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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告
补短板、促民生,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党的十九大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如何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一项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课题。深入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准聚焦,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是破解这一重大课题的关键所在。

一、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其核心内涵。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提出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郑重提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这次讲话直接提出了以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不断重申和丰富这一思想。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外国媒体专访时指出,“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 。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讲话时第一次直接使用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表述,他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为了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面向未来提出了“八个如何”理论命题,其中之一就是“如何坚持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2017年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指出,未来我们党必须更好地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进一步完善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意义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意识和根本立场,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新发展理念,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核心和灵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充分反映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而且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所阐述的“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的核心要义,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发展观的新飞跃、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发展思想的最新成果,更是当前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行动指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对以神为本、以物为本和抽象的以人为本的超越,也是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发展为了谁、依靠谁,是一切发展观尤其是执政党必须清楚回答的根本问题。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就庄严地向世人宣告,中国共产党自身没有特殊利益,人民的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与抽象的以人为本思想不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宏观的、历史的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将以人为本落到了执政的方方面面,即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统一起来,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一起来,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统一起来,将中国发展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统一起来,实现经济发展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十九大报告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人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历史的创造者不是某个人、某些人,而是广大人民群众。我们在发展进程中始终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需求的变化,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不仅注重人民群众需求满足的状况,而且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我们在发展问题上形成全局观、整体观、持续观、公正观、群众观。全局观要求我们意识到,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牵一发而动全身。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能仅仅就事论事,应当有全局观,要认识到改善民生不仅事关群众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核心内容。整体观要求我们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用宏观的、系统的、辩证的思维来观察和分析民生问题。持续观要求我们必须持之以恒,为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形成可持续的体制机制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公正观要求我们从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协调好少数人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需要节制资本增进劳动者权益,需要关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需要处理好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需要完善再分配制度体系。群众观则要求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增进民生福祉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人民是最大的靠山,脱离群众是最大的危险。我们党之所以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能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着力保障与改善民生

在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键是要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中国梦就是人民的幸福梦”。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此后,在众多国内外重大场合中,习近平总书记频繁地提起“获得感”和“幸福感”等关键词。在2016年的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了“获得感”这个概念;在2016年2月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两个是否”上升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 ;同年4月,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同年9月,在二十国集团杭州工商峰会开幕式发表主旨演讲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将“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在做大发展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让老百姓有更多成就感和获得感” 。在2017年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问题。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可以说,如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感,已经成为党中央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主要抓手。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幸福感,需要不断分析和识别人民需求的变化。当前我国民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很突出,需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是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的客观要求。“民之所呼,政之所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影响人民美好生活的主要短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我国民生事业发展方向更加明晰,制度日趋完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经过2013—2017年五年的努力,我国人均GDP超过9 000美元,居民收入年均增长7.4%,超过经济增速,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城镇新增就业6 600万人以上,13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减少6 800多万,易地扶贫搬迁83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社会养老保险覆盖9亿多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5亿人,织就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7岁。棚户区住房改造2 600多万套,农村危房改造1 700多万户,上亿人喜迁新居 。此外,3 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部开工并部分建成,教育公平与教育制度现代化持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稳步推进,人口计生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

为什么说当前人民美好生活仍然存在一些短板?首先是长期以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失衡并不能一下子消除,民生领域投入不足制约了一些民生事业的发展;其次,在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形客观存在,一些方面还不能有效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例如脱贫攻坚的任务依然艰巨;再次,民生建设的每一个方面实际上都是系统工程,从价值理念、政策设计、政策实施到检查评估,任何一个环节的不足,都会影响民生建设的效果,这些不足也成为需要克服的短板;最后,民生本身是在不断发展的,随着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变化,原有民生事业的进展和成就成为新工作的起点,甚至也会演变为新的短板。识别民生短板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要依据国家的发展理念和实际,依据民生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在倾听人民声音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和分析。

