ0/Yp8r3NddPH4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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