为了了解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提升状况和民生事业存在的短板,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多次面向社会公众组织问卷调查。例如,2016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组织的“中国发展信心调查”表明,看病难、买房难、收入少等是民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2017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发展获得感及民生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过去五年民生领域发展成就获得群众认可,群众反映突出的包括以下方面:31.9%的受访者对我国公共服务资源分布的均衡程度不满意,36.6%的受访者认为目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平,33.5%的受访者表示近五年的实际收入基本没有变化,5.6%的受访者表示实际收入有一些减少,4.3%的受访者表示实际收入有大幅下降,41.9%的受访者认为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没有得到很好满足,34.9%的受访者担心个人养老问题,56.5%的受访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严重,43.6%的受访者认为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根据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结合有关单位问卷调查了解的群众感受,参照专家集体研判的意见,本报告重点分析精准扶贫、就业、教育、收入分配、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文化体育服务、人口发展、生态环境12个基本民生领域存在的主要短板现象。

在精准扶贫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受扶贫政绩效应驱使,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果。二是政府主导扶贫,在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的协同作用方面有所欠缺。三是扶贫资源集中导致新的不公平及发展差距,如略高于扶贫标准的低收入人口无法享受扶贫扶持政策。四是忽略了城镇化对贫困问题的影响,包括城镇就业困难家庭、失地农民、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利益没有得到充分照顾。

在就业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和结构矛盾凸显并存,结构性风险有所加剧。从总量上看,劳动力供给增速趋缓,总量逐步减少,总量压力相对缓解,但仍然高位持压;从结构上看,主要是劳动力需求和供给的不匹配。二是部分劳动者“找工作难”,失业风险加大。三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持续高热,“大学生就业难”依然是牵动社会神经的突出问题。四是劳动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长慢,收入差距大。五是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权益和健康难保障。六是市场体制分割和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等增加就业不公平。

在教育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持续存在。二是义务教育“择校热”在短期内仍难消除,并逐渐向中小城市延伸。三是农村教育成为教育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最大短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问题形势严峻,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城乡教育差距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教育面临着生源规模逐年减少、办学规模萎缩、教学质量与城市相比欠佳、教师队伍不稳定、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等诸多问题。四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困扰流动人口家庭。

在收入分配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总体上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基尼系数在世界上位于较高水平。二是近年来基尼系数的缓慢下降并没有让老百姓充分感知到,人民群众的社会不公平感较强烈。三是在城市与农村内部,已经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收入流动固化趋势。四是中等收入群体具有较强的相对剥夺感,不仅客观的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较低,主观社会阶层认同也偏低。

在健康服务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疾病负担甚至成为致贫首因。二是基层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仍然不能满足需求,看病难问题未明显缓解。三是医患关系矛盾突出,已经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四是缺乏正规、权威的健康知识来源,医疗和保健市场混乱,公众的科学健康知识有限,健康行为有待进一步改善。五是农民工的职业病和传染病未引起足够重视,正在成为日益严重的疾病负担和社会问题。

在养老服务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社区居家养老发展滞后,无法满足老年人在家养老的需求。二是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不足、机构服务与需求错位。三是供需结构失衡,“一床难求”与床位闲置并存,公共投入多的城市养老院门庭若市,条件差、位置偏的养老院无人问津。四是缺乏行业标准和分级制度,导致养老院资质和服务标准、财政补贴的效率效能受到影响。五是养老服务体系不够精细化,还存在简单化、粗放式的特点,很多地区都是不加区别地推行普惠式老年人福利制度或者是只针对困难老年人设计政策,使得享受到的“不解渴”、该享受的却没有,过度福利与保障不足并存。

在住房保障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持续上升的房价导致公众形成对未来房价继续上涨的强烈预期,对未来几年房价调控的信心处于较低水平。二是房价和房租水平高、增长快,居民购房租房压力大。三是住房保障大多以户籍为标准,难以有效保障城市非户籍人口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需求,住房保障覆盖率低。四是保障性住房供不应求,城市“夹心层”难以获得足够住房政策支持。五是保障性住房职住分离、空间失配严重。六是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差,社区管理水平落后。

在社会保障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总体上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较明显,不同的制度类别,因制度设计起点不同,导致其待遇水平也有较大差异。如在养老保险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等不同类别待遇水平就有较大差异。又如公费医疗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同样问题。二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程度较低,不仅违逆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使制度效能大打折扣,也严重影响了人才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三是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尚未落地。四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还存在低保对象遴选不够精准、福利叠加、不同制度缺乏衔接等问题。

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人民群众对一些关系到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的安全状况不满意。二是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或重金属超标、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过期和变质食品等问题依然严重。三是保健食品乱象丛生,难以分辨。四是中药注射剂、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安全仍令人担忧。五是互联网餐饮及药品销售安全质量难以令人放心。六是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极为突出。七是食品药品安全谣言盛行,消费者信心不足。

在文化体育服务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公共体育文化设施不足,既有总供给的不足,也有结构性不合理,同时也存在由于管理不完善造成的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二是公共文体设施分布不均衡,我国现有公共文体设施存在向城市集中、向中心城区集中的态势,公共文体资源配置也不尽合理。三是公共文体设施管理不到位、不规范,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导致公共文体设施的有效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在人口发展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低生育率对流动人口总量、产业结构和劳动力布局等已经产生和正在产生着影响,这一趋势的延续将会给民众心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冲击。二是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高龄化不断推进,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三是出生性别比仍处于异常高位且后果开始显现。四是婚姻家庭观念与行为改变,削弱传统婚姻家庭制度和功能。

在生态环境方面,主要短板表现为:一是空气污染问题,雾霾成为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危险空气污染物污染问题严重。二是城镇和农村燃煤的室内和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三是水污染问题严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严重滞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低,城镇、农村生活垃圾缺乏搜集和无害化处置,广大地区河流水环境破败,设置在村镇的中小企业排放缺乏监管。四是地方政府环保局部分失灵问题严重,环境管理体制需要深入完善。

三、民生领域短板成因的概要分析

针对以上民生领域的主要短板,我们分别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我们也在整体上认识到当前民生领域短板的存在,有着供需矛盾、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宏观原因,存在一些共性特征。

(一)民生资源供需矛盾仍然尖锐

从供给角度来看,我国民生资源供给数量与质量不足是客观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受发展阶段和财力限制,我国的民生资源供给总量仍然相对不足;二是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资源供给相比,老百姓最关心的就业、收入、住房、看病等基本民生资源供给仍然相对不足;三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民生资源使用质量仍然有待提高。

从需求角度来看,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不断提高是关键影响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需求在“水涨船高”。在基本小康时期,人民群众的需求主要限于温饱层面;在全面小康时期,人民群众的需求开始多样化,从温饱走向富裕,从生存走向发展;在后小康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变化和提高,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我国的发展一直是一种“时空压缩”式的,长期处于赶超式发展和不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导致当前以上三种不同类型的需求同时并存,这就进一步增加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难度。

(二)对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之间的关系认识还有不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指导。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学习与贯彻执行还有待加强。当前,在党员干部中间还有一些人认为,经济积累用于再生产的越多,经济发展就越快;反之,用于消费尤其是民生类集体消费的越多,就会拖累经济发展,为了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就要牺牲民生,这是典型的“负担论”。也有一些人认为,近年来改善民生的地位日益上升,各地各部门已经把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置于并列位置,已经足够重视民生问题,这可以说是“并列论”。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指出,“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从而为经济建设提供长足动力,为社会建设提供长远保障。未来一段时期内,只有彻底摒弃“负担论”,认识到“并列论”的不足之处,全面彻底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正实现向“循环论”转向,才能在实践中更好地补齐民生短板、提高民生质量。

(三)民生事业发展体制机制还有待继续完善

尽管目前我国民生事业体制较为系统,运行机制初步健全,但相对于人民日益强烈的需求而言,还有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的空间。在体制安排上,目前民生事业发展还缺乏统一的领导协调机构,民生领域内的改革创新、激发活力、规划引导、投入支撑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设、教育体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关键性领域的社会体制机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大力推进。特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今后需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着力发展社会服务产业。

从制度建设本身来看,逐步推进式的制度改革导致制度设计不成体系,制度实施所需要的体制机制不系统不完善。一是制度碎片化。由于城乡、区域和所有制等方面的区隔,不同人群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适用不同的制度,而且不同制度的完善程度不一。二是制度欠公平。目前我国仍然存在较严重的城乡、区域、群体间的民生资源供给不均现象,有些基本民生甚至呈现出“歧视性供给”的倾向,其基本特征为歧视农村地区居民,歧视体制外就业群体,歧视低收入社会群体,歧视不发达地区居民。三是制度不可持续性。当前,日益扩大的公共服务供应规模已经对各级政府的供给能力构成挑战,民生事业改革发展所需的长期保障体制机制仍然不够健全。

四、探索实践中国特色民生发展模式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是探索实践中国特色民生发展模式的根本指南。

十九大报告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民生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205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这一规划既鼓舞人心又切实可行。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扎实推进中国特色民生发展,要求我们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科学研判“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变化及其规律性,突出“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这一主题。

(一)科学分析和把握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我们要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发展变化的特点,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人民的进步与需要的变化,更好地补齐民生短板。与时俱进是我们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论。对人民生活、发展状况和需求变化的科学分析和把握,是我党成功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要保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持续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动态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关系呈现出空前的复杂性、多样性。人民群众之间的差异性也日益显著,人民内部矛盾呈现面广量大的特点。人民群众的需要日趋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非物质需求更加突出,个性化、自主性以及生活安全、生活质量、生活意义和生活的可持续性等越来越被人们所看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的生活更加向往,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我们要切实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不断提高战略思维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和把握人民群众生活、发展状况和需求的新变化,不断创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论、制度和方法,增强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在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中着力处理好四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发展与民生的关系。发展是民生的保障,民生是发展的目的,发展为了人民。更重要的是,“抓民生也是抓发展”,是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实现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方面。“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我们一定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创新发展模式,实现发展与民生的良性循环。

二是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人民是一个集体性的概念,但是,“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的集合”。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着眼于让每个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让每个人都能受到尊重,都能实实在在地分享发展成果。与此同时,也要基于每个人的根本一致的利益,凝聚集体共识,强化集体安全,保障并增进事关全体人民福祉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别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们仍然需要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而奋斗,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

三是处理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切实从满足需求出发,减少无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们坚定不移的改革方向。这种改革不是简单地增加投资、增加供给,“给什么,吃什么”,而是要求匹配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要求更加精准地分析、把握和引导新需求,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这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上要求更加关注人民群众需求的新变化新特点,更加注意倾听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更加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对需求满足的评价和意见。归根结底,人民群众接受不接受、满意不满意是评价供需匹配的重要尺度,发展效果要由人民评价。

四是处理好带领人民与服务人民的关系。在新时代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只有我们党才能带领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完善党的领导关键在于坚持群众路线,回应人民愿望,“确保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而不能出现“干部干,群众看”、干部命令群众干等等现象。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在带领人民谋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依靠人民,不搞瞎命令、乱指挥,与人民群众充分沟通协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多些服务意识,多做帮助群众一起干的事情。这样才能更加暖人心、得人心,才能更好团结人、凝聚人,才能更多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从而更加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致力于构建“适度普惠”型民生发展模式

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我们要特别重视选择与国情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民生发展模式。当前,发达国家的福利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全福利”国家,以北欧五国为代表,其福利水平很高,在全世界范围内属于最高水平,是基本做到了“从摇篮到坟墓”全部保障的福利国家。但是北欧五国人口总和仅两三千万,有着丰富的天然资源和先进的高新科技产业为支撑,因此这种模式不具有可复制性。第二种是“高福利”国家,以西欧国家为代表,实行“高工资、高税收、高福利”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展到最佳状态,随后出现的大量“福利病”,让西欧国家不堪重负。虽然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大改革,但其负面影响一直持续到今天,我们也应当警惕,不能再重蹈覆辙。第三种模式可以称为“中低福利”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美国的福利水平相比较低,譬如,美国至今仍然有4 000万左右人口没有参加医疗保险,支付失业救助金时会附加苛刻条件等,使不少需要帮助者无法得到国家的帮助。

立足国情,借鉴国外经验,我们应当规避以上三种福利模式的弊病,建立一种有中国特色的“适度普惠”型民生发展模式。其内涵至少应包括: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这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民生建设是“适度的”,要着力于“保基本”,即实行以保障基本生活为主的社会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多做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工作,少做锦上添花、花上垒花的虚功,与此同时,也要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政府主要是保基本,不适合做脱离实际的过多过高的承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三是民生建设是“普惠”的,要着眼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特别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充分维护和保障广大劳动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各种合法权利。

(四)要在民生发展工作中警惕潜在风险

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探索建立和健全中国特色的民生发展模式,要求我们对一些风险点保持警惕,并努力加强风险管理,规避风险。按照预期,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区域性贫困和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人均GDP将超过1万美元,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一般而言,在生存型民生得到保障后,民生事业将进入一个全新的质量提升阶段,这一阶段的民生发展难题不会减少,反而可能会因为涉及深层面的利益结构调整而更加复杂。未来,我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必须时刻警惕以下一些突出的风险点:

一是持续改善民生可能会产生的负面社会效应。如公共财政的福利支出具有不可逆性,即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福利支出效益不断下降,一部分社会成员越来越懒惰散漫;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些人权利意识上升但义务意识下降、自由意识上升但责任意识下降,也可能会有部分社会成员因此而丧失人生的坐标,对未来缺乏价值感、目标感和方向感,走向解构主义和价值幻灭。这是在福利国家实践中已经出现的教训。

二是出现“经济和社会两条腿一样长,但步伐不协调”现象,即虽然社会福利总体是适度的,也没有影响经济长远发展,但改善民生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却并没有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而经济发展的成果也无法让更多的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安排没有处理好“公平-效率”的关系。譬如说,民生资源安排过于集中在享受型福利等方面,很少安排在就业培训等“可持续生计”、激励劳动和创业等方面,这样的社会福利安排就难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难以形成一种相对均衡并且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局面。

三是在利益固化格局被打破之前可能会出现的社会撕裂现象。在未来民生建设中必须做出打破利益固化格局的存量改革,通过提升社会建设的质量来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阻力之一就是利益固化,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世界各国既往的改革经验和教训也表明,在利益固化的背景下,如果无法顺利实现利益让渡,改革可能会异化为不同利益群体对既得利益的全力维护,以及对改革新生收益的全力争夺,从而撕裂整个社会。所以,我们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除了要积极回应人民利益需求,还要高度重视协调人民内部的利益需求冲突,以人民内部的利益协商和调整为核心,大力推进诸如劳资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社区协商和人民调解等社会合作式社会制度建设,防止“社会不合作”局面的出现,从而使整个社会从机械稳定走向有机的团结与和谐。

(五)持续推进中国特色民生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

探索实践中国特色民生发展模式,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总体上遵循“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着重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在建设好服务型政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基础上,我们特别要注意处理好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政府责任不到位和包揽过多并存,市场机制、社会资本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民生事业发展活力不足等。实践表明,要把应该由社会和市场发挥作用的事情真正交给社会和市场,特别是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实践中证明有效的领域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土地出让协议配建等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方式;二是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相应地,在此过程中,政府要在维护社会事业的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方面,切实加强管理、服务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nu/E0pQP9MjNEFjHlDlE2J4fPmD6iLr0iXWdoZwRS+nPodqVqriGoylDjorLT9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